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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QC产品认证的认证程序可分为五个阶段

CQC产品认证的认证程序可分为五个阶段
CQC产品认证的认证程序可分为五个阶段

?CQC产品认证的认证程序可分为五个阶段:

关键字:CQC

?认证程序

?

—申请(意向申请、正式申请)

—型式试验

—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

—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颁发和管理

—获证后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一、申请

1、申请人向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提交意向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制造商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生产厂信息(包括质量体系的状况和体系获证情况等);

3)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

另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如:

产品说明书、使用维修手册、产品总装图、工作(电气)原理图、线路图、部件配置图、产品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安全关键件一览表等。

若申请的产品是电工产品,需做电磁兼容型式试验,还需补充提供下述技术资料:

1)电磁兼容性技术标准;

2)可能影响安全性能的产品变更情况说明;

3)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检验报告(按型号提供);

4)所有的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

如果所申请的产品是已获证型号产品的变更,或与已获证产品有联系,申请人应在意向申请书中做出说明。

申请人也可指定代理人为其申请CQC产品认证,但代理人必须有申请人的授权书。

2.原则上按型号提出申请。不同生产厂生产的同型号产品或同一生产厂在不同地点生产的同型号产品,应分别申请。

3.CQC产品认证部会同分包实验室审查申请资料后,划分产品单元,并就检测所依据的标准、检测项目和所需样品数量同申请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分包实验室向CQC报产品检测费用。

4.CQC产品认证部会同业务代表根据生产厂的质量体系状况,确定生产厂质量体系的审核人天数,并确定相应的体系审核费。

5.CQC产品认证部向申请人寄发CQC产品认证报价单。报价单包括认证收费的详细内容、产品名称型号、检测标准和样品数量等。

6.申请人在报价单上签字盖章并返回后,CQC产品认证部向业务代表下达任务通知书,委托业务代表与申请人签定认证合同,并向申请人发正式申请书。申请书中包括有需补送的资料、申请方的责任及需附送的《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等。

7、当下述条件都满足时,即进入样品检测阶段,CQC产品认证部将向有

关分包实验室下达任务通知书,通知实验室准备接收样品进行检测:1)申请人已按照要求填写好并签字盖章后,返回报价单、正式《申请

书》

和产品认证合同;

2)申请人已提交所有要求的申请资料;

3)申请人已按照送样清单将样品送到指定地点;

4)申请人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相关费用。

当申请人不能及时满足上述要求,造成时间延误,认证周期增长,责任由申请人自己负担。

8、申请人提交的一切资料应用中文书写,国外申请人可使用英文。

9、CQC产品认证部同样接受来自国外申请人的产品认证请求,处理程序和要求同对国内申请人一样。

二、型式试验

1、型式试验依据CQC产品认证合同中指定的标准进行。

2、型式试验原则上由申请人送样到指定的CQC分包实验室进行,但对大型的、不便运输、安装、调试的商品,申请人可申请CCIBLAC或CNACL 认可的其他的邻近检测机构或工厂现场检测。为进行现场检测,检测现场应符合规定条件,包括:

1)具有现场检测必备的仪器、设备、场地;

2)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应满足现场检测项目的有关要求;

3)有关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并能溯源到国家基准或国际基准;

4)有进行现场检测的符合中国标准的环境条件和电网电源;

5)具备熟悉标准、操作等的人员。

现场检测一般在CQC指派的有资格的测试人员的监督下由申请人安排技术人员按要求进行测试操作,并出具试验原始记录。CQC测试人员负责整理和编制试验报告。

3、对已申请并通过型式试验的基本型产品的系列产品或变型产品,只检测与基本型不同部分的有关项目。

4、在检测过程中,若增加检测项目,有关实验室应通知CQC产品认证部,由CQC产品认证部通知申请人补交检测费后再进行检测。

5、检验结果:

如果有些检测项目的检验结果不合格,但易于改进的,可允许改进后重新送样进行检验,若再出现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型式试验合格后,分包实验室出具型式试验报告,CQC产品认证部向申请人签发样品检测结果合格通知单。对于不合格产品发不合格通知单。申请人可以在半年后重新提出申请。

6、样品检验后,CQC分包实验室向需要领回样品的申请人寄送“领取样品通知书”。申请人在收到“领取样品通知书”一个月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样品领取手续,逾期不取时,对境外厂家的样品交中国海关处理,对境内厂家的样品,由分包实验室处理。

7、若样品检测不合格,由CQC产品认证部向申请人寄送“样品检验不合格通知书”,并说明样品与标准不符合的项目及检测结果,或者寄送“样品补充检验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缴纳补充检验所需费用。对收到“样品检验不合格通知书”的产品,申请人可再次提出申请。

三、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

1、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的实施一般在样品检测合格后进行。生产厂质量

体系检查的目的是检查生产厂的生产与检测条件是否能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

2、CQC总部以生产厂调查表作为生产厂审查组到达生产厂之前了解生产厂情况的文件依据。

3、CQC总部组织审查组赴生产厂进行审查。审查工作在ISO9000国际质量体系标准的基础上增加与安全有关的设计、采购、检验、检验试验设备等要素的专业审核,并现场核实安全关键件及进行抽样检测工作。

4、对于已获得CQC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家,可免于生产厂质量体系审查,但必须补充上述安全要素的专业审核,该审核也可结合在日常监督中进行。

四、产品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颁发及使用

1、产品认证证书的颁发

1)已获得CQC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在样品检测合格后,CQC 产品认证业务代表及时填写产品认证报批表,并加附经审核无误的企业申请书、生产厂调查表、生产厂审查确认书、CQC颁发的ISO9000认证及样品型式试验报告等文件,报CQC总部,经合格评定后,由CQC 主任签发“产品认证证书”,并定期公告获证情况,随后将安排结合质量体系日常监督的“补充安全要素”审核。

2)未获CQC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生产厂,在样品检测和生产厂质量体系审查合格后,CQC产品认证业务代表及时填写产品认证报批表,并加附经审核无误的申请书、生产厂调查表、生产厂审查确认书、工厂审查报告、现场抽查记录及样品型式试验报告等文件,报送CQC总部,经合格评定后,由CQC主任签发“产品认证证书”,并定期公告获证情况。

2、认证标志管理

产品只有在获得CQC产品认证证书后才可加贴CQC安全认证标志。标志可以

—从认证中心购买,粘贴在产品的铭牌附近;

—或向认证中心申请,经批准后印刷在铭牌上或模压在产品上。

生产厂应对标志的使用进行有效的控制,设立台帐记录其购买和使用情况。

1)购买安全标志

申请人向认证中心提出购买标志的申请,内容应包括:

—申请人、生产厂、联系人;

—产品名称、型号;

—产品所获CQC产品认证证书的编号;

—购买标志的数量;

—申请人的付款方式及标志发放方式;

—公司盖章或授权人签字。

申请人也可从认证中心索取《购买标志申请书》,填好后交回认证中心。如果是代理人购买,还须附申请人的委托书。

购买标志需支付标志工本费。认证中心向申请人寄送标志或由申请人直接领取标志。

2)印刷/模压标志

产品获得CQC产品认证证书后,申请人可申请将CQC安全标志印在产品

铭牌上,或将标志模压在产品上。

申请人向认证中心送交申请,应包括如下内容:

—申请人、生产厂、联系人;

—产品名称、型号;

—产品所获CQC产品认证证书的编号,必要时附证书复印件;

—工厂编号;

—模压或印刷的设计图案;

—公司盖章或授权人签字。

申请人也可以从认证中心索取《印刷/模压标志申请书》,填好后和模压或印刷的设计图案一起返回认证中心。

认证中心按下列要求审核申请人提出的标志印刷/模压申请:

—铭牌的格式和内容应和申请认证时寄送的铭牌一致;

—安全标志的图案应与CQC标志相同或按比例放大/缩小;并且尺寸不能小到辨认不清的程度。

—安全标志下应有生产厂编号,或产品对应的认证证书号。

若设计不符合要求,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并指出相应的更改措施。申请人更改设计图案后,可以重新申请。

设计图案符合要求,认证中心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寄10张铭牌(或复印件)到认证中心,并支付印刷/模压标志审批费。经认证中心审批后发放《允许印刷/模压标志通知》。

五、获证后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获证后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是为了准确、全面掌握获证申请人/生产厂及其产品的情况,监督获证申请人/生产厂正确使用CQC认证标志,保证进入市场的产品始终符合申请认证的有关标准,申请人/生产厂的生产与检测条件始终符合CQC产品认证制度有关规定,保护消费者权益。

1、日常检查和监督

CQC产品认证证书上没有标明有效期,证书的有效性由日常检查和监督来维持。认证中心委托与其签有跟踪检查协议的指定检验机构对获得产品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产品的生产厂,进行跟踪检查。检查频次每年不少于一次。跟踪检查可与CQC质量体系认证的监督复查结合进行。检查结果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2、暂停/恢复使用认证标志

生产厂质量体系审查或现场抽测的产品安全项目的检验不合格,CQC通知申请人暂停使用并封存未使用的认证标志。

请求恢复使用认证标志时,申请人应向CQC提出书面申请,经对生产厂或样品重新检查或检验合格后,CQC通知申请人恢复使用认证标志。3、获证产品的变更

当生产厂的生产与检测条件、产品安全关键件、产品结构等影响产品安全的因素发生变更时,申请人应及时向CQC提交变更申请,并经资料审查、样品检测(如有必要),由CQC 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CQC认证标志。

若某种产品已停止生产,或出于其它原因,申请人可向认证中心提出撤销许可证书。经国家检验检疫局批准后,认证中心向申请人发出撤销证书通知。

4、连续一年以上不生产获证产品的生产厂再生产获证产品时,申请人须向CQC声明。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CQC产品认证证书,并收回CQC认证标志:1)已获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发现有两批安全性能不合格型号、产品结构与获证产品不符;

2)在生产厂抽封的样品,经检验(包括扩大抽样复查)不合格;

3)申请人擅自在未经批准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CQC发布吊销的产品认证证书公告。对被吊销证书的情况,六个月后申请人方可重新提出申请。

CCC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考试复习要点

第一章产品认证基础知识 本章的目的是使工厂检查员对产品认证制度有一个基本的了解。 一、产品认证概述 1.产品认证的起源 ●产品认证的雏形; ●产品认证的第一个标志。 2.产品认证的国际化趋势 3.产品认证的意义 ●贯彻有关安全法规的有效措施 ●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减少产品的责任风险) ●指导消费者购买安全可靠的产品(转移产品的责任风险——即使购买的带有认证 标志的产品出了问题,认证机构也会依据国家法规和本身职责,受理消费者的 申诉,负责解决产品质量争议,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提高产品在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企业/产品的诚信度) ●消除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利用IECEE推出的CB体系,获得CB检测报告/ 证书,获得成员国的国家级认证) 二、产品认证的基本概念 1.产品认证的定义(ISO/IEC 导则2-1996); ●认证的要点: a.规定的要求; b.公正的第三方实施; c.通过鉴定活动予以证实; d.颁发认证证书和/或认证标志。

●体系认证/产品认证: a.对象不同:组织/产品; b.依据不同:ISO标准或质量文件/标准、技术规范和合格评定程序 ●认证与认可的区别:(ISO/IEC GUIDE2) a.Certification -- A procedure by which a third party gives written assurance that a product, process, or service conforms to specified requirements. b.Accreditation -- A procedure by which an authoritative body gives formal recognition that a body or person is competent to carry out specific tasks.(认可对象分为:实验室,认证注册机构和检查机构) 2.产品认证8种形式; ●出自ISO/IEC出版物《认证的原则与实践》; ●上述八种类型的质量认证形式所提供的信任程度不同,认证机构承担的成本和风 险不一样。第五种认证形式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也是ISO向各国推荐的认证制; ●ISO和IEC发布的所有有关认证工作的国际指南,多以第五、第六种认证形式为 基础的。 3.典型的产品认证形式(第五种认证形式)的四个基本要素 ●型式试验 ●质量体系评定 ●监督检验 ●监督检查 三、第三方产品认证的构架(以第五种认证制度为例) 1.产品认证的依据 ●法律、法规、规章

CQC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规则程序

CQC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规则程序 (CQC/PD004-2004) (2007-01-11) 1.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对外声明所采用的IEC标准范围内的电工产品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活动。 2. 定义 CB测试证书:由发证和认可的国家认证机构颁发的文件,与所附的测试报告一起用来通知其他国家认证机构,某种电工产品的一个或多个样品已经按照IECEE所采用的某个标准进行了测试,并证明该样品符合该标准。CB测试证书只有在附有有关测试报告时,才有效。测试报告应包括按有关标准进行测试的结果,有要求时,还可包括已声明的国家差异的测试结果。 3. 颁发和认可CB 测试证书的规则 3.1 颁发CB测试证书的规则 3.1.1 申请人可以向CQC提出获得CB测试证书的申请。申请人是CB测试证书的持有者。 3.1.2 申请人应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实体。 3.1.3 申请人若委托代理人办理获得CB测试证书事宜时,应向CQC 提交委托书。 3.1.4 申请可以覆盖制造该产品的一个或几个国家中的一个或多个工厂。如果申请包含多个工厂时,申请人应标明每个工厂的地址,且应提交保证来自不同工厂的产品都是相同的证明(声明)。 3.1.5 每个申请单元中只能包含一个商标品牌(brand name),如有多个品牌,应分别提交申

请。自2006年1月1日起,每张CB证书只能对应一个商标品牌。 3.1.6 申请人可以要求对其他CB成员国的国家标准差异进行测试。 3.1.7 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中有任一地址所在地,为非IECEE成员国时,申请人应对每份颁发的CB测试证书向IECEE交纳附加费。附加费的数额由IECEE确定并由CQC代收、 汇寄IECEE帐户。 3.1.8申请人如果同意将证书内容作为公共信息发布在IECEE网站上,应在《CB测试认证申请书》(CQC/QPCP09.04)备注栏目中选择“同意”。如果申请人没有选择,则按不同意处理,CB证书的内容将不会作为公共信息发布在IECEE网站上。 3.1.9 如果制造商实验室已经由CQC评审合格并签署了协议,申请人可以要求进行现场测试(TMP/WMT),在《CB测试认证申请书》(CQC/QPCP09.04)备注栏目中注明申请进行现场测试及现场测试实验室名称。 3.1.10 CB测试证书不得用于任何形式的广告和促销活动,但CB证书持有者可为其获得该测试证书的产品的业务通讯中,提到持有该证书的事宜。 3.2 CQC认可CB测试证书的规则 3.2.1 认可我国加入IECEE-CB体系的标准目录内的CB证书。 3.2.2 颁发CB证书的NCB和出具CB报告的CB实验室应该在相关标准范围内已经得到IECEE的认可,具备颁发能力。 3.2.3对于利用制造商实验室出具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目前在强制性认证中只认可依据TMP(Testing at Manufacturer’s Premises)方式或WMT(Witnessed Manufacturer’s Testing)方式颁发的CB证书和报告,对于其他形式如SMT、RMT暂不认可。CQC标志认证一般情况下也仅认可TMP/WMT的CB证书,特殊情况需请中心领导批准。 3.2.4 出具CB报告所使用的TMP/WMT实验室应在相关标准范围内已在IECEE注册登记。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cqc-cp010-2002

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CQC/CP010-200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认证合格的产品所使用的CQC产品认证标志。 2. 标志的式样 2.1 标志的基本图案和标注 (一)基本图案如图 (二)标注 图案由1个扁椭圆组成,环内标注认证名称:“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和发布有关认证种类标注。 2.2 在认证合格的特殊产品(如电容、小型开关等)上适用“中国质量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样:“中国质量认证”的英文缩写“CQC”。 3 标志的规格 分为标准规格标志和非标准规格标志。 (一)标准规格标志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统一印制,共5种,规格标准见下表:

单位:mm 规格的尺寸成线性比例。 4. 标志的颜色 (一)标准规格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色体; (二)如采用印制、模压方式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标志,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持证人应始终按规定使用标志,并进行有效的控制,保存使用的有关记录以备监督。 5. 标志使用的申请 5.1 持证人必须持“购买标志申请书”或“印刷/压模标志申请书”、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介绍信向CQC办公室申请使用认证标志。 5.2 持证人可以提供上述文件的书面或电子文本办理申请。 5.3 持证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标准规格标志的工本费或模压、印刷标志的监督管理费。 6. 标志的使用 6.1 持证人在证书有效期内,可在获证产品及其外包装上使用标志。 6.2 持证人根据获证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使用方式: (一)标准规格标志,必须加施在获证产品本体的显著位置; (二)印制、模压标志的,应加施在获证产品的铭牌或本体的显著位置; (三)在获证产品的本体不能加施标志的,必须将标志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及随附文件中。 6.3 持证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立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对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录存档; (二)保证使用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三)只在证书所限定的产品上加贴标志;

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编号: CQC/RY000-2002 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编号: 发布2002/11/5 实施2002/11/10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 言 为了保证CQC自愿性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认证各项工作符合ISO/IEC导则65、IAF对导则65的解释文件、CNAB认可准则相关文件要求,以及CQC产品认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使各项相关活动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通用要求。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陆梅 边婧 刘平 本通用要求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授权解释。

修订:1 第 1 页共 12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10.15 1.总则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以下简称CQC)发布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结构为通用要求+特殊要求,认证要求由两部分组成,各部分不能单独使用。本实施规则通用部分适用于CQC发布的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 CQC产品认证的模式是产品型式试验+初次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 a. 认证的申请 b. 型式试验 c. 初始工厂审查 d.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e. 获证后的监督 2.认证申请 2.1 填写CQC提供的申请资料 a.正式申请书 b.工厂审查调查表(首次申请表) c.一致性声明 2.2 提供与申请人等有关的资料 a.申请人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b.申请人为销售者、进口商时,还须提交销售者和生产者、进口商和生产者订立的相关合同副本 c.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d.生产厂的注册证明(首次申请时) e.商标的注册证明

修订:1 第 2 页共 12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10.15 f.有效的监督检查报告或工厂审查报告(如有) 2.3 提供与产品有关的资料(根据产品情况提供,并参考各个《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 a.产品总装图、电器原理图、线路图、产品说明书 b.电参数表 c.关键元器件及材料清单 d.同一申请单元内各个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e. CB测试证书、CB测试报告(申请人持CB测试证书申请时) 3.型式试验 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规定进行。 4.初始工厂审查 4.1审查内容 工厂审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4.1.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CQC派审查员对生产厂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1)进行审查;对产品的质量检测如有特殊要求,应按照相应产品的《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殊要求》中的要求进行核查。 4.1.2产品一致性检查 工厂审查时,应在生产现场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进行一致性检查,重点核实以下内容。若认证涉及多系列产品,则每系列产品应至少抽取一个规格型号做一致性检查。 1)认证产品的标识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2)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检测时的样品一致;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中国水网水行业专业门户网站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CAEPI-GK-301-2005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程序指南 (A版) 2005年1月1日颁布2005年1月1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1 引言 1.1 为保证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CCAEP)I 开展环境保护产品(以下简称环保产品)认证工作的质量,加强环保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规范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制定本指南。 1.2 本指南是环保产品生产企业自愿申请环保产品认证、获取环保产品认证应遵守和满足的通用要求。 1.3 本指南供认证中心开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作时使用,也供境内外企业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时使用。 1.4 本指南包括环保产品认证申请、受理、认证实施、发证、认证后监督管理及复评等内容。 1.5 环保产品认证模式一般采用“产品检验+工厂(现场)检查+认证后监督”。 2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图(见图2-1 ) 3 环保产品认证程序 3.1 认证申请条件和材料 3.1.1 申请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 (1)申请单位法律地位明确,持有合法的法人执照证书; (2)申请方(受检查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体系,并符合CCAEPI-GK-305-2009《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3)产品属国家推行的或CCAEPI推行的幵展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的产品种类目录范围;

(4)产品质量稳定可靠,能正常批量生产,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 售后服 务和备品、备件的保证供应; 产品依据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可满足 C CAEPI 确认的产品标准或技 术要求。 (8)产品介绍材料,包括: (5) 3.1.2 申请方(受检查方)提交正式申请材料,包括: (1)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方 (2) 图J2-1 产品认证程序 营业执照副本及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4) (5) 已经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产品企 申请认证产品工厂质量保证管理文件; (6) (7) 的产品,应附 应有国家批准的制造计量器具 关批准文厂"(如环境监测仪器类产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申请产品的主要用户名录及联系方式,两个以上的用户意见; 属国家强制 许可证 );

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

XXXX有限公司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文件编号:XX/QP8-03 版本/修订:A/1 页数:共 5页 生效日期:2019年3月1日 管理体系□手册□企业标准□操作规程 ■程序□规章制度□其他: 文件密级:二级 修改类别■新版□版本更改/修订□作废/替代: 文件变更原因: 对3C要求的修改 文件变更内容简述: 编制人:部门:品质部日期:2019 年3月1日 文件印章 审 核 人 员 部门姓名签名日期品质部 生产部 采购部 仓储部 持有部门:批 准 版本更改记录 版本修订更改摘要编制者生效日期

文件名称: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2019 年 3 月 1 日1.目的 对不合格的物料、在制品和成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非预期使用或流入下工序。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产品进厂到生产、交付至顾客的不合格品的控制;包括未经识别或可疑产品的控制。3.定义 3.1 不合格品:不符合规格或客户要求的物料及产品。 3.2 可疑物品:检验和试验状态不明确,或由于长期保管等原因引起品质变异或降低的物料和成品。 3.3 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返工是指对产品采取措施,使产品与原 要求一致,返工是过程的重复;返工的产品可能是合格品,若失败则是不合格品); 3.4 返修:为使不合格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也就是经返修后无论如何也达不到原 标准的要求,但是不影响用户的使用要求); 3.5 报废:对不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或材料进行处置的一种方式;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对采购产品、外协加工产品、过程(最终)产品、客户退货的不合格品的识别、 进行判定、分析、统计、反馈及考核,负责对返工品的重新检验。 4.2不合格品发生单位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并采取纠正预防,一般不合格品由品质主 管组织评审,对关键件、批量大及损失严重的不合格品,由品质部经理组织评审、分析,并保存评审记录。 4.3 营销部负责客户投诉和退货产品的落实,并负责与客户的沟通; 4.4 物控部负责对采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品的处理,必要时,向供应商进行索赔和退货; 4.5 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在制品和成品进行返工、返修、标识和隔离。 4.6 品质最高管理层负责对关键件、批量大及损失严重的不合格品的处理做出最后裁决。 5.流程图

CQC自愿性认证

申请编号: 生产厂编号: Application No : Factory No: CQC自愿性认证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the CQC Certification □CQC标志认证□RoHS □节能认证□节水认证(节字)□环保认证 申请日期/Date: 产品类别/Product sort: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

1.申请人/Applicant 1.1申请人名称/Name of Applicant: 1.2 付款人名称、地址/Name 、Address of Payer: 1.3申请人地址、邮编/Address and post code of Applicant: 1.4证书邮寄地址、邮编/Address and post code of certificate mailing: 批准书/各类通知书邮寄地址、邮编/Address and post code of approving for change of certification or notice of suspension, withdrawal, cancellation or resumption: 1.5 组织机构代码: 1.6联系人/Contact Person: 1.7电话/ Telephone: 1.8传真/Fax: 1.9电子邮件/E-mail: 1.10移动电话/Mobile phone: 2. 代理机构或中国办事处/Name of Agent or office in China: 2.1 代理机构/中国办事处名称/ Name of Agent or office in China: 2.2 联系人/Contact Person: 2.3电话/ Telephone: 2.4传真/Fax: 2.5电子邮件/E-mail: 2.6移动电话/Mobile phone: 3. 制造商/ Manufacturer(where the equipment is produced): 3.1制造商名称/Name of Manufacturer: 3.2制造商地址/Address of Manufacturer: 3.3联系人/Contact Person: 3.4 电话/ Telephone: 3.5 传真/Fax: 3.6 电子邮件/E-mail: 3.7移动电话/Mobile phone: 4. 生产厂/Factory(where the equipment is produced): 4.1生产厂名称/Name of factory: 4.2生产厂地址、邮编/Address and post code of factory:

3C-CQC认证产品管理程序

修订履历 NO. 修订内容页次现版次修订及生效日期 01 新发行 6 A/0 2005-3-15 02 文件使用新的公司名称 6 A/1 2006-5-20 03 变压器认证标准升级。 6 A/2 2007.9.20 04 音视频类电源确认检验项目增加”防火”一项 6 A/3 2010.2.1 05 在5.2.3确认检验中增加关键零件定期确认清单,删除 音视频类电源所有检验项目。 2-4 A/4 2011.4.17 06 增加音视频类电源关键零件定期确认清单及定期确认 检验标准。 1-9 B/0 2012.12.10 07 将CQC认证适用标准升级,由原来的GB19212.1- 2003/GB19212.7-2006升级为GB19212.1-2008/GB19212.7- 2012 6 B/1 2013.7.25 08 增加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用外置电源适配器、充电器和内置开 关电源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规则的确认检验及例行检验条款。7-10(新增 第7页) B/2 2014-5-14 文件正式审批 编制部门编制审核批准标准化

1、目的 : 明确3C产品认证及管理流程,使得产品认证依规定程序顺利进行和已认证产品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 2、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所有3C/CQC认证产品的认证及生产全过程. 3、定义 : 无 4、职责: 4.1品质部制定本规定,各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4.2质量负责人 4.2.1质量负责人任命. 1)质量负责人须是公司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具有充分分析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2)质量负责人须由总经理签署授权书(或聘用书)正式任命. 4.2.2职责 1)在ISO9001基础上负责建立满足3C/CQC认证产品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2)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3)负责审核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并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 4)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5)监督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6)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7)确保从事3C产品管理作业人员有足够教育训练,能正确执行3C/CQC相关管理规定. 4.3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 1)由质量负责人指派,要求熟悉认证作业流程. 2)其职责是协助质量保证负责人与认证机构联络认证事宜. 3)负责针对已认证产品建立和更新《3C/CQC认证产品目录》. 4.4产品开发(工程)项目. 1)依业务需求负责提出认证申请. 2)在产品认证期间视必要提出技术修改,使产品满足标准要求,同时将修正部分作为工程变更转换到 生产标准要求.

质量体系CQC产品认证的认证程序

CQ C产品认证的认证程序可分为五个阶段 —申请(意向申请、正式申请) —型式试验 —生产厂质量体系检查 —认证证书及认证标志的颁发和管理 —获证后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 一、申请 1、申请人向认证中心产品认证部提交意向申请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1)申请人信息,制造商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2)生产厂信息(包括质量体系的状况和体系获证情况等); 3)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标等; 另外,还需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如: 产品说明书、使用维修手册、产品总装图、工作(电气)原理图、线 路图、部件配置图、产品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安全关键件一览表等。 若申请的产品是电工产品,需做电磁兼容型式试验,还需补充提供下 述技术资料: 1)电磁兼容性技术标准; 2)可能影响安全性能的产品变更情况说明; 3)产品电磁兼容性能检验报告(按型号提供); 4)所有的有电磁兼容要求的电磁兼容关键件一览表。

如果所申请的产品是已获证型号产品的变更,或与已获证产品有联 系,申请人应在意向申请书中做出说明。 申请人也可指定代理人为其申请CQC产品认证,但代理人必须有申请人的授权书。 2.原则上按型号提出申请。不同生产厂生产的同型号产品或同一生 产厂在不同地点生产的同型号产品,应分别申请。3.CQC产品认证部会同分包实验室审查申请资料后,划分产品单元, 并就检测所依据的标准、检测项目和所需样品数量同申请人达成一致 意见后,由分包实验室向CQC报产品检测费用。 4.CQC产品认证部会同业务代表根据生产厂的质量体系状况,确定 生产厂质量体系的审核人天数,并确定相应的体系审核费。 5.CQC产品认证部向申请人寄发CQC产品认证报价单。报价单包 括认证收费的详细内容、产品名称型号、检测标准和样品数量等。 6.申请人在报价单上签字盖章并返回后,CQC产品认证部向业务代 表下达任务通知书,委托业务代表与申请人签定认证合同,并向申请 人发正式申请书。申请书中包括有需补送的资料、申请方的责任及需 附送的《质量体系情况调查表》等。 7、当下述条件都满足时,即进入样品检测阶段,CQC产品认证部将 向有关分包实验室下达任务通知书,通知实验室准备接收样品进行检

3C认证基本流程-CQC篇

CCC 玩具玩具认证基本流程认证基本流程认证基本流程((CQC 篇) CVC 威凯检测 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六大类玩具(童车类产品、电玩具类产品、塑胶玩具类产品、金属玩具类产品、弹射玩具类产品、娃娃玩具类产品)必须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如果您选择申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 )的CCC 证书,基本流程有如下几步: 一:企业在网上(https://www.sodocs.net/doc/a88939862.html, )注册后,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填写申请,并上传“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照片”; 备注:注册界面上有注册演示文件 二:受理人员受理网上申请,并在网上填写“提交给cqc 的文件清单”(即企业需要提交的资料),并向企 业发送文件模板,包括: 1, 正式申请书(企业必须在网上直接打印并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不能以word 格式打印); 2, 符合性声明(针对玩具)或一致性声明(针对童车),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3, 送(抽)样单,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4, 产品描述,里面的内容需要工厂配合填写里面的内容需要工厂配合填写里面的内容需要工厂配合填写,,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5, 照片;(所有申请型号的产品均需要提供) 6, 如果是OEM 或ODM 厂,则要提供OEM/ODM 协议((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OEM 厂情况:该厂仅是一个加工厂,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OEM 厂、根据制造商提供的 设计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在OEM 厂的体系下进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 ODM 厂情况:不同的申请人/制造商利用同一设计、质量体系及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要求进 行生产,使用不同制造商的商标。 7,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且要有最新的年检章最新的年检章 最新的年检章(首次申请企业提供); 8, 工厂调查表(工厂从来没有做过3C 才提供):其中所有信息都要详细填写,并以附件形式提供质 量手册目录,程序文件目录,组织机构图,生产流程图和检验文件清单。 备注:上述资料除“正式申请书”必须为网上直接打印外,其他资料模板将由网上受理人员提供给申请企业, 企业填妥后交回给受理人员(其中“正式申请书”、“产品描述”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另外打印一份 随样品交给检测实验室)。 三:企业提供资料给cqc 后,受理人员在网上下检测任务告诉企业送样给实验室,实验室检测完毕后把

中国质新量认证中心(CQC)产品认证工厂审查实施指南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产品认证作业指导书 产品认证工厂检查实施指南 (CQC/GD.JC02-2002) 版本号:第一版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编号: 编制:罗志文 审核:吴晓龙 批准:吴晓龙 发布日期:2002年 11 月 05 日实施日期:2002年 11 月 10 日

修订:2 第 1 页共 5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09-01 1目的 规范工厂检查工作。 2适用范围 强制认证/自愿认证时所进行的工厂检查。 3职责 检查处/分中心负责执行本程序 4初次检查 4.1 检查前准备 4.1.1 当企业第一次向CQC或认监委指定机构申请产品认证时,CQC 需对企业的生产现场进行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评定。时间1个人日~6个人日。 4.1.2 企业向CQC初次申请产品认证时,应如实填写<工厂检查调查表>并按调查表的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4.1.3 在申请认证产品型式试验合格后,产品处将<工厂检查工作单>上规定的相关资料移交检查处。检查处向分中心或检查员派出单位发出<工厂检查任务书>,同时向申请人发出<工厂检查通知>,并将工厂检查人员名单通知企业。企业若无异议,检查处将按此名单组成工厂检查组;企业若对检查人员有异议,可以向检查处陈述理由, 检查处可以按企业的合理要求调整工厂检查人员。 4.1.4 参加工厂检查的人员应与受检查方无利害关系。并且2年内未对受检查方进行过任何咨询活动。 4.1.5 工厂检查组确定后,检查组与企业协商赴现场的具体日期。如果

修订:2 第 2 页共 5 页版号:1 修订日期:2003-09-01 是境外企业,当工厂检查组名单确定后,申请人应按<工厂检查通知>所提供的检查员姓名和单位尽快发出检查工厂邀请函,以便检查人员办理护照和签证。 4.1.6 工厂检查小组在现场检查之前应认真检查工厂填写的调查表及相关文件。当检查组还需要其它资料时,企业应在检查前3个工作日(有效工作日)将资料送到。 4.1.7 在进行工厂检查前检查组应将检查计划事先通知受检查方。 4.2 工厂检查 4.2.1 检查组在正式检查开始前应召开首次会议 (1) 参加会议人员:检查组全体人员、企业领导、质量保证负责人、 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企业自定的人员。 (2) 会议由检查组组长主持,会议内容: a. 介绍检查组成员和企业有关人员; b. 确认检查的目的、范围和依据的文件; c. 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d. 落实检查组所需资源和设施; e. 建立双方正式联络渠道; f. 确认检查计划的各项安排; g. 澄清可能存在的问题; h. 有关保密和自律的承诺与声明。

有机认证流程图模板

有机认证流程图

有机认证流程图

认证流程 认证申请 1.申请组织向WIT客户中心提出认证申请, 填写”有机产品认证申请书”,交纳申请费200元; 2.WIT客户中心受理认证申请, 向申请组织提供《有机认证基本要求》、《有机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相关标准目录》 等公开文件, 以及《有机认证农场调查表》、《有机认证加工 调查表》、《有机认证贸易调查表》等表单和材料; 3.申请组织按要求向WIT客户中心返回有关调查表, 并提供相关资料, 包括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农场地块分布图、农户 造册表( 如果是小农户农场认证) 、加工厂平面图等; 4.WIT客户中心进行评审, 并提供认证报价; 5.双方确认认证费用后, 协商签订认证协议。 认证准备 1.WIT与申请组织商定现场检查时间, 并明确认证要求, 即申请组织已按认证标准要求对产品实施了控制; 2.申请组织应在现场检查前1个月提交相关文件; 3.WIT审核中心组建检查组, 并与申请组织确认检查组成员和检 查时间。 文件检查 检查组将依据标准要求对相关文件进行检查, 经过文件检查, 编制检查计划, 确定检查重点, 同时确定申请组织认证产品检测适用标准 及需检测的项目, 传递至申请组织要求其进行委托检测, 由申请组织

在WIT公开的合格分包实验室中选定检测机构。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由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可的相关实验室相关的检测报告( 如CNAL 认可的实验室或带CMA标志的检测报告) , WIT一般予以认可。 现场检查 检查组依照检查计划对申请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验证产品与认证依据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符合性。WIT为申请组织提供管理及 产品持续改进之机会。 检查结论 检查组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收集客观证据, 对于发现的不符合事实, 出具书面不符合项报告。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情况作出风险 判断, 作出是否推荐进行不通知检查的建议。 跟踪检查 1.现场检查后, 申请组织应对不符合项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并向WIT提交纠正措施及整改之证明材料; 2.申请组织的纠正措施应在检查结束后三个月内完成, 否则不予 推荐; 3.检查组对申请组织进行书面或现场跟踪检查后, 纠正措施的有效性经验证符合要求后作出是否推荐注册的检查结论, 上报 WIT审核中心。 注册发证 1.申请组织的检查材料经WIT技术委员会合格评定人员评定认可后, 由WIT副总经理批准并报WIT总经理签发认证证书。 2.WIT将在媒体上定期公布获证组织的认证信息。

办理自愿性CQC体系认证多少钱

一种产品获得了CQC 产品认证证书, 那就意味着该企业获得了一个国家级认证机构颁发的证书,其产品已经通过了国家认可的实验室按照某个标准进行的检测, 其生产厂的质量体系也经过CQC 的严格审核, 能够保证持续地生产符合标准的产品,那么办理自愿性CQC 体系认证需要多少钱呢 ?下面来看看相关介绍吧。 CQC 认证与CCC 认证最大的区别就是它是自愿性的,列入CQC 自愿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可申请CQC 认证。 CQC 标志认证重点关注安全、电磁兼容、性能、有害物质限量(RoHS)等直接反映产品质量和影响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指标,旨在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自愿性CQC 体系认证资料准备: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请按照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

2.申请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注册商标证明(有注册商标时); 4.系列型号的差异说明; 5.工厂检查报告(初审和最新的工厂审查报告),如初次申请还要填写工厂调查表; 6.申请样机4台; 7.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及产品中文警告标志; 8.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9.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10.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

11.安全和电磁兼容有关元器件清单; 12.申请人、制造商和生产厂不同时还要提供相关协议证明; 13.如公司未作过ISO9001认证,还需提供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 关于办理自愿性CQC体系认证需要多少钱,大家可以咨询专业的认证公司,这里为大家推荐南京泽林认证咨询有限公司,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南京泽林认证咨询有限公司是从事企业管理咨询、管理体系认证咨询、产品认证咨询和企业项目托管及验厂咨询的专业机构。 我们拥有了一批具现代管理知识和不同专业背景的国家注册咨询师、工程师、专家和大学教授。我们致力于国际标准和管理咨询的研究及应用,曾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过管理服务。 了解更多详情欢迎致电南京泽林认证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产品认证(报备)管理程序

制定部门开发部修订日期2010/12/20 版次 C 页次1 一、目的:明确职责,规范认证(报备)工作程序,控制费用,充分利用认证资源。 二、适用范围:所有产品的认证(报备)管理。 三、职责:开发项目组负责实施,采购部、样机组等协助。 四、工作程序 1、申报审批 (1)产品的认证(报备),由项目工程师填制《产品认证(报备)申报表》,部门和总工程师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才可向认证机构立项。所有认证(报备)资料最后由文控中心存档。 (2)OEM证书及子证书由市场部提出申请,开发部协助完成相关事项。 2、样机 (1)开发部项目工程师针对认证(报备)对产品安规方面的要求,确定样机制作方案。并提出关键零部件清单,由采购部按要求进行采购。样机由项目工程师主导,样机组协助按规定要求制作样机,项目工程师对样机进行功能、功率、耐压等预先测试,确保样机和物料满足预定的要求。 (2)开发部安排样机及零部件按要求送至认证测试机构测试。如测试过程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与上级领导商量解决办法。必要时相关工程师应跟进测试现场整改,保证产品通过测试。 凡涉及整机结构、参数的变更和关键件选用等重大问题,项目工程师须取得上级领导的意见,并积极主动与业内人员和上级领导共同商议,决定方案。 (3)项目工程师向相关单位发出或移交产品设计文件时,相关零部件应和认证测试报告完全相符。 3、资料 (1)向认证机构提供的认证(报备)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关键器件要尽可能提供二个或以上符合要求、有认证的供货厂家,以减少报备次数。 (2)产品结构方面提供:零部件清单(包括:生产单位、型号、规格、材质、认证号)、总装图(应标明尺寸)、爆炸图(每一部件均需标明编号及中英文名称)。 (3)产品电器方面提供:电原理图、接线图、印制板图、字符图、元器件清单(包括:生产单位、型号、代号、规格、认证号)。 (4)采购部向开发部提供: A、 UL、CUL认证(报备):塑料件材质、绝缘材料、启动电容、X、Y电容、电机、变压 器、电源线、线扣、奶嘴、继电器、定时器、温控器、插头、熔断器、温度传感器、开关、内部接线、印刷电路基板等元器件的“黄卡”复印件及认证机构认为需要的资料。 B、 GS、EMC认证(报备):开关、电源线、插头、熔断器、继电器、定时器、启动电容、 X、Y电容的VDE证书复印件;电机、变压器、开关的VDE证书或规格书等认证机构认为需要的资料。 (5)市场部提供有客户确认的产品铭牌式样,项目工程师审核,经上级领导确认后交认证

中国CQC认证

CQC认证 一:简介 CQC标志认证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之一,以加施CQC标志的方式表明产品符合相关的质量、安全、性能、电磁兼容等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涉及机械设备、电力设备、电器、电子产品、纺织品、建材等500多种产品。CQC标志认证重点关注安全、电磁兼容、性能、有害物质限量(RoHS)等直接反映产品质量和影响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指标,旨在维护消费者利益,促进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内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 CQC认证意义 一般而言,办理CQC认证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 产品不在3C范围内,没法做3C认证,但企业出于市场营销的目的又急需权威部门认证产品质量过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办理CQC认证就是一种非常好的选择。 2. 政府招标的要求,如公共道路上路灯的政府招标,往往就有CQC认证的要求,办理CQC认证才能获得投标资格。 3. 树立品牌,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得CQC产品认证意味着该产品安全获得了品牌的保证,在目前生产企业良莠不齐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获证产品品牌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取得进入市场的绿色通行证,提高市场占有率,有助于企业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4. 减低产品成本:CQC产品认证得到了各领域内相关部门、机构的广泛认可和采信,企业获得标志认证后,可大大减少重复检测和重复认证,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同事也可以减少企业需要承担的产品风险。 三:CQC产品认证的模式 型式试验+初次工厂审查+获证后监督,认证的基本环节包括:认证的申请,型式试验,初始工厂审查,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获证后的监督。

四:产品范围 注:表格中的时间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产品认证范围的时间 五:申请所需材料: 1 .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CQC《工厂检查调查表》填写指南

《工厂检查调查表》填写指南 (CQC/PDC022-2005) 一目的为了使申请产品认证的申请人或工厂能够正确地填写《工厂检查调查表》(以下称调查表),以便认证机构和检查组了解工厂的基本信息,在现场检查前做出合理地安排,特制定本指南。 二范围 适用于CCC和CQC产品认证。 三职责 1 认证机构负责向申请人提供调查表; 2 申请人或工厂负责如实填写并向认证机构提交调查表。 四定义 1 工厂: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试验以及加施认证标志的场所 2 制造商:控制认证产品制造的组织。 注:一个制造商可以有多个工厂。 3 申请人:申请产品认证的组织 注:1)通常,申请人在获得认证证书后就成为持证人。 2)所谓“申请代理人”是指代理申请人办理认证申请手续的组织。 五填写要求 下面就调查表中的各项条款的填写要求逐一进行解释: 1.1 工厂信息: 工厂注册名称应与工厂营业执照上名称一致; 工厂地址应填写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试验以及加施认证标志的实际场所;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要求填写能够直接联系到工厂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提供当检查员实施工厂检查时能便捷地抵达工厂的交通路线指示图。 1.2 制造商信息: 制造商注册名称、地址要求填写与制造商营业执照上名称和地址一致。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要求填写能够直接联系到制造商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2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注册名称、地址要求填写与申请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和地址一致。 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要求填写能够直接联系到申请人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认证联系人:要求填写负责产品认证的联络人员,其电话、传真要求能够直接、方便地找到此人,以便认证机构和检查组联系有关认证或工厂检查时间等事宜。 3 工厂质量负责人: 要求填写在工厂中负责产品质量的管理人员,具体职责和权限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条款1.1的规定,此人要获得由工厂最高管理者的文字任命,并在相关的文件中对其职责和权限有明确地描述。 4 工厂员工总数: 要求填写与申证产品有关的所有员工的数量(包括涉及生产申证产品生产的工人及管理人员)。 5.1 申证产品的申请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商标: 要求填写申证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商标和申请编号,要与《产品认证申请书》所填写的相一致。例如:

CQC的产品认证涉及类别及认证流程

CQC的产品认证活动涉及:国家授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IECEE-CB测试证书的颁发和认可;CQC标志认证,以及为出口提供技术服务的国际认证。 3. CQC产品认证的依据 3.1 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按国家统一发布的标准目录执行。 3.2 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依据为中国对外声明所采用的IEC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国家差异。 3.3 CQC标志认证的依据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IEC标准、其他国家先进标准及CQC补充技术要求。 3.4 国际认证依据出口目的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准入和认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4. CQC产品认证的范围 国家授权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见《国家授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范围见《CQC颁发/认可IECEE-CB测试证书目录》。 CQC标志认证的范围见《CQC标志认证目录》。 颁发欧盟CE符合性证书的范围见《CE认证产品目录》。 国际合作委托认证的目录见具体合作协议。 5. CQC产品认证的主要阶段 CQC产品认证分为六个阶段: a. 产品认证申请;

b. 产品型式试验; c.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d. 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e. 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及使用(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f. 获证后的监督(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6. 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 6.1 产品认证申请 6.1.1 凡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均可作为“申请人”在网上或以书面向CQC产品处提出认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6.1.2 CQC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合格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6.1.3 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认证费用后, CQC将向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下达测试任务。 6.1.4 申证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收到样品并确认无误后,通报CQC并开始按认证时限进行计时。 6.2 产品型式试验 6.2.1 接到样品后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将按申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6.2.2 型式试验合格后,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送交CQC进行评定。 6.3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CQC产品认证证书管理办法

CQC产品认证证书管理办法 (CQC/CP009-2002)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CQC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2. 产品认证证书类别 2.1 CCC认证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是证明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和许可认证合格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 2.2 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自愿性产品认证合格证书,是证明产品符合中心自愿性产品认证要求和许可认证合格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法定证明文件。 2.3 CB测试证书: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认证与测试组织IECEE-CB体系内电工产品测试合格证明文件。 3 证书的内容 3.1 根据《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CCC 认证证书包括以下内容: (一)(一)证书编号; (二)(二)申请人、产品制造商和生产厂的名称及地址; (三)(三)产品的注册商标(需要时); (四)(四)产品的名称、系列、规格、型号; (五)(五)认证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则; (六)(六)发证日期和证书有效期; (七)(七)发证机构全名、印章; (八)(八)签发人手签章。 3.2 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内容包括: (一) 证书编号; (二)申请人、生产厂的名称及地址; (三)生产厂编号; (四)产品的注册商标(需要时); (五)产品的型号、名称;

(六)认证依据的标准和技术规则; (七)认证模式; (八)发证日期和证书有效期; (九)发证机构全名、印章; (十)签发人手签章。 3.3 根据IECEE01、02文件规定,CB测试证书内容包括: (一)证书编号; (二)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的名称及地址; (三)产品的名称、规格、注册商标(需要时)和型号; (四)依据标准的标准号及版本号、修订号; (五)测试报告的编号; (六)发证日期、发证机构全名; (七)签发人签字。 3.4 如申请人提出需要在证书上打印产品注册商标,应提交商标注册证明、使用合同。 3.5 除CB测试证书外,1张证书原则上只能有1个生产场地。 4. 证书的形式 4.1 CCC认证证书和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采用中、英文对照形式。当对英文内容发生争议时,以中文为准。 4.2 CB测试证书采用英文形式和IECEE规定的格式。 5. 证书的有效期 5.1 CCC认证证书有效期按《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5.2 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按《自愿性产品认证通用要求和特殊要求》规定的有效期执行; 5.3 CB测试证书不申明有效期。 6. 获证企业使用证书的权利和义务 6.1 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有权在认证合格的产品及其包装和说明书上使用认证标志。 6.2 证书可用于广告宣传。(CB测试证书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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