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加油站设计规范

加油站设计规范

加油站设计规范
加油站设计规范

加油站设计规范

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50156-92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1992-06-09发布1992-12-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35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6月9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我总公司北京设计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总公司北京设计院(北京市六铺炕,邮编:1000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1991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

第一节库址选择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三节油罐区

第四节汽车装卸油设施

第五节车间供油站

第六节消防设施

第七节含油污水处理

第八节电气装置

第三章汽车加油站

第一节加油站的分级及站址选择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三节站房与加油岛

第四节油罐

第五节管线

第六节消防设施

第七节给水排水

第八节电气装置

第九节采暖通风

附录一名词解释

附录二计算间距的起算点

附录三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加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节约用地和能源,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方便。为此,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自然洞石油库、人工洞石油库和生产工艺过程用油品的储油设施的设计。

第1.0.3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内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1.0.4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5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

第一节库址选择

第2.1.1条商业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

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靠近城镇和交通方便的地方,其位置宜在城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第2.1.2条企业附属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企业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与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宜位于该企业的边缘地带。

第2.1.3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址,不应选在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的地区。

第2.1.4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区设计地面标高,应高出25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0.5m。

第2.1.5条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 5的规定。

第2.1.6条企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 6的规定。

表2.1.5 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

注:①表中距离系从库内油罐或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算起。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②表中规定的距离,适用于甲、乙类油品的储罐,当仅为丙类油品时,民用建筑和公路两项可按表中规定的距离减少25%。间距的起算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二的规定。

表2.1.6 企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

注:①表中未注明的企业建筑物、构筑物与库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②当企业小型石油库位于本企业边缘地带时,除与相邻工矿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执行本表外,其余应当符合本规范表2.1.5的规定。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2.2.1条小型石油库的生产区和行政管理区,应分区布置。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2.2.1的规定。

第2.2.2条消防水泵房和用于装卸油船的

油泵房,可建在码头上。

第2.2.3条油罐至河(海)岸边的距离,不应小于30m。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至河(海)岸边的距离,不应小于10m。本规范表2.2.1

中指的其它建筑物、构筑物与河(海)岸边的距离不限。

第2.2.4条甲、乙类油品的汽车油罐车密闭卸油接头处与油罐、油泵房的间距可不受限制,但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甲、乙类油品储罐的要求确定。

第2.2.5条零位油罐与所属铁路卸油作业线的间距,不应小于6m;与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按本规范表2.2.1中油罐的要求确定。

第2.2.6条油罐应集中布置,当地形条件允许时,油罐区宜布置在比卸油地点低、比灌油地点高的位置,但当油罐区地面标高高于邻近居民点、工业企业或铁路线时,必须采取加固防火堤等防止库内油品外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2.2.7条铁路卸油设施,宜布置在小型石油库的边缘地带。

第2.2.8条汽车灌油设施,宜布置在小型

石油库靠近库外道路的一侧。

第2.2.9条油罐区、铁路卸油设施,应设有能回车的消防道路。

表2.2.1 小型石油库内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

注:①表中油罐,系指储存甲、乙类油品的立式固定顶钢油罐。对于内浮顶罐、储存丙类油品的立式固定顶罐、容量大于50m3的卧罐,防火间距可按表列数字减少25%;对于容量等于或小于50m3的卧式罐,可减少50%。

②灌油间与高架罐邻近一侧的外墙当为非燃烧体实体墙时,两者的间距可不受限制。

③防火堤内的隔油池与油罐的间距,可不受限制。

④与卸油泵房毗邻的配电间至铁路卸油作业线的防火间距,可按卸油泵房确定,但至其余各建筑物、构筑物的防火距离,应分别符合配电间和油泵房防火距离的要求。

⑤铁路卸油作业线与设有卸油站台的桶装油品库房的间距,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第2.2.10条汽车装卸油品场地不应采用沥青地面。

第2.2.11条小型石油库应设高度不低于2. 2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

第2.2.12条小型石油库内不应栽植油性大的树种,防火堤内不应植树。在消防道路两侧植树时,株距应满足消防操作的要求。

第2.2.13条小型石油库的油泵房、装卸油品码头、桶装油品库房、输油及热力管线、给水排水系统、防静电设施以及采暖通风等的设计,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第三节油罐区

第2.3.1条小型石油库的油罐,应采用钢油罐。储存甲类油品的地上立式油罐,宜采用内浮顶油罐。

第2.3.2条立式油罐应地上设置,卧式油罐宜地上设置。甲、乙类油品储罐,严禁设在地下或半地下罐室内。

第2.3.3条小型石油库的油罐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甲、乙类油品储罐与丙类油品储罐,可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堤内。

二、立式油罐不宜与卧式油罐布置在同一个防火堤内。

三、沸溢性油品储罐应单独布置。

第2.3.4条油罐均应装设进出油接合管、排污管、放水管、入孔、采光孔和量油孔等基本附件。储存甲、乙类油品和轻柴油的固定顶储罐和地上卧式储罐,必须装设阻火器和呼吸阀。地下直埋卧式油罐,应装设通气管。储存除轻柴油以外的丙类油品的固定顶油罐和卧式油罐,应装设通气管。

第2.3.5条油罐应设梯子和栏杆。高度大

于5m的立式油罐,应采用盘梯或斜梯。卧式油罐组联合平台应设斜梯,且不少于两处。拱顶油罐顶上经常走人的地方,应设防滑踏步。

第2.3.6条埋设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卧式油罐,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第2.3.7条小型石油库油罐区的设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汽车装卸油设施

第2.4.1条每种油品高架灌装罐的总容量,不应大于两d的灌装量,且单罐容量不宜大于3 0m3。

第2.4.2条甲、乙类油品汽车油罐车的卸油、必须采用密闭方式,并应采用快速接头连接。

第2.4.3条小型石油库汽车装卸油设施的设计、除执行上述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五节车间供油站

第2.5.1条设置在厂房内的车间供油站的存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甲、乙类油品的存油量,不应大于车间两昼夜的需用量,且不宜大于2m3;

二、当两昼夜的需用量很小时,用罐储存的存油量,不宜大于0.5m3;用桶储存的存油量,不宜大于0.2m3。

第2.5.2条厂房内的车间供油站,应靠厂房外墙布置,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非燃烧体顶盖与厂房隔开。储存甲、乙类油品的车间供油站,应为单层建筑,并应设有直接向外的出入口和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存油量不大于5m3的丙类油品的储罐(箱),可直接设置在丁、戊类生产厂房内的固定地点。

第2.5.3条厂房内油罐的通气管必须引至室外,甲、乙类油品储罐通气管的排气口,应高出屋面1m,与厂房门、窗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5m。

第2.5.4条厂房内车间供油站的油罐和油泵,可一起布置。

第2.5.5条设置在厂房外的车间供油站,应按企业小型石油库的要求设计。当车间供油站内甲、乙类油品存油量不大于20m3,且为直埋地下式卧罐,或丙类油品存油量不大于100m3

时,站内油罐、油泵房与本车间厂房、厂内道路等的距离,可不小于表2.5.5的规定。

表2.5.5 站内油罐、油泵房与本车间厂房、厂内道路等的距离(m)

注:①丙类油品,当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时,油罐及泵房与厂房内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的距离可为8m。

②油泵房与地下油罐的距离,不应小于3m。

③甲、乙类油品地下油罐的通气管,其管口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4m。

第2.5.6条设置在厂房外的车间供油站,应设高度为1.6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当厂房外墙兼作站区围墙时,厂房外墙6m高度范围内,不应有门、窗、洞口。工厂围墙兼作站区围墙时,油罐、油泵房与工厂围墙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2.2.1条的规定。

第2.5.7条设置在厂房外的车间供油站、

油泵房可与厂房毗邻建造,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体墙和不低于1.5h非燃烧体屋顶;对于甲、乙类油品的泵房,尚应设有直接向外的出入口。当油泵房设在厂房内时,应符合本规范第2.5.2条的规定。

第六节消防设施

第2.6.1条小型石油库的消防给水管道,宜与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设置。

第2.6.2条小型石油库的消防用水量,应取油罐的或库内建筑物、构筑物的消防计算水量的较大值。

第2.6.3条油罐的消防冷却方式,宜采用移动式水枪。油罐消防给水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固定顶立式钢油罐消防用水设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二、地上卧式钢油罐的消防用水,应设有不小于50m3的消防水池或1h能供50m3水的水源。

注:缺水地区设消防水确有困难时,应设置干粉灭火设施,可不设消防用水。

第2.6.4条消防泵宜用手机动泵,可不设备用泵和备用动力源。

第2.6.5条消防管道和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6.6条小型石油库油罐的灭火设施,宜按下列规定确定:

一、单罐容量大于200m 3的立式油罐,宜采用半固定式空气泡沫灭火。泡沫产生器的进口压力,不应小于0.3MPa。

二、单罐容量等于或小于200 m3的立式油罐,宜采用移动式空气泡沫灭火。所采用空气泡沫管枪的进口压力,不应小于0.3MPa;空气泡沫钩枪的进口压力,不应小于0.5MPa。[ 三、缺水少电地区的丙类油品立式固定顶罐,可采用烟雾自动灭火装置灭火。

四、卧式油罐可采用小型灭火器具灭火。

五、半固定、移动式空气泡沫灭火需要的消防车可用手消防机动泵、压力或管线比例混合器代替。压力比例混合器的出口,应设公称直径6 5mm的管牙接口。

第2.6.7条立式固定顶油罐和单浮盘的内

浮顶油罐的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有关油罐灭火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的规定。

第2.6.8条油罐空气泡沫灭火所需的泡沫产生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但每个油罐不应少于2个。

第2.6.9条油罐空气泡沫混合液管线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2.6.10条位于城镇或企业消防站保护范围内的小型石油库,经与消防部门协商,可不设或少设消防设施。

第2.6.11条车间供油站应设灭火设施,并宜结合车间的消防设计统一设置。

第2.6.12条小型石油库各主要场所配备灭火器的数量,应符合表2.6.12的规定。灭火器具,应放在使用方便的固定地点。

表2.6.12 小型石油库主要场所灭火器具配备数量

注:手提式灭火器系指6L高效化学泡沫灭火器和8kg干粉灭火器;推车式灭火器系指10 0L高效化学泡沫灭火器和70kg干粉灭火器。

第2.6.13条手抬消防机动泵、泡沫液、泡沫灭火器等,应根据所在地区气候条件采取必要的防冻措施。

第七节含油污水处理

第2.7.1条小型石油库的含油污水应经过处理,达到现行国家排放标准时,方可排放。

第2.7.2条处理含油污水,可采用三节式隔油池或移动式废水处理机。

第八节电气装置

第2.8.1条小型石油库的供电负荷等级,宜为三级。

第2.8.2条小型石油库的供电电源、宜采

用380/220V外接电源。

第2.8.3条低压配电间可与油品泵房相毗邻,但与易燃油品泵房相毗邻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低压配电间与油品泵房的隔墙,应为非燃烧体实体墙。与配电间无关的管线,不得穿越隔墙。所有穿墙的孔洞,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二、配电间的门应向外开启,其门、窗与泵房门、窗的路径不应小于6m。当不能满足6m 要求时,配电间的门应设自动关闭装置,窗应为固定窗。

三、配电间的地坪,应高于油泵房地坪不小于0.6m。

第2.8.4条小型石油库主要生产作业场所的配电电缆,应采用直埋或电缆沟充砂敷设。

第2.8.5条进入室内爆炸危险场所的金属管线,从进入点算起,其外部埋地长度超过50 m时,可不设接地装置。当室外部分不埋地或埋地长度不足50m时,除应在金属管线进入点作一处接地外,还应在室外100m以内再作一处接地,两处接地电阻均不宜大于20Ω。

加油站建设标准(新版)

加油站建设标准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加油站建设,优化设计方案,控制 和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收益,统一形象,扩大品牌效应,促进加 油站建设系列化、规范化、标准化、模块化,特制定本标准。 1.0.2 加油站的建设应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科学预测销量, 根据站址、功能和销量,合理确定建设类型和规模,优化设计方案。 1.0.3 加油站功能在满足加油服务的前提下,根据地理位置、销量等情况综合 考虑服务功能,确定不同的辅助项目。 1.0.4 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按照技术进步的要求,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新设备、新材料。 1.0.5 加油站建设除应严格遵守国家建设部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 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有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本标准。 1.0.6 本标准中对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1.0.7 《中国石油加油站建设标准体系》由本标准以及“加油站建设标准 设计”、“加油站工程建设模块化图集”和“加油站投资控制指标” 构成。 1.0.8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负责解释。 1.0.9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和控股的加油站新建 和改扩建项目。租赁和参股的加油站应参照本标准进行建设。 1.0.10 依据现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等有关规范、 标准和本标准,配套编制了《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加油站建设应按 《加油站建设标准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 1.0.11 加油站建设的可行性研究、立项、设计委托、设计审查、工程招投标、 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其他建设管理工作执行中国石油销售公司 现行的有关规定。 2 术语与定义 2.0.1 加油站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2 站房station 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3 加油岛gasoline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4 埋地油罐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 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02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02 ? 1 总则 ? 2 术语 ? 3 一般规定 ? 4 站址选择 ? 5 总平面布置 ? 6 加油工艺及设施 o6.1 油罐 o6.2 工艺系统 ?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7.1 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储罐 o7.2 泵和压缩机 o7.3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o7.4 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o7.5 紧急切断系统 o7.6 槽车卸车点 ?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 o8.2天然气增压 o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 o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o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 o8.6 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0 电气装置 o10.1 供配电 o10.2 防雷 o10.3 防静电 o10 .4 报警系统

?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o11.1 采暖通风 o11.2 建筑物 o11.3 绿化 ?12 工程施工 o12.1 一般规定 o12.2 材料和设备检验 o12.3 土建工程 o12.4 工艺设备安装 o12.5 管道工程 o12.6 电气仪表施工 o12.7 防腐蚀工程 o12.8 交工文件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附录B 加油加气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范围划分 ?附录C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本规范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 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 术语 2.0.1 加油加气站 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3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automobile LPG filling station

汽车加油站设计与设计规范GB50156-2012试题

GB 50156-2012 试题部分 1. 指:具有储气设施,使用加气机为机动车加注车用 LPG、CNG或LNG等车用燃气并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答案:D加气站 2.指:具有储油(气)设施,既能为机动车加注车用燃油,又能加注车用燃气,也可提供其他便利性服务的场所。 答案:A加油加气合建站 3. 指:加油加气站用地红线范围内加油加气作业区以外的区域。 答案:C辅助服务区 4.指:罐顶低于周围4m范围内的地面,并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方式埋设在地下的卧式油品储罐。 答案:D埋地油罐 5.指:将地面防火防爆储油罐、加油机、自动灭火装置等设备整体装配于一个体的地面加油装置。 答案:A橇装式加油装置 6. 指:常规加气站、CNG加气母站、CNG加气子站的统称。 答案:B CNG加气站 7. 指:从站外天然气管道取气,经过工艺处理并增压后,通过加气机给汽车 CNG 储气瓶充装车用 CNG的场所。 答案:B CNG常规加气站 8. 指:安装在固定位置的地上或地下储气瓶(组)和储气井的统称。 答案:D CNG固定储气设施 9. 指:罐顶低于周围4m范围内的地面,并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方式埋设在地下的卧式 LNG 储罐。 答案:C埋地LNG储罐 10. 指:罐顶低于周围4m范围内地面标高0.2m,并设置在罐池中的LNG储罐。 答案:B地下LNG储罐 11.向加油加气站供油供气,可采取、或的方式。 答案:A罐车运输 C车载储气瓶组拖车运输 D管道输送 12. 储气设施的总容积,应根据设计加气汽车数量、每辆汽车加气时间、母站服务的子

站的个数、规模和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确定。 答案:B CNG加气站 13.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 答案:A一级加油站 B一级加气站 C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 E CNG加气母站 14. 不应跨越加油加气站的加油加气作业区。 答案:C架空电力线路 https://www.sodocs.net/doc/9917476634.html,G加气母站内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 答案:A 4.5m~9m 16.其他类型加油加气站的车道或停车位,单车道或单车停车位宽度不应小于,双车道或双车停车位不应小于。 答案:B 4m~6m 17.在加油加气合建站内,宜将柴油罐布置在或、与汽油罐之间。 答案:A LPG 储罐 B CNG 储气瓶(组) D LNG 储罐 18.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 答案:C 3m 19.加油加气站内设置的经营性餐饮、汽车服务等非站房所属或,不应布置在加油加气作业区内。 答案:C建筑物 D设施 20.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的不燃烧体实体围墙。 答案:A 2.2m 21.汽车加油站的储油罐,应采用。 答案:B 卧式油罐 22.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的内、外层壁厚,以及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的外层壁厚,均不应小于。 答案:D 4mm

加油站设计规范

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GB50156-92 主编部门: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2年12月1日 1992-06-09发布1992-12-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2]353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50156-92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2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石化总公司北京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2年6月9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我总公司北京设计院负责主编,并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设计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针对主要技术问题开展了科学研究与试验验证工作,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总公司会同有

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总公司北京设计院(北京市六铺炕,邮编:10001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1991年1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 第一节库址选择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三节油罐区 第四节汽车装卸油设施 第五节车间供油站 第六节消防设施 第七节含油污水处理 第八节电气装置 第三章汽车加油站 第一节加油站的分级及站址选择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三节站房与加油岛 第四节油罐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最新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条文说明)GB50156-2002 ?1 总则 ?3 一般规定 ?4 站址选择 ?5 总平面布置 ?加油工艺及设施6 o6.1 油罐 o 2 .工艺系统6 ? 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7.1液化石油气质量的储罐 o7.2泵和压缩机 o7.3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o7.4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o7.5紧急切断系统 o槽车卸车点7.6 ?压缩天然气工艺及设施8 o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 o8.2 天然气增压 o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 o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o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 o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8.6 ?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 10 电气装置 . . . o10.1 供配电 o10.2 防雷 o10.3 防静电 o报警系统10.4 ? 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o11.1 采暖通风 o11.2 建筑物 o化.3 绿11 ?工程施工12 o12.1 一般规定 o12.2 材料和设备检验

o12.3 土建工程 o12.5 管道工程 o 8 交工文件12.1 总则 1.0.1 汽车加油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所以必须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是安全的有效保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兼顾经济效益。本条提山的各项要求是对设计提出的原则要求,设计单位和具体设计人员在设计汽车加油加气站时,还应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条文中提出的要求。 1.0.2 考虑到在已建加油站内增加加气站的可能性,故本规范适用范围除包括新建外还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工程及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的工程设计。 1.0.3 加油加气站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本规范只能规定加油加气站特有的问题。对于其它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难规范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不便再做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本规范明确规定者,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做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 . 3 一般规定 3.0.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气母站)所用天然气现在基本上是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利用市区已建供气管网时,由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用气量较大,且是间断用气,所以要求设站或引气时不要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0.2 本规范允许汽车加油站和汽车加气(LPG、CNG)站合建。这样做有利于节省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发展。只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是可以做到安全可靠的。国外燃气汽车发展比较快的国家普遍采用加油站利加气站合建方式。 从对国内外LPG加气站和CNG加气站的考察来看,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需求很少,所以本规范没有制定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规定。 3.0.3 加油站内油罐容积一般是依其业务量确定。油罐容积越大,其危险性也越大,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也越高。为区别对待不同油罐容积的加油站,本条按油罐总容积大小,将加油站划分为二个等级。 与1992年版《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相比,本规范增加了各级加油站的油罐总容积,这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所做的调整。目前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较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有大幅度增加,加油站的营业量也随之大幅度提高,现在城市加油站销售量超过5000t/年的已有很多,地理位置好的甚至超过10000T/年。加油站油源供应渠道是否固定、距离远近、道路状况、运输条件等都会影响加油站供油的及时性和保证率,从而影响加油站油罐的容积大小。一般来说,加油站油罐容积宜为3~5天的销售量。照此推算,销售量为5000t/年的加油站,油罐总容积需达到65~110m3。事实上许多城加油站油罐容积已经突破了原规范对二级站的油罐总容积限制,达到了120m3。所以,本规范将二级加油站的允许油罐总客积调整到120m3。 对于加油站来说,油罐总容积越大,其适应市场的能力也越强。建于城市郊区或公路两侧等开阔地带的加油站可以允许其油罐总容积比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油罐总容积大些,故本规范将油罐总容积为121~180m3的加油站划为一级加油站。 三级加油站是从二级加油站派生出来的。在城市建成区内,建、构筑物的布置比较密集,按二级加油站建站有时不能满足防火距离要求,这就需要减少油罐总容积,降低加油站的风险值、以达到缩小防火距离、满足建站条件的目的。本规范将二级加油站的油罐总容积规定为等于或小于60m3,既放宽了建站条件,又能保持较好的运营条件。 油罐容积越大,其危险性也越大,故需对各级加油站的单罐最大容积做出限制。本条规定的单罐容积上限,既考虑了安全因素,又考虑了加油站运营需要。 柴油的闪点较高,其危险性远不如汽油,故规定柴油罐容积可折半计入油罐总容积。 . . . 3.0.4 液化石油气罐为压里储罐,其危险程度比汽油罐高,控制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储罐的容积小于加油站油品储罐的容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详解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1引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 244 号文《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建标[1999] 273号文《关于同意修订完善〈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的函》和建标标便[2002] 03 号文《关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修订工作函》的要求,在对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编号为GB 50156-2002,自2002 年7 月1 日起施行。 本规范共分12 章和3 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加油工艺及设施,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装置,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规定。 1.1 规范与以前的区别 本次修订删除了原规范中有关小型石油库设计方面的内容,增加了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内容,制定了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有关规定,根据建标标便[2002] 03 号文的要求,增补了工程施工方面的规定。由于汽车加油加气站储存的是易燃和可燃液体或气体,属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所以,本着“安全可靠”的原则,对有关安全、消防问题做出详细规定是本规范编制的重点。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组织了国内,国外考察,总结了我国汽车加油加气站多年来的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的行业标准和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的相关标准,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施工、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对其中主要问题进行了多次讨论、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与原国家标准《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 相比,本规范中加油站部分的规定有以下四个主要变化: 1.增大了各级加油站油罐总容量; 2.提高了安全防火标准; 3.内容更为全面、合理 4.增加了工程施工规定。 2规范解析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 目次 2术语 (3) 3一般规定 (3) 4站址选择 (3) 5总平面布置 (4) 6加油工艺及设施 (5) 9消防设施及排水 (6) 10电气装置 (7) 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 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 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 2术语 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 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 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

回收系统 3一般规定 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4站址选择 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 的规定: 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间距(m)

5总平面布置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加油站设计规范

加油站设计规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50156-2002 1 总则 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 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 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 术语 2.0.1 加油加气站 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2.0.2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3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automobile LPG filling station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2.0.4 压缩大然气加气站 automobile CNG filling station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2.0.5 加油加气合建站 automobile gasoline and gas filling 既可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又可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或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2.06 加气站 automobile LPG or CNG filling station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或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的简称。 2.0.7 站房 station house 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8 加油岛 gasoline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9 加气岛 gas filling island 用于安装加气机的平台。 2.0.10 埋地油罐 underground storage gasoline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品储罐。 2.0.11埋地液化石油气罐 undergroud storage LPG tank 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 2.0.12 密闭卸油点 closed unloading gasoline point 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 2.0.13 卸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unloading gasoline 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里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4 加油油气回收系统 vapor recovery system for filling 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5 加气机 LPG(CNG) dispenser 给汽车储气瓶充装液化石油气或压缩天然气,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2.0.16 拉断阀 break away coupling 在一定外力作用下可被拉断成两节,拉断后具有自密封功能的阀门。 2.0.17 压缩天然气加气母站 gas primary filling station 可为车载储气瓶充装压缩天然气的压缩大然气加气站。 2.0、18 压缩天然气加气子站 gas secondary filling station 用车载储气瓶运进压缩天然气。为汽车进行加气作业的压缩天然气加气站。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条文说明)(节选)

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条文说明)(节选) 5 总平面布置 5.0.1 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 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7 中的防火距离的1.5 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2m 的非燃烧实体围墙,可隔离一般火种及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以保障站内安全。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至表4.0.7中的防火距离的1.5 倍,且大于25m 时,安全性要好的多,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主要是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隔离墙为非实体围墙即可。加油加气站面向进、出口的一侧,可建非实体围墙,主要是为了进、出站内的车辆视野开阔,行车安全,方便操作人员对加油、加气车辆进行管理,同时,在城市建站还能满足城市景观美化的要求。 5.0.2 本条规定是为了保证在发生事故时汽车槽车能迅速驶离。在运营管理中还应注意避免加油、加气车辆阻塞汽车槽车驶离车道,以防止事故时阻碍汽车槽车迅速驶离。 5.0.3 本条规定了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的布置要求。 1 根据加油、加气业务操作方便和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并通过对全国部分加油加气站的调查,一般车道宽度需不小于 3.5m,双车道宽度不小于6.0m。 2站内道路转弯半径按主流车型确定,不宜小于9.0m。汽车槽车卸车停车位宜按平坡设计,主要考虑尽量避免溜车。 3 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采用沥青路面,容易受到泄漏油品的侵蚀,沥青层易于破坏。此外,发生火灾事故时沥青将发生熔融而影响车辆撤离和

消防工作正常进行,故规定不应采用沥青路面。 5.0.4 加油岛、加气岛及加油、加气场地系机动车加油、加气的50028-93相比,适当减少了防火间距。与荷兰规范要求的5m 相比,又适当增加了间距。 3)液化石油气储罐与站房的防火间距与现行的行业标准《汽车用燃气加气站技术规范》CJJ84-2000基本一致,比荷兰规他要求的距离略有增加。 4)液化石油气储罐与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取水口的距离主要是参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98 确定的。 5) 1 台小于或等于10m3 的地上液化石油气储罐整体装配式加气站,具有投资省、占地小、使用方便等特点,目前在日本使用较多。由于采用整体装配,系统简单,事故危险性小,为便于采用,本表规定其相关防火距离可按本表中三级站的地上储罐减少20%。 6)撬装式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具有投资省、占地小、使用方便等特点,目前在欧洲国家使用较多,我国尚未成套生产,有些加气站己采用进口撬装设备。根据天然气的将点,规定橇装设备与站内其它设施的防火距离与本表的相应设备的防火距离相同。 7 液化石油气卸车点(车载卸车泵)与站内道路之间的防火距离。 规定两者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小于2m,主要是考虑减少站内行驶车辆对卸车点(车载卸车泵)的干扰。 8 压缩天然汽站内储气设施与站内其它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参考美国、新西兰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我国使用的天然气质量,分忻站内各部位可能会发生的事故及共对周围的影响程度后,应当加大防或距离。

汽车加油站规划设计正文

1 绪论 1.1 概述 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普片提高,随之而来的是汽车保有量的迅速增长,石油使用量的急剧上升。加油站是石油成品油销售行业的零售企业;是直接为各行业车主服务的基层网点和服务“窗口”;也是城镇建设的基础设施,它与公路建设和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我国加油站建设起步相对较晚,第一座加油站由美孚石油公司于1924年在上海建造,仅2个小油罐。随着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汽车保有了迅速增加,在80~90年代,我国加油站建设从数量、规模到技术装备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时间,自封油枪、密闭卸油装置、电脑加油机、多枪加油机以及加油站中心控制管理系统等在大中城市得到大力推广,加油站建设已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加油站设计建造及管理的规章制度日臻完善。加油站的基本任务是为各种汽车加油。加油站好比汽车的“粮站”,它的布局应当随着汽车的分布、流向及流量来决定。加油站是市政公用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投资和社会化生产的一个关键部分,同时又是城市服务的一个窗口,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加油站具有社会公益性职能和企业性职能的双重性。前者是为社会大生产提供方便的外部基础条件,它要求加油站搞好社会服务,以优质服务为宗旨,注重社会效益。后者说明加油站在搞好服务、生产经营的同时要讲经济效益,即加油站考虑整体效益的同时必须充分保证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以便提供和完善其简单的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这种具有先导性、全局性、经营性的基础产业,其行业性质和职能本身便决定了必须将加油站的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和城市经济发展中,也毫无疑问地决定了加油企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 1.2 汽车加油站的发展状况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加油站已成为民众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50年代全国加油站总量只有70座左右;60年代末不到200座左右;70年代末发展到600座左右;1985年全国加油站大约有3600多座;1990年底为5000多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方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 GB 50156-2002 ? 1 总则 ? 2 术语 ? 3 一般规定 ? 4 站址选择 ? 5 总平面布置 ? 6 加油工艺及设施 o6.1 油罐 o6.2 工艺系统 ?7 液化石油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7.1 液化石油气质量和储罐 o7.2 泵和压缩机 o7.3 液化石油气加气机 o7.4 液化石油气管道及其组成件 o7.5 紧急切断系统 o7.6 槽车卸车点 ?8 压缩天然气加气工艺及设施 o8.1 天然气的质量、调压、计量、脱硫和脱水 o8.2天然气增压 o8.3 压缩天然气的储存

o8.4 压缩天然气加气机 o8.5 加气工艺设施的安全保护 o8.6 压缩天然气管道及其组成件?9 消防设施及给排水 ?10 电气装置 o10.1 供配电 o10.2 防雷 o10.3 防静电 o10 .4 报警系统 ?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o11.1 采暖通风 o11.2 建筑物 o11.3 绿化 ?12 工程施工 o12.1 一般规定 o12.2 材料和设备检验 o12.3 土建工程 o12.4 工艺设备安装 o12.5 管道工程 o12.6 电气仪表施工 o12.7 防腐蚀工程 o12.8 交工文件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附录B 加油加气站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围划分 ?附录C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本规用词说明 1 总则 1.0.1 为了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中贯彻国家有关方针 政策,统一技术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和汽车加油加气合建站工程的设计和施工。1.0.3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和施工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淮的规定。 2 术语 2.0.1 加油加气站 automobile gasoline/gas filling station 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 加油站 automobile gasoline filling station 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3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automobile LPG filling station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液化石油气的专门场所。 2.0.4 压缩大然气加气站 automobile CNG filling station 为燃气汽车储气瓶充装车用压缩天然气的专门场所。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最新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最新版) 1 总则 1、0、1 汽车加油加气站属危险性设施,又主要建在人员稠密地区,所以必须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是安全的有效保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也要兼顾经济效益。本条提山的各项要求是对设计提出的原则要求,设计单位和具体设计人员在设计汽车加油加气站时,还应严格执行本规范的具体规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达到条文中提出的要求。 1、0、2 考虑到在已建加油站内增加加气站的可能性,故本规范适用范围除包括新建外还包括加油加气站的扩建和改建工程及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的工程设计。 1、0、3 加油加气站设计涉及的专业较多,接触的面也广,本规范只能规定加油加气站特有的问题。对于其它专业性较强、且已有国家或行业标难规范作出规定的问题,本规范不便再做规定,以免产生矛盾,造成混乱。本规范明确规定者,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做规定者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 一般规定 3、0、1 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气母站)所用天然气现在基本上是采用管道供气方式,利用市区已建供气管网时,由于压缩天然气加气站用气量较大,且是间断用气,所以要求设站或引气时不要影响管网其它用户正常使用。

3、0、2 本规范允许汽车加油站和汽车加气(LPG、CNG)站合建。这样做有利于节省城市用地、有利于经营管理,也有利于燃气汽车的发展。只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加油站和加气站合建是可以做到安全可靠的。国外燃气汽车发展比较快的国家普遍采用加油站利加气站合建方式。 从对国内外LPG加气站和CNG加气站的考察来看,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需求很少,所以本规范没有制定LPG加气站与CNG加气站联合建站的规定。 3、0、3 加油站内油罐容积一般是依其业务量确定。油罐容积越大,其危险性也越大,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程度也越高。为区别对待不同油罐容积的加油站,本条按油罐总容积大小,将加油站划分为二个等级。 与1992年版《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相比,本规范增加了各级加油站的油罐总容积,这是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需要所做的调整。目前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较80年代末、90年代初已有大幅度增加,加油站的营业量也随之大幅度提高,现在城市加油站销售量超过5000t/年的已有很多,地理位置好的甚至超过10000T/年。加油站油源供应渠道是否固定、距离远近、道路状况、运输条件等都会影响加油站供油的及时性和保证率,从而影响加油站油罐的容积大小。一般来说,加油站油罐容积宜为3~5天的销售量。照此推算,销售量为5000t/年的加油站,油罐总容积需达到65~110m3。事实上许多城加油站油罐容积已经突破了

加油站设计

GB50156-2002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目次 2 术语 (3) 3 一般规定 (3) 4 站址选择 (3) 5 总平面布置 (4) 6 加油工艺及设施 (5) 9 消防设施及排水 (6) 10 电气装置 (7) 11 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 附录A 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 附录C 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 2 术语 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 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3 一般规定 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4 站址选择 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5 总平面布置 5.0.1加油加气站的围墙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4.0.4中的防火距离的1.5倍时,相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 的非燃烧围墙 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4.0.4的防火距离的1.5倍且大于25m时,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5.0.2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 5.0.3站区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 5.0.4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5.0.5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2加油岛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5.0.8加油加气站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5.0.8的规定:

加油站设计规范546114111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 目次 2术语 (3) 3一般规定 (3) 4站址选择 (3) 5总平面布置 (4) 6加油工艺及设施 (5) 9消防设施及排水 (6) 10电气装置 (7) 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 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 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 2术语 ,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3一般规定 ,应符合表 表

4站址选择 ,不应小于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5总平面布置 1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小于或等于25m以及小于或等于表,相

邻一侧应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围墙 2加油加气站的工艺设施与站外建、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大于表,相邻一侧应设置隔离墙,隔离墙可为非实体围墙 3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设置非实体围墙,或开敞 1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m 2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道路坡度不应大于6%,且宜坡向站外;在汽车槽车(含子站车)卸车停车位处,宜按平坡设计 3站内停车场和道路路面不应沥青路面 ,罩棚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其有效设计不应小于4.5m。罩棚边缘与加油机的平面距离不宜小于2m 1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15~0.2m 2加油岛宽度不应小于1.2m 3加油岛上罩棚支柱距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不应小于表 表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GB 50156-92(2001年版)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出版本书已经修正更名为<汽 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节约用地和能源,减少油品损耗,防止污染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生产、管理方便。为此,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新建工程和扩建工程的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自然洞石油库、人工洞石油库和生产工艺过程所用油品的储油设施的设计。 第1.0.3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内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第1.0.4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5条小型石油库和汽车加油站的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小型石油库 第一节库址选择 第2.1.1条商业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靠近城镇和交通方便的地方,其位置宜在城镇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向。 第2.1.2条企业附属小型石油库库址的选择,应符合企业总体规划、环境保护与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宜位于该企业的边缘地带。 第2.1.3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址,不应选在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沙及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的地区。 第2.1.4条小型石油库的库区设计地面标高,应高出25年一遇的最高洪水位0.5m。 第2.1.5条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1.5的规定。商业小型石油库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表2.1.5 名称安全距离(m) 民用建筑耐火等级一、二25 三30 四35 重要公共建筑物50 工矿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35 国家铁路线50 续表2.1.5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年版)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2006 年版) GB50156-200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发表日期:2006年5月29日 目次 2术语 (3) 3一般规定 (3) 4站址选择 (3) 5总平面布置 (4) 6加油工艺及设施 (5) 9消防设施及排水 (6) 10电气装置 (7) 11采暖通风、建筑物、绿化 (7) 附录A计算间距的起讫点 (8) 附录C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 (8)

2术语 2.0.1加油加气站:加油站、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统称 2.0.2加油站:为汽车油箱充装汽油、柴油的专门场所 2.0.7站房:用于加油加气站管理和经营的建筑物 2.0.8加油岛:用于安装加油机的平台 2.0.10埋地油罐:采用直接覆土或罐池充沙(细土)方式埋设在地下,且罐内最高液面低于罐外4m范围内地面的最低标高0.2m的卧式油口储罐 2.0.12密闭卸油点:埋地油罐以密闭方式接卸汽车油罐车所载油品的固定接头处 2.0.13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将汽油油罐车卸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至油罐车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2.0.14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将给汽油车辆加油时产生的油气回收到埋地汽油罐的密闭油气回收系统

3一般规定 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0.3的规定: 表3.0.3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4站址选择 4.0.2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一级加油站 4.0.4加油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 火间距(m)

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

第三章汽车加油站 第一节加油站的分级及站址选择 第3.1.1条汽车加油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加油站的等级划分 注:①本表油罐总容量系指汽油储量。当兼营柴油时,汽油、柴油的储量,可按1∶2的比例折算。 ②城市市区内不宜建设一级加油站,且宜采用直埋地下卧式油罐。 第3.1.2条汽车加油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城市市区的汽车加油站,应靠近城市交通干道或设在出入方便的次要干道上。郊区汽车加油站,应靠近公路或设在靠近市区的交通出入口附近。企业附属汽车加油站由企业统一规划,宜靠近车库或车辆进出口。 第3.1.3条当汽车加油站选在城市市区的交叉路口附近时,不应影响交叉路口的通行能力。 第3.1.4条汽车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3.1.4的规定。 表3.1.4 汽车加油站的加油机、油罐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交通线等的安全距离(m) 注:①三级汽车加油站相邻的民用或其它建筑为一、二级耐火等级,且与加油站相邻一面无门窗时,其与加油站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②设有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站,与周围建筑物、交通线的安全距离,可按本表减少50%。 第二节总平面布置 第3.2.1条汽车加油站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加油站的进、出口,应分开设置。 二、加油站进、出口道路的坡度,不得大于6%。 三、当油泵房、消防器材间与站房合建时,应单独设门,且应向外开启。

第3.2.2条汽车加油站内的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表3.2.2 汽车加油站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m) 注:①站房包括:营业室、值班休息室、卫生间、储藏间等。 ②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系指根据需要设置的汽车洗车房、加润滑油间和零售油品间等。 ③直埋地下卧式油罐与站房无门窗的实体墙一侧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④加油机或油泵房与非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与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第3.2.3条站房与独立锅炉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 第3.2.4条加油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停车场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5m。 二、停车场地坪及道路路面,不得采用沥青路面。 第3.2.5条一、二级加油站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筑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建造非实体围墙。 第三节站房与加油岛 第3.3.1条加油站站房室内地坪的标高,应高出室外汽车加油场地地坪的标高0.2m。 第3.3.2条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的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专供小轿车用的加油站的罩棚高度,不应小于3.6m。 第3.3.3条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2m; 二、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三、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岛的端部,不应小于0.6m。 第四节油罐 第3.4.1条加油站的汽油和柴油储罐应采用卧式钢罐。 第3.4.2条加油站油罐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油站的汽油、柴油储罐应直埋成地下式,严禁设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内。建在郊区的加油站,当油罐直埋有困难时可设在地上。 二、当油罐埋设在地下水位以下时,应采取防止油罐上浮的措施。 三、当油罐在行车道下面埋设时,应采取保护盖板等措施。人孔操作井宜设在行车道以外。 第3.4.3条地上油罐应设防火堤,防火堤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防火堤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防火堤的净高不应小于0.5m。 二、卧式油罐罐壁至防火堤内坡脚底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 三、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堤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积。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