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陈氏家族的瓦解与

陈氏家族的瓦解与

陈氏家族的瓦解与“义门”的影响 江西师范大学教授 许怀林《中国史研究》 1994 年第 2 期(转载必须注明来自 陈排湾宗亲网 https://www.sodocs.net/doc/a76597894.html,/%7Eczg/或 https://www.sodocs.net/doc/a76597894.html, 公开发表需征得许怀林教授的同意) 宋仁宗嘉祐七年(公元 1062 年) ,下令江州义门陈氏分家.陈家曾经受到朝廷多 次褒奖,天圣四年(公元 1026 年)仁宗敕赠陈家祖宗五代为公爵,希图“率土 之人咸化同堂之义’ ,为什么仁宗要拆散这个“义门”?陈氏分家之后,由三千余 口聚居的家族,变为约 300 个小家庭、小 “义门” ,这种弥散式的演化,对社会 有怎样的影响?“义门”被历史看重,究竟是什么原因? 有关江州陈氏家族的生活,我在《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一文中作了评述,关于 “义门”聚居的凝聚力,在《 “郑氏规范”的剖析》中谈到①,这篇文字,是对 前二篇的继续。总的意图,是要对聚居大家族有一个比较全面的认识,并通过对 “义门”的解剖,求得对封建时代的社会状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一、众官监护分家,是因过于盛大 江州义门分家,是遵从朝命,不得已而进行的.这件事见于家谱,不见于正史官 书。崇阳庄彝陵系民国二十三年编修的《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三《义门分庄纪 实》称: “溯自伯宣公落籍江州一十三世,萃族三千七百余口,屡沐皇恩,恪守 祖训,不敢分析。今嘉祐七年七月初三日,奉旨以义门盛大,欲矜存保全之。敕 江南西路转运使司官谢景初、郡牧吕诲、户曹刘献、邑宰穆恂、湖口镇巡检范彬 等,众官临门,监护分析,至明年三月议始定。以太宗皇帝御敕‘知延守继’等 十二字,依昭穆世次分别大小,派定二百九十一庄拈阉,大宗小宗各相率领,星 分棋布,遍迁诸州县。外奉旨市买田宅四十有三,不在阉内。计开? ?” (下 按 5 支.分列 291 个庄名)②.这篇纪实是当时的家长陈泰写的。分家之后 11 年,即熙宁七年(公元 1074 年)七月,陈譔写《义门分庄回忆》 ,复述了陈泰的 话,有些地方却说得更坦率,如说: “今因文彦博、包拯、范师道、吕诲上疏论 泰家太盛”“车马拥门,监户分析,岂容抗拒” , 。又,该谱卷五《义门历代家长 事迹及世系表》陈泰的名下夹注云: “传此时相国文彦博等奏毁陈氏,有叛逆意, 故云云。 ” 据陈氏家谱提示的线索,我翻阅了《宋史》《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大诏令集》 、 、 、 《宋名臣奏议》《文潞公文集》《包孝肃疏议》等书,还没有找到相应的印证。 、 、 《德安县志》也没有陈氏分家的记述。吕诲由殿中侍御史出知江州,是嘉祐六年 四月③,陈氏分家正值其任内,然而吕诲是否疏论陈家太盛,除陈氏家谱之外未 见其他记录。可是,分家是由于朝廷下今一事,各本“义门”陈氏家谱都言之凿 凿,使人不能不信。而翻检正史、地方志和有关官员的文集,又得不到印证,叫 人不能不疑。这个矛盾怎样解析? 假设事属虚无,是陈氏后人伪造,那么他们为什么作伪?可能是为分家作辩解。 陈氏是历朝敕封的同财共处的“义门”“义声彰于邦国” , ,却突然分家散伙,是 不遵祖训,乖违了“负荐之理” ,是不“义” 。为了不遭此责骂,遂制造奉旨分家 的情节,不得已而为之,这样便于“义声”无碍。 然而,这种假设难于成立。分家是正常的社会现象,历古及今,没有一个不分家 的大家族。一个父亲名下的子孙,长大后分开,各自独立生活.发展成新的社会 家庭单元. 这是实际生活的必然结果, 有益于社会发展。 家族内人际关系等因素,
1

是次要的,只对分家的早晚、分离的形式与气氛起作用。陈氏义门也必然要分开 (此点后面还会谈到) ,可是客观上有极大的压力,无人敢首倡。压力就是义聚 不分的祖训,与多次的朝廷旌表的诏命。而十多代聚居生活的习惯,也是可怕的 思想惰力。必待一个特殊的外力,才能启动。嘉祐七年的圣旨就是这种动力。如 果前述朝命与众官监护是伪造的,就犯了欺君之罪。这是不可能的。又如果是元 代以后的子孙制造的, 那么这有什么意义呢?社会已经改朝换代了, 时隔久远了, 祖先分家的历史陈迹用得着编造假证据吗?是否因朝命而分家的情节, 对于明代 或清代的“义门” 后裔,决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如果真的没有仁宗的分家诏 命,他们完全可以直说家族太盛,不由不分,于祖先的名誉毫无损伤,毋须精心 编造历史。何况“众官监护”“有叛逆意”等词,不是褒扬的证明。综观唐宋时 、 代的诸家“义门” ,没有不分家的,他们的后裔都不以此而遗憾。反之,陈氏后 裔编造奉旨分家的故事,并没有获得丁点好处。所以,作伪的假设不能成立。 崇阳庄的《义门陈氏大同宗谱》除录入《义门分庄纪实》《义门分庄回忆》以外, 、 卷六还有一篇《熙宁二年分庄世谱旧序》 ,作者是陈知柏,他在序中写道: “窃拟 己身不如意事,十常有八九。即吾家蒙旨分析,以数百载义聚而一旦父子分门, 兄弟烟析,岂所愿见之哉。然不欲分者祖之教,不得已分者上之令。 ”深切地表 示了他对“分家”的“不得已”态度以及必须分离的决定性因素。陈知柏实际上 说出了“义门”陈家的思想主流。这是“义门”成员值得称颂的惋惜。于是纳入 他们的传统而延续了下来。中经南宋初年和元末明初的激烈战乱, “义门”陈氏 受到沉重打击,而其后裔对家族的荣耀历史的怀念没有减弱,记述依然详明。 我们现在研究中不能不遗憾的一点,是这件史事在地方志中得不到印证。德安县 志虽然录入不少“义门”故实,却根本不提分家的事。这种阙失,是修志者的疏 忽所致。如果是断定无奉旨分家的事实,应该辨析,不使讹传下去。比如同治德 安志对与“义门”有关的疑点,都有“按语”明辨是非,就是对“分家”事只字 不提,似乎陈氏聚居没有时间下限④。不仅只此,正史与文集中也不见记载,同 样是缺憾。不过,不宜因此就否定家谱资料的研究价值。人们所研究的历史问题 中,只有孤证的例子并不稀见。而且,我们也不能说凡是正史或名人文集中没有 的就是不存在,就是不可信,关键是看所说内容是否真有道理: 基于以上思考,我们还是凭借家谱资料,探究义门陈氏分家的前因后果。 依上引家谱文字,可以明白三点,即分家的时间、原因和强制情景。最关键的是 原因。所谓“有叛逆意”应是讹传,因为没有按叛逆治罪的痕迹。过于盛大,确 属实情.三干多人团聚不散,听命于家长,这是当时仅有的大家族,是潜在的可 怕力量, 谁能保证陈氏永远不会产生反抗宋朝廷的人?庆历四年 (公元 1044 年) , 陈氏“义聚三千四百余口” ,是岁应举而登科者 45 人,任朝官者 18 人,为路州 县官者 209 人。如此景况,宋朝统治集团能不特别重视,其次在陈氏家族内,也 是很警惕的。三千多人的大家族,诸事丛错,矛盾复杂,难免有不肖子孙,很可 能有人触犯王法,给家族带来灾祸。所以设置多种防范措施。既有家法 33 条, 又有家规 12 则,还有家训 26 点在灌输封建伦理的同时,更强调家长的权威,设 刑杖厅, “家严三尺法.官省五条刑” ,目的就是制服 “不肖”成员。事实证明, 管束虽然严密,仍然不免会出漏洞。景德三年,陈泰的侄孙陈延赏任容州知州, 赴任经过德安,见家族中“有不肖卑幼知崇私图,? ?并不告知家长,擅将庄 田卖在豪民户下” 。吕蒙正给陈家的赌诗中说: “科甲已看前代盛,云礽长愿后人 贤, 这是语重心长的祝愿、有意地给陈家敲警钟。为着保全这个几代皇帝褒扬 ” 过的“义门“,宋仁宗下令其分家,临门监护,格外的郑重其事。这在历史上绝
2

无仅有,是当日社会上的特大新闻,也可以看作是陈氏家族的特殊待遇。所以, 尔后各处“义门”陈氏的家谱中,都将嘉祐分家一事视为“荣显” 。 看看陈氏家族的实况, 即可发现已难维持同财聚居的生活, 分家势在必行。 其一, 历届中进士为官的子孙人数不断增多,他们生活在外州别路,已是独立门户;其 二,聚处德安祖居的成员,人稠口众,耕地面积和小农业的自给能力都有限,生 殖繁衍超过饱和界线,非分散生活不可。庆历四年(公元 1044 年)“以食指太 , 繁, 曾分遣千余口往庄舍就食。 至嘉祐三年 (公元 1058 年) 众思时节归侍遥远, , 聚会失期,似亏义气。告之宗长,乃创小屋五百间于东佳以处之,今之黄州庄回 归院是也”⑤。回归院,即招待所,便于就食遥远地方的子孙省亲时住宿。这个 举措,实际上是部分地分家,表明了聚居的历程快到尽头,星散四方的一页即将 揭开。 二、拈阉领田宅,散布七十二州军 陈氏分家的方法.是按辈分房族拈阉,一个小家得一处田庄,共计分成 291 庄; 另外, “奉旨市买田宅四十有三,不在阉内” 。陈氏家族原来共有的田宅产业,现 在分成了 291 份,可见其占有的耕地何等广袤。然而,这还不是全部田产。据陈 譔《义门分庄回忆》说, “亦有因仕寄庄,大约四十有三,俱系天圣三年所奏置 者。更有庄外立庄,不暇计及” 。所称奏置的 43 庄。可能是陈家的部分官僚们所 独有,不是大家族全体所共有的,所以没有列入拈阉范围⑥。 《分庄纪实》中开 列的名单,按 5 支房族排列,每人名下写明田庄名称,共计 291 份,也就是 291 家。以分家前夕家族的 3700 人平均计算,每家约 12.7 人,大致可信。 凭借分庄名单,按照现今省县区划,能够判别清楚的约 200 个,由此可以看出它 们分布的地域非常广阔。它们是:江西省:南昌、浇州、赣州、南安、吉安、宜 春、乐平、临川,靖安、彭泽等 50 余州县;江亦省:太仓、湖州、昆山、江都、 仪征、无锡、宜兴、江阴、六合等 30 余州县;浙江省:钱塘、处州、严州、金 华、会稽、鄞县、余姚、丽水,江山等 23 个州县;湖北省:荆州,武昌、汉阳、 鄂州、黄陂、江陵、嘉鱼、黄冈等 22 个州县;福建省:汀州、漳州、闽县、晋 江,建阳、崇安、侯官、邵武等 19 个州县;安徽省:安庆、合肥、毫州、芜湖、 贵池、宣城、当涂等 16 个州县;湖南省:长沙、衡州、常德、华容、湘乡等 10 余个州县;广东省:惠州、南海、东莞、新会、顺德等 10 余个州县;山东、上 海、四川、广西、陕西等省市区也各有几个州县。此外,约有 100 个庄名没有联 系到州县,难于判定所在。虽然如此,陈氏分家以后,其成员散布到大半个中国 的事实,确属无疑。无怪后来的“义门” 陈氏祠堂内楹联写道“义聚三千七百 口人间第一,庄分七十二军州天下无双 ” 。 陈氏家族的田宅散布在如此广阔的地域,有无可能?我认为须作两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所列的庄名与州县名,是清道光二十七年以后的谱牒所载,很可能包含 了几百年间的迁徙变化因素,似不宜把它看作完全就是嘉祐七年分家时的实况, 百分之百的一样。另一方面,不拘泥于每一地名的绝对性,而是就其分布的广阔 程度来考察,是可能的。这是陈氏义门十余代人不断经营,逐渐积累起来的。他 们家是特大型的官户,世代的官僚子弟随任所而置办田产,因而庄舍很分散。据 崇阳庄的家谱卷五“义门事迹”的“庄田”条所记,天圣初年“准敕下谓:义门 且与众户不同,许从便置产。故得于江南、江东凡名区诸路市买田宅,大小三百 九十一座,为子孙给衣食之业。外私置四十余座” 。仅此一次增添的田庄即分布 很广阔。由于分家事体重大,又是上有朝命,下有众官监护,不能不做得格外仔 细.分得清楚明白,记载详备周到。每一庄名都是系于人名之下,而人名不见有
3

重复。庄名连着州县名,部分庄名单独出现,这可能是几个田庄都在一县之内, 记录时有省略。现在我们不熟悉这些庄名,也就联系不到州县名,无法确定他们 的所在地。 特大型的“义门”陈氏家族彻底瓦解了,其成员在大半个中国居住繁衍开来。由 于这个家族有久远的义聚传统,家族成员的思想意识无不深深地留下“义门“的 印记。于是,这个家族共同体的粉碎,导致了“义门”精神在广大区域中扩散开 来。八百余年之后的清朝同治年间,金华胡凤丹《重刻旌义编序》仍然说: “海 内以义门著姓者,咸推陈氏,而吾郡浦阳之郑.十世同居,垂三百年,孝义之风, 与陈氏相辉映”⑦。可见。 “义门”的影响非常深远,不亚于“义门”存在的唐 末北宋时代。对于保持“义门”传统精神,陈氏家长们极为重视,在分家之际就 有所交待。 三、 “义门”精神是以忠孝为核心的伦理道德 陈氏“义门”消散,而“义门”精神仍在。这精神的内容是什么?是财产的家族 所有吗?不是. 是家族的大锅饭生活模式吗?不是。是陈氏家族赖以维系的精神 支住——忠孝伦理。 嘉祐七年分家的时候,家长陈泰等人在分庄的同时,即立下规矩: “遵奉分析之 后,凡我宗人务各谨守先世成规,恪秉义方遗训,建立祠堂,每岁春秋,各庄家 长率同族众,虔备祭仪,依时享祀,敦行孝梯,光显祖祊。将见今日一义门,后 日千百义门,皆自今始。共期勉旃”⑧。 这个维护“义门”名望的目标,看来 在相当程度上达到了。他们所说的成规、遗训,是尊祖敬宗,敦行孝梯; “义门 ” 的核心是以忠孝为首的封建伦理道德。 留在德安县义门陈氏祖居的一支族人仍然是人数众多的大家族。建炎二年(公元 1128 年)流寇李成劫掠到德安,陈氏家族成员与流寇“会战四日,擒其头目” 。 他们由于人丁多,父子兵扩大而为家族兵,所以能够与破坏性猛烈的流寇对抗, 并击败了流寇。到了南宋后期,德安陈氏再度得到朝廷嘉奖。嘉定五年(公元 1212 年)二月十四日, “江州言:德安县进士陈炎状:??自建炎以来,高祖至 炎及孙,委实七代同居.有一百余口,自幼至长,不蓄秋财,乡里父老,众所共 知。乞加旌表。诏与特赐,旌表门闾,仍令长吏致礼”⑨。这个事实说明,家族 共财聚居的传统在“义门”故土没有消失。财产归家族共同所有,是义门陈氏长 期聚居的物质基础, 当拈阉分庄之后, 大家族共有的财产分解为小家庭各自所有, 聚居便消失了。但是财产不是固定的。而是在聚散两者之间变易着。老“义门” 的田产是从小到大发展起来的,分家以后的各小家庭依然有演化成大家庭的可 能,决定点全在家长的思想倾向。绍兴十四年(公元 1144 年)赵鼎写《家训》 时候说: “同族义居,唯是主家者持心公平,无一毫欺瞒,乃可率下⑩。 ”可谓真 知灼见。持心公平的要求好说,真能做到就极难。家长处事不公,欺隐时出,聚 居必然破裂。可是,关于为人须忠孝的要求,却是普遍性的,并不因为不聚居而 放弃。 客观事实是, “义门”陈氏自从分家以后,再没有形成第二个同样规模的聚居大 家族,可是, “义门”意识却仍然很浓烈, “义门”事迹到处传播。产生这种差别 的主因,在于社会需要的不是合族聚居,而是忠孝与驯服。聚居只是表面形式, 忠孝观念才是内容。 自古以来的统治经验, 都以忠孝为钳制人群思想的核心内容。 北齐颜之推《家训》开篇即说: “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 ○11。颜氏这样要求子孙是有根据的。 《论语》第二章写道: “其为人也孝弟,而 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
4

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提倡忠孝,为了清除犯上作乱。以此为“本” ,不言而 喻.无怪乎《宋史?孝义传》序言述其主旨是: “冠冕百行莫大于孝,范防百为莫 大于义。? ?率天下而由孝义” ,所以作孝义传。该传记录了 58 个传主(不含 附传者) ,义门陈兢是内中的一个重点;在陈兢的事迹中,特写了参知政事张洎 和宋太宗的对话,其中说陈氏“世守家法,孝谨不衰,闺门之内,肃于公府” 。 这就是说, 陈氏能比官府还有效地消除犯上作乱的因素。 宋仁宗嘉奖陈氏 “义门” 时说: “良民一乡之表,旌之,则为善者劝矣。 特授其家长陈蕴为江州助教○ ” 12。可见,忠孝这个根本,在陈氏家族得到很好的贯彻。他们的子侄孝悌,听命 于家长,而家长率领家族全体,忠顺于朝廷。正因为能够如此,所以历朝赞扬他 们. 率先表彰陈氏为“义门” 的是南唐主李昪,称其目的是“旌表孝悌” 。继其后 的是宋太宗,他据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张齐贤的奏报: “陈氏积世义门,全家孝友, 给子蠲免杂役的优待。宋真宗的措辞更具特色,诏令将陈氏家法 33 条“赐王公 以下各一本,使知孝义之风” 。宋仁宗的敕文则称“陈氏孝义之风卓然无比” 。 陈氏家族长对忠孝的重要性,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在其《家法》序言中强调说: “易日:家正,而天下定。是故圣人垂五教,敦九族,凡以使后之人知夫父父、 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之道耳。我家?..代传孝悌,世继典坟,由是子 孙众多,上下和睦,○13? ?.”非常直率的表示,要以周公孔子所确立的父母 兄弟子五者之间的关系准则,作为治家的纲领.同财聚居的生活,是以正名定分 的“五教”为精神支柱的。 社会重视的是父子兄弟夫妻之间的伦理准则,而“义门”陈氏正是以恪守伦理著 称,于是“义门”分家之后,几百个家庭带着“义门”荣誉与自豪,扩散到数十 个州县中去,也就是通过几百个实例,把忠孝伦理宣传到广大地区中去,其效应 决非空洞的说教可比。明了这个基本点,我们就容易理解,为什么在“义门”陈 氏分家以后五百多年的明朝嘉靖年间,官府还要查访“义门” 遗址,表彰其事 迹○14。 为什么历朝封建者看重“义门”家庭,借他们来传播忠孝伦理?因为家庭是社会 的基础单元, “五教”自家庭开始。各级官府与大小官员是推行者,而千干万万 个家庭是实行者。在自然经济的社会条件下,个体农耕劳作,是最基本的劳动方 式;手工制造业紧密依存于个体农业,简单的协作,或者是家内协作,同样是个 体劳动。他们一辈子的劳作空间和活动范围,以家庭为界限。在总体上官府与老 百姓直接发生联系,中间没有其他社会组织。没有众多的各种行业的生产组织, 没有大量分门别类的专业机构, 所统治的居民不是象现代社会中那样纳入各种组 织,而是散布在各自的小屋檐下。统治者对居民的思想征服和行为管束,主要是 通过家庭去实现。所以,家庭、家族的社会作用,超过了现代社会,承担着对各 个年龄组成员的管教责任。在这样的生活基地上,产生了相应的政治思想,把国 看作是家的扩大,家庭与国家是互为表里的关系。 《孟子?离娄》“人有恒言,皆 : 曰天下国家。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 ”因此,经典论点是“家 正而天下定” 。 如何治家呢?《礼记》曰: “家无二尊”“家无二主” , ,要“资于事父以事君,而 敬同。贵贵尊尊,义之大者也。? ?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国无二君,家无二 尊,以一治之也” 。又曰: “尊无二上,示民有君臣之别也。 ”可见治家和治国是 同一个原则,同一条标准,没有差别。 要达到家无二尊、国无二君的目标,就需人人的言行合乎“义” 。义者宜也。 《礼
5

记》曰:父、子孝、兄良、弟弟、父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 谓之人义。 统治百姓的圣人致力于“修十义” ” ,使百姓“尚辞让,去争夺” 。毫 无疑问,传统的国与家之间关系理论,是人们信奉的经典不易之论,深深渗入社 会每个细胞,各种版本的家训、族规、家法,无不虔诚地贯彻。很显然,陈氏家 族在各家“义门”中是最有效地实践着这套经典理论,是对家族实行“公府“式 治理的典型。 通过十余代家长的经营,陈氏严格按君臣父子之道管束着数以千计 的族人,俨然是个小王国,自觉地充当朝廷统治百姓的执法官○15。族权,作为 封建王权的补充,在陈家表现得十分明显,而且是更经常、更具体地发挥它的统 治效能。 四. 陈陆“义门“比较 江州“义门 ” 陈氏是罕见的特大型聚居家族, “它能够使大批农民安于现状而 不反抗,替官府消除了许多麻烦” ,是“整个封建统治大厦的支柱”○16。他们 家族超常的聚居凝聚力, 来源于家族的经济制度和管理制度,也由于其家族长们 的主观行为不同于一般○17。对这些方面,我在《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郑氏 、 规范剖析――兼论义门聚居的凝聚力》两文中,已经有所论述。现在再将金溪陆 九渊家族的内情与陈氏家族比较,换一个角度来观察“义门”的历史地位。 抚州金溪县陆氏家族也是“累世”义居的“义门” ,其日常生活制度是“公堂之 田,仅足供一岁之食。家人计口打饭,自办蔬肉,不合食。私房婢仆,各自供给, 许以米附炊。每清晓,附炊之米交之掌厨,炊者,置历交收;饭熟,按历给散” 。 尤其有特色的是,每天还要念诵训诫词语: “劳我以生天理定。若还惰懒必饥寒, 莫到饥寒方怨命” ; “衣食生身天付定。 酒食贪多折人寿, 经营太甚违天命” ○18, 等等。陆氏家族内,管事的家长只论辈分,不强调德才。家族内的小家室经济相 当发展,可以“自办蔬肉” ,因而不能“合食” ,是极有限的大锅饭生活。对“私 房婢仆”这群下层劳动者,实行“各自供给”的政策,允许“以米附炊” ,把他 们与家族成员区别开来, 着眼侧重在照顾各个小家庭的利益。这是务实的管理方 法,然而对聚居来说却很不利,起着瓦解聚居的催化剂作用。由于聚居的经济基 础很脆弱,而私房势力很活跃,所以维系家族统一体的手段,不得不依赖早晨、 饭后念诵训词。训诫的核心内容是强调天理主宰一切,企图制约人欲膨胀。一方 面是私房势力发展,致使家长们恐慌,提了“戒贪” ,不准“妄思” ,规劝说“经 营太甚违天命” ,另方面是适应私房的需要,推行大锅饭、小锅菜的膳食方式, 明显地给私房经营以方便。这方面要求众子弟“将孝悌酬身命” ,维护家长的尊 严和统治地位,禁止他们妄思,哪方面是使奴唤婢,自办蔬肉,扩张私房,有增 无已。于是,将富贵贫贱的差别辩解为“天理定” ,借助“存天理、灭人欲”的 理学教条,遏制瓦解家族的趋势。陆氏族长的用心良苦,却不会有多大的效果。 在尊长们使奴唤婢,各房自办菜肴的气氛里,所谓孝友之行,只能是表面文章, “名曰义居,安得人皆知义,不过强合尔”○19!大家族聚居的躯壳,正是在小 家庭经济的发展中逐渐破裂走向消亡。 陆陈二家都称为聚居大族,都受到旌表为“义门” ,他们都要求家族成员孝、义, 这是他们的共同之处,然而是表面的,在实际内容上,二者有很大的差别。陈氏 的聚居是实在的,财产的家族共有和消费资料分配的某种均等,正在坚持实行; 农耕劳作,是主要的生产活动。陆氏的聚居仅仅是形式,家族共有的财产已经退 居次要,各私房的经济实力很强盛;家族的财源主要是药店的利润。陆九渊说: 二兄九叙“独总药肆事,一家之衣食日用尽出于此。子弟仆役分役期间者甚 众,??后虽稍有田亩,至今计所收仅能供数月之粮,食指日众,其仰给药肆者
6

日益重,公周旋其间如一日也。 ”○20 经营药店,周旋于商旅,逐利于四方,冲 破了农耕的狭小地域和家族生活小圈子。在如此生活实践环境中,还要维持聚居 共处,便只好凭借言词训诫。由于实行的与提倡的二者的脱节,所谓聚居便是貌 合神离。可是,陆家也受旌表为“义门” ,这就从另一个侧面证明前述的论点, 即封建统治上层看重的不是聚居生活,而是能否灌输忠孝伦理。陆氏家族每日坚 持念诵训诫, “闺门之内严若朝廷”○21,自然是符合“义”的要求。 陆、陈二家族的差别,给我们提供了什么样的历史启示?第一, “义门”是封建 社会制度下的产物,是封建政权的缩影。家族共财聚居,以父系血亲为纽带,留 有原始社会的印痕。在血亲族属的“温情脉脉的面纱”下面,清晰地显示出封建 等级统治关系。 “义门”之内不是世外桃源,家族中长幼之间的辈分关系,家长 与成员之间的尊卑关系,主人与婢仆之间的阶级关系,都是“肃于公府”或严若 朝廷”辖制统治关系,表明它是封建肌体的一部分,是实施封建等级统治的典型 单元。 第二,生产力水平低下的农耕生活,是“义门”聚居的坚实基础。以劳动体力为 基本条件农耕生产,活动的地域极小,对外联系几无,创造的剩余价值有限,大 家的生活方式单一,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简单协作,便于聚居,也便于管理。 农耕的成分越大,聚居得越牢固。直到解放前夕,在偏僻闭塞的农村。依然容易 见到聚居四五代的大家族。这一点,古人也是明白的。南宋王栐,对会稽“义门” 裘氏十九世同居、家无异炊的生活,实地进行了考察,得出的看法是: “裘氏力 农,无为士大夫者,所以能久聚而不散;苟有骤贵超显之人,则有非族长所能令 者。况贵践殊途,炎凉异趣,父兄虽守之,子孙亦变之,义者将为不义矣。 ”○ 22 如果聚居家族中人在农耕之外, 更有人经商及为官宦,维持聚居就更加依恃强制 与训诫,表现出“家法严肃”“闺门肃于公府”的特色。家长们多方防范子弟进 、 入市廛,接触商贾。金华义门郑氏的“子孙从化,驯行孝谨,不识廛市戏嬉事” ○23。他们家族虽然开设店铺,追求“子钱” ,却是“委人启肆”○24,不能让 子孙经营。所以闭塞保守,是义门的一个特点。 第三,重视读书,强化封建伦理道德教育,是维持义门聚居生活的必备条件。农 耕与读书,被认为是人生处世的两大根本。陈氏办有院学与东佳书堂;陆家的老 三九皋专门“授徒家塾” ,老四九韶制作了训诫词;郑氏族中五岁小儿即导之学 礼,八岁发蒙读书,以孝悌忠信为主旨。○25 教子读书的首要目的,是使他懂得并实行忠孝伦理。所谓“闺门之内以孝友为先 务,平日教子孙读书为学,正为此事”○26。知书识礼,是起码的也是最基本的 要求。 而礼义的核心, 是坚信 “孝悌为人生之大伦, 尊卑乃上下之定分” ○27。 由 于封建统治者的提倡和科举考试的导向,提高了这种教育的价值度,也刺激了家 族实行这种教育的自觉性。其效果,使族权得到维护,忠孝观念深入人心;同时 也形成了注重读书的社会风气, 出现兴办书院和私塾的热潮。 读书与办学的传统, 会突破义门”躯壳和封建的时限,继续发挥作用。孝悌伦理的本来成分将被新社 会吸收。 第四,陈陆二家的差异表明,聚居大家族分析为小家庭是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 历史的进步。即便是封建时代,经济活力仍然是和商业贸易联系在一起,生产力 的提高也要和人的利益挂上钩。吃大锅饭的陈家,牢固地,牢固地保护着家族长 的权威和利益,数以千计的成员,全靠家族长开恩,才能得呆某些实惠。在陆氏 家族中,各小家庭的利益得到认可和保护, “私财”逐渐多了,便有条件自办蔬
7

肉。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比较有生机。各小家虽然还受制于家族长,但是 约束力已经很弱,聚居难于维持。陈氏虽然聚居力特强,可是一旦分家之后,就 永远没有聚合起来。历史的事实是,血亲伦理依然重要,却不能要大家族的大锅 饭生活;民依然以食为天,却绝不能只是种田。 第五,封建统治者旌表“义门”的主旨是提倡忠孝,灌输封建理论,这一点在宋 以后的朝代中,一直坚守勿替。由于陆氏家族长对子弟们的训诫苍白无力,社会 上看重的还是陈氏“义门” 。南宋淳熙十五年(公元 1188 年) ,朱熹为陈氏谱写 序,其中说: “君亲大理,忠孝一道。??为人臣所当鞠躬尽瘁,为人后所当慎 终追远,而不可一毫或忽也。今阅陈氏谱帙,上溯姓原之始,下逮继世之宗,明 昭穆以尚祖也,系所生以尚嫡也,序长幼以尚齿也。列像赞以尚思也,非大忠大 孝而能之乎?”○28 由于陈氏的长期”义居“,故此朱熹大讲其忠孝传统。 南宋嘉定十五年(公元 1222 年) ,真德秀任湖南安抚使知潭州,发布《潭州谕俗 文》,提倡湖南百姓学习“义门”陈氏。他说: “昔江州陈氏,累世同居,聚族至 七百余口,前代常加族表,至今称为义门。??江湖之间,境土相接,岂有江西 之人能为义举,而此独不能”○29。真德秀推崇的“义” ,毅然是以忠孝为核心 的生活实践。 五百余年以后,明朝嘉靖三十二年(公元 1553 年) ,江西九江府“奉巡按江西监 察御史萧、批转饬德安县访查义门陈氏故址,即令有何现存遗迹,逐一查出,立 碑表识, 必垂久远”德安县查访之后报告说:本县常乐 。 “ (里) 四图实其故里。 ? ? 兴孝兴悌,将以树之风声,吊古怀贤,伏望扬其阙里”○30。地方官府寻找陈氏 义门故址,立碑表识,依然是重在幸佛,希望借“义门” ,这个典型宗族,使封 建伦理道德蔚为社会风尚。 总而言之, “义门”的价值,在于它有效地使用忠孝伦理的思想武器,控制住了 众多的劳动群众,使他们守王法,纳官租,不敢犯上作乱.代替官府随时消解着 统治危机。江州德安陈氏“义门”是其中的范例,所以得到朱熹的高度评价.抚 州金溪陆氏“义门,得到宋理宗的族表,以后就少有提及;陆九渊的理学造诣不 亚于朱熹,却远没有朱熹那祥的地位,其中原因,可能既远因陆氏家族的成员各 自“经营太甚” ,也可能因陆九渊 “人皆可以为尧舜”的名言。他还教人“要当 轩昂奋发,莫凭他沉埋在卑陋凡下处”○31。实践这些观点,在家族内部的统治 关系上,无异是对家长权力的挑战;扩而大之,人皆为尧舜,皇帝的至高无上权 威便被否定;人皆不处卑下之位,等级秩序就无法维持。潜在这许多危险,明显 地违背封建忠孝礼义原则,自然不能为封建统治者尊崇和传扬。 提倡“义门” ,就是要强化忠孝意识,使百姓的言行纳入封建轨道。 “义门”的作 用、意义和历史影响,全在于此。 参考资料 ①.《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 ,见《宋史研究论文集》 ,河北教育出版社一九八九 年版;‘郑氏规范’剖析》 《 ,见《中日宋史研究会中方论文选编》河北大学出版 社一九九一年版。 ②.此谱藏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图书馆。以下凡引自该谱的文字,只出篇 名。 ③.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三。 ④.详见同治《德安县志》卷三, “地理?古迹” 。 ⑤.崇阳庄谱卷五, “义门事迹?义门住宅记” 。
8

⑥.民国三十六年德安义门堂修《义门陈氏宗谱》 ,收入一篇《庚戌重修家乖序》 , 其中说分家时 “大庄则二百九 (十) 小庄则四十二” 含有分为三百多家的意思. , , ⑦.丛书集成初编《郑氏规范》附《金华丛书?重刻族义编序》 。 ⑧.见崇阳庄谱卷三. 《义门分庄纪实》 。 ⑨.《宋会要辑稿》礼六一之一三。 ⑩.丛书集成初编《家训笔录》页二八二. ○11.王利器: 《颜氏家训集解》 ,上海古籍出版杜一九八 O 年版,页一九。诚孝, 即忠孝。隋人避文而父杨忠讳,改忠为“诚” 。 ○12.《续资怡通鉴长编》卷一 0 一,天圣元年十二月甲子。 ○13.道光二十七年德星堂《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首, “家法三十三条” 。五教: 《书?舜典》“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左传?文公十八年》“举八元,使布五教 : 。 : 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弟。 ” ○14.同治《德安县志》卷三。 ○15.陈氏“义门”设有“刑杖厅” ,其门联是“家有三尺法,官省五条刑”“义 。 门”后裔崇阳庄彝陵系的陈士璠,增立族训十则,内称: “务要使尊卑长幼各敬 其道。 ??设有以卑凌尊. 以下犯上, ??族长及各房宗正在祠堂责罚示戒” — . 见崇阳庄谱卷二, “家乘“。 ○16.许怀林《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 ,载《宋史研究论文集》 ,一九八九年,河 北教育出版社出版。 ○17.详见许怀林《 “郑氏规范”剖析—兼论义门聚居的凝聚力》 ,载《中日宋史 研讨会中方论文选编》 。一丸九一年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 ○18.罗大纲: 《鹤林玉露》丙编,卷五《陆氏义门》 。 ○19.同治《金溪县志》卷三三之四,包恢《诏旌青田陆氏十世同居记》 。 ○20.西部备要《陆象山先生全集》卷二八, 《宋故陆公墓志》 。 ○21.《宋史》卷四三四陆九龄传。 ○22.王栐: 《燕翼诒谋录》卷五,中华书局一九八一年版,页四七至四八。 ○23.光绪《浙江通志》卷二六六,陈绎曾《郑氏义门事迹传》 。 ○24. 丛书集成初编, 《郑氏规范》第六 0 条。 ○25.详见《郑氏规范》第一一七、一一八条。 ○26.丛书集成初编,赵鼎《家训笔录》第一项。 ○27.光绪四年《新淦习氏四修族谱》卷首?谱戒 ○28.崇阳庄谱卷六,义门历代谱序。 ○29.真德秀: 《真西山先生文集。丛书集成初编第九八七册。 ○30.崇阳庄谱卷三,义门荣显文献。又见同治《德安县志》卷三,古迹. ○31.《象山集》卷三五,语录下。涵芬楼嘉靖本。
“天下陈氏来自义门”传说的由来 北宋中叶以来,全国许多陈氏的门首写有“义门世家”的匾额,流传着“天 下陈氏来自义门”的传说。 “义门世家”和“天下陈氏来自义门”究竟如何解释? “义门世家” ,即今江西省德安县车桥乡义门陈村,是北宋中叶最大的、典 型的、罕见的封建家庭组织。其建庄比范仲淹的“苏州义庄”早 320 年,谱修于
9

欧阳修、苏洵的新族谱之前,人口居全国家庭之首。从公元 731 建庄至 1063 年 分析,历时 332 年,朝廷屡以义门旌表之。 从陈氏源流考查,陈氏受姓至今已有 3109 年的历史,约公元前 1122 年,周 武王克商,求舜后,得到胡公(名满) ,以元女太姬配之,封于陈(按:古国名, 建都宛丘, 即今河南淮阳) 以备三恪。 , 后来, 开国君主胡公的子孙就以国名 “陈” 为姓。 于是, 陈胡公就成为陈氏的第一世, 也就是宛丘总派的始祖。 陈胡公以后, 陈国和陈氏的继位者历经 23 世。周敬王 42 年(公元年前 478 年)楚惠王杀陈泯 公,陈氏子孙散于四方。陈国灭亡,陈氏家族开始衰落。80 世陈平,拜左丞相, 陈氏复振。42 世陈翔,坐党事,陈氏又转向衰落。71 世陈镶,为避免天下大乱, 迁居泉州仙游县(今福建莆田县) 。 陈镶子伯宣,与马总为友自仙游浪迹匡庐之龙潭窝,爱其幽奇清远,结茅晦 迹,久之留恋不忍离去,娶洪氏生子檀。陈檀随父居龙潭窝,娶张氏,生三子旺、 晓、眺。唐玄宗开元 19 年(公元 731 年)4 月丙寅,陈旺迁至九江郡蒲塘场太 平乡常乐里永清村(今九江市德安县车桥乡义门村) ,为德安义门陈氏之始祖。 此后,陈氏出现鼎盛时期。 陈旺及其子孙以孝道治家,撰家法,建书院,使陈氏家族日益昌盛。 宋仁宗祜嘉 7 年(公元 1062 年) ,义门陈氏已历时 322 年,全家 3900 余口, 田庄 300 多处。 当时, 宋仁宗在文彦博、包拯、范师道,吕诲等建议下,采取“一 箭双雕”的方法分析义门陈氏,一是抑制义门陈氏过于集中,朝野太盛的现象; 二是把义门陈氏作为封建家庭的样板,教化全国农民以维护封建王朝的天下。于 是在同年 7 月初三, 江南西路转运使谢景初率众官, 奉旨临门监护分析义门陈氏。 至第二年 3 月始议定分庄事宜,按御赐的“知守宗希,公汝才思,彦承延继”12 个派行分析为大小 291 庄( 《义门陈氏宗谱》中载有分庄地名录) ,依派拈阄分迁 各路、州、镇之庄。这 291 庄新的封建家庭组织,遍布全国各地。此后,从德安 义门分析出去的陈氏,门首都挂有“义门世家”的匾额,也就流下了“天下陈氏 来自义门”的传说。 陈崇与东佳书堂 东佳书堂, 座落在唐浔阳县蒲塘场太平乡永清村之左二十里处的东佳庄(今 江西省德安县傅山下) 。它是我国书院史上最早具备学田、教规、聚徒讲学的私 办书院,亦名陈氏书堂,后称义门书院。这座我国历史上最早具有学校完备体制 书院的创建者,是鲜为人知的唐朝人陈崇。 陈崇, 系南朝陈文帝第六子宜都五陈叔明之后,乃唐末九江郡浔阳县蒲塘场 太平乡常乐里永清村义门陈氏家长。 义门陈氏,受姓至今已有三千一百多年的历史,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典型 的、罕见的封建家族组织。约公元前 1122 年,周武王克商,求舜后,得到胡公 (名满) ,以元女太姬配之,封于陈(按:古国名,建都宛丘,即今河南淮阳) , 以备三恪。后来,开国君主胡公的子孙就以国名“陈”为姓。于是,陈胡公就成 为陈氏的第一世,也就是宛丘总派的始祖。陈国和陈氏的继位者历经二十三世。 周敬王 42 年(公元前 478 年) ,楚惠王杀陈——公,陈氏子孙散于四方。陈国灭 亡,陈氏家族开始衰落。三十世陈平,拜左丞相,陈氏复振,四十世陈翔,坐党 事,陈氏又转向衰落。71 世陈,为避免天下大乱,迁居泉州仙游县(今福建莆 田县) 。 陈镶子伯宣,不欲仕宦,与马总为友浪迹匡庐,爱其山水清屁,留恋不忍离 去,遂筑室于龙潭窝,注司马迁《史记》 ,朝廷诏征不起,拜著作郎。要洪氏安
10

家立业,成为江州陈氏之始祖。伯宣子檀,娶张氏,生三子旺、晓、眺。陈旺见 龙潭窝地狭不利发展,于唐玄宗 19 年(公元 731 年)4 月丙寅,兴家迁至浔阳 县蒲塘场太平乡常乐里永清村, 按他的发家之计, 大鸿基。 从此, 陈氏人丁兴旺, 耕读传家,孝义相处,以“义门”之名闻于朝野。 至此,陈氏的帝业虽早已消散,但重文重德之教育未曾衰退。陈旺生之孙陈 崇,于唐僖宗间任江州长史,与官僚贵族交游日广,深知要搞好修身齐家治国, 只有重视教育,培养人才。乃由家庭出资,创办两级学校,低级称“书屋” ,高 级称“书堂” 。除建有专用校舍外,并置学田,作为固定的教育基金。为了保证 这一独特的私办学校能发展下去,陈崇复于唐昭宗大顺元年(公元 890 年) ,亲 自创立《义门家法三十三条》 ,特在第八、第九条“书屋”和“书堂”之事。书 屋设在住宅区之西,书堂设在住宅区之左二十里东佳山下的东佳庄,称“东佳书 堂” 。 其实, “书屋”与“书堂”都是书院,只不过有高低之分。 “书屋”相当于现 在的小学和初中, “书堂”相当于现在的高中和大学。后来独称“书堂”而不称 “书屋” ,盖东佳学堂培育了人才而有声名远播的关系。 书屋系蒙馆,亦叫“蒙学” 。每年正月开学,冬月散学。儿童七岁入学,十 五岁出学,有能者令入东佳书堂继续深造。逐年于书堂内次第抽二人作训导,一 人为先生,一人为副。其纸墨砚并出宅库,由管事收买应付。 东佳书堂要求高。北侄子姓有赋性聪敏者令修学,稍有成就者应举。于书生 中立一人掌书籍,出入须令照管,不得遗失。 《义门陈氏推广家法》中还规定: 男司耕读、女司纺织。子孙于蒙养时,先当择师,稍长令从名师习圣贤书,教给 礼义,不可读杂学及学刁滑词讼之事,以乘行谊心术;亦不可学诬罔淫邪之说, 如果资性刚敏,人物清醇者,严教举业,期正道以取青紫。中人以下,亦教之知 理明义,使其弃其凶狠骄惰之习,以承家教。 东佳书堂起初收本族子弟入学,后来向外开放,好学有志者亦可进来,成为 江南著名的书院,获得皇上封赠。宋太宗至道三年(公元 997 年) ,赐御书三十 三卷,并书“真良家”三大字旌表其门。徐锴《陈氏书堂记》 :东佳书堂,因胜 据奇,是卜是筑,规模宏大,书楼和堂庑数十间,聚书数千卷。置学田二十顷, 作为游学之资,子弟之秀者,弱冠以上皆就学。龙纪以降,四方游学者,通过在 东佳书堂学习,不少人获得宦成名立,进士章谷即是东佳书堂学生。僧文莹《湘 山野录》也载东佳书堂,后来“延四方学者,伏腊皆资焉。江南名士,皆肄业于 其家” 。杨亿《雷塘书院记》中称江州陈氏东佳书堂与南康洪氏雷塘书院、洪州 胡氏华林书院三家峙于江东,文德翼《求是堂集》载:宋初,东佳书堂所藏书、 贴, “号天下第一” 。 东佳书堂蜚名全国,入宋以后,不少名人题诗赞颂。钱若水: “居住东佳对 白云,义风深可劝人伦。儿童尽得诗书力,门巷偏多车马尘??” 。陈尧叟: “旌 阙书亭焕水乡,四时烟景似沧浪??” 。宋琪: “群贤肄业文方盛,孝友传家族更 豪,旌表异恩门第贵,史书薪传姓名高??” 。晏殊: “??乡党名流依绛帐,烟 萝幽景似山居??玳履簪履延高士,缥帙牙签列赐书??” 。张齐贤: “儿童歌舞 诗书内,乡党优游礼乐中??” 。杨亿: “闻说东佳院,名将阙里偕。生徒似东阁, 书籍胜两斋。 ??讲学窗纱幔, 题诗佳粉牌。 ??远客来千里, 新恩出两阶??” 。 德安义门陈氏从唐玄宗开元 18 年 (公元 731 年) 建庄, 至北宋嘉佑 7 年 (公 元 1062 年)第一次分家的三百三十二年间,唐昭宗、南唐李升、宋太祖、宋太 宗、宋仁宗等多次“诏旌其门” ,赐立义门。宋仁宗嘉佑 7 年(公元 1062 年) ,
11

德安义门陈氏丁有三千九百余口,家产有田庄三百多处,义孝双全,人才辈出, 名声大振, 影响广大, 当时, 宋仁宗惧德安义门陈氏家族太大难以控制, 在文彦、 包拯、范师道、吕诲等建议上,采取“一箭双雕”的方法分析义门陈氏,一是抑 制义门陈氏人口过于集中, 朝野势力太盛的现象继续发展;二是以义门陈氏作为 封建家族的样板,教化全国农民,以维护封建五朝的家天下。于是,在同年七月 初三,江南西路转运使谢景初率众臣,奉旨临门监护分析义门陈氏,至第二年三 月,始义定今庄事宜,按御赐的“知守宗希,公汝才思,彦承延继”十二个派行 分析为大小 291 庄,依派拈阄分迁各路、州、镇之庄( 《义门陈氏宗谱》载有分 庄地名录) 291 庄新的封建家庭组织, 这 遍布全国各地, 门首都挂在 “义门世家” 的匾额, 故有 “天下陈氏来自义门” 的传说, 自此德安义门陈氏在全国各地发迹, 代有达人,中共主要人特陈独秀,陈毅均其后裔。 义门陈氏分家后,东佳书堂在乡下无人管理,遂迁至德安县城博阳河之东, 改名“义门书院” ,由官方管理,明嘉靖十年(公元 1531 年) ,将义门书院改称 “河东书院” 。清道光 3 年(公元 1823 年) ,又将河东书院改名“敷阳书院” 。直 至清光绪 27 年(公元 1941 年) ,清朝延家令全国将书院改为学校。敷阳书院于 是改名县立高等小学堂。 东佳书院从唐朝至清末止, 沿续一千多年。 其时间之长, 为中国教育史之最。 书院之称,始于唐代。其涵义有二:一是指修书、藏书、自学之地;二是指 学授徒培养人才具有完备学校体制之所。盛朗西《中国书院制度》 、章柳泉《中 国书院史话》 均认为我国具有聚徒讲学性质的书院始于南唐, “白鹿洞学馆” 且以 为最早,其实,东佳书堂早于“白鹿洞学馆”至少五十年以上。 陈崇与东佳书堂, 在发展教育事业中作出了卓越贡献,应在中国教育书院史上占 有相当的地位,应给予新的认识和客观评价,应冠以陈崇大教育家之称,应引起 教育史研究者的高度重视。 过义门山庄 陈尧叟 旌阙书亭焕水乡,四时烟景似沧浪。 浔阳霁色连莎砌,庐岳清阴覆草堂。 田里从容应逊畔,儿孙游戏亦成行。 吾君致理利天下,将拾风谣缀乐章。 (摘自《同治德安县志》 ) 寄题九江义门陈氏寿安堂 揭蹊斯 匡庐之阴彭蠡涯,七百余载真良家。 冲和郁勃吹不散,飞落南山萱草花。 往时冠盖如流水,撞钟鼎食三万指。 诏书十载复租庸,每岁朝庭仍贷米。 父慈子孝则四方,纪净纲明照闾里。 篷莱水浅昆明空,天开地辟元气通。 张公百忍泽未竭,王母千年桃始红。 南山筑堂三百步,翠竹屯去森玉树。 皮厚必有神明扶,淳朴自是期颐具。 方陋绿鬓红氍毹,春酒摇荡香扶蔌。
12

公侯子孙始必复,曰为大夫人起居。 (摘自《同治德安县志》 ) 东佳书堂 钱若水 居处东佳对白云,义风深可劝人伦。 儿童尽得诗书力,门巷偏多车马尘。 楼上落霞粘笔砚,池边怪石间松筠。 乡闾岂独民迁善,阶砌兼闻犬亦驯。 朱实垂庭红桔熟,清香袭座药畦春。 他年好卜为邻住,悔葺秀庐洛水滨。 (摘自《同治德安县志》 ) “江州义门”与陈氏家法 许怀林
天圣元年(1023 年)十一月甲子,宋仁宗授江州德安县民陈蕴为本州助教, 原因是陈蕴一家“聚居二百年,食口二千,而蕴年八十,且有行义。州以闻,上 曰:良民一乡之表,旌之,则为善者劝矣。 “这是《续资治通鉴长编》卷 101 的 记载。为什么陈蕴这一家能够“聚二百年,食口二千”?这样的大家族是如何管 理的?它在当地当时产生过什么样的影响?这个家族后来是怎样分散的?这些 问题如果都能弄清楚, 对认识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认识中国封建社会牢固性特 点,是很有益处的。但是有关的资料极为缺乏。最近我翻阅陈氏家谱,发现一篇 《陈氏家法》 ,比较具体地涉及到这个家族的“内幕” ,于是就陈氏家族的兴起及 陈氏家法的内容,作一些初步的论述,借以和同志们讨论。 一、陈氏家族的兴起 江州陈工数代人同居的事实, 吴任臣 《十国春秋》 15 写道: 卷 升元三年 (939 年) “有司上五代同居者江州陈氏以下七家,诏旌表门闾,复其家。 ”比较详尽的 记载要算《宋史》卷 456 的陈兢传。传文称: “陈兢,江州德安人,陈宜都五叔 明之后。 ”陈叔明是南朝陈宣帝第六子,后主叔宝之弟,在太建五年(573 年) 立为宜都王。589 年隋灭陈,叔明也被俘入关,当殁于长安。自陈叔明的五世孙 陈兼,经过四代,再传到德安陈家的始祖伯宣,二者之间的关系已极为微末。史 传中仍然标示这点, 是要显出义门陈家的源远流长,宣扬陈家不同一般的高贵地 位。 义门陈氏的世系嬗变,家业兴起的历史过程,在《陈兢传》的记述中并不是 很清楚的,即使陈氏家谱也有一些疑问,故且依据胡旦《义门记》略述如下。 江州义门陈氏, 是在动乱代由中原迁来江西的。叔明五世陈陈兼为唐玄宗进 士,官右补阙,赠秘书少监。兼子陈京,德宗朝进士,官给事中,集贤殿学士。 乏嗣,以从子褒为嗣。陈褒为盐官令,生瑾。瑾为高安县丞,其孙避难于福建泉 州,生伯宣。陈孙陈旺再徒居德安县太平乡常乐里。 “旺生机,机生感,感生兰, 兰生青,青六子,曰伉、侍、仲、 、伟、伸。六子生孙十九,十九生六十六。自 是而家益昌,族益盛矣。仲之子崇乃撰家法,示将来。 ”这段叙述是简明的,世 次人名都很具体,可以表列成
13

兼-京-褒-瑾-O-O-伯宣-O-旺--机-感-兰-青-仲-崇 胡旦说他自己曾经“诣陈氏,览世谱,阅家法,询事实,具知其状” ,然后 才写出《义门记》的。不过记文也有小矛盾,例如后面写首: “始者,陈氏二百 人,而家法行” 。可是这里说“六子生孙十九” ,刚陈崇制订家法的时候还只是几 十人的小家族。胡旦又说: “家法之兴,始于唐僖宗大顺元年(890 年)庚戌也。 按,大顺元年为昭宗即位后第二年。前太述京为德宗朝进士,德宗在位共二十六 年,自 780 年至 805 年,下至陈崇撰家法的大顺元年,只一百年左右,按世次已 是十四代,时间与世次似觉不符,再看陈崇家法的小序,其中说: “我家袭秘监 之累功,承著作之贻训,??存殁十一代,曾元数百人” 。他点明自秘书少监陈 兼起,到他自己的时候是十一代,不是十五代。由五代入宋的徐锴写有《陈氏书 堂记》 ,他叙述的陈家世次,从陈兼至陈伯宣,与胡旦《义门记》是一样,只是 行事稍有出入, 既灌之孙避难泉州的仙游县, 伯宣已治籍于德安县太平乡常乐里。 在伯宣之后直写陈崇为江州长史,但没有点明他们二人的世次称谓。 《宋史》陈 兢则直说伯宣为灌之孙,崇为伯宣之子,则自陈兼至陈崇只有七代,于时间亦觉 不合。问题看来集中在伯宣与陈崇之间的世次。 《义门记》虽然点出了旺、机、 感、兰、青诸人名字,然而毫无事迹可写。在一般情况下,世次混乱是与无名人 显事联系着,正是家族衰弱的反映。可以说江州义门陈氏兴起于唐后期,始祖是 陈伯宣,陈崇制订家法以后,更加兴旺发达。陈崇以后的世次比较清楚,记载趋 于一致。本文不拟详述。 陈氏的昌盛有赖于朝延的扶持。 传到陈崇之孙陈晴主持家业的时候, “十 已是 三世同居,长幼七百口,不畜仆妆,上下姻睦,人无间言。每食,必群座广堂, 未成人者别为一席。有犬百余,亦置一槽共食,一大不至,群犬亦皆不食。建书 楼于别墅,延四方之士,肄业者多依焉。乡里率化,争讼稀少。 ”可见,到了南 唐后期,陈氏已是德安的豪族,田产广袤,庄园宏大,所以看门大多至百余。这 个家族能够大起来,与官府的嘉奖和扶持分不开。南唐主李 MM 就曾“敕赐义门 陈氏”六字,以后又“蠲其沿征科役” 。在北宋, “开宝初,平江南(许按: “初” 应为“末” ,宋灭南唐是开宝八年) ,知州张齐上请仍旧免其徭役,从之。??太 平兴国七年江南转运使张齐贤又奏免杂科。《长编》卷 31 也记载说:淳化元年 “ (990 年)四日癸丑“江州言德安县民陈兢十四世同居,老幼千二百余口,常苦 食不足。今岁贷官米二千石。 ”陈家不仅享有这些经济上的特权,而且得到朝延 的特殊礼遇。据《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首所记,唐僖宗曾赐给对联一幅: “九 重天上书声旧,千古人间义字香” 。宋太宗赐的联语是: “三千余口文章第,五百 年来孝义家” ,匾额为“义门陈氏” ,还有诗一首: “金门宴罢月如银,环佩珊珊 出凤城。问道江西谁第一,咸称惟有义门陈” 。宋真宗赐的联语是: “萃居三千口 人间第一,合晏四百年天下无双” 。宋仁宗赐的匾额是“忠孝世家” ,等等。家谱 记载的这些就该是可信的。宋太宗与乡绅富户交朋友保持密切来往,在《长编》 中也是有记载的。他同建昌县(德安南边的邻县)洪文抚的亲密联系就是最好的 例证。洪氏“每岁遣子弟入贡” ,太宗则“必厚赐答之” (详长篇卷 41、至道三 年六月辛丑) 。 德安县的农民群众,在陈家这样走运的豪族面前,自然是无力抗衡,不敢与 争,只有唯陈家的旨意是从, “争讼稀少”是必然的。 陈氏家族成千口长期生活在一起, 凭什么力量维系着?很值得研究。 如果说, 这个家族的兴起,是在唐末乱世,动荡多变的时局,烧杀抢掠的兵灾,迫使他们 寻求安全自保的途径,因而合族聚居,以血缘亲属的纽带联系众人,凭宗族的力
14

量在乱世中维护生命财产,并谋求发展。那末,在环境安定、危险消失之后,继 续聚而不散的原因是什么?俗语道:容易同患,难于同安乐。家族内部的经济分 野, 地位变动, 家务纠葛, 必然导致矛盾错综复杂, 对此又是用什么方法解决的? 我们从上述内容中,至少可以看出有两方面的条件,一是有朝延的嘉奖,这是很 起作用的外部政治因素,它能产生一股论力量,形成一种观念,即维系家族不散 是崇高的荣耀。二是崇制订的家法,这是内部条件,应该是决定作用的。没有家 族内的统治力量,朝廷的嘉奖就会失去。因此,弄清陈崇“家法”的内容,带有 关键性的意义。 二、陈氏家法分析 在《义门陈氏大成宗谱》卷首收录有“陈氏家法三十三条”这部陈氏家谱是 道光二十七年(1847 年)修成的,在卷首收录了北宋以后历朝篡修江州义门陈 氏宗谱原序,陈氏家法,义门宅第制,等等。家法是家族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的行 为规范,它对家族聚居生活的影响至为重大。胡旦在咸平五年(1002 年)写的 《义门记》中也提这篇家法,说“崇乃撰家法垂示将来。??立主事以专家政, 置库司以掌家财,立庄长以督赋租,勘司以序男女,院学以教童稚,道院以业焚 修,巫师以备祈祷,医司以供药石,东佳书院以待学者,德安 MM 宇以奉公门。 其余酒酱盐米之储,中履笄箱之用,三时饮食之节,四时宴会之期,长幼出入之 仪,晨婚定省之礼,婚疾吊葬,送往迎来,赏以劝善,罚以惩恶,凡诸纤细,忙 不周详。 ”以胡旦的叙述和家法内容对照,除“德安 MM 宇以奉公门”一句没有 直接写出之外,其他全都有具体条文。由于在流传中历经传抄翻刻,定会脱漏衍 讹,但是基本意思还是清楚的。现分述如下。 1、家法的目的、基本要求 陈崇主持家族的时候,陈氏已经是子孙众多,聚居了若干代的大家族,据胡 旦《义门记》说“始者,陈氏二百人,而家法行。 ”那么,陈崇制订家法的动机 和要求是什么?他在序言中说: “恐将来昆云渐众,愚智不同,苟无敦睦之方, 虑乘负荷之理” ,即是怕后来的兄弟子孙闹矛盾,导致家族破散衰败。为了杜绝 这种后果,家法的基本要求是: “推功任能,惩恶劝善。公私出纳之式,男婚女 嫁之仪,蚕事衣妆货财饮食,须令均等,务要和同,令子子孙孙无间言而守义范 也” 。这青蛙陈崇的着眼点是经济问题,使家族成员在经济上“均等”“和同” 、 , 只有做到这点才可能消除“间言” ,长期合族生活下去。以共有财产和血缘关系 为基础的聚居, 其维持家族的办法可以有多种,陈崇的办法是注重经济均等和任 贤用能, 让能干者担负管理家族的职责。 三十三条家法就按这个指导思想制订的。 它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六个方面。 2、家庭管理人的确定及其职责 第一个方面是确定有才能的成员为家族的最高当权者。这包括前两条,第一 条是“立主事一人,副两人,掌家内外诸事” ,这三个人是专家政的家族长,有 处理一切大事的权力。值得注意的是规定“此三人不以长少,但择廉谨才能之人 任之,不限年月”“若才能不称,仍须择人代之。 , ”作为家族的法规,家族长不 以辈分为条件,但迁廉谨才能之人任之,而且要择优良取代“不称”者,这就超 出了封建宗族的腐朽观念, 具有明显的进步意义。 第二条是确立掌家族财权的 “库 司二人” ,他们司一家财物之出纳,又握掌罚二柄,是主事之下掌实权的大人物。 具体职责是“掌一户税粮及诸庄书契。每年送纳五租,给应男女衣妆,考校诸庄 租课,备办差使应用” 。家法规定, “此二人亦不以长幼,但择公干刚毅之流” 。 主事和库司是家族的最高统治者,只论才干不论长幼,更不是嫡长子继承,这就
15

能保证家族统治在管理上的高水平,体现了家族内的民主意识,这对于家族利益 的维护很有作用。从后来的主事人的辈分关系来看,多数是兄弟辈,如陈崇的孙 子陈纺,主持家政三十五年,继任主事的陈鸿是他的侄儿,鸿以后再连五任都是 兄弟,这说明不以长房长孙为家族长的继承人,各房兄弟之间的地位比较平等, 然而,兄弟相继主持家政,自然是长辈掌权管理晚辈。辈分相压是家族统治体系 的本质持征。尽管家法写了主事、库司等职“不以长幼” ,但是这是在主持家政 的家长统治下进行的, 廉谨才能的标准也是可以变动的,而年轻晚辈往往是没有 发言权的。 第二个方面是设立各田庄的负责人。家法第三条说: “诸庄各立一人为首, 一人为副,量其田地广狭,以次安排弟侄。 ”田庄的庄首和副庄首,是按辈分高 低安排的, 大田庄必由辈分高的人任庄首。 但是规定 “不得父子同处, 远嫌疑也” 。 庄首的职责是管理本庄田产和所属成员, “凡出入归省,须候庄首给限。自年十 四以下归家限一日外,须赴同例执作农役” 。这个规定透露了一个情况,即家族 的众多普通成员,是分田庄、分小房族来管理的,每个成员都要“执作农役” , 不能随意在外游荡或在家歇息。 庄首要接受家长和库司的监督, “其出入市廛,买卖使钱,须具帐目回,赴库司 处算明” ,"每年收到谷斛, 至岁晚须具各庄帐目归家, 以凭考课, 并由库司检点: 。 田产添修、库廪充实者“次第加赏” ,怠惰拜阙的“重加惩治” 。田庄是家族的经 济基础,因此家长们对庄首抓得很紧, “不得父子同处”的用意,就在于尽量消 除使田庄败阙的因素,消除子孙之间的“闲言” 。 各田庄之外,还“差定弟侄一十人,各曰宅库人” ,即是其他方面的管事人。家 法第四条写明他们一人主酒酢,造曲谣叶;二人知仓碓, “管押庄客逐日春米” ; 二人知园圃牛马猪羊等事, “抽顾庄客锄佃蔬菜” ;一人知晨昏,关锁门户; “勾 当四人,管束近家四原田土,监收禾谷、桑柘、柴薪” 。 庄首和宅库人是家族中的具体管事人, 职责明确, 分工较细。 庄首分片经营田庄, 宅库人按行业分别理事。在田庄里没有提到“庄客” ,种菜春米则是“管押庄客” 进行,这种庄客恐怕是陈家雇佣的佃户,非本家族的成员。 3,蚕桑生产问题 家族中的男性普通成员,要“执作农役” ,女子则是蚕桑纺织。家法第二十 二条是谈养蚕生产问题。规定立一所蚕院,设院首。每年春首,各庄抽一名“后 生丈夫”修理养蚕用具,摊派妇女养蚕。凡四十五岁至五十八岁的称蚕婆,四十 五岁以下的称蚕妇。每间蚕房有蚕婆一人,蚕妇两人,分发蚕种二两,由她们三 人共同饲养, “成茧后同共抽取,却令蚕院首将丝绵等均平给付,以见成功。其 有得茧多者,除给外别赏之。 ”此外,每年夏税丝绵,由“库司纽配诸庄丝绵归 与蚕妇女织造。 ”都蚕院是妇女劳作的主要场所,看来它既要解决家庭长成员穿 衣的问题,还负担夏税、绅绢的织造的任务。结合各田庄的农业劳作,可见,家 族成员的吃穿物资,都是自产自给解决的。这是一个半封闭的自然经济单位,共 有财产,普遍劳作。然而,它是一夫一妇的男耕女织,而是家长统一指挥下的劳 动协作。 4,婚姻与教育 男女婚姻之事,家法中规定“立开勘司一人,掌卜勘男女婚姻之事,并排定 男女第行等事。 ”男年十八以上,则与占勘新妇。“女则候他家求问” ” 。家法规定 男子“皆只一室,不得置畜仆隶” 。严格的一夫一妻制,是陈氏家族的特点,也 是其稳定聚居的重要条件。婚姻所用礼物,规定了统一的项目和数量,由主事或
16

库司纽配诸庄应付。男婚女嫁由家族操办,这是家族当权者的义务,也象征着他 们的权力。财产统一管理,青年的婚姻必然由家族解决。青年在经济上不独立, 就不会有婚姻上的自主。同样,因为财产的家族所有制,所以“置畜仆隶”即娶 妾养俾被禁止。否则,私房膨胀,必会导致矛盾复杂尖锐,家族破裂。婚姻上的 父母之命,上升为族长之命,包办性更为强烈,决定婚姻的就只有家族利益,当 事人无丝毫自主意志可言。 陈氏家族内有两种教育结构,一种是教授童蒙的院学,一种是继续深造的书堂。 七岁至十五岁的童子入院学,每年正月起馆,九月解散。供应笔纸墨砚。 “逐年 于书堂内择一人有养者为先生,一人为副” 。读完院学的“聪敏者” ,进书堂继续 学习, 以便参加科举考试。 书堂建在东佳书堂。 据徐锴 《陈氏书堂记》 书堂在 “居 之左二十里,......有堂庑数十间,聚书数千卷,田二十顷,以为游学之资。子 弟之秀者,弱冠以上,皆就学焉。 ”乡绅大户自力办学,解决本族青少年学文化 应科举的问题,是宋代各地普遍存在的事实。迄今所见,不过象义门陈家这样有 院学和书堂两个层次却是罕见。而在时间上,东佳书堂是最早的私家书堂。 5,日常生活和物资分配 这方面的条文最多,计十三条,占 39%以上。可以分为饮食、衣着两部分。 饮食部分:差定八名妇女在厨房劳动,烧饭做菜烧茶水,她们“不限日月,迎娶 新妇则以次替之” 。新妇必下厨房劳动,这是广大农民生活的反映,也适应“不 得置畜仆隶”的需要。每日三时茶饭,男女分坐,分作两次进食。男子十五至四 十岁的先吃, “取其出赴勾当” 要及时劳作; , 四十岁以上的和家长同坐后吃, “以 其闲缓” 。这个次序安排,符合农业生产实际,没有强调尊长在前,很是道理。 若是年节眷属会餐,则全体于“大厅同坐”“费用物资,惟冬至、岁节、清明、 , 主事纽配诸庄应付,余节出自宅库。 ”平日的盐、酱、蔬菜、腥鲜,由“副主事 取给酌当” 。 对尊长,平日备有好酒,任便取给。诸房老疾者,每月给油一斤,茶盐适量。 在田间劳作的男子,每五夜一会,给“酒一瓷瓯,所以劳其勤者” 。 衣着部分:男年十五裹头,给巾带一副,女年十四合髻,给钗子一双。男子 衣妆二月给春衣,每人丝十两,夏天给嗤葛衫一领。寒衣,四十岁以上至尊长, 绢一匹,绵五两;四十岁以下,丝十两,绵五两,每人给头巾一顶。 “每年给麻鞋。冬至、岁节、清明三时,不以男女,三岁以上,各给一两” 。 妇女巾税针管等物,每年冬至、岁节、清明三次由库司派人采买给付。 “妇 女染皂(帛?) ,每年各与染一段,任意染色”草席,每房一副,冬天发给。 以上列出的项目,都是基本的生活必需品,反映出低的生活水平。据传,陈 崇的遗训是: “奇服异品,莫思玩好,钱财货利,莫视泥沙。 ”陈氏家族是富有的, 但是要求成员的节俭,他的家教是: “富不忘贫,可常保其富,贵不忘贱,和常 保其贵。 ”其次,他的分配生活消费品是采取平均原则,适当照顾特殊需要。这 对于聚居公处生活的维持, 很有作用。当朝廷问为什么能历世不分家?他的回答 是“吾家男妇一公无私。堂前架上衣无主,三岁孩儿不识母,丈夫不听妻儿话, 耕农不说田中苦。 ”这些言词不无夸饰,然而从家法条文看,确实是注意“均等” 性。财富共有,普遍劳动,消费均一,带有浓厚的氏族公社的残余。当然,这种 比较平均的低标准生活, 只是对众多的一般成员而言,那些掌握家族财政大权的 上层成员绝不是如此, 他们出门有车马, 新酒对客开, 坐上多官贵, 优游礼乐中。 有功名,任职官的成员,更不待言。 6、对一般成员的行为要求和处罚
17

家法规定,在家男子必须“逐日随主事差使,执作农役。稍有不凛遵者,具 名申上,取家长处分科断。“凡入门及晨昏完省事,须具巾衫裳带,稍有乖仪, ” 当行科断。“凡不遵家法,不从家长命” ” ,决杖十五下。可见这个家族的普通成 员, 必须逐日劳作, 他们是家族的财富创造者, 然而他们是被统治者, 被剥削者, 他们所获得的仅仅是微少的生活资料。树立家法的权威和家长的尊严,都是为了 维护家族内的统治秩序,因此要求每个成员对家长必恭必敬,不听命就要打板 子。 不准酗酒。 “酗酒而不干人者” ,杖笞五下。如果恃酒侵犯了别人,杖十下。 赌博、斗殴的杖十五下,并“剥落衣妆,归役一年。 ”最重的处罚是, “妄使庄司 钱谷,入于市廛淫于酒色,行止耽滥,勾当败缺的人,要”杖二十下,剥落衣妆, 归役三年。 ” 惩治酗酒、赌博、斗殴和妄使钱谷的人,无疑是正当的,这是有利于家族的 团结。 在家法中好规定立一人学医,以备老幼疾病。设祈祷巫室所,办理丧葬祈祷 事务,设先祖道院,供奉祖宗牌位。举凡生老病死,在家法中谈到,换句话说, 人生一辈子的有关事项,家族都管起来,分设机构,派定专人,负责办理。义门 陈家是一个完整的小社会,它是社会的缩影,但是带有明显的义门陈氏标志。 三、简短小结 上述的六个方面, 大致概括了三十三条家法的基本内容。它涉及到家族的内 的各个方面,而以经济问题为中心。从中可以看到这个家族的内景:众多的成员 分房居住;广阔的田地分庄经营。吃饭在一起,劳动搞协作。家族的绝大多数成 员,是基本劳动者,他们在家长和庄首等人的指挥下,种田养蚕,自给自足。它 的全部财产,尤其是最主要的部分——土地,是家长掌握下的家族所有(后来分 家便拈阄瓜分天庄) ;经营管理则是家族与各庄客两级进行,钱物收支也是分两 级的。家族普遍成员和庄客同样参加劳动,对这些劳动者的管束是严格的,为了 处罚不听命的人,设有专门的刑杖厅,厅门对联是“家严三尺法,官省五条刑” 。 所以义门陈家既是一个庞大的生产单位,又是一强有力的社会基层组织,具有封 建政权的性质,是“专制制度的牢固基础, ”既束缚人的思想,也限制和镇压人 的行动。在这里,封建统治是通过族权来实现的。不过,在族权的实施过程中, 强调的不是空洞的伦理道德说教,也不是凶恶的刑罚打骂,而是相对平等的物质 生活待遇。 尽管这种平等是家长专政统治下的,但却是以财产家族共同所有为基 础的,因而聚居的向心力比较强。他们持久聚而不不散的事实,证明这个家法是 有效的, 它使家族成员之间的矛盾, 在内部消化, 没有发展到使家族破裂的程度。 义门陈家忠于朝廷,顺从地方官府,是整个封建统治大厦的支柱,因而得到历代 王朝的保护和嘉奖。换一个角度说,由于它能够使大批农民统一“送纳王租” , 安于现状而不反抗,替官府执行刑法,消除了许多麻烦,所以才的得到官府的扶 持。 义门陈氏发展到北宋真宗咸平年间,人口增至二千四百七十八口,每年秋粮 租米达四千余斛。陈氏家法被送史馆缮写,分赐各王公之家。然而,在宋仁宗时 期却众官临门,奉旨监护,强行分家了。这是什么因素促成的?是事物发展的辩 证法早起作用,是大家族与封建朝廷的利害关系引起的。 (一九八七年十月在中国宋史研究会年回上交流,选入论文集)
18

义门陈简介 发布时间:2005-7-12 16:33:45
“义门陈”村位于德安县车桥镇境内,是一座名驰中外、誉满古今的古村,北宋时期出现过 3900 余口 聚族而居,老幼和睦相处,百犬同槽而食,被称为世界奇观。宋嘉祜七年(公元 1063 年),奉旨拆家为 291 庄,分布在全国 16 个省市、198 个县,现全国许多地方的陈姓门首还挂有“义门世家”的匾额,并有 “天下陈氏出义门”之说。(地按新闻网) 东佳书院育英才
发布时间:2005-7-12 16:37:48 “东佳书院”是七世祖陈崇创办于唐代(公元 890 年),当时属义门家学,始称“东佳书堂”,因声 望日渐远播, 各地求学者慕名接踵而来, 随之扩大规模, 改称“东佳书院”, 比“白鹿洞书院”还早 50 年。 书院建在东佳山下的东佳庄 (今德安县爱民乡岩泉桂村, 距义门陈宅约 30 华里) 书院因此得名。 , “东 佳左峙形胜一方甲第,源泉右绕泽流百代人家”。这是东佳庄庄联,石联仍保存完好。 义丰山“兆”义门
发布时间:2005-7-12 16:38:43 清同治德安县志载,县城西有一山,唐时起陈氏即有良田在山下。北宋初期,民间庄稼连年被蝗虫所 食,颗粒无收,唯陈氏田庄病虫不侵,屡岁五谷丰登,实为奇事,皆谓此山神灵所佑。 此事传至朝廷,皇上十分惊奇,曰:“病虫不侵陈禾,乃陈氏忠义所感。”即下昭,将德安县城西一 山赐予“义门陈氏”,定名为“义丰山”(现名义峰山,为德安八景之一)。 百犬同槽“护”义门
19

发布时间:2005-7-12 16:40:24 义门陈氏养犬百只,同食一槽,共眠一室,其中一只脚拐,常眠于正宅屋顶,白天每食若一犬不到, 则余犬不食。 皇上听说,十分惊奇,即派人往义门验试,来人将百只米馍放在地上命家人唤犬来食。因非正食之时, 只到九十九只犬,只见其中一犬含起一个米馍向来人点一下头后,直往正宅屋顶,余犬站于原地不声不动, 送馍一犬回转,在向来人点头后,轻吠一声,则余犬上前将馍分而食之。 来人惊叹不已,并于“百犬牢”门上写一联“一犬不至百犬不食牢中异类皆效义,一吠突起百犬齐吠 寨内同声共护门”。《中国姓氏通书》将义门陈“百犬同槽”称为世界奇观,因而有“义门陈氏天下奇, 百犬同槽奇中奇”之说。 碎鸽和酒“感”天恩
发布时间:2005-7-12 16:42:10 公元 1026 年,宋仁宗宣义门陈的第七任家长陈兢如朝,赐梨一个,鸽一个,陈兢谢恩后当即一人把梨 子吃了,仁宗问陈兢“为何独吞?”兢曰:“义门陈氏不分梨(离)。”仁宗点头赞赏。 兢将鸽子一只带回家中和酒,合家三千余人共尝,使者问兢“为何一鸽合家共尝?”兢答曰:“陈氏 一门感知天恩加厚矣,世代好鸽(合)以谢天恩。”使者复奏,仁宗赞曰:“陈氏一门,咸知天恩,诚哉! 义门也”。 至宋朝淳化四年(公元 994 年)义门陈酒已誉满全国,奉为贡酒。今日的德安义门陈酒,酿造得更加 醇和、清香,倍受饮客赞誉。 打鼓山“击鼓传餐”
20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