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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青岛市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青岛市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一、关键流程说明

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

一、关键流程说明Array 1

移,其他统筹部分不做转移

2

失业补助金(农业户口)领取,详细请咨询人力资源部

3

人保持联系,同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地址、邮编、电话等)

4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个人联系方式)

④介绍信(单位办理)或者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二份

二、涉及文件

申领《基本养老保

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

青岛社保网上申报使用说明

https://www.sodocs.net/doc/a05988607.html, 青岛市劳动保障网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使用说明 青岛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2009年10月

目录 1引言 (2) 1.1编写目的 (2) 1.2背景 (2) 1.3定义 (2) 1.4参考资料 (3) 2运行环境 (3) 2.1硬件环境 (3) 2.2软件环境 (3) 3业务办理 (3) 3.1登录社会保险网上申报 (4) 3.2 选择需要处理的参保单位 (5) 3.3修改用户密码 (7) 3.4日常申报业务:新参保 (8) 3.5日常申报业务:停保 (10) 3.6日常申报业务:续保 (10) 3.7日常申报业务:在职转退休 (11) 3.8日常申报业务:个人补收 (11) 3.9日常申报业务:退休预审 (13) 3.10日常申报业务:应收申报 (14) 3.11基本信息修改 (15) 3.12单位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3职工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4技术与业务支持.. (19)

1引言 1.1编写目的 为了更好的指导参保企业利用青岛市劳动保障网电子政务大厅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申报处理,特编写此手册。 1.2背景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于2007年1月正式开通网上电子政务大厅业务申报系统。2009年7月根据社会保险政策变动情况、业务工作流程发展进行了升级改造,并进一步拓宽了参保单位使用范围,对业务申报内容进行了扩充,加强了社会保险与就业信息、劳动合同信息的关联。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新参保、停保、续保、年度基数申报(每年初开通功能,其他时间隐藏)、在职转退休、个人补收、退休预审、应收申报等业务,以及参保单位、参保职工等相关信息查询。 本系统由青岛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办公室、青岛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开发和维护。 系统用户面向青岛市广大参保企业,如何使用网上电子政务大厅系统进行社会保险业务申报。 1.3定义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给与经济补偿,使他们能够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 1.4约定 新参保:以前没有参加过社会保险,即刚参加工作,没有社会保险个人编号的职工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停保:指参保企业参保人员因解除合同、入伍入学、辞退除名、劳改劳教等原因与单位中断工作关系,停止缴纳保险费, 续保:当参保人员停保后又被单位录用,继续参加社会保险。 个人补收:处理参保人员因参保变动日期与经办日期不一致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个人补收处理,同时产生个人补收信息。 在职转退休:在职参保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单位停止为其缴费,减少下月单位缴费人数。 退休预审:参保人员办理在职转退休后,由企业办理退休预审手续,录入相关信息,产生退休待遇信息。预审通过后需带材料到经办机构大厅办理复审手续。

新办企业社保流程(青岛)

青岛新企业办理社保流程 一、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从“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连同《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到相关就业服务中心(开通劳动用工登记网上用户,申请登录用户名。 二、网上录入招用人员相关信息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用工登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录入 录入完后,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管理和打印---打印就业登记表,每个员工一份; 新招用人员就业登记---信息管理和打印---打印就业花名册,每个员工三份 三、劳动用工登记审批 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一式一份)、《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一式三份),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资料,到市南区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确认。符合要求的,在《青岛市就业登记表》和《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上加盖“就业登记专用章”。 另外要带的资料:1、招用人员是青岛市户口,需带《就业失业登记证》,外地户口不需要2、用人单位招用解除合同30日内就业的劳动者,就不用《就业失业登记证》了,需带着原先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合同报告书、身份证(网上没就业信息的需带原单位的个人档案)3、招用的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30天,还要带相关月份的工资原始会计凭证、 四、开通社保 新成立的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资料去市南区社会保险大厦办理社保开户手续:

1、上述流程完成后的《就业登记花名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新参保企业信息表》(加盖公章) 5、《参加社保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 上述业务办理后,5个工作日后,去索要单位社保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缴费凭 单”到银行缴纳当月的社会保险费。也可以去银行签订《社会保险费缴费代扣代缴 授权书于次月起实行网上缴费。 青岛新企业办理公积金流程 一、新设立单位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自 登记之日20内起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 二、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青岛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和《预留印签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开户手续。

社保异地转入深圳流程(Anna20120426)

社保异地转入流程 第一步:转出 向原参保地做社保转出申请 【具体流程需要咨询当地的办事指南】 0769-12333-1-2-0 https://www.sodocs.net/doc/a05988607.html,/consult/lc.do 到原参保地参保的社保单位: 本人办理: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打印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打印的时候说是办理养老保险转出用的工作人员知道打哪种的) 他人代办: + 本人授权他人办理的《个人授权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文件要加按个人右手食指手印) + 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转入 到转入地的社保单位申请 需要提供材料: 本人办理: 1.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 2. 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现单位公章】

3. 填写《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公司代办: 【+ 本人授权他人办理的《个人授权委托书》(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要加按个人右手食指手印)】 + 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 深圳市跨省就业人员申请基本养老保险跨省转入须知 一、法规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以及上级有关文件。 二、转入条件 1、返回深圳就业,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2、经深圳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深圳就业,且户籍随之迁入深圳,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深圳户籍人员; 3、经深圳市(区)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入深圳就业,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按规定在我市参加养老保险且已缴费的非深圳户籍人员; 4、在我市首次参加养老保险时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已在我市缴费的非深圳户籍参保人。

青岛社保办理流程大全

新成立企业办理用工、社保手续 一、办理用工登记: 1、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一号窗口,领取《单位用工登记表》,办理用工登记的开户。 2、如果想办理招聘,需要办理招聘手续: (1)条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材料准备: ※填写《单位用工登记表》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民办学校应携带办学许可证及社团登 记证、机关事业及其他机构应携带批准成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二、办理就业备案: 到劳动保障政务大厅一楼六到八号窗口,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就业备案: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招用人员登记表》(一寸照片一张)(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3、《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一式四份); 4、《劳动合同书》(新版一式三份); 5、招用本市城镇居民,属市内四区的应携带《失业证》、属五市三区的应携带《求职证》; 招用人员属外地人员的,应携带身份证、《暂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女职工); 招用人员属应届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的,在开发区落户后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人事局出具的《干部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招用人员属转移就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十日内重新就业)的,应携带与原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户口本及《解除劳动合同报告书》。 三、社保开户: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劳动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等

级。办理程序: 1、先到区就业服务中心办理《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手续; 2、到社保中心领取《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 3、企业劳工人员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化名册》、企业发放工资表或工资证明、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到区社保中心开户缴纳社会保险费。 4、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0%,个人按缴费工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 想要转移自己的社保,需要办理的流程有哪些。办理广东社保转移的流程有哪些。转移需要那些资料。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广东省社保转移流程一、省内其他社保机构转移至广东省社保局: 1、适用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2、所需资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3、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

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局转移至省内其他社保机构: 1、所需资料:(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2、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3)需要审核历史信息的参保人,应凭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历史信息审核业务协办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档案资料并加盖公章,在省社保局开具《参保凭证》十个工作日后将档案资料复印件提交广东省社保局。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资料所需材料: 1、《XX市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申请表》;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日期:2010-3-22 一、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养老保险”)的依据和目的是什么? 依据是《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青政字[2010]10号)(以 下简称《意见》),目的是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使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居民养老保险具体实施步骤是怎样的? 根据《意见》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2010年先将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市纳入居民养老保险首批试点。其他区市按国家新农保试点步骤同步纳入,力争三年内实现全覆盖。 三、哪些人员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及以上(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青岛市户籍,未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未按月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居民养老保险。2010年首批试点的为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城阳区、即墨市符合上述条件人员。 四、首次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首批试点区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的,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重度残疾人还需携带《残疾人证》二代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2份),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他人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一)首次参保时间和待遇发放时间。市内四区首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可于2010年3月8日-3月 20日内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4月6日-15日为缴费期。首次待遇发放时间为4月20日。 2009年12月31日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参保登记的,从2010年1月份开始领取养老金;2010年《意见》启动当年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在2010年12月31日前参保登记的,可从达到领取待遇条件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2010年12月31日以前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人员,2011年1月1日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的,从办理参保登记的次月起领取养老金,以前不予补发。2011年1月 1日之后达到领取条件的人员,从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最新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2010年最新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流程 一、社保转移接续办理手续及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备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收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收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办法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二、资金如何转移 《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三、是否能够退保 在新的转移接续办法中有一个信息非常重要,不得退保,它意味着,目前普遍存在农民工的“退保”现象有可能一去不复返。通知这样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那么,没有达到领取条件的怎么办,会不会其缴纳的养老金就烂在账户里取不出来了?不用担心,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对《社会保险法(草案)》进行了三审,其中规定,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续缴费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就是说达到退休年龄,但同时又没有满足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通过延长缴费的方式,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从中可以判断的一个信号是,国家希望今后每一个人都能够通过各种方式领到养老金,真正达到“老有所养”。 广东省

2020年最新广州社保转移流程

最新广州社保转移流程 广东16地市市民省市社保转移不用来回递材料 据省社保局介绍,省内转移平台启用后,市民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只需到原参保地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要转入地 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好申请表即可。其他的事情,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和转出地(即原参保地)会通过系统具体联络办理。 而在以前,参保人将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后, 须等待15个工作日审核期,审核通过后再将联系函亲自送往或邮寄 至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需来回跑路递材料或跟进邮件进展。 教你看懂社保关系转移 跨省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转入条件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并在广州市就业参保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 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 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 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办理地点 广州现参保所属区的社保经办机构

所需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及本人页);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2、在广州市继续参保次月后,持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3、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 4、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寄出联系函至转出地 5、转出地办理转出业务并转出基金 6、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且基金到账 7、在广州市社保系统确认转入的养老保险关系 社保已联网的17个单位、地区: 1.省直、 2.广州、 3.梅州、 4.潮州、 5.阳江、 6.云浮、 7.肇庆、 8.河源、 9.韶关 10.茂名、11.惠州、12.汕头、13.江门、14.清远、15.中山、16.揭阳、17.汕尾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广州流程 1、在转出地停保并打印参保凭证

异地社保关系转接有窍门

异地社保关系转接有窍门 作者:张佶 小莹是本市长宁区的“引进人才”,是国内在多媒体动漫产业开拓领域的青年领军人物,今年4月起受聘于上海市多媒体产业孵化园区的著名动漫品牌企业担任产品部总监,聘期3年,3年后再回深圳总部进行发展。由于之前在深圳工作了近5年,小莹想把原先养老保险关系转至本市,她来到本市社保机构,却被告知转移手续需先到深圳社保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小莹折返深圳社保,又被告知原工作单位尚未为其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转出手续,无法开具凭证,小莹只得前往原工作单位催办相关手续。待小莹到拿到《参保缴费凭证》回到上海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却又发现4-6月两地重复缴纳了养老保险,还需办理重复账户清退……加上本市社保受理了转移衔接业务后,需要通过公函与外埠社保机构联系资金转移等事项,这一来一回的多次手续让小莹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 随着人才流动的日益频繁,80后青年异地就业成为人才流动中的常见现象,而社会保险又有着“第二份”工作档案记录的称号,它对于职场人有着休戚相关、密不可分的联系,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应先到原就业地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并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本人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

缴费凭证》,提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由两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的转移接续手续。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其实是一件涉及两地的事项,办理的周期一般需要两三个月以上,对于参保人来说花费的时间相对较长。这些周折是否可避免?作为一名异地就业的青年职场人,怎样才能巧办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笔者通过本文来给您支两招。 更多资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胡泉劳动法工作室 巧办提示一:少走冤枉路——就业地与退休地的甄别与判断 就业地参保是必须的,但不意味着每次变动就业地,都必须马上办理转移衔接手续。养老保险权利的享受一般是在退休以后享受养老相关待遇,因此无论在何地参加养老保险,最终的目的都是将各地的账户统一转移到退休地进行累计整合。所以,参保人员应当对自我退休地点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分析。满足退休条件时,退休地有如下三种

青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 用户使用手册 --公共就业系统外网分册(公共就业部分)

1.引言 1.1.说明 本“用户手册”详细描述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公共就业系统(以下简称“就业系统”)的实际界面展现及操作方法。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一体化用户使用手册外网系统分册》的编写目的: 1.为“公共就业外网管理系统”的使用者提供实用清晰的帮助。 2.给期望了解“公共就业外网管理系统”界面操作风格及具体业务功能的其 他市/区的业务人员展现界面。 1.2.目标读者 2.就业管理 3.1劳动用工网上登记 1.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简介 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包含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信息。如下图所示: 2.单位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界面操作说明 1)新增登记信息: 输入身份证后回车,稍等片刻,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如果符合办理条件,系统自动显示出人员基本信息,如下图所示:

然后,录入该人员的就业必录项信息,点击【保存】即完成劳动用工网上申报登记保存。保存成功则弹出成功提示信息,失败则弹出失败提示信息。 若输入的人员身份证号数据库中没有该人员数据,则可进行人员新增并保存。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后即弹出人员新增页面。如下图所示:

注意:此处输入人员的基本信息请务必保证正确,并尽可能输入完整,如果输入错误,保存之后将不能自行更改!如需更改,只能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就业服务窗口更改。 输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即可完成人员新增,如下图。若点击【重置】 则清空输入信息。若点击【关闭】则关闭当前新增人员页面。 本信息即可参照上述情况继续办理。如下图所示:

关于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关于江苏苏州异地社保转移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范围对象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职工医疗保险后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 二、从市区统筹范围转出——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三、从外地转至市区统筹范围 1.在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办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后,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填写《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提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并根据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记载参保人员的历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 四、有关事项 1.苏州市区统筹范围包括:沧浪区、平江区、金阊区、高新区。 2.参保人员跨省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由转出、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资金转移手续,转移资金按下列方法计算: ⑴个人账户储存额: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 ⑵统筹基金: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比例计算。 3.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时,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金额的,应随同转移。 其中:对转出市区统筹范围的人员,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不能接收个人账户余额的,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上注明,并提供参保人员本人的工商银行卡账号、手机号码,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结余金额通过该账户支付至本人;

新成立企业用工及参保业务办理流程

新成立企业用工及参保业务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10-12-7 新办企业招用职工后,应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如下业务: 1、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订立,并由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 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劳动者各执一份,职工人事档案里备存一份。 2、申请开通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 用人单位可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 https://www.sodocs.net/doc/a05988607.html,)下载《网上“办事大厅”业务 承诺书》和《劳动用工网上登记业务申请表》,确认并填写完成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其中,城镇个体工商户带《个体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带《民 办非企业单位证书》,非正规就业组织带《非正规就业组织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中 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实际经营地所在区市就业服务机构开通劳动用工登 记网上用户。市内四区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企业也可到市外企服务中心办理。 3、办理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手续。 ⑴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登陆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选择“新招用人员就业登 记”栏目下的“信息录入”模块,按要求登记相关信息。 ⑵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网上就业登记后,应于次日起10日内,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表》、 《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可从劳动用工网上登记系统导出),连同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有效证件等 资料,就近到市或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确认。 4、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及当月人员保险增减业务。 用人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还有 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同时,用人单位还应携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 工本人签字的《青岛市年月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一式两份)及加盖本单位公章 的《青岛市就业登记花名册》,为职工办理社保增加业务。 上述业务,需于每月1-15日前,到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5、申请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 (1)未开通“网上银行”代扣社保费的企业,需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或在https://www.sodocs.net/doc/a05988607.html,网站下载《社 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授权书》(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企业开户银行盖章并授权后, 将其中一份送回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备存。 (2)每月通过银行扣款后,企业须在三个月内到缴费账户开户行,凭银行账号或单位编号打印《社会保险费 专用收款票据》,由银行盖章后作为财务记帐凭据。

异地社保转移程序

社保关系从苏州转往外地 一、办理对象 从苏州市(含所辖各市、区)流动至外地,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参保人员。 二、报送材料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 2.经转出单位盖章、参保人员本人签字的《苏州市区参保职工异地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接收函”(包含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全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开户银行的全称与账号等内容)。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持上述材料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①核对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 ②核对医疗保险缴费情况,打印《苏州市参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单》,并对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清算(超支部分由个人补足); ③审核无误后在上述打印表上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转移基金: ①转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应按规定转移基金,转移数额为: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加上1998年1月1日起记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本息,其中计入个人账户中的本结息期储存额不计息。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养老保险基金划入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江苏省内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转基金由各地社保经办机构按季结算。 ②医保个人账户有实际结余额的,可将结余金额随同转移,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应转基金划入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号。无法转移的,可将其实际结余额一次性

结付给参保人员本人。 四、 四、注意事项 1.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须补缴清后方可办理转移手续。 2.为了便于衔接,可先由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转移联系函”。 3.参保人员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的,历年缴费基数、月数在转移表上单列;其中跨省转移的,还须按规定转移基金(个人缴费部分)。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视同缴费记录不作转移。 4.办妥异地转移手续后,参保人员在苏州市的社会保险关系终止。

青岛市社保卡网上注销操作说明

社保卡网上注销操作说明 一、个人进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网上办事】-【个人办事】-【个人查询】模块。 二、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及校验码,点击登陆。 说明:1、首次登陆初始密码为老卡的个人编号(磁条)或新卡的社会保障卡号(芯片)(U 开头的9位密码,U必须大写)。 2、如果老卡(磁条)的个人编号最前一位是0,输入密码时需去掉0。 忘记密码处理方法: 1、到参保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密码初始化。 2、点击登陆窗口下方的忘记密码,根据系统提示进行密码重置。

三、点击【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卡管理】-【社保卡注销(网办)】 四、页面显示人员编号、社保卡号、卡金金额、绑定银行等个人社保卡信息,点击【注销】即可完成网上注销操作。 说明: 1.社保卡空账户注销,只有在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为0.00元时方可进行操作(学生账户社保卡都是0.00元);社保账户注销后,该卡社保功能应用即时废止;该卡金融功能需根据银行规定,到银行网点办理销户销卡手续。 2.个人账户有余额的,不能进行网上社保卡空账户注销,需持有效证件或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含个人账户金转移)。个人账户余额为0.00元时,可到发卡银行网点或通过网上办理社保卡空账户注销。

3.手机APP注销方式为: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在官方网站首页左下方移动服务二维码区域,扫描安装“青岛智慧人社”手机APP,登陆后可办理社保卡注销业务,如果忘记密码,可通过“刷脸认证”的方式登陆。 4.学生社保卡丢失的情况下,如果学生开通了社保卡的金融功能,直接去银行办理金融功能的销户手续即可。社保功能按照上述网上注销的方式注销即可。 5.有学生领到社保卡后未激活,其注销方式与上述办法相同。

单位社保转出流程

社保中心各部门流程公示表

单位保险转出登记情况表 单位名称:(章)组织机构代码:社保登记证编码: 填报人: 填报日期:年月日办理日期: 所需材料::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4、参保单位需写转出说明(核实后注明:“我单位无欠费、无在途报销。”) 5、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一份) 6、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 7、填写三份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变更表 注:上述表格、材料复印件、说明均需加盖公章,且预留2.5cm空白区域(A4规格,纵向左侧) 办理日期:每月6—25日(若单位存在正常退休人员,四险转出需在每月6—20日办理)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跨区转移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兹有我区(县)参保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我区于_________年_____月为其办理了跨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手续。 请贵区(县)及时为其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为盼。 单位经办人:社保机构经办人: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年月日注:单位经办人请在本月23~25日去转入社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社会保险注销(整体转出)登记申请表 单位公章: 单位经办人:社保经办机构登记岗: 单位负责人:社保经办机构(盖章): 报送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 备注:1. 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一份。 2. 填“注销原因”栏时,在相应原因的括号内打“√”。 3. “是否欠费”栏由用人单位填写。

社保转移流程

https://www.sodocs.net/doc/a05988607.html,/gzsi/2010916/si66478.shtml 按规定通过组织办理了正式调动手续,或在异地有参保且符合转入条件的,可将基金转入省社保局。 一、所需资料 (一)《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最后一个单位填写的履历表复印件。 (三)异地缴费明细记录或原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和复印件。 (四)并根据相应情况提供如下资料: 1、正式调动的提供: 经省级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同意调入的,提供调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属行业内部调动的,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任命书或调令原件和复印件。 2、非正式调动的提供: (1)属于养老保险业务由我局管理的非驻穗单位人员,参加省直社会保险前在异地已参保缴费的,提供当地的合同工招工花名册或招工表等。 (2)属于养老保险业务由我局管理的驻穗单位人员(不含符合粤劳社函[2002]90号文规定的人员),有广州市户籍(不含增城、从化市)的,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粤劳社函[2002]90号文规定的流动人员,提供离开省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及户口本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情况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办理。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基金转入我局前,须先向我局办理申请转入手续;若未经我局同意擅自将异地基金转入我局的,暂不予以办理基金转入确认手续。 (二)在对方基金转出60日后,凭转出地开具的转出地基金转移清单(原件)、我局已盖章审批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一份和缴费明细记录或原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到省社保局查询到帐情况。 (三)基金已到帐的,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其基金确认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广东省内社保转移流程 目前,因为工作流动,不少参保人曾在省内多地工作并参保,退休前,必须把这些参保养老关系转移到养老待遇领取地。以前,参保人办理转移手续,要先到转出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后,须等待15个工作日审核期,审核通过后再将联系函亲自送往或邮寄至转出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需来回跑动多次,费时费力。省内转移平台启用后,参保人办理养老关系转移,只需到原参保地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再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转入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好申请表即可。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和转出地社保机构将会通过转移平台联络办理。 一、省内其他社保机构转移至广东省社保局: 1、适用条件:现在省社保局参保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属省社保局的参保人员。 、所需资料:(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2)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3)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委托书;(4)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转出地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注意事项:

(1)转入基金含一次性补缴基金(如早期离开国有企业补缴、离开机关事业单位补缴等)的,需同时提供办理一次性补缴业务的审核资料。 (2)转入基金与省直缴费有重复的,同时应办理重复缴退款手续,提供《转入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和参保人在四大国有银行开设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的复印件。 二、广东省社保局转移至省内其他社保机构: 1、所需资料:(1)参保人可以在广东省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到广东省社保局前台凭本人身份证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2)参保人历史信息审核申报表。(3)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给转入地社保机构,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和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将通过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平台交换数据。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应先在地税部门办理减员手续,再到省社保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申请人到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 (2)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业务前,须检查有无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 (3)需要审核历史信息的参保人,应凭广东省社保局出具的《历史信息审核业务协办函》到档案管理部门复印档案资料并加盖公章,

深圳社保医保转出外省办理流程

深圳社保医保转出外省办理流程悬赏分:20|提问时间:2010-7-14 10:25 |。 1.请问2010年7月1日开始医保也可以随养老保险一同转移到外省吗? 2.转入城市是户口所在地,本人暂无工作单位,可以办理社保转入手续吗? 3.办理流程? 回答的越详细越好,不胜感激。 推荐答案 一、法规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 二、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 三、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 3、《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凭证申请表》或单位离职跨省转移证明 四、办理转移部门: 1、特区内参保人到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二路513栋)办理 2、特区外宝安、龙岗参保人到单位参保所在的社保机构(包括分局和社保管理站)办理 宝安分局地址:宝安区新安二路社保大厦二楼 龙岗分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 相关附件:流程图.doc 相关附件:深圳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xls 实现跨地区顺畅转续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答记者问12月22日,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决定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本报记者就贯彻实施《暂行办法》的问题,采访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记者:近几年,社会保险关系,特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已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据我所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就此做了大量调查研究工作,2009年初还向全社会公布了相关政策要点征求公众意见。现在,《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实施了。您怎么认识这一举措的意义和影响? 负责人: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历经20多年的改革、完善,目前已经覆盖了2.32 亿人。按照制度规定,劳动者在什么地方就业就在什么地方参保缴费,他们退休后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与其缴费年限长短和缴费额多少密切相关。这种“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机制,在同一地区稳定就业的劳动者中得到普遍实现和认同。但对跨地区流动就业的劳动者来说,在不同地区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还不能顺畅地转移接续;特别是总规模已达1.5亿人的进城农民工,许多人在不同城市和多个时段就业参保,而缴费年限不能累计计算,使他们在进入养老时利益受损甚至无法得到制度保障。也就是说,多缴多得的机制在他们身上没能实现。这无疑降低了这些劳动者参保缴费的积极性,这也是农民工在离开一个城市时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一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国务院要求在2009年“制定出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暂行办法》的出台实施,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惠民政策的体现,是一件利民生的好

青岛社保网网上业务办理指南

青岛社保网网上业务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13-02-19 15:22:45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办理流程也越来越规范化。下面就以青岛市为例给大家详细介绍社保的开户、变更、注销等日常事务办理细则。 青岛市社会保险开户业务 (1)市内四区的外资企业初次办理社会保险业务时,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经企业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工商局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事处、分公司的携带总公司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保障管理手册》(在劳动工资台办理基本信息需填写完整);经劳动部门鉴证的《招用职工和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必须由参保职工本人确认缴费基数等信息后在备注栏签名);开户前一个月的工资凭证;在中国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开设专用缴费帐户,并提交《网上扣费授权书》。 每月11日至25日到社会保险业务工作台(以下简称社保业务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开户手续。社保业务台核发单位编号同时审核确认五项保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金额。单位经办人提交《劳动保障管理手册》及转帐支票(或现金)到社会保险财务工作台(以下简称社保财务台)缴纳社会保险费,并携带已核准的《青岛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及增减变化表》,为初次就业职工登记办理《养老保险手册》、《社保卡》和《医疗证》。 (2)基数核定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个人实际工资为基数;年工资总额高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 每年3、4月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进行一次社会保险费基数年度审核,同时确立本年度“社平”工资。 (3)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 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不缴纳;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城镇户口1%,农业户口不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根据行业0.5--1.2%,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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