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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明细

人身伤害赔偿明细
人身伤害赔偿明细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用药清单、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误工时间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

3、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

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安徽省标准30元/天,六安市中院指导意见标准20元/天)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期通过“三期”鉴定确定,标准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

6、交通费、住宿费:按需据实,包括护理人员必要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7、精神损害抚慰金

(1)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2)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一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3)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4)造成公民死亡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不低于50000元,但不得高于80000元

8、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

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100%)×赔偿年限。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

第一部分:因交通事故非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

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二部分:因交通事故致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部分:因交通事故死亡: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患者死亡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四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第五部分:财产损失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导致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赔偿义务人主张相关财产损失,包括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直接毁损以及车辆维修费用以及贬值的损失、营运车辆的停运损失等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1

附件: 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

2、《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当事人选择的医院应当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应治疗能力的医院、卫生院、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当事人应当根据受损害的状况和治疗需要就近选择治疗医院。 二、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误工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0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5条:经医院批准专事护理的人,其误工补助费可以按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应得奖金一般可以计算在应赔偿的数额内。本人没有工资收入的,其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一般临时工的工资标准为限。 3、《工伤保险条例》 第31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 3

2017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2017年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方式 收入及支出标准: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7714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012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495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954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519元。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012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95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012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95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4012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395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49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519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2149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9519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

赔偿协议书 甲方(雇主):XX,男,XX岁,住XXXXXXXX,身份证号: 乙方(雇员):XX,男,XX岁,住XXXXXXXX,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在为甲方修房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经治疗后复查,现已康复。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自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所实际发生的和其它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食宿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雇佣报酬、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上述费用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整)。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由甲方全部付清(乙方可不再出具收条)。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协议签订之后乙方自愿放弃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发生的任何费用。 2、乙方无法确认该次事故是否构成任何等级的伤残,但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同意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假设存在)及经济补偿等依法应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偿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整)。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由甲方全部付清(乙方可不再出具收条),汇入乙方指定的前述账户。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偿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雇佣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自愿放弃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雇佣权益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5、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1条、第2条约定的费用及一次性补偿金的,则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作为滞纳金,滞纳金总额最多不超过应付款项的10%。 6、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1条、第2条所约定的费用及一次性补偿金总额的50%的违约金。

2018年黑龙江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黑龙江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黑龙江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黑龙江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 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 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 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 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 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 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 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 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4、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 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 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 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 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一级(100%)到第十级(10%),每级相差10%。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 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 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

2012年河南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2012年河南人身损害十三项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医疗费证据主要包括医院的病历、出院小节、医生的处方笺和医疗费发票和费用清单。事实上病历、出院小节和医生的处方笺主要是针对损害程度及医疗情况的证据,医疗发票才是最直接指向医疗费用的证据。但是病历、出院小节和处方笺的内容是对受害人采取何种医疗措施的反映,他们将提示医疗费用的花费是否合理。特别要提出的是处方笺的证据保存,尤其在门诊医疗中,病人的用药医生必须在处方笺上列明,这对查验用药是否合理是一个很好的证据。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用×住院天数 因根据受诉地法院所处地区一般国家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用计算,故不需提供特别证据,但住院的天数则要结合病历、出院小节等医疗资料确定。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若要营养费诉求获得支持必须有相关医嘱,因此可以要求主治医师提供相关证明。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1年度河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对于工资收入的证明一般而言仅凭单位证明是不充足的,如果有工资单还要提供工资单,如果月收入较高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还要提供完税凭证。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或(60元---100元)×陪护时间[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23650元] 护理费目前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家人护理一种是聘请专门的护工。前一种护理方式的护理费计算就是护理者的误工损失,证据的形式如前述“误工费的证据”。对于后一种的护理方式的护理费计算一般按照雇佣双方的合同确定,因此一般将雇用合同以及付费收据作为证据。需要说明的是护工的费用一般不应超过各省的标准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交通费的相关证据主要是一些车票凭证。提交车票作为证据要注意车票的时间及区间以及交通工具的使用,根据交通费的计算法则,在交通费的使用上要经济合理,除非情势需要,否则不应随意选择高档的交通工具。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证据类型主要是住宿发票收据等 8、残疾赔偿金 《法医鉴定书》是证明伤残及伤残等级最直接有效的证据,要想残疾赔偿金获赔,必须持有该项证据。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8194.8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018-2019年度安徽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8-2019年度安徽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统计数据,2018-2019年度最新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数据如下: 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640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58元;(计算残疾赔偿金) 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740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106元。(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100元/天)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年收入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90000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 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1640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31640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1275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2018年无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无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无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无锡人事损害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无锡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2018年无锡人事损害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

事故赔偿协议书(人身伤害版)

协议书 甲方(单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工人):,男,岁,住,身份证号: 乙方于年月日发生伤害事故,为妥善解决乙方受伤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合计人民币元(大写:)。 2、本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 写:),余款人民币元(大写:)于年月 日前付清。 3、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自觉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康复、生活等费用。乙方分配、处理前述费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决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后,双方的劳务关系即行终止。同时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务有关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或承担任何责任。 5、若甲方迟延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一次性补助金,则每迟 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0作为滞纳金,滞纳金

总额最多不超过一次性补助金总额的% 。 6、乙方领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后,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和责任要求的,乙方应当退还甲方为解决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因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助金的20%的违约金。 7、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的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8、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的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9、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因受伤事宜产生的所有争议已经得到解决,乙方放弃再就因其受伤导致的损失向甲方主张赔偿的权利。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或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见证人: 附: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及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及法律依据

注:1.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一般情况按住院天数计算,也可另申请司法鉴定。3.赔偿总额=上述各项总和×侵权人(被告人)责任分担比例+精神抚慰金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意外伤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

人身伤害赔偿协议书

Word文档仅供参考 Word文档仅供参考人身伤害赔偿协议书 甲方:李XX 身份证号: 乙方:张XX 身份证号: 20XX年4月10日9时40分,高A驾驶冀J608XX冀JD0XX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海防公路与张A驾驶的冀JF81XX号轻型普通货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张A死亡、冀J608XX 冀JD0XX挂重型半挂牵引车乘车人马某某和冀JF81XX号轻型普通货车乘车人张C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调解,甲、乙双方就赔偿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 一、高A的雇主李A向死者张A的近亲属张B(死者张A的父亲)、胡A(死者张A 的母亲)、张C(死者张A的妻子)、张D(死者张A的儿子)、张展优(死者张A的女儿)赔偿张A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车辆损失等,和赔偿张淑芬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42万元(大写:肆拾贰万元整).其中,医疗费已经由李A支付了9万元,所以,李A再支付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即可. 二、赔偿金支付后双方再无任何纠纷,死者张A及其家属一方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乙方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次提出增加或提出任何补偿事宜,此事一次性终结,双方别无纠葛. 三、乙方收取上述费用后,本协议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乙方不再向甲方及相关人员、单位主张任何权利.在甲方向保险公司理赔时,乙方配合甲方进行保险理赔工作.甲方理赔所需证据材料由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视为乙方已完成提供全部证据的责任,甲方与保险公司理赔事宜无论结果如何与乙方无关. 四、鉴于甲方的态度诚恳,已对乙方谅解,乙方保证不再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包括民事、刑事等),乙方对甲方表示宽容和谅解,并请求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不再追究甲方及相关人员的相关刑事责任,也不再采取上访及其他过激等行为. 五、本协议内容是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原则下共同商议决定,是各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显示公平等情形. 六、甲乙方保证在此协议签字后,双方不得反悔,甲、乙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已处理完毕,互不追究法律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向另一方提出其他任何请求.如有反悔,甲方除收回已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外,还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0.00元. 七、本案所发生的诉讼费用(保全费20XX.00元、诉讼费9030.00元)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一并给支付给乙方.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九、本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人身伤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数额计算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有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在事故处理中,财产损失,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后,职工所在单位还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给予抚恤、劳动保险待遇。 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书范本

赔偿协议书 甲方: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性别:民族:年龄: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于年月日在重 庆泽学一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品牌九锅一堂金源不夜城店吃饭期间因店内员工操控失误导致大腿被烫伤。事后,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往医院救治,并支付乙方治疗所需费用,同时积极并妥善处理与乙方的人身伤害赔偿事宜。现经乙方主动提出,要求甲方给予一次性伤害赔偿费用,故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白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一次性赔偿协议: 一、白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因乙方人身损害所实际发生的和其他应当由甲方支付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 计元(大写:人民 币),已由甲方全部支付给乙方;本协议签订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张前述期间即乙方受伤之日起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发生的任何费用。 二、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伤残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 人身损害损失的全部费用(以下合并简称“一次性补助金”),共计人民币元(大 写:);由甲、乙双方签字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三、一次性补助金为甲、乙双方所白愿协商之数额;或与法定数 额有所出入,此为乙方白愿对其合法权利进行的适当处分,即乙方白愿放弃其他权利。 四、乙方收到一次性补助金后,应当合理分配、处理,并留足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护理、营养、交通等相关费用;乙方白行决定此费用的分配方式,后果由乙方白行承担。 五、基于乙方所受之伤有可能可以评定伤残等级,乙方白愿表示放弃伤残等级鉴定,甲方所赔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已经包括乙方可能达到伤残评定等级后的相应残疾赔偿金等一切费用。 六、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起诉、仲裁等方式)、任何理由就与劳动、伤害等有关事宜向甲方主张任何其他费用或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甲方对乙方所发生的人身伤害负有过错或承担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甲方按照本协议支付完本协议约定的赔付款项时,甲乙双方所有的权利义务完全终止,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 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表格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

附件: 一、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医疗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9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

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民法通则》 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4条: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4、《工伤保险条例》 第29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1款: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 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 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他器官功能训练费以及适当的整容费。继续治疗费既可根据案情一次性判决,也可根据治疗需要确定赔偿标准。 费用的计算参照公费医疗的标准。

2018年唐山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唐山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唐山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唐山人身损害赔偿内容: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 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 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3、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4、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 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 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 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 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 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 级别。 6、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 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一般是国产)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 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因此,受害人应当尽量使用国产的、中档价位 残疾辅助器具为宜。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2020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20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 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 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范本)

人身损害赔偿和解协议 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乙方:,性别:,民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XXXX年XX月XX日XX点XX分,在XX市XX区XX路,因甲方XXXXXXX,致使乙方受伤。甲方立即将乙方送入医院治疗,主动垫付住院费、手术费、医药费等费用并就此事的相关赔偿事宜积极与乙方协商。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于XXXX年XX月XX日发生的人身损害相关事实进行确认,经过友好协商,依据《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承担乙方因上述人身损害而发生的合理必要的医 疗费用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此笔费用甲方已凭乙方提供的相关票据结算完毕,乙方应将相关票据如数交付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票据,甲方有权追回乙方虚报的费用)。 二、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另行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万元整)。 三、上述两项费用为双方依据法律协商确定的,甲方赔偿给乙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

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的全部治疗费用、康复费、伤残补助金、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费用。 四、双方约定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支付方及收款方银行账户应经双方核对确认,确认后如如需变更银行账户,需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方能变更。 甲方账户:。 乙方账户:。 五、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协议约定款项; 2、甲方应将所支付的款项打入双方约定账户; 3、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相关费用票据支付款项; 4、甲方支付款项后,有权收回乙方向其提供的相关费用票据; 5、甲方在支付上述费用后,不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如不能本人到场签订本协议,需出具委托书委托其近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处理此事宜; 2、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本协议中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即处理终结; 3、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将相关费用票据如数交付甲方; 4、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相关费用票据真实有效,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当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 2008年04月02日19:14:10作者:沈英华律师 一、一般人身损害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为: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残疾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5、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0、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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