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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 植 专 业 合 作 社 章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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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廷生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郭廷生等5人发起,于2013年5月3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本社定名为临邑县廷生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100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社员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郭廷生20万元货币20%

刘连东20万元货币20%

郭廷章20万元货币20%

杜海勇20万元货币20%

杜海勇20万元货币20%

本社法定代表人: 郭廷生。

本社住所:临邑县兴隆镇小尤陈村,邮政编码: 251505。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出资比例,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主要业务内容是:粮食种植、销售,粮食种植生产经营中的技术培训、新品种引进,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为社员提供植物保护和喷洒农药及信息服务。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的出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国家财政补助,他人捐赠所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依据之一。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在本社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县农机主管部门的技术指导和协调,组织实施国家支持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项目;兴办与本社相关的经济实体,以本社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第二章成员

第八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机械化生产作业等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本社吸收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为团体成员。本社成员中,农民身份成员至少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百。

第九条凡符合前款规定,向本社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经本社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下同),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种经济,技术,信息服务和本社生产经营设施;

(三)利用本社购买物资和销售产品;

(四)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五)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财务报告和会计账薄;

(六)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进行监督;

(七)建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八)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百分之十以上或者与本社作业量或业务交易量(额)百分之十以上的成员,在本社重大财产处置,投资兴办经济实体,对外担保等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最多享有一票的附加表决权.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附加表决权总票数应告知出席会议的成员。

第十二条本社成员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

(二)按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活动,支持理事长,执行监事履行职责;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本社的设施,保护本社成员的共有财产;

(五)接受本社技术指导,按照规定的质量标准从事生产和服务,履行签订的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共同发展本社生产;

(六)不得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七)按规定承担亏损。

第十三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四条个人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提出书面申请,团体成员退出本社须在财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方可退出.其成员资格于该财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三月内(不应超过三个月),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向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本社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成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订立的业务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成员死亡,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条件的,在3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继承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和债务。否则,按照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六条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及其债权,债务可以一并转让给本社成员,不得转让给非成员。

第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由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它情形。

取消成员资格,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并有出席会议的半数以上的票数通过,方能生效,并按第十四条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八条本社设立成员大会,不设理事会,设理事长,也不设监事会,设执行监事。

第十九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召开成员大会有困难时,可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本社成员达到150人以上,每20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成员代表大会可以履行成员大会职权。成员代表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执行监事;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批准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本社理事长,执行监事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有关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关于业务情况的报告;

(十三)讨论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本社每年至少于财务年度末召开一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召开成员大会,理事长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理事长提议; (三)执行监事提议。

第二十三条成员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本社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1名成员表决。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改变成员出资标准,增加或者减少成员出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成员代表大会的代表以其受成员书面委托的意见及表决权数,在成员代表大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本社不设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五条理事长应严格遵守各种报告制度,定期向成员大会提出有关业务,财务等工作报告。

第二十六条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成员大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负责人,财务会计和其它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七条本社不设监事会,设执行监事,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长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执行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八条执行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长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提出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长与本社发生的作业量或交易量(额)情况;

(八)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九条本社经理由理事长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长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本社理事长可以兼任经理。

第三十条现任理事长以及理事长的直系亲属、经理以及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一条本社的理事长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

理事长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业务范围

第三十二条本社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及成员的需要,以成员为主要对象,开展以下服务:

(一)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合作和农机具规模作业,配套作业;

(二)引进新技术,新机具,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活动,组织经济,技术协作,为成员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兴办成员生产经营所需要的维修,加工包装,储藏运输,贸易,交易市场等经济实体,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四)采购和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五)提高本社农机作业质量,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帮助做好农机维修保养工作,创立农机服务品牌;

(六)承担国家,集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和有关业务。

第三十三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可以独资兴办或者与其他企业合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加工,流通等经济实体.所获收益按本社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三十四条本社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业务。

第三十五条本社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有关农业项目建设。

第三十六条经成员大会或理事会通过,参加社会公益捐赠,办理成员的文

化,福利等事业,培养互助合作精神。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八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季度第3月的25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长,执行监事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九条本社依据成员名册,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作业量或者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

第四十条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四十一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的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四十二条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本社每个财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金融机构贷款;

(五)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六)他人捐赠款;

(七)其他资金。

第四十三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农机具等实物,技术或其它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作价出资须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出资与货币出资享有同等权利和承担相同义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四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一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五条本社初次筹集的出资总额为100万元,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出资。

第四十六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颁发给成员的成员证书须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七条本社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的费用开支范围严格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计入成本.费用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一)本社日常办公费;

(二)发展本社生产经营事业所发生的经营性支出;

(三)科研,咨询,培训,推广,维修保养和宣传教育等支出;

(四)对特别困难成员的补助;

(五)职工工资和福利费用;

(六)本社福利事业支出;

(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

(八)其他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支出。

第四十八条扣除当年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后,年终盈余按下列项目提

取:

(一)公积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2 %,用于扩大服务或弥补亏损;

(二)公益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2 %,用于文化,福利事业;

(三)教育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1 %,用于成员培训;

(四)风险基金,从当年盈余中提取10%,用于成员生产经营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补贴。上列各项的提取比例和数额,由理事会提出方案,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后实施。

第四十九条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五十条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教育基金和风险基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代表)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一)按成员对合作社的贡献量,包括作业服务量,业务交易量(额)和利用本社设施量比例向成员返还(依法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第五十一条本社如有亏损,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弥补.因弥补亏损所减少的资金,成员大会应酌情规定补充的办法和期限。本社的债务用公积金弥补,不足部分依照成员个人账户中记载的财产份额,按比例分担,但不超过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五十二条本社聘用职工计划及其工资标准,需经成员大会批准.所付工资及对模范成员和职工的物质奖励计入成本。

第五十三条本社独资或与外单位联合兴办的经济实体,实行独立核算.本社作为产权单位行使监督权,享有收益权。

第五十四条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日常财务审核监督.根据成员大会决定,委托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对本社财务进行年度审计,专项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

第六章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和清算

第五十五条本社与他社合并,须经成员大会决议,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合并后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续存或者新设的组织继承。

第五十六条经成员大会决议分立时,本社的财产作相应分割,自分立决议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组织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十七条本社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同时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第五十八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解散:

(一)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5人;

(二)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

(三)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

(五)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

第五十九条本社因前条第三项以外情形解散的,在解散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选出人组成清算组接管本社,开始解散清算.逾期未能组成清

算组时,成员,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

第六十条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本社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制定清偿方案,并代表本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它法律程序.

第六十一条清算组制定的清偿方案须报成员大会审议通过.本社共有资产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与成员已发生交易所欠款项;

(二)所欠职员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

(三)所欠税款;

(四)所欠债务;

(五)归还成员出资;

(六)按成员大会决议分配剩余财产。

第六十二条本社清算完毕后,于15日内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本社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章程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全体设立人签字后生效。

第六十四条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长或者半数以上成员提出,理事长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长负责解释。

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标准版)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标准版)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of the partnership (Standard Version)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标准版)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第一章总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 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第三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人性质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 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第九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共有财产,合伙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也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关系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十条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单位内部管理 第十一条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风险提示: 公司的出资情况千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出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出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样本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样本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人性质 1、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 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 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第九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共有财产,合伙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也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关系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十条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单位内部管理 第十一条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机械制造工艺学课程说明

目录 1.零件图及其工艺性分析 (2) 1.1 零件材料 (2) 1.2零件毛胚的设计 (2) 1.3零件的批量 (3) 1.4要加工表面质量要求 (3) 2. 工艺路线的制定 (3) 2.1 机械加工方法的确定 (3) 2.2 机械加工工艺路线的确定 (3) 2.3拟定加工工艺路线 (4) 2.4选择加工设备和工艺装备 (4) 2.5工序尺寸 (5) 3.微电机壳夹具设计 (5) 3.1 定位方案的确定 (5) 3.2定位误差的分析 (6) 3.3夹紧方案的确定 (6) 3.4夹紧装置的确定 (6) 3.5夹具上零件的确定 (7)

3.5.1 钻套及其间距的确定 (7) 3.5.2 圆柱销的确定 (8) 3.5.3 菱形销的确定 (9) 3.5.4卡抓的确定 (9) 3.5.5 钻模板的设计 (9) 3.6夹具底座的零件图 (9) 4夹具座的零件图 (10) 5课设心得小节 (10) 6.参考资料 (11) 1.零件图及其工艺性分析 1.1 零件材料 微电机壳采用铸造常用材料HT150,使用砂型铸造成型的方法制造毛胚。 1.2零件毛胚的设计 1. 底座下表面采用粗铣加工,公差等级为13,加工余量为3mm 2. 两侧面采用粗铣加工,公差等级为13,加工余量为3mm(左右各1.5mm) 3. 均布6筋采用镗削加工,公差等级为9;分粗镗和半精镗,加工余量分别为5mm和2mm. 4.底座高度:8+3=11mm; 圆壁长度:114+3=117mm; 内筋圆直径:102-7=95mm 设计图如下:

1.3零件的生产批量 按要求,产量在5000件左右,是大批大量生产。 1.4要加工表面质量要求 1.微电机壳的底座下表面经过洗削加工后粗燥度要求不高于1 2.5,平面度要求不高于0.05; 2.微机电壳的两侧端面经过洗削加工后粗燥度要求不高于12.5; 3.微电机壳内均布6筋经过镗削加工后粗燥度要求不高于3.2,中心线与底座平面平行度要求不 高于0.1; 4.底座4-Φ8的通孔满足最大实体要求,且圆度误差不大于Φ0.6; 5.筋条上两侧均布的3-M5的螺纹孔精度低级为7H,相对位置度要求不大于0.4; 6.机壳外圆上的2-M4的通孔精度等级为7H,圆度要求不大于0.04; 2. 工艺路线的制定

某某专业课程建设规划

XX专业课程建设规划 学校的核心任务是培养人才,而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就是教学工作。在教学工作中,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考核方式等的改革与建设是学校各项改革与建设的核心,是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课程质量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重要尺度。 课程建设是以师资队伍建设为中心,以培养目标和人才规格为依据,以教学设备,实践条件建设为保证,以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为成果载体,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的一项系统工程。 一、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思路 课程是学校使受教育者掌握知识,发展能力,提高素质进而实现学校教育培养目标的课业及其进程,是学校教学活动赖以进行的重要载体,从广义上讲,课程是学校全部教育教学活动的总和,是学校教学活动赖以进行的载体。 开展课程建设活动,不仅决定了一门课程的教学质量,而且决定着一所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因此,必须明确课程定位,有效开展课程建设,才能培养出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了使课程建设与改进更加系统化,科学化,学校提出了课程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工作思路。(一)基本原则 课程建设要体现职业教育的思想,贯彻立德树人,全面发展;系统培养,多样人才;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原则。专业课程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以职业岗位工作过程、工作任务为基础设计课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 校企合作建设课程的原则。 要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能工巧匠合作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实施以真实的工作任务和社会产品为载体的教学方法,探索工学交替、任务趋动、项目引导、顶岗实习的教学模式,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课程标准。规范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行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学习模式,重视校内学习与实际工作的一致性,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融教学研为一体,突出学生自主学习的作用,引导学生主动学习,增强交往与合作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积极改革学业评价模式,推行多元多主体评价原则。 改革学生学业的评价方法,大力推行多元多主体评价。探索学生自主学习情况,创新活动及表现,学习过程情况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校内评价与企业评价相结合,建立以能力考核为核心,以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为主的专业课程评价体系,校企合作开发优质教材,

2020某合伙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编号:JY-HT-03020 2020某合伙企业章程参考 格式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from damag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0某合伙企业章程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等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略)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缴资次数超过两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一人有限公司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范本

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等_方共同出资,设立_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五条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第六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为准。 第二章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人性质 1、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___ 式出资, 计人民币___________ ,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_____ ______ _____ ________ 第九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共有 财产,合伙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也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关系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十条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 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和单位内部管理 第十一条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公司的出资情况干差万别.如果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不能完全按鹘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或者股份岀资比例特殊’比如各占50%将导致表决权无法行使口如果有这些情况’股东岀资人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约走不按黑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赋予某些特走股东特别表决权,或者在无法表决时按照特定比例通过表抉或者由特定股东直接决宦。 匕顷在章程中约定"股东不按持股比例行使表决权F由一方持有较多表决权"或"股东会晋通决议需半数以上{含半数}表决权通过”来解决.当然」在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垃没有明确规定时‘应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 (二)本单位负责人的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提请修改章程和有关规章制度; (四)监督本单位的财务和合伙人会议的执行情况; (五)退出合伙; (六)查阅合伙人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七)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十二条合伙人承担下列义务: (一)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二)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对本单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企业名称及地址: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宗旨 第四条合伙宗旨: 第五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第六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年,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第三章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期限 第七条合伙人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合伙人性质 1.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普通合伙人还是有限合伙人)。 2.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 3.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合伙人性质为__________________。

模具制造工艺学课程标准

《模具制造工艺学》课程标准 [ 课程名称] :模具制造工艺学 [ 课程代码] :0812010 [ 适用专业] :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 [ 开设时间] :大二下学期 [ 开课学时]: 72 课时 1. 课程性质与设计思路 1.1 课程的性质 本课程是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主要专业课程。本课程的任务是培养学生掌握有关模具制造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 掌握模具设计与制造所必须具备的工艺知识,具有常用模具加工工艺规程的编制和一般复杂程度的模具加工工艺设计的能力;能应用所学知识指导生产,并具有 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生产管理的能力,提高合理设计模具的能力。 1.2设计思路 模具制造工艺学是高职高专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的核心专业课程,也是学生就业后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之一。模具制造及使用企业需要大批高素质高技能的模具设计与制造人才、工艺施工和生产管理的技术人才,因而模具设计与制造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模具生产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本课程的功能就是培养学生掌握模具制造加工工艺的编制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和方法。通过完成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编制出一般复杂程度的模具加工工艺规程,初步能进行一般复杂 程度的模具加工工艺设计,能应用所学知识进行生产管理,依据模具加工工艺来指导生产,使学生具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本课程在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课程中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应当作为专业核心课程和必修课程。 本课程立足于实际能力培养,因此对课程内容的选择标准作了根本性改革,即紧紧围绕模具加工的典型工作任务选择课程内容,以更为有效的手段培养学生

实际工作的能力,提高课程内容的实用性与工作任务的相关性。 模具加工的种类繁多,不同类型的模具加工方法也不尽相同。按工序性质的 不同主要有普通加工,包括车、铣、刨、磨等;还有数控加工;以及特种加工等 加工方法。经过行业专家深入、细致而系统的分析,其中最基本的、生产中应用 最多的是机械加工,数控加工和特种加工。因而,模具加工工艺课程的教学,主 要设置机械加工,数控加工和特种加工等三大模块。在整门课程的内容编排上, 要考虑到学生的认知水平,由浅入深的安排课程内容,实现能力的递进。 2. 课程培养目标 2.1 知识目标 掌握模具加工工艺设计的基本方法及其工艺规程的编制; 熟悉典型的模具加工工艺结构; 课程内容和要求 5 ) 掌握模具加工的基本原理、方法及加工流程 6) 学会搜集和查询相关参考资料 7) 培养学生具有较强的安全和环保意识 2.2 能力目标 1) 能根据零件图纸,准确的进行加工工艺性分析,确定最好的加工工艺方案; 2) 3) 能够针对加工工艺方案,确定模具加工的结构形式; 熟练掌握各种加工工艺计算; 4) 能运用模具加工的相关知识,确定主要零部件结构、尺寸、材料的选择及热 处理; 5) 熟练运用以前所学的机械制图知识,看懂模具的总装图和零件图; 6) 能应用相关模具加工设备进行简单的模具加工 1) 了解模具加工的基本原理; 2) 了解各种模具加工材料及其性能; 3) 4)

机电一体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方案

机电一体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方案 职业教育的教学现状迫切需要实施课程体系改革。一是课程体系的陈旧,造成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结构、教学内容与社会需求脱节,与就业的联系不够紧密,就业市场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提出新的要求,学生感觉学不到实用的东西;二是从学生学习现状来看,学生的学习基础普遍比较弱,学习内容脱离学生实际基础,致使学生听不懂,学不会,大部分时间只好在课堂上睡觉,满足不了现代教育理念以人为本的要求。以至于造成学生“学不懂,用不上,留不住”。教师感觉“课堂秩序难以维持,教学效果难以提高,劳动得不到认同。”因此要结合实际探索以职业技能为主线,以职业能力分析为切入点,以就业为导向,以“必需、实用、够用”为依据的新型课程体系。 一、课程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型应用人才的战略部署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规划纲要(2010—2020)》的具体要求,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遵循“加强实践、注重应用、增强素质、培养能力”的原则,以建设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为先导,以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为前提,以课程内容和教材建设为核心,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手段,以教材和网络教育资源建设为依托,以提高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质量为目的,有计划、有目标、分阶段、分层次地开展建设工作,构建“教学目标明确、教学理念先进、学生技能一流”的课程教学体系。 面向市场,面向企业,立足瑞安,服务机电行业,借鉴其它地方课程改革的有效经验,面向社会,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形成具有我校特色、充满活力的课程体系,提高我校机电一体化专业教育质量,为“瑞安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课程体系建设的意义和目标

合伙企业章程样本

鄂尔多斯市×××合伙实体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伙实体、合伙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伙企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和其他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本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条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所有股权持有人统一签署企业章程,并各自持有由其他股权持有人签字认可的公司财务统一出具的股权证明。 第四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 第五条合伙实体名称:鄂尔多斯市合伙实体 第六条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 第三章合伙企业的目的与经营范围 第七条本实体的目的:通过合伙,将有不同资金条件,不同资源条件和不同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或企业组织起来,集中多方力量共同从事经营活动,相互弥补各自的缺陷,资源共享,实现一方在一定期限内难以实现的经营目的,分享经营所得。 第八条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电力系统,通讯系统,铁路系统,化工系统,煤炭系统等行业的物资供应,工程施工。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合伙人出资名单 第九条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评估作价的方式为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注: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于年月前办理。 (注:出资方式应注明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他财产权利等)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是应当于全体合伙人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面向大数据时代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面向大数据时代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研究

面向大数据时代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1. 大数据时代的特点及其对专业人才的特殊需求分析 重点分析大数据时代特点、大数据技术发展趋势及其对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的特殊需求。特别是从大数据理念、技术和方法在农业领域的实践,分析农业大数据应用研究。了解涉及到水、土、光、热、气候资源,作物育种、种植、施肥、植保、过程管理、收获、加工、存储、机械化等各环节的农业大数据特征,探索多类型复杂数据采集、挖掘、处理、分析与应用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了解大数据时代对专业人才的特殊需求。 2. 面向大数据需求的我院本科专业设置优化 系统地分析我院本科专业设置及其缺位问题,结合当前中国学科体系及本科专业设置,提出我院面向大数据需求的本科专业调整与优化方案。 (1)我院本科专业设置及其缺位分析:近年来,我院学科建设及本科专业建设取得来显著地发展。学院现在涵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信息工程与计算机两大学科群,拥有7个本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一个“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国家级重点学科,成为实力雄厚、基础扎实的电气、电子与信息工程学科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教育基地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可是,由于受到当前中国学科体系及本科专业设置的限制,面对大数据时

代的特殊人才需求我院本科专业设置表现得特别滞后,本科专业设置与建设存在明显的缺位问题。 (2)当前中国学科体系及本科专业设置分析:专业设置是高等教育部门根据科学分工和产业结构的需要所设置的学科门类。它是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标志。在教育部的学科划分中,学科门是最高级别的学科,共有13个: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比学科门低一级的学科称为学科类,学科类(不含军事学)共有71个;比学科类再低一级的学科称为专业;专业就是高考生填报的志愿,本科专业(不含军事学)共有258个。本科专业设置上由于受到中国学科体系及本科专业设置规范与管理,需要严格遵照相关的要求与规范。可是,国家层面的学科体系及本科专业设置存在滞后问题,因此需要本科专业设置上能够遵循就近的原则。分析当前中国学科体系及本科专业设置,探索面向大数据需求的相近专业及其设置是本部分研究的重要内容。 (3)面向大数据需求的我院本科专业优化:由于农业大数据是由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构成,对大数据分析与处理的技术发生了巨大变化,因此与传统信息学科人才教育内容与培养目标显著不同,大数据时代对专业人才的特殊需求决定了面向大数据需求的我院本科专业设置与优化的方向及其建设内容。经过整合与优化我院本科专业设置,能够为面向大数据需求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提供了前提条件与基础支撑。 3. 面向大数据需求的专业课程体系建设

合伙公司章程(整理样本)

合伙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广东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 第二条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登记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个人侵犯或非法干涉。 第二章公司的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三章股东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_________人,分别为: ______,住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 ______,住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

______,住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章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第八条公司的资本全部由股东自愿出资入股。 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货币________,实物______,工业产权________,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 ______,出资______万元,其中货币________,实物______,工业产权________,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 ______,出资_____万元,其中货币________,实物______,工业产权________,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________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按出资比例领取红利; 3.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份; 4.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5.在公司办理清算时,按所持股份分享剩余资产。

机械制造工艺学课程标准

《机械制造工艺学》课程标准 一、课程概述 (一)课程类别 专业基础课程 (二)适用专业 本标准适用于机械加工技术专业、模具制造技术专业。 (三)学时 建议课程实施课时为76标准学时。 二、课程定位 (一)课程性质与作用 本课程是模具制造技术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本课程主要对应模具制造岗位、机械加工工艺设计岗位、机械制造岗位、夹具设计岗位、产品质量检测员岗位、产品销售和售后技术员岗位技能和素质培养要求,讲授机械制造加工技能、机械加工工艺编制、机床的装配、产品质量的检测等技能知识。本课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综合性,是形成学生的职业综合素养和专业技能的基础,对学生职业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起着主要支撑作用。 (二)相关课程 本课程前导课程为《机械制图》、《工程力学》、《工程材料与热处理》、《机械加工设备》、《公差与技术测量》和《机械零件》。 后续课程是《数控加工编程与操作》、《模具制造工艺》、《现代制造技术概论》。 三、课程目标 (一)课程总体目标 本课程以真实模具产品生产任务、生产实际产品为载体,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使学生能掌握各种机械制造加工技能、机械加工工艺编制、

机床的装配、产品质量的检测,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及专业素养。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除了掌握“机械制造工艺”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模具制造方法,机械制造加工技能、机械加工工艺编制、机床的装配、产品质量的检测等专业知识以外,通过课内实训、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良好的企业礼仪习惯及工作素养以及具有一定的沟通能力、创新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知识、能力与素质目标 1.知识目标 (1)掌握铸造、压力加工和焊接加工等毛坯成型加工的工艺过程; (2)掌握工件加工方法的选择、工艺路线的拟定及工艺规程的制定; (3)掌握尺寸链的分析方法及计算方法; (4)掌握机械制造精度、表面质量的分析方法; (5)掌握了解机械制造技术的发展方向。 2.能力目标 (1)能掌握各种机床的操作方法和毛坯加工方法 (2)会编制零件机械加工的工艺规程 (3)会分析产品的制造精度、表面质量 (4)能对机床进行装配方法进行选择 (5)会查阅机械加工过程中的各种工艺参数和图册。 3.素质目标 (1)具有不怕吃苦、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品质; (2)能严格遵守工艺纪律、执行工作规范的工作习惯,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强烈的安全生产意识; (3)具备生产质量意识、生产效率意识和生产成本意识; (4)具备终生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 (6)具有目标追求毅力。(包括职业定位、个人规划、挫折承受力等专业必备素质);

有限合伙企业章程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方共同出资,设立,该的性质为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三条本企业名称及地址: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宗旨 第四条合伙宗旨: 第五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六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第三章合伙人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 第七条合伙人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合伙人性质、住所 1.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 合伙人性质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为, 证件名称及号码; 2.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 %,

合伙人性质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为, 证件名称及号码; 3.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 合伙人性质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 合伙人性质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合伙人(公司名称/个人姓名), 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 合伙人性质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住所(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及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第八条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同共有财产,合伙人不得随意请求分割,也不得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伙关系终止后,各合伙人按所占注册资本比例分配合伙企业的资产。 第九条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未交金额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不低于其拟出资额的30%),同时,视为其自动放弃合伙人资格和权利,合伙企业有权招募新的合伙人承担其应缴出资额,新的合伙人享有其相应的权利义务。

分子克隆技术第三章

2017/2/21 第三章载体 第一节基因克隆技术概述 一、基因克隆技术 基因克隆技术包括把来自不同生物的基因同有自主复制能力的载体DNA在体外人工连接,构建成新的重组的DNA,然后送入受体生物中去表达,从而产生遗传物质和状态的转移和重新组合。 二、目的基因的取得 1、直接 2、反转录酶 3、化学合成 4、基因文库 5、PCR ?首先利物理方法(如剪切力、超声波等)或酶化学方法(如限制性 内切核酸酶)将生物细胞染色体DNA切割成为基因水平的许多片段,继而将这些片段与适当的载体结合。将重组DNA转入受体菌扩增,获得无性繁殖的基因文库,再结合筛选方法,从众多的转化子菌株中选出含有某一基因的菌株,从中将重组的DNA分离、回收。这种方法也就是应用基因工程技术术分离目的基因,其特点是绕过直接分离基因的难关,在基因组DNA文库中筛选出目的基因。可以说这是利用“溜散弹射击”原理去“命中”某个基因。由于目的基因在整个基因组太小,在像当程度上还得靠“碰运气”,所以人们称这个方法为“鸟 枪法”或“散弹枪”实验法。 三、重组体的构建 1、载体 要把一个有用的基因通过基因工程手段送进生物细胞中,需要运载工具,携带外源基因进入受体细胞的这种工具叫载体(Vector)。 (1)质粒(plasmid) (2)噬菌体λ的衍生物 (3)科斯质粒(cosmid) (4)单链DNA噬菌体 M13(5)病毒?面包酵母吲哚甘油磷酸脱氢酶基因的制取,先 用Eco RI把面包酵母DNA切成许多片段,使这些片段与λ载体连成重组DNA,可把这些重组DNA导入“吲哚甘油磷酸脱氢酶型组氨酸缺陷型”大肠杆菌,在基本培养基中培养。只有引入了该基因的细菌才能生长。进一步分离这种菌株,可以得到目的基因。 2、载体的性质 1)它必须具有能够在某些宿主细胞中独立地自我复制和表达的能力。 2)载体DNA的分子量应该较小。 3)载体上最好应具有两个以上的容易检测的遗传标记(如抗药性基因等),以赋予宿主细胞以不同的表型。 4)载体应该具有多个限制性内切酶的单一切点;载体上的单一酶切位点最好是位于检测表型的遗传标记基因之内,这样目的基因是否已连接载体就可以通过这一表型的改变与否而得知,利于筛选重组体。 3、酶系的选用

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方案 一、深化课程体系改革 根据本专业职业岗位群的要求,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融入专业资格证书制度确立课程体系。构建适应社会需求的知识、能力、素质相结合的项目化课程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发挥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作用,走工学、产学结合的道路,融“教、学、做”为一体,强化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以适应社会需求为目标,优化整合专业基础课程,加强核心课程的实训内容,使课程内容体现最新技术,使学生能力符合社会职业岗位的最新要求,构建项目课程体系,使课程方向体现工作过程为导向、工作任务为载体,课程内容体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建立以“滚动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模式共存的技能训练机制。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1)结合专业岗位需求设置课程体系。在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参与和指导下,本专业经过广泛调研、充分论证,结合培养建筑施工生产、服务、技术和管理第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施工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突出“实际、实用、实践”,结合专业岗位和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考核标准,建立了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及素质教育体系。课程内容突出了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和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 理论教学体系为:公共课模块、职业技术课模块、选修课模块。公共课教学模块提供掌握本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素质等基本技能;职业技术课教学模块主要通过专业基本知识的学习和实验、制图、测量等专业基本

技能,以及专业核心技能的培养,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工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即有效地把知识转化为相应的职业能力和操作技能;选修课教学模块以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为主,加强学生专业岗位技能训练,人文素质与专业拓展为辅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丰富学生的专业知识、强化学生适应职业岗位的技能培养。 实践教学体系为:基本技能培养、专项能力培养和专业工作能力培养。基本技能培养主要通过专业基础课程的实验及课程实践的单项技能,并设置专项技能课的边讲边练内容,为培养专业能力奠定基础;专项能力培养主要培养学生动手操作的基本专业技能及专业知识的应用技能,在此阶段提倡学生拿到1?2个职业岗位资格证书,同时加强学生在施工技术、组织管理、建筑工程造价等核心课程和实训中逐步培养系统优化的思想;专业工作能力培养主要通过工种与生产实训、顶岗实习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全局观念,提高学生的适应能力和协调能力。其特点是“分层培养,层层递进,循序渐进,逐步提高”。 本专业的课程体系与结构设计充分体现了就业导向,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施工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课程结构也必将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动态的完善

合伙企业章程(实用型)

×××××章程 合伙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姓名:,性别:,年龄:,住址: 第一条合伙宗旨:合伙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合伙人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合伙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

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章程

有限合伙企业公司章程合伙协议(有限合伙) 第一章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一条合伙目的: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市场需求,按照《合伙企业法》规范企业行为,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成立(有限合伙)。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制订本合伙协议。 第二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三条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第四条主要经营场所地点: 第三章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第五条合伙期限为年。 合伙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出资额、出资方式第六条 1、,住所(址):,证件称 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时 间,出资方式,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或有

限合伙人型 ,住所(址),证件称 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时 间,出资方式,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型 (注:可续写 合计 各合伙人的出资日以前交齐逾期不或未交齐的应对 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对其他合伙人承违约责任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示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非货币出资的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普通合伙人以劳出资的按照出资时间的上一年本市同等工种的平均年收入计(收入×合伙期限)。(劳务出资的评估也可采取其他方式,但必须协议中载明). 以非货币出资的财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四章利润分配与亏损分担方式 第七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分担。第八条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第九条合伙人退伙的,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

化工工艺学课程简介

化工工艺学课程简介 《化工工艺学》是化工及相关专业一门重要技术基础课。《化工工艺学》课程适应高等教育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等工程技术应用性人才为目标,以化工工艺为主线,突出“宽、精、新、用”思想,即强调口径宽阔、简明精练、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型实用化,使课程体系更加科学化,教学容更加合理化,便于学生熟悉和掌握生产第一线生产技术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高分子化工、煤化工、石油加工、生物化工等各方面理论和知识有机统一,形成完整的大化工系统知识体系,体现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完整性、充实性,奠定现代化工工艺技术基础,满足企业生产第一线必需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个人简介 景崮,男,1949年7月生,中共党员,副教授,1982年毕业于师大学化学系,82年起在师学院化学系工作至今,一直致力于从事化学教育和教学研究,主讲课程有:《化工基础》、《化工原理》、《绿色化学与化学工业》、《化工工艺学》。研究方向:化学工程及化学工艺。近年来撰写论文20余篇,并从事了化工生产的科技实践。

《化工工艺学》课程教学大纲 (Chemical Technology) 课程编号: 学时数:32 学分数:2 适用专业: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1、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本课程是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本科生学习的专业课。本课程从化工生产的工艺角度出发,运用化工过程的基本原理,阐明化工工艺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介绍典型产品的生产方法与工艺原理、典型流程与关键设备、工艺条件与节能降耗分析。通过本课程学习,培养学生应用已学过的基础理论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使学生了解当今化学工业概貌极其发展方向;掌握化工过程的基本原理,典型工艺过程的方法、原理、流程及工艺条件;了解化工生产中的设备材质、安全生产、三废治理等问题。以便学生在以后的生产与开发研究工作中开拓思路、触类旁通、灵活应用,不断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和新设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满足社会需要。 2、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 重点放在分析和讨论生产工艺中反应、分离部分的工艺原理、影响因素、确定工艺条件的依据、反应设备的结构特点、流程的组织等。同时,对工艺路线、流程的经济技术指标、能量回收利用、副产物的回收利用以及废物处理作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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