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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上海市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为了保证辐射装置正常运行与安全,并保证工作人员与病人及普通人员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的购置辐射装置要合理选择地址,充分利用空间(地皮),并

尽量考量与原相关设施的联系,并保证周围相关建筑、人员的安全,做好书面报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批。

2.安装辐射装置的机房必须经卫生防护部门、环保部门作“评估”,

经上述部门评估通过后方可报有资质部门进行机房设计。

3.施工过程也必须提请有资质部门进行监理。

4.辐射装置的安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标准)进行验

收。

5.辐射装置安装调整完好,投入运行前必须请卫生防护部门、环保

部门进行实地检测,保证运行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6.辐射装置投入使用要建立相关制度,如操作规程,岗位职责等。

7.所有辐射装置的机房都必须设置国家统一警示标志。

8.辐射装置的机房都必须有防火设置,防盗设施,并做好交接班工

作。

9.辐射装置的机房,任何与该设备无关的人员未经医院有关部门的

许可都不得入内参观。

10.辐射装置非工作时间必须做到切断无关的电源、水源,巡视一遍

后,关好机房门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莆田市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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