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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绩效评价方法

财政绩效评价方法
财政绩效评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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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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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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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条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为重点,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

第九条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原则上应当重点对贯彻中央重大政策出台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专项转移支付原则上应当以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民生有重大影响的支出为重点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条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

(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对跨年度的重大(重点)项目可根据项目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

第三章绩效目标

第十二条绩效目标是绩效评价的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由预算部门在申报预算时填报。预算部门年初申报预算时,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将绩效目标编入年度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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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执行中申请调整预算的,应当随调整预算一并上报绩效目标。

第十三条绩效目标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预期产出,包括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数量;

(二)预期效果,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三)服务对象或项目受益人满意程度;

(四)达到预期产出所需要的成本资源;

(五)衡量预期产出、预期效果和服务对象满意程度的绩效指标;

(六)其他。

第十四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财政部门可以要求其调整、修改。

第十六条绩效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十七条绩效目标确定后,随同年初预算或追加预算一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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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作为预算部门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

第四章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第十八条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绩效评价指标的确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相关性原则。应当与绩效目标有直接的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

(二)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三)可比性原则。对同类评价对象要设定共性的绩效评价指标,以便于评价结果可以相互比较。

(四)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五)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得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第十九条绩效评价指标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

(一)共性指标是适用于所有评价对象的指标。主要包括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臵、使用、处臵及其收益管理情况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

(二)个性指标是针对预算部门或项目特点设定的,适用于不同预算部门或项目的业绩评价指标。

共性指标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个性指标由财政部门会同预算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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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绩效评价标准是指衡量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完成程度的尺度。绩效评价标准具体包括:

(一)计划标准。是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数据作为评价的标准。

(二)行业标准。是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是指参照同类指标的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四)其他经财政部门确认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等。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二)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六)其他评价方法。

第二十二条绩效评价方法的选用应当坚持简便有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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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可采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绩效评价。

第五章绩效评价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负责拟定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和相应的技术规范,组织、指导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需要对本级预算部门、下级财政部门支出实施绩效评价或再评价;提出改进预算支出管理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二十四条预算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落实财政部门整改意见;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改进预算支出管理。

第二十五条根据需要,绩效评价工作可委托专家、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实施。财政部门应当对第三方组织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进行规范,并指导其开展工作。

第二十六条绩效评价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确定绩效评价对象;

(二)下达绩效评价通知;

(三)确定绩效评价工作人员;

(四)制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五)收集绩效评价相关资料;

(六)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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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

(八)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

(九)建立绩效评价档案。

预算部门年度绩效评价对象由预算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也可由财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年度工作重点等相关原则确定。

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实施再评价,参照上述工作程序执行。

第六章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

第二十八条财政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提交绩效报告,绩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基本概况,包括预算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预决算情况、项目立项依据等;

(二)绩效目标及其设立依据和调整情况;

(三)管理措施及组织实施情况;

(四)总结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五)说明未完成绩效目标及其原因;

(六)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开展绩效评价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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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概况;

(二)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五)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第三十条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应当依据充分、真实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客观公正。

预算部门应当对绩效评价报告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财政部门应当对预算部门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复核,提出审核意见。

第三十一条绩效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的具体格式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定。

第七章绩效评价结果及其应用

第三十二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采取评分与评级相结合的形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不同评价内容设定。

第三十三条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应当及时整理、归纳、分析、反馈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

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可予以表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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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支持。

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可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应当根据情况调整项目或相应调减项目预算,直至取消该项财政支出。

第三十四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十五条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地区、各预算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5]86号)、《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09]76号)同时废止。《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财预[2009]390号)及其他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1.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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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政支出绩效报告(参考提纲)

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5.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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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一、人员安排 二、项目实施阶段 1、接受委托阶段 与委托方、被评价单位就绩效评价的有关事宜进行洽谈,明确评价目的,确定评价对象、范围及工作内容。此后根据绩效管理规范的要求和本次评价的实际情况,拟订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组成本次评价工作组。接受委托后工作组结合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结合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财政部、湖北省省级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制定针对此项目的评价程序和针对调查对象的调查问卷。 2、绩效评价核实阶段 按照绩效评价规范要求,绩效评价工作组在本阶段主要是搜集准备有关资料,并对所有资料进行核实、验证。通过案卷研究、问卷调查、当面交流座谈、随机抽样等方式对被评价项目的相关资料信息进行收集、经过整理、分析,以评

价对象在部门预算、部门管理上是否依法依规;在项目绩效方面是否高效并获得服务对象的满意。 3、绩效评价初步阶段 在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内,我们根据被评价单位预算资金和履职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评价指标,根据收集到的资料及数据进行具体分析,初步确定被评价单位绩效的评价结果。 4、绩效评价汇总阶段 本阶段我们对初步确定被评价单位绩效的评价结果进行逐级复核、汇总、分析,核查评价工作中是否存在重复和遗漏的情况,在此基础上撰写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经项目经理复核后再由部门经理和法定代表人复核。 5、提交报告阶段 向委托方提交被评价单位绩效评价初稿,并同时出具绩效目标评审论证意见书,在同委托方、被评价单位充分交换意见并作必要的修改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的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任务分解、分工和时间安排

财政绩效评价方法

附件: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部门预算

财务绩效考核方案范本

财务绩效考核方案范本 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人员二、考核责任人:财务部经理的考核人为财务总监财务部主管的考核人为财务部经理财务部会计人员的考核人为财务部主管。 三、考核方法: 1、所有人员均采取自我述职报告和上级主管考核综合评判的方法,每月度及每年度进行。 2、述职报告:每月须按规定时间要求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每年须在12月底交书面述职报告给上级主管领导。 3、上级评价:采用级别评价法,即直接领导初评打分、上级主管领导复评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时间: 1、月度考核:次月1日前将个人本月书面述职报告及下月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下月5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行政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2、年度考核:所有在职员工应于每年12月25日前将个人全年工作述职报告及下年度个人工作计划交直接上级,直接上级及上级主管领导于12月30日前完成上级评价并交人事行政部汇总,经总经理审核后,报财务部。 3、在试用期间的管理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注:由人事行政部将考核资料整理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五、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计分,具体内容包括以

下几项: 1、岗位职责考核(考核的重点):指对每个管理人员要担当的本职工作、完成上级交付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基本考核要素由ISO规定的部门质量目标、工作质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进等构成,此项考核占总考核的70%。 2、能力考核:指对具体职务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经验性能力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担当职务所需要的理解力、创造力、指导和监督能力等经验性能力以及从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工作责任感、工作勤惰、协作精神以及个人修养等构成。 4、组织纪律考核:指对达成工作目标过程中所表现出的纪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进行测评。基本要素包括遵纪守律、仪表仪容、环境卫生以及接听电话语言规范等。 说明:2-4项考核占总考核分数的30%六、考核等级: 1、A级(优秀级)95-100分工作成绩优异,有创新性成果。 2、B级(良好级)80-94分工作成果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且成绩突出。 3、C级(合格级)65-79分工作成果均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 4、D级(较差级)60-6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但经努力可以达到。 5、E级(极差级)59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标准,经督导而未改善的。

(完整版)绩效评价工作服务方案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一、绩效评价对象 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以分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 二、绩效评价工作目标 1、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即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目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等。 2、达到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必须的资源 3、支出的预期效果: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4、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绩效评价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1、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2、坚持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

3、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4、坚持绩效评价与项目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5、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级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6、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四、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 1、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 3、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 4、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影响目标实现的因素,包括是否达到预定产出和效果,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数量、质量、效率方面与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等; 5、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五、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一)获取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

河北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北省省级预算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纳人省级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省直部门是指与省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衡量比较和综合评判。 第五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对政府财政支出结果的评价,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财政支出绩效信息,增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观念,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第六条开展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工作要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建立完整的绩效指标体系,科学设定绩效指标值,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按照规范的评价程序进行。 (二)客观公正原则。绩效评价工作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做到依据合法、标准一致、资料可靠、实事求是。 (三)公开透明原则。绩效评价工作要逐步实现公开透明,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分类实施原则。绩效评价工作要根据评价内容分别由省直部门和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第二章绩效评价职责分工 第七条省财政厅在绩效评价工作中的职责: (一)制定省级绩效评价制度和办法; (二)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省直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三)审查省直部门拟定的绩效评价内容、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评价方法及实施办法;

02财务绩效评价

第二章 财务绩效评价 整体财务绩效 最初的思考 公司评价应该从整体财务绩效的考察入手。无论组织规模大小,财务绩效(financial performance)都可以作为判断总体经营成败的指标。组织类型不同,成功的评判标准也会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可能会把市场价值当成最重要的动态;小公司可能会将成功理解为其业主兼经理人能够获得可接受的报酬;非营利组织也许更关心其成立初衷的实现。 评价的标准各式各样。许多读者可能熟知那些通行的方法和比率,因为大多数组织都会用到至少其中的一部分,我们把这两者的描述性内容放在附录2.1中。那些不想阅读定义部分的读者可以跳过去。 除非能够与其他对象进行比较,否则任何一种比率(rations)的使用价值都会大大降低。这种参照物可以是内部的(比如,可以与前期绩效、集团内部各个单位的绩效或者目标绩效水平作比较),但我们更多地着眼于外部(如竞争对手或者在同一股票市场上市的其他公司)。如果不进行对比,这些比率的有效性将会大大降低,因为无从判断其优劣。 但值得注意的是,各个组织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在同一国家之内都会有所不同,而各国通行的会计实践更是各异。因此,比如要拿投资回报率与竞争者做比较,需谨记的是阅读年报的附注,以期尽可能多地识别差别之所在。我们在后文中将看到成本核算方法的差异是如何改变公司内部业务单位和产品线获利能力的。

组织目前在使用哪些财务评价方法 前文提到,我们认为绝大多数组织都会经常性地监测其财务绩效的整体指标。同样真实的是,并非所有组织都采用同样的方法(来衡量其绩效)。例如,如果一家公司将每股收益增长作为其业绩驱动因素,与那些采用基于价值的评价方法的公司相比,它就会有不同的行为举措并采用不同的业绩评价指标。 在前一种情况下,重点将放在利润的增长上,倾向于通过举债而不是增发新股来筹措资金。在后一种场合,则强调现金流量、公司市场价值及相对于全部资本成本的回报率。对于集团内的经营单位如何进行管理、绩效如何评价,这两咱方法给出的结果都不一样。 接下来要及早解决的问题是,组织应以何种方法来设计主要的驱动指标。按照逻辑,下一步是要对所选方法的优缺点进行评判,并且要仔细考虑改换其他方法的利弊。用几种不同的方法来评估整体财务绩效是有意义的,从中也许可以得到额外的启示。 除了能够给出一幅总体绩效的全景图之外,整体财务评价还为理解利润的来源提供了初步的认识。我们首先从战略经营单位(SBU)或业务公司一级开始考察;然后我们将说明如何在较低的层级展开分析。我们仍然建议采用多种衡量指标,并为每一指标收集数据。我们认为至少应该包括收益和利润增长率、资产回报率以及关于现金流量的度量。此时,如果能与不同参照物(如加权资本成本)加以比较,这些比率同样会带来更多的信息。 市场价值评估 组织应当跟踪其股票的市场表现,并计算其市值的变化。你或许认为,影响股票的价格因素是管理者无法控制的,因此管理者不应对此太在意。确实,股票市场有时会显得非理性,但我们必须记住,驱动股价的不仅是过去的业绩,而且包括对未来的预期。在所有公司中,管理者都对这种预期的形成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对于那些按照基于价值的方法进行管理的公司来说,其战略选择更是有意识地将股东价值视为主要的决策依据。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docx

精品文档2012 年*** 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计划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 285 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 [2012]5 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和*** 财政局 2013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 ****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 *** 财政局的委托,对 2012 年度 *** 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七彩明珠幼儿园)财政专项 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 方案。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教育局 2012 年度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 ***七彩明珠幼儿园)专项资金 1710 万元、涉及的项目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 二、评价目的 一是了解*** 教育局2012 年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以及取得的绩效情况,为2013 年度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 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 ***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有利于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 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概况 为充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岸政办[2011] 59 号), 2012 年,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和 *** 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了公办幼儿园学位 450 个,继续扩大了 *** 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该地区入园难等问题。 1、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为百步亭花园文卉苑 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 3300 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 3120.99平方米,规划规模为9 个班; *** 七彩明珠幼儿园为谌家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 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938.63 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1784.54 平方米,规划规模为 6 个班。这两个幼儿园的改建进一步扩大了*** 学前教育的规模。 2、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 680 万元移交 *** 教育局,并投入 280 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交由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开办分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 270 个;***七彩明珠幼儿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 480 万元移交 *** 教育局,并投 入 270 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新开办为*** 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

财政部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介绍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介绍 BPM1.0的记分卡依据财政部最新制订的《企业效绩评价操作细则》,由反映企业财务效 益状况、资产营运状况、偿债能力状况和发展能力状况四方面内容的基本指标、修正指标和 评议指标三个层次的指标进行加权平均后,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综合考核。并 可参照财政部的财务比率行业标准,或根据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由本系统形成的行业标准对 企业的管理绩效进行客观的评估。 一、功效系数法中指标的一般评分方法 功效系数法是指根据多目标规划原理,把所要评价的各项指标分别对照各自的标准,并 根据各项指标的权数,通过功效函数转化为可以度量的评价分数,再对各项指标的单项评价 分数进行加总,求得综合评价分数。功效系数法是经济评价中常用的一种定量评价方法,企 业效绩评价也采用这一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该指标实际值-该指标不允许值 单项指标评价分数=60+ 40 该指标满意值-该指标不允许值 二、财政部的企业绩效评价办法中指标的评分办法 的财政部企业效绩评价体系在计分方法上采用功效系数法的同时,对原有的功效系数法 做了进一步的改进。首先,增加了评价标准档次,由原来公式中的满意值和不允许值两档评 价标准值,增加为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和较差值五档评价标准值。其次,把原 来对基础分和调整分的固定分配比重60、40,发展为变动的分配比重,从整体上提高了评 价的灵敏度和准确性。其基本指标评分的计算公式如下: (一)单项基本指标得分的计算 该指标实际值-该指标本档标准值 单项指标评价分数=本档基础分+ (上档基础分-本档基础分) 该指标上档标准值-该指标本档标准值 这里,本档基础分=指标权数×本档标准系数; 上档基础分=指标权数×上档标准系数。 (二)基本指标总得分=∑单项基本指标得分 基本指标的实际得分不能超过指标权数。当基本指标的实际值大于等于优秀值时,该指 标的得分是指标权数;当基本指标的实际值低于较差值时,该指标得零分。 对有关指标的分母为零或为负数时,作如下具体处理规定: 1.对于净资产收益率、资本积累率指标,当分母为0或小于0时,该指标得0分。 2.对于已获利息倍数指标,当分母为0时,则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利润总额大于0,则指标得满分; (2)如果利润总额小于或等于0,则指标得0分。 在每一部分指标评价分数计算出来后,要计算该部分指标的分析系数。分析系数是指企 业财务效益、资产营运、偿债能力、发展能力四部分评价内容各自的评价分数与该部分权数 的比率。基本指标分析系数的计算公式为: 某部分基本指标分析系数=该部分指标得分/该部分权数 (三)修正指标计分方法 修正指标计分方法是在基本指标计分结果的基础上,运用修正指标对企业效绩基本指标

企业财务绩效的评价

企业财务绩效的评价 一、开展企业财务绩效评价的理论依据 开展企业财务绩效评价最基础的理论依据是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和行为科学理论等,它为出资人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开展企业财务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逻辑基础。根据以上基础理论,出资人设计企业绩效评价体系有三大基本理论依据。 1.股东权益最大化理论。股东权益最大化理论是古典经济学关于资本雇佣劳动的企业中所奉行的基本观点,其主要内容为:资本所有者投入资本购买设备、雇佣工人,所以资本的投入是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关键因素,资本的投入者即是企业的所有者,企业是所有者的企业;对于一个企业而言,所有者是企业中惟一的剩余风险承担者和剩余价值享有者,剩余的资本要承担最大的风险,而在企业内部存在的除股东之外的利益主体,包括雇员和债权人,可以通过选择在企业中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或任务,获取相对固定的报酬或利益,并受到有关合同的保护,因此,企业的经营应以股东权益最大化为最终目标,以保护股东的权益。在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Stren Stewart咨询公司提出的EVA评价系统,就是基于股东权益最大化理论。 2.公司价值最大化理论。公司价值最大化也即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公司价值最大化理论认为:所谓公司价值是指公司全部资产的市场价值,主要表现为公司未来的收益以及按与取得收益相应的风险报酬率作为贴现率计算的现值,即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公司价值只有在其报酬与风险达到最佳均衡时才能达到最大。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并购活动的日益频繁,并购双方越来越关注公司的市场价值,因为只有公司价值最大化,才能在并购活动中获取更大的谈判筹码,或者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公司股权,或者以较高的价格出售公司股权,同时体现出公司管理者自身的价值。可见,公司价值最大化与股东财富最大化不是对立的,公司价值最大化理论成为公司所有者和管理者共同追求的目标,这就要求企业管理层在确保公司持续性价值创造、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上,为全体股东创造最大化的财富。 3.利益相关者理论。利益相关者这个词最早出现于1963年斯坦福大学一个研究小组的内部文稿,是指如果没有利益相关者群体的支持,企业就难以生存,包括:股东、雇员、顾客、债权人、供应商及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本论点是公司经营除了要考虑股东利益外,还要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一是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在最大限度发挥创造财富的潜能的同时,必须考虑他们的行为如重大决策等对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二是在企业决策中一部分利益相关者要比另一部分利益相关者更重要;三是应当使公司全部有实际意义的资产处于承担风险的利益相关者的控制之下。建立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的企业绩效评价方法,要通过设置相应评价指标反映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程度。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湖南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

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湖南省关于《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湘财绩〔2012〕30号)对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为保证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3、项目立项及实施依据包括确定立项的政府部门、相关文件依据文件名称及文号。 4、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5、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6、项目资金流向及用途情况分析。 二、评价目的 1、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即产品和服务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目标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等。 2、达到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所必须的资源 3、支出的预期效果: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4、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管理经验,发现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指导预算编制和申报绩效目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 三、评价对象及范围 财政资金所服务的对象和所服务的范围。

四、评价依据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项目绩效目标 2、申报论证材料和预算批复文件 3、政府采购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4、项目验收报告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5、项目执行有关的财务会计资料 6、统一制定的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7、部门、单位按照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自评报告、数据统计汇总表等; 8、评价工作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核实等获得的资料等。 9、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评价原则 1.坚持真实、科学、公正的原则; 2.坚持综合绩效评价的原则; 3.坚持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原则; 4.坚持绩效评价与项目支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的原则。 六、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项目实施单位自评与工作小组抽查评价相结合,运用比较法、专家评议和公众评议等方法进行评价。 七、评价内容 1.项目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项目任务完成数量情况、项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为完成特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所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四)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五)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六)权责统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二章绩效评价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第五条财政部门的职责: (一)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二)拟定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划; (三)审核预算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 (四)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库、指标库、行业标准库、第三方中介库、专家库和绩效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同时要与部门预算项目库对接; (五)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对预算部门实施的绩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项目: 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评价年度:2008年*** 财政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5月10 日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为完成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评价项目的情况和特点,制定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对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进行整体综合性评价,反映其经济效益和社会

效益。通过绩效评价,为加强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在贴息资金管理中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和方式,更好地发挥其政策扶持、引导作用,促进理财观念和方式的转变,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探索经验。二、评价对象和内容本次绩效评价的对象:***市级2008年度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内容:***市级2008年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三、评价活动的依据法规、政策依据1.《***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2.《***财政局关于开展城市建设贷款贴息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3.《***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6.《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7.《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8.《基本

绩效评价方法国内外研究综述

绩效评价方法国内外研究综述 绩效评价简单说是对既定目标执行结果的评价,是综合运用一定的评价标准和相关评价程序,对管理层既定目标实现进行全面的客观评价。绩效评价是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国际金融界开始研究商业银行业绩评估。1996年,西方企业高度重视的战略绩效管理工具,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价工具从美国引进到中国,受到中国经济界,管理界,商界和学术界的热烈欢迎。 1、国外研究现状 上世纪90年代初,Robert S.Kaplan和David P.Norton 在《哈佛商业评论》,公布了平衡计分卡的结果,其中阐述了平衡计分卡的应用过程和原理。作为绩效考核模式的重大突破,引起广泛关注。此后,Kaplan和Norton在实践中继续关注平衡计分卡的应用。1993年,他们继续总结发表了一篇关于文章,详细介绍了如何制定适当评估指标的文章,说明将战略目标和企业发展战略结合来选择绩效评价关键指标。 2006年,Robert和David发表《组织协同:运用平衡计分卡创造企业合力》一文,文章中描绘了“企业价值定位法”理论,阐述不同业务部门之间建立协同效应,运用革命性的平衡计分卡管理系统,协调和监督高层次战略的实施。2009年,Robert和David又在《平衡计分卡战略实践》提出,战略管理的核心是平衡计分卡体系,应把运营管理,运营成本与平衡计分卡相结合,引导企业构建并运行一套有效的闭环管理体系,其其体系包括从战略制定到业务执行,从战略监督再到战略检验修正。 2014年,Stan和Tom通过引入平衡记分卡,研究不同银行在使用与未使用的平衡计分卡绩效评价的差异,通过实践论证说明,引入平衡计分卡的绩效模式要好于那些不引入的,其效用也高于旧用绩效考核体系。

20xx年度xxx财政项目绩效审计工作方案

2010年XXX财政项目绩效审计工作方案 起草人:审核人: 批准人:编号: 被审计单位: 被审计项目名称: 审计方式: 审计时间: 一、审计目的 审核项目的完成情况;规范项目质量管理监控程序;对项目预算执行、会计核算、项目绩效的合规性等做出评价。 二、审计范围 涉及该项目的所有资料、文件、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情况。 三、重点审计事项 重点审计监督内容如下: (一) 真实性、合规性。 1、项目预算、任务书、设计书下达情况 2、资金拨付情况。资金是否逐级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有无截留、挤占、挪用、滞拨问题;

3、项目实施情况。项目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实施,有无擅自改变项目设计或不按上级批准的任务书执行的问题; 4、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实际发生数与预算数对比,是按预算控制使用资金,有无擅自改变预算内容问题;资金是否随意外借; 5、项目成本核算情况。各项支出是否合理、合规,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虚报冒领、损失浪费等问题;有无中饱私囊、侵占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问题; 6、项目预决算情况。项目预决算是否真实、准确、合规,有无故意多付工程款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问题;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反映; 7、项目完工验收情况。是否遵守规定的验收程序,验收相关资料是否齐全、有无“半截子”项目和故意扩大工作量、超预算问题; 8、项目质量情况。是否达到设计书规定的质量标准; 9、结余款项解缴。结余款项是否及时足额解缴,有无随意动用的问题; 10、项目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价格是否合理,条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需要招标、政府采购的项目是否真正履行了规定的程序;设备仪器物资管理是否合规;地质工作记录资料是否齐全、是否遵守有关质量管理控制规范; (二) 经济性和效率性。 1、重点审计是否以最低费用取得一定质量的资源,支出是否节约。是否存在因决策失误造成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损失问题。

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

于印发《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中评协[2014] 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各证券评估资格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评估机构执行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及时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4年4月30日附件: 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评估机构执行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操作指引所称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评估机构接受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委托,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评估机构执行绩效评价业务,应当接受绩效评价主体委托。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第四条评估机构执行绩效评价业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五条评估机构执行绩效评价业务,应当根据绩效评价业务具体情况,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决定是否承接绩效评价业务。 第六条评估机构执行绩效评价业务,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另有规定外,未经绩效评价主体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业务资料及绩效评价结论。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编写要求

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编写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的背景和目的 背景是指立项前的环境和条件,目的是通过项目实施要达到目的和意义。描述项目立项背景要简明扼要,描述项目立项目的要详细、明确、充分。 (二)项目立项依据 描述项目立项依据,要逐条列示,注明出处和来源。 (三)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要全面完整地描述整个项目的预算情况、预算变更情况及变更原因。描述项目资金计划安排情况,包括资金来源、资金安排的起始时间、投入量等内容。 (四)项目计划实施内容 重点包括项目立项时间、批复单位、项目具体内容(或政策受益条件及受益范围)、项目所在区域、具体资金投向、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等要素。若项目在实施期内,要素发生变更的,则需说明变更的内容、依据及变更审批程序。 (五)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重点包括项目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部门的名称及各自职责、项目管理组织架构、项目具体实施流程,以及项目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的核心管理制度。 (六)利益相关方

确定项目的利益相关方,分析利益相关方参与项目设计、实施、运行、受益的路径。项目的相关利益方一般包括:项目相关的政府部门、项目单位、项目受益者(直接受益者、间接受益者)、公众等;描述利益相关方在项目不同阶段中的职责和作用。 (七)项目绩效目标 明确项目绩效目标与立项目的的匹配性与可适性、以及项目绩效目标设立依据;反映项目绩效目标的实际设定情况,对绩效评价目标需要补充完善的,应提供相应依据。 (八)其他 其他可能对项目绩效产生重要影响的情况。 二、评价思路 (一)评价目的和依据 评价目的是通过评价所要实现的目标,体现评价的最终价值,是整个评价工作的基本导向,解决为什么评价的问题。 评价依据是要回答依据什么评价的问题,即要阐明法律、政策、技术等支撑条件,包括行业的、财政的和管理方面的。 (二)评价对象和范围 评价对象和范围要完整、准确表述。 (三)评价时段的确定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次评价的时段,避免评价资源的耗费。 三、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财务绩效评价文献综述

财务绩效评价文献综述 所谓财务绩效评价,是指运用财务指标体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财务绩效评价是财务分析技术在绩效评价领域的运用。财务绩效评价是在财务的范畴之内进行的绩效评价,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但是财务绩效评价是通过选取适当的财务指标,运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对特定时期内企业的财务绩效进行评价,从而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在评价期内的财务运行状况和结果。相比非财务绩效评价,财务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直接性使其成为了绩效评价的最重要部分。 2.1委托代理理论 现代公司制企业最突出的特点是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代理关系应运而生。随着上市公司的出现,企业的股东越来越多,股权进一步分散,所有者控制进一步弱化,经营者权力日益强化。当所有者与经营者的目标不一致时,为了使得企业有更好的发展,就需要有一个绩效评价标准来约束经营者,使企业能够健康良好的发展。 2.2利益相关者理论 任何一个企业都有许多利益相关者组成的契约体[1],如股东、投资者、管理者、债权人、员工、客户、供应商、政府部门和各级税务主管部门等等,他们是企业发展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企业的长久生存和健康发展取决于它能否恰当的处理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他们都对公司进行了专用性投资并承担由此所带来的风险,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取决于它能否有效地处理与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企业在进行绩效评价时,不仅要考虑股东,还要考虑所有的利益相关者。 3.3权变管理理论 权变管理理论的着眼点在于变,它认为管理模式和方法应随着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各种因素的变化而适当调整,不存在一种适用于各种情况的普遍的管理原则和方法。对于企业而言,有效的绩效评价模型是要与企业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的,并且当环境发生变化时做出合理的调整。因此,应根据企业的行业特性、内外部环境进行绩效评价[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政部-财预〔2020〕10 号

附件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和单位,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适用本办法。涉及预算资金及相关管理活动,如政府投资基金、主权财富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绩效评价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三

种方式。单位自评是指预算部门组织部门本级和所属单位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价。部门评价是指预算部门根据相关要求,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方法, 对本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的项目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二)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三)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四)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要求; (三)部门职责相关规定;

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省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省财政厅和省直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省直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省直各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可根据评价对象的部门、行业、项目等特点,制定分类的绩效评价办法。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省政府发布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省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省直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七)省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相关评审报告; (八)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1〕28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各部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行为,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重新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

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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