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保证辐射装置正常运行与安全,并保证工作人员与病人及普通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的购置辐射装置要合理选择地址,充分利用空间(地皮),并
尽量考量与原相关设施的联系,并保证周围相关建筑、人员的安全,做好书面报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安装辐射装置的机房必须经卫生防护部门、环保部门作“评估”,
经上述部门评估通过后方可报有资质部门进行机房设计。
3.施工过程也必须提请有资质部门进行监理。
4.辐射装置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标准)进行验
收。
5.辐射装置安装调整完好,投入运行前必须请卫生防护部门、环保
部门进行实地检测,保证运行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辐射装置投入使用要建立相关制度,如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
7.所有辐射装置的机房都必须设置国家统一警示标志。
8.辐射装置的机房都必须有防火设置,防盗设施,并做好交接班工
作。
9.辐射装置的机房,任何与该设备无关的人员未经医院有关部门的
许可都不得入内参观。
10.辐射装置非工作时间必须做到切断无关的电源、水源,巡视一遍
后,关好机房门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莆田市第一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