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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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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问题浅析

作者:章家乐

来源:《管理观察》2015年第24期

摘要: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当前我国政府间财权与事权划分存在许多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关改革措施应如何落实提出笔者的建议。

关键词:财政体制财权事权改革

财政体制也即政府财政管理体制,是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一项基本制度,其核心是明确各级政府间职权划分和财力分配。自1978年以来,我国财政体制先后于1980年、1985年和1994年进行了重大调整,大致可以概括为政府财力从分权到集权的过程。现行体制是沿用了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在划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的基础上,按照税收分享的方式划分中央政府收入和地方政府收入,并采取转移支付平衡地方政府间财力差距的财政管理体制。由此可以看出,财政体制主要包括事权、财权与政府间转移支付三个基本要素。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说明当前的财税体制还不够完善。本文就当前我国政府间财权和事权划分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当前我国政府间财权和事权划分存在的问题

财税体制改革是近年来的热门话题,因此已有的研究也很多。马万里、李红霞等就该问题已有较全面的回答。

(一)事权与财权的分离

事权是政府职能的体现,也可以理解为“政府应该干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有三大职能: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及经济稳定职能。政府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体现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公共产品根据它受益范围可分为全国性公共产品及地方性公共产品。公共产品的受益范围决定了由哪一级政府提供,财政支出可以很好地反映事权的划分。

财权是财政收入获取权,就是“政府可以干什么”。财权是财政利益在各级政府间分配的体现,主要表现为税权。为了实现“成本一收益”对称,符合效率标准,即财税体制的安排应实现“财权与事权匹配”。而我国的事实是:中央政府集中了大量的财政收入,在财权越来越集中的同时,具体事权却在下移。地方拥有一半的财政收入却负担着80%以上的财政支出,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严重分离。

图1显示了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整体下降而地方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渐上升的趋势(中央财政刚好相反)。我们重点关注分税制改革前后。分税制改革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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