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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西安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西安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西安铁路局铁路建设工程

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四、施工方案审核

1.铁路建设项目(含非局管铁路建设项目)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设计、施工、监理、设备管理单位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后形成会议纪要报建管处,由建管处组织相关业务处室进行审查、研究,会签形成审查意见。施工单位根据路局审查意见,补充完善施工方案,经项目管理机构、设备管理单位审查、会签后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和建管处。

2.路局更新改造项目由各计划执行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报主管业务处审批。必要时,主管业务处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施工单位按批复的施工方案履行报批手续。

五、施工协议签订

1.施工安全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不予审批开工报告,严禁施工。

2.铁路建设项目(含非局管铁路建设项目)安全配合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经项目管理机构审核后,报路局主管业务处、建管处和安全监察室审批。

3.路局更新改造项目安全配合协议,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报项目计划执行单位主管业务处和安全监察室审批。

六、施工计划及安全监控

1.施工计划和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监督计划的上报按照《西安铁路局营业线施工计划管理办法》(西铁运函[2010]870号)执行;施工安全监控严格执行《西安铁路局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办法》(西铁安

函[2010]866号)。

2.按照《西安铁路局施工安全监控管理办法》(西铁安函[2010]866号)要求,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实行分级管理,专业包保负责。

(1)铁路局建设工程Ⅰ、Ⅱ级营业线施工:建管处由副处长及以上人员负责施工监控,现场全程协调、指导施工作业;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进行现场监控;其他业务处室及各站段按路局规定相关人员到场监控。

(2)铁路建设工程Ⅲ级营业线施工:施工、监理单位安排胜任人员进行现场监控;重要的Ⅲ级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派专业人员现场监控。各相关站段按规定指派胜任人员到场监控。

(3)纳入营业线监督计划施工由指挥部和各站段按照监督计划制定相应的监控计划,并安排人员进行监控。

3.监控检查内容

(1)施工单位、各配合单位是否已落实点前会提出的施工安全、协调配合的有关问题及改进措施。

(2)施工单位是否与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是否认真履行安全协议中的有关条款。

(3)施工、配合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施组”组织施工,施工配合单位是否按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到岗监控。

(4)施工单位是否做到“四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业务水平到位),是否根据施工情况制定“三图一表”(施工方案示意图、施工作业流程图、施工网络控制示意图、安全关键卡控表)。

(5)施工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应急预案及措施。

(6)临近营业线施工的物理隔离措施是否设置到位,大型机械施工是否落实“一机一人”防护及“联签单”制度,施工现场附近的

行车设备及地下管线是否防护到位,涉及控制爆破的施工是否符合《铁路建设工程临近既有线(行车设备)控制爆破作业安全卡控办法》(西建函[2008]8号),新线开通慢行是否符合《关于加强慢行地段提速管理的通知》(西建函[2009]100号)和《关于新线(含过渡工程)开通后设备安全管理的补充规定》(西铁建电[2009]313号)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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