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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市场准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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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市场准入

一、概述

在欧盟组成之前,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技术要求。不同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只能使得出口商进入一个或两个国家。随着欧盟的形成,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协调,改变了这种状况。欧洲作为一个整体市场使得它对技术的要求简化了。欧洲标准、欧洲合格评定方法和欧洲指令构成了欧洲统一大市场的三大支柱。

欧盟的技术法规主要是欧盟理事会和委员会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主要形式有:条例(Regulations)——条例相当于议会通过的法令,公布生效后各成员国必须执行,无需变成本国的立法;

指令(Directives)——是对成员国具有约束力的欧洲经济共同体法律,须使其变成本国的法律,一般给成员国一定的时间开始执行,实施方法各成员国可自行选择。

例如:新方法指令中的低电压指令和EMC指令等;

决议(Decisions)——是有明确针对对象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例如:CENELEC中的OSM决议,是针对某个具体标准中的具体问题给出的具有权威性的解释。

欧盟指令是指欧盟议会有关产品基本要求、检验和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法律条文。这些基本要求对保护公共利益所必需达到的基本要求,特别是保护用户的健康和安全、动植物的安全和环境的基本要求做出了规定。欧盟要求各成员国将这些指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无条件的、强制的转化为各国的法律,而且进入欧洲的产品必须符合这些指令的基本要求。

到目前为止,欧盟已公布了300多个指令,大致分为基本指令(如通用产品安全指令、缺陷产品的责任、CE标志规则、符合性评估)、通用指令(如低电压电气设备指令、电磁兼容指令)、特定产品指令(如玩具指令、建筑产品指令等)。

在欧盟颁布的各项指令中,涉及电子产品的指令有73/23/EEC低电压指令、89/336/EEC 电磁兼容(EMC)指令,以及近年颁布的2002/96/EC报废电子设备(WEEE)指令和2002/95/EC 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ROHS)指令。

二、欧盟指令

——低电压指令(LOW VOLTAGE DIRECTIVE,73/23/EEC)始定于1973年,被认为是新方法指令的前身。1993年修订为93/68/EEC。

低电压指令(简称LVD)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低电压设备在使用时的安全性。低电压设备的定义供电条件为50~1000Vac或75~1500Vdc的电气设备。符合该供电条件的计算机及其相关外设产品在此指令的管辖范围内。该指令涉及此类设备的所有安全规则,包括防护因机械原因造成的危险。

——电磁兼容EMC指令(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DIRECTIVE 89/336/EEC)始定于1989年,后经两次修订,最新版本为93/68/EEC。

此项指令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电气及电子产品产生对其他设备的电磁干扰,以确保电子设备运行的安全及稳定,同时也规定设备必须能够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该指令并未规定具体的数值,只规定了基本保护要求。

——关于有害物质和废旧电子回收指令

2003 年2 月13 日,欧盟公布了《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第2002/96/EC 号指令》(WEEE 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第2002/95/EC 号指令》

(RoHS 指令)。根据WEEE 指令,对于2005 年8 月13 日以后投放市场的产品,生产者应以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有关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收集、处理、回收和环保处置费用资金将由生产者提供;对于在2005 年8 月13 日前投放市场(用于私人家庭以外的使用者)的产品报废(“历史垃圾”)后的管理处置费用将由生产者提供。根据RoHS 指令,从2006 年7 月1 日起,各成员国应确保在投放于市场的新电子和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二苯醚和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

三、标准要求

1、电气安全

低电压指令中涉及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电气安全标准为EN60950。该标准修改采用了IEC标准IEC60950。该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有EN60950第2版加修订1、2、3、4,EN60950第3版以及EN60950-1,目前EN60950第2版与第3版同为产品检测认证依据的有效版本,但EN60950第2版将于2005年1月1日作废。在此日期后,将用EN60950:2000版(即EN60950第3版)替代,新版本适用于所有的评估和生产,直至2006年7月1日,届时将用EN60950-1:2001版替代。

涉及电视机等音视频产品的电气安全标准为EN60065。该标准修改采用了IEC标准IEC60065。该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为EN60065:1998,用于评估和生产的最终日期为2007年3月1日,届时它将被替换为EN60065:2002。

2、电磁兼容

EMC指令中涉及到计算机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电磁兼容协调标准有EN 55022-1998、EN 61000-3-2、EN 61000-3-3。欧盟对IT设备的抗扰度要求,根据其使用环境的不同,分别执行标准EN55082-1和EN55082-2。EN55082-1适用于在居住区、商业区和轻工业区使用的IT 设备,检测项目包括:8KV空气放电抗扰度(EN61000-4-2),3V/m辐射抗扰度(EN61000-4-3)和1kV的快速脉冲群抗扰度(EN61000-4-4);EN55082-2适用于在工业环境使用的IT设备,检测项目包括:4KV接触放电和8KV空气放电抗扰度(EN61000-4-2),10V/m的辐射抗扰度(EN61000-4-3),2KV的快速脉冲群抗扰度(EN61000-4-4),4KV共模、2KV差模冲击浪涌抗扰度(EN61000-4-5),10V感应场的传导抗扰度(EN61000-4-6),30A/m的脉冲磁场抗扰度(EN61000-4-8),40%、70%和0%的电压跌落抗扰度(EN61000-4-11)。

EMC指令中涉及电视机等音视频设备的电磁兼容协调标准有EN 55013、EN 55020、EN 61000-3-2和EN 61000-3-3。

四、CE标志

进入欧盟市场的计算机及其相关外设产品应符合低电压、电磁兼容等指令的要求,如何证明产品已满足这些指令的要求,加贴CE标志是证明产品符合相应要求的有效手段。

CE标志是欧盟市场的准入标志,也是制造商自我声明、自我保证的标识。只要是新方法指令所覆盖的、并且要求加贴CE标志的产品,在将产品投放欧盟市场之前,通过相应的合格评定程序后方可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如果产品没有加贴CE标志,则被视为不合格产品,将不允许产品在欧盟市场内流通,也就是说加贴CE标志是进入欧洲市场所必需的强制性措施。

到目前为止,欧盟已发布的新方法指令中对CE标志做出规定的21个指令为:低压设备、简单压力容器、玩具安全、建筑产品、电磁兼容、机械、个人保护设备、非自动衡量器、有源移植医疗设备、燃气设备、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的热水锅炉、民用炸药、医疗设备、潜在的爆炸环境、汽艇、电梯、冷冻设备、压力设备、电信终端设备、诊断医疗设备、无线电

和电信终端设备。这些指令涉及的产品必须通过加贴CE标志的方式来表示已经符合该指令的基本要求,才允许在欧洲统一市场流通。

音视频和信息技术等电子产品均属于低风险类产品,可以采用自我声明的方式(即DoC 方式)加贴CE标志。所谓自我声明的方式,就是当出口的产品按照相应协调标准的要求进行检测并符合要求,制造商签署符合性声明后,既可加贴CE标志。

根据93/465/EEC决议的要求,“CE”标志必须由制造商或设在欧盟内受指定的代表加贴。制造商(欧盟内或来自欧盟外)是使产品符合指令基本要求的最终负责人,制造商也可在欧盟内指定一个代理,负责将产品投放市场的人员应承担制造商承担的责任。

原则上讲,为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指令的所有要求,必须在完成所有合格评定程序后方可在产品上加贴“CE”标志。加贴“CE”标志的工作常常是在生产阶段之后完成。例如,先将“CE”标志贴在参数标牌上,直到检验完毕之后再将“CE”标志贴到产品上。但是,如果“CE”标志是用印模冲压或铸模方法加贴,形成了产品或零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标志可在产品生产的任何阶段加贴,只要在整个生产过程的合格评定程序中验证产品是合格的即可。

“CE ”标志表明产品符合指令中所涉及的最基本的公众利益,因此可被视为传递给成员国当局及相关团体的基本信息,从而要求加贴在产品上的“CE”标志必须是在显著位置,并且清晰可辩,不易涂抹。通常情况下,“CE”标志加贴在产品或其铭牌上,若不能将“CE”标志直接贴到产品上,也可加贴到产品的包装或产品附带文件上,但需证明“CE”标志不能贴在产品上的原因,如某些易爆炸物品,或由于受某些技术和经济条件的制约,或是由于不能保证达到“CE”标志的尺寸要求或不能做到标志清晰可辨、不易涂改的要求,在这些情况下,可将“CE”标志贴在包装或附带文件上。

国家文化产业政策解读

2017年国家文化产业新政解读 国务院:力争“十三五”时期数字创意产业产值达8亿元 2016年12月19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发展规划》)正式印发。《发展规划》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代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方向,是培育发展新动能、获取未来竞争新优势的关键领域。“十三五”时期,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期为2016—2020年。 据了解,《发展规划》为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五个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要求,并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生物、绿色低碳、数字创意等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并在更广领域形成大批跨界融合的新增长点,平均每年带动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的发展目标。 《发展规划》提出,以数字技术和先进理念推动文化创意与创新设计等产业加快发展,促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相关产业相互渗透。到2020年,形成文化引领、技术先进、链条完整的数字创意产业发展格局,相关行业产值规模达到8万亿元。此外,《发展规划》还从创新数字文化创意技术和装备、丰富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和形式、提升创新设计水平、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等四个方面说明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向。 两部委发文:发展工业文化产业 近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将凝聚发展工业文化的社会共识,整合工业文化各类资源,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培育和发展工业文化产业,建设各类主体共同参与工业文化发展的良好环境;聚焦突出问题,重点抓好工业设计、工业遗产、工业旅游、企业征信以及质量品牌、企业文化建设等领域工作,形成竞争新优势。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展工业文化产业,让工业文化产业成为经济增长新亮点。具体来说,将推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促进工艺美术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大力发展工业旅游,支持工业文化新生态发展。 “一带一路”彰显文化自信 文化部: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于日前正式公布。该行动计划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为“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绘制了路线图。 据悉,《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政府主导,开放包容;交融互鉴,创新发展;市场引导,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是健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具体包括“一带一路”国际交流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国内合作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之旅”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使者”计划、“一带一路”艺术创作扶持计划、“一带一路”文化遗产长廊建设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计划、动漫游戏产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行动计划、“一带一路”文博产业繁荣计划和“一带一路”文化贸易拓展计划共12项子计划。 在发展文化产业方面,《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提出,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国际合作机制,加快国内“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以文化旅游、演艺娱乐、工艺美术、创意设计、数字文化为重点领域,支持“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根据地域特色和民族特点实施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在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与开发中的合作,积极利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推介文化创意产品,推动动漫游戏产业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发展。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推进互联网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 文化部:2017年将积极推进扩大文化消费试点 来自文化部的报告显示,2016年,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第一批第一次26个试点城市因地施策,有效拓展了居民文化消费空间。国办转发文化部等部门的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若干意见,试点单位积极开发文创产品。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186个产业项目获得亿元中央财政资金扶持。

欧盟对外能源合作若干问题研析

欧盟对外能源合作若干问题探析 余建华 内容提要论文在揭示欧盟能源消费的四大特征后,指出欧盟(欧共体)在70年代石油危机后为保障能源安全,在对外能源合作领域迈出一系列历史性步伐,并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形成富有特色的全方位能源外交战略。欧盟将俄罗斯作为最重要能源供应伙伴之一,虽然欧俄能源合作还存在诸多障碍,但这难以阻挡新世纪欧俄能源合作在互利基础上发展深化的大势。20多年来,能源是中欧之间长期务实合作、成效显著的领域。今天,在世界能源新形势下,中欧之间继续拓展和深化能源领域的交流合作,不仅符合双方的战略利益,而且有助于世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关键词欧盟俄罗斯中国能源合作 作者简介上海社会科学院欧亚研究所副所长、非传统安全中心主任,研究员。 一、欧盟对外能源战略 1、欧盟能源消费的四大特征 一是世界能源消费大户。欧盟与亚太、北美一起并列为世界三大能源消费地区,根据2004年和2005年发布的《BP世界能源统计》,2003年欧盟15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比例为15.4%;2004年5月欧盟实现第五次扩大后,欧盟25国成为世界最大的单一能源市场,2004年欧盟25国一次能源消费占世界比例为16.8%。 二是能源消费品种多样化。欧盟(2004年)能源消费结构中,石油占40%,天然气24%、煤炭18%、核能13%、水电等可再生能源4%;也就是以石油为主的油、气、煤、核四足鼎立格局。

三是能源自给率不高。1999-2000年欧盟能源自给率约60%,其中石油、天然气、煤炭这三个最主要的能源资源自给率分别只有15%、60%和65%。近年来,特别是欧盟吸纳中东欧10国后,欧盟的能源自给率下降到50%左右。 四是能源对外依赖度趋于上升。根据现有各方面估测,欧盟能源对外依赖度呈明显上升趋势,即到2020年,欧盟对一次能源进口的依赖将扩大到65%,其中进口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的比例分别要高达约90%、65%和65%。1因此,作为世界主要能源消费市场,欧盟要解决能源问题,必然要愈加加强与外部国际社会的联系与合作。 2、欧盟对外能源战略 欧洲是工业文明的发源地,作为工业社会的“血液”,煤炭、石油等能源很早就与国家安全、国家实力紧密联系。在欧洲的历史上我们看到,德国和法国曾经为争夺煤炭资源而大动干戈,而在一战和二战的演进中,石油资源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左右着战争双方的胜负。由此二战结束后,能源合作就成为法德等西欧国家一体化进程的入口。1950年5月法国外长舒曼就发表了建立欧洲国家煤钢资源共同规划的历史性声明,随后欧洲煤钢联营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相继建立,以根除因争夺资源引发战争的可能性。70年代世界两次石油危机的的爆发,使西欧诸国尝到能源短缺和受制于人的苦头,西欧国家普遍陷入经济危机。 因此直到20世纪70年代,作为欧盟的前身——欧共体旨在实现能源安全的能源外交真正开始。在石油危机的重压下,能源安全概念进入西方政治家的战略视野中,西方国家开始将石油的稳定供应提升到国家安全的层面上来。梅森·威尔里奇(Mason Willrich)在1975年出版的《能源与世界政治》(Energy and World Politics)一书中提出了“能源安全”的概念,认为“能源安全是国际能源政治最为关注的问题。” 2同时瑞典学者博·黑恩贝克在著作《石油与安全》中指出“今后,有关石油的问题,在每个国家的外交政策和国防战略中将比过去居于远为优先的地位。换句话说,作出关于国家安全和战略安全的决定时,将要大大地而且愈来愈多地考虑下述几个问题:不仅要考虑到潜在国内能源的供应,而且也要考虑到国外来源供应的地理位置以及与其这种供应是否可以获得等等。”3在此能源安全思想的指导下,围绕应对石油危机、确保能源安全,欧共体除了在内部开发油源、改换燃料、节能提效,更在能源外交方面迈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步伐。 第一,响应美国倡议,推动成员国与美、日等其他西方工业化国家在经合组织框架内,于1974年决定建立国际能源机构。其宗旨是调整成员国对世界石油危机的对策,发展石油供应方面的自给能力,共同采取节约石油需求的措施,减少对石油进口的依赖,建立在危机时分摊石油消费的制度,共享石油市场情报,促进与石油生产国和其他石油消费国的合作关系。 第二,调整中东政策,实现欧阿对话。西欧各国认识到,要从中东获得长期稳定的石油供应,必须采取同情和支持阿拉伯民族利益的立场。1973年11月布鲁塞尔欧共体九国外长会议首次在政治外交领域协调一致,以欧共体的名义发表联合声明,强烈敦促阿以双方严格遵守安理会339号决议,在中东政策上与美国偏袒以色列的政策分道扬镳。随后欧共体在外交上谴责以色列扩张政策,支持阿 1[俄]斯·日兹宁:《国际能源政治与外交》,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30页。 2Mason Willrich, Energy and World Politics, The Free Press, New York, 1975, p.65. 3[瑞典]博·黑恩贝克:《石油与安全》,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0页。

我国产业政策演变

我国产业政策演变 摘要:产业政策(industrial policy)是政府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和社会目标而对产业的形成和发展进行干预的各种政策的总和。产业政策的主要功能是弥补市场缺陷,有效配置资源;保护幼小民族产业的成长;熨平经济震荡;发挥后发优势,增强适应能力。我国产业政策主要是在国内外经济发展大环境的基础上并根据国内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实施。其沿着产业空间布局政策、产业结构政策和产业组织政策三方面进行演变和发展。 1.产业空间布局政策。即产业空间配置格局的政策。这一政策主要解决如何利用生产的相对集中所引起的“积聚效益”,尽可能缩小由于各区域间经济活动的密度和产业结构不同所引起的各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我国产业空间布局政策主要路径是“公平优先的均衡产业布局战略(即“逆梯度配置”)——效率优先的非均衡产业布局战略(即“顺梯度配置”)——区域协调发展的产业布局战略——未来包容性发展的产业布局战略(即“产业布局一体化”)。我国产业组织政策、产业结构政策,主要是在空间布局政策大背景下进行的。因此在产业空间布局背景下探讨探讨产业政策比较贴合实际。 1.1公平优先的均衡产业布局战略。 20世纪50年代初期到70年代后期。此时正值新中国成立不久,经济百废待兴,沿海地区相对与内地来说由于区位和历史原因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国家为了缩小内地与沿海的地区差距,加大了对内地的经济发展力度。由于我国工业基础薄弱此时国家采取的产业政策主要是配置重大工程项目来缩小与沿海地区的差距。“一五”(1953-1957年)、“二五”(1958-1962年)至“四五”计划时期(1970-1975年),在西部地区展开了大规模以重化工业优先增长为中心的工业开发。重点是优先发展钢铁、电力、煤炭、石油、有色金属和机械设备制造等产业初步形成了我国工业布局的骨架雏形。

产业政策之争

广东海洋大学2016级研究生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试题 姓名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成绩___________________ 阅读《张维迎、林毅夫:产业政策的意义在哪里?》,讨论: ①两者的争论是不是科学争论? ②如果是科学争论,解决的方式是什么? ③张维迎与林毅夫论证方式有什么差别? ④社会科学是科学吗?为什么? 须结合材料,进行详细的分析论证。 1、两者的争论是科学争论,且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之内。就科学争论的定义而言,科学争 论是一种持续的对抗性的针对涉及根本的科学问题的不一致的讨论,而这些科学问题是不能通过所涉及学科的标准方法而得以解决的。首先,张维迎与林毅夫之争,是一场在学术界纷扰良久的争议,满足科学争论的“持续的对抗性的”特征。其次,双方都在为自己坚持的立场而正名,对于产业政策的存废各执一词,回到本质,这是一场关乎市场与政府的命题,也就是所谓的“涉及根本的学科问题的不一致的讨论”。最后,张维迎和林毅夫有关产业政策的分歧,其实是有关市场理论的两个不同范式的分歧。张维迎信奉的是“米塞斯-哈耶克范式”,林毅夫信奉的是“新古典经济学范式”。米塞斯-哈耶克范式是“演化范式”,新古典范式是“设计范式”。因此,二人关于产业政策的争论是不能单单通过其各自所涉及的学科的标准方法而得以解决。综上所述,两者的争论是科学争论。 2、科学争论本身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其解决依赖于多种复杂因素。然而无论如何,经验证 据、科学推理与修辞论证都是解决争论不可缺少的三个方面。首先,经验证据是解决争论的事实基础。离开了经验证据,任何争论都失去了解决的基础。事实上,在某种意义上,经验证据构成解决争论的事实基础。而最具代表性的经验证据就是案例。联系到张维迎与林毅夫关于产业政策的争论,前者显然能找到某些案例,证明产业政策确实发挥了这样的作用。但后者也能同样找到其他反例,表明产业政策失败了。显然,两种极端看法都存在缺陷,成功与失败案例之间的区别在于政策的政治角力上。因此,经济学家必须改变他们对产业政策的思考方式,这需要他们用实证性理论来描述实现社会的特定政策选项所需要的政治均衡。其次,科学推理是解决争论的方法保证。在争论中,经验证据并不是自明的,自身并不能解决争论。这样,由证据走向理论或假说,就需要进行大量的科学推理。根据二者的争论,我们可以大胆推理:成功的产业政策应该是政府和产业互补,政治企业家和市场企业家通力合作,分工合作。在经济发展初期,林毅

国家新材料产业政策梳理

国家新材料产业政策梳理 陈俊全 摘要:新材料作为国民经济先导性产业和高端制造及国防工业等的关键保障,是各国战略竞争的焦点。我国新材料产业的战略地位不断提升,目前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通过梳理分析相关的政策脉络可以看出,国家发展新材料产业的核心目标是:提升新材料的基础支撑能力,实现我国从材料大国到材料强国的转变;具体从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个重点方向展开,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实际促进特色资源新材料的可持续发展。 一、新材料的基本概念 新材料是指新出现的具有优异性能或特殊功能的材料,或是传统材料改进后性能明显提高或产生新功能的材料。 根据《<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技术路线图》及《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新材料产业总体分为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和前沿新材料三个重点方向。其中,基础材料产业总体产能过剩、高端不能完全自给,重点是要发展高性能、差别化、功能化的先进基础材料;关键战略性材料是支撑各高端应用和实施重大战略需要的关键保障材料,重点是有效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突破高端制造业战略材料受制于人的局面;前沿新材料包括3D 打印材料、超导材料、石墨烯等前沿方向,重点是加快创新和布局自主知识产权,抢占发展先机和战略制高点。 二、国家发展新材料产业的重要意义 新材料作为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和高端制造及国防工业发展等的关键保障,是各国战略竞争的焦点。“一代材料、一代产业”,从材料的应用历程可以看出,每一次生产力的发展都伴随着材料的进步。新材料的发现、发明和应用推广与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密不可分。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兴起的大背景下,欧美韩日俄等全球20多个主要国家纷纷制定了与新材料有关的产业发展战略,启动了100多项专项计划,大力促进本国新材料产业的发展。 表1 全球主要国家新材料产业相关的发展规划

欧盟能源战略

从欧盟能源消费结构来看,欧盟对于石油的依赖与美国相当,对于天然气的依赖超过美国。由于欧盟的发展需要消耗更多的能源,所以在可预见的将来,欧盟对外能源的依存程度还会加剧。 对于欧盟来说,能源安全因素有两个:一是供应量的稳定,二是价格的稳定。这两者是相互联系的。欧盟的战略目标是在世界上寻找价格最稳定、运输最便利、供应量稳定增长的能源。具体地讲,欧盟的对外能源战略包括: 在致力于能源资源多样化的同时,使能源进口来源多样化。在能源来源地方面,不仅考虑到经济因素,也考虑到环境和地缘政治的因素、恐怖主义的威胁。重新审视对中东石油的依赖。 加强与能源出口国的联系,特别是发展与临近能源大国俄罗斯(天然气出口第一大国和石油出口第二大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通过能源外交,以及其他多种控制能源供给的形式,在更大的地域范围内建立与欧盟能源网络相联通的能源大市场。 进口能源来源的多样化 欧盟将未来能源进口增量的希望寄托在环里海国家(包括俄罗斯)。环里海5国的石油储量是全球已探明储量的14.6%,天然气储量将近全球已探明储量的50%。由于亚洲和中国将吸纳OPEC增产的大部分石油,环里海地区石油生产的增长对于欧盟经济增长的需求来说就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环里海地区的石油,那么2010年,欧洲从海湾地区的进口就要每天增加50万桶,如果能够确保环里海地区的能源供应,那么2010年欧洲从波斯湾地区的石油进口就可以降到每天150万桶。这个前景虽然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但是考虑到海湾地区诸多的不稳定因素,经略环里海地区对于欧盟来说就是大有可为的。 经略环里海地区的优势不仅表现在能源的种类上:环里海地区有丰富的天然气储量,而欧盟要实现能源清洁的目标,已经加重了天然气在欧盟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环里海地区是欧盟的近邻,可以通过架设运输管线,直接向欧盟各国供应能源。更重要的是:欧盟在环里海地区各国已经通过各种途径进行了政治和感情的投资。这个地区的政治生态对于欧盟来说,比中东海湾地区更加容易控制。 欧盟在环里海地区发展的前景看好:目前,欧盟进口的石油大约有40%来自于中东海湾地区,48%来自于前苏联地区和北非。欧盟进口的天然气96%来自于前苏联和北非。欧盟已经在环里海地区确定了一些关键性的项目和供应商,其中多数是私营企业。欧盟目前正在调动财力和物力,组织在当地进行能源开发。与此同时,欧盟还稳定了来自北非和阿尔及利亚的原油供应,并且和俄罗斯展开长期供货谈判。从表中可以看出,欧盟现在和未来的能源安全与环里海地区和北非息息相关: 进行能源对话与发展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欧盟与海湾石油国和俄罗斯等天然气输出国都发展了特殊关系。1991年,国际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之间开始对话,这个对话机制在1999年更名为“国际能源论坛”。2000年利雅得的第七次论坛决定设立一个秘书处和一个有15名委员组成的执行会,委员包括来自生产国和消费国、国际能源机构和OPEC的代表。欧盟积极参与这样的行动,但是这种没有约束力的交换意见的渠道并不能解决高油价的威胁。 2005年4月,在欧盟委员会能源与交通总司的支持下,欧洲几个能源研究机构共同完成了长达614页的“欧盟与海湾产油国之间关于能源稳定和可持续问题的对话。”对话不是简单的交换意见,而是解决实质性的问题。例如,欧盟与乌克兰之间进行了持续有效的对话,对话的核心是乌克兰在欧盟与中亚新独立国家之间起中介作用。在欧盟委员会的参与下,乌克兰和波兰签署了一项石油管线协定,来自里海的石油通过乌克兰输往西北欧。欧盟与所有能源供应者之间都建立了建设性的双边对话关系。与阿尔及利亚的双边对话使双方解决了长期天然气合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使阿出口到意大利和西班牙的天然气能够加倍。 能源外交也是欧俄关系的重心,因为能源对于双方来说都蕴含着最大的战略和经济利益。欧俄能源对话从2000年10月开始,通过对话确定了一系列重要的基础设施项目,例如建立北欧天然气管道,在莫

中国火力发电国家产业政策

我国火力发电国家产业政策 国家颁布的对火电行业有重大影响的政策具有两个特点。首先是节能,从一次能源的合理利用规划,到发电煤耗要求,再到能源用户端管理全方位的贯彻了节约能源的指导思想。其次是环保,主要体现在对发电工艺的要求上。 ●主要政策: “十二五”电力工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 《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二五”规划》 《关于降低小火电机组上网电价促进小火电机组关停的通知》 《关于“十二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节能发电调度办法(试行)》 《天然气利用政策》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项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煤制油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小煤矿瓦斯专项整治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规范煤制天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十二五”电力工业发展的基本思路 电力工业的主要任务是加快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特别要强调通过关停小火电机组,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优化发展煤电:1.煤电的发展需要综合平衡煤源、水源、电力市场、电力系统、运输、环保等因素,实现煤电合理布局、优化结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节约用水、提高技术水平和经济性,要积极促进热电联产,利用低热值煤炭、煤层气、高炉气、余热余压发电,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十二五”期间要推进火电机组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加大上大压小的力度,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二是优先安排靠近用电负荷中心的环保项目;三是坑口电站,包括建设褐煤、洗中煤、煤矸石项目,以及港口、路口等运输条件优越的电厂;四是鼓励建设采用高参数、大容量的机组,如60万千瓦及以上的超临界、超超临界机组;五是火电项目要符合国家的环境保护、用水政策及热电联产政策;六是建设有利于电网安全、多方向、分散接入电力系统的项目。以上是“十二五”期间应该优先安排和考虑的项目。 天然气发电:1.我国现有天然气发电装机容量1000多万千瓦,到2010年末规划为3600万千瓦。2.由于资源受到限制,我们提出适度发展天然气发电。现在的燃气机组在“十五”期间也投了一些,但发电利用小时很低,主要是气源不足,供不应求,燃气机组开开停停。3.“十二五”期间已经规划了一些LNG 接收站,目前有一些项目正在谈,突出的矛盾是价格问题。近几年LNG资源价格上涨速度比较快,而我们国内天然气价格同国际市场价格比还有一定差距,各方面对LNG价格的承受能力比较低,国产天然气价格偏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LNG进口。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要尽可能争取拿到一些价格合理的资源,另一方面要加快国内天然气价格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这样既有利于节约能源,又有利于增加供给。所以,天然气发电要适度发展,天然气的使用要优先考虑城市民用燃气。 提高能源效率:1.我国电力工业的能源利用效率同国际先进水平比较,差距较大。2.按照“十二五”规划,到2010年全国供电煤耗要降到355克。3.厂用电率到“十二五”末要降到4.5%。4.线损到“十二五”末力争要降到7%。5.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发电及输电设备,改进发电调度方式,实施节能环保调度,加快淘汰能源利用效率低、发电煤耗高、污染排放重的小火电机组以及损耗高的老旧输配电设施,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在热冷负荷比较集中或者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因地制宜的推广热电联产或者热电冷汽多联供技术,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6.“十二五”期间准备加大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力度,建设规模初步定为4500万千瓦,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2000万千瓦,大力发展洁净煤技术,包括IGCC、CFB,开工建设一批示范工程。 1.加快关停小火电 《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文件强调,要加快调整电力工业结构,下决心淘汰一批不符合节能环保标准的小火电机组,建设一批大型高效环保机组,发展一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为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做出贡献。 明确“十二五”关停机组范围:1.单机容量50MW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2.运行满20年、单机100MW以下的常规火电机组;3.按照设计寿命服役期满、单机200MW以下的各类机组;4.供电标准煤耗高出05年本省(区、市)平均水平10%或全国平均水平15%的各类燃煤机组;5.未达到环保排放标准的各类机组;6.按照法律、法规应予关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机组。 采用差别电量、电价等多种手段压缩小火电生存空间:1.改进发电调度方式,按照节能、环保、经济的原则,优先调度可再生能源和高效、清洁的机组发

欧盟第三阶段新政策

世界银行《碳市场现状与趋势2011》表明,2010年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ETS)在30个国家运行,是全球最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交易市场。欧盟一直努力实现在2050年之前过渡到低碳社会的目标,并制定了欧盟2050路线图,包括减排80%—95%的长期目标。为此,欧盟将加强EUETS政策,并在EUETS未涵盖的部门采取“责任共担”政策。 EUETS第三阶段新政策 EUETS第三阶段从2013年到2020年,是实现欧盟2020年比1990年减排20%目标的最主要政策手段。为此,欧盟修订完善了EUETS指令,规定从2013年起: 欧盟范围内排放配额上限将在第二阶段年度上限平均水平的基础上每年递减1.74%。在2020年,上限将达到比2005减排21%的目标。 更多排放配额将通过拍卖进行分配自2013年起,至少50%的配额将被拍卖,而在第二阶段,实际拍卖仅为3%。在欧盟很多成员国,电力部门的全部配额都将被拍卖。此举将提高EUETS的经济效率。 利用《京都议定书》下抵消额将被限制在不超过EUETS规定所需的减排额总量的50%。这一规定意味着欧盟自身将做出更大减排努力。 出于维护欧盟内部统一和公平考虑,12%拍卖配额的收入将分配给GDP较低的成员国。它们当中的大多数是新加入的东欧成员国。 欧盟成员国提议将拍卖所得的至少50%用于欧盟和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 出于国际竞争和泄漏的考虑,工业部门将在产品基准的基础上,获得免费配额。被视为具有显著碳泄漏(因碳价格而将生产转移至欧盟境外)风险的部门,将获得基准100%的免费配额;那些被认为不具有显著碳泄漏风险的部门,将在2013年获得其基准的80%的免费配额,2020年减至30%,2027年减至0%。 第二阶段不超过3亿新加入者储备配额将被用于支持碳捕捉和封存技术的示范项目,以及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为减少监管负担,小型排放源和医院可以不纳入EUETS。 拍卖政策 在EUETS第二阶段(2008—2012年),绝大部分配额一直被免费分配。而自2013年第三阶段开始,拍卖将成为政府分配配额的默认方式,大约一半的配额将被拍卖。 2010年11月11日,欧盟委员会正式通过“欧盟拍卖规则”,该规则作为欧盟范围内的规则,将决定第三阶段内每年的10亿配额如何进行分配。该规则为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标准类型及启示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标准类型及启示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 ,是欧盟按照83 /189 /EEC 指令( 在技术标准和法规领域提供信息的程序) 正式认可的欧洲标准化组织,专门负责除电工、电信以外领域的欧洲标准化工作。CEN 的标准是ISO 制定国际标准的重要基础,也是衡量欧盟市场上产品质量的主要依据。全面了解CEN 标准类型对于加快我国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促进中欧贸易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CEN 标准的类型 CEN 标准(deliverables) 的类型有欧洲标准(EN) 、技术规范(TS) 、技术报告(TR) 和CEN 研讨会协议(CW A) ,早期还有欧洲预备标准(ENV) 和CEN 报告(CR) 。现在的CEN 标准目录中仍可见一定数量的ENV 和CR ,这些ENV 和CR 将逐渐被转化为TS 和TR ,或者被废止。 1 .欧洲标准(EN) 欧洲标准(EN) 由CEN 技术委员会(TC) 或CEN 技术局任务小组(BTTF) 起草,由CEN 技术局(BT) 批准的技术规范性文件(Normative Documents) 。欧洲标准起草者必须是国家成员( 国家标准组织) 委派的代表。欧洲标准制定必须经历征求意见阶段和投票阶段,即标准草案要向国家成员正式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通常为5 个月。TC 或BTTF 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最终草案,再由CEN 管理中心散发给国家成员正式投票,投票期限通常为2 个月,如果赞成票的权重大于或等于71 %,则由BT 批准该草案为欧洲标准。欧洲标准必须以CEN 的三种官方语言( 英、法、德语) 同时出版,各国在实施欧洲标准时可视本国需要将其翻译成本国语言,但必须完全等同,不能有任何偏差。欧洲标准在5 年内必须复审一次,在复审期内,可以发布该欧洲标准的勘误表或修改单。 欧洲标准是CEN 各类标准中执行力最强的一种,各国必须将欧洲标准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并撤销相悖的国家标准。一旦某项欧洲标准立项,所有国家标准组织在没有得到技术局许可的情况下都不允许制定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也不允许修改现有相同内容的国家标准,这种义务被称作“停止政策” (Standstill) ,以便各国将精力集中到欧洲标准的起草和协调上来。但是欧洲标准的属性是自愿性的,即对于生产商来说是自愿执行的,生产商在产品制造过程中可以不遵守欧洲标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欧洲标准相当于我国的推荐性标准(GB /T) 。 标准的代号放在欧洲标准编号的前面,如:英国国家标准BS EN 71 :2003 、法国国家标准NF EN 71 :2003 、德国国家标准DIN EN 71 :2003 。 另外,CEN 制定的欧洲标准中有一部分是协调标准(Harmonized European Standard) 。协调标准是由CEN 依据欧盟委员会下达的“标准化委托书”制定的欧洲标准。与其他欧洲标准不同之处在于:协调标准是直接支撑欧盟指令实施的技术规范,其标题、代号及其对应的新方法指令等信息都需要公布在欧盟官方公报(OJEC) 上。2006 年底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 制定的协调标准有1 825 项,还有600 项协调标准正在制定中。 2 .技术规范(TS)

最新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政策效果

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与产业政策效果 产业结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劳动力、资金、各种自然资源与物质资料在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配置及其相互制约的方式,反映着各国经济发展的水平、发达程度、内在活力与增长潜力。科技进步、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的速度与成效,成为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中长期增长潜力和国际地位的主要决定因素。产业政策的导向会极大地影响一国经济资源的配置格局与配置效率,产业政策的合理与否关系到大量社会资源是否得到了有效配置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产业结构的演进与产业政策之间息息相关,产业结构优化离不开有效产业政策的引导和支持,而合理的产业政策应是对产业结构变迁规律全面的把握。只有对产业结构的变迁规律与动因有了充分认识,才可以有效地发挥政府的导向功能。开放经济条件下,产业结构调整更需要有效产业政策的指导。 https://www.sodocs.net/doc/a112948249.html,编辑。 一、开放经济中的中国产业结构调整 20世纪90年代,我国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并致力于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整个世界经济的竞争格局和分工格局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资源配置扩大到全球范围。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产业结构也开始进入全面调整和转型阶段。“八五”期间,由于产业政策领域各项政策的实施,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产业之间以及产业内部结构不合理现象依然存在,产业整体素质不高的问题相当突出;农业仍然是最薄弱环节,基础脆弱,不能满足需求;基

础产业对国民经济的瓶颈制约仍未解除;轻纺产品结构的调整落后于市场需求变动等等。据此,《“九五”纲要》确定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总体目标:通过市场机制和国家调控,重点加强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振兴支柱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调整提高轻纺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2000年10月11日****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强调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关键,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抓住世界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机遇,有重点地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实现局部领域的突破和跨越式发展,逐步形成我国高技术产业的群体优势。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针对我国经济结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了发展现代产业体系的战略部署,最重要的是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二、开放经济中的中国产业结构政策效果 调整产业结构一直是我国产业政策的重点内容。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以前,我国产业结构政策的重点是针对重型化产业结构的弊端,进行全方位的产业结构调整,以优先发展轻纺产业、调整重工业结构作为政策的重点。直至“八五”期间,我国产业结构政策仍以此为主要目标。随着政策的倾斜及国外直接投资进入那些劳动力成本低、市场需求大、具备了相当技术基础的传统轻纺工业和家电行业,使轻工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有所改观。同时,工业品出口迅速增长,我国也就此告别了“短缺经济”,进入了供给充足、市场繁

产业政策发展建议

目录 国家政策: (10) 国务院: (10) 国务院所属部委: (10) 国家发改委: (10) 外商投资项目审批实行三大改革 (10) 《可再生能源法》将出台新能源发电可望获包销 (11) 投资体制改革配套文件:审核项目尽量少报国务院 (12) 国土资源部: (12) 提出新措施鼓励矿产资源商业性勘查开发 (12) 中国将实行建设项目用地分级预审 (14) 商务部: (15)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12月1日施行 (15) 外商在我国设立投资性公司“开禁” (16)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 (16) 中国《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出台 (18) 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2005年实施 (18) 建设部 (1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12月1日施行 (18) 国务院直属机构: (19) 环保总局: (19) 自然环境保护区内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 (19)

2005年新车型认证须交环保计划书 (19) 国家广电总局: (20) 外资将可入股国内广电公司中方持股不得少于51% (20)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20) SFDA废止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文件 (20) 地方政策: (21) 投资篇: (21) 湖南--政策支持: (21) 民间资本可涉足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事业 (21) 重庆--政策支持: (21) 企业赴港投资政策更放开 (21) 江西--政策支持: (22) 水利工程允许民营 (22) 宁夏--政策支持: (22) 银川: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 (22) 山西--政策支持: (22) 旅游优势项目将获政府资金扶持 (22) 辽宁--政策支持: (23) 港口产业向外资民资开放 (23) 云南--政策支持: (23) 个人可买公路基础设施经营权 (23) 昆明:个人可投资经营森林公园 (24)

文体产业发展政策法规解读

文体产业发展政策法规解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体育行业与世界的深入接轨,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在政策法规建设方面的不足也越来越明显。完善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能够促进我国体育产业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在现代体育事业的发展中,我们一定要注意体育产业事业政策法规的建设。 关键字:完善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法规 随着世界范围内体育经济的迅猛发展和我国体育市场的兴起,体育产业事业成为热门话题,关注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及其发展,全面关注我国体育产业事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对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健康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 一、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发展的历史回顾与发展新趋势 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发展的历程,大体可以将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79年至1992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后,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改革思想指导下,国家体委提出了体育社会化的方针,不断拓宽体育投资渠道;第二阶段:从1993年至1997年党的十四大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社会经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去体育运作方式所依附的经济基础正在被逐步削弱。在这个阶段,我国体育产业事业发展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体育运行机制正在发生根本性变革;第三阶段:1997年至今,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确立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的行动纲领。在“十五大”精神的鼓舞下,我国体育产业事业步人新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标志是,体育产业事业从体育部门走向社会,走向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体育产业事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高度重视。 第一、随着经济全球化、体育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我国加入WTO,北京成功申办2008年奥运会,我国体育已与国际全面接轨,与世界经济大舞台、体育大舞台融合在一起,机遇和挑战并存。我国体育产业事业能否进人世界市场,占有一席之地,我们需要把握好以下四点:一是实施品牌战略,抓住具有影响力的优势项目,创造优质品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二是将引进资金、引进人才、

欧盟能源绿色化政策的新发展及启示-环境生态论文

欧盟能源绿色化政策的新发展及启示-环境生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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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能源绿色化政策的新发展及启示-环境生态论文 欧盟能源绿色化政策的新发展及启示 文/彭峰 摘要欧盟能源绿色化的整体目标为在203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至1990年的60%,同时在未来的16年间积极引入可再生能源,使其至少占能源供给的27%,全面提高能源效率27%。为达到这一目标,欧盟进行了第三次能源自由化改革,发布了第三能源包裹法案,并将欧盟能源联盟战略作为容克计划的优先事项之一,为欧盟能源绿色化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在国内政策上建议起草“绿色经济增长法”作为引领能源法律体系与气候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在对外政策上应全面加强与欧盟的合作。 关键词欧盟;能源政策:第三能源包裹法案:温室气体;容克计划 欧盟能源绿色化整体目标 欧盟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体,不仅在经济、政治和国际地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气候能源领域,也一直保持着重要的、积极、领导性的影响力。早在2007年3月,欧盟通过《2020气候能源包裹法案》(2020 climate and energypackage),旨在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降至1990年的80%,积极加快可再生能源建设,目标使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总消耗的20%;同时,在欧盟范围内提高20%能源效率。 2014年10月23日,欧盟《2030气候能源政策框架》(policy framework for energy andclimate for 2030)发布,欧盟在2030年将把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降低至1990年的60%,同时在未来的16年间积极引入可再生能源,使其至少占能源供给的27%,全面提高能源效率27%。此后,在欧盟发布

欧盟标准化政策与欧洲统一大市场

欧盟标准化政策与欧洲统一大市场 欧盟标准化政策与欧洲统一大市场 欧盟为了加快内部市场的统一,消除贸易技术壁垒,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先后出台 了许多新政策,其中影响较大的就是由欧盟理事会于1985年5月7日批准的《技术协调 与标准化新方法》(简称《新方法》决议)。决议提出了用欧洲标准支持共同体技术法规 的思想,即共同体法律只规定产品投放市场所应达到的基本要求,而将制定达到这些基本 要求的技术方案的任务交给欧洲标准化组织,明确界定了欧洲立法机构与欧洲标准化组织 之间的关系,使欧洲标准成为支持法律、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重要工具。1989年12月21 日欧盟理事会又通过了《认证和测试全球方法》决议(简称《全球方法》决议),对《技 术协调与标准化新方法》进行了补充。1993年7月22日欧盟理事会又批准了《关于用于 技术协调指令不同阶段的各种合格评定程序模式以及加贴CE标志的规则》,对《全球方法》进行了补充。自《新方法》决议出台后,欧盟理事会已批准了24个指令。本文将分 6个部分对欧盟的标准化新政策进行介绍和诠解。 1. 欧盟的立法形式和立法程序 欧盟的立法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由欧盟成员国共同、直接制定的基本大法;二是自 主立法。 1.1欧盟的基本大法 欧盟的基本大法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或称为《罗马条约》,这个条约构成了欧 盟存在、运作和发展的法律基础,也是欧盟制订法律的基础。其地位相当于主权国家的宪法,其法律效力高于欧盟法律体系中所有其它的法律形式。《罗马条约》于1958年生效,其后欧盟对它又进行了两次重大修订。 1986年,欧盟通过了《单一欧洲法案》,对《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进行了第一次重大修订。该法案修改了共同体的有关立法程序,例如规定以多数通过制代替一致通过制, 加快了欧洲统一大市场立法工作的进程。第二次重大修订是通过《欧洲联盟条约》(又称《马斯特里赫条约》),该条约于1993年11月1日生效。它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 分是关于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的规定,另一部分是关于建立政治联盟的规定。建立政治联 盟是全新的内容,而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则是以修订《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的形式出现,其中首要的修订就是改“欧洲经济共同体”为“欧洲共同体”,改《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为《欧洲共同体条约》,以表明众多的非经济性使命纳入该共同体的职能范围。至此“欧 洲共同体”在法律上得到了正式认可,并且以经济与货币联盟的新内涵进入欧洲联盟。从 此以后,共同体的所有法律文件均标以“欧洲共同体”(EC)(European Community)的 名称,而不再使用“欧洲经济共同体”(EEC)(European Economic

国内产业园区政策比较(政策梳理)

国内产业园区政策比较

目录 一、深圳高新区 (4) (一)管理体制 (4) (二)招商引资政策 (4) (三)土地政策 (5) (四)创新政策 (7) (五)园区服务政策 (16) 二、广州开发区 (17) (一)管理体制 (17) (二)招商引资政策 (18) (三)土地政策 (20) (四)创新政策 (23) (五)园区服务政策 (25) 三、苏州工业园区 (29) (一)管理体制 (29) (二)招商引资政策 (31) (三)土地政策 (35) (四)创新政策 (36) (五)园区服务政策 (45) 四、无锡新区 (46)

(一)管理体制 (46) (二)招商引资政策 (47) (三)土地政策 (51) (四)创新政策 (52) (五)园区服务政策 (74)

本文通过对比深圳、广州、苏州、无锡等发达省份和地区在园区建设和发展中的相关政策,梳理园区在建设发展政策设计中的成功之处,以期能够为成都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相关政策设计提供经验借鉴和启示。 一、深圳高新区 (一)管理体制 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圳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的管理体制,属于带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企业管理型管理体制模式,其管理架构分为决策层(高新区领导小组)——管理层(高新办)——经营服务层(服务中心)三级,对高新区内的多个园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管理。 (二)招商引资政策 主要招商引资在税收等方面的优惠:第一,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二,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在园区内完成登记注册、经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享受“两免三减半”政策,即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经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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