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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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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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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篇一: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车辆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对公司、个人的危害,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能迅速的组织应急队员抢救受伤人员、车辆特制定本预案。

二、潜在的交通事故诱发因素:

1.酒后驾车;

2.疲劳驾车;

3.超速行驰;

4.未安交通规则行走;

5.路中玩耍。

6.无证驾驶。

三、厂区内外机动车辆停放、行驶安全规程

1.车辆进入厂区后限速每小时5公里,而且按指定线路行驶。

2.严禁漏油、漏水带病车辆进入厂区。

3.严禁带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车辆进入厂区。

4.车辆进入停车场时,严格按规定停车位停车,按车长、吨位整齐有序的停放,与其它车辆左右保持1.5米的距离,避免在开离停车场时与左右两侧的车辆发生擦碰。

5.司机在驾驶室内休息时,严禁将脚部,胳膊或头部伸出两侧车窗外,避免发生危险。

6.驾驶员在离开驾驶室时要检查车辆门窗是否锁好避免失窃。

7.车辆在停车场等待装车时严禁在车厢下方乘凉休息。

8.车辆在装车倒车时,要有副驾驶员在车厢尾部进行现场倒车指挥。

9.驾驶员将车辆倒入装车导向口后,将手刹拉好,并把导向道左侧的卡轮架放置于左边后车轮下,防止溜车。

10.车辆装好后,由司机缓慢将车辆开出装车导向口,检查车厢内已无人员后,方可关闭车厢门。

11.车辆在装机列进入货场倒车时,严禁汽车与火车之间有人员走动,必须由指定人员进行倒车指挥。

12.车辆在装完火车后必须先看指示灯,确定无火车经过时,方可驶过铁道。

四、当前控制情况:

1.员工上下班骑摩托车必须带头盔,并保持在每小时60里内的行驶速度,有关市区或特殊地点按照规定执行,员工进入厂区严格按照人行横道及规定路线往返行走。对上述情况公司组织进行检查。

2.加强对各部门人员的检查力度对违章者进行处罚。

3。加强交通知识的培训,增强交通知识。

五、应急处理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后,组织应急人员及时到达出事现场。根据当时情况和条件进行抢救。同时拨打“120”电话。

2.此时应尽快利用有效的时间对伤员进行抢救。具体步骤为:首先进行止血,利用应急箱中的海面球对伤口进行消毒。其次,利用纱布带对伤口进行包扎。情况严重时,如伤者身体部分骨头断裂,需绑支架已固定身体,降低伤者的痛苦,如需进行人工呼吸,应将伤者的身体放平,胸部向上,头向后昂起,已降低空气流动的阻塞情况。而后作、做人工呼吸。

3.保护现场疏散交通。以便有关人员调查事故的原因。

5.拔打交通肇事电话122。

6.通知受伤人员家属、部门负责人。

【篇二:车辆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应急预案

1.车辆起火应急预案

⑴ 机动车辆若在停车场内发生自燃事故,第一目击者应迅速利用停车场常备灭火器灭火,并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参与灭火、疏散停车场车辆,并安排专人引导消防车辆。

⑵ 机动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起火,驾驶员应立即靠右侧停车,并使用车载灭火器灭火;车上人员迅速离开车辆,请求过往车辆和群众的帮助,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失火车辆如随车带有贵重物品或货物时,随车人员应负责警戒,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抢救随车物资;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好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⑶ 若发生机动车辆纵火事件,纵火者仍在现场的,第一目击者和随车人员应首先制止其纵火行为,灭火自救,并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

小组,同时拨打110和119报警电话;在灭火的同时,参与灭火人员需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公安机关取证;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参与灭火,保护现场重要物资,必要时进行安全转移。

⑷ 机动车辆起火后,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损失;

⑸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将事故发生、处理的全过程书面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车辆故障应急预案

⑴ 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时,驾驶员应立即将车停靠到道路右侧安全地带,在道路来车方向距故障车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处摆放故障车警示牌,亮起示宽灯。

⑵ 妥善安置故障车后,驾驶员应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⑶ 驾驶员难以自行排除,应维护现场秩序,确保车辆、人员、随车物品的安全,同时报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等待支援。

⑷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组织专业维修人员,及时赶赴车辆故障现场,帮助排除车辆故障;现场无法排除时,应请求修理厂或交警帮助,将故障车送修理厂进行维修。

⑸ 送货车辆发生和紧急任务车辆发生故障,市局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派出备用车辆赶赴现场进行替换。

3.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⑴ 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司机或随乘人员应注意保证自身安全,保护好现场,立即拨打122电话报警,向保险公司报案,同时向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因特殊情况需改变现场的,要做好标记,尽可能找到证明人,取得联系方式。

⑵ 当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视情况开展自救或拨打120;当司机或随乘人员生命受到威胁时,可视情况离开现场,但需要保持与政府有关部门和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

⑶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积极采取应急处理,同时及时报告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⑷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及时通知伤者家属赶到就治医院,配合医疗救护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并及时开展善后处理。

4.车辆盗抢应急预案

⑴ 发生机动车辆盗抢事件,驾驶员及随车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的措施实施正当防卫,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应尽可能记住盗抢嫌疑人的像貌、体态特征及逃逸方向和使用交通工具的

车种、车型、颜色、牌号等,并及时报告机动车辆事故(事件)应急小组;若出现人员伤亡,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视情况进行现场施救。

⑵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往事发地,同时向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到达现场后,组织现场人员尽力控制事态的发展,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出入事发地。⑶ 公安机关勘察取证后,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被盗抢车辆上的物品进行盘存清点,列出损失清单,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⑷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配合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与保险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将事故发生、处理的全过程书面上报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机动车辆遭遇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⑴ 机动车辆行驶途中遭遇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时,驾驶员应迅速将车辆开至安全地带,等待救援,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及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⑵ 当情况紧急,危及生命安全,驾驶员和随车人员可当即弃车,撤离至安全地带,并随时保持与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⑶ 机动车辆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车辆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情况危急时,可经过市局(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地方政府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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