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地下矿山采场顶板管理制度

地下矿山采场顶板管理制度

地下矿山采场顶板管理制度
地下矿山采场顶板管理制度

!

中国华冶杜达矿有限公司

采场顶板管理制度

一、采场顶板等级划分

为了对危险程度不同的采场顶板的安全管理,做到突出重点,抓住一般,根据采场矿岩稳定情况进行顶板鉴定,分Ⅰ至Ⅲ级进行管理。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列为Ⅰ级顶板

(1)采场内有大断层通过。

(2)采场内有较大断层通过且有交汇;

(3)层理、片理、节理特别发育;

(4)采场顶板暴露面积较大,矿石类型以片岩为主的;

(5)采场附近有空区或陷落区,可能对本采场构成影响的。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列为Ⅱ级顶板

(1)采场内有断层通过,岩性以片岩为主;

(2)层理、片理、节理比较发育;

(3)采场处于大断层的下盘;

(4)矿体以片岩为主,片理、节理虽中等发育,但产状小于50度的。

3、Ⅲ级顶板:岩质坚固,层节理不发达,只有少数小断层。

-

二、顶板等级鉴定办法

生产探矿结束后,在提交B级矿块时,地质人员要根据矿块

的矿岩性质及地质构造情况,按顶板等级鉴定标准,提出所提交的矿块的顶板等级,并在地质说明书中注明;采矿设计人员根据地质人员提供的地质资料,在征求安全部门的意见后确定该采场的顶板等级,并在设计说明书安全栏中说明;计划部门在下达月计划时,在计划中注明采场的顶板等级。采场顶板揭露后,矿岩性质及构造发生变化,顶板等级有必要进行调整时,经安全部门与设计人员协商后,由设计人员书面通知有关部门予以调整。

三、顶板检查

顶板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顶板等级划分是否合理,顶板有否异常变化,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可靠及执行情况等。

1、I级顶板的检查

安全员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若安全情况特别不好应在现场监督处理;班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若安全情况特别不好,应在现场指挥处理;生产技术科长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科每周至少检查两次。

2、Ⅱ级顶板的检查

矿安全员、值班矿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生产处长、坑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环处或坑口安全科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

3、Ⅲ级顶板的检查

矿安全员、值班矿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井长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坑口安全科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生产矿长主持参加Ⅰ级顶板采场安全现场会,制定出解决采

场安全问题的措施;Ⅱ、Ⅲ级顶板采场安全现场会由矿安全主管部门主持;采场内作业人员至少有一名兼职安全员。

顶板检查方法,以查图、观察、敲帮问顶等方法,逐步采用新的现代化仪器进行观察。

各级管理人员要建立“采场检查日志”,将检查的情况及处理意见、结果记录在“日志”内,矿不定期的检查“日志”记录情况。

四、顶板支护标准

1、I级项极的支护

采用木垛和单支柱联合支护并各占支护面积的50%,每个木垛所支护的面积为20一30平方米,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5—10平方米。该级顶板的采杨木垛支护所支出的费用经安环处确认后,不列入单位生产成本。

$

2、Ⅱ级顶板的支护

主要采用单支柱支护,视情况加木垛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10一15平方米。

3、Ⅲ级顶板的支护

采用单支柱支护,每个支柱所支护的面积为15一20平方米。

根据顶板具体情况,决定支护位置并在规定的支护标准内合理地调整疏密网度,防止教条化和为应付标准而盲目的支护。

五、每个采场在提出设计时,地质和设计人员应对顶板的物理机械性质和安全程度进行鉴定并提出顶板管理措施。

六、采矿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采矿过程的顶板管理,在一般情况下,要遵守下列规定:

1、节理和滑面发育的松软矿石和矿岩暴露又较大的采场,不能采用浅孔留矿法。

2、节理和滑面比较发育的绿泥石片岩和绢云母母片岩类型的顶板,其允许暴露面积最大不应超过200平方米;如超过200平方米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3、比较稳固的石英单脉或以石英单脉为主类型的顶板,其最大暴露面积不应超过320平方米;如超过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采场切割层应单独提出设计.暴露面积较大或松软,顶板应留有临时矿柱,采用分区切割,在平面图上应列出矿住位置、尺寸和形状。

七、切割施工时,除按设计留有临时矿柱外,还要随切割进展用木柱或木垛对顶板进行临时支护。

八、在切割过程中,应严格掌握切割与漏斗开凿之间的关系,使之尽量接近。

九、切割层中临时矿柱的回采应随采矿和崩矿的推进逐步用中深孔一次崩掉。

十、采场顶板在采矿过程中,应求成拱形,严禁采成锅底形。

十一、在采矿过程中.对比较松软的顶板,必须进行规则的临时支护。对比较稳固的顶板,应根据面板的变化情况,可进行

不规则的局部支护;顶柱两端必须加垫板并加楔子打紧打牢。…

十二、采场爆破后,必须从安全出口一端向另一端认真的撬浮石,撬不下来的大块浮石,可用炸药崩掉或用木柱临时支护,必要时打木垛。

十三、在同一矿房内,禁止凿岩和撬浮石平行作业。

十四、采场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十五、作业前必须首先进行全面的敲帮问顶,发生空响时要及时处理。

十六、采场顶板较松软,炮孔布置应以平孔为主,从一端向另一端或从采场两端向中央平压。

十七、回采过程中,如顶板和矿体形状发生特殊变化时,应暂停作业召开现场会议,临时确定回采方案和顶板维护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部 2016年21日

(完整版)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职业危害预防管理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五、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六、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九、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十、安全例会制度 十一、安全费用提取与使用制度 十二、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十三、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十四、劳动管理制度 十五、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制度 十七、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演练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4、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5、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每年1月和7月进行。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6、季节性检查由安全主任组织各部门安全委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重点。 7、节假日检查:成立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的安全检查小組,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矿山事故的发生,增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矿山安全法》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按照《安全生产法》法规、标准,有效保护矿山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测、评估、整改制度 一、根据国家标准和法规对企业的危险源进行风险分析 和安全评价,对每个重大危险源建立完善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 二、制定场地应急计划,并对全体职工进行重大事故预 防、事故应急的教育和训练。 三、定期对重大危险源操作管理人员进行预防事故专业 培训。 四、定期向安监部门呈交危险源状况安全评价报告。 五、发挥职工群众监督力量,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工 人生产安全,发现生产和管理上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反常情况

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六、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 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 级。 七、单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 1 小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履行好隐患管理职责: 、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 1 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备案;2 、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 3 紧急处臵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配套和人员疏散演习; 、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4 、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5 八、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难以整改的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整改完成后应报告安监主管部门并申请审查验收。九、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积极整改并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大检查制度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1. 提升系统声光信号分别为:声信号:一长声停止、二短声上行、三短声下行。光信号:红灯亮罐停止、红灯灭罐运行。 2. 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其他无证人员不准进行信号作业。 3. 班前应先检查信号装置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才能操作。 4. 班中信号出现故障不得自行修理或带故障操作。 5. 认真执行乘罐制度,严禁超员、超载现象发生。 6. 罐在停止时必须同时发出停罐提示信号。 7. 发出信号前,必须明确清楚任务内容,任务不明不能发出信号。 8. 明确任务后,按任务内容分别发出人、料、矿、空的提示信号。 9. 根据提升任务内容发出本次罐笼运行中段的指示信号。 10. 确认罐门、安全门闭合后,方可发出提升或下降的铃声信号。 11. 发出铃声信号之后,立即发出准行信号。 12. 准行信号发出15秒以上卷扬工没有开始提升操作,必须发出停罐信号终止本次作业,和卷扬工电话沟通后重新发出信号作业。 13. 大型或贵重设备、爆破器材等物料,必须先和卷扬工电话沟通后,方可进行信号作业。 14. 罐运行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发出停罐信号。 15. 罐运行期间发生危急情况,可以启动紧急停车装置。

一、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二、打眼前应先检查风钻是否注油,各部件联接是否紧固,气孔是否畅通,风、水管线有无破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应采用湿式打眼,不准打干眼。 四、开孔时,应先开半风和用短钻开孔,待钎头进入岩石200mm后再开满风。 五、凿岩时应双手均衡握住把手将钻机扶正,不可用身体压着风钻或用力过大;风钻中心线与钢钎应保持一致,钻机不得左右摇摆。 六、工作中应经常注意有无异常响声,气孔是否堵塞,如有异常现象,应停机检查处理,风钻每运转两小时应注油一次。 七、在大块上打眼,应先检查大块是否牢固,移动风钻、钢钎和风管时,应先选好路线,脚要蹬稳,不得跳行;打眼位置应选在大块的中部,深度要超过打眼方向大块厚度的三分之一。 八、在陡坡上或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九、禁止在旧爆孔处钻孔,必要时应在相隔20cm处补眼,瞎眼应通知爆破工进行处理。。 十、打完眼必须把凿岩机放到安全地点,同时把风水管线盘好,打扫现场,不遗留任何工具。 十一、听到爆破信号,应立即撒离危险区,到安全地点避炮。

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编制人: 审核: 审批:

2016年10月1日发布2016年10月1日实施 XX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批准令...........................................................错误!未定义书签。 1、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制度XX-201 (5) 2、法律法规识别、评审、变化和融入管理制度XX-202 (6) 3、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XX-203 (7) 4、收集并反馈员工关注的安全、健康事项制度XX-204 (9) 5、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XX-205 (10) 6、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XX-206 (15) 7、外部沟通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XX-207 (16) 8、安全生产例会制度XX-208 (21) 9、标准化管理评审制度XX-209 (22) 10、供应商、承包商选择、评价管理制度XX-210 (24) 11、安全生产表现认可与奖惩制度XX-211 (28) 12、工余安全管理制度XX-212 (31) 1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XX-213 (32) 1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XX-214 (38) 15、危险物品与物料管理制度XX-215 (42) 16、关键任务识别与任务观察制度XX-216 (42) 17、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制度XX-217 (44) 18、员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XX-218 (46) 19、设计管理制度XX-219 (52) 20、采矿工艺管理制度XX-220 (54) 21、运输系统管理制度XX-221 (55) 22、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XX-222 (57) 23、防排水系统管理制度XX-223 (58) 24、防、灭火管理制度XX-224 (60) 25、变化管理制度XX-225 (62) 26、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XX-226 (64) 2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与维护制度XX-227 (65) 28、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XX-228 (69)

地下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目录 1 编制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组织机构 (1) 3.1 成立组织机构 (1) 3.2 主要负责人职责 (1) 3.3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2) 4 隐患分级 (2) 4.1 隐患分级 (2) 4.2 一般事故隐患 (2) 4.3 重大事故隐患 (3) 5 组织实施隐患排查 (4) 5.1 排查类型 (4) 5.2 治理建议 (5) 6 隐患治理 (5) 6.1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6) 6.2 一般隐患治理 (6) 6.3 重大隐患治理 (7) 6.4 隐患治理验收 (8) 6.5 告知 (8) 7 文件管理 (8) 8 隐患排查的效果 (9)

9 考核与奖惩 (9) 10 持续改进 (9) 10.1 评审 (9) 10.2 更新 (10) 10.3 沟通 (10)

某某矿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某某矿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整改与监控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制定某某矿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某某矿业有限公司地下生产系统、地表工业场地及辅助设施。 3 组织机构 3.1 成立组织机构 某某矿业有限公司为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单位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司成立了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三 副组长:李四 成员:王五等 3.2 主要负责人职责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岗位职责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例会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应急管理制度 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14、安全奖惩制度 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6、各岗位操作规程 1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8、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臵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最新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五、重大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制度 六、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九、安全会议制度 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十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制度 十五、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十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十七、应急救援预案编审和演练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组织发动职工,依靠广大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要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安全大检查。 2、安全检查为定期的、日常的、专业性的、季节性的检查,各种检查应实行“安全检查表”的表现方法。 3、在矿山生产期间,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每月25日进行一次全矿安全大检查。 4、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分管副矿长随时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采场负责人每天在开工前和收工前进行两次现场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写入交接班记录簿。 6、建立安全检查记录簿和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将检查出问题记录在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登记在案。 7、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本着“三定”(定问题、定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定时间)的原则解决、能立即解决的应当就地解决。 8、矿长要对安全检查工作负责,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工作中存的问题,随时予以纠正,确保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制定本制度。 2、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 3、定期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4、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凡有禁忌症者,不得安排从事有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不满18岁的未成年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5、定期为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6、加强防尘宣传教育,尽可能采用湿法作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选择低噪音设备,降低发生体的辐射声功率。 8、对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录用工人必须经过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企业安全教育由企业安检办负责,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

露天煤矿管理办法

晋中市露天煤矿开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市露天煤矿管理,保护煤炭资源,促进煤矿合理有序开采,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及《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针对我市露天煤矿管理现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晋中市行政区域内采用露天开采方式的煤矿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露天煤矿必须坚持环境治理和安全生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制定落实植被恢复、水土保持、植树造林、土地复垦、填沟造地、塌陷区治理等方面的综合性治理措施。 第四条露天煤矿不得危害电力、通讯、水源、交通等生产生活设施;不得危及居民安全及影响正常生活。 第五条露天煤矿在开矿程序、建设管理、生产管理、安全管理、用工管理及火工管理等方面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第二章开矿程序 第六条煤矿开采方式由井工改变为露天开采的,必须按照审批权限报各级管理部门审批。 第七条露天煤矿开工前须按要求编制并审批地质报

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环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矿产资源开发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煤炭开采生态恢复治理方案等。 露天煤矿开工前必须办理征占土地(林地)相关手续,必须与所涉乡镇、村、企业、农民签定相关协议。 在上述要求落实到位后,并取得开工报告方可开工建设。 第八条露天煤矿的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安全设施工程等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九条露天煤矿在建设施工中要执行招投标制。在招投标过程中,要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对不具备资质的一律取消投标资格。 第十条露天煤矿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必须明确施工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主体责任。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并配备与矿井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每月必须进行至少

矿山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矿山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使职工在各项生产活动中,行动有准则,干活有方向,操作有规,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的)行为要制止;发现隐患要处理,危及安全要撤离。 (3)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设备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爱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二)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做好交班准备,接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交班现场做好准备。接班人未按时到达,交班人不能离岗。交班人在交班前,应将生产现场和设备运行状况填写好,做好交接班记录;清点好材料、工具和备件;做好生产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2511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Min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岗位安全管理制度,是规范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站标准岗、干标准活、减少或避免危险因素、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岗位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岗位安全职责、交接班制度、安全确认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设备点检制度、防火制度、地下矿山出入井挂牌制度等。 (一)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串岗。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发现违章作业、冒险蛮干的行为,要立即制止;发现隐患,自己能处理的自己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问题要立即报

告班组长或有关领导。若隐患危及自身安全时,可立即停止工作,撤离到安全地点。 (3)爱岗敬业,应熟知本岗位生产工艺、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安全操作规程,会使用、维护设备,并能处理常见故障。 (4)机械设备实行专人专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任意转借他人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工具和作业地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班组长汇报,在设备检查时要设置明显的检修标志牌。 (6)认真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程序,填写好各种记录,交接班必须在岗位上进行。 (8)团结互助,积极参与事故抢险救灾,抢救伤员。 (9)按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0)不准带病作业。 (11)关心爱护新工人,指导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 一、当前情势: 1、问责严。发生一般死亡事故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一律追究监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2、基础差。一是员工素质差;二是矿山先期投入严重不足,导致系统不不完善,设施设备存在缺陷;三是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四是安全生产管理粗放,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不切实际,没有落地生根;五是未形成安全监管、技术指挥、施工作业三方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机制,导致安全责任制难以真正落地。 3、安全监管力量不足,执法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导致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4、2017年,省局牵头开展市州交叉执法,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严格按照执法手则规范执法,当前全市矿山企业都将面临高额的处罚和打入“黑名单”的危险。 2017年我局将以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精准监管,强化执法,全力倒逼、激发企业抓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推动企业精细化管理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提质升级,夯实矿山本质安全。实现一个总目标,即杜绝较大及较大以

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消灭采石场事故、严控事故死亡人数在2 人以内。 二、企业安全法定主体责任 (一)机构建设 1、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定安全职责。地下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露天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尾矿库应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设立专门的生产技术管理机构,配齐专职技术人员,履行法定技术规范职责。地下矿山必须设立专门的生产技术部门,配齐采矿、机电、地测等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其中三个中段及以上同时采掘作业的地下矿山其安全生产技术部门必须下设采矿组、机电组和地测组且每个组人员不少于2人。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采矿量超过50万吨的露天矿山必须配备一名专职采矿技术人员。 3、设立矿山生产调度室。实现对矿山生产运行的实时、科学、有效调度和应急处置。露天矿山调度室应公示一图一表一说明;地下矿山调度室应公示季度更新的实测采掘工程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避灾路线图(厚矿体半年一次更新)。。 以上机构不能与矿山施工单位重叠,企业必须建立健全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pdf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企业的安全机构和全体员工开展 安全工作。 2、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以 及技术标准的执行。 3、监督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 惩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批准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组织非煤矿山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7、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做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管理程序,协助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 二、安全员责任 1、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与安全生产进行具体 的监督检查工作,企业负责人不在作业现场时负责企业安全 工作。做好生产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培训。 2、自觉努力学习,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

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规范以及企 业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3、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时,必须凭证上岗,必须带头 遵守和执行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4、深入生产班组,对安全管理、机械设备、变压器、 配电线路、设施、尘毒危害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作业记录, 对出现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6、在履行监督检查工作中,有权对违章行为按照规定 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和罚款的处理,对特别严重的隐患有权 停止生产,向矿长报告。 7、对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时按规定上报, 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参加事故调查。 8、对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的购买、验收、发放、 使用、更换、报废,做好监督检查。 9、必须认真做好上报规定的各种安全方面记录、报表, 收集、汇总管理安全方面的相关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作业人员安全责任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培训。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 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自觉遵守安全生 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冒险作业。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煤路 天 矿 山 安 全 管

目录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岗位职责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各岗位操作规程 17 、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8 、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

生产工作 2、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金投入;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符合“三同时”的规定;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5、教育培训责任。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6 、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按照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和相关信息,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 7 、建立健全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 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班组长及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大全二0一二年三月八日

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机构设置-----------------------------------3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 第四章安全教育制度-----------------------------13 第五章安全活动制度-----------------------------16 第六章安全例会制度-----------------------------17 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7 第八章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22 第九章爆破器材管理实施办法-------------------26 第十章文明生产检查评比标准-------------------32 第十一章环保制度-------------------------------34 第十二章剧毒物品管理制度---------------------36 第十三章安全管理奖惩制度---------------------3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遵守《矿山安全法》,确保公司安全生产,使人民的生命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减少轻伤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交通、设备、污染事故,达到安全文明生产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公司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本制度,做到有章必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 第三条公司下属单位要根据本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制度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由总经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等任副主任,安委会成员由其他副总经理、其它部门正职、安全员等组成。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 第七条各采场、车间(工段)大小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职责 1、组织协调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环保工作,负责规划整

露天采矿场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露天采矿场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露天采矿场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小型露天采矿场创建安全标准化系统中作业环境管理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小型露天采矿场。 2职责 2.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负责对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2.2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相关内容的检查与考核。 3管理内容 3.1作业环境 3.1.1开采境界 3.1.1.1采场边界应设可靠的围栏或醒目标志。 3.1.1.2应确保边界上2m范围内,无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植物和不稳固的矿岩等。 3.1.1.3应确保边界上覆盖的松散岩土层处于稳定状态。 3.1.2采场 3.1.2.1采场应有安全可靠的人行通道。 3.1.2.2边坡上的浮矿应及时清理干净。 3.1.2.3采场最终边坡应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

运输平台。 3.1.2.4采场内的所有电力线路,应按GB16423-2006的要求敷设整齐,无乱搭乱接现象。 3.1.2.5采场道路和爆堆应经常洒水降尘。 3.1.3照明 3.1.3.1夜间工作时,所有作业点及危险点均应有足够的照明。 3.1.3.2夜间工作的采矿场和排土场,在下列地点应设照明装备:——凿岩机、移动式或固定式空气压缩机和水泵的工作地点; ——运输机道、斜坡卷扬机道、人行梯和人行道; ——汽车运输的装卸车处、人工装卸车地点的排土场卸车线; ——调车站、会让站。 3.1.3.3照明使用电压为220V,行灯或移动式照明灯具的电压不高于36V。 3.1.4安全标志 3.1. 4.1建立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3.1. 4.1.1办公室在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后,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换行]模式,在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设置相应的、符合GB14161要求的安全标志。 3.1. 4.2开采境界内的钻孔、废弃巷道、采空区、溶洞、陷坑、泥浆池和水仓应加盖或设栅栏,并设明显的安全标志。 3.1. 4.3定期对各标志进行检查,发现丢失、字迹模糊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

矿山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矿长对全矿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负总责,并直接领导本矿山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专职机构或人员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并督促矿山各部门、各生产工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断地提高矿山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环境保护工作。 4、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合理安排措施经费,并认真组织力量,保护安全措施计划的落实与实施。 5、组织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督促贯彻执行。 6、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和专业技术知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搞好岗位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7、发生事故的,应及时按规定上报,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拟定改进计划,并保证实施。 8、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 安全员岗位责任制 1、对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工作管理责任。 2、负责每天检查全矿安全生产情况,督促矿山生产人

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 3、坚持走动管理,做到勤走、勤看、勤督促,及时反映情况,积极协助领导采取措施,消除生产中不安全、不卫生的因素。 4、协助矿长搞好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考试。 5、负责做好新入厂工人和调换工种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6、协助矿长提出安全措施计划的项目,负责组织和督促措施项目的按期完成。 7、协助制定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并督促贯彻实施。 8、经常检查采场通道、边坡的安全性及稳定性,对建筑物、设备、设施及工器具检查其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9、有权拒绝并抵制领导下达的不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对本班组所辖的人员、设备负全面管理责任。 2、在生产过程中,经常教育和检查本班组工人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正确使用机构设备、电器设备和工具、

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帮助员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 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经理 负责。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 1、凡新入公司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外来 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员工入公司、新调入员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学 习(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括:党群、行政各部门,各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管理人员。

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 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车间级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②学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进行一般的电器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③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④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⑤介绍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岗位及其注意事项 要求: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录用。 2、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露天煤矿储量管理制度

露天煤矿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露天矿煤炭资源的管理,依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新矿井、采区、工作面设计时,必须考虑矿井地质条件,充分利用煤炭资源。在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吃肥丢瘦。 二、储量管理原则 储量核查以月末核算的开采量、损失量为基础,当年销售量、年初和年末库存量作为年度动用储量修正确认依据。 三、测量验收 1、开工前要建立地面基本控制网;测绘1:500~1:5000的地形图,经矿、施工方确认签字认后做为底图。测量前,要核对图上的平面坐标和高程坐标,对标定工作所需用的测量控制点及其成果也应进行检查。 1

2、作业要求:测绘矿山宕面(含开采或安全、运输平台)上下坡线、台阶及采场底等的面高程和平面坐标,其精度要求最终成图比例尺不小于1∶2000。选择代表性地段测制地质剖面,剖面测制精度不少于1∶2000。成图及成果资料必须真实反映矿区基本特征和生产情况。 3、每月末,进行现场测量验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地测部门负责测量,并通知施工队参加;测量成果要由矿方、施工方签字存档,并作为编制储量计算图和储量报表的依据。 4、每半年,进行一次复核性总算,以检查每月测量的精度。测量成果由矿方、施工方签字存档;半途退场按双方协议处理。成果中要说明基准点、主要控制点坐标及高程精度,并需说明引用的基准点可靠程度。 5、验收量计算,一般采用垂直断面法。按区域、阶段平盘、工程项目等计算实际采剥工程量;在验收测量的阶段采剥工程平面图和采剥工程断面图纸上量取实际工程技术指标。 四、储量计算 1、计算储量应在专门的图纸上进行。储量计算时,范围的圈定、计算参数的选择、块段的划分按相关规定执行。 2、储量计算结果必须经过检查。采用相同计算方法检查储量计算结果时,两次计算之差不得超过1.5%。 五、各矿必须及时掌握矿井、采区储量、损失量、采出量等情况;对损失量、损失率、各项损失所占的比重及造成的原因进行统计分析。储量损失计算,应按开采台阶、分工作面进行估算和汇总。 2

矿山管理制度

矿山管理制度 矿山管理制度(一) 一、总则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令、规定。矿井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井下劳动条件。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2、各工程队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矿长资格证书,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的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有效特种作业证,方能上岗作业。必须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每年至少接受20小时的安全教育,每3年至少考核一次;新工人下井前,应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老工人带领至少4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的培训。

3、各矿井和专职安全员负责人必须每天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安全生产情况记录。如遇无法排除的重大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指挥人员撤出,同时报告省矿生产安全科或采区。 4、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严加管理,并设照明和警戒标志。 5、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有保障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和防止尘毒等危害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必须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各矿井应确定合理的开采顺序,并在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等开拓系统形成后,方准生产。 6、作业人员下井前严禁喝酒;下井时必须携带照明灯具、穿戴好防护用品,作业前必须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点顶、帮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同时设置警戒和照明标志。 7、各矿硐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岗位技术操作规程。 8、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自把自

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61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帮助员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经理负责。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 1、凡新入公司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员工入公司、新调入员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学习(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括:党群、行政各部门,各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管理人员。 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 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公司安全规章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9号 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2011年4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12月28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9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五月四日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50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所辖区域内有小型露天采石场的乡(镇)应当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保障 第四条小型露天采石场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应当组织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 第六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应当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委托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七条小型露天采石场新进矿山的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培训,已在岗的作业人员应当每年接受不少于20小时的安全再培训。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