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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我国农地流转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浅论我国农地流转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浅论我国农地流转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流转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

土地流转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 土地流转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影响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农村土地改革、土地流转、农民财产增收等都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地处粤东的梅州实施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具有良好条件。尽管其存在土地抛荒、土地观念比较传统、土地所有权含糊不清、土地缺乏规范市场和农民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但在解决“三农”问题方面,利用土地流转和发展精致农业,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找到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更好的发展动力、更规范的土地管理模式,找到了农业生产与生态保护的切合点,为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发挥了更大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土地流转;精致农业;梅州 一、引言 土地流转是我国当今农业改革的主要瓶颈,需要打破和重构。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的必经之路,要利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保证粮食安全,提高农业经济收益,帮助农民增加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精致农业是农业转型的重要模式。通过加大资金和劳力投入,在有限的土地上,实现产量更高、质量更好、生产更规范。粤东梅州必须趁着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把握时机,跟上形势,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借助精致农业,发展生态农业、高效农业和品牌农业,拉近与珠三角经济发展的差距,突出自身发展特色,打造出生态、富庶、幸福的新梅州。 二、梅州实施土地流转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条件 (一)政策连贯,形势大好 1984年,中央1号文开始允许农村土地流转。2005年3月1日,农业部颁布实施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8年10月9日,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制,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2013年11月9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给农村土地流转做出准确的定调。要紧紧围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

网络口碑研究综述

电子商务Electronic Bussiness 一、引言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截至2008年6月底,中国网民人数已经达到2.53亿人,首次大幅度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其中有25%的网民青睐网络购物,电子商务以其价格低廉、产品丰富、方便灵活逐步得到网民的接受,跻身十大网络应用之列。据CNNIC报告,53.9%的网购用户表示买每种商品前都会看相关商品评论,已有78.9%的网购网民买大多数商品前都会看看商品评论,超过9成的网民在原购物网站商品下方发表评论。口碑在网络消费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这引起了很多学者的关注。 本文旨在回顾传统口碑的基础上深入阐述网络口碑内涵,回顾了以往相关的实证研究,并提出以后的研究方向,希望可以推动该领域的研究。 二、网络口碑的概念内涵 1、网络口碑的概念和要素 口碑是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关于产品或服务的特性、使用经验及提供商等的信息的交换和沟通。传统口碑是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进行沟通的。 因特网的出现,使顾客可以通过浏览网页收集其他消费者提供的产品信息以及与此产品有关的讨论,并且顾客可以通过互联网针对特定产品进行自身经验、意见与相关知识的分享,这就形成了网络口碑。网络口碑是潜在、实际或者先前的顾客对产品或者公司的任何正面或者负面的评论,该评论能通过网络传递给大众群体或者组织。网络口碑可以通过在线论坛、新闻组、BBS等方式传播。 网络口碑的要素包括: (1)传者,即发送者,指主动在网上发表对某产品或服务的意见和评价的消费者,也指在网上转载他人评论的消费者; (2)信息,指发送者在网上发布的文字、声音、视频等数字化的文档,能够被其他人搜索、获取和理解; (3)接收者,指主动搜寻或被动获取了口碑信息的消费者。 2、网络口碑与传统口碑的区别 网络口碑与传统口碑的核心概念不变,都是消费者之间对产品、服务或品牌等相关客体的认识、态度和评价的非正式沟通。但是二者又有所区别。 首先,相对传统口碑来说网络口碑具有更快的传播范围和速度。传统口碑的影响局限在一个本地的社会网络中[4],而网络口碑的影响范围超越了时间空间的限制,且容易被复制。其次, 二者内容形式不同。传统口碑主要以谈话为主,辅以肢体语言等。而网络口碑不需要面对面的与人接触,沟通的内容主要以文字为主,也有声音、图片、视频 网络口碑研究综述 付 琛 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浙江杭州 310058 【文章摘要】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 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进行网络 消费,网络口碑对人们的影响也日 益显著。本文梳理和归纳了网络口 碑的概念内涵,回顾了相关领域的 实证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今 后对于网络口碑的研究方向,希望 可以推动该领域的发展。 【关键词】 口碑;网络口碑;网络消费 等,方式多样且形象生动。第三,二者涉及的社会关系不同。传统口碑的信息源是熟悉的人,比如家庭成员或者朋友。然而,网络口碑来自陌生人。第四,网络口碑具有更好的可测量性。在传统口碑中,信息通过私人对话来传递,所以直接的观察不太可能。而绝大多数网络口碑信息是文字的,消费者可以很容易的知道它的质量和数量。第五,网络口碑具有相对可控性。一些类型的网络口碑信息,比如亚马逊网站上的用户评论,是可以控制的,因为营销人员可以决定是否显示消费者评论,并且如果显示的话,营销人员可以规定一个具体的评论模式。因此,营销人员可以针对网络口碑采取一些策略,但对传统口碑就很难。 三、网络口碑的实证研究 通过对以往文献的回顾和梳理,笔者认为,针对口碑的研究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口碑发表动机、口碑搜寻动机以及口碑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三个方面。网络口碑与传统口碑的本质是相同的,只是媒介不同,因此网络口碑的研究框架与传统口碑是一致的,只是在具体因素上会有所不同。下面将从三个方面对网络口碑的研究进行回顾和梳理。 1、口碑发表动机 口碑发表动机是口碑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Dichter(1966)提出了参与正面口碑沟通的四个动机:产品卷入、自我提升、其它卷入以及信息卷入。 Sundaram等(1998)认为参与负面口碑沟通与参与正面口碑沟通的动机是不同的,其研究结果表明,参与正面沟通的动机有:利他主义、产品卷入、自我提升和帮助公司;参与负面沟通的动机有:利他主义、减轻焦虑、报复和搜寻忠告。 现代商业MODERN BUSINESS 177

农地制度创新与家庭经营

农地制度创新与家庭经营 "三农"宏观政策如果没有微观改革的配套将很难长久发挥作用,从而影响"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根源于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设计和安排中的矛盾,现在到了该对其进行反思和改造的时候了。 农地制度的现实困难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需要继续完善。中国农业科学院教授牛若峰认为,这项改革没有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含混不清;没有把土地所有权和农户宅基地所有权归还农民;没有给予农民以长期永久经营使用权和土地处置权,承包农户只是半自主的经营主体;另外没有将农村集体组织改造为名正言顺的合作经济组织如土地合作社。我们还应该看到农民组织和农村治理结构严重滞后与家庭承包经济制度不配套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家庭经营是对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生产经营制度的根本性改革,而农民组织和农村治理结构仍然沿袭了人民公社三级体制,公社体制的"遗留"与家庭经营的经济制度的磨擦是现实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根源。 其次,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没有真正形成。我们认为, 当前农村许多地方,集体经济已成为空壳,事实上只剩下农户家庭经营这一个层次;在一些地方,仅有的集体经济不是集中在为农户

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领域,而是集中一部分土地和资产由少数人承包经营,以此作为集体的主要收入来源。集体经济和农户经营"两张皮"的现 象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重建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势在必行。 再次,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导致当前农村愈演愈烈的土地矛盾和纠纷。近几年,我们对国内近20多个省的农村问 卷和实地调查表明,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设计和安排中有两大矛盾无法解决:其一,在集体内部,成员边界不稳定,而且新增成员具有”天赋资源权"和法定的" 公开、公平、公正"承包权,因此"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与" 承包土地关系变更”的矛盾始终存在。现代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农业资源转移的过程,与农地、农民增减变化相伴随,必然不断改变人地关系,"稳定"与"变更"之间的冲突始终不可避免;其二,集体成员"共同共有"的制度设计,无法屏蔽其他利益主体的侵害,致使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极其弱小,这恰巧给一些地方无度征用土地的乡村干部乘机攫取土地资源配置权留下了空档。 肖屈农地制度的几大因素 、农民承包土地承担了太多的功能,已不堪重负。在 经济意义上,承包土地是集体成员平等获取生产资料 和社会保障的权利;在政治意义上,承包土地是农民获 得民主权利的基础;在社会意义上,承包土地还担负着 稳定乡村社会结构的重要作用。因此承认农民的土地 财产权,将提高农民的社会归属感并有利于稳定。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模式、问题与对策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主要有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转包、城乡统筹等不同模式,它们既有成功的经验,也存在法律缺失、制度不完善、组织不健全、政策力度不足等方面的问题。通过法律规范、制度创新、组织建设、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对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国农业正进入一个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全新发展阶段。现代农业要求实现土地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而现阶段农村分散、粗放的土地经营方式,难以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发挥大型农业机械的作用,这就要求农村土地进行适度流转和集中经营。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已经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目前已有很多地区开展了农村土地流转的试点工作。对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进行考察,总结其成功的经验,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对促进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目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 目前,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土地资本化的代表 (二)土地转包模式:土地分散租赁模式 (三)土地信用合作社模式:土地集体租赁的典型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村土地流转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 首先,我国目前缺乏专门的法律对土地流转进行有效的规范,我国没有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法》,明确界定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产权性质,对土地流转方和流转受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流转的原则和程序、流转期限和流转合同、流转权的保护、流转方式、争端解决和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其次,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但作为产权主体的“集体”概念不统一,有关内容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在《民法通则》中界定为乡(镇)、村两级;而在《农业法》、《土地管理法》中则界定为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由此造成谁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代表模糊不清,农民的利益在土地流转中遭受侵害[7]。2003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虽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 地使用权,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流转,规定了承包权流转原则、流转方式、流转合同和流转主体,但没有具体规定土地流转的保

口碑营销的发展现状(营)

口碑营销的发展现状当前,网络口碑营销方兴正艾,但是弊端也是显露无疑。在互联网呈现聚合式、大平台化发展趋势的背景下,SNS网络社区成为炙手 可热的互联网新宠,这给口碑营销带来了新的转机。本文首先介绍网络口碑营销当前的发展状况,然后结合互联网的大平台化发展趋势,分析SNS网络社区与口碑营销的结合发展的方式,最后对两者的发展前景进行一个展望。 【关键词】SNS口碑营销病毒式营销 一、网络口碑营销发展现状 1.网络口碑营销的价值点。口碑营销,是通过某种渠道吸引消费者、媒体以及大众的自发注意,使之主动的谈论你的品牌或你的公司以及产品,并且在谈资的基础上,能够起到引人入胜的一种良好效果,得到大众的一种认可,从而升华为消费者的一种谈论的乐趣。网络口碑营销则是以互联网为载体和平台的口碑营销,实际上就是一个从碎片化到中心化的过程,首先在社区当中形成一个事件,一个观点,或一人物,然后慢慢放大,形成社会影响力,从碎片化,形成(次中心),在(次中心)基础上,通过一些意见领袖,通过一些主流的社区,以及更大范围的这种媒体资源,使它信息进一步扩散,从而最终达到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包括一些这种方面的一些认知的一个扩散,作为一种品牌,形成品牌一个价值核心的一个释放。 传统的广告营销一对多的传播方式,带来的是传播资源绝对的有限和

消费者广告接受度的日渐疲乏,商家要做的是抢占有限的媒体资源把受众从眼花缭乱的信息之中吸引过来,如此这般地“抢占”技术越加熟练和专业,也带来很大程度的负面影响,那就是受众对广告的信任度普遍性地降低。而口碑营销的出现,一度被认为是解救广告低信任度的“良药”,,相传的传播方式让其具有较高的信任度,族群里的人们自发性地、,,精准到个人的说服力。 总的来说,从广告价值方面来看,网络口碑营销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成本低,传播速度迅速,广告投向精准,有着极大的不可预测性和快速的传播速度,传播效果显著,有着不可比拟的发展前景。 2.网络口碑营销应用类别。 2.1口口相传与产品不相关:与产品不相关的口口相传主要包括事件病毒式传播,也叫病毒式营销,是基于有趣传播。营销方式是组织人员在各个网络的各个方面进行信息发布,把与企业相关的有吸引力的信息发布出去,传播的内容几乎是传播者不了解的,目的是通过高曝光率达成广泛认知,参与传播者出于新鲜有趣,不对内容负责,也不代表认可。 2.2口口相传与产品相关。产品相关的口口相传主要是指与产品相关评论传播,是基于信任主动传播,传播的内容几乎是传播者了解并认可的,对内容负责。与产品相关的口碑营销的形式有几种,一种是博客收费口碑营销,主要是通过给予一定的费用让博主发表关于产品的报道,这个口碑营销模式存在争议,因为付费,就影响打开口碑营销的公正性和实际效果。还有一种就是体验式口碑营销,这是通过选取一定的发布试用品,让消费者试用,通过试用得的试用报告达到口碑营销的目的。

耕地保护制度

呼和木独镇国土资源管理所 耕地保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当前法律规定的耕地保护制度结合我所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该条第二款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三、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

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四、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政府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内容,并由上级人民政府监督实施”的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以基本农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主要内容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每年进行考核。 五、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包括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等。” 六、农用地转用审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

成都市创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主体的选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等重要环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吸引各类资金投资实施农村土地整治。一是整治项目立项批准后,农民集体和农户可持立项批复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寻求投资者。二是实施整治项目整理出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可进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各类需求者均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竞购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三是实行"持指标"报征和"持指标"准入制度,即区(市)县政府申请征收土地,必须持有等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暂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者,必须持有不少于拟竞买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方可参与竞买。 (四)建立收益返还制度。一方面,规定实施整治项目整理复垦的建设用地面积,扣除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须无偿预留不低于5%给当地农民集体,以为当地农村和农民集体留足建设发展空间;同时鼓励实施整治项目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本乡(镇)、村范围内就地、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使用。另一方面,节余建设用地指标

初始交易所得的收益,缴纳10%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全部返还给农村,由农民集体和参与整治项目的农户按照体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原则自主决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政府收取后,返还给整治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统筹用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整治项目整理出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初始交易实现的收益,也全部用于农村的田、水、路、林、村整治。 二、积极意义 (一)构建了城市反哺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机制。成都市实行"持指标"准入制度,实质是将城市土地收益中的一部分反哺到了农村。因为开发企业参与竞买土地,关注的是取得土地的总成本,实行"持指标"准入制度,开发企业购买指标"入场"就支付了部分成本,因而在拍卖土地时土地成交价格必然会下降,政府土地收益会相应减少。而这部分减少的政府土地收益,通过指标这个载体转移到了农村用于土地整治及新农村建设,有效解决了新农村建设"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可以说"持指标"准入制度,是成都市自2008年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以来,在构建城市

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整理)

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200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其中关于“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的规定,强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农业用地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可以通过转包、转让、入股、合作、租赁、互换等方式出让承包权,鼓励农民将承包的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农场和农业园区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模式:土地流转具有以下五大模式: 1.土地互换 互换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方便耕种和各自的需要,对各自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的简单交换,是促进农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必由之路。30年前,中国农村实行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分到了土地。但由于土地肥瘦不一,大块的土地被分割成条条块块。划分土地时留下的种种弊病,严重制约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产量的提高。如何让土地集中连片,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于是互换这种最为原始的交易方式,进入农民视野。 2.土地出租 在市场利益驱动和政府引导下,农民将其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给大户、业主或企业法人等承租方,出租的期限和租金支付方式由双方自行约定,承租方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经营权,出租方按年度以实物或货币的形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租金。其中,有大户承租型、公司租赁型、反租倒包型等。 3.土地入股 入股,亦称“股田制”或股份合作经营,是指在坚持承包户自愿的基础上,将承包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建立股份公司。在土地入股过程中,实行农村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农民将土地入股给公司后,既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也可不参与土地经营),农民凭借土地承包权可拥有公司股份,并可按股分红。该形式的最大优点在于产权清晰、利益直接,以价值形态形式把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确定下来,农民既是公司经营的参与者,也是利益的所有者,是当前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新突破。 4.宅基住房 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 以重庆为例,去年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也就是说,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农民放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享受城市社保,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 5.股份合作 “股份+合作” 中国山东省宁阳县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机制,建立起“股份+合作”的土地流转分配方式。这种模式是,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每股(亩)700元,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

互联网口碑在社区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文献综述】

互联网口碑在社区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 (一)概念界定 1、口碑 陈晓琴认为口碑指消费者之间关于产品、服务、品牌或组织等非正式、不含商业目的的人际传播。学术上对于口碑的界定,最早起源于Arndt,在他的研究当中,口碑被定义为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关于公司及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意见、想法等的交流和沟通。王静茹认为口碑是群体之间(如产品提供者、独立的专家,家人和朋友,实际和潜在的消费者)进行的口头沟通,包含了正面的和负面的沟通。 2、互联网口碑 网络口碑在我国的出现及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因此学者及专家对其研究并不多,企业和营销者也处于不断探索的阶段。对于网络口碑的概念,首先由国内第一家网络口碑研究和咨询公司CIC 公司提出,网络口碑用IWOM 表示,即Internet Word of Mouth。Newman将网络口碑沟通定义为:两个或者多个消费者之间以电脑为中介进行的文本交换。Henning的定义为:潜在、实际或者先前的顾客对产品或者公司的任何正面或负面的评论,该评论能通过网络传递给大众群体或者组织。赵洁认为,网络口碑是信息的交流双方通过互联网技术对产品或服务的使用、特性等进行交流,并且所有交流者都是消费者。 (二)互联网口碑的研究现状

到五年。以下是以往国内外学者们主要研究的几个方向,我对各方向研究现状作了如下分析和总结: 1、互联网口碑的测量研究 相对于传统的口碑传播,网络口碑比较容易测量,因为能够从网络上直接收集大量的信息,而不像消费者之间口耳传播那么难以捉摸和把握。比如在淘宝里的每个商品都有评价界面,都可以看到人们对于此物的评价,不管好坏。 在网络上,相互讨论某一产品的消费者越多,消费者知晓某一产品的可能性也越大。王德利在研究网络口碑与电影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之间的关系时,选取了20 部电影作为研究对象,并且将雅虎网站电影板块上消费者对于这20 部电影评论的数量作为网络口碑量的一个代表来进行研究。 2、互联网口碑传播影响因素的研究 Mark Hughes认为消极口碑和积极口碑的动机存在差异,并指出了消费者交流的动机,其中有四项是解释消极口碑,他们分别是:利他、减少焦虑、报复和建议搜索[11]。Mizerski 在对一项不利产品的评价中指出,一个消费者在对公司或产品作推荐或评价时,他的消极口碑往往比积极口碑可信度更高,更具有概括性。表明消费者对消极口碑更敏感,更容易接受。特别是当消费者的情感体验与消极口碑相一致时,这种情感更容易得到强化。 随着互联网对人们生活影响日渐广泛和深人,而网络环境的特殊性使得网络口碑的传播具有速度快、范围广、不受地域、时间限制等特点,致使其与传统的口碑传播存在很大的差异。 3、网络口碑可信度影响因素的研究 陈蓓蕾通过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消费者对于网络口碑的可信度感知受一系列相关因素影响其中,消费者和网络平台的关系强度、消费者对于网络口碑传播平台的依赖程度、消费者感知的网站有用性、消费者风险感知程度和消费者的信任倾向都显著正向影响消费者的网络口碑可信度。而网站的易用性感知又会影响网站有用性的感知。 根据传播效果理论,说明效果和可信度密切相关。网络口碑的特点让网络口碑不再具有传统口碑所特有的可信度高的特点。学者们对于网络口碑的说服效果存在不同的观点。大部分研究认为网络口碑较传统口碑具有较高的说服效果。 4、网络口碑与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关系研究 Chatterjee在通过实验方法研究了网络口碑与消费者个体购买和选择行为之间的关系后发现,无论是对在线购买者以及实体商店购买者来说,网络上的负面口碑对于消

耕地保护制度和相关政策

万方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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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制度和相关政策 作者:潘明才 作者单位: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北京,100035 刊名: 资源·产业 英文刊名:RESOURCES & INDUSTRIES 年,卷(期):2001,3(6) 被引用次数:3次 本文读者也读过(10条) 1.郭晓丽基于新《土地管理法》的耕地保护制度浅析[期刊论文]-魅力中国2010(29) 2.李宏完善我国耕地保护制度的研究[期刊论文]-特区经济2004(11) 3.杨峰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政策的建议[期刊论文]-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8(1) 4.李明艳.赵珂耕地保护制度供求机制探讨[期刊论文]-农村经济2005(9) 5.三十年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立过程[期刊论文]-江苏农村经济2008(11) 6.李伟毅.赵佳构建粮食安全政策保障体系[期刊论文]-农村经营管理2010(12) 7.徐柏园城乡统筹建设我国农产品市场体系的情况和政策建议[会议论文]-2004 8.李扬.LI Yang试析我国农业补贴政策[期刊论文]-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6) 9.朱秀燕.郑伟.韩延京全球性粮荒与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期刊论文]-现代农业科技2008(18) 10.姜丽明从四个方面建立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期刊论文]-农村工作通讯2007(11) 引证文献(3条) 1.张宇.刘涛中国耕地保护制度研究综述[期刊论文]-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0(4) 2.万丽平我国耕地资源消费及其保护的体制与政策分析[学位论文]硕士 2005 3.章波我国耕地保护政策绩效评价研究[学位论文]硕士 2005 本文链接:https://www.sodocs.net/doc/9819093447.html,/Periodical_zycy200106002.aspx

对当前农地制度创新的几点看法

对当前农地制度创新的几点看法 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观诸历史,王朝更替、 社会生产力的兴衰,莫不与之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查考现实,新中国成立前 后的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这些引发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剧烈变革的重大事 件都缘自于土地制度变迁,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正是肇始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无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 立,极大释放了我国农村生产力,对我国农业增长的作用是巨大的,但必须明 确的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农地制度创新的极限,制 度的成功的同时也包含着其缺陷因素,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仍遗留了若干 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创新。而且,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的一系列 深刻变化,不仅改变了农地制度变迁的外部环境,也对农地制度的变革提出了 新要求,农地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日益凸显。本文拟就当前农地制度建 设有关问题作一些概要的评述,并对土地制度创新作出框架性的简要分析。 一、家庭承包经营仍然是我国农村最重要的基本制度土地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在一定的产权制度安排和生产经营方式下,承载着向农民提供收入、满足就业、稳定预期和社会保障等几大功能。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经济 的发展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在不同区域和不同的农户经营水平的约束下,土地 承载的收入、就业、保障和预期几大功能有消有涨,产生作用的机理和表现形 式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制度的重要性有所降低。事实 上,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安排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次级农地使用制度,目前 仍是我国农村最具生命力、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农村其他相关制度的产生、变 迁及其效率无不受制于此。1.土地提供了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解决农民、农业、农村等“三农”问题,是当前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但“三 农”问题的解决绕不开土地问题。就农民收入问题而言,农民增收缓慢的根本 原因在于农业就业结构的变化滞后于农业GDP结构的变化,农民经营土地规 模狭小,较少的土地承载较多的农业劳动力,相对于非农产业农业的劳动生产 率过低,使从事农业经营的收入功能弱化。就农业增效而言,在数量众多的农 民从事小规模经营土地的情况下,土地细碎化程度高,而且土地流转难以大规 模推进,农业科技、农机装备无法全面推广应用,难以达到规模经济状态,土 地和劳动力的配置效率低下导致农业效益无法大幅度提升。简言之,农业劳动 力数量众多,家庭经营规模有限,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土地产出效率不 高,从而使土地承载的收入功能弱化。尽管如此,由于农村尚未建立完备的社 会保障体系,目前,土地还是广大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甚至大量转移到 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也因无法获得稳定的就业,并享受到城市的社会保障,因而 无法割舍与土地的联系,农村土地以凸现的保障功能为城市的发展做出另一种 形式的贡献,仍然具有社会“稳定器”的功能,短时期内这一功能还无法被完 全替代。2.农地制度制约着农村改革发展多种制度安排。纵览改革开放二十 多年我国农业、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农地制度的创新 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在确立了以土地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双层经营体制,重 塑农村经济的微观基础后,农村基本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大大提高,使得农村 非农产业发展、劳动力流动转移成为可能,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 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而又推动了国民经济各行业的持续稳定增长。迄今为止,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地制度依旧是影响和制约其他多种制度安排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 律全文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47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

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能够是承包农户,

网络口碑营销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网络口碑营销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王 妍 同济大学 【摘 要】当前,网络口碑营销方兴正艾,但是弊端也是显露无疑。在互联网呈现聚合式、大平台化发展趋势的背景下,S NS网络社区成为炙手可热的互联网新宠,这给口碑营销带来了新的转机。本文首先介绍网络口碑营销当前的发展状况,然后结合互联网的大平台化发展趋势,分析S NS 网络社区与口碑营销的结合发展的方式,最后对两者的发展前景进行一个展望。 【关键词】S NS 口碑营销 病毒式营销 一、网络口碑营销发展现状 1.网络口碑营销的价值点。口碑营销,是通过某种渠道吸引消费者、媒体以及大众的自发注意,使之主动的谈论你的品牌或你的公司以及产品,并且在谈资的基础上,能够起到引人入胜的一种良好效果,得到大众的一种认可,从而升华为消费者的一种谈论的乐趣。网络口碑营销则是以互联网为载体和平台的口碑营销,实际上就是一个从碎片化到中心化的过程,首先在社区当中形成一个事件,一个观点,或一人物,然后慢慢放大,形成社会影响力,从碎片化,形成(次中心),在(次中心)基础上,通过一些意见领袖,通过一些主流的社区,以及更大范围的这种媒体资源,使它信息进一步扩散,从而最终达到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包括一些这种方面的一些认知的一个扩散,作为一种品牌,形成品牌一个价值核心的一个释放。 传统的广告营销一对多的传播方式,带来的是传播资源绝对的有限和消费者广告接受度的日渐疲乏,商家要做的是抢占有限的媒体资源把受众从眼花缭乱的信息之中吸引过来,如此这般地“抢占”技术越加熟练和专业,也带来很大程度的负面影响,那就是受众对广告的信任度普遍性地降低。而口碑营销的出现,一度被认为是解救广告低信任度的“良药”,因为网络口碑营销中传播主体大多是有关系的人,口口相传的传播方式让其具有较高的信任度,又因为相似的兴趣爱好、同样的需求回归了人们的部落属性,一个大家都感兴趣的话题可以让同一族群里的人们自发性地、主动性地传播,这就带来了极高的传播速度,精准到个人的说服力。 总的来说,从广告价值方面来看,网络口碑营销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成本低,传播速度迅速,广告投向精准,有着极大的不可预测性和快速的传播速度,传播效果显著,有着不可比拟的发展前景。 2.网络口碑营销应用类别。 2.1口口相传与产品不相关:与产品不相关的口口相传主要包括事件病毒式传播,也叫病毒式营销,是基于有趣传播。营销方式是组织人员在各个网络的各个方面进行信息发布,把与企业相关的有吸引力的信息发布出去,传播的内容几乎是传播者不了解的,目的是通过高曝光率达成广泛认知,参与传播者出于新鲜有趣,不对内容负责,也不代表认可。 2.2口口相传与产品相关。产品相关的口口相传主要是指与产品相关评论传播,是基于信任主动传播,传播的内容几乎是传播者了解并认可的,对内容负责。与产品相关的口碑营销的形式有几种,一种是博客收费口碑营销,主要是通过给予一定的费用让博主发表关于产品的报道,这个口碑营销模式存在争议,因为付费,就影响打开口碑营销的公正性和实际效果。还有一种就是体验式口碑营销,这是通过选取一定的发布试用品,让消费者试用,通过试用得的试用报告达到口碑营销的目的。比如吆喝城的运营方式,就是先领取产品,再对品牌和产品给出自己的理解和看法,而对于网民这种行为的激励措施有两个,一个是产品的免费领取,一个是积分奖励计划。通过这样一个平台,用户接触产品、分享体会、制造口碑,然后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体验式营销对于口碑营销的重要性在于,它并不是由商家自己说出来,而是消费者自己亲身体验之后自己说出来。 二、网络口碑营销当前存在的问题 1.营销方式单一,难以造成广泛的宣传范围。网络口碑的效果取决于碎片的力量,但从网络口碑营销的传播效果报告上我们看到,口碑传播真正起主要作用的,还是中心化的信息,比如高流量网站的首页,又或者某个十分有话语权的人说出的话。对于当前口碑营销一个尴尬的境地就是,由营销方式单一,网络口碑营销往往以量取胜,而非以质取胜。很多的失败的案例还没有到形成一个次中心,就已经被信息海洋所淹没。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宣传广度仍然是决定口碑传播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2.病毒式传播盛行,引起口碑的信任危机。企业进行网络口碑营销主要是以病毒性营销为主,以发布信息的数量作为衡量营销效果的标准,投入的营销费用转变为网络上海量的“灌水”。很多企业委托网络互动营销公司将企业信息不断地在消费者社区传递。这些信息往往侧重于厂商的诉求,广告色彩偏浓,在论坛、社区网民自由交流的地方很容易受到排斥,也容易被删除,这种让受众反感的传播手法导致的结果是南辕北辙。为了获得点击率和流量,扩大影响获得广告收入,很多网络互动营销公司雇用“水军”进行网络顶帖,通过枪手配合炒作,刷博客、博客流量作假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为了吸引眼球,博客黄色、低俗内容,假消息、假新闻、恶意炒作事件在一定范围也存在。但最后,消费者却对企业发布的信息敬而远之,以信任度高为特点的口碑营销陷入自娱自乐的尴尬境地。 3.传播层次单一,无法形成口碑营销链。一个完美的口碑营销链应该是通过一个能引起大家自发式传播的信息在相应的群体内快速传播,然后迅速抢夺注意力,获得正面的赞誉,最后直接推动销量的增长。但是,当前大部分的口碑营销仅仅以追求知名度为主,而忽视美誉度和产品营销的本质,后果往往会朝着反方向发展。很多火热的网络公关事件,确实引起了网友的热议和众多眼球,但是却仅仅被大家当作茶余饭后的谈资。这种炒作事件,仅仅停留在抢占注意力这一个层面,对于品牌价值不大,对于销量的帮助作用更无从谈起。 4.口碑营销可控性不强,容易产生负面影响。口碑营销是一个很有效的营销方式,但同时也是一个很危险的企业行为。很多口碑营销的案例证明,口碑运作稍有不慎,但会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原因在于口碑营销是所有营销手段中最不可控的一种行为,因为这种行为是在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产生的,对于企业而言,即无法控制传播的渠道,特别是网络化、碎片化的互联网平台,更难控制渠道中所传播的声音和口碑营销间人与人的信任度。而很多企业的危机处理意识不强,做口碑营销的好意图到最后反而得不偿失。因此,如何控制渠道、控制声音、控制信任,成为了很多企业无法真正应用口碑营销的最大障碍。 三、互联网大平台化趋势下口碑营销发展前景 风云变幻的互联网时代,给危机四伏的口碑营销带来了不少的挑战和机遇,笔者主要从网络发展的大趋势下,针对当前口碑营销存在的问题以及将来的发展作一个展望。 1.互联网平台化、社会化、聚合式发展趋势。一个典型的网民的生活是挂着几个聊天工具,泡着几个论坛,收藏几十个到几百个经常用的网站,装着无数个相同功能的应用程序。信息的繁多直接造成我们选择的过多,选择的过多却并不代表选择的精准。这种形势下,大平台化趋势渐渐显露,也就是信息量不变的情况下,把我们选择变得更精准。搜索引擎的近两年发展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如果说以前搜索引擎主要担负着引导的作用,如今的引擎更像一个管家,不仅帮我们找到我们想要的东西,还会分门别类,进一步的细化,让你一目了然。以视频为例,百度的视频搜索,你只需要键入你想看的电视剧集,百度会分集显示,在各个专业视频网站分集搜索。也就是说,提供一个大平台,让所有的分属于不同网站的东西分门别类地呈现在你的面前。 搜索引擎是互联网发展的先头兵,在租房信息、地图、视频、图片、音乐等方面已经做出了应用良好的大平台。在其他方面,淘宝网已经提出了大淘宝的概念,也就是说,大淘宝上面的商户并不仅仅是淘宝网 603 电子信息

市耕地保护管理制度

市耕地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耕地,是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本办法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全市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工作。 市、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护的管理工作。 农业部门负责耕地质量监测、新增耕地地力评定及其他与耕地质量相关的工作。 环保、林业、水利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耕地保护工作。 第五条耕地保护坚持总量控制、占补平衡、用养结合、生态管护相统一的原则。 第六条生产建设活动用地应当集约节约利用,科学挖潜存

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第二章耕地日常保护 第七条耕地保护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包括: (一)耕地保有量;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三)新增耕地面积; (四)其他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内容包括: (一)耕地保有量;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三)其他内容。 第八条耕地保护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市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国土资源、农业等部门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考核,并对耕地保护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农业部门建立耕地质量等级定期调查评价制度,并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保护标志,实行特殊保护。 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思路

农地产权制度创新思路 农地产权制度是农村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是稳定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根本因素。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建设社会主艾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却未能对产权主体的界定进行系统的考虑,而主要体现为对集体化生产方式的改革,由此导致产权主体多重化。因此认为,必须明确界定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国有永佃制是可行的一种制度安排。 标签:农地;产权制度;国有永佃制 1对现有农地产权制度的分析与评价 (1)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所有者缺位”严重。 现有的农地产权制度是运行了近30年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在这一制度中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承包经营权归农户家庭所有。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我国许多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但是,“集体”是指哪一级,法律规定较为含糊。如在《宪法》中,被笼统界定为集体所有;在《民法通则》中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而在《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则是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制内涵着一种矛盾和冲突,集体是什么,边界不清楚。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土地产权主体必然导致产权主体为争夺所有权而发生冲突,造成对农民土地产权的随意侵害,不利于农地产权的稳定,农民也形不成有效的、稳定的预期,不利于产权主体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短期行为之风盛行,必然降低农地产权制度的有效性。大量的调查也表明,多数农民对农地所有权的具体归属是模糊不清的,甚至农民的农地集体所有权的概念也是很模糊的。 产权主体的不明确导致集体成员的边界确认不合理。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农村集体是一组动态的人的集合,其成员由于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升学招工、参军提干等自然和社会原因而不断地发生变化。按现行政策规定,凡因上述原因户口不在农村集体的成员,其土地的一切产权便自然无偿地取消,凡新增人口只要落上户口就可成为集体的成员,同时获得与其他成员一样的土地产权。由此,土地产权的获得或转出,不是按照商品经济条件下等价交换的原则来进行,而是由户籍制度来决定。这不仅违背了价值规律的基本要求,也很不利于计划生育政策的贯彻落实。更严重地,集体成员的不稳定会造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稳定,从而会影响农户对承包土地的长期投资。 (2)农户的承包经营权产权残缺。 现有的法律体系对农村土地产权的权能构成缺乏明确的界定。各部重要法律条文都使用了“集体所有”这个极为笼统的定性规定,没有揭示土地产权的内涵、结构与各项权能的边界,这与现代市场经济要求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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