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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

44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
44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

Q/SGY

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编制:生产技术科

审核:

批准:

临沂华盛江泉管业有限公司发布

生产交接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生产班组交接班管理,保障生产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运行期间的生产装置班组交接班的管理。

3、职能分工

3.1生产技术科负责交接班的管理。

4、定义

4.1本制度所指的交接班,是指上一生产班组在完成工作时间即将下班,下一生产班

组即将上班,两个班组进行工作交接的过程。

5、交接班程序与内容

班组交接班,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5.1召开班前会

5.1.1召开班前会时间:交班班段下班时间之前30分钟。

5.1.2班前会地点:点名室

5.1.3会议主持:接班班段长

5.1.4班前会议程:

5.1.4.1接班工段员工在点名室集合列队召开班前会。

5.1.4.2接班班段长点名考勤。

5.1.4.3主任或副主任或接班班段长作指示或简短培训。

5.1.4.4主任或副主任或接班班段长安排本班生产任务与生产注意事项。

5.1.4.5主任或副主任或接班班段长强调安全生产有关事项。

5.1.4.6接班人员无异议后,班前会结束,各岗人员到岗位签字接班。

5.2接班前检查

5.2.1接班班组各岗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好劳保防护用品,在班前会结束后到达各自

工作岗位。

5.2.2接班班组人员须查看交接班记录,进入现场进行核对检查,了解前班生产运

行情况。

5.2.3交班中出现异议的,有交班班段长安排或双方班段长协商解决。

5.3交接班内容:

5.3.1交接当班安全(包括人身安全)、环保、事故情况。

5.3.2交接原始记录。

5.3.3交接产量及生产任务。

5.3.4交接设备运行情况。

5.3.5交接指标控制情况。

5.3.6交接过程和产品质量情况

5.3.7交接公用工器具、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5.3.8交接区域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情况。

5.3.9交接公司文件、通知、通报、指令等有关内容。

5.4交接班注意事项:

5.4.1接班人员进入装置检查时,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检修中的设备要检查安全

措施落实情况。

5.4.2接班人员必须全部参加交接班会。

5.4.3在接班人员未正式接班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当接班人员在交接班记录上

签名正式接班后,交班人员才可离岗。

5.4.4如有特殊情况,交班班段长不能参加班前会交接的,必须上报主管领导,由

主管领导委托其他人员作为临时负责人进行交接。

5.4.5交班者必须向接班者详细说明当班安全、生产和设备情况,不得隐瞒生产和

设备存在的隐患。如上班或当班有事故或异常情况发生过,必须要讲解事故

或异常情况发生经过、可能的原因、事故损失情况、事故的处理情况和经验

教训等内容。

5.4.6在交班过程中,接班人员可就交班报告未明的内容、现场检查与交班记录或

交班报告不符的内容、生产操作经验和方法、事故的原因等与生产、质量、

设备、安全、环保相关的内容提出相关问题或异议。交班班段长或负责人应

对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对于达不到交班条件的应及时安排本班人员整改后

才能交班;如有特殊情况发生整改后仍达不到交班条件,应向上级汇报,协商解决。问题未解决前交班班长和岗位所在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继续处理遗留问题,接班者先接受本岗位争议工作外的其他工作,并有义务配合、协助交班者共同处理遗留问题。

5.4.7交班过程中严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或拖延时间。

5.4.8由于接班人员未能按时到岗,使交接班不能正常顺利进行,交班班段长可向

上级请示同意后可以进行交接班,但接班岗位的人员安排由双方班段长协商解决。一般情况由交班人员继续顶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特殊情况时,可由主管领导指定接班班长临时顶岗,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

5.4.9备用或附属设备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要开车检查。

5.4.10接班人员在交接班前检查过程中,马虎了事,未发现交班人员的记录与现场

不符,且已经签字同意接班的,除有明显证据证明为上班责任的外,原则上所有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

5.4.11接班人员在接班之后发现上班有故意隐瞒事故或异常情况之嫌,证据确凿

的,将严肃处理上班相关责任人。

5.4.12对于接班过程中难以界定的问题,由生产部门主管负责人决定。

5.4.13如遇事故正在处理中,在交班者的要求下,接班人员应积极配合,共同参与

事故处理。

5.4.14不得交接班的几种情况:

1、各项试验应试未试,应投未投,交班工作应做未做或做得不彻底,不交不接;

2、设备异常不弄清,处理不完成,采取措施不全,不交不接;

3、检修设备隔绝不全,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不交不接;

4、工具、材料、资料不全,不交不接;

5、运行方式不合理,违反规程规定,不交不接;

6、运行记录不做,或做得不全,不交不接;

7、本岗位工作应做未做或未达到标准要求,不交不接;

8、有关指示未记录或记录不清,不交不接;

9、设备缺陷应清除不消除,不交不接。

10、要求的工作记录是否完整清楚;

11、最后巡查本班工作区域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5检查与考核:

5.5.1生产管理人员不定期参加和抽查交接班会,监督、检查交接班情况并及时规

范其要求、程序及内容。

5.5.2对于在交接班过程中有违规的,生产部根据相关考核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进行

处理。

6、相关文件和记录

版本与更改记录

版本/修改号日期修改条款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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