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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逻辑学开端及其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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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逻辑学开端及其演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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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以绝对为其研究对象,决定了必须以纯存在或纯有作为开端。在黑格尔看来,逻辑学(哲学)和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不同。逻辑学(哲学)以外的其他科学都不是独立自为的,它们自身无法给自身以确定的基础,也不保证自身的合法性,基于此,它们总是以假定的、特定的对象为研究对象。而逻辑学(哲学)则不同,“哲学是独立自为的,因而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自己提供自己的对象。”(《小逻辑》,59页)哲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绝对”自身,“哲学的历史就是发现关于‘绝对’的思想的历史。绝对就是哲学的研究对象。”(《小逻辑》,10页)因此,在黑格尔看来,“绝对”就是逻辑学(哲学)的研究对象。由于逻辑学(哲学)和其他科学的研究对象不同,决定了逻辑学(哲学)和其他科学亦有不同的开端,其他科学以其主观的假定开始,而逻辑学(哲学)必须从其自身出发,以合乎客观的法则确立其开端。

―、逻辑学的开端

由于逻辑学以“绝对”为研究对象,作为逻辑学的

开端,它就应当是一个绝对的存在,而不是一个相对的存在者,因此,逻辑学的开端具有绝对性,或者说,绝对是逻辑学开端的形式,也由此说明逻辑学的开端不依赖于任何别的条件而存在。“纯存在或纯有之所以当成逻辑学的开端,是因为纯有既是纯思,又是无规定性的单纯的直接性,而最初的开端不能是任何间接性的东西,也不能是得到了进一步规定的东西。”(《小逻辑》,189页)可见,逻辑学的开端必须以自身为条件,亦即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不能依赖任何别的条件,否则就不能作为逻辑学的开端。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是其他存在到定在存在的条件,而它自身只能以自身为条件,这是因为逻辑学是自己创造自己的对象,由此之故,逻辑学的开端具有无条件性。

既然逻辑学的开端是对“绝对”的最先言说,正如黑格尔所说的“如果我们宣称存在或有是绝对的一个谓词,则我们就得到绝对的第一界说,即:‘绝对就是有,。这就是纯全(在思想中)最先提出的界说,最抽象也最空疏。”(《小逻辑》,189-190页)那么,逻辑学的开端就是潜在的“绝对”,亦即没有完全展开的“绝对”。这一“绝对”的存在形式,是“绝对”存在最贫乏、最抽象的形式。可见,逻辑学的开端具有潜在性,是潜在的“绝对”。

最后,逻辑学的开端具有发展性,即,可由开端自身抽演出更丰富、更具体的“绝对”形式。“存在只是潜在的概念。存在的各个规定或范畴都可用是去指谓。把存在的这些规定分别开来看,它们是彼此互相对立的。从它们进一步的规定(或辩证法的形式)来看,它们是互相过渡到对方。这种向对方过渡的进程,一方面是一种向外的设定,因而是潜在存在着的概念的开展,并且同时也是存在的向内回复或深人于其自己本身。因此在存在论的范围内去解释概念,固然要发挥存在的全部内容,同时也要扬弃存在的直接性或扬弃存在本来的形式。”(《小逻辑》,187页)

总之,逻辑学的开端具有绝对性、无条件性、潜在性、发展性。黑格尔把逻辑学开端的这种无条件限定的、潜在的,且能自身发展为更丰富、更具体的绝对的“绝对”形式,称之为纯存在或纯有。

二、逻辑学开端的演绎:从纯存在到定在

黑格尔以纯有作为逻辑学的开端,并从纯有逐渐推演出逻辑学的各个范畴,他在开端的演绎中’首先从纯有出发,推演出无的范畴,再由有无的统一推演出变易,经变易演绎出绝对的另一形式:定在。但是,由于黑格尔没有对无进行内在的区分,变易也是单一、抽象的变易,缺乏内在的区分,使变易到定在的过渡显

得牵强。

下文将结合黑格尔从纯有到无的演绎,在对无进行内在的区分、并揭示变易的不同形式中,分析从纯有到定在的具体过程。

(一)从纯有到无的演绎

黑格尔在从纯有到无的演绎过程中,合乎逻辑地分析出无的范畴。纯存在或纯有作为逻辑学的开端’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绝对形式,它没有任何具体的规定性,即无规定性,以此过渡到无。按照黑格尔的说法这种纯有是纯粹的抽象,因此是绝对的否定。这种否定,直接地说来,也就是无。”(《小逻辑》,192页)从纯存在或纯有合乎逻辑地抽演出“绝对”的第二个界说绝对”是无,此“无”是指纯存在的抽象的无规定性。由于无规定性没有对“绝对”作任何具体的界说,此“无”与“纯有”同样是最抽象、最贫乏的对“绝对”的一个称谓,因此,此“无”没有任何具体、充实的内容,即可称之为“纯无”。

“纯无”与“纯有”一样,只是表面的称谓不同罢了,它们表述的是“绝对”的直接性,它们仍在“绝对”内部对“绝对”进行言说,它们还没有向外开展,向对方进行过渡。如果“绝对”需要重新获得充实,就须向外设定,向对方过渡并开展。

在黑格尔对逻辑学开端进行的分析中,从纯有到无的演绎是合乎内在逻辑的,但从纯有到无直接过渡到变易,则缺乏内在的连续性。为了使无能够内在地过渡到变易,必须对无进行内在的分析。

(二)无的演泽:纯无——定无——变易

绝对向对方过渡,也就是自身首先遭受到现实的具体的否定。纯无因其是抽象的否定,仍是对绝对的界说;当其过渡到对方,对存在自身作外在的否定时,绝对就实现了自身的第一次展开,纯无就展开为定无。

定无不再是抽象的否定:即无规定性,而是具有具体的规定性的否定,具有这种具体规定性的否定就是定无,或者,定无是有具体限定的无。定无事实上是在纯无之内,纯无是无任何规定性的无。在纯无之内包含有一切的规定性,纯无的无规定性只是没有对其内在的规定性作具体的区分而已。纯无要走向定无,首先须进行内在的区分,产生诸多规定性,定无则是对诸多规定性中的部分规定性进行否定,定无所否定的具体规定性就在纯无的诸多规定性之内。纯无是混沌未分的状态,而定无则是对纯无所包含的一切规定性作出了具体的区分,并进行特定的否定,可见定无在无之内。然而,定无使混沌未分的纯无分裂出具体的规定,并作出特定的否定,从而使纯无走向它者:定无。

例如:对于牛顿力学,在当时被认为适用于解释任何的物理现象,这时牛顿力学的应用范围无任何规定性,这种无任何限定应用范围的现象犹如“纯无”。随着物理学、人的实践范围和科学实验的进一步深化,人们发现了宇观高速和微观的物理世界,而牛顿力学却无法解释这些现象,不能被应用到这些领域,也就是说,牛顿力学在这些领域遭到否定,这一否定是具体的否定,与前面无规定性的否定截然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具体的否定(定无)仍在原初的无任何规定性(纯无)的应用范围之内,这一具体的否定是对其无规定性范围进行区分后,不能应用于宇观和微观世界而作出特定否定形成的。总之,牛顿力学本身正如纯有,对它的应用范围的无规定,如纯无,当其不适用于一定的范围而遭到否定时,犹如定无。

“纯无”到“定无”是人类思想进程的一种普遍现象,哲学发展亦体现了这一思维历程。在康德之前,人类对自己的知性范围不经审査,而将其应用于超验的对象(物自体、灵魂、上帝),这是人类知性不加审查的无限定的“纯无”。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就是寻找人类知性的认识界限,康德认为知性无能力认识超验对象,亦即对人的知性认识能力进行划界,此即对人的知性能力的具体否定’知性不能应用于超验对象,

这就是知性的“定无”。

“纯无”是无规定性、无差别的无,它是绝对的同一。由于纯无是绝对的同一,在它之内包含各种具体规定的无和具体差异的无,这是纯无可以过渡到定无的前提条件,亦即定无本身亦在纯无之内,属于纯无自身走向它的对方,即定无。定无是具体的、更加丰富的纯无。由纯无到定无显示了无的不同形态的变化,这就是所谓的“变易”。

从逻辑学演绎的过程看,变易又有如下两种情况:其一是存在自身抽演出对方的变易,其二是由对方回复到存在自身的变易。前者就是由肯定走向否定的变易,可称之为否定的变易,后者则是由否定回复到存在自身的变易,可称之为否定之否定的变易。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的直接性向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的过渡,否定之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的反思性或间接性向思想返回到自身的过渡。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的自在或潜在的概念学说向思想自为存在的概念学说的过渡,否定之否定的变易发生在思想自为存在的概念学说向思想自在自为的概念学说的过渡。

(三)变易的演绎:形式的变易―内容的变易一完全的变易

变易是纯无与定无的统一,是纯无和定无二者的

真理。虽然纯无和定无表达的具体内容不同,甚至相互对立,纯无无任何规定性,但却包含了一切的规定性在内;而定无则有具体的规定性,它是从纯无的一切规定性之内抽绎出的部分规定性。虽然他们二者之间具有以上不同,但两者都是无,从这一点看来,它们又是统一的,因此,它们的统一就在其自身之内,从它们自身就可以分析出它们的统一:变易。此变易是无的内在的变化,由无规定性的无变为包含具体规定性的定无,然而,此变易仍在无的范围内进行。

从变易自身来看,变易实具有三种形态的变易:一是形式上的变易,如有无之变,从纯有到纯无,在形式上是向它者开展的变易,而内容本质上则是相同的变易,无规定性的纯有本身即可抽演出纯无。二是内容上的变易,如从纯无到定无,从形式上是在无的内在之变,而内容和本质上,则是向它者开展的变易。三是完全的变易,从纯有经纯无,再到定无,定无对纯有而言则是完全的向它者的开展变易,即定无不仅在形式上,亦在内容上是纯有向它者的开展的变易。但是,逻辑学是绝对实现自身的过程,即,由绝对的潜在形式逐渐抽演出自身的丰富性、多样性、复杂性和具体性的过程。因此,逻辑学上下范畴之间的变易只能是形式上的变易或内容上的变易,而不能是完全

上的变易。完全上的变易只能发生在相隔的范畴之间,而不能发生在相邻范畴之间,因为逻辑学相邻范畴之间是一个向另一个的分析推演的过程。

在逻辑学推演过程中,首先发生的是形式上的变易,如:有无之间的变易;其次发生的是内容上的变易,如:纯无和定无之间的变易;最后由形式上的变易和内容上的变易积累,导致相隔范畴之间出现完全的变易,如:纯有与定无之间的变易,真正实现自身向对方的过渡。可见,逻辑学上的变易是渐进的,即完全的变易不可能发生在相邻范畴之间,相邻范畴之间只可能进行形式上或内容上的变易,由于形式上和内容上的变易的积累,才发生完全的变易。

(四)从变易到定在的演绎

黑格尔是这样从变易过渡到定在:“在变易中,与无为一的有及与有为一的无,都只是消逝着的东西。变易由于自身的矛盾而过渡到有与无皆被扬弃于其中的统一。由此所得的结果就是定在〔或限有〕。”(《小逻辑》,200页)在这里,由于黑格尔缺乏对无和变易的内在分析,所以,从变易很难直接过渡到定在。只有通过对无的内在分析,使无发生变易,产生定无,然后由无的内在变易经过对变易的内在分析,使纯有在变易中:从纯有到无,从纯无到定无,并通过定无对

纯有的限定走向定在。

从纯有到无,只是形式上的变易,它还无法丰富“绝对”的真实内涵。“绝对”只有经过无的变易:从纯无到定无,这一内容上的变易,才能够丰富“绝对”的内涵,这一变易不仅使“绝对”的无规定性走向了它者:具体的否定,同时也产生了完全的变易,即,纯有和定无之间的变易,使纯无走向绝对的它者:定无。这样,纯有经过纯无到定无,使“绝对”的原初界定:纯有,走向了它者:定在。

无的自身变易产生定无,定无不仅是纯无的它者,属于内容上的变易;定无亦是纯有的它者,属于完全的变易,是对纯有的外在限定,并使纯有依赖变易的法则走向自身的他者:定在。

三、小结

黑格尔在《小逻辑》中,阐述了逻辑学的研究对象“绝对”,由于这一研究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逻辑学的开端是一个客观的开端,即从纯有发端,此开端具有绝对性、无条件性、潜在性、发展性。黑格尔找到了逻辑学的开端,并对其进行辩证演绎,从纯有到无,再到有无的统一:变易,由变易推演出定在。他的这一辩证演绎缺乏对无进行内在的区分,最终导致变易的空洞,使变易到定在的过渡缺乏内在逻辑。本文主

要通过对无的内在分析,从纯无抽演出定无,并通过纯有到纯无的变易(形式的变易),纯无到定无的变易(内容的变易),二者的统一就是纯有到定无的变易(完全的变易),展现出变易的丰富性,纯有到定无的变易就可以合乎逻辑地分析出定在。

[作者简介]王春梅,女,陕西渭南人,哲学博士,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西方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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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逻辑-黑格尔(英文原版)

CHAPTER I Introduction Cognition The objects of philosophy, it is true, are upon the whole the same as those of religion. In both the object is Truth. What is reasonable is actual; and, what is actual is reasonable In its own field this empirical knowledge may at first give satisfaction; but in two ways it is seen to come short. In the first place there is another circle of objects which it dose not embrace. These are Freedom, Sprit, and God. Unless it is a system, a philosophy is not a scientific production. Unsystematic philosophizing can only be expected to give expression to personal peculiarities of mind, and has no principle for the regulation of its contents. Thus philosophy is subdivided into three parts: 1.Logic, the science of the Idea in and for itself. 2.The philosophy of Nature: the science of the Idea in its otherness. 3.The philosophy of Mind: the science of the Idea come back to itself out of that otherness. CHAPTER II Preliminary Notion It is true that Logic, being the absolute form of truth, and another name for the very truth itself, is something more than merely useful. Yet if what is noblest, most liberal and most independent is also most useful, Logic has some claim to the latter character. Its utility must then be estimated at another rate than exercise in thought for the sake of the exercise. The world of spiritual existences, God himself, exists in proper truth, only in thought and as thought. If this be so, therefore, thought, far from being a mere thought, is the highest and, in strict accuracy, the solo mode of apprehending the eternal and absolute. Thought, in short, made itself a power in the real world, and exercised enormous influence influence. In earlier days men meant no harm by thinking: they thought away freely and fearlessly. They thought about God, about Nature, and the State; and they felt sure that a knowledge of the truth was obtainable through thought only, and not through the senses or any random ideas or opinions. But while they so thought, the principal ordinances of life began to be seriously affected by their conclusions. Thought deprived existing institutions of their force. In this point Conception coincides with Understanding: the only distinction being that the latter introduces relations of universial and particular, of cause and effect, and in this way supplies a necessary connection to the isolated ideas of conception; which last has left them side by side in

黑格尔 逻辑学 存在论 导读

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1) 2013-12-28 11:54:26| 分类:默认分类|字号订阅 何新:黑格尔《逻辑学·存在论》导读 (1) 【引言】 黑格尔《逻辑学》素称难解。据说黑格尔临终前曾抱怨,在我所有的学生中,只有一个人理解我(指罗森克兰茨),《黑格尔全集》编者),但他的理解也是错误的。 黑格尔的逻辑学有两部,《逻辑学》(大逻辑)和《小逻辑》。 事实上,这两部《逻辑学》自19世纪初出版以来到今天的200年里,可以说一直未被解读者所真正理解。国内有几种解本,无非是对原文或望文生义或生吞活剥的编述。国外的新黑格尔主义著作也多是主观臆测,不知所云。 我自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研读黑格尔的著作,由小逻辑到大逻辑,迄今已近四十余年。此前我已出版几部哲学和逻辑方面的研究,对黑格尔哲学做出了一系列新的诠释。 本书基于我的读书札记。如果以后精力和身体可能,我拟全

部整理出来。在此书中,我将以逐段诠释的方式,对黑格尔《逻辑学》予以通解。 何新 201年12月25日于上海 【说明】本文为作者的未定稿。中国古代学术本来就缺乏本体论、认识论以及逻辑工具论的系统研究。近代中国仅仅在上个世纪的30—60年代 出现了少数几位对西方哲学有较深研究的学者。80年代以后则只有 翻译者,妄解者,缺乏真正理解西方古典哲学内涵,而确实具有真 知灼见的研究者。 在当今这个精神极其浮躁、学术高度商业化的市场主义的时代,西方古典哲学的奥义在中国可以说已经失传。所以本文只是提供给 很少的人——对黑格尔哲学和西方古典哲学既感兴趣,此前又对西 方哲学史有一定阅读基础者研究、参考。 笔者在本博发表此文目的是为免此学将来在中国终究会成为绝学。本书所有内容均出自笔者的原创,是作者40年哲学思考的总结。 何新的很多学术原创性观点经常被无耻者所剽窃。所以笔者在本书 正式出版前,只能在这里发表极小部分内容的摘要。 [以下黑字部分均为贺麟译本黑格尔《小逻辑》的原文,红色字则为何新写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2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第二部分解说词 1.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将黑格尔所著的大小逻辑有机结合为一体,同时展开解说的方法。整体结构以《小逻辑》为主,观点解说则是根据逻辑关系的属性、形式和特点穿插进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剖析黑格尔的动态分析方法——辩证逻辑规则在认识论的各个环节是怎样表现出来的。无论是《逻辑学》还是《小逻辑》,它讲述的内容都与老子的《道德经》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老子的《道德经》传入西方之后,西方没有“道”的概念,于是将它翻译为“逻辑”。黑格尔系统阐述了大道的逻辑,将它从讲道理的形式演变成科学理论的形态,由此形成了辩证逻辑自身发展演变的两个阶段:老子的“大道”是隐藏形式的辩证逻辑,黑格尔将它变为显露形式,理论形式。 2.这是《小逻辑》第二篇:本质论的逻辑结构图。它也体现出本质两分法,形式三分法,本质和形式有机结合在一起的动态论述方法。从逻辑结构图的内容上看,它比存在论要丰富。方法同一,内容对立。方法和内容一体,不可分割开的关系。这就是辩证逻辑规则的特点。同样的方法,可以论述不同的内容。 3.这是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本质论中的第一部分:作为反思自身的本质。它的逻辑结构图特点是处在认识论的过程中。基础是存在论,基础上面的环节是现象。现象之上还有必然性、规律性。从存在到现象的把握,属于直接认识过程中的三个环节。为此,我们用双向箭头标注出它的认识深度。 4.这是对黑格尔阐述的认识论过程进行图解:这一运动被设想为知的道路,即从有开始,进而扬弃有,达到一个有了中介的东西,即本质的道路,便似乎是认识的活动;这种活动,对有说来,好像是外在的,并且与有自己的本性不相干。《逻辑学》下卷P3 5.黑格尔指出:本质之所以是本质……,不是由于对它说来是外来的否定性,而是由于它自己的运动,即有之无限运动。它是自在自为之有……。《逻辑学》下卷P4这里展示出本质运动的两个层次四种形式。上面一层是具体运动的两种形式,下面一层则是系统运动的两种形式。注意:运动过程是动态本质的内涵,它是不可见的连续性的变化形式。 6.本质认识的两个层次表现为存在和关系的属性不同。由此构成逻辑法的基本特征:直接和间接是两个层次的关系。三个环节是:Ⅰ、作为在本身以内的规定中的单纯的、自在的本质。Ⅱ、作为实有而出现,或者说,按照其存在和现象而出现。Ⅲ、作为与其现象合一的本质,即作为现实。《逻辑学》下卷P6 7.本质的和非本质的,属于形式逻辑的分类认识。它的特点是直观反映。辩证逻辑把握的是动态的变化和客观规律,其中形式变化用映象表述出来,认识过程用反思表述出来。反思包含三个环节:建立的反思是形成概念的环节,它是理性认识的属性。概念的运动是从外在的形式进到内在的本质,即外在的反思和进行规定的反思。它是认识的两种形式。 8.黑格尔指出:造成本质或非本质东西的,是任何一种外在的场合或考察,因此必须把同一内容时而看作是本质的,时而看作是非本质的。《逻辑学》下卷P9 9.映象具有三种形式:知性的映象是认识视角不断变化,导致映象内容不同。理性分为两种形式:可见的运动和不可见的光波声波运动。这是具有连续性的自我运动。它与认识视角变化具有截然不同的属性。黑格尔在本质论中主要强调理性环节的映象。 10.因此,本质中的变,即本质的反思运动,是一种从无到无并从而回到自己本身的运动。过渡或变在其过渡中便扬弃了自身;在这过渡中变的他物,不是一个有之非有,而是一个无之无,后者必定是一个无的否定,却构成了有。——有仅仅作为无到无的运动,这样,它就是本质;本质并不在自身中具有这个运动,而就是这个运动,作为绝对的映象本身,即纯否定性,在它以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否定它,而它则只否定其否定物本身,那个否定物是只在这种否定中才有的。《逻辑学》下卷P15

黑格尔《小逻辑》逻辑学的概念论中对思维与存在同一性的解决

在确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课题之后,整个体系的建设也遵循了其原初的设计目标。概念论作为逻辑学的最后一环,就必须达到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的目标。又因为逻辑学在建构过程中所遵循的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的统一,因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也可以从以上三个方面加以分解。在本体论层面上,将抽象世界理解为普遍性的本质,继而又将本质确认为理念;在认识论层面上,将理念的自我认识过程与本质的发展于具体化的过程相统一,从而将世界自在自为的过程理解为理念自我上升与发展的过程;从价值论层面上,通过理念世界目的性的建构,将自由与善确认为理念发展的必然性。 3.1 从本体论的层面上看 在本体论层面上,概念论旨在把终极存在归结为概念,它从概念的特殊化和客观化所展开的概念和客体的关系来论证概念是存在的本质,是现实世界必然进程的内在根据和实体性力量,是唯一全体,以此消解主客体的二元分裂。 逻辑学既将解释世界当作自己的使命,因此由存在论到本质论再到概念论,对世界本身的建构构成其本体论的目标。从存在论到本质论的转变,直观的存在被深化为普遍的抽象的本质,这些本质乃是杂多事物背后的根本性存在,是经过特殊性与普遍性而达到个别性的否定之否定。而从本质论到概念论的发展,则将世界的本质确认为概念,进一步从概念和客观性、主体和客体的关系去说明本质和现象的关系,反过来本质的规定性展开与走向具体的过程称为概念返回自身的运动过程。

3.2 从认识论的层面上看 在认识论的层面上,概念论旨在从概念自身由潜在到自为自在的发展的必然性的推演来建构世界的逻辑结构,确立概念和概念的运动所展开的主客体的辩证法为世界的终极解释的原则和模式。逻辑学对世界的终极解释是从概念这一终极存在出发的,其根本观点是把概念认作现实世界必然如此的内在根据、终极理由,以证明现实性的合理性。显然,这一终极解释的原则要到概念论才明白地确立起来。不仅如此,概念论又是整个黑格尔哲学对世界的终极解释的基本模式和体系框架的原则规定。 为达到这一目的,逻辑学经历了以下四个步骤: 首先是认本质先于存在,本质把自己的规定展开或表现出来就构成直接的存在(定在、实存、现象),存在作为本质的外化是与本质相异的东西,本质还要扬弃存在的异己性,使存在完满地表现本质,达到存在与本质的统一。本质论的这一原则构成概念论的基础。 其次是把本质看作普遍性的东西,而认为普遍性的东西正是概念所把握的内容,本质的规定性即是概念的规定性。概念作为普遍的规定是包含特殊性在自身内的全体,而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就是个体性。因此,当概念把自身潜含的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展开和实现于外,便是作为本质的概念的客观化、外化,形成向客体即个别事物的世界的过渡。 再次是把自然史和人类史概括并纳入由客体到理念(即主客观的统一)的逻辑进程中,并通过人类认识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有目的的活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第三部分

图解黑格尔《逻辑学》的第三部分 1、图解黑格尔的《逻辑学》,我们采取的方法是将黑格尔所著的大小逻辑有机结合为一体,同时展开解说的方法。整体结构以《小逻辑》为主,观点解说则是根据逻辑关系的属性、形式和特点穿插进行。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剖析黑格尔的动态分析方法——辩证逻辑规则在认识论的各个环节是怎样表现出来的。无论是《逻辑学》还是《小逻辑》,它讲述的内容都与老子的《道德经》有着直接的联系。因为老子的《道德经》传入西方之后,西方没有“道”的概念,于是将它翻译为“逻辑”。黑格尔系统阐述了大道的逻辑,将它从讲道理的形式演变成科学理论的形态,由此形成了辩证逻辑自身发展演变的两个阶段:老子的“大道”是隐藏形式的辩证逻辑,黑格尔将它变为显露形式,理论形式。 2、这是黑格尔《逻辑学》下卷本质论的第二部分:现象环节具有的逻辑结构图。它的基础是静态本质,上面的环节是现实,所以,现象属于间接认识过程中的三个环节。为此,我们用双向箭头标注出它的认识深度。 3、本质论第二部分是现象,它由存在、现象、本质的对比三章构成,这是它各章内部具有的逻辑结构图。 4、现象是规律作为否定的、自身绝对变化的存在是过渡为对立物、自身扬弃和回到统一的运动。这个不静止的形式或否定性的方面并不包含规律;因此现象与规律对比起来,就是总体,因为它包含规律,但还多一些,即自身运动的形式这一环节。《逻辑学》下卷P14 5、146 5、有是绝对抽象;这种否定性对有不是一个外在的东西;是有,唯有有而更无其他,才作为这种绝对否定性。由于这种绝对否定性之故,有仅仅是作为自身扬弃之有,并且是本质。但本质作为单纯的自身等同,反过来又同样是有。有论包含第一个命题:有是本质。第二个命题:本质是有,构成了本质论第一篇的内容。本质把自己造成有,但这个有却是本质的有,是存在;这是一个从否定性和内在性发生出来的有。《逻辑学》下卷P115 6、存在就是本质的关系;现象物表明了本质的东西,而本质的东西又是在其现象之中。——那个关系是在他有中的反思和自身反思还不完全的联合;两种反思的完全渗透,就是现实。《逻辑学》下卷P116 7、自在之物是存在物作为那由扬弃中介而呈现的本质的直接物。中介在这里对于自在之物,同样是本质的;但这个区别,在这种最初的或直接的存在中,却分散为漠不相关的规定。《逻辑学》下卷P121 8、这个非本质的存在是在自在之物彼此之间以及对他物的关系;但它对于自在之物本身又是本质的,——换句话说,这个非本质的存在,由于它与自身融合了,就是自在之物,但却是一个不同于前一个的自在之物,因为前一个是直接的本质性,而这一个却是从非本质的存在发生出来的东西。《逻辑学》下卷P123 9、于是自在之物在本质上存在,而且它存在也就反过来意谓着:存在作为外在的直接性同样又是自在之有。《逻辑学》下卷P126 10、自在之物的本质是动态的关系,分为有-实有-将有(黑格尔称作可能的东西),它的特性是通过状态反映出来。静态是联系,动态是否定。相互作用的形式:外部分离内部一体。由此构成理性环节事物的诸多特征。注意事物的概念,它与唯物辩证法的内涵不同。理性探讨的事物是关系的形式,不是存在物自身的属性。 11、注意:知性的组成论是并列的数量关系;理性的组成论是两个层次的概念关系。为了同数学思维方式区分开,我们在理性环节不使用“组成”而采用抽象性和本质性两个概念。其中抽象是二者之间的形式联系,本质是二者之间的内容联系。 12、在黑格尔那里,物质是反映存在属性、形式和特点的概念,事物是反映关系属性、形式和状态的概念。由于关系处在相互作用的变化环节,因此它的属性与物质不同,物质是

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

黑格尔逻辑学中的主体性 杨祖陶 黑格尔曾经说过,关于认识、信仰等等的本性的许多问题,"其实均可回溯到简单的思想范畴,这些思想范畴只有在逻辑学里才得到真正透彻的处理"(《小逻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94页)。关于所谓认识或人的主体性问题就是这样。主体性是黑格尔哲学的主要原则,是一个在他的各种著作中到处都加以讨论的问题,但只是在逻辑学里才得到了透彻的处理。对黑格尔逻辑学中主体性范畴的探究,不仅对于理解他在各个哲学领域里所发挥的主体性原则非常必要,而且会给我们当前对于主体性问题的讨论以极大的启发和教益。 一、主体性的发生史 在黑格尔逻辑学中,主体性[i]这个范畴是主观逻辑、即概念论的第一个大范畴。主体性在这里指的是形式的或主观的概念,即包括概念、判断和推论在内的通常所谓主观思维形式。所以黑格尔说:"概念无论如何总是主体性本身"(同上书,第371页)。当然,黑格尔所说的概念等等都不是普通意义上的,而是作为其逻辑学对象的纯粹概念,即"除了属于思维本身和通过思维所产生的东西外不能有别的内容"的概念。 作为主体性的形式概念的本质是什么?黑格尔说:"概念是自由的东西,是作为自觉地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哲学全书》,博兰德本,莱顿1906年版,第211页)概念是自由的东西,就是说,是一种"自由的、创造的活动" (《小逻辑》,第334页)。所谓自由的活动,是指这种活动完全以自身为根据,因而不为他物决定,而为自己决定,不依赖于他物,而只依赖于自身,是一种独立自主的活动。所谓创造的活动,是指概念不需要外在的现有的东西而实现它自己,把自己从一种潜在的主客统一体变成一种现实的,即具有外部实在性的主体性统摄客体性的统一整体。概念不是现成的东西,也不是任何其他东西产生的,而是它自己活动的产物,它只是在把自己建立起来时才存在,它本身就是这样一种自己实现自己、自己产生自己、自己创造自己的活动,这种活动一停止,概念就不再是概念,主体性就不再是主体性了。 概念怎么能够是这样一种自由的、创造的活动呢?因为它是"自觉地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实体是无限的客观整体,包括一切实在,具有绝对必然性;实体性力量即指作为客观整体和绝对必然性的实体是一种绝对的否定性或否定力量,它不仅否定自己的内在性而表现为实在物或外在物,而且还进而否定这个实在物而使之变为另一个实在物。概念作为自觉存在着的实体性力量也就是实体之发展到了无限的自己反思自己的阶段,即自觉的阶段。正因为如此,概念就其为实体而言,其本身就是一个全体,一切都在它里面,没有外在于它的他物,因此也就不受他物的决定和限制,而为自由的。而就其为自觉存在着的实体言,概念内的各环节已不象在实体中那样还有彼此外在、相互限制的一面,因而为不自由、即必然的;相反地,概念作为实体的自身反思,它的不同环节本身即是一全体也即是概念,因而彼此同一,它们的相互关系就是自己与自己的关系,每一个环节也都不是为异己的他物从外部决定,而是自己决定自己,因而为自由的。再就其为自觉地存在着的实体力量,即绝对的否定性而言,概念内的各环节作为全体又同作为全体的概念本身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它们作为概念的不同规定性也都是概念本身的一个"自由存在",而概念本身则因此而是一个绝对否定性的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黑格尔的绝对精神 绝对观念又称“绝对理念”。德国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的哲学用语。指绝对精神发展的第一阶段即逻辑阶段中的最后的和最高的概念。黑格尔认为,在自然界出现之前,绝对观念就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他的《逻辑学》就是对这个过程的描述。绝对观念从一个最虚空的范畴——“存在”开始,一步步地向前发展,每一步都比前一步更具体、更深入,因而也就具有更大的真理性。 绝对观念是观念自身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最后阶段,是绝对的全部真理,此前的逻辑范畴和发展阶段都是绝对观念这个“全体”的一个环节、一个阶段。绝对观念是哲学的唯一对象和内容。黑格尔认为,绝对观念既然是最高的范畴,是顶峰,也就绝对地超脱了主观与客观的对立,一切矛盾都和解了,再不需要任何发展了;要发展,就要按着辩证法的规律转化成它的对立物——自然界。黑格尔把认为客观存在所决定的逻辑概念、范畴看作世界和人类未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的精神实体,并由此外化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这实质上是上帝创世说的中世纪宗教哲学的翻版,曾多次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批判。 但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又着重指出,黑格尔的巨大功绩在于第一次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试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对以后的哲学家是有影响的。如杜林的“世界模式”论,主要来自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在黑格尔哲学中,绝对观念有时和“绝对精神”通用。 精神在本质上,通过对于自然和对于自身的扬弃而到达自由,所以精神的本质即是自由。“它能够忍受它的个体直接性的被否定,能够忍受这无限的痛苦,即是说,它能在这个否定性中肯定的保住自己并成为自身同一的。这种可能性就是精神的既抽象而又在自身中自为存在着的普遍性。” 1、绝对者即精神。便是黑格尔之所谓绝对精神。无论是自在的实体存在还是自为的主体都仅仅是片面的而不完整的,只有自在自为后的精神才实现了绝对的永恒和统一。也就是说精神乃是理念与自然的完全统一,因此只有精神可以作为绝对者,绝对者只有精神。 2、精神的辩证运动。精神的发展需要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关系的阶段。也就是在这个阶段里,精神的存在完全是凭借它自己,而不需要向外物的外化,也就是精神之所谓自由,或者称为主观精神;第二阶段,它存在于实在的形态之中。即存在于它的创造之中,而自由作为一种现成已有的必然而存在着,或者称为客观精神;第三阶段,它存在于一种自在自为的存在而又永远创造着的统一性中,亦即主观精神与客观精神的统一,也就是绝对真理性中的精神——绝对精神。 3、绝对精神之体现。黑格尔把主观精神分为人类学(自然灵魂、感情灵魂、现实灵魂)、精神现象学(意识、自我意识、理性)、心理学(理论精神、实践精神、自由精神);把客观精神分为法哲学(抽象法、道德、伦理)、历史哲学。绝对精神分为艺术、宗教、以及哲学,或者称为艺术哲学、宗教哲学和哲学史。黑格尔所述的绝对精神是沿着人类理性的一种发展程度而言的,所以在他的绝对精神中不可能找到除人之外的东西,但是他又特别强调这是绝对者。 作为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的“绝对精神”,在黑格尔哲学中是指作为万物共同本质和基础的精神实体。 黑格尔认为: 绝对精神是万物最初的原因和最内在的本质,其存在是一个自我演化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逻辑阶段:在自然界和人类产生之前,它是纯逻辑概念的自我推衍;第二阶段是自然阶段:绝对精神外化为自然界;第三阶段是精神阶段:绝对精神自我否定,转化为精神并返回自身。先后表现为主观精神(个人意识),客观精神(社会意识),绝对精神(返回自身)。 绝对精神意识到自我在个人中的存在,黑格尔称之为主观精神;主观精神在家庭,社会与国家之中达到更高的意识,黑格尔称之为客观精神;艺术,宗教和哲学是绝对精神在自身中所达到的最高形式的自我实现。其中又以哲学为最高形式,所以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最先在哲学中发现了自我。 黑格尔心中有一个“世界之神”,它创造了这世界上一切东西。物质的、精神的东西都从它那里产生,最后又都返回到它那里去。但是黑格尔所说的这个“世界之神”,并不是像基督教中的上帝那样的存在物。他把“神”理解为一种“精神”。在黑格尔看来,精神具有一种神性,它是神在世间最高贵的体现。当神在人类精神中完全展现自己的时候,必定是以一种精神的形式出现。如果神是精神,而世界又是神的产物,那么很显然,世界也就是精神的产物。但是这个“精神”,又不能等同于哪一个人的“精神”。这种“精神”是独立于我们所有人的,甚至独立于所有事物的。它是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存在着的一种精神性的本原。这就是“绝对精神”。所有在我们面前展现的事物,不仅包括人的精神意识活动,也包

一 黑格尔逻辑学中总的方法本质上是对

对立统一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问题Ξ 唐爱云,黄 峰 (新疆大学社科部,乌鲁木齐830046) 摘 要: 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的研读,试就对立统一是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问题作了论证。即从黑格尔“逻辑学”总的方法的本质、贯穿其“逻辑学”的核心及黑格尔“逻辑学”中三分法的根本三个方面论证了对立统一是其“逻辑学”的核心问题。 关键词: 黑格尔;“逻辑学”;对立统一;核心问题 中图分类号: B1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128(2006)01-0005-04 恩格斯说:“不读黑格尔的著作,当然不行,而且还需要时间来消化。先读《哲学全书》的《小逻辑》是很好的办法。”[1]黑格尔“逻辑学”由于在根本上颠倒了物质与精神、存在与思维的关系,致使其哲学体系陷入了唯心主义的泥潭。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中用辩证法揭示了概念的联系与运动,揭示了概念的全面发展,处处打击行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使其唯心主义的哲学体系中时时闪耀着辩证法思想的光辉。基于黑格尔“逻辑学”体系的唯心主义特性和其中闪光的辩证法,列宁给予了这样的评价:“第一行是荒谬的,第二行是天才的。”[2] 黑格尔“逻辑学”中的辩证法思想发展得很成熟,体现的最充分。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黑格尔的“逻辑学”成为了他全部哲学体系的中坚、核心部分。由于黑格尔“逻辑学”中总的方法的本质、贯穿其“逻辑学”范畴体系的核心及其三分法的根本决定了对立统一成为了黑格尔“逻辑学”的核心问题。 一 黑格尔“逻辑学”中总的方法本质上是对立统一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用的总的方法是一个圆圈式的方法,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方法,也就是一个既分析又综合的方法。张世英教授说:“这个既分析又综合的方法究竟是一个什么方法呢?用我们的语言来概括一下,可以说就是一个矛盾分析的方法,分析矛盾的方法。”[3]矛盾分析的方法就是对立统一。 黑格尔认为,被认识的对象总是个别存在的,要认识它们的普遍性,实现对被认识对象的理论把握,就必须借助于分析的方法。所谓分析的方法,就是依形式逻辑的抽象同一性,分解存在着的个别事物,将被认识对象中有差异的部分、成分互相割裂开来,对立起来,以获得认识对象的抽象的普遍形式。黑格尔说:“认识过程最初是分析的。对象总是呈现为个体化的形态,故分析方法的活动即着重于从当前个体事物中求出其普遍性。”[4]黑格尔的分析法就是要将被认识对象具体内容中那些不重要的差别性和特殊性撇开,而抽象出和概括出具有普遍性的类、力、定律等。“在知觉里,我们具有一个多样性的具体的内容,对于它的种种规定,我们必须一层一层地加以分析,有如剥葱一样。”[4] 黑格尔分析的方法,就要分析一个事物的本质的内容,分析这一事物能作为其本身的存在的肯定方面,进一步还要分析出这一事物本身包含的否定方面。也就是说,事物不仅有使其自身存在成为其自身的肯定一方面,而且事物本身又包含着它的否定的方面。肯定和否定两者既对立又统一,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否定中也包含着肯定。黑格尔分析出了事物肯定的方面,同时他又十分重视事物的否定方面。黑格尔说:“否定的一面,是自为的差别物,而不是肯定的东西。”[4]“因为自在的肯定物本身就是否定性,所以它超出自身并引起自身的变化。”[5]67也正因为事物自身包含着自己的否定方面,才引起了自身的运动,向着  第4卷 第1期 红河学院学报 V ol.4 N o.1 2006年2月 Journal of H onghe University Feb.2006Ξ收稿日期:2005-11-14 第一作者:唐爱云(1980-),女,河南汝南人,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哲学与社会发展研究。

逻辑学是关于人们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

逻辑学是关于人们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人们在没有学习逻辑学知识之前,也在不自觉的运用和遵守着思维的形式与规律。但是学好了逻辑学知识,可以使人们变原先的不自觉为自觉,对人们的思维加强规范性,让人少犯思维形式和思维规律的错误。 逻辑学作为工具性学科,学好了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探求新知识;有助于人们正确地表达思想和有效论证思想;有助于人们反驳谬误、揭露诡辩。 但是注意,它的作用仅仅是“有助于”,也就是说,学好了逻辑学并不能替代其他具体学科,还必须具备其他专业知识。 如何学习呢?逻辑学自身的规律性很强,前后知识联系非常密切,不懂基础知识,无法学习深化知识。因此,学习这门知识,必须从基础学起,循序渐进。学习起来可能有难度,各个章节的内容难易程度差别较大,容易的可以自学完成,相对困难的,可以求教于老师。当然,“百度知道”也是个很好的空间,如果你遇到问题,在这里可以有人回答,甚至于耐心的讲解,这里还是有不少精通逻辑学知识的人,但是最好你在提问前要多累计分数,这样会提高回答者的积极性逻辑主要是通过一定的规则和定理对命题进行推理和判断,这有助于我们发现真知,揭穿谬误.而非形式逻辑则主要锻炼我们的逻辑思维,有助于我们养成用逻辑学去思考问题的好习惯. 生活的本质是什么? 寻找快乐,让自己,也让他人都过得快乐一点.除此之外,我认为其他的都是在为着这个 目标而间接的追求. 快乐是一种主观的感受, 但它也需要有一定的现实作为基础. 如何在个人的主观感受 和现实之间去达到一个平衡?我不知道, 我也在追寻. 小的时候,我们好像都是有着种种的想法.长大之后,面对现实的生活,之前的想法都抛诸于脑后,再也不记得了. 理想主义者就这样慢慢地变成了犬儒主义者. 也有的人,还是抱着"伟大的想法",对世间有着种种的不满,愤世嫉俗,或者寻求逃避. 一个真正伟大的人,不是为着理想而勇敢地死去,而是为着理想而活着. 追求我们想过的生活, 保留自己的一些信念和原则. 不要完全是适合这个世界的每一点,让自己变得什么原则都没有. 也不要对这个世界总是什么都看不惯. 这个世界不会因为我们的看不惯而改变,但会因为我们努力改变这个世界的行动而改变. 空谈没有用, 如果我们看不惯,那就去一点一滴地改变. 他们所沾沾自喜的从变动的﹐关联的观点看事物﹐亦无甚麼不对处﹐亦无人反对。他们所讲的对立统一亦无人反对。事物有对立﹐有不对立﹐对立的有衝突的﹐有不衝突的。这些原都可以说。具体存在的事物原有无穷的复杂性﹐若有所当﹐从那一面说都可以。没有纠缠较量的必要。时下讲辩证法的人多得狠。他们所用的矛盾一词之意义﹐所意指的事实﹐所讲的对立统一﹐都和共党的唯物辩论法所讲的大体无二致。天地间不只一物就有不同。有不同﹐纵有不对立﹐亦有对立﹐纵有不相反﹐亦有相反。相反的﹐纵有不衝突﹐亦有衝突。你要在衝突的地方说矛盾﹐说就是了。无论衝突不衝突﹐只要相反就说矛盾﹐你要这样说﹐我也无可如何。反正事实如此。这种事实﹐共党讲﹐非共党的人亦讲。就是程明道当年也说: 天地无独有偶﹐静夜思之﹐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共党看见必以為这就是讲的唯物辩证法。但是程明道决不是唯

黑格尔逻辑学感悟(刘光春)

黑格尔逻辑学感悟 三月份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学习,对事物有了一个客观的认识面,从“认识的过程一方面由于接受了存在着的世界,使进入自身内,进入主观的表象和思想内,从而扬弃了理念的片面的主观性,并把这种真实有效的客观性当作它的内容,借以充实它自身的抽象确定性。另一方面,认识过程扬弃了客观世界的片面性,反过来,它又将客观世界仅当作一假象,仅当作一堆偶然的事实、虚幻的形态的聚集。它并且凭借主观的内在本性,以规定并改造这聚集体”。了解到,认识一方面使客观世界进入思想,另一方面把主观目的实现在客体上并改造它,与康德相比强调了实践对客观世界的改造——既然客体能够根据主体的目的被改造,那么主客之间的鸿沟就不再难以跨越了。这种先划分自身作为对立面、然后把设定物体复又统摄回自身的过程,是概念的发展、判断和推论。 “判断是对概念的各环节予以区别,由区别予以联系”,推论就是个体性、特殊性、普遍性其中之一作为中介、另外两项结合的方法。显然黑格尔的正确性不能仅诉诸于认识和实践,必须要向下联系存在论和本质论,上溯进入绝对理念:存在论和本质论是认识来到此地经历的整个过程,而单独的认识环节只有自身的不错性,是不完整不全面的,直到全体才能反映出真理,也只有周而复始的全体绕行一整圈才能看清认识部分的来龙去脉和位置、意义。实则全体才是真理,已经说明了黑格尔哲学的正确性要从整体去寻找,其体系是自因的、不以他物为根据,整个逻辑学辩证运动保障了真理的展开,而真理早已超越了认识主体和生命的范围。所以认识论也不过是黑格尔哲学的一个环节,黑格尔哲学涵盖并超越了认识论达到了本体论、逻辑学、认识论的具体统一。 通过对黑格尔哲学的认识,在生活中是可以解释很多经验的,比如,否定之否定怎么解释生命呢?生命分为生命个体内部的运动、与外部的无机物的联系和族类三个阶段。大致过程是,有目的的客体否定到达生命环节,生命内部也有一系列的否定运动,再否定向外与无机自然联系,再否定扬弃到达族类。生命是有限的,这个过程中个体的死亡导致有限性被克服,生命的意义就体现在族类里,扬弃族类后灵魂就从肉体里解放出来进入了认识阶段,最终成为绝对理念。否定的表现形式在某些环节可以解释为死亡,但不限于死亡,重点在于肉体、个体生命、族类生命本身都不是最高的,更高的是精神,从肉体、生命到认识、绝对精神,就是否定和扬弃的过程,由此就对经验有了合理而有力的解释。

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生存论意蕴

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生存论意蕴 生存论强调以人的生命为本位,“生命”本身的存在是一个辩证、丰富、流动的历史过程,“变易”可以说是“生命”的明显特征,“生命”正是在“变易”中不断生成、展现着自身的存在。黑格尔将“变易”纳入其逻辑学开端处,并将“变易”作为开端的根本性解释,说明了黑格尔是要将“生命”本身的辩证、丰富、流动性注入逻辑中,将“逻各斯与生命”融合起来。这充分彰显出其生存论意蕴。 标签:知性形而上学;变易;逻各斯;生命 黑格尔认为:“[哲学]这门科学可以分为三部分:1.逻辑学,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2.自然哲学,研究理念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3.精神哲学,研究理念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通过对这三个部分的描述,黑格尔向世人呈现“理念”自我意识、自我展现和自我回归的全过程,但每个部分不是相互孤立、不相连的,它们是一个首尾一贯的过程,并且在每个阶段中“理念”都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体”存在的,不是被“分裂”或“不完全”的存在。正如黑格尔自己所言:“哲学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哲学全体,一个自身完整的圆圈。……每个单一的圆圈,因它自身也是整体,就要打破它的特殊因素所给它的限制,从而建立一个较大的圆圈。……这些特殊因素的体系构成了整个理念,理念也同样表现在每一个别环节之中。”黑格尔《逻辑学》对“理念”的描述,同时也包含了黑格尔哲学的全部智慧,因此,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批判前提、具体环节和内在实质性精神的深入剖析,揭示出蕴涵在理念中的实质,黑格尔哲学深处的生命意蕴将自然彰显出来。 一、“逻各斯与生命”的分裂——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批判前提 黑格尔在《小逻辑》的第1版序言中对德国当时学术界的两种风气进行了批评。一种是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科学研究采取的方法一般是“外在的排比”,或“先假定一套格式,然后根据这些格式,外在无端地将所有的材料平行排列”,“有一时期这种作风颇令笃实平正的哲学工作者表示敬佩,但在别的时候也被人看成一种狂妄到了甚至于发疯的程度。尽管使人敬佩,尽管使人疯狂,而它的内容却常常充满了人所熟知的支离破碎的事实……它那表面上对学术严肃的外貌却掩盖不住自欺欺人的实情”;另一种是对康德哲学的批判,“一种浅薄的作风,本身缺乏深思,却以自作聪明的怀疑主义和自谦理性不能认识物自体的批判主义的招牌出现,愈是空疏缺乏理念,他们的夸大虚骄的程度反而愈益增高”。 黑格尔发现存在于这两种作风中的根本“症结”是它们仅仅以“单纯知性的思维方式”作为哲学追求真理、解释世界的基点。黑格尔对“知性”的定位是既肯定又超越,“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理智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大概讲来,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理智,便不会有坚定性和规定性”。“但思想并不仅是停滞在知性的阶段,而概念也不仅仅是知性的规定”。思想所要做的是超越“知性”阶段,克服“知性”的固执性、片面性,实现自身对自身的“回归”、“呈现”和把握,但大多数的哲学却仅停滞于思维的“知性”环节中,并将这个环节绝对化,以“知

黑格尔逻辑学体系

黑格尔逻辑学体系 第三组

黑格尔哲学 精神现象学逻辑学应用逻辑学 说明绝对精神是如何在人的意识中显现的 说明绝对精 神的范畴是 如何运动的 ◆自然哲学:说明 绝对精神如何被异 化为自然的运动 ◆精神哲学:说明 绝对精神是如何在 人类社会和精神领 域中显现运动的存在论 本质论 概念论

绝对精神 ?绝对精神指万物最初的原因与内在的本质,先于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实在。黑格尔认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绝对精神的外在表现。 ?所有在我们面前展现的事物,不仅包括人的精神意识活动,也包括山川河流、动物植物,人类社会……都是“绝对精神”自己展开、自己实现的结果。也许有人说,这些东西明明是物质的嘛!但黑格尔就说了,你看到的只是“现象”,你得透过现象看本质——它们本质上都是精神的,这些现象都是“精神的现象”。

绝对精神的三个阶段 1 逻辑阶段 3 精神阶段2 自然阶段 ●这一阶段是自然界、人类社会出现之前的阶段,绝对精神在这一阶段是概念之间、范畴之间的转化。 ●在这一阶段中,按照正反合的发展过程,又分为三个阶段,即存在、本质和概念 ●绝对精神否定自然阶 段中自然界的束缚,回 复其自身,是其发展的 最高阶段。先后表现为 主观精神(个人意识)、 客观精神(社会意识) 与绝对精神。 ●绝对精神在哲学中最 终认识了自己,达到了 思维和存在的绝对统一。 ●绝对观念转化为自然 界,绝对精神表现为感 性事物的形式,自然界 的外壳束缚了绝对精神。 ●分为机械性、物理性 和有机性三个层次。在 进入有机性之后,产生 了人类精神,绝对精神 的发展便进入到了精神 阶段。

逻辑学 ?黑格尔逻辑学是研究“有客观价值和存在”的贯穿于存在所有阶段的最普遍的规定。?这种最普遍的规定有一定的概念,这就是范畴。

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生存论意蕴

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生存论意蕴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黑格尔认为:“[哲学]这门科学可以分为三部分:1.逻辑学,研究理念自在自为的科学。2.自然哲学,研究理念异在或外在化的科学。3.精神哲学,研究理念由它的异在而返回到它自身的科学。”通过对这三个部分的描述,黑格尔向世人呈现“理念”自我意识、自我展现和自我回归的全过程,但每个部分不是相互孤立、不相连的,它们是一个首尾一贯的过程,并且在每个阶段中“理念”都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体”存在的,不是被“分裂”或“不完全”的存在。正如黑格尔自己所言:“哲学的每一部分都是一个哲学全体,一个自身完整的圆圈。……每个单一的圆圈,因它自身也是整体,就要打破它的特殊因素所给它的限制,从而建立一个较大的圆圈。……这些特殊因素的体系构成了整个理念,理念也同样表现在每一个别环节之中。”黑格尔《逻辑学》对“理念”的描述,同时也包含了黑格尔哲学的全部智慧,因此,通过对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批判前提、具体环节和内在实质性精神的深入剖析,揭示出蕴涵在理念中的实质,黑格尔哲学深处的生命意蕴将

自然彰显出来。 一、“逻各斯与生命”的分裂——黑格尔逻辑学开端的批判前提 黑格尔在《小逻辑》的第1版序言中对德国当时学术界的两种风气进行了批评。一种是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科学研究采取的方法一般是“外在的排比”,或“先假定一套格式,然后根据这些格式,外在无端地将所有的材料平行排列”,“有一时期这种作风颇令笃实平正的哲学工作者表示敬佩,但在别的时候也被人看成一种狂妄到了甚至于发疯的程度。尽管使人敬佩,尽管使人疯狂,而它的内容却常常充满了人所熟知的支离破碎的事实……它那表面上对学术严肃的外貌却掩盖不住自欺欺人的实情”;另一种是对康德哲学的批判,“一种浅薄的作风,本身缺乏深思,却以自作聪明的怀疑主义和自谦理性不能认识物自体的批判主义的招牌出现,愈是空疏缺乏理念,他们的夸大虚骄的程度反而愈益增高”。 黑格尔发现存在于这两种作风中的根本“症结”是它们仅仅以“单纯知性的思维方式”作为哲学追求真理、解释世界的基点。黑格尔对“知性”的定位是既肯定又超越,“我们必须首先承认理智思维的权利和优点,大概讲来,无论在理论的或实践的范围内,没有

黑格尔小逻辑

黑格尔小逻辑 篇一:小逻辑读后感 读《小逻辑》有感 我之所以选择这本书,是因为比起偏于实践的理论,我对类似于“根源”的逻辑学更感兴趣。而《小逻辑》正是这方面理论的代表作之一。其作者黑格尔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辩证法哲学的集大成者,彻底的客观唯心主义者。他的理念与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的形成产生了极大的,不可替代的影响。 黑格尔主张,理念是第一性的,它以纯概念的形式在逻辑学中不断发展,然后理念外化成为自然界,最后又在精神哲学的各门科学中回复到理念自身。基于这一理念,他建立了一个以理念为基础的、包括了一切科学的庞大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黑格尔在哲学史上的最大贡献是,把矛盾看作一切事物的真理与本质,论述了辩证法就是对立面的统一。他把整个的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的思维都看作是处于普遍联系与发展变化中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创立唯物辩证法时,正是批判地吸取了黑格尔哲学中的辩证法这一合理内核。 《小逻辑》共分为七章。虽然我已经将本书通读过,但是逻辑学毕竟是哲学中理性味道很浓的一部分,理解起来还是相当吃力的。下面我就来谈一谈我在阅读过程中的一些粗浅的理解与认识。

第一部分是全书的导论。在这一部分里,黑格尔从哲学作为一门科学的本质,起源及发展谈起,逐一解释了概念,内容,形式,后思,存在,合理性等基础词汇,并从相对通俗的角度分析了哲学为什么是“晦涩难懂”的。他说:“哲学的兴起,是思维的这些渴望带来的结果,他的出发点是经验。”“哲学就是经验的孩子,他的兴起归因于一个凭经验的事实。”由此,黑格尔阐述了经验,思考与否定事物的联系。同时也从一个纯理性的角度向我们传达:经验是一切哲学思考的基础。 第二部分是“初步的概念”。这一章中黑格尔向我们描述了“逻辑学是纯粹研究理念的科学,逻辑学的对象是思维。”的概念。此处黑格尔频繁引用《圣经》中的句子作为隐喻。我认为,这些隐喻正是体现了逻辑学在宗教以及生活中的重要地位。毫无疑问的,再有思维的地方就有逻辑学的影子。思维具有的主观活动的性质,是人所特有,且每个人都不同的。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分析更多的东西——思维的产物,理性的特质,自我意识等等。当然,这些东西中有很多是我还未理解的。 第三、四、五部分是“思维对客观性的三种态度”黑格尔由剖析康德哲学之前的形而上学入手,利用提出命题的方法论证了早期形而上学的局限性。在他看来,早期形而上学的体系采用了一个错误的标准。这使得科学变成了一种教条主义。在我看来,这和那个时期欧洲甚至整个西方世界宗教主义气息过于浓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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