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30%计收。
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业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
计算表格仅供参考
2018.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