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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开化)规条字[2007(001)] 发件日期:2007年3月20日

开化县国土资源局:
你单位2007年3月16日申报的岙滩新区四星级酒店开发地块出让项目,经研究同意在岙滩新区按下列规划设计条件进行设计:
1、用地情况
1.1规划用地面积:1)酒店规划用地面积32353平方米,2)住宅规划用地面积9518平方米。
1.2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约:
其中:1)酒店地块代征道路用地面积约:3530平方米。
2)住宅地块代征道路用地面积约:1658平方米。
2、用地使用性质
2.1使用性质:商业酒店、住宅用地。
3、用地使用强度:
3.1容积率:
酒店部分:1.3≤容积率≤1.80。
住宅部分:1.0≤容积率≤1.40。
3.2建筑密度:酒店部分≤30%;住宅部分≤30%。
3.3居住人口毛密度:
3.4居住建筑面积毛密度:
4、建筑设计要求
4.1建筑规模:
酒店部分:要求按四星级酒店的标准设计,总建筑面积≥42100平方米。主楼需设置客房370间套,其中标准间240间,商务单人间110间,商务套间8套。酒店需设置能容纳600人的大型报告厅1座,容纳30人-60人中型会议室10间,并按四星级酒店标准及使用功能配套附属用房,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住宅部分:为四~五层住宅,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4.2建筑高度:酒店部分:项目主体建筑高度控制在50-80米,其余以设计方案为准;住宅部分:为四~五层住宅,住宅标准层高≤3.0米,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
4.3建筑层数:
酒店部分:项目主体建筑层数十五层以上(含十五层),底层层高≤5米,二至四层层高≤4米,其余各层≤3.2米;其余建筑为二至六层,底层层高≤4.5米,二、三层层高≤4.0米, 其余各层≤3.2米,主体建筑允许设地下室二层,层高不高于4.0米,其余建筑允许设部分地下室一层,层高不高于3.6米;地下室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占地面积的50%(以设计方案为准)。
住宅部分:为四至五层住宅,允许设部分地下室一层,层高不高于3米,地下室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占地面积的70%。
4.4建筑后退规划用地边界线距离:建筑控制红线详见《岙滩新区四星级酒店招拍挂地块红线图》。
4.5建筑间距:
建筑间距应符合《岙滩新区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的要求不小于1:1.37。
4.6交通出入口方位:
酒店部分:江东南路、永吉路、205国道
机动车:江东南路、永吉路、205国道
人 流:江东南路、永吉路、205国道
住宅部分:

江东南路、江宁路
机动车:江东南路、江宁路
人 流:江东南路、江宁路
4.7停车数量:酒店部分:不得少于标准客房间数的70%;
住宅部分:不得少于住宅套数的50%。
4.8绿化:
绿地率:为28~30%。
绿地位置:绿地可按要求自行布置
4.9人防:
人防易地建设费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5、城市设计要求
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必须附合《开化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要求。
主楼外墙装饰材料:采用铝板、干挂花岗岩或金属漆。
6、市政要求
落实各项市政配套设施。
7、配套要求: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及标准建设四星级酒店的配套设施。
8、其它:酒店部分:须按现行有关规定及标准建设四星级酒店;
住宅部分:须建设不少于各地块合计建筑面积的0.7%的公共建筑,以提供物业管理、医疗、邮政、治安、健身及家政等服务用房。
8.1方案申报前应首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9、遵守事项
9.1持本通知书委托具有符合承担本工程设计资格及业务范围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
9.2本通知书中所列规划设计条件是我局审批设计方案的依据。
9.3本工程为局审项目。
9.4本通知书附有设计方案报审表2份,设计方案编制完成后,填写设计方案报审表和规划审批申报表,按要求报送有关文件和图纸,申报审批设计方案。
9.5报审设计方案图纸装订成A3规格,建设单位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基础上深化,将房屋建筑设计方案平面图(包括平面定位总图、竖向设计总图)、立面图及效果图(三份)送县规建局、岙滩办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大型广告牌位置应统一设计在建筑方案中体现。
9.6本工程涉及消防、文物等问题时,应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取得联系。
9.7本工程在申报设计方案前,应取得下列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有关协议。
9.8本通知书附图1份,图文一体方为有效文件。
9.9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从发出之日算起),逾期无效。

开化县规划建设局城镇规划办公室

设计: 审核: 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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