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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费情形及物权法关于物业费的法律规定

不交物业费情形及物权法关于物业费的法律规定

不交物业费情形及物权法关于物业费的法律规定

买了房子之后需要交物业管理费,拒交物业费是违约的。不论物业管理有多差,业主都必须缴纳物业费,因为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业主缴纳了物业费,才有权利问责物业,要求物业承担责任。很多网友们想知道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不居住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不居住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吗?

没有长期居住,认为没享受到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实际上,是否长期居住或者是否亲自居住都不能构成唯一的抗辩理由。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很多,不居住不代表没有享受其服务,不能以此为抗辩理由拒绝缴纳管理费用。

物权法关于物业费的法律规定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物权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

浅谈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结果(1)

浅谈不交物业费的结果 部分业主为何拒绝缴纳物业费呢?经过调查走访,了解到有的业主之所以长期不缴纳物业费是认为物业公司不作为或对其服务不满意,比如维修不到位等;有的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是因为存在开发商遗留问题;还有一些业主“吹毛求疵”,以一些不合理借口长期拒缴物业费,进而导致小区品质下降,“有时候为了催缴物业费,物业工作人员楼上楼下来回奔波,好话说尽,有些业主还是拒不缴纳。长期不交物业费,享受已经交费业主享受的待遇 ----------- 及蹭吃蹭喝的那种。久而久之,一些交费的业主也加入到欠费队伍中,导致物业公司的服务日益下降,最终不停的减少人员、减少服务、直到停止服务,物业人员讲,不缴费我拿什么来服务,进而损害全体业主的利益。小区最终走向恶性循环,受损的还是业主自己,到那个时候,该小区到声誉就会一落千丈,自己住吧感觉到处脏乱差、味道难闻、电梯坏了、排污坏了、根本无法入住,卖掉吧,提到该小区再便宜根本就没有人要买到局面,就是说“如果因为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没有自己存在的价值而解体,小区将变成脏乱差,陷入下一个恶性循环中。” 在回访中,多名已交物业费的业主表示,对于一些“老赖”业主,应该出台措施进行严厉整治。“如果允许业主以物业管理服务存在一般瑕疵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就会造成无法维持正常的物业服务水平,最终损害的是其他正常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业主的利益。”业主和物业公司是一种合同关系,物业提供服务,业主就应该交费,动辄以拒交物业费的做法来表达对物业服务的不满并不可取。而如果是物业服务企业违约,业主

可以视情况是一般违约还是重大违约,通过合理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据上门走访来看:有的则是认为物业公司服务不好,因楼上房屋裂痕而导致她家天花漏水,三番几次与物业沟通都无果,最后说了狠话:“啥时候让楼上修好楼板,我啥时候交费”。作为“夹心层”的物业始终无法协调楼上邻居的维修工作。其实物业为此事只能积极协调,不行可以去法院对楼上装修造成对漏水问题起诉楼上.现在好了,全推到物业头上了.这样的事情就是警察也无法直接搞定。何况物业也不是警察,没有强制执行权。 现在好了,江苏物业法新《条例》针对拖欠、拒交物业费的现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并出台了几条约束性规定,如物业所有权发生转移时,业主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结清物业服务费用。这意味着房产过户时如果有物业费尚未结清,业主将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条规定彻底掐灭了房产过户时少数人趁机赖掉物业费的想法。另外,新《条例》规定,业主、物业使用人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小区内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这一条有两个新意,一是明确了法律赋予物业收费员上门催交物业费的职能;二是明确规定可在小区内公示“欠费业主”名单。 在部分业主的观念中,因为迁怒于物业公司服务的不周,拒绝支付物业费,似乎还很占理。曾经服务于颐景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就碰到了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情况。比如:南京某小区物业目前已经撤出,仍有30%的业主未按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费。该公司曾向

业主不缴物业费的种表现及司法建议

业主不缴物业费的25种表现及司法建议

14、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在出现问题时开发公司不给维修,与物业无关。 15、因公共部位事故造成损失,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及时间太长不满意,与物业无关。 16、有业主因为叫出租车不及时不交费。叫出租车服务,并不是物业服务范围。 17、还有业主因为孩子被邻居的小狗吓到,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业主应通过公安部门解决此事。 18、无理拒交。有业主因房屋质量连电梯费也拒交;有的因家中失火,物业未及时发现而拒交……但更多的时候,这些五花八门的理由与物业无关。 19、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楼道卫生是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应加强管理。拒不接受监督时,可以向业主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不应当成为不缴纳服务费的理由。 20、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物业应根据季节及时绿化,并对园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精心维护。如果不维护,可以向业主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不应当成为不缴纳服务费的理由。 21、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小区内公共卫生,物业应及时清理。如果不清理,可以向业主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不应当成为不缴纳服务费的理由。 22、小区路灯、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属于物业公司责任。如果不维护,可以向业主委员会、行业管理部门提出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不应当成为不缴纳服务费的理由。 23、家中被盗。此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业主自家硬件设施不完善,则与物业无关,因为物业巡逻的只是公共区域;如果行窃者是从正门进入,物业做到了登记,可进入者提供的是假证件,或者行窃者盗走的是非常难发现的小物件,与物业无关;行窃者进门时物业未做登记,导致业主被盗,物业负一定责任,应当按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不应当成为不缴纳服务费的理由。 24、车辆被划伤。这得看物业如何收费,如果停在车库内,按照合同物业只提供卫生打扫、用电照明等服务,车辆划伤物业不负责任;车停在自律停车场被划伤,物业不负责任;如果合同中物业有保管义务,物业公司要按比率赔偿。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不应当成为不缴纳服务费的理由。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担保物权总论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担保物权总论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担保物权总论。2014年司法考试复习已经开始,法律教育网为考生整理了担保物权总论的讲义,希望能够对考生的复习有所帮助。 精彩链接: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地役权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拾得遗失物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善意取得 司考钟秀勇物权法讲义:共有 一、担保物权的特征 担保物权,指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物或权利作为担保物,在债务人不清偿到期债务或者出现约定的情形,债权人就担保物的交换价值所享有的优先(优先于担保人之普通债权人)受偿的他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担保物权具有三个特征:①从属性;②物上代位性;③不可分性。 1.从属性。①成立上的从属性(担保物权以主债权债务的存在或者将来存在为前提,主债权不存在,担保物权无从成立)。②内容上的从属性。担保物权担保的范围以主债务的范围为限。③移转上的从属性。债权转让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债权人与物保人另有约定,担保物权随同债权转让。须注意:此时,不动产抵押权随债权转让,不以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为要件;动产质权随债权转让,不以交付质物为要件(见【例1】)。④效力上的从属性。主债权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有过错的,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而非担保责任(《物权法》第172条)。⑤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全部消灭的,担保物权消灭(《物权法》第177条)。须注意:若主债权部分消灭,因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担保物权并不消灭。 【例1】甲欠乙100万元,丙以自己的房屋为乙设立抵押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丁以自己的汽车为乙设立了质权。后乙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戊。①根据担保物权的从属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乙将债权转让给戊时,戊同时取得对丙房屋的抵押权和对丁汽车的质权。②即使房屋抵押仍登记在乙名下,戊也已经取得房屋抵押权;即使乙尚未将汽车交付戊,戊也已经取得汽车质权。③当然,若欲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戊应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和取得质物的占有。

物业费催收整改措施

物业费催收整改措施 篇一:拒交物业费的案例 物业管理服务费小知识 一、业主能通过拒交物业费维权吗? 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以通过拒交物业费维权吗?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应按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逾期不交物业费,业主委员会应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依法追缴。 那么如果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业主要如何讨个公道呢?首先,业主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纠正物业公司的服务。也可以向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相关部门会对投诉进行查处,情况属实,会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如果物业公司拒不整改,该小区业主大会有权根据物业管理条例,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同时,市主管部门将依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进行处理。 二、物业费收多少取决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成本定价的原则是:物业服务直接相关或间接相关的费用,并与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相对应。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服务定价成本,不包括保修期内应由建设单位支付的维修费、应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 【温馨提醒】 这些原因不交物业费法律不支持 一:没入住就不交物业费 二:未签物业合同不交物业费 三:对物业服务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四:对社区大环境不满意不交物业费 五:对物业公司捆绑式服务不满不交物业费 六:对物业公司利用公用面积经营不满不交物业费 ●不满物业服务 在本市部分小区,业主因不满物业服务而拒交物业费,而这不仅让物业公司难受,其实业主自己也很无奈。市民李女士说,她家的小区已建成10余年,一直由一家物业公司服务,其中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房屋漏雨透寒没人管、小区道路不平没人修、高的楼层一个星期也没有人保洁等。对此,业主们多次反映,但物业公司始终没有解决。有些业主想炒掉物业公司,可是业主之间意见又不统一,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小区业主也曾找过主管部门,随后物业公司做了些表面工作,并没有实质性改善。于是,部分房子漏雨的业主选择拒交物业费,而物业公司也因此到法院起诉他们。拒交物业费,非但没有解决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反而越来越激化。

这些都不是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这些都不是不交物业费的理由?! 漏水、刮车、被盗……均不是理由!177起物业费案,业主全部败诉!为何业主老是输? “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屡见报端对业主来说,对物业服务多有不满,比如房屋漏水、家中进贼、车子被刮等等,在求偿未果或得不到满意解决的情况下,便用拒缴物业费的方式来表达不满。业主拒缴物业费,有物业方面也会采取一些极端方式,比如堵门,不给用电梯,不打扫卫生等等,但更多的则是采取法律方式,起诉业主。 昨天,慈溪法院就这类案件情况进行通报。该院今年已审结的有关拒缴物业费的817件案件中,除调解成功或物业主动撤诉,其余判决的177件案件均以业主败诉告终。判案房屋漏水物业不管拒缴物业费法院判决:交!慈溪古塘街道的周先生十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以来一直按时缴纳物业费,但最近却被物业告上法院。

原来,周先生所住的房屋发生渗水现象。于是,他找物业要求予以解决。物业在派人过来查看后,便没了下文。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根本就是敷衍自己。“凭什么物业光收费,不做事情?”越想越生气的周先生选择以拒缴物管费的方式“维权”。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就将其告上法院。 物业公司称,对周先生反映的问题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只是房屋渗水的原因很多,可能由上层邻居装修、建筑质量、管道等公用设施等问题引发,解决起来比较复杂。 经法院调解,最终物业公司与周先生达成一致,并当场缴纳了物业费。 判案车子被刮擦物业不赔拒缴物业费法院判决:交!佟女士家住慈溪宗汉街道某小区,回家后她会将爱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去年某天,她发现爱车多了道“伤痕”,之后又多次有新发现,她怀疑被小区内其他车辆碰擦到。 由于无法确定是谁干的,窝了一肚子火的佟女士找到小区物业要求赔偿。她认为,自己既然向物业公司缴纳了物管费,那物业作为服务单位,对于停放在小区里的车辆就应当妥善看管。 物业公司却不认可佟女士说法,根据两方合同约定,

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几种情形及应对措施

浅谈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几种情形及应对措施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现象在目前物业管理小区中并不鲜见,除极少数业主恶意欠费外,绝大多数都“事出有因”。但是无论什么原因,采取拖欠物业费的极端方式表达不满都是不可取的,既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也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解决物业欠费纠纷需要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的相互理解。作为业主一方,一是要理解和懂得享受服务就应该支付相应费用。二是通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认识物业管理的内容和范围,正确理解和认识业主在享受物业服务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所明文规定的业主必须履行按时、如期缴纳物业费的义务。与此同时,物业公司也要不断改进自身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物业服务品质,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力所能及地为业主提供便利和增值服务,争取得到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粗浅地分析和概括了一下物业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工程遗留问题,如房屋内外墙开裂或有裂纹,屋顶、天花或者外墙渗漏水,门窗变形,玻璃起雾等等拒交物业费; 2、因家中财物被盗,车辆如电动车、自行车、私家小轿车被盗或被损毁等等原因拒交物业费; 3、因为没入住,以房屋空置为由拒交物业费; 4、按时下物业服务企业的通俗说法“老赖”业主,无任何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 5、以物业企业工作人员服务态不好、服务意识不到位拒交。 处理拒交的具体应对谈判技巧和催收办法: 一、因工程问题拒交的应对方法和措施:从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角度出发,物业工作人员要耐心解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用《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业服务合同》等与业主沟通、解释,一是虽然如今许多物业服务企业和开发商隶属同一个集团公司,但从法律角度上属于不同的独立法人单位。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而开发商与业主之间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房屋质量等问题属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范畴。因此业

物业费催缴话术整理

物业费催缴话术整理 情形一:跟风不交 案例:张东施女士因邻居没有缴纳物业费,因此也拒交相应物业费。 话术:业主跟风不交物业费,实际上是损害了其他已缴费业主的权利,物业有可能降低服务水平,业主会承担不必要的违约金和系列诉讼费用。后期第一批起诉的一定会是恶意欠费的业主。 情形二:房屋漏水 案例:易漏水先生因家里漏水,地板泡坏,墙面毁损,损失巨大;而物业没有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拒交物业费。 话术:房屋漏水分为两种情况: 一、外墙漏水。外墙漏水划分两种情况,一种属于在房屋保质期内的外墙漏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第2款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质期为5年。五年内出现的漏水情况,应由开发商提供售后服务。物业的责任只能是尽量帮忙联系开发商,至于结果如何无法保证,物业不能对开发商采取强制措施。 另一种属于质保期外的漏水,属于公共面积,需要启动维修基金。(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基金。) 二、室内漏水,通知物业维修,部分原因可能是其他业主的问题。 不管是上述任何原因,都是与物业无关,物业费仍要进行缴纳。 情形三:电梯故障 案例:常爬梯先生居住小区,单元楼电梯故障频发,有几次还被夹在电梯中。因此拒交相应物业费。 话术:电梯故障原因之一:电梯本身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联系销售商或生产厂家进行售后服务。原因之二:电梯过了保质期,启动维修基金。启动维修资金的程序也很复杂,需要业主的配合也需要时间,同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用来维修小区的公共区域,且是公共区域的大、中修;(2)小区业主2/3以上且占小区面积2/3以上的居民同意。 情形四:车辆被盗 案例:刘粗心先生下班回家后把电动车停在车棚。第二天早上发现电动车丢失,因此认为物业尽到保管义务,拒交物业费。 话术:(区分公共领域和车库)物业收取的为车位管理费,物业与业主之间不存在保管合同关系。基本上此类问题都体现在业主的电动车被盗,大部分原因是由于业主乱停乱放,或者没有上锁。且被盗需有公安机关报案记录。 情形五:家里被盗 案例:王百万先生,某晚家里被盗,损失十几万,随即报案。公安机关至今没有破案,未找到偷窃之人。王先生认为物业没有尽到安保义务,没有保护其室内财产安全,自此拒绝缴纳物业费。 话术:关于业主室内的财物安全,如果没有与物业签订特别的协议,物业只要按照《物业服

致不交物业费业主的一封信

致不交物业费业主的一封信 尊敬的不缴物业费业主: 您好!自我公司接管以来,物业费的收缴一直是难度较大,物业费收缴难几乎是我公司司面临的最头疼问题,至于部分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振振有词,认为自己的决定没错。 一、开发遗留型 1.下雨天,地下车库、墙角渗水的现象; 2.房屋墙面、门窗有缝隙。 到物业那里反映了几次未能解决,就气不过,并以此拒交物业费。 物业回复:由于外墙渗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并非物业公司负责维修,根据国家规定外墙质保期为5年,我公司已多次积极联系督促开发商来维修,同时也与开发商积极协调维修方案,开发商也多次安排施工单位过来处理遗留问题。(备注:有时候根本是建筑设计上的缺陷,属于‘硬伤’,并不是想改就能改的,物业只能负责代表业主与开发单位联系,并不承担维修甚至改造责任,可碰到这样的问题,为何业主不理解?)只要是我们物业工作范围内的绝不会推迟,同时也希望业主多提宝贵建议,促使我们更好的为业主服务。 二、矛盾纠纷型 这类情况多是因为一些安全防范问题引发的,如业主因私家车在小区内被划伤,电动车、自行车被偷,水、电费分摊不合理等部分业主将这些事件归罪于小区物管失职,于是以拒交物业费为手段,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物业回复:物业费构成中不包括治安费。作为物业服务机构,对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履行了其职责,作为业主接受了服务,就应该按时缴纳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几个方面:1.管理服务人员工资、2.小区共用部位的水电费、3.电视监控维保费,4.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年检费,5.消防水泵维保费,6.小区共用设施的日常维修材料费,7.日常垃圾清运费;8.院内化粪池清理费9.卫生清洁物料费,10..绿化养护费,11,小区公用设备运行能耗费…… 三、攀比作祟型 有些业主有攀比心理,如果一个单元里有一户不缴物业费,整个单元都不缴。都有自己的理由,别人不缴物业费照样享受服务,我们要是缴纳,不就吃亏了吗?甚至业主看到小区里有人不缴物业费,就会直接跑到物业办公室说自己也不缴了,别人啥时候都缴了自己才缴。 物业回复:花那么多钱买了房子,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满意的环境,业主当然觉得很委屈,于是就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议、表达不满。然而往往事与愿违,进入恶性循环:部分业主

“业主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交物业费的仍需交费

“业主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交 物业费的仍需交费 2013年9月广西某小区业主赵某,因拖欠物业费,被该小区所属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日前,经法院经审理查明,认为双方形成物业服务合同关系,赵某拖欠物业费属于违约。 审理过程中,被告赵某称未享受过物业服务,也无需接受物业服务故其不应缴纳物业费。针对被告的辩解,主审法官结合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向被告释疑解答。因被告所在小区的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该合同对业主同样具有约束力,根据该合同规定,被告所住房屋属于原告物业服务范围;且被告水、电等设施均在原告所服务小区内,原告每年定期维护水、电、等设施及处理污水排放,被告已享受到了原告的物业服务,所以被告应该缴纳物业费。 经过法官释法答疑,被告意识到原告一直履行着物业服务,自己应当缴纳物业费,于是主动同原告握手言和,并当庭缴纳了欠缴的物业费二万余元。原告撤回起诉,本案圆满审结。 业主拖欠物业费是当前物业管理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物业公司的运转,造成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下降,间接损害更多业主的利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以其并非合同当事人为由提出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六条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业公司-行政部-祝贺-原创

物权法复习资料

所有权 用益物权各有一道案例分析 担保物权(几类担保物权同时出现) 物权 一、概念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的物,进行管领、支配并享受物之利益的排他性财产权利。 三、物权的分类 1.自物权/他物权 他物权:非财产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所有人的意思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 2 用益物权: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权利。

⑴物权类型不同 ⑵公示方法不同 ⑶受限制不同 ) 四、物权的原则 1.平等保护原则 ⑴法律地位平等 ⑵适用规则的平等 ⑶保护的平等 2.物权法定原则 指物权的类型,内容以及创设的方式均有法律直接规定,禁止任何人创设法律没有规定的物权和不按法律规定创设物权。 ⑴类型法定 & ⑵内容法定 ⑶效力法定 ⑷公式方法法定 3.一物一权原则 一个物上只能成立一个所有权,不能设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也不能设立两个以上相互排斥的他物权。 4.公示、公信原则 ⑴公示:物的存在和变动,都应当具有法定的形式 ⑵公信:一但当事人变更物权时,依据法院的规定进行的公示,法律既推断公示的当事人是真正的物权人。即便公示方法所表现出的物权状态不存在或有瑕疵,法律仍然保护,应信赖该公示,并且从事了物权交易的第三人。 ①) ②登记记载的权利人,在法律上被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 ②凡依赖登记的记载而与权利人进行交易,即便登记有错误,法律仍然承认具有真实物权相同的法律后果。 5.权利限制原则 物权的取得与行使,应遵守法律、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 五、物权的效力 1.物上请求权效力 指物权人对物的支配,因受他人妨碍而出现缺陷时,为恢复其对物的原版支配状态而产生的请求权。 ⑴返还原物请求权 # ⑵排除妨碍请求权 ⑶恢复原状请求权 2.物权的排他效力 指在同一个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 3.物权的优先效力 ⑴物权优先于债权

当你因不交物业管理费而收到法院传票时

当你因不交物业管理费而收到法院传票时 1、物业费案件在法院是诉一件判一件的,也就是说物业公司是100%赢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物业公司完全占理,而是因为法院在审理中根本不审查不理睬业主作为被告方的理由。——这是物业管理费诉讼的实际操作情况。 2、物业费的依据并不是法律规定,而是基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合同。所以,只要是物业公司应该做到而没有做到的,都可以成为业主拒付物业费的抗辩理由。但实际情况请参照第1条。 ——这是物业管理费法律层面的问题。 3、鉴于法院在物业案件上的实际操作情况,法院实际已经成为物业公司的催帐员,不要指望能打赢官司。这种都是一批几十甚至几百个案子上的,法院都是把这些案子当作提高结案率的皮夹子来捡的,你不要指望法官会为你一个案子来花心思。这样的法官恐怕若干年后才会有。 4、法院已经意识到物业案子不能用这样的思路判了,因为遇到大量物业公司有问题的案件。已经有法院向高院提出过建议要求对物业案件的办案思路进行调整。 建议 1、开庭谈判调解,打折付钱。(底线) 2、拖。收到诉状和传票后,要期限内提出要求反诉(反诉提出,不管有没有道理,法院必须接受的。如果不接受,是要出裁定的,出了裁定可以上诉,中院有结论后下来后,再继续本诉。如果一审法院既不接受反诉,又不让你上诉,灵了,案子判好后,上诉,发回重审。)审理过程中,说有新证据提供,要求延长举证期限。尽可能拖长时间,把这件案子的进行与其他案件分离出来。判好再上诉呗。反正能用的程序用足。 反正离中院近,花不了几个车钱的。但律师的诉讼成本上去了。物业案件的最大优势在于量大,可以摊薄律师成本。所以这种办法最好是有大量的业主不服判决的,每个案子各自操作,这样诉讼成本就上去了。 有好的物业公司,也有坏的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根本不是从业主权利出发的,根本谈不上对业主权利的保护。拒交物业费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本人三年没交物业费。一直等物业公司起诉,不过物业公司一直未起诉,原因是物业收了停车费都吞了。小区停车费应当业主的收入,扣除管理成本后应当转入维修基金的,这个上海某法院已经有判例了。对物业不满的,可以注意一下维修基金数字,只有出没有进的,说明停车费给黑了。这个可以成为你谈判的筹码。 交也要折腾死它! 对于交物业费我是这样想的,大家看看有没有道理 从现在开始,我们就是不交物业费,就等着它告吧,在法庭上能争取一下就争取一下,赢了官司正好,当然,输了也是意料中的事情,物业费最终是要交的,但要看是怎样的交法,记住!这是个关键,要让物业公司也付出成本!即使我们交出物业费也要让物业公司付出成本!

业主不满服务拒交物业费被起诉案例

华成嘉园位于南昌市江大南路55号,由于对物业服务不满,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屡屡发生矛盾,并拒绝支付物业费。面对拒绝交费的业主,先后有两家物业公司在物业委托合同期满前就单方面撤离小区。与此对应的,是该小区屡被中断的物业服务窘境。 对此,律师认为业主委员会有权解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单方面撤离小区属违约行为。为了追讨物业费,提前撤离的物业公司将3名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告上法庭。记者了解到,目前此案已被南昌市青山湖区法院受理。 业主不满物业拒交物业费 2009年9月,华成嘉园迎来了他的第一批业主,当时向小区提供物业服务的是南昌市华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对于华嘉物业的服务,我们很不满意。”多名业主抱怨称,物业公司存在乱收费问题。以物业费为例,根据规定,一年内未入住的业主,按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的50%交纳,但华嘉物业却要求全体业主支付全年的物业服务费用。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多付了物业费。但华嘉物业的服务态度差,小区内经常是杂草丛生、垃圾成堆,失窃案屡有发生。”今年6月,业主裴女士家中被盗,万余元现金、4部手机等财物不翼而飞。据悉,这是该小区多起失窃案中损失最为严重的一起。 为了表达对华嘉物业服务质量的不满,小区业主们拒交物业费,并于6月20日自发组织了业主大会。经过商议,业主们决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举了8名委员及6名楼栋长。他们的目标是更换物业服务公司。 新世达物业“新瓶装旧酒” 7月初,裴女士家中到访了一位特殊的客人。此人自称是南昌新世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胡清华,他询问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情况,并表示华嘉物业已撤离,新世达物业接管华成嘉园物业服务。 听说换了新的物业公司,业主们很开心,但业主们很快发现,原先华嘉物业的保安、保洁、电工,甚至和业主发生口角的管理人员,仍在小区内出没,只是变成了新世达物业的工作人员。 “开发商的员工在小区内吵闹、随地小便,物业不管;有的业主与保安发生争执,还遭到殴打。”据小区业主反映,新世达物业进驻后,之前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改善,物业服务水平仍然糟糕。对此,绝大部分业主继续拒交物业费。 9月1日,华成嘉园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代表们开始着手选聘新的物业公司进驻小区。这直接引发了业主委员会和新世达物业之间的矛盾。

担保物权习题(整理版)教程文件

担保物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以土地所有权为抵押物设立的抵押,其抵押合同() A自合同订立时生效B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 C自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D无效 2 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500 万元,乙公司要求提供担保,甲公司遂以其在A 有限责任公司所占股份质押给乙公司,双方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同日,A 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甲公司以其股权质押给乙公司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为保险起见,乙公司为股权质押合同及相关质押资料办理了公证。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股权质权设立有效 B.该股权质权的设立不生效力 C.该股权质权自 A 公司其他股东同意并作出董事会决议之日起有效设立 D.该股权质权自办理公证之日起有效设立 3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质权自()起成立。 A质押合同订立B交付股票 C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D公司同意之日 4下列选项中,可以质押的是()。05年法硕 A动产和智力成果B动产和权利 C智力成果和权利D人身利益和权利 5担保物权包括()。 A典权和抵押权B地役权、典权和质权 C质权、抵押权和留置权D典权、质权、留置权 6下列合同中,当事人不能行使留置权的是()。05年法硕 A借款合同B运输合同C承揽合同D行纪合同 7甲将汽车一辆作价10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外出时不慎翻车,造成汽车严重毁损,该损失() A 应归甲承担 B 应归乙承担 C 由甲、乙共同承担 D 双方协商承担 8抵押权实现方法中的以抵押物折价是指() A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协商以抵押物折价 B在抵押人资不抵债时以抵押物折价 C在抵押合同成立后以抵押物折价 D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同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 9留置权下的标的物应该是() A 债务人所有之物 B 特定物 C 种类物 D 双方合同项下之物 10业经保险的抵押物毁损、灭失而发生抵押人对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权,抵押权得以继续存在,这是抵押权的()的表现。 A从属性B物上代位性C优先性D不可分性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法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享有留置权。 A保管合同B租赁合同C运输合同D加工承揽合同 2、根据《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可以作为抵押权的客体的是:() A.在建房屋 B.某大学的教九天考资学楼 C.企业的生产设备、原材料 D.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物业费调价案例

【物业费调价案例】 ● 交流沟通—— 菊园小区物业服务费成功上调 菊园小区位于浦城路、商城路交界处,2000年竣工交付,建筑面积15.43万平方米,1109户,原收费标准2.20元/平方米/月,现收费标准2.70元/平方米/月。2007年8月1日,上房物业通过市场招投标方式进驻小区。 自1993年上海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已经19次实施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给物业服务企业带来了巨大的人员成本上升压力。菊园小区从交付到2010年底期间,物业服务费标准一直维持在2.20元/平方米/月。如何维持或提升物业服务工作水平,如何化解劳动力成本上升带来的压力,上房物业从酝酿物业服务合同续签和提升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时,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调价的前期准备工作。他们对小区部分业主进行上门调查,深入了解广大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及物业服务费调整的看法。通过调查发现,70%以上的业主希望能享受到优质的物业服务;50%左右的业主认为随着物价的逐年上涨,可以适当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但幅度不宜过高;10%左右的业主不愿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1%左右的业主对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无明确意见。上房物业在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前,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交了《菊园物业服务主要承诺》,切实让广大业主有一个安全、整洁、温馨、和谐的生活环境,以服务质量的提升来推动物业服务费标准的上调。 二是事中加大宣传力度。首先,将物业管理行业的现状调查情况及小区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客观地向广大业主予以明示,让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现状及企业有一个更深层次的了解。其次,客户服务中心全员参与,通过一线操作员工平时零距离和业主接触沟通的机会,把业主不理解的地方予以解释与说明。再则,对调价特别不理解的业主,项目经理主动进行单独的交流与沟通。同时,为了确保宣传工作的广泛开展,各项服务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三是事后加大与业委会的交流与沟通。他们就上调物业服务费标准问题同业委会反复交流和沟通,特别是就小区近年来物业服务费收支情况、未来数年成本上升趋势,编制了小区物业服务费用收支预算。在编制预算过程中,认真吸纳业委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充实完善,把业主的每一分钱,明明白白地用在业主切实感受上。双方在建立平等和信任的基础上,从操作上层面减轻了业委会对调高收费标准可能存有的心理压力。 经过一系列细致、深入和艰苦的工作,在广大业主、业委会和居委的认可和支持下,小区的物业服务费标准从2.20元/平方米/月提高到2.70元/平方米/月,提高了0.5元/平方米/月,物业服务企业和全体业主取得了双赢结果。????????????????????? (上房物业) ● 坦诚理解—— 虹瑞公寓专业服务推动物业服务费上调 虹瑞公寓位于虹口区广灵四路168弄,项目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2平方米,商铺552平方米。小区于2001年7月交付,共计125户业主。物业管理费分别按照多层住宅0.6元/平方米/月,商铺1.0元/平方米/月收取。 景瑞物业在为虹瑞公寓提供物业服务的10年里,在广大业主心目中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获得了服务至上、诚信专业的良好口碑。优质的服务与辛勤的付出也得到了业主的认同,历年来业主满意度调查都在95%以上,物业管理费收缴率达到98%以上。 经过民主表决, 2011年1月起,小区提价幅度为多层住宅0.3元/平方米/月,商铺0.8元/平方米/月,合同期限3年。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管理费不足部分从公共收益中给予一定补贴,实际上,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的补贴金额约为1.9万元。 本次提价,景瑞物业经过周密思考、反复沟通,逐步推动了物业费调价事宜的开展: ——对业主、业委会进行物业服务工作满意度调查,获得95分的高分,公司和项目也针对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合理投诉进行了积极整改,满足了业主的合理需求,进一步提高了业主的满意度,增强了业主对企业的忠诚度。 ——虹瑞公寓物业服务保持一贯良好的工作作风,在任何情况下都做到秉承企业“贴心服务、舒适生活”的服务理念,为业主提供温馨、舒适、专业的物业服务,避免由于服务上的瑕疵在业主中造成不良影响。 ——物业服务人员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交流,排摸业主对物业管理费提价的想法,宣传行业和企业的工作难点,获取业主的理解。通过详细排摸了解,业主对物业服务工作表示理解,对社会上的物业费调价也逐渐表示认同。 ——成立专项小组,由公司领导直接牵头开展工作,落实职能部门、项目进行物业管理费重新定价,与业委会成员、重点客户沟通交流、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等一系列工作。 ——与房办、居委会等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调,获得政府政策指导、支持与协助。 此次虹瑞公寓物业管理费成功调价,在四个方面颇有感触和启发:搭坦诚理解之平台,业主观念的改变是成功的前提;物业公司积极主动的作为是成功的基础;建和谐发展之社区,政府的负责态度和引导方式是成功的保障;业委会成员的公信力起到重要作用。 (景瑞物业)

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

不交物业费的25条理由原来都不成立 物业费问题一直是广大业主的很关心的问题,当问及很多业主为何拒缴物业费时,得到的却是各种各样的答案——有的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不交物业费,有的业主因邻居将房屋出租而不交物业费,还有的业主会因物业叫出租车不及时而拒交物业费…… 业主可用种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可一些物业公司也有“整治”不交物业费业主的“高招”——泡泡糖、牙签堵锁眼,划伤车身和给车胎放气,断水、断电、断气和停暖气,还有的业主遭遇过大堆垃圾堆门…… 以下共总结出25条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如果您看了一些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可能会发笑,甚至会认为有些理由是无稽之谈。很多“理由”都与物业无关,这样的“理由”能占到70%-80%。下面就分别看看: 这些与物业无关 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此理由,在广大物业小区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成为了不交物业费业主的最大理由。其实,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是无任何关系的。 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一些了解物业服务的业主,在找到物业公司对其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会交维修费用,可有的业主不但不同意有偿维修,还会因此拒交物业费。 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今年年初,某小区8栋,有一位业主因这个理由不交物业费。出租房屋是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干涉,业主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实在有些牵强。 4.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此种情况,如果物业公司已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情况报给业委会和相关执法部门,就没有责任了。

5.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的。有小区个别业主养大型犬和家禽,影响其他业主。此情况,物业公司只能报给有关部门。 6.小区地面车位不合业主心意。在长春市很多小区内,停车位都是很有限的,占不到车位,应该是业主的运气问题,不应该归到物业公司身上。 7.配套设施不完善。去年冬天,某小区物业公司因部分业主不交费问题,与业委会进行了多次磋商。其中,有一些业主是因小区无健身路径而拒交物业费。其实,这也属于开发商建设时的遗留问题,与物业无关,但物业公司还是尽量去协调,希望能够解决。 8.暖气不热。此事真的与物业无关。 9.滚动开发的施工工地有噪音、挡视线、施工时绿地被破坏。与物业无关,业主应找政府部门解决。 10.邻居私改烟道返味。属于邻居关系问题,业主应通过社区调解或法律维权。物业公司发现后要制止,但无执法权。 11.前楼接层挡光。业主可通过《物权法》维权,找规划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解决。 12.商铺灯光或噪音、排气污染。业主可通过《物权法》维权,并找政府相关部门解决。 13.未享受服务,如空房未住,电梯不坐。空房的产权是业主,你不到小区住、不乘坐电梯,也应尽业主义务。 14.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在出现问题时开发公司不给维修。与物业无关。 15.因公共部位事故造成损失,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及时间太长不满意。与物业无关。

不交物业费有25条理由

业主可用种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可一些物业公司也有“整治”不交物业费业主的“高招”——泡泡糖、牙签堵锁眼,划伤车身和给车胎放气,断水、断电、断气和停暖气,还有的业主遭遇过大堆垃圾堆门…… 记者在通过采访广大业主后,共总结出25条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如果您看了一些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可能会发笑,甚至会认为有些理由是无稽之谈。对此,长春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吴铁军表示,很多“理由”都与物业无关,这样的“理由”能占到70%-80%。针对这样的问题,吴铁军进行了解析。 这些与物业无关 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此理由,在广大物业小区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成为了不交物业费业主的最大理由。其实,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是无任何关系的。 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一些了解物业服务的业主,在找到物业公司对其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会交维修费用,可有的业主不但不同意有偿维修,还会因此拒交物业费。 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今年年初,浦东明珠小区8栋,有一位业主因这个理由不交物业费。出租房屋是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干涉,业主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实在有些牵强。 4.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此种情况,如果物业公司已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情况报给业委会和相关执法部门,就没有责任了。 5.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的。在浦东明珠小区有个别业主养大型犬和家禽,影响其他业主。此情况,物业公司只能报给有关部门。 6.小区地面车位不合业主心意。在长春市很多小区内,停车位都是很有限的,占不到车位,应该是业主的运气问题,不应该归到物业公司身上。 7.配套设施不完善。去年冬天,鸿城西域小区物业公司因部分业主不交费问题,与业委会进行了多次磋商。其中,有一些业主是因小区无健身路径而拒交物业费。其实,这也属于开发商建设时的遗留问题,与物业无关,但物业公司还是尽量去协调,希望能够解决。 8.暖气不热。此事真的与物业无关。

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实施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实施中的几个重要问题——在2008年4月29日“物权法担保物权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 宋晓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今天,非常高兴参加“物权法担保物权国际研讨会”,与各位理论和实务专家集中研讨物权法中担保物权编的若干问题。正如刚才奚晓明副院长所言,《物权法》第四编在借鉴并创新担保物权制度规则的同时,也带来一些制度规则冲突和如何具体适用的问题。如何妥善解决规则冲突并正确解释规则,自然成为中国司法实践所面临的任务。在此,我简要地介绍一下中国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在审判实践中的适用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物权编司法解释的起草情况。 一、如何解决《物权法》第四编与担保法等法律的衔接问题 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开始正式施行。在担保物权方面,《物权法》施行后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是:如何解决《物权法》担保物权编的制度规则与之前的《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中关于担保物权规则的冲突问题。 新法律施行之后,面临着新法与旧法的衔接问题,这在中国民商事审判实践中,通常体现为制定发布衔接性质的司法解释。例如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等,在新法施行后都通过制定相应的司法解释来解决衔接问题。那么《物权法》施行后是否也需要制定衔接性的司法解释来解决新旧法衔接问题呢?经过认真研究,我们认为,没有必要专门制定一个司法解释来解决新旧法衔接问题。因为物权法与合同法、公司法、破产法不同,合同法等法律在新法施行后,旧法即告废止,不再适用。而《物权法》施行后,原来规定有担保制度规则的诸如《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海商法》、《民用航空器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并未被废止。因此《物权法》施行后,在担保法律制度规则方面呈现出“诸法并行”的局面。因此,

业主拒交物业费理由解答

业主拒交物业费理由解答 在物业管理活动中,需要我们熟练掌握物业管理知识,和业主真诚沟通,认真工作,用心做好服务,化解矛盾,满足业主的需求,避免减少不必要纠纷,提高物业收费率。本文汇总了业主拒交物业费理由解答供物业管理企业参考。 1、以不居住、未使用为由拒交物业费或其他费用。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在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该缴纳物业费,这一点不容置疑。 2、以物业服务质量(保洁、绿化等)不合格为由,拒交物业费。 业主与物业服务公司之间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物业服务公司服务质量不合格通常属于一般违约,而非完全不履行,因此业主不能以拒交物业费的形式错误的行使抗辩权。且业主对这种服务的感知带有一定的个人主观因素。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3、以法不责众跟风拒交物业费。 不交物业费对其他业主具有自然的诱惑力,不交费可能被跟风的业主认为是一种可以取巧的机会;对欠费业主来说,他需要动员周围的邻居也拒绝交费,以达到法不责众的效果;而他的邻居发现可以通过不交物业费来满足自己的利益时,也会踊跃行事的。因为在他们看来法律会先惩罚那些带头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业主有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依约提供了物业服务后,且不能拒交。其实,业主个人不交费,自己的房产得不到有效维护,损失的是自己的利益。 4、以被盗、跑水、物品损坏等为由,拒交物业费。 此种情况,关键看物业公司是否有过错。物业公司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公司完全遵守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业主不能以被盗、跑水、物品损坏等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管理费只是一种服务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而不是保证或保险费。如果随意要求物业管理公司承担无端责任,物业管理企业的责、权、利就难以协调。业主受到损失时,应当合法、合理的去解决,不能一味要求物业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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