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港口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_二_朱建华

港口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_二_朱建华

2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的要求

2.1关于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

2.1.1严格危险品运输市场准入

严格企业准入管理。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险品码头和输送管线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凡未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一律不得开工;未通过项目验收、未取得危险品码头作业附证的,一律不得运营生产。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

原天津市交港局批准的瑞海公司试运营期为2014年4月16日至10月16日。2013年6月,瑞海公司就已开始擅自经营危化品仓储业务。2014年10月17日至2015年6月22日,在堆场改造工程项目未通过安全验收、未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的情况下,一直在运营生产,明显违反有关规定。

2.1.2强化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

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险品码头应按相关规定配备消防、防雷电、防静电和防污染等相关设施设备,并做到监测监控全覆盖,安排专人实时监控。从事危险品运输的企业不得超载、谎报和瞒报。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后,全国沿海37个港口开始拒收或限收危险化学品,包括出事的天津港在内,共有18个港口陆续在进出口或国际中转环节拒收危化品。在这种情况下,很有可能发生危险货物集装箱谎报、瞒报等问题,反而不利于安全生产。

2.1.3推进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开展危险品运输风险防控,加强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危险品运输企业要编制具体的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并发放到一线从业人员。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配备

应急装备设施和物资,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有条件的应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上述要求在瑞海公司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以至于次生事故接连发生,事故规模接连扩大,灾难损失接连升级。

2.1.4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监管队伍建设

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特别是负有港口危险品罐区监管职责的管理部门,要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备具有专业知识的监管人员。二是国家、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专家库,让专家参与技术咨询、督促检查和参谋决策等工作。

据有关调研资料,我国港口危化品储罐共有9700多个,总罐容接近1亿m3,遍布全国大部分港口。从客观上讲,由于接管时间较短,现阶段我国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安全监管制度、工作标准、人员素质、管理经验以及监管手段(装备设施和信息化)等方面,基础都非常薄弱,尤其是具有危化品安全监管专业知识的人才十分匮乏,亟待改进和加强。

2.2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底线。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规范履职行为,并研究建立考核评价和尽职免责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隐患的问责追责机制。完善法规制度,明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位,制定责任清单,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法定权力、义务和政府部门赋予的职责,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明晰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关于责任清单,从天津港“8·12”爆炸事故来看,明晰交通运输(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最为关键。

港口安全生产形势与任务(二)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朱建华

港口科技·专稿

1

··

2.3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全面排查、坚决治理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中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和安全体系建设,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2015年6月,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出台了《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突出问题治理行动方案》。应该说,交通运输部下发的文件和方案还是非常及时和有针对性的,但各级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和企业在督导、监督和检查等工作上,没有完全落实到位。

2.4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的有关讲话

2015年6月12日,在第二次交通运输部安全委员会会议上,杨传堂指出:交通运输系统要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必须在全行业凝聚“安全第一”的共识,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思维,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完善安全发展体制机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将隐患作为事故处理,最大限度消除隐患,降低风险,减少事故。

2015年8月14日,在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杨传堂提出如下要求:1)开展“三个最严实”的安全检查,严治安全隐患。一是最严实的企业自查。二是最严实的基层管理部门检查。各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对辖区内危险货物的运输、装卸、过驳、储存和危险货物集装箱装拆箱等进行全面、逐一的检查。港口公安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堆场、罐区和装卸码头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三是开展最严实的监管督查。

2)做到“三个最严厉”的安全监管,严肃安全纪律。一是做到最严厉的打击。继续保持对各类危险品运输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治理态势,重拳打击无证经营、超资质经营、谎报瞒报、非法夹带和严重违规装卸储存作业等行为。二是做好最严厉的督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视,督办各级管理部门和企业责任落实;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监管主要问题督查督办机制。三是做到最严厉的问责。

3)堵塞“三个环节”的安全漏洞,严守安全底线。一是堵塞储存环节安全漏洞。严禁港口营运和危险品存储企业在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不健全、安全管理粗放和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的情况下从事生产。二是堵塞作业环节安全漏洞。严禁作业人员不按操作规程从事装卸、储运作业。三是堵塞运输环节安全漏洞。

4)强化“三个环节”的应急管理,严防次生灾害。一是完善应急预案;二是加强应急演练;三是强化应急响应。

3天津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规定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之后,天津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发布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工作方案等,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可供各地及港口行业学习、借鉴。

3.1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对天津市所有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企业和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彻底排查,重点检查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特别是安全泄放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设施)、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的监控设施等,重点打击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行为。以港口危险货物仓储等为重点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整治危险货物混存混运、安全保障措施不到位、人员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3.2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通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实现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生产环境显著改善。市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确定由其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范围,并向社会公布企业目录。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自查制度,按照规定定期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建档备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距离应当严格执行相应类别的国家规定和标准。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部门应当严格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距离,并征求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港口科技·专稿

2

··

门的意见,港口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装卸建设项目应当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意见。危险化学品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危险源点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进行24h实时在线监控,并安排专人值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实时、准确地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供基础数据、与安全有关的业务及监测数据等信息。危险化学品应当按规定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实行分类、分区储存,严禁超范围、超量储存,严禁禁忌物混存。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项目,除国家级与市级重点危险化学品项目外,其他危险化学品项目原则上不予批准。危险化学品项目布局规划应当统筹区域经济社会环境因素、安全容量,充分考虑区域产业链合理性。已建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距离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当依法停产停业或者搬迁。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监督检查方案,确定监督检查的频次、方式、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督平台,建设安全监督“一张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本部门掌握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信息及有关行政执法信息向监督平台提供,实现监管信息的互通和共享。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应当提高安全生产绩效考评分值比例,严格落实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度。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未取得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等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家库,建立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鼓励和支持安全评价等中介服务机构参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评估等安全管理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不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提请政府按照有关权限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3.3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在天津市范围内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企业安全整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治理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进一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有效落实,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装备,实行危险化学品企业24h在线监控,努力实现“隐患彻查、责任到位、布局优化、风险可控”目标,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

3.4关于加快天津市应急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监测预警方面,将发展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海洋环境污染、重污染天气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等监测预警装备;发展突发事件预警发布系统等。在预防防护方面,将发展应急救援人员防护、危险化学品安全避险等产品。在处置救援方面,将发展消防、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水上应急救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反恐防爆处置等产品。在应急服务方面,将发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等应急服务。

3.5安全天津建设纲要(2015—2020年)

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实施危化品储存分区、分类、分库管理,严格新建、改建、扩建的港口危险品罐区(储罐)、库(堆)场、危险品码头和输送管线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验收。

实施公共消防安全工程。实施消防队标准化建设工程,强化装备力量,提高特种消防能力,严防消防救援次生灾害。加强消防应急救援培训,提升消防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社会公众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结语

我国是世界港口大国,正在迈向世界港口强国。当前,安全发展理念已逐步深入人心,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大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建设平安交通,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及港口企业必须认清形势,勇挑重担,迎难而上,齐心协力搞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实现港口安全发展。

港口科技·专稿

3

··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