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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状(不同意离婚)律师拟定版本

答辩状

答辩人:X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

被答辩人:XXX,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市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X。

20XX年11月日,答辩人收到XX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XXX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基础稳固,且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法定离婚情形,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20XX年7月答辩人与原告上网聊天认识,经过多年的了解,双方对彼此都很满意,并很快坠入爱河,于20XX年3月20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并在20XX年10月14日生育儿子XXX。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夫妻生活大体都是和睦相处的,家里一般被答辩人主内,答辩人主外,家里经济大权都交由被答辩人掌管,家里的大事小事都双方商量后作出决定,一家四口过得很幸福。

20XX年9月底双方因一些家庭矛盾,答辩人于20XX年10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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