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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R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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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洲产品环保要求越来越高,包括从玩具、服装、鞋类、家居用品等环保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的外贸商注重从原料控制对环保的要求。根据本人多年在纺织品测试行业的了解,现在总结出几点关于常见及区域准对性的环保测试标准供大家交流。一、REACH测试REACH 法规欧盟EC/1907/2006《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简称REACH)已于2007 年6 月1 日正式生效,并从2008 年6 月1 日起在欧盟正式实施。它是欧盟最新的化学品法规,被认为是20 年立法中最重要的法规,据估计它产生的影响将会是RoHS 指令的12 倍,并将影响全球包括电子行业在内的众多行业。从10月28日起,REACH 法规下的新义务随着第一份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正式发布开始生效。对于进入候选清单中高关注度物质的相关义务如下所示:公司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这些义务针对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同时还针对存在于配制品中,以及物品中的物质。REACH法规管控范围REACH 法规管控的范围相当广泛,它覆盖了几乎所有行业中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不仅包括工业中的化学物质,也包括我们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学物质生产得到的产品,如清洁剂,油漆、服装、家具、电子电气产品等。因此对全球各个行业包括电子电气行业将产生巨大影响。REACH 管控的物质范围包括除少数物质外的其它所有化学物质。不在REACH 管控范围内的化学物质包括:放射性物质,不可分离中间体,废物,受海关监督的物质,运输过程中的危险物质,以及某些应国防需要豁免的物质。REACH法规中,豁免注册的物质有: 1. 1吨/年/人的物质2. 放射性物质3. 海关监管下的不做任何处理或加工的:(1)为再出口而暂存的,或保{*}区或保{*}仓库中的;或(2)过境的 4. 非分离中间体 5. 运输危险物质的运输工具 6. 废弃物7. 成员国因国防之因而豁免的8. 医药或兽药9. 食品或饲料中的添加剂、食品调味剂和动物营养剂10. 附件IV中的物质(已知风险很低)11. 附件V中的物质12. 再次进口已注册的物质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质13. 已注册的物质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质再次加工时(recovery process)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应商中未注册的含量[重量比]≥2%且总量≥1吨/年的以单体单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单体或其他物质除外)15. 仅用于产品或研发的化学物质(PPORD)(5+5/10年)16. 只用于植保产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辅料(co-formulants)(视为已注册)17. 只用于生物杀灭剂中的活性成分(视为已注册)18. 根据79/831/EEC指令,已做过新化学物质申报的物质(视为已注册)目前REACH法规SVHC高度关注物已更新至73项(金属只需测试23项),鉴于欧盟越来越高的环保要求,预计2012年高度关注物会增加至108项。二、ROSH测试2003年1月27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通过了2002/95/EC指令,即“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称RoHS指令。RoHS指令发布以后,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2004年8月13日以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2005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行销售。以下是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镉:小于100ppm 铅:小于1000ppm(钢合金中小于2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汞:小于1000ppm 六价铬:小于1000ppm 多溴联苯PBB:小于1000ppm 多溴联笨醚PBD:小于1000ppm RoHS具体涉及的产品:漆与有关的表面涂层、尼龙、玩具等。ROHS法规主要测试是准对电子类产品,少数涉及到儿童玩具、服装表面涂层等情况。三、偶氮燃料测试偶氮染料(azo dyes,偶氮基两端连接芳基的一类有机化合物)是纺织品服装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用于多种天然和合成纤维的染色和印花,也用于油漆、塑料、橡胶等的着色。在特殊条件下,它能分解产生20多种致癌芳香胺,经过活化作用改变人体的DNA结构引起病变和诱发癌症。2002年9月11日欧盟委员会发出第六十一号令,禁止使用在还原条件下分解会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

偶氮染料,并规定2003年9月11日之后,在欧盟15个成员国市场上销售的欧盟自产或从第三国进口的有关产品中,所含会分解产生22种致癌芳香胺的偶氮染料含量不得超过30×10-6的限量。2003年1月6日,欧盟委员会进一步发出2003年第三号令,规定在欧盟的纺织品、服装和皮革制品市场上禁止使用和销售含铬偶氮染料,并将于2004年6月30日生效。24种致癌芳香胺 1. 4-氨基联苯、2. 联苯胺、3. 4-氯-2-甲基苯胺、4. 2-萘胺、5. 4-氨基-3,2′-二甲基偶氮苯、6. 2-氨基-4-硝基甲苯、7. 2,4-二氢基苯甲醚、8. 4-氯苯胺、9. 4,4′-二氨基二苯甲烷、10. 3,3′-二氯联苯胺、11. 3,3′-二甲氧基联苯胺、12. 3,3′-二甲基联苯胺、13. 3,3′-二甲基-4,4′-二氨基二苯甲烷、14. 2-甲氧基-5-甲基苯胺、15. 4,4′-亚甲基-二(2-氯苯胺)、16. 4,4′-二氨基二苯醚、17. 4,4′-二氨基二苯硫醚、18. 2-甲基苯胺、19. 2,4-二氢基甲苯、20. 2,4,5-三甲基苯胺、21. 2-甲氧基苯胺、22. 4-氨基偶氮苯、23. 2,4-二甲基苯胺、24. 2,6-二甲基苯胺。偶氮染料的测试标准欧盟在其官方公布了有关有害偶氮染料测试方法的3项欧洲标准。这些标准是实施欧盟2002/61/EC号指令的配套文件分别是: 1:CENISO/TS17234:2003皮革——化学测试——检验染色皮革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2:EN14362-1:2003纺织品——检验偶氮染料释放出的芳族胺——第一部分:在无须提取的情况下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的偶氮染料3: EN14362-2: 2003纺织品——检验由偶氮染料释出的芳族胺——第二部分:提取纤维以测试产品是否含有某类偶氮染料.需要检测偶氮的产品 1 服装、被褥、毛巾、假发、假眉毛、帽子、尿布以及其他的清洁卫生用品、睡袋2: 鞋、手套、手表带、手提袋、各种钱包、公文包、椅子套 3 纺织或皮革玩具、带有纺织或皮革服装的玩具、合成染料有机化合物染料4:消费者最终使用的织物和纱线四、重金属测试1、ROHS四项:铅、镉、汞、六价铬铅≦1000PPM镉≦100PPM汞≦1000PPM六价铬≦1000PPM2、EN1122、91/338/EEC,镉含量测试镉≦100PPM=0.01%3、美国CPSIA (H.R.4040),总铅含量测试基材≦300ppm,表面涂层或喷漆≦90ppm4、包装材料测试,94/62/EC或CONEG铅+镉+汞+六价铬≦100PPM5、金属件无镍,镍含量,镍释放94/27/EC 指令,测试标准EN 1811,EN 12472测试标准限值要求EN 1811 穿透皮肤的金属产品<0.2μg/cm2/week长时间直接与皮肤接触的有的产品<0.5μg/cm2/weekEN 12472 长时间直接与皮肤接触的有保护层的产品<0.5μg/cm2/week 6、欧盟玩具EN71-3(EN71 part 3)8大重金属检测:元素铅(Pb) 砷(As) 锑(Sb) 钡(Ba) 镉(Cb) 铬(Cr) 汞(Hg) 硒(Se) 限值/ppm 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 7、美国玩具指令ASTM F963中重金属检测元素铅(Pb) 砷(As) 锑(Sb) 钡(Ba) 镉(Cb) 铬(Cr) 汞(Hg) 硒(Se) 限值/ppm 90 25 60 1000 75 60 60 500总铅含量≦600ppm,根据最新法规CPSIA,铅含量限值为90PPM。8、澳洲/新西兰玩具安全测试AS/NZS ISO 8124-3特定元素迁移元素铅(Pb) 锑(Sb) 砷(As) 钡(Ba) 镉(Cb) 铬(Cr) 汞(Hg) 硒(Se) 限值/ppm 90 60 25 1000 75 60 60 500 9、荷兰,镉含量(危害环境物质条例)Cadmium Decree 1999,No.149 and amendment in Sept 2000 No.186-Chemical substandard Act) 10、加拿大CHPA认证/玩具安全测试条例(C.R.C.,C.931 )元素总铅(Pb) 总汞(Hg)锑(Sb) 砷(As) 钡(Ba) 镉(Cb) 硒(Se)限值/ppm 600 任何汞化合物均不能存在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以上标记是常见标准)五、甲醛测试甲醛检测指令及限值要求:

甲醛EN717-3

EN120

EN14184

AATCC112

⑴日本标准JIS L 1041∶2000《树脂整理纺织品试验方法》(含甲醛含量测定方法)。

⑵中国标准GB/T2912.1-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一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2912.2-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二部分:释放甲醛(蒸汽吸收法)》。

⑶美国标准AATCC 112-1998《织物释放甲醛的测定:密封瓶法》。

⑷国际标准ISO/DIS 14184-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一部分:游离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ISO/DIS14184-2-1998《纺织品甲醛的测定第二部分:释放甲醛(气相吸收法)》。

⑸英国标准BS 6806 Part 1∶1987《纺织品的甲醛第一部分:甲醛总量的测定》、BS6806Part2∶1987《纺织品的甲醛第二部分:游离甲醛的测定方法》、BS 6806 Part 3∶1987《纺织品的甲醛第三部分:释放甲醛的测定方法》。

⑹德国标准DIN 53315∶1996《皮带检验皮带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⑺德国官方方法§35 LMBG B 82.02-1∶Jun 1985《释放甲醛的测定》。

不能使用使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的甲醛量超过30ppm和使所有其它纺织品的甲醛量超过300ppm的纺织助剂,如含超标甲醛量的羊毛保护剂、固色刑、交联剂、粘合剂等。

限制纺织染料中游离的和部分能水解产生的甲醛量,保证在织物上游离的和部分能水解产生的甲醛量对直接与皮肤接触的纺织品来说不能超过30ppm,而对所有其它纺织品来说不能超过300ppm。

在纺织品中不能用重金属盐(除铁之外)或甲醛作为去色剂或褪色剂。

欧盟国家Oeko Tex标准100∶2000 家具布、窗帘布、桌布、不接触皮肤的衣服:300mg /kg

床垫、接触皮肤的衣服:75mg/kg

床单、婴幼儿纺织品:20mg/kg

法国官方公报97/0141/F 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400mg/kg

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产品:200mg/kg

36个月以下婴幼儿的用品:20mg/kg

德国1984年德国联邦健康总署提出的“甲醛含量报告”

报告中指出含量高于300mg/kg就会导致过敏反应

英国甲醛检测方法标准织物中的游离甲醛大于700mg/kg时,皮肤长时间接触会引起皮肤刺激;释放甲醛大于1000mg/kg时.将造成场所空气中甲醛过浓美国各种服装的释放甲醛限量为500mg/kg

主要用于木材,防腐、纺织工业。

合成树脂、表面活性剂、塑料、橡胶、皮革、造纸、染料、制药、农药、照相胶片、建筑材料以及消毒、熏蒸和防腐过程中均要用到甲醛六、领苯二甲酸盐6P(塑化剂)测试邻苯二甲酸盐的法规很多,目前的法规较多管制为六种(6P),法规针对的产品范围和限值差异性较大,总结如下:国家/州要求执行日期欧盟:2005/84/ EC 适用于14岁以下儿童的所有玩具和儿童护理品:DEHP+ DBP + BBP ≤ 0.1% 2007.1.16 适用于

各年龄人群并可被放入口中的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品:DEHP+ DBP + BBP ≤ 0.1%;DINP+DIDP+DNOP≤0.1% 美国联邦CPSIA 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品:(DEHP,DBP ,BBP)≤ 0.1% 2009.2.10 适用于3岁以下儿童并且可被放入口中的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品:(DINP、DIDP、DNOP)≤0.1%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所有玩具或儿童护理品:单类邻苯二甲酸盐(DEHP,DBP ,BBP)≤ 0.1%

欧盟REACH法规相关问题

欧盟REA CH法规相关问题 一、REACH法规的发展历程 为加强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防止化学物质造成危害,增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改善欧盟内部市场的一体化,欧盟在《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并正式出台了REACH法规。 欧盟于2001年2月公布了《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 2002年5月完成了对《白皮书》中提出的新政策对商业影响的评估,于2003年初公布了修改后的《白皮书》; 2003年5月7日推出了《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REACH)征求意见稿,该文件包含7卷、16部分和17个附录。 2003年5月15日欧盟就《白皮书》及REACH制度向全球发布征求意见函,开展网上咨询; 2003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在汇总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发布了向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提交REACH法规草案的最终文本COM(2003)644 final,从而进入REACH法规正式立法审议批准程序。 按欧盟立法程序规定,REACH法规应由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决策,双重多数表决通过才能批准生效。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同时正式通过批准了上述的法规(EC)No.1907/2006及指令2006/121/EC,并已在2006年12月30日正式全文公布。该法规自2007年6月1日起生效。 二、REACH法规主要内容 (一)REACH法规主要内容 REACH法规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注册 对现有广泛使用的和新发明的化学物质(包括部分可分离中间体),不管它是独立存在的或配制品中的,只要其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其生产商或进口商均需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

最新欧盟REACH法规SVHC清单(截止2020.6.8共22批205项)

欧盟REACH法规SVHC清单 (截止2020年6月8日,共 22 批 205 项) SVHC即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高度关注物质)的缩写,是欧盟REACH 法规下规定的一类有害物质。 ⑥2008年10月28日,ECHA公布第一批SVHC清单,共15项; ⑥2010年01月13日,ECHA发布第二批SVHC清单(14项),共计29项; ⑥2010年03月30日,ECHA将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单,第二批SVHC共计15项; ⑥2010年06月18日,ECHA发布第三批SVHC清单(8项),共38项; ⑥2010年12月15日,ECHA发布第四批SVHC清单(8项),共计46项; ⑥2011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五批SVHC清单(7项),共计53项; ⑥2011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六批SVHC清单(20项),共计73项; ⑥2012年06月18日,EHCA发布第七批SVHC清单(13项),共计86项; ⑥2012年06月18日,EHCA将第二批中的硅酸铝耐火陶瓷纤维(Al-RCF)和氧化锆硅酸铝耐火陶瓷纤 维(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单中,即将第二批SVHC清单减少为13项;总清单共计84项; ⑥2012年12月19日,ECHA发布第八批SVHC清单(54项),共计138项; ⑥2013年06月30日,ECHA发布第九批SVHC清单(6项),共计144项; ⑥2013年12月16日,ECHA发布第十批SVHC清单(7项),共计151项; ⑥2014年06月16日,ECHA发布第十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155项; ⑥2014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二批SVHC清单(6项),共计161项; ⑥2015年06月15日,ECHA发布第十三批SVHC清单(2项),共计163项; ⑥2015年12月17日,ECHA发布第十四批SVHC清单(5项),共计168项; ⑥2016年06月20日,ECHA发布第十五批SVHC清单(1项),共计169项; ⑥2017年01月12日,ECHA发布第十六批SVHC清单(4项),共计173项; ⑥2017年07月10日,ECHA发布第十七批SVHC清单(1项),共计174项,同时,对已在清单中的双 酚A,BBP,DEHP,DBP,DIBP这五个物质,增加了对人体的内分泌干扰属性; ⑥2018年01月15日,ECHA发布第十八批SVHC清单(7项),共计181项。同时对已在清单中的双酚 A进行了更新。 ⑥2018年06月27日,ECHA发布第十九批SVHC清单(10项),共计191项。 ⑥2019年01月15日,ECHA发布第二十批SVHC清单(6项),共计197项。 ⑥2019年07月16日,EHCA发布第二十一批SVHC清单(4项),共计201项。 ⑥2020 年 01 月 16 日,EHCA 发布第二十二批 SVHC 清单(4 项),共计 205 项。

欧盟REACH

欧盟REACH 目录 什么是REACH REACH的目的 REACH的主要内容 REACH制度影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注册Registration 评估Evaluation 许可Authorisation 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 ?实施时间表Timetable ?中国企业到欧盟进行REACH注册的方式选择 什么是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欧盟 REACH标准指令

欧盟 REACH标准指令 什么是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 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 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 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 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 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 CMR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实施时间表 Timetable 2007年6月1日REACH正式实施 2008年6月欧盟化学品管理机构(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成立并开始运行 2008年6月1日~12月1日分阶段物质(Phase-in Substances)预注册 2009年1月成立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 2010年12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根据指令67/548/EEC中划分为1、2类的CMR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根据指令 67/548/EEC中N:R50-53划分为导致水生环境长期负面影响的高水生物毒性的物质完 成注册 2013年6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 2018年6 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注:2008年6月1日后正式接受提

REACH法规介绍(1907-2006-EEC)

No 1907/2006(EC) 欧盟REACH法规 立法背景 欧盟法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简称REACH法规)于2006年12月13日和12月18日分别通过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的最终投票表决,正式颁布,并于2007年6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该指令是针对化学品的生产、贸易和使用安全而制定的政策,REACH法规从酿到政策出台经历了5年多的时间,并对我国对欧贸易产生深远影响。 2001年2月2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未来化学品政策战略”白皮书。白皮书指出,虽然化学品带来了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好处,例如,在食品生产、医药、纺织品、汽车等等领域,化学品在贸易与就业方面也给百姓的经济和社会安乐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另一方面,一些化学品也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因此建议采用新的化学品政策,即REACH制度。2003年5月出台REACH 征询稿,英文长达1152页。欧委会将新化学品政策列入2003年工作重点;相关兴趣方被要求在2003年7月10日之前对REACH法规提出评议,按照立法计划,欧委会在2003年7月最终形成REACH法规议案提交部长理事会讨论,并与2003年10月29日发布了REACH正式稿。2004年1月21日向世贸组织通报90天评议期延长两个月至6月2(日)REACH制度的要求,包括试验要求,取决于生产或进口的化学品已证明或怀疑其有害特性、用途、暴露及数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品都应当在中央数据库注册。当化学口用在最终商品中且其总量达到1吨时,如果商品中含有危险性物质,且这些商品在使用时一定会释放这些物质(释放这些物质是其功能之一),如笔芯中的墨水,那么这些物质就需要注册,如果能释放出这些物质不是商品的某项功能,但是却经常会被释放出来,如纤维板中的甲醛,那么这些物质应通知中央机构(Agency),由中央机构来决定是否需要注册。在具体执行这项规定时,各成员国的权力机关更多的是关注那些已有证

欧盟 REACH标准指令

什么是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 CMR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 实施时间表Timetable 2007年6月1日REACH正式实施 2008年6月欧盟化学品管理机构(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ECHA)成立并开始运行2008年6月1日~12月1日分阶段物质(Phase-in Substances)预注册 2009年1月成立物质信息交换论坛(SIEF) 2010年12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根据指令6 7/548/EEC中划分为1、2类的CMR物质;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根据指令67/548/EEC中N:R50-53划分为导致水生环境长期负面影响的高水生物毒性的物质完成注册 2013年6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 2018年6月年产量或进口量1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完成注册 注:2008年6月1日后正式接受提交注册文件。 化学物质在欧盟内生产和销售必须在规定的注册最后期限之前进行注册,新化学物质必须在投放市场前进行登记。 15项检测每一项各不能超过1000PPM

最新53项的REACH法规

REACH指令是什么? REACH指令是“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的英文简称。REACH指令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于2007年6月1日实施。欧盟委员会于2001年2月提出的化学白皮书REACH,并于2007年第一季度正式出台有关规定,在各成员国中生效执行。 REACH要求: REACH主要内容是要求证明日用产品中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因此,凡是在欧盟生产的或者是进口到欧盟市场的日用产品,其中主要是指纺织品,必须通过有害化学物质含量的注册、检验和批准,一旦超过规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REACH涵盖产品范围 欧盟REACH将涉及3万种化学物质,即欧盟市场上现存的10万种化学物质的近1/3。检测将采取渐进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间逐渐增加检测物质的种类,但是在2013年前,将优先检测最有害的或者进口量最大的物质。从现在起3年内,将从每年1吨的量检测起,凡是含有最危险物质的产品,如致癌物质、致突变物质和再生产时有毒物质,必须先登记备案、通过检测。 REACH实施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 框架下的国际义务保持一致;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统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PBT(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vPvB(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适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一、什么是REACH-SVHC欧盟高关注物质检测: 2008年10月28日,欧洲化学品管理署(ECHA)正式发布了第一批15种高关注物质(SVHC)的候选清单并于当日生效。SVHC是指: a. 具有致癌,致畸及生殖毒性(CMR)的物质; b. 具有持久累积毒性(PBT) 或高持久累计毒性(vPvB)的物质; c. 由具体情况判断,有科学证据表明,可能会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物质(如致内分泌紊乱)。 ECHA主席宣称,此清单仅仅是第一批高关注度物质清单,ECHA会陆续公布越来越多的高关注物质。ECHA敦

欧盟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简介

欧盟REACH(《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简介 什么是REACH “Registration,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 CMR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 REACH制度影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影响产业范围广:除了对化工企业有直接影响外,REACH将对包括纺织、机电、玩具、家具等所有的生产化工下游产品的企业产生影响,所涉及的产品有100多万种。 二、企业出口成本大大增加: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 三、要求的数据量大:REACH要求提供化学品安全数据表、安全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注册档案技术文件,涉及的数据量复杂庞大。 REACH注册流程图 注册Registration 要求年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及应用于各种产品中的化学物质注册其基本信息。只有通过注册的物质才能在欧盟内生产或进口。 每一个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向化学管理署提交该物质的注册档案,并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是要求联合提交同一个物质的注册信息,即遵循“一个物质,一次注册”原则。作为联合注册的成员,可以与其他成员共同分摊注册的费用。 为了易于管理、接受大量注册档案的提交,提交给化学署的注册档案需电子化处理。化学管理署会给每一个收到的注册档案一个注册编号和注册日期,并立刻把这些信息传递给注册人。

欧盟REACH检测

SVHC测试服务——高度关注物质测试应对REACH实质性措施 从10月28日起,REACH法规下的新义务随着第一份高关注物质候选清单的正式发布开始生效。 对于进入候选清单中高关注度物质的相关义务如下所示:公司必须为归入授权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承担相应义务。这些义务针对的不仅仅是物质本身,同时还针对存在于配制品中,以及物品中的物质。 物品 1.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供应商必须向顾客提供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收到要求的45天内向其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这类信息应保证物品的安全使用,且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2. 从2011年开始: 如果物品含有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质量百分浓度大于0.1%,并且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吨/年/公司,则欧盟范围内此类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必须向ECHA进行通报。 3. 在2010年12月1日前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前完成通报; 4. 在2010年12月1日或在之后归入候选清单中的物质,必须在归入后的六个月内完成通报。 物质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之中,则欧盟范围内该物质的供应商必须向他们的客户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配制品 从物质被归入候选清单开始: 如果根据1999/45/EC指令,配制品本身不被分类为危险品,但配制品中至少含有一种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单个物质的质量百分浓度在非气体配制品中不低于0.1%,在气体配制品中不低于0.2%,则欧盟范围内该配制品的供应商在收到配制品的接收者的请求时,须向其提供一份安全数据表(SDS)。 SVHC清单如下

欧盟RoHS-2.0及REACH简介

欧盟RoHS 2.0及REACH简介 --化验课黄世斌 2011.10.19修订

温馨提醒 上课前,请大家将手机调至静音或振动!如有电话,请到不影响他人上课的地方接听! 谢谢合作!

内容 一、RoHS 的名词解释 二、欧盟RoHS 2.0 修订进展 1.RoHS产品范围 2.限制物质候选 3.RoHS限制使用的6种有害化学物质 4.重金属对人体的危害 5. CE认证 6.过渡期规定 7.豁免机制 8.增加市场监督条款 三、REACH法规 补充:RoHS与REACH的比较

一、RoHS 的名词解释 The R estriction o f the use of certain H azardous S 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简写“RoHS指令”

二、欧盟RoHS 2.0 修订进展 2003年2月13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02/95/EC 2005年8月19日:发布六大有害物质限值2005/618/EC 2005年10月15日:豁免条款2005/717/EC 2005年10月25日:豁免条款2005/747/EC 2006年7月1日:开始执行限制措施(2002/95/EC) 2006年4月28日:2006/310/EC 2006年10月14日:2006/690/EC;2006/691/EC;2006/692/EC 2008年3月20日:2008/35/EC 2008年5月24日:2008/385/EC 2009年6月11日:2009/443/EC 2010年2月26日:2010/122/EU 2011年7月1日,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发布指令2011/65/EU(RoHS 2.0)以取代2002/95/EC, 新指令于20天后(即2011年7月21日)生效。2013年1月3日起指令2002/95/EC 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

最新REACH法规

REACH法规 “Registration,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将于200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REACH的目的 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增加化学品信息的透明度;减少脊椎动物试验;与欧盟在WTO框架下的国际义务相一致。 从实质意义上讲,REACH法规将促进化学工业的革新,使其生产更安全的产品,刺激竞争和增长。与现行复杂的法规体系不同,REACH将在欧盟范围内创建一个统一的化学品管理体系,使企业能够遵循同一原则生产新的化学品及其产品。 REACH的主要内容 注册(Registration)年产量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所有化学物质需要注册,年产量或进口量1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还应提交化学安全报告。 评估(Evaluation)包括档案评估和物质评估。档案评估是核查企业提交注册卷宗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物质评估是指确认化学物质危害人体健康与环境的风险性。 许可(Authorization)对具有一定危险特性并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化学物质的生产和进口进行授权,包括CMR,PBT ,vPvB等。 限制(Restriction)如果认为某种物质或其配置品、制品的制造、投放市场或使用导致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不能被充分控制,将限制其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 注:PBT 持久性、生物富积和毒性化学物质 vPvB 高持久性、高度生物富积化学物质 CMR 致癌性、诱变性和生物毒性物质 REACH制度影响对中国出口贸易的影响 一、影响产业范围广:除了对化工企业有直接影响外,REACH将对包括纺织、机电、玩具、家具等所有的生产化工下游产品的企业产生影响,所涉及的产品有100多万种。 二、企业出口成本大大增加:据欧盟估算,每一种化学物质的基本检测费用约需 8.5万欧元,每一种新物质的检测费用约需57万欧元。 三、要求的数据量大:REACH要求提供化学品安全数据表、安全评估报告、风险评估等一系列的注册档案技术文件,涉及的数据量复杂庞大。 REACH注册流程图 注册Registration 要求年产量超过1吨的所有现有化学品和新化学品及应用于各种产品中的化学物质注册其基本信息。只有通过注册的物质才能在欧盟内生产或进口。 每一个物质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向化学管理署提交该物质的注册档案,并缴纳相应的费用。但是要求联合提交同一个物质的注册信息,即遵循“一个物质,一次注册”原则。作为联合注册的成员,可以与其他成员共同分摊注册的费用。 为了易于管理、接受大量注册档案的提交,提交给化学署的注册档案需电子化处理。化学管理署会给每一个收到的注册档案一个注册编号和注册日期,并立刻把这些信息传递给注册人。 在提交注册文档后的三周内,化学署会对提交的注册文档作一个完整性确认,以确定该档案符合REACH注册的要求。如果注册档案不完整,化学署将在注册提交之日

SMTC 5 500 002 欧盟REACH法规实施指南

SMTC 欧盟REACH 法规实施指南 EU REACH regulation implement guideline 上汽股份技术中心技术标准化委员会 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of SAIC Motor Technical Center 发 布Issue

前言 为满足欧洲《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简称REACH)法规要求,控制汽车零部件和材料中有害物质和高度关注物质(SVHC)的使用,并为上海汽车及供应商应对REACH法规提供指导,特制定本标准。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上汽集团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当中英文产生疑义时,以中文为准。 本标准由质保部材料分标委提出。 本标准由SMTC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由标准化工作组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质量保证部、SMTC-UK整车集成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玉松、Jason Wor-mald。 本标准于2011年03月07日首次批准发布,2011年03月08日实施。 Foreword The standard is formulated to meet the European regulation concerning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 (referred as REACH), to control the use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and SVHC (Substance of Very High Concern) in vehicle components and materials, and to provide a guideline on REACH regulation for SAIC Motor and its suppliers. Please note that some contents in this document may relate to patent rights, which SAIC Group shall not be held responsible for identifying any or all such patent rights. This standard is in Chinese and English. If in doubt, the Chinese version is the Master. This standard was proposed by materials sub-committee of Quality Assurance Dept. This standard was approved by SMTC Technical Standardization Committee. This standard is under the management of Standardization working team. The drafting departments of this standard are: Quality Assurance Dept, Vehicle Integra-tion Dept (UK). The main drafters of this standard are: He Yusong, Jason Wormald. This standard was first published on Mar.07th.2011 and implemented on Mar.08th.2011.

欧盟REACH保证书

欧盟REACH保证书 供方: 需方:深圳市灿科盟实业有限公司 为确保供方提供给需方的部品、物料及其相关REACH物质数据、材料满足欧盟REACH法规要求,供方向需方慎重承诺并保证如下要求: 第一条供方必须按需方要求,准确及时向需方提交所供货物的相关REACH物质数据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REACH物质检测报告》 2、《SVHC-MSDS》(即:化学品安全数据说明书) 第二条供方必须主动积极学习欧盟RECAH法规,且已识别并明确知悉REACH法规的适用要求,并承诺遵守其相关要求,及时向需方传递准确的REACH调查表 中的物质信息,REACH调查表格式及内容必须符合最新REACH法规要求。如 欧盟REACH法规高关注物质(SVHC)清单有更新时,供方及时向需方传递提 供需方所要求的更新数据信息。 第三条即便需方没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如供方提供给需方的材料中含有REACH法规中规定的(SHVC及RS)物质,均应及时在《REACH调查表》中逐一列出, 连同相应的测试报告及MSDS等一并提交需方,并保证数据的及时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要求。 第四条新物料、新供应商及材料变更时必须在初品承认时提供第一条规定的REACH物质数据资料作为进货标准连同初品一并承认,否则初品不予承认 且不得批量供货,违反此条规定,供方愿意承担5000-10000元罚金及因 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从签定此保证书之日起,供方承诺并保证提供给需方的相关REACH物质数据和材料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保证 书第一条规定。因供方提供REACH物质数据或材料不及时、不准确或不完 整,影响需方REACH法规应对工作,供方愿意承担5000-10000元罚金及因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 第六条由于供方未向需方提供相关REACH物质数据信息或提供不及时、不完整或物质数据信息虚假,导致需方产品召回、退换、报废、返工、折价、

欧盟REACH法规(SVHC)2012年版

欧盟REACH法规:SVHC简介 SVHC,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根据REACH法规第57条款,SVHC按照以下标准来确定。 a)按照欧盟指令67/548/EEC被分类为1类及2类的致癌物质、致畸变物质和生殖毒性物质。该指令将于近期被欧盟1272/2008/EC(《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包装》,即CLP法规)取代,在新法规中分类为1a及1b的上述危害物质。 b)按照REACH法规附件XⅢ确定的持久、生物累积、有毒物质(PBT)和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vPvB)。 c)其它有实际案例证明对人类及环境有严重危害影响的物质(如内分泌干扰素)。 编辑本段SVHC候选清单 SVHC确定程序 根据REACH法规第58条款,SVHC将由成员国执法机构和欧洲化学品管理局(代表欧盟委员会),依据上述提到的SVHC判定标准来进行确认。这些机构需要按照REACH法规规定提交提案,随后提案将进行公开评议。公开评议结束后,欧盟成员国委员会将参考评议结果,经过研究讨论确定最终哪些物质会被确认为SVHC。由ECHA决定是否将这些物质纳入所谓的―候选清单‖。候选清单中的物质有可能会进一步纳入授权清单(即REACH 法规附录XIV)。 SVHC候选清单更新 自2008年10月2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首次公布第一批SVHC候选清单,截至2011年12月19日,SVHC 候选清单物质已更新6次。目前正式公布的候选清单中包含73项SVHC物质,包括多种无机物和有机物,应用遍布各个行业。 □ SVHC第一批清单(15项)于2008年10月正式公布生效 □ SVH C第二批清单(14项)于2010年1月正式公布生效 □ 2010年3月30日,丙烯酰胺被列入SVHC清单(属第二批清单) □ SVHC第三批清单(8项)于2010年6月18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四批清单(8项)于2010年12月15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五批清单(7项)于2011年6月20日正式公布生效 □ SVHC第六批清单(20项)于2011年12月19日正式公布生效 编辑本段SVHC相关责任与要求 根据REACH法规的条款规定,如果物品中含有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且该物质的质量分数和/或出口量达到一定要求,将触发企业相关责任。 SVHC通报 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 当然,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豁免通报: 1)根据法规第7.3条款,如果生产商或进口商在物品正常的或合理的可预期情况下使用(包括废弃处置等)能提供措施确保含有的SVHC物质不会暴露于人类或环境,则不需要履行欧盟REACH法规第7.2款的责任,但应给物品的接受者提供适当的指导说明。 2)该物质已经为该用途完成注册。 对于2010年12月1日前被纳入SVHC候选清单的物质,必须在2011年6月1日之前完成通报;对于2010年12月1日之后被纳入候选清单的物质,必须在被纳入清单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通报条件 (1)该物质已被列入须经许可才能允许使用的候选物质名单中(附件XIV); (2)该物质存在物品中的浓度大于0.1%(重量比W/W); (3)每个制造商或进口商每年制造或者进口的物品中该物质的总量超过1吨;

欧盟REACH认证

测试报告No. GZ1005054545/CHEM 日期: 2010年5月31日第1页, 共6页(SVHC) 深圳市赛特康电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大街411号 铃木电子(亚洲)有限公司 葵涌葵丰街25-31号华业大厦14楼 委托检验的样品及客户对样品的说明如下: 电解电容器 SGS工作编号: SZ12499915 样品接收日期: 2010年5月19日 测试周期: 2010年5月19日 - 2010年5月31日 测试要求: 根据客户要求,筛分测试如下高关注物质: 基于欧洲化学品管理署于2008年10月28日公布的供授权审议的15种高关注物质候 选清单(根据欧盟第1907/2006号REACH法规) 测试结果: 见后续页 结果概述: 根据具体的测试范围和分析技术,委托样品中高关注物质的含量都低于0.1%。通过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授权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 David Zhou周颂盈 批准签署人

测试报告 No. GZ1005054545/CHEM 日期: 2010年5月31日 第2页, 共6页 (SVHC) 测试测试样品样品: 样品描述: “电解电容器” 测试方法测试方法:: SGS 实验室内部方法RSTS-EE-SVHC-003,RSTS-EE-SVHC-004,采用ICP-OES ,GC-MS , GC-ECD ,IC 和UV-VIS 分析。 备注备注:: 1. 本报告所涉及的高关注物质的化学分析是基于如下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公布的SVHC 相关文件,利用现 有的分析技术所完成的。 A. http://echa.europa.eu/chem_data/authorisation_process/candidate_list_table_en.asp B. http://echa.europa.eu/consultations/authorisation/svhc/svhc_cons_en.asp C. http://echa.europa.eu/chem_data/reg_int_tables/reg_int_curr_int_en.asp#current_svhc 这个清单目前正在处于评估阶段,将来可能会有所改变。 2. 根据欧盟第1907/2006(EC )号法规, 如果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如果物质符合第57条中的标准并根据 第59条第一款被确定,物品的任何欧洲制造商或进口商应根据第7条第4款向欧盟化学品管理署进行通报:(a) 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吨/年/生产商或进口商;(b) 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质量分数计超过0.1% 的浓度。 3. 欧盟第1907/2006(EC )号法规第33条规定,含有满足第57条中的标准并根据第59条第一款被确 定且质量分数大于0.1%的物质的物品的所有供应商应向物品接受者提供其可获取的充足信息,以使物品使用安全,这些信息至少包括物质的名称。 4. 如果样品中SVHC 的测试结果超过检测限,建议客户进一步定量分析检测含有SVHC 的组分并且得到 SVHC 物质的准确浓度。

史上最全REACH法规解释

REACH 法规 1,新出台的REACH总的目的是什么? 新出台的REACH有两个最主要的目的: A 促进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保护,免遭化学品的危害 B 增强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 在REACH框架下,对化学品使用安全的举证责任由各成员国转到企业,企业要确保能充分控制、规避化学品对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风险。REACH要求每年生产或进口超过1吨化学物质的企业到中央数据库对该化学品进行注册。 2,欧盟为什么要出台新的化学品政策? REACH将取代已有的40种法律文件,对化学物质的管理形成单一的制度。与过去的化学法规不同的是,以1981年为界,REACH将现有化学物质分成既有物质和新物质。1981年前投放市场的物质通称为既有物质,约有100106种;在其后投放市场的则通称为新物质,约有4300种。这些新物质已按现有法规要求进行了相当严格的测试,但对既有物质则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普遍缺乏对既有物质的特性&使用的知识。此外,风险评估过程缓慢,效率低下,且资源受限。例如,自1993年以来,仅有140种产量大的化学品(超过1000吨)优先进行了风险评估,但拿出最终报告的仅70种。这样一些缺陷给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带来了潜在的风险。 关于新开发的物质,已有的制度还束缚了研究&创新。如对新开发的化学品,即使产量低于10公斤,也必须进行众多的测试,这造成了欧盟化学企业落后于他们的美国和日本的竞争对手。 REACH将取代这些法规,要求那些每年生产或进口量超过1吨的企业收集物质的所有特征的综合信息,提交必要的信息以证明其向欧盟化学品局注册的文档中所说明的使用安全性。未能注册的物质将不能在欧盟境内生产或进口到欧盟境内市场上。现在欧盟区内流通的化学品中有约30000种的产量超过1吨。REACH还通过减少难以承担的注册要求和更多奖励新物质的研究和开发工作来鼓励开发新物质。 3, REACH包含了那些内容? REACH 代表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注册:注册要求生产商或进口商提供超过1吨每年的化学物质的相关信息,包括提交技术档案。其中应有物质的信息和如何管理其使用过程种的风险的信息。数量超过10吨每年的物质还要再提交化学安全报告,以表征其安全评估。

2018年欧盟REACH法规SVHC清单182项及其主要变更过程(2018年4月19日)

2018年4月19日,欧盟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委员会实施决议 (EU) 2018/594,将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TMA, CAS No. 552-30-7)加入到SVHC候选物质清单。决议指出,TMA因其具有呼吸致敏性,符合REACH法规 (EC) 1907/2006 第57(f)条列为SVHC候选清单物质的条件,因此应将该物质加入到SVHC候选清单中。 物质名称:1,2,4-苯三酸酐(偏苯三酸酐)Benzene-1,2,4-tricarboxylic acid 1,2 anhydride (trimellitic anhydride) EC No. / CAS No.209-008-0 / 552-30-7 工业应用:用于聚合物、酯类物质的生产,用作实验试剂 此前TMA曾在第16批咨询清单中被提议加入SVHC候选清单,但在最终公布的第16批候选清单中因未达成一致意见而未被列入。 企业责任: 如果以下两个条件同时满足,物品制造商和出口商需在物质纳入SVHC候选清单起六个月内向ECHA通报: i. 物质在物品中的含量超过1吨/年/制造商或出口商; ii. 物质在物品中的重量百分比浓度大于0.1%。 应对建议:尽快组织TMA调查和产品抽检

REACH是欧盟法规《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简称,是欧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实施的化学品监管体系。 这是一个涉及化学品生产、贸易、使用安全的法规提案,法规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以及研发无毒无害化合物的创新能力,防止市场分裂,增加化学品使用透明度,促进非动物实验,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等。REACH指令要求凡进口和在欧洲境内生产的化学品必须通过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等一组综合程序,以更好更简单地识别化学品的成分来达到确保环境和人体安全的目的。该指令主要有注册、评估、授权、限制等几大项内容。任何商品都必须有一个列明化学成分的登记档案,并说明制造商如何使用这些化学成分以及毒性评估报告。所有信息将会输入到一个正在建设的数据库中,数据库由位于芬兰赫尔辛基的一个欧盟新机构-欧洲化学品局来管理。该机构将评估每一个档案,如果发现化学品对人体健康或环境有影响,他们就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根据对几个因素的评估结果,化学品可能会被禁止使用或者需要经过批准后才能使用。 据介绍,与RoHS指令不同,REACH涉及的范围要宽得多,事实上它会影响从采矿业到纺织服装、轻工、机电等几乎所有行业的产品及制造工序。REACH要求制造商注册产品中的每一种化学成分,大约共有3万种--并要衡量其对公众健康的潜在危害。REACH建立了这样的理念:社会不应该随便引入潜在危害的不确定的新的材料、产品或技术。 2006年12月18日,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正式通过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即REACH法规),对进入欧盟28个成员国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该法规已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次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主管机关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 此标准要求任何一种年使用量超过1吨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在商品中的含量不能超过总物品总重量的0.1%,否则需要履行注册、通报、授权等一系列繁琐的义务。此外,该法规将原指令集 76/769/EC 并入其附录17,从而对一系列对人体、环境危害较大的化学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非常严格的限制。 根据REACH法规,有下列之一的物质,可以被视为非常高关注物质(SVHC)的: CMR类:致癌物、致突变物、对生殖系统有毒的物质; PBT类: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的有毒物质; vPvB类:永久性和高生物积累物质; 可能对人类健康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物质; 2012年的SVHC候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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