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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理论基础

+第一节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内涵与理论

基础

一、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概念

(一)非政府组织的基本概念

1、非政府组织的定义

非政府组织的概念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联邦税法规定,以社会公益和慈善为目的民间组织为免税组织,学者们进一步将这类组织表述为非政府组织,指私人为实现自己的某种非经济性愿望或目标而组建的社会机构或组织。与之含义相类似的词还有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s);社会团体(简称社团,原指《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几类组织,但很多时候它又泛指社会组织,因此在广义上相当于N G O);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民间组织;志愿者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 )免税组织(Tax-exempt organization);公益组织(public-good organization)等。由于各国文化、历史背景、传统习俗的差异,不同国家对其的称谓也有差异,美国一般称之为“非赢利组织”、“独立组织”或“第三部门”(The Third Sector),英国称之为“志愿组织”(voluntary organization),还有许多国家则用“社团”称之。1但是无论是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第三部门、民间组织、志愿者组织、公民社会、免税组织、公益组织等,虽然表达各不相同但基本上所指的是同一概念,只是强调突出的重点不同。一般而言,非政府组织强调的是不同于行政组织的一面,即突出与政府的区别。非营利组织则强调其与企业的区别。社会团体多指依托一定社会关系形成的会员制组织,侧重于人与社会关系。第三部门被认为是存在于政府和企业之外的第三类组织、从事政府与私人企业不愿意或是无法做好的事情。民间组织亦可称为社会组织,被描述为由公民自发成立的以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为核心的社群组织。志愿者组织则更加突出强调其志愿性的特征。公民社会则解释的是公民自发自主结社得到法律支持,并以此为平台进行与政府企业自由对话、沟通、协商、博弈的一种社会形态。免税组织突出了国家主要以税收手段进行管理的服务类组织。公益组织则更加强调组织是以公益服务为目的。

非政府组织的英文翻译为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可缩写为NGO。联合国将其定义为:在地方、国家或国际级别上组织起来的非赢利性的、自愿公民组织,它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和发挥人道主义作用,向政府反映公民关心的问题、监督政策和鼓励在社区水

1孙关宏. 政治学概论. 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3. ISBN

平上的政治参与,它们提供分析和专门知识,充当早期预警机制。2而在中国的部分官方文件里又将其称为民间组织。由此可见,尽管突出强调的内容不尽相同,但是内涵基本一致。

即便是对于非政府组织的概念界定,目前在国际国内上也还没达成有普遍的共识。在我们国家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较为笼统,除了包括政府和营利的企业之外,其余的一切社会民间组织,均可称之为非政府组织。它从广阔的层面上包括各类社团、人民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事业单位、甚至包括产生于单位内部,受到单位直接批准领导的群众团体、和各种尚未登记的社团等。

第二种观点明确而更加狭义,专指符合《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社会组织,具体而言就只有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两类组织,甚至有部分专业人士认为有政府背景的社团都必需排除在NGO体系之外。

本书认为,非政府组织是是介于政府和市场之间,以服务社会为宗旨,同时不以营利为目的,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具有自愿性和自治性的社会组织。据此观点,在我国,非政府组织不仅包括符合《社团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正式登记的民间组织、社会团体、基金组织,还包括一些社会基层组织、农村各类专业协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非政府组织以及境外在华的资助项目类组织等。在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中,非政府组织不仅代表着公共利益,还更多的填补了政府失灵、市场失控下公共空间的空白。尤其是当政府在行使公共管理职责过程中出现干预不当、分配不均、效率底下、习惯势力、地方保护等种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时,非政府组织更将发挥难以替代的作用。

2、非政府组织的特征

许多学者都对非政府组织的特性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从不同的角度总结出非政府组织的特征。霍普金斯大学教授萨拉蒙指出,凡符合以下5个条件的组织即是非政府组织:“一是组织性。组织性意味着有内部规章制度,有负责人和经常性活动。二是民间性。非营利组织不是政府的一部分,在制度上与国家分离。三是非营利属性。非营利组织不向他们的经营者或者“所有者”提供利润;四是自治性。非营利组织能控制自己的活动,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内部管理程序,独立处理各自的事物;五是自愿性。这些机构的成员不是法律要求而组成的,

2马庆钰.非政府组织何以能够生存与发展 [EB/OL].https://www.sodocs.net/doc/aa19076260.html,/china/ngo /show.asp?n=66876,2006-7-11.

这些机构接收一定程度的时间和资金的自愿贡献”。3清华大学NGO 研究组长王名教授指出,非政府组织的属性主要有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和社会性。

综合学者们的观点,本书认为,非政府组织的特征主要有:

(1)非政府性

国家为进行日常事务的管理设立了纵横庞大的各级管理行政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行使各项管理权力。非政府组织不属于国家体系中各级行政机构,决策具有相对独立性,不受行政机构的组织领导,运作机制也不同于政府,具有相当的市场竞争力,治理结构上不同于自上而下的政党体系,更加民主开放透明,随着我国民主政治的进一步推进这一点将更较明显。

(2)非营利性

与市场中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企业公司不同非政府组织有明确的收入分配约束机制,其管理者或是捐赠人不得从非政府组织的财产运作中获利,非政府组织可以将财产用于投资但所得不得必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条款登记使用。任何的财产转移产权变更都必需符合组织宗旨。但是,必需强调的是,非营利性特指指组织成员不能从中获利,并非否定非政府组织参与市场营利活动的权利。

(3)社会性

王名教授的研究认为,社会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资源的社会性:非政府组织得以建立和继续发展的资源通过开展募捐,申请资助,接受捐赠等渠道取自社会,甚至非物资的人力资源也多来自社会志愿人士;产出的社会性:主要指非政府组织多提供的产品服务具有明显福利社会的特点;问责的社会性:主要是说明这类组织的建立运行管理过程受到社会各界的监督。

(4)公益性

这一特性主要体现在NGO的活动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公众利益的,受惠者可以是特殊群体,或是普通的人民大众,更加体现非政府组织以人为本,关怀社会,协调发展的作用

(5)自治性

非政府组织作为组织的一种,必然有相应的管理运行体制。每个组织的性质不同,领域各异,这决定了没有办法对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统一采用完全相同的模式。而非政府组织独立于政党体系和市场经济体系之外,是有共同意愿的公民自发成立的社会组织,决定了它们的管理也相对独立自主,做到决策自主,民主公开,管理自主,平等协商。

3莱斯特·M萨拉蒙等.贾西津,魏玉等译.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6)志愿性

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开展以自愿为基础,不具有法律强制性,按照个人意愿参与,但并不代表NGO没有任何的约束规范,任何参与者必需遵守相关的制度规定。

(7)组织性

通常非政府组织都有自己的管理规范或是条例,并且这些规范具有相对稳定性。围绕组织目标进行对外活动和对内管理。通常都有内部负责人和对外代表人,这与临时性的没有制度化的群众集会的鲜明区别。

3、非政府组织的分类

非政府组织的分类标准比较复杂。按照非政府组织涉及的活动领域进行划分,可分为科技研究组织、教育活动组织、文化娱乐组织、卫生健康组织、生态环境组织、法律宣传与政治组织、国际涉外活动组织、农村社区服务组织、宗教活动组织、工商业服务与专业协会等。目前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不充分,非政府组织的分类比较混乱,按照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我国民政部是将民间非政府组织分为基金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基金会依据募捐的方式,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将基金会分为公募型和非公募型两种基本类型;而社会团体又可进一步分为学术社团、行业社团、专业社团、联合社团等;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服务对象可分为教育类、科技类、文化类、卫生类、体育类、社会福利类等。

除了官方的分类,学界也对我国民间非政府组织从不同角度进行了分类。按组织的形成起源把中国NGO分为官办型、半官半民型、和民办型三类。或是分为自上而下型、自下而上型和外部输入型三大类;也有依照组织构成和制度特征,将其分为会员制组织和非会员制组织两大类;而按照组织性质根据它们所体现的公益属性的类型,分为互益型和公益型或是公益性组织;从不同法人形式的角度又可将其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等;若是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级别可分为全国性组织和地方性组织。

(二)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相关概念和理论依据

1、非政府参与居家养老概念

传统的养老方式主要有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家庭养老是指老年人物质生活的需要、日常生活的照料和精神生活的慰藉,主要依靠家庭来满足。机构养老指由养老机构统一为老年人提供有偿或无偿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4

居家养老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

4吴谅谅,钟李卿.老了,去哪里养老——关于现存两种养老方式的调查[J].中国社会保障,2001(1):41

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从经济角度分析,居家养老是一种最大限度利用社会资源的养老方式,能够进行最经济的公共消费。西方推行居家养老一定都配有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社区照顾作为补充方式。为了解决老年人居住在家所产生的矛盾,相关的研究学者都大力主张发展社区助老服务。

社会嵌入理论认为人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嵌入在一定的社会结构和关系网络中来获得包括信息、情感、服务等在内的社会资源。社会嵌入理论表明老年人也有社会化的需求,而居家养老恰好满足了这种需求,可以通过社区为老年人提供的各种服务,居家养老模式是老年人社会化很好的一个平台。

虽然居家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为基础却又不同于家庭养老,但它们都与家这个概念相关联,所不同的是家庭养老多指以传统的家庭为基本养老单位,老人经济支持、物质供给、精神慰藉等需求基本由家庭内部成员(子女亲戚等)来提供的一种养老模式。而居家养老更加强调其养老的社会化一面,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包括政府部门以及市场企业或是非政府组织,此篇中我们重点描述非政府组织对居家养老的参与。另外,从老年人的居住方式角度来看,家庭养老未必都是居住在家,也有老人由家庭其他成员提供费用到非政府或民办的福利院养老,它更强调的是养老任务的承担者是家庭,没有限定养老的地点是居家。而居家养老多是指老年人在自己家以及家庭所在社区享受来自政府、社会、家庭等各个方面的养老服务,并居住在原来家园的养老福利机构。

社会养老问题随着高龄人群数额的增长,养老服务怎样做好做到位成为我国面临的一个重大社会难题,要攻克这一社会问题,就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为老人打造舒适的晚年生活,让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社会服务职能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所以政府在我国养老保障问题上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在居家养老服务的参与过程中,政府主要是提供宏观政策指导,资金设备支持和行政考核监督的作用,从而为居家养老体制的建立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因此,除了政府的努力,居家养老还需要社会的广泛支持,其中,非政府组织是一块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具体而言,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是指,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全面结合非政府组织的优势特长,发挥非政府的作用功能,协助家庭政府共同推进新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打造老年人的幸福晚年。

2、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理论依据

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正体现了非政府性质的第三部门对社会公共服务的参与。实践表明,非政府组织能够有效

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以其独特的非政党性、非营利性和社会性,在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但是,专家学者经过调查研究发现,仅靠非政府组织来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同样也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所以各国学者纷纷从非政府组织存在的合理性和局限性两个角度,从理论上对非政府组织存在的合理性与局限性进行理论分析,同时对非政府组织参与各项社会福利事业进行科学论证,为各国制定的相关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

(1)政府失灵理论

由美国经济学家伯顿·韦斯布罗德提出的政府失灵理论主张采用经济学中需求供给理论的研究方法来分析非政府组织提供公共物品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在承认非政府组织、政府和市场对满足个人的公共物品需求方面是可以相互替代的三种手段的前提下,认为政府通常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求,这样导致对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有不满情绪的人群将在市场和第三部门之间进行替代性的选择。而市场的营利特性缺少社会关怀,这最终导致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和发展。

(2)契约失灵理论

由美国学者亨利·汉斯曼提出来的契约失灵理论则从营利组织的局限性来为非政府组织的存在提供理论依据。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认为,营利性的市场组织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会以社会效率最大化为标准来向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使得消费者能够在购买商品和服务之前,对相同的物品或是服务在同一领域中,进行对价格和质量的精确比较,最后与选定的销售方达成价格数量上的一致。并且根据厂商是否遵守消费协议,可以按照相应的法规条例对其进行合理索赔。但是,常常由于产品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并不是直接购买者,中间的消费流通环节过多,或者由于产品本身的服务太过复杂,使得消费者对其所消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难以做出正确合理的评估。于是通常就出现所谓的因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信息不对称,而造成消费者缺少足够的信息和相应的评定标准来评估所购买的产品和服务的情况,使最终达成的契约既非最优也很难真正得到落实。可见由于追逐利益等原因而出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得生产销售者与购买消费者之间的信息无法真正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合理。这样仅仅依靠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达成的契约,不可避免会出现生产者坑害消费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这就是所谓的契约失灵现象。失灵的结果就是使消费者的福利蒙受损失。契约失灵难以通过市场机制加以协调解决,因为在现实世界中,市场信息不完全性导致销售购买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受到“非分配约束”原则管制的非政府组织不以赢取利益作为目,这样其工作人员就不能从组织运营中谋得组织或是个人的私利,所以他们在

提供公共物品或是公共服务时更具有营利组织所无法比拟的优势,这被认为是促成非政府组织的不断兴起壮大、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3)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福利多元主义”的观点正在日益深入人心。福利多元主义下设有两个重要概念:分权和参与。强调政府权力的分散化和社会福利的民营化,5为非政府组织的社会参与提供重要的依据。一方面认为社会福利可由政府公共部门、市场营利组织、社会第三部门、家庭与所在社区来共同承担,而政府的主要职能从公共服务的提供者逐渐转变为社会福利的规范者、购买者以及监督者的角色;另一方面突出强调第三部门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参与社会福利的提供,以弥补政府反应迟钝、供给不足的缺陷,通过第三部门整合社会资源,同时也强化民主参与。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社会多元化的趋势明显, 政府不再是提供人们社会公共服务的唯一主体。社会多元化趋势为中国第三部门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自上而下的改革理念与自下而上的参与意识使得非政府组织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全能型政府正在逐渐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为中国福利性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机遇。

(4)第三方管理理论和志愿失灵理论

这是由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莱斯特·M·萨拉蒙教授提出,用于论证非政府组织是合理存在但又不能完全独立运作的理论。作为著名的公共政策研究学者及第三部门的研究专家,他归纳总结出之前关于非政府组织的研究均存在的缺陷,以往只是将非政府组织作政府和市场失灵之后的衍生物,用于弥补各项问题中政府市场存在的不足,却没有发现非政府组织本身在提供公共服务时的缺陷,即萨拉蒙教授在第三方管理理论中提出所谓的“志愿失灵”的部分。与前面证明非政府组织存在合理性不同的是,第三方管理理论认为,从提供公共物品的成本来看,政府的交易成本最高,位居三者之首。由此得出在市场失灵之际,NGO应该首先出现以弥补市场的不足,但是志愿失灵的现象也时有发生,首先,非政府的第三部门组织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数量不足,多数人都愿意享受低成本服务而不愿意付出无偿服务的特性,由此看来第三部门能够提供的服务肯定少于社会所需服务的最优解;其次,非政府的第三部门组织所提供的服务有较为明显的特殊主义倾向,服务对象通常是某些特殊人群,如残疾人、儿童等所谓的弱势群体,带有明显的社会救济性,不能充分体现非政府组织的社会福利性;再次,非政府的第三部门容易被潜在的家长式作风控制,由于所获资源多来自社会捐赠,就会出现捐赠主体根据自己的偏好来指定某

5李志明,陈颖娇.第三部门介入社会福利服务提供领域的理论解释及其路径选择[J].

政治文明研究,2006:40。

类公共物品或是服务的现象;最后,非政府的第三部门组织存在专业性不足问题,在我国,非政府组织常常由于资金受限,没有足够的报酬聘请专业人士,在公民志愿服务意识普遍有待提高的情况下,缺乏专业指导的服务往往质量不好和水平不高。而部分政府市场组织的优势恰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其进行弥补,但过度科层化造成政府低效,过度的利益化造成市场失灵,而第三部的非政府组织能够根据市场需求的不同来及时提供各类服务,灵活、快捷,双方优势缺陷互补的特点就要求二者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依据第三方管理理论,埃斯平·安德森提出合作主义模式。在这种模式中,政府仍然对公民福利生活领域做出系统而明确的宏观政策导向,甚至在某些领域如国防安全等方面还承担着主要责任,但大部分社会公共服务的具体提供和执行,仍应交由非政府组织负责。这样既可以减轻国家负担,使得政府能够集中精力管理好该管的事物,又使得公民的社会福利也能够得到较为及时充分的保障,从而顺利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社会结构的转型,使我国向构建公民社会稳步前进。

同样,在建设居家养老这一涉及中国十几亿人口的社会福利事业中,我们既要认识到非政府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非政府组织存在的缺陷和不足,不断完善非政府参与居家养老相关的体制建设,最大限度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新思路,开拓新局面。

3、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领域、内容

非政府参与居家养老是否成功可行就要从几个方面来判断,老人是否能够幸福安度晚年,包括物质上的舒适和精神上的愉悦两方面,经济基础的持续发展是否支持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是否减轻家庭政府的养老负担。

所以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主要内容也主要从这几方面展开。

生活上,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提供价格低廉的服务,结合老人的实际需要,由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保证服务的质量。对于身体状况不佳的老人,非政府组织可以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大多数老人的低标准的养老保险,导致了他们的护理不能由营利性服务机构提供,很多营利组织也不愿意为这一群体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精神上,非政府组织可以在精神上进行项目规划,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娱乐活动,例如棋牌娱乐,文娱晚会,健身锻炼等,为居家老人提供广阔的活动空间,使得赋闲在家的老人们有充分的机会,享受生活的愉悦。

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应尽快设定有效的管理体制,配以相应

的法律法规,和其他养老服务的手段方法相互配合,公共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养老保障体系。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技能对非营利组织的发展极为重要。规范制度,打造专业化技能,塑造高品质的社会服务,需要加强对组织成员的宣传和培训教育,并通过各种有效的激励手段改善现状中不足的地方。目前大量从事社区活动的非营利组织考虑更多的是如何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以满足居民的要求,获得有力支持。

首先建立符合地区特色的组织管理制度,保障非政府组织在法律规范的范围内有条不紊积极展开养老服务。其次,设立专门的人才队伍,规范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队伍,由专业机构组织培训活动,保证服务的专业化。鼓励综合素质较高的年轻人补充到队伍当中,以改善人才资源结构。建立相关的资格认证体系,提升非政府组织提供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的程度。再次,非政府参与居家养老的法律体系应该得到及时的补充和改进以适应不断出现的新情况,也为非政府组织的养老参与提供法律保障。

加速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产业化发展,以产业带动就业,实现最大化的社会效益,带动相关经济领域的发展,为养老创造广阔的前景市场。

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赡养父母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减轻了子女的压力。但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老年家庭的增多和传统家庭养老功能的削弱,使得现代家庭难以承担赡养老人的重任,做子女的更是难堪重负,一方面迫于工作的压力,另外体力上也不允许长期超负荷运转,因此,由非政府组织来承担老人的日常护理,既要使老人得到照顾,又要使年轻劳动力得以解放出来从事正常的工作,要从减轻子女负担的角度提供优质的服务。

(4)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对社会、国家、个人的重大现实意义

随着老龄化加速,我国正面临未富先老的危险,就目前我国的养老体制来看,主要的养老方式有: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的机构养老两种模式。现代社会中的传统家庭,由于计划生育人口政策的深入贯彻而导致养老能力显着下降。空巢化家庭的出现使得城市的家庭养老问题格外突出,即便是在农村,随着外出务工子女的增加,几代同堂的传统农村家庭也日益减少,可见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家庭养老功能逐步衰弱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我国另一种常见的养老方式即为所谓的机构养老,是指老年人依靠国家补贴、社会资助、亲人凑资或老年人自备的形式获得经济来源,在国家社会专设的养老机构中,接受其所提供的生活照料与精神慰藉等服务的一种常见的养老方式。但是这种的养老模式弊端诸多,

首先,机构养老的理念与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价值观念相背离,让很多老人无法接受,产生心理障碍;其次,很多老人在机构养老模式下出现孤独、自闭、忧虑、恐惧等众多心理问题,是养老机构无法突破的难题;最后,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现有政府财政许可条件下建立的养老机构,无论是从数量规模或是质量水平上看都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养老需要。

在这种情形下,传统的家庭养老和社会机构养老都无法很好解决我国所面临的老龄化突出问题。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证明,非政府组织能够在提供社会公共物品的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同样,在社会养老福利事业中,非政府组织以其独特的性质在居家养老社会保障体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对政府而言,非政府组织能够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从相关的数据统计材料可以看出非政府组织筹集资金的方法多样、来源广阔,除了常见的政府拨款补贴以外,更多的活动成本是来自民间捐赠或企业赞助,有较为强大的资金后盾,而且非政府组织以其志愿公益性吸引公众的参与,从而拥有丰富的人力资源,这点也是政府组织无法匹敌的资源优势,所以NGO参与到居家养老的社会福利事业中能够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非政府组织作为国家与社会成员在养老保障供需信息的有效交流渠道,更能够贴近老人的生活,对养老过程出现的种种问题,及时反映、迅速解决、灵活处理,能够弥补政府在社会福利中的低效与滞后。政府可依赖非政府组织吸纳民间资源,聚集分散在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的有关资源,借助社会网络开发与整合社会福利资源投向居家养老领域,由此提高整个社会养老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此外非政府组织呈现网络分布,能够活跃在各个领域,可以提供比政府更为丰富、贴心、周到的服务。

对家庭而言,非政府组织在关怀老人的同时,也从精神上和经济上减轻了家庭的养老负担。尤其对计划生育体制下形成的4—2—1小型家庭来说,构建具有充分社会资本的非政府组织,不仅能够缓解现阶段低水平的社会保障对经济发展造成的压力,也使得家庭养老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突破了过去单一依靠国家财政拨款的机制,同时也在很大程度节上节省家庭养老支付的成本。

对社会而言,首先,非政府组以可以在广阔人群中宣传倡导尊老爱老的传统美德,提高公众参与社会服务,不仅有助于培养良好的公民道德,还能够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展。其次,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社会公共服务能够促进公民政治参与民主化。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公共空间逐步放开,各类政府决策时非政府组织越来越有发言权,成为推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俞可平认为第三部门在中国变迁发展中奠定了基层民主特别是社会自治的组织基础,成为沟通政府

和公民的一座桥梁,并能影响政府决策,是推动政府改革的强大动力,同时能够对政府行为构成有力的制约。另外,邓国胜博士也提出,非政府组织通过积极展开大众文娱活动,极大丰富了老百姓的生活,为广大群众提供丰富的精神享受。

通过国内权威专家学者对非政府组织作用功能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与政府组织以及市场组织相比,非政府组织的最主要功能体现在社会服务性上,它们能快速构建网络,深入民间基层,凝聚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并且能够监督市场和政府,在弥补二者的不足的同时发挥其独特作用,在与政府的建立新型合作道路的过程中促进管理绩效的提高;最后,非政府组织能够效地深化民主,塑造参与型的公民文化,有助于积极公民精神的形成,从而扩大社会参与。

总而言之,非政府组织作为社会公益的化身,监督弥补市场政府在居家养老中的不足,通过服务家庭老人这一特殊群体,扩大社会参与,针对弱势群体,关注他们的生存和发展,非政府组织参与其中能够有效沟通社会、政府和市场,向上反映情况,向下落实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合理调配资源,从而促进我国养老体制的改革和完善,是社会福利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为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提供空间

从非政府组织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来看,1978年的改革开放拉开了中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序幕,市场经济生根发芽,不断抽叶开花,社会民主脚步加快,人本观念深入人心,中国正经历着一场史无前例的深刻的变革,对于我们国家来说,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需要,政治改革已被提上议程,行政破在眉睫,全球掀起一场社团革命,让中国的非政府组织改革也势在必行。21世纪,改革进入深化阶段,中国社会在由国家集权的“整体性社会”向现代民主自治的“公民社会”发生结构性的变动。政治改革的核心是政府职能的转变,长期的计划经济使政府职能过多,虽然这种体制结构曾经一度对稳定政权有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政府低效,管理滞后,分配不均等矛盾凸显,这就要求政府释放公共空间,转移部分公共职能,形成大社会小政府的格局,这不仅仅关系到政府职能机构和相关部门的调整,更体现为整个社会结构和社会性质的变迁。于是社会上有第三种力量蓬勃兴起,呼应时代感召而生的非政府组织(NGO)将对中国社会转型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符合时代大背景,在促进养老服务体系的同时,也为自身的发展开拓了新的领域,为自身体制的完善发掘新的途径。

非政府组织在壮大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弊端和缺陷,主要体现在:

①非政府组织管理的体制性障碍。

首先,我国非政府组织管理体制存在严重问题,体现在非政府组织登记审批的准入门槛过高。目前,民政部用以审核非政府组织成立注册的前提要求很多,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为其做担保,而多数主管部门出于风险事故考虑不愿意担任此责,导致许多非政府组织只能以工商注册的形式取得法律范围内的一席之位,甚至有的根本就没有依法进行登记注册,目前还属于非法组织的范畴。尤其是新兴完全自发的民间组织,即草根非政府组织,他们的合法性还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按照规定只能纳入“非法组织”的队伍。高标准、严要求、多条件的准入机制已经严重限制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并给社会稳定造成潜在威胁。

其次,非政府组织进行活动运营相关的法律规范滞后。没有对其性质、地位、作用进行明确的法律规定,已有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仍有待进一步完善。非政府组织法规建设严重滞后,尤其是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原有的法律法规已很难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满足新需要,这对非政府组织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

②非政府组织的民主受限,独立性有待提高

建国之初,国内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使有科层特点的政府职能过于庞大,显得公民社会发展空间不足,实力弱小,而且产生对政府的严重依赖,带有浓重的行政色彩,独立性难以得到体现。

首先,政府仍是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绝大部分的公共产品在我国仍是由政府来提供,非政府组织仅当政府行使社会服务职能时的辅助机构,协助方针政策的实施。而政府也并没有因为非政府组织的出现而改变其服务配制的方式,没有普遍出现委托非政府组织配送服务的情形。

其次,政府在很大程度控制了非政府组织的人事权和资金运转权。具体表现为,政府机关人员在非政府组织中也担任职务或是将非政府组织作为政府安置闲散人员的分流渠道。一部分政府在职人员或是退休人员同时也在NGO中担任兼职,这样不可避免使非政府组织带有浓重的政治气息。而更多时候政府并不十分尊重非政府组织的自主性,反将其看成自己的下属机构,许多改革之后的人员安排都通过非政府组织加以解决。非营利组织的运作与政府部门交织一起,以至于常常不能明确区别,加深了非政府组织的依赖性。

③非政府组织凸显志愿失灵的问题

由于我国非政府组织发展背景的特殊性,也出现类似政府失灵理论所说的问题,有慈善不足、慈善的业余等现象,同时还在运行过程中表现出类似政府的弊端,具体表现为效率低下,人浮于事,回应社会需求不够及时等问题。

④非政府组织财务问题

非政府组织资金来源困难,资金运行的信息不够透明,财务管理的制度不够明晰。经济社会任何一个组织需要维持稳定的发展都必须拥有足够的资金。经费不足成为非政府组织的普遍问题。不像美国,我国没有形成由政府部门向非政府组织提供资助,以委托的形式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体制。两者之间没有形成固定的购买、委托和代理的合作关系。计划经济时期,非政府组织主要依托政府提供财政支持以保障自身的生存发展,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政府资助减少,而非政府组织还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尚未掌握向会员和社会提高服务和产品来获取经费用以维持自身发展运营的模式。加之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多重问题,难以获得国外正规的财团的信任和支持。所以非政府组织的运作多数资金基本来自民间社会,主要由企业和个人捐赠,并非源于政府,而个人企业的捐赠在我国多倾向于部分知名的NGO,并且捐款捐物的频率高峰常出现在重大灾害期间,公民的日常捐赠体系尚未建立。同时时有捐赠资金被贪污挪用而导致公众对NGO的信任度降低的情况出现,就使得非政府资金来源更加不稳定。目前,多数非政府组织都面临发展经费问题。

除了资金来源,没有完备的财务管理制度,缺乏有效合理的监督机制也使得非政府组织的资金运行情况面临社会的质疑。信息封闭、暗箱操作使得公众信任度明显下降,这对整个非政府组织系统的发展都是严重的威胁。

同样,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居家养老社会福利保障过程中也存在上述的各种问题,在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背景下,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居家养老过程中越来越多暴露出自身的问题和缺陷。

①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体制建设障碍重重

首先政府对非政府组织的成立实行了非常严格的控制。同样参与养老的非政府组织也难以得到法律上的明确支持。NGO参与居家养老在我国政策上处于空白,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和不健全使得有些新生的养老服务机构既非工商企业组织,也不是属于符合社团管理条例的规定的组织,需要找到愿意负责的主管部门更是难上加难,因而无法按照常规程序进行登记注册。当前,我国的非政府组织发展还在萌芽阶段,专业养老保障型的非政府组织比较少,许多都是从原有的政府部门中分化而来的,主要依托于政府部门,真正来自民间的养老保障型非政府组织很少。因此社会急需建立一种适应其发展需求的新型登记管理制度,摆脱参与居家养老的非政府组织数量不足,规模过小,绩效不明显的局面。

其次,参与居家养老的非政府组织缺乏良好的管理运行体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我国非政府组织的公益产权性质不够明晰,组织内部

尚未形成良好的治理结构。非政府组织的多元监督框架的缺失,这一点同样出现在参与居家养老的过程中。内部管理机制的制度化普遍匮乏,法律机制中外部多元监督主体的缺位与矛盾,产生了许多问题,而从互律机制来看,缺乏统一的行业规范与服务标准,缺乏统一的约束与协调机制,导致了失灵现象的出现,降低了自身的社会公信力。引发公众对NGO参与居家养老的质疑,并对居家养老过程中非政府组织的表现产生诸多不满。

②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居家养老过程中自主性有待提高

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中自主性不强,多数属于政策的执行者,没有主动权,政府控制印记很明显。直接导致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缺乏竞争机制,提供服务质量低、效率差。不少参与居家养老的非政府组织的收入来源除了必要的服务收费,和一部分的社会赞助以外,很大一部分是政府的拨款,也因为过多的依赖于政府时非政府组织在资金获取上丧失了自主性,往往将资金来源寄于政府,产生强烈的惰性与依赖,非政府组织资金获取难以实现多样化。另外非政府组织的养老体系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相当一部分的人事任免权掌握在政府手里。导致非政府组织内部的专职人员比较少而出现业余主义问题。

③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居家养老过程中的财政问题

资金来源不足、投入有限,非政府参与居家养老不够充分,慈善事业不能到位,没有足够的财力吸纳专职人士,服务的开展主要由自愿的业余人员来承担,致使NGO在参与居家养老时出现,人才,缺乏专业的指导与操作使得这项福利工程的质量不高,效益不好,出现业余主义等问题。设施建设同样因投入不足而受限。而非政府组织参与居家养老的主要资金筹集依赖于政府支持与资助,本应作为主要途径的民间志愿捐款却未能因制度没有保障,意识宣传不到位而,常常造成社会投入不足。因而民办养老机构设施大多比较简陋。由于受到投入的制约,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少而且质量也不尽人意。

由此可见,非政府组织在参与居家养老过程中也会暴露出自身的不足,凸显各种矛盾,但是,非政府组织可以通过反复实践,对相关的体制法规进行不断修善,在做好社会养老工作的同时,也针对非政府组织的弱点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最终促进非政府组织自身的体制建设。

(完整版)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相关资料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相关制度(仅供参考) 1、居家养老服务券申请程序 2、服务对象回访记录表 3、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评估表 4、居家养老服务协议 5、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简介 6、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公示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参考) (1)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日托、陪购代购、配餐送餐、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3)法律维权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益等服务。 (4)文化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老年人大学学习、知识讲座、书法绘画、图书阅览、棋牌娱乐等服务。 (5)体育健身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6)精神慰藉服务。邻里结对、老年人互助、志愿者慰问、社区关怀等志愿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参考) 一、定期参加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召开的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辖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二、对辖区内需求老年人调查摸底,并适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档。 三、及时受理需求居家养老服务老人提出的申请,按照《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程序》进行审批,入户服务。 四、做好《服务记录本》、《补助资金额度登记卡》填写、管理和《补助资金代金券》的发放、使用工作。 五、根据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或更新服务项目,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六、每周对服务对象进行一次回访。 七、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抓好日常工作,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有责任监督核查或调整服务人员。 八、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方评估。 九、对居家养老工作进行总结、考核及奖励。 十、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与咨询。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山东社科院人口学研究所调研组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养老模式,同时也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最大短板。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是“十三五”期间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的重中之重,对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提升社会养老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学研究所对山东省东、中、西部的48个社区及1200名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问卷调查,调研组认为,当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供需错位。老年群体作为异质性群体,存在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目前,老年人对体育娱乐、上门看病、文化学习和助餐等服务的需求和利用率较高,需求比分别 为%、%、%和%。随着年龄增加,老年人对上门看病和助餐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而对体育娱乐和学习活动方面的需求不断减少;男性对于上门看病服务需求最高(%),而女性则对体育娱乐活动的需求最高(%)。但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供给数量、质量或结构上较为趋同,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医养资源结合不够。随着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下降、患病几率的增加,他们对自身健康更为关注,对医疗和日常保健的需求也更为迫切,但目前医养结合不足导致老年人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对

医养结合重视不足,%的老年人有1种及以上慢性病,主要是心脑血管疾病和运动系统疾病,但是只有%的老年人建立了社区健康档案;二是缺少专业人才,目前有九成以上的社区缺乏医疗健康服务人员,包括全科医生和专业护理员;三是基层医疗机构缺乏执行力度,只能为老年人开展定期体检、举办健康讲座等常规服务,上门看病、康复护理、心理咨询、应急救助等专业性较强的服务无法提供;四是老年人健康意识相对薄弱,社区健康管理滞后,缺乏正确合理的健康行为和生活习惯引导。(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扶持力度不足。虽然近年来政府增加了扶持支持政策,但养老服务政策仍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老年人基本保障水平仍有待提升,目前山东省老年人主要收入来源为退休金(或养老金),平均水平为1863元,城市平均水平为2377元,农村平均水平仅为1343元,购买服务的能力相对不足;二是城乡和地区差异明显,农村地区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地区,东部地区所享受的各项补贴要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三是服务设施不足,虽然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幸福院的数量增速明显,但由于运行机制障碍和政府补贴不足导致作用发挥受限;四是信息平台建设滞后,目前只有%的社区拥有养老服务平台,难以实现老年人需求和养老服务资源的无缝对接。(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不足。目前,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仍存在一些体制和政策障碍:一是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政策有待完善;二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及配套法规不健全;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监管薄弱。此外,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服务机构以及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岗位职责最新

总干事职责 1、掌握机构发展动态,拟定机构发展目标以及发展计划。 2、组织各个部门制定部门管理制度以及部门年度发展目标及工作计划。 3、统筹机构日常事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或转介给相关部门解决。 4、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传达机构各项决策决定,了解各部门运作情况。 5、负责决策权限范围内的机构日常事务,费用开支。 6、积极了解同行机构发展动态,参与各项社会交流活动,为机构谋求更多的发展空间和资源。 7、跟进机构各项大型活动或项目的开展,确保活动或项目的顺利进行。 8、配合机构理事会协调机构其他部门完成机构突发事情处理。

项目主管职责 对机构的项目负第一责任,与直属上级机构总干事共同承担风险与责任; 1、在总干事的指导下,在机构行政部、传播部门的支持 下,带领团队执行、评估和管理机构的项目或业务; 2、制定现有项目的标准和流程,如项目产出标准与要求、 项目执行标准与要求、项目档案资料标准与要求; 3、制定机构的项目或业务发展规划、月度工作计划及预 算、年度工作计划及预算、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年度报告及决算; 4、梳理项目经验和成效,形成行动笔记和项目操作手册; 5、定期听取、收集、整理、反馈项目负责人或一线执行 人员的工作汇报和档案相关资料。及时提交给宣传部门专员进行宣传;按期提交给行政部门专员留档或对外汇报。 6、向机构督导、机构总干事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项 目投入产出比、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制定解决或调整方案。 7、配合行政部门制定下属的岗位职责说明、薪资福利标 准及考核标准、激励制度、团队建设计划、员工聘用和解雇。有建议权和监督权,无决策、执行。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做到老年人满意,社会认可度高。 二、配套设施 (一)场所地址:待定 (二)硬件设施:大型开水机1台、电视机1台,棋牌桌椅4套、书架2组、老年人读物500册、健身设施1套、洗衣机1台、折叠床6张、办公桌椅2套、老年椅50把、电脑1台、打复印一体机1台、大3P空调1台、座机1部、茶水杯50台、办公耗材若干、急救箱及药品1套。 (三)软件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对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带领服务中心人员开展服务工作至正常运行。 三、服务内容

(一)餐饮服务:公开送餐热线,长期与一家正规餐饮店保持合作管理,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服务。 (二)卫生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健咨询和服务,并定期组织义诊机构到社区开展眼科、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项目的健康体检。 (三)文体娱乐服务:配备饮水设备、电视、棋牌、老年人读物和健身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固定舒适的文体娱乐场所。 (四)家政服务:长期与老年理发店合作,每周二、四下午14点-18点,在社区开展理发服务;配备洗衣机、洗衣用品,为老年人提供洗衣服务。 (五)日间休息服务:配备6张以上的折叠椅,供老年人临时休息。 (六)老年人社会保障服务:为老年人提高医疗、养老政策宣传服务,协助老人办理医疗报销、养老金年检、80岁高龄津贴申请等服务。 四、运行管理 (一)人员配置: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原则上由社区“两委”干部轮岗,专职服务人员2名,原则上由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及党员居民代表担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服务期间统一着装,并发放一定补贴;因特殊情况产生的临时用工按照80元/人/天发放务工补助。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章程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使本管辖区的孤寡、特困、空巢和高龄老人能够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根据上级有关政策 和法律的规定,特制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的名称为**,地点为**。 第三条. 本单位的性质是:以非营利的服务机构,致力于依托社区公共服务场所,打造老年人家庭式服务机构。 第四条. 本单位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尊老敬老、以诚相待、真情沟通、 服务周到。 第五条. 本单位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 举办者:** 第八条. 本单位业务范围: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精神慰藉、法律服务、助餐服务。 第三章组织管理机构 第九条. **机构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其中理事会**担任; 监事会由**担任。

第十条. 本单位的最高权力机关**,其有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制订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本单位设定的理事会由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及理事等组成。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的决议; (二)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三)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 (四)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五)活动策划、安排和执行; (六)内部机构的设置; (七)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本单位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

2020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2020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为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空巢”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建设和谐社区,立足我社区实际,特制订2015年居 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成立由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温馨家园居家养老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 二、建立信息档案 发动社区党员、志愿者为辖区老人生活情况进行详细摸查,对社区内60岁以上(含60岁)的老年人建立档案。 三、完善服务体系 (一)规范名称。初步确定为杉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二)落实服务场所。依托社区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或社区办公场所等服务场所,就近开展为老年人服务。 (三)配置完善服务设施、设备。 (四)建立工作队伍。工作队伍包括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专兼职管理人员可从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中选派,服务队伍包括:① 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人员可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助老服务员组成(助 老服务员应争取列入政府公益性岗位);②志愿者服务队伍(包括低龄 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等);③专业服务队伍,由社区中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 (五)明确工作人员职责。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专(兼)职助老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应包括服务理念、职 业道德规范、工作内容或服务项目、业务技能标准、相关待遇、监 督约束规定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等。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定位和 责任,实现规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六)规范工作制度。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方式和工作流程等。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 监督评估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服务。有 关制度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尽可能上墙或印制成便民手册,方 便社区老年人知晓。 四、规范基本服务 (一)明确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的 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无偿服务、低 偿服务、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 (二)规范服务内容。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心理咨询、代购代办等服务。 (三)明确服务方式。结合实际采取不同的服务方式,根据老年人的需求情况和经济条件,按照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主体的不同,提供 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服务、社区专项服务、志愿者服务、邻里 互帮互助等不同的服务方式。 五、扎实开展服务 根据服务对象、服务要求,扎实开展居家养老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和关爱老年弱势群体,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原则,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子, 在上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鼓楼区金汤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紧紧 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开展工作,我们社区今年主要做以下 几项: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 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专业化服务为依靠、社 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 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 施方案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 实施方案 为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底前完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卫生保健、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内容的居家养老服务,做到老年人满意,社会认可度高。 二、配套设施 (一)场所地址:待定 (二)硬件设施:大型开水机1台、电视机1台,棋牌桌椅4套、书架2组、老年人读物500册、健身设施1套、洗衣机1台、折叠床6张、办公桌椅2套、老年椅50把、电脑1台、打复印一体机1台、大3P空调1台、座机1部、茶水杯50台、办公耗材若干、急救箱及药品1套。 (三)软件培训:邀请专业人士对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带领服务中心人员开展服务工作至正常运行。 三、服务内容 (一)餐饮服务:公开送餐热线,长期与一家正规餐饮店保持合作管理,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服务。

(二)卫生保健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健康保健咨询和服务,并定期组织义诊机构到社区开展眼科、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项目的健康体检。 (三)文体娱乐服务:配备饮水设备、电视、棋牌、老年人读物和健身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固定舒适的文体娱乐场所。 (四)家政服务:长期与老年理发店合作,每周二、四下午14点-18点,在社区开展理发服务;配备洗衣机、洗衣用品,为老年人提供洗衣服务。 (五)日间休息服务:配备6张以上的折叠椅,供老年人临时休息。 (六)老年人社会保障服务:为老年人提高医疗、养老政策宣传服务,协助老人办理医疗报销、养老金年检、80岁高龄津贴申请等服务。 四、运行管理 (一)人员配置:服务中心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原则上由社区“两委”干部轮岗,专职服务人员2名,原则上由居民小组长、党小组长及党员居民代表担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有健康证、服务期间统一着装,并发放一定补贴;因特殊情况产生的临时用工按照80元/人/天发放务工补助。 (二)制定建设:服务中心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包括规章制度、工作流程、人员职责、服务承诺等内容。

上海市地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标准[详]

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来源:中国社会福利网时间:2010-08-31 11:49 上海市地方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前言 随着上海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趋势,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的需求已经成为全社会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为了逐步满足专业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民政局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筹)、上海市社会福利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章淑萍、张凡、朱海燕、李传福、薛春萌、姚爱伦、康琪。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奚士英、史雅民、张大建、黄勇、赵伟丽、荣伟。 本标准的附录为资料性附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和要求,规定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从业人员、服务项目、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改进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机构)。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2.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Elderly Home Care in Community) 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60周岁及以上有生活照料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或协助提供生活护理、助餐、助浴、助洁、洗涤、助行、代办、康复辅助、相谈、助医等服务。 2.2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社区助老服务社)(Elderly Home Care Agency in Community) 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3社区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Elderly Day Care Center) 日间集中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机构。 2.4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Elderly Dining Service Center in Community) 社区中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集中用餐等服务的场所。 3基本原则 3.1以人为本原则。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结合老年人特点,提供多样化的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篇一: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1. 以人为本,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 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疑难问题应约定时间,应予以解决。 3. 落实分管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到可以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结,因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因素,造成一时不能办结的需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篇二: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xxx 社区居家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如对乙方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不得有无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长者为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自觉接受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不得索要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乙方在上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在乙方服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四)丙方(以下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篇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种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定期参加居家养老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村实际,开展工作。 2.做好本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入薄,每半年核实一次,便于动态 3.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管理台帐。 5.严格遵守服务人员招聘、培顺流程。 6.抓好居爱养老服务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有责任监督、检查或调换服务人员。 7.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监促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回访及督查。 8.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对外宣传和咨询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简介 一、服务形式: 1.日间照料服务: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ICS 03.080.30 A10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1111-2008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2008-12-04发布 2009-02-01实施 DB37 前言 本标准由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质量认证中心、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标准由山东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祎荣、刘勤、卓长立、沈其民、高玉芝、陈平、王继之、田丰 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家政服务机构、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管理、客户沟通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基本要求和星级服务员的评定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内居家养老服务过程和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家政服务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624.1-2003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一部分:总则 GB/T17242-1998 投诉处理指南 GB/T19001-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0647.8-2006 社区服务指南第8部分:家政服务 《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20647.8-2006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家养老服务e 依据法律及合同要求,由家政服务机构(3.3)派出人员,按照客户要求,提供老年人 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 3.2 居家养老服务的客户e 接受居家养老服务(3.1)的家庭或个人。(本标准以下简称客户)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目录 (一)

摘要:中国不仅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同时也是老年人口数最多的国家,以家庭为主的传统养老模式已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生活需求,而实行社区居家养老与中国的传统和国情国力比较符合,社区居家养老正成为我国城市养老模式的最佳选择。目前,全国各主要城市已经在多年的实践基础上初步建立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但是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设施、运行机制、资金、人员等方面还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做出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 关键词:老龄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中国己经于1999年进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十一五”期间,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持续增长,到2010年将达到亿,约占总人口的%,其中,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达到2132万,占老年口总数的%,[1]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老龄化带来的养老服务问题日益突出,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传统家庭养老面临一定困境,而我国机构养老设施又严重不足,远满足不了老年人的需求,所以采取什么样的养老模式,已成为解决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当务之急。我国人口老龄化是“未富先老”,即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到来的,因此,从中国社会实际状况看,开展社区居家养老与中国传统国情国力比较符合,是符合我国城市老龄群体需求的新型养老模式。 一、社区居家养老是适合中国城市老年人的养老模式 (一)社区居家养老的概念 社区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托付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方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老年人养老的经济来源不再依靠家人和子女,而是政府发给退休金,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大部分也来自于社会和社区所提供的种种服务,这种模式既减轻儿女负担,又有利于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总的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是新型的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化养老模式。 (二)中国社区居家养老现状 根据传统的“四世同堂”的观念,大多数老年人都喜欢过去的家庭养老。但是,依据现在的经济和社会状况,越来越多的子女对于过去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负担不起,特别是家中老人患有重病的。所以我们急需要探求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对我们来说是一件新生事物,是2001年6月我国民政部在全国广泛推行“社区老年福利服 [1]关于印发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通知.全国老龄委发【2006】7号。

2015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我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好“三无”特困老人、城乡低保老人和“空巢”老人、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特殊未成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努力构建和谐新农村,根据**区民政局、**街道民政科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2014年本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关注社会养老事业,改善困难老年人生活条件为目的,遵循“真诚、关爱、沟通、服务”的基本理念,以满足老年人群日益增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特困、高龄、病残、空巢、孤寡老人为重点,完善网络服务,深化服务内容,整合社会资源,发展志愿服务,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养老服务的新机制、新途径、新方法,向农村居家老年人开展上门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呼救服务、生活咨询、助餐服务、送餐服务、文化娱乐、日间托老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使老人更幸福,社会更和谐。 二、机构组织与责任分工 (一)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在去年成立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基础上,呈报民政局,注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信息平台,开展一次本村内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全面的摸底调查。对本村内老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分析,根据不同需求对老人予以分类并实施服务。 (三)积极组织由党员、妇代会、青少年及其他志愿者组成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 三、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户籍在本村内的60周岁以上老人,并家庭养老有一定困难的均属服务范围。 (二)服务内容 居家养老服务包含上门家政、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呼救服务、生活咨询、助餐服务、送餐服务、文化娱乐、日间托老等内容。主要服务内容: 1、爱心敲门——由邻里义工、居家养老护理员定期到老人家敲门问候,了解老人需求,提供及时的生活服务。 2、诚心交流——由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邻里义工经常与老人聊天交流,给老人以精神慰藉。 3、真心帮扶——村干部、居家养老服务队、义工志愿者与老人结对,帮助老人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来电呼救——老人有急事或是需求时,可拨打需求热线,只要提供自己的姓名,我们将会在20分钟内解决问题。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调研报告

东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一、引言 我国已进入老年化社会,随着老龄人口的加剧和大量“四二一”(一对小夫妻养四个老人和一个小孩)家庭模式的出现,传统养老方式已不适应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加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全面推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使退休人员由过去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已是大所趋,未来城市社区将承担着老年人管理和居家养老服务的重任。如何找到一条更加适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新路,是摆在社区面前的现实而迫切的任务,带着这个问题,我们阳光雨家政服务中心对长治市东街社区的居家养老有关调查做以总结和阐述。 二、东街社区老年人口现状 东街社区现有常住居民5487人,社区老年人口有1470多人,60岁-69岁的老人有779人,70岁-79岁老人有452人,80岁-89岁老人有206人,90岁-99岁老人有32人,100岁老人1人,老人人数占社区总人数的%,空巢老人有52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极大改善以及人们择业观念改变和人口流动等因素的影响,今后,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将越来越重。

三、目前社区老年人居住、养老和居家服务情况 (一)居住方式。一是老人(或与配偶)和儿女住在一起。二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儿女在同一城市。三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子女都在外地工作,打工。四是老人(或与配偶)单独居住,无子女。五是老人(或与配偶)与成年或未成年的孙子孙女住在一起。六是住在养老机构的三无老人。 (二)生活来源。老年人生活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退休金,养老保险金,个人账户积累,子女供养,政府供养,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在以上几种情况中,靠子女接济和吃养老保险金生活的老人数量最宠大。 四、目前老年人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随着老年人年龄的增加,生理机能的衰退及晚年的孤独感已影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他们不得不依靠他人的帮助才能生活。根据调查了解和分析,目前老年人居家养老中存在的主要困难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理机能的衰退影响着老年人日常生活。随着老年人生理机能的衰退,开始出现头脑不清晰、记忆力减退、视力模糊、听力有障碍、手抖、腿脚不方便、咀嚼困难以及其他健康问题。这种机能衰退问题,已经深深影响到了他们的日常生活行动,且有相当比例的老人存在两种以上的症状,这损害了他们的日常生活

2021年居家养老工作计划5篇

2021年居家养老工作计划5篇 2021年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锦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解决好生活不便、“空巢”老人的生活问题,努力构建和谐社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辖区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以保障老人群体中的高龄老人(70周岁以上)和特殊群体老人(包括分散供养的“三无”老人、低保老人、重点优抚老人)为重点,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抓手,积极构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网络体系,扎实有序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促进养老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为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做出贡献。 二、目标任务 20XX年锦江社区建立了居家养老服务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少于5项的居家养老服务,初步形成当地政府实行购买服务、专门机构提供优惠服务、志愿者队伍提供无偿志愿服务的工作格局。 三、基本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居住在辖区内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根据老人的不同情况,分别提供无偿服务、低偿服务、有偿服务和志愿服务。

1、无偿服务对象。主要应包括年满7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且在市区无子女照顾的低保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三无”老人、革命“五老人员”以及百岁老人等。 2、低偿服务对象。主要应包括以下老年人: ①生活不能自理的“空巢”老人(指子女不在本市区居住生活的老年人); ②未享受民政各种救助的80周岁以上“空巢”老人; ③有一定经济来源但生活仍很困难的老年人。 3、有偿服务对象。有经济能力,需要日托、送餐或上门照料等服务的老年人,以自费的形式购买服务。 4、志愿服务对象。社区内所有老年人,重点是“空巢”老人、高龄、病残老人,由志愿者上门开展服务。 (二)服务内容。以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重点,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同时,兼顾老年人的多种需求,提供文化娱乐、学习教育、聊天、法律维权、代购代办等服务。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可采取专人上门包户的方式提供服务。 1、安全保障服务。通过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定期打电话、走访、探视等形式,加强对“空巢”老人等的帮扶联系。在社区老年人生病期间经常看望、关注,敲敲门、打打电话。同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助机制,在老年人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救助和帮助。

居家养老服务流程及标准

甘肃江子为民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护理员服务流程及标准 第一章、服务流程 工单生成→工单派出→服务开始→服务完成→完成扣费→回访(电话or入户)→总结问题、改进→提升服务质量 第二章、服务礼仪规范 一、上门之前的准备工作 (1)根据江子为民的服务指令内容,按照服务流程规定的时间内准备好全部工具、宣传资料以及清洁使用的抹布。 (2)再次确认客户的准确地址并记录客户详细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手机),防止地址不清,发生延误。 (3)整理好自己的衣着,保持良好形象。 (4)在服务流程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客户家中。 二、上门服务 (1)应面带微笑、目光注视对方,采用标准话语,亲切、清晰地说:“您好,让我来帮您。” (2)进门先作自我介绍,语言要清晰表意要准确。推荐自我介绍话术:“我是甘肃江子为民的上门服务人员×××,此次上门来为您服务。请问您是×××老人吗?” (3)介绍的同时手持工作牌,有照片一面朝向对方,停顿2秒,让对方看清楚照片和姓名。

(4)进入老人家中时要注意卫生清洁,不能将外面的泥水及尘埃带入家中。进入老人家庭时应按规定穿戴一次性鞋套。 三、服务需求查验 (1)面对老人及亲属,不卑不亢面带微笑,采用标准话语关切地问:“请问您电话预约的服务项目是……”或“请问您需要的服务内容是……”(2)老人或家人在描述问题时,服务人员要积极聆听,可用点头、微笑或简单的肯定来表示我们专心的程度,但不能打断对方的描述。 (3)对方描述完以后,服务人员应将问题再重述一遍或将意思重组后转述一遍,进行确认,以保证所获得信息的准确。 (4)了解了老人的问题之后,小心仔细地检查,确认需要工作的内容。(5)如果在检验过程中需要搬动物品,甚至拆开台柜等,服务人员要先向老人及其亲属解释要进行的操作,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6)确认问题产生原因并向老人解释故障成因及以后使用中的注意事项。解释时要专业、耐心,并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避免一味使用专业术语,力图老人可以听得清楚、听得明白。 四、实施服务 1、操作之前 (1)具体操作前,要根据问题出现的状况及自身经验和客观条件判断排除故障。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下面是为大家收集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为顺应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需要,更好地为辖区老年人办好事、办实事,年社区在渭阳西路街道办事处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尝试,整合辖区单位资源,成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各类服务项目。社区自成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至今,我们从调查摸底、健全体系、健全制度、建立台帐、成立队伍、开展活动、特色服务开始,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就我社区居家养老服工作开展情况做一总结: 为了了解辖区内养老对象的基本情况,社区开展了老年人状况和需求的摸底调查工作,社区从收入状况、现居住状况、养老意愿、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方面着手展开调查,并收集装订成册。据统计,辖区内的60岁以上老年人为536人,其中60-69周岁的307人,70-79周岁的153人,80-89周岁的50人,90-100岁有8人,100岁以上的有2人。孤寡老人30名,特困老人18名,病残老人5名。现享受低保的老人有23人,空巢老人24人,对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持赞成态度的有750人,占老年人总数比例的71%。

第一,成立领导小组。社区成立了专门的居家养老领导小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3名,负责调查养老需求、受理申请、签订协议、派工服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社区居家养老工作人员平时通过网络、上培训班,系统学习养老护理员的职业道德、老年心理学、食品营养与健康、常见老年病、老年人护理知识等。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加强了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有很大提升。 第二,建立服务网络。为使居家养老服务系统化,社区成立了以居委会为中心,四家医疗、卫生服务机构,7家餐饮服务店面、三家超市,两家足疗,四家美发在内的'以及娱乐活动中心等于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并且与这些服务机构签订协议,采取就近原则,为辖区的老年朋友提供最方便、快捷的生活服务。 第三,建立七大台账。为了对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有一个统一的管理,建立七大台帐。一是老年人基本信息台账,对老年人按照年龄、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分类下设三个子信息库。二是志愿者信息台账。包含党员、大学生、医疗、法律、文体五大类志愿者信息库。三是助老机构信息台账。包含助老人员信息,服务单位信息等。四是邻里互

居家养老的十大服务内容

社工开展居家养老的十大服务内容 令狐采学 1. 社工进社区:1、在入户走访过程中,社工了解了服务中的老年人的各项需 求,能够细致地为服务老人建立全面的老年档案。2、社工积极听取老年人的反馈意见,通过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老人对社工服务的需求和相关意见。整理调查结果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做指导性意见。 2. 老年活动小组:组织老人日常活动,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互助、谈心交流、精 神慰藉等服务。 3. 老年义工:发挥有特长的老人做公共课堂志愿者,如书法、绘画等。 4. 健康讲座: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 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5. 大型社区活动:社区、机构联动合作举行大型活动,如演出、歌唱等。 6. 系列敬老活动:组织志愿者、学生、参与老人互动活动。 7. 居家养老生活照料:组织志愿者定时上门探访老人,。 8. 法律维权类: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权及维护老年人赡 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等服务。

9. 文化教育类: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电大、老年学校、知识讲座、学习培训、书 法绘画、图书电子阅览等服务。 10. 体育健身类: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社会工作者在“人”之社会重要性的前提下,与老年朋友相互沟通与合作, 与社区组织建立全面的合作关系,运用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巧,活跃老年朋友的社交生活,使他们获得一个幸福的晚年和维持一个开朗的心境。 社会工作者是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的重要主体,他们提供包括社区资源调配工作、培训和区域整体规划在内的各种专业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具体运作以社区照顾为理念,以搭建义工与志愿网络为切入点,社工引领、组织、培训义工开展活动,为项目提供全面的资源与配合,形成社工技巧专业性带动义工活动普遍性的点面互动体系。 伊犁惠泽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 社工开展日间照料站服务内容 老年人日间照料为满足养老多样化需求,拓展老人日间照料空间,从社会工作师专业角度开展服务项目有: 1、医疗保健服务载体,开展老年人医疗咨询、保健讲座和理疗康复服务; 2、文化服务载体:让老年人享有阅览图书、书法绘画、歌舞培训、打牌下棋等文体服务,组织经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居家养老工作计划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篇一:3-5年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3-5年发展规划 为了进一步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探讨居家养老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使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更加贴近广大老人的需要,我们将积极响应上级领导号召,听取各方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以关爱、服务老年人为出发点,努力通过完善组织网络,优化服务内涵,整合社会资源,发展志愿服务,探索完善新时期为老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 在未来3-5年,我们将继续推行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老年人日间照料、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以上门服务为主要形式,并引入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的“居家养老”社会化养老新方式。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大力宣传居家养老工作,使社区居民更了解这种“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养老服务所等专业机构为服务实体、以老年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和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社会各界与志愿者广泛参与,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照料网络,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使居家老人能获得生活上的照料和便利、精神上的关爱和慰藉。 (三)保障特殊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对辖区内的孤寡老人、空巢高龄老人、特困老人、残疾老人、等服务对象,视不同情况给予更为积极和加倍的照顾和服务。 (四)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通过社会各类服务资源,采取专业服务队伍与志愿者服务相结合,推行定点服务与挂钩结对服务等各种形式。 (五)突出生活照料网络的覆盖和完善,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托老、购物、配餐、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各种生活上的服务。 (六)关注老人健康问题,开展社区老人健康体检活动,积极开展老年人保健宣传。 (七)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为老年人带去精神上的享受,进一步丰富老年朋友的日常生活。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012年12月25日篇二:居家养老工作计划 二七新村2010年居家养老服务计划 一、建立居家养老根据地,形成居家养老长效机制。 1、巩固各社区服务站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以此为基点扩大影响,加强宣传,让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辐射整个辖区。把社区服务中心为中心站点,利用其自身资源优势统筹计划安排,连接起社区服务站点,构造出覆盖整个辖区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2、初步改造社区服务中心院内一楼南屋,预计投入万元,将其改建成一个综合性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乐在其中”。计划在此基础上能够逐步扩大居家养老固定服务中心规模。 二、完善整个服务工作体系,提升软实力,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实做细 根据实际情况,我们坚持以政策为标准,明确服务范围;以需求为依据,制定服务项目;以质量为保证,确定服务单位;以满意为目标,规范服务制度的原则,根据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评定标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评定标准 (试行)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建设标准》、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苏老龄办[2009]12号)为基本依据,参照《南京市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等级评定办法》(2008年10月版),结合南京市老年人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南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的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所指: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虚拟养老院等四类服务组织。 本标准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标准,城市小型托老所、农村“老年关爱之家”评定标准,虚拟养老院评定标准。 一、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标准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是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的社区服务场所,并设有日间照料、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康复训练等多项或单项服务和开展上门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或企业。 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持续、有序和更高标准的发展,规定了等级评定标准,把评定标准分为五个等级,即:“A、AA、AAA、AAAA、AAAAA”级,我市建设的最低等级为AA级,“AAAAA”级为最高等级,并为每个等级从机构资质、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服务成效、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一)机构资质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须进行民非或工商注册。 (二)基础设施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应有相对独立的服务与办公场所。AA级:面积在100㎡左右;AAA级:服务场所面积在120㎡以上,且环境布置要符合老年人生理特征,有与功能相配套的设施;AAAA级:

面积在400㎡以上,有相对独立的老年人休息房和日间照料室,有餐厅、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等,并配有相应设施;AAAAA 级:在AAAA的基础上,服务用房面积在600㎡以上。 (三)服务功能 AA级:须提供上门家政和生活照料服务;AAA级:在“AA”基础上拓展上门照护、康复护理、配餐送餐、文体活动、日间托老、心理关爱、法律咨询服务,托老简易床位5张以上;AAAA级:在“AAA”基础上规定日间照料有相对独立休息室、托老简易床位10张以上、信息服务平台和数据库、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项目;AAAAA级:在“AAAA”基础上规定有覆盖全区的虚拟养老服务、承担本区居家养老服务创新、研究及试点工作。 (四)服务成效 AA级:享受经常服务的老年人月均人数50人以上,测评满意率达80%,且无火灾、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AAA级:在“AA”基础上服务老年人月均人数100人以上,满意率达90%,无重大事件投诉;AAAA级:在“AAA”基础上服务老年人月均人数300人以上,满意率达95%;AAAAA级:在“AAAA”基础上服务老年人月均人数1000人以上,满意率达98%; (五)人员配备 AA级: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有与服务规模相当的专(兼)职服务人员;AAA级:在“AA”基础上至少有2名大专以上专业服务人员或1-2名中级技术职称专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85%以上;AAAA级:在“AAA”基础上至少有1名中级技术职称专业管理人员,具有社工、护理、保健多种专业服务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90%以上;AAAAA级:在“AAAA”基础上至少有1名高级技术职称专业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 (六)管理制度 AA级:有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记录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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