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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知识分享

改革开放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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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及解决方法

(一)经济发展给环境和资源状况带来的严峻挑战(环境问题)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生态环境的形式是“局部治理,总体恶化”。特别是大江南北,非旱即涝;长城内外,沙暴连连。自然灾害愈演愈烈。

原因:我国经济增长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不合理,生产性企业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过快地消耗了大量资源和宝贵的环境容量,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承载能力,生态系统功能退化,资源保障能力不足,

解决方法:必须根据国情和发展阶段,发挥好政府和市场双重作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充分听取公众和其它受影响方的意见,使他们充分参与相关决策过程,各方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有效促进资源和环境合理利用。

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着力解决布局和结构造成的资源和环境问题

硬化资源和环境产权,加大生态补偿力度,健全地区之间竞争的约束机制

以健康文明的消费,引导企业采取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

(二)经济增长带来的贫富差距问题

问题:1.城乡收入差距逐年扩大。行业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由于缺乏有效调控机制,

垄断行业及一些高收入行业的收入水平增速过快,导致行业差距不断扩大。地区收入差距扩大,虽然近几年对开发西部加大了力度,但东西部的差距仍呈扩大趋势。

原因:自然地理条件的巨大差异;市场经济的竞争和优胜劣汰;国家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实施的某些倾斜政策;不合理的战略思维和经济政策;经济体制和法律制度的某些漏洞;国家和政府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不力;等等。

解决方法: 政府应该在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同时,通过公平的教育制度、平等的就业制度、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等,为全体国民提供更为公平的发展机会和合理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有效途径。

(三)医疗改革问题

原因:.医改不成功,各方不满意。医疗收费价格偏高,医患矛盾突出。患者与医院普遍缺乏信任度。药品和医用器材价格虚高,生产流通秩序混乱。卫生监管不力,导致医疗问题严重。

解决方法:要善于借鉴和利用国外的成功经验。把别人成功的经验拿过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医疗卫生体制之路。规范医疗卫生秩序。药品由政府直接向药厂购买,然后从政府手中交到医院,同时医院在显要位置处公布药品价格,以方便患者查阅。健全法制,严格监管。针对医疗卫生中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法制建设,用法律的手段规范行为。同时,要提高执法能力,加强管理。

(四)教育资源问题

原因:学校招收择校生、借读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利益驱动。以及各个学校师资力量的分配不均衡。

解决方法: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应带头扭转风气。要强化政府主导、杜绝公办学校市场化。教师配置应均衡、增强所有学校吸引力。要促进社会办学、办学环境要公平优化。促进社会办学是和加强政府主导义务教育办学相辅相成的,缺一不可。向薄弱学校倾斜、加强投入并确保生源。享受公平的教育,是每位孩子的权利,而其前提是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政府是实施教育公平的主体,实现教育公平也是政府应尽的职责,为保障每位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到平等教育的权利,政府必须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五)公共服务

中国正处在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社会成员的公共需求增长快,变化大,诉求强烈,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有限的特殊阶段。按照西方学者的观点,一个国家当处在人均GDP3000美元以下的时候,政府对社会成员提供的社会保障发展是相对比较慢的;到了人均GDP3000美元以后,这方面的投入才会大幅度增加。

原因:第一,公共服务的投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公共服务覆盖面太窄,成为目前中国弱势群体大量涌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弱势群体的成因,也是因为基本公共服务不到位造成的。而我们的公共服务投入在医疗、教育、社会保障这三项基本公共服务上,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第二,已经建立的基本医疗、义务教育等公共服务,也在实施中被扭曲。比如义务教育演变成收费教育,医疗乱涨价、乱收费导致更多的人看不起病。

第三,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在公共服务的某些方面有失公平。

解决方法:第一,要对公共服务的政策、范围、边界、政府能力等,进行科学的评估,制定出中国目前现阶段改善和发展公共服务的战略。就是说要有整体的解决思路和应对策略。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的责任。在当前的情况下,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如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主要职责,大体应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制定公共服务的规划、政策和标准;二是提供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等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三是提供公共服务的财政支持;四是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监管,包括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三,创新公共服务体系。要确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灵活的公共服务体系,实现这个目标的前提条件是,大刀阔斧地改革事业单位,重构公共服务体系。

第四,要加快政府自身改革的步伐。应该看到,目前我国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几乎都与政府行为、自身的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加快政府自身改革的步伐,就成为改善公共服务,解决目前在公共服务领域存在某些突出问题的关键。要解决这些问题,有三点至关重要:一是要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资金硬约束机制,加强对政府公共财政开支的监控;二是要规范政府自身的行为,通过改革,减少政府的行政开支,降低行政费用,把节约出来的资金用于增加公共服务的基金投入。这就是说,在目前中国仍处在经济快速增长的阶段,我们增加公共服务的投入,不应该是以牺牲经济发展为代价,而是以调整内在的支出结构为重点。三是要用信息网络技术,改变公共服务提供的手段,降低公共服务的成本,提高民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

渔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渔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为什么不能炸鱼? 炸鱼属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方式,其危害主要有:一是杀灭在爆炸冲击波有效强度范围内的鱼类和其他水产动物;二是大量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尸体沉于水底无法捞取,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严重的水体污染;三是炸药爆炸冲击波会影响到河堤的防洪安全;四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操作上稍有不慎,将危及人身安全,影响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2、为什么不能用药物毒鱼? 用药物毒鱼也是一各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污染水域环境的捕捞方式,其对鱼类资源、生物饵料、水域生态环境的危害性非常大,综合起来主要有:一是直接杀灭水体中的大小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二是在溪河中,常见水草多年难以恢复或毒鱼区水草产生糜烂,影响环境破坏生态系统;三是常用的各种毒药使水域受到污染,污染物沾染、沉积在水生植物和底泥上,使水体受到二次污染;四是毒药不仅会大量残留于被毒死鱼的体内,还会使受污染水体的水生动植物富集毒物,直接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3、为什么不能用电捕鱼? 电力捕鱼是利用直流、交流或脉冲电流,通过电极在水中形成电场以驱集或击死、击昏鱼类,再配合其他渔具捕获鱼类,属于一种掠夺性捕捞方式。其破坏性主要有:一是电力所到之处,大鱼小鱼全部昏死,鱼虾绝迹,并危及到底栖水生动物及其他生物的生存;二是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不论是成体、幼体,其性腺发育都会受到严重损害,基本失去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三是电力捕鱼工具简陋,没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4、炸鱼、毒鱼、电麻鱼的要负哪样的法律责任? 因为炸鱼、毒鱼、电鱼,属于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方式,所以,我国的渔业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禁止炸鱼、毒鱼、电鱼。针对炸鱼、毒鱼、电鱼日益猖獗的势头,2004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加大了对炸鱼、毒鱼、电鱼的处罚力度,处罚幅度由过去的五千元以下提高到现在的五万元以下。《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为什么捕鱼人要办证?不办证有何风险? 从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需要出发,国家对捕捞业实行的是“根据捕捞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所以对从业者实行许可证制度。按照《渔业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和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申请捕捞许可证的渔民必须

2017年高考历史必考知识点:梭伦改革

[键入文字] 2017 年高考历史必考知识点:梭伦改革 历史网的小编给各位考生整理了2017 年高考历史必考知识点:梭伦改革,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的资讯请持续关注历史网。 ▲高考历史必考知识点:梭伦改革的背景 公元前594 年,梭伦以其威望和功绩当选为雅典城邦的“执政兼仲裁”(“执政官”),开始进行具有宪政意义的一系列经济、政治和社会改革运动。 雅典当时的战神山议事会是国家权力结构的中枢。贵族借助这个机构操纵了立法、行政、司法大权。梭伦恢复了公民大会,使它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城邦大事,选举行政官,一切公民,不管是穷是富,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设立了新的政府机关——四百人会议,类似公民会议的常设机构,由雅典的四个部落各选一百人组成,除第四等级外,其它各级公民都可当选;设立了陪审法庭,每个公民都可被选为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陪审法庭成为雅典的最高司法机关。这一切,为雅典政治制度的民主化开辟了道路。 在梭伦进行改革前,雅典农民的境况是极其艰苦的,借了财主的债若还不清,财主就在借债者的土地上竖起债务碑石,借债者就会沦为“六一汉”,他们为财主做工,收成的六分之五给财主,自己只有六分之一。如果收成不够缴纳利息,财主便有权在一年后把欠债的农民及其妻、子变卖为奴。 在梭伦改革之前,雅典行使的德拉古法以严酷著称、对偷窃水果、懒惰等过失都要判处死刑。人们指责它不是用墨水写的,而是用血写的,梭伦改革了这一酷刑。 他还采取了许多鼓励手工业和商业发展的措施,如除自给有余的橄榄油外,禁止任何农副产品出口;凡雅典公民,必须让儿子学会一种手艺;奖励有技术的手工业者移居雅典,给予其公民权;改革币制;确定私有财产继承自由的原则等。梭伦制定的这一系列法律条文均刻在木板或石板上,镶在可转动的长方形框子里,公诸于众。 1

侨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

侨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本法对归侨、侨眷实行的这一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对归侨、侨眷实行16字方针的法律化和规范化。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侨务工作和维护侨益工作。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大”上,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保护华侨正当的权益,扶助归国的华侨”的护侨原则。这一原则在新中国成立时具有临时宪法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得以确认。 此后,中国的宪法也都明确规定了护侨的原则。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提出了对归侨、侨眷,要根据其特点,给予适当照顾的方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提出对归侨、侨眷要实行“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16字方针。这一原则在长期的侨务工作实践过程中,深得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拥护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并经实践证明是一个正确的、行之有效的、符合侨心民意的原则。《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将该原则通过立法程序,予以提高与升华,使之成为侨务法律中维护侨益的总原则。其含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归侨、侨眷是中国公民的一部分,他们与其他中国公民一样,享有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 中国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非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及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依照法律规定纳税的义务;有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责任以及保卫祖国的神圣职责。 归侨和侨眷作为中国公民与其他中国公民一样,既享有宪法和法律上的权利,又应承担宪法和法律上的义务,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 一、全面理解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的十六字方针问题 首先,要正确把握《保护法》和十六字方针的关系。党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方针,是我党建国以后制订的,是我党对侨务工作的一贯政

高中历史 第一单元 梭伦改革知识点归纳与总结 人民版选修1

第一单元梭伦改革知识点归纳与总结人民版选修1 背景雅典城邦平民与 贵族之间尖锐矛 盾 表现:(1)在政治上,贵族占据首席执政官等重要职位,把持作为最 高决策机关、监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长老会议,架空作为最高权力机 关的公民大会。 (2)在经济上,贵族通过高利贷、土地兼并等方式盘剥平民,以致平民无力还债成为“六一汉”,直至全家沦为债务奴隶。 (3)贵族在政治上的专横和经济上的压榨激起平民的反抗,导致雅典政局动荡不安 雅典城邦工商业 奴隶主阶层与贵 族之间尖锐矛盾 理解:公元前8世纪以后铁农具的广泛使用,雅典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以 及手工业的发展和商业贸易的繁荣,工商业奴隶主阶层的形成和壮大 以及由此导致的雅典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动情况 梭伦当选为首席 执政官,立志各 改革,振兴城邦 主观条件:雅典的社会动荡严重阻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萨拉米斯岛 问题显示出统治者腐朽无能,激起了工商业奴隶主和广大平民的愤恨, 梭伦“疯诗人事件”激起了雅典人的爱国热情和民族尊严。公元前600 年左右,梭伦被任命为指挥官,夺回了萨拉米斯岛,声望大增,梭伦 当选为首席执政官,并被授予“仲裁人”和“立法者”的权力,进行 改革 目的1、直接目的:消除矛盾,稳定雅典的社会秩序 2、根本目的:振兴城邦,维护奴隶主统治 时 间 公元前594年开始 内容 措施内容影响 颁布 ‘解负 令’ 下令取消一切债务,禁止以土地和人 身做抵押 将广大平民从债务奴隶制的枷锁中解 放出来,成为享有自由权利的公民,形 成了民主政治必须具备的公民群体 确立财 产等级 制度 目的是为了打破贵族的世袭特权;原 则是按财产的多少划分四个等级,财 产越多,等级越高,享受的权利越多, 所要尽的义务也越多 并未实现公民之间的真正平等,打破了 贵族依据世袭特权垄断官职的局面,使 工商业奴隶主分享了政治权力,也使下 层平民获得了一定的公民权利 改革国 家权力 机构 恢复公民大会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 关 大大提高了广大公民参政议政的积极 性,削弱了贵族长老会议的权力组成“四百人会议”作为公民大会的 常设机构。执掌最高统治权 打破了世袭贵族垄断政治的局面,使新 兴的工商业奴隶主有权参与到政治管 理中来 设立公民陪审法庭作为最高司法机关打破了贵族对司法审判权的长期垄断 鼓励发 展农工 商业 农业:禁止粮食出口,抑制粮价;改 进水渠灌溉系统,提倡种植经济作物; 鼓励橄榄油等经济作物出口大大推动了雅典奴隶制经济的发展,为 民主政治奠定了经济基础 手工业:规定凡雅典公民必须让儿子 学一门手艺,吸引鼓励有技术的外国 人迁居雅典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问答 The document was finally revised on 2021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违法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当违法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

高考历史 考点解读 梭伦改革

2012高考历史考点解读梭伦改革 课标内容要求: (1)了解梭伦改革前雅典的社会状况,认识梭伦改革的必要性。 (2)简述梭伦改革的主要措施,指出改革的基本特点。 (3)分析梭伦改革对雅典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 知识要点: 一、梭伦改革的背景: 1、政治: 雅典城邦国家产生(公元前9~前8世纪)——设立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 贵族制国家确立(公元前8~前6世纪)——贵族专权而平民无权 2、经济发展:农工商业以及贸易得到发展 3、阶级变化:工商业奴隶主形成,公民内部斗争激烈:“山地派”、“平原派”、“海岸派” 4、梭伦当选为首席执政官:雅典贵族与平民长期斗争的结果 二、梭伦改革: 1、内容:“颁布解负令” 确立财产等级制度 恢复公民大会权力 建立“四百人会议” 设立公民陪审法庭 鼓励发展农工商业 2、特点:奠定民主政治基础、促进工商业发展

三、梭伦改革的评价 1、历史意义:①形成了民主政治必须具备的公民群体;②打破贵族对政权的垄断;③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④大大促进了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总之,其改革为雅典的民主政治奠定基础。 2、历史局限:贵族在国家政权中占据绝对优势,下层平民未享有充分的权利 氏族制度残余及贵族拥有世袭占有土地的特权 贵族和平民的矛盾未得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政局动荡不安 【梭伦改革与克利斯提尼改革在内容上的本质相同点与意义】 梭伦改革按财产多寡划分社会等级,进一步打击氏族制度残余,氏族制度是按血缘来维护的,也就是说梭伦改革直接否定了血缘关系。 克利斯提尼实行改革,用10个地域部落取代原来的4个血缘部落,也直接打破了血缘关系。综上可知,两者改革都从根本上打击了血缘关系。它大大削弱了氏族贵族的势力,为雅典的民主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高中历史选修-《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知识点及答题技巧

选修1——重大历史改革回眸 第一部分历史上重大改革的规律性总结 ⒈改革的分类 从改革的程度看,一种是在不触动根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局部的调整;一种是对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彻底的改革,导致社会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 从改革的性质看,有奴隶制度的改革、封建主义的改革、资本主义的改革和社会主义的改革。 从改革的内容看,有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军事改革和文化改革。 ⒉改革的实质 改革是统治者对生产关系所进行的调整。它与社会革命不同,并不否定现存制度,而是对现存制度加以改良,使之尽量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 ⒊改革的原因(背景)及相应目的 总的来讲,古代重要政治改革的发生都是由于旧的生产关系或上层建筑不适应新的生产力或经济基础的发展的需要。 具体来讲,这些原因大体可以表述为: ①旧的生产关系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②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或社会发展趋势; ③统治阶级面临严重的统治危机,为抑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富国强兵; ④旧制度、习俗、思想文化阻碍社会的发展 ⑤民族危机严重 ⒋改革成败原因的分析及认识 ⑴决定改革成败的几个要素 ①是否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与时俱进,因时改革,是改革成功的根本原因。 ②看力量对比是否有利于改革,要从改革的阻力和支持改革的力量两方面去分析,改革的阻力可以从内外两方面,政治、经济、文化等多角度去分析。 ③改革必然会损害部分人的利益,必然会遇到阻力,不会一帆风顺,这就要求改革者要有远见卓识和坚定的政治魄力。 ④改革的措施是否符合当时的实际,是否行之有效。 ⑤当时的内外环境是否有利于改革的开展和执行。 2)、改革成败原因的分析 决定改革成败的几个要素: ①是否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与时俱进,因时改革,是改革成功的根本原因。 ②看力量对比是否有利于改革,要从改革的阻力和支持改革的力量两方面去分析,改革的阻力可以从内外两方面,政治、经济、文化等多角度去分析。 ③改革必然会损害部分人的利益,必然会遇到阻力,不会一帆风顺,这就要求改革者要有远见卓识和坚定的政治魄力。 ④改革的措施是否符合当时的实际,是否行之有效。 ⑤当时的内外环境是否有利于改革的开展和执行。 之路。 4.改革的认识和启示 ①改革的必要性。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要发展进步,必须与时俱进,敢于改革。改革是革除弊政、促使国家富强的重要手段,是历史发展的要求和产物。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 (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行为,而当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行为,但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区别主要有两点:

梭伦改革知识点总结

【梭伦改革知识点】 一、梭伦改革的背景: 1、政治: 雅典城邦国家产生(公元前9~前8世纪)——设立中央议事会和行政机构 贵族制国家确立(公元前8~前6世纪)——贵族专权而平民无权贵族与平民之间的矛盾尖锐 2、经济发展:农工商业以及贸易得到发展 3、阶级变化:工商业奴隶主形成,公民内部斗争激烈:“山地派”、“平原派”、“海岸派” 4、梭伦当选为首席执政官:雅典贵族与平民长期斗争的结果 【探究】梭伦改革的背景? 客观: 1)社会矛盾尖锐:平民与贵族的矛盾(主要矛盾)、贵族与工商业奴隶主的矛盾。根本原因2)基伦暴动和德拉古立法未能解决雅典社会的复杂矛盾。内因 3)公元前600年左右,萨拉米危机。导火线和直接原因 主观:梭伦当选为首席执政官 【探究】《德拉古法典》(公元前621年由德拉古编定)的特点? 特点:⑴突出特点是严刑峻法。⑵是雅典第一部成文法。⑶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联系】1、梭伦改革的目的。 1)直接目的:消除社会矛盾,稳定雅典的社会秩序。 2)根本目的:振兴城邦,维护奴隶主统治。 2、雅典民主政治的确立经历的四步(了解) 从君主制到贵族制,为向民主制的演化准备了条件. 梭伦改革将国家引向民主的轨道. 克里斯提尼改革最终在雅典确立民主制. 伯里克利改革民主政治进一步完善. 二、梭伦改革: 1、内容:

【思路】理清梭伦改革的内容: ①从保护平民财产和人身权利出发,颁布解负令; ②从维护工商业奴隶主利益出发,确立财产等级制度; ③从建设国家政体需要出发,建立四百人会议(但是第四等级没有当选资格); ④从发展奴隶制商品经济的目的出发,鼓励发展农业工商业。 2、特点:折中、中庸性 3、性质:奴隶主性质的改革(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 三、梭伦改革的评价 1、历史意义:①形成了民主政治必须具备的公民群体;②打破贵族对政权的垄断;③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政治权利;④大大促进了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总之,其改革为雅典的民主政治奠定基础。 2、历史局限:贵族在国家政权中占据绝对优势,下层平民未享有充分的权利 氏族制度残余及贵族拥有世袭占有土地的特权 贵族和平民的矛盾未得以从根本上解决,社会政局动荡不安 产生局限的原因:中庸的原则导致改革的不彻底。 【梭伦改革与克利斯提尼改革在内容上的本质相同点与意义】(了解)

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百题知识问答

语言文字政策法规百题知识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什么时间颁布的?于何时实施? 答: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日起实施。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何时通过?何时施行? 答:该办法由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5月26日通过,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3.什么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4.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遵循哪三个“有利于”? 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应当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有利于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5.我国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实施怎样的政策? 答: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6.国家对各民族语言实施怎样的政策? 答:各民族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实施。 7.在我国56个民族中,解放前后使用文字的民族各有多少种? 答:解放前在我国56个民族中,使用文字的民族有21个,文字24种。解放后,以汉语拼音为少数民族创制和改革文字的基础,使我国各民族现行文字增加到40种。 8.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的意义?

答:语言文字的运用是否合乎规范、标准,往往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语言文字是人们的交际工具,是信息的载体。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对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与交流和文化教育水平的提高,都有重要意义。 9.哪些特定对象的汉字应用水平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 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编辑、记者、汉字字幕制作人员、校对人员、学生以及从事印章、牌匾、广告制作等工作的文案人员的汉字应用水平应当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 10.推广普通话的4个重点领域是什么? 答:推广普通话的重点在学校、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和公共服务行业。当普通话成为学校教学语言、成为机关工作语言、成为宣传语言、成为社会交际语言时,便是基本普及了普通话。 11.国家推行规范汉字的重点在哪些范围? 答:学校教育教学用字,机关公务用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媒体用字,公共场所的标牌、宣传标语、广告等用字。 12.汉语文出版物使用语言文字应当注意什么? 答:汉语文出版物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 13.我国从哪一年起,全国报刊实行了横排横写? 答:1956年1月1日。 14.汉字形体演变的总趋势如何? 答:汉字形体演变的总趋势是由繁趋简 15.公共服务行业基本的服务用字是什么? 答: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 16.什么是规范汉字? 答:规范汉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字表形式正式公布的正体字、简化字和未经整理简化的传承字。

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四、产权类 1、什么叫房地产登记? 答:房地产登记,是指由法律规定的机构将申请人的房地产权利登记于政府特定的簿册上,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加强房地产管理、保障房地产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基本制度。 2、房地产登记主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与他项权利的登记,包括对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利性质、房地产权利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登记、坐标、形状等进行专门的记载。 3、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如何受理?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房地产业管理处及属下各分局房地产登记科负责,登记申请文件由各分局的产权办文窗口按规定进行受理。 4、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或暂缓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一)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 (二)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 (三)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 (四)发生《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二)、(三)、(四)、(五)项情形而需暂缓登记的(即房地产权利受到司法机关或市政府没收、查封等限制的); (五)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它事由。 5、房地产转让时,同时转让的有哪些权益?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连廊、走廊、天台或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 6、怎样申请房地产登记?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的时间向房地产所在地规划国土分局提交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利证书。 7、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根据如下办法确定: (1)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工商登记时的法定名称;

高中历史选修一知识点总结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历史上重大改革的规律性总结 改革指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变动。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 1.改革的分类 从改革的程度看,一种是在不触动根本制度的前提下,进行局部的调整;一种是对旧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行彻底的改革,导致社会制度发生根本性变化。 从改革的性质看,有奴隶制度的改革、封建主义的改革、资本主义的改革和社会主义的改革。从改革的内容看,有政治改革、经济改革、军事改革和文化改革。 2.改革的实质 改革是统治者对生产关系所进行的调整。它与社会革命不同,并不否定现存制度,而是对现存制度加以改良,使之尽量适应不断变化的时代。 3.改革的原因(背景)及相应目的 总的来讲,古代重要政治改革的发生都是由于旧的生产关系或上层建筑不适应新的生产力或经济基础的发展的需要。 具体来讲,这些原因大体可以表述为: ①旧的生产关系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②顺应历史发展潮流或社会发展趋势; ③统治阶级面临严重的统治危机,为抑制土地兼并,缓和阶级矛盾,增加财政收入,实现富国强兵; ④旧制度、习俗、思想文化阻碍社会的发展 ⑤民族危机严重 4.改革成败原因的分析及认识 (1)决定改革成败的几个要素 ①是否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与时俱进,因时改革,是改革成功的根本原因。 ②看力量对比是否有利于改革,要从改革的阻力和支持改革的力量两方面去分析,改革的阻力可以从内外两方面,政治、经济、文化等多角度去分析。 ③改革必然会损害部分人的利益,必然会遇到阻力,不会一帆风顺,这就要求改革者要有远见卓识和坚定的政治魄力。 ④改革的措施是否符合当时的实际,是否行之有效。 ⑤当时的内外环境是否有利于改革的开展和执行。 判断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主要是改革的目的与改革本身所达到的目标之间的一致性,即改革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 (2)成功的改革 外国:梭伦改革、宗教改革、农奴制改革、明治维新、罗斯福新政 中国:齐国管仲改革、鲁国“初税亩”、商鞅变法、孝文帝改革、改革开放 思考:为什么说这些改革成功了? 外国: 梭伦改革为雅典城邦的振兴与富强开辟了道路,大大促进了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奠定了城邦民主政治的基础。

企业组织工作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工作宣传,扩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的知晓度,现将干部人事工作政策法规知识整理摘要如下,供广大干部职工学习参考。 (一)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哪些原则? 答: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原则。 (二)问: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哪些资格? 答:应当具备7项资格:1.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2.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2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3.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3年以上;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5.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5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6.身体健康;7.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三)问: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

提拔;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破格提拔和越级提拔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报经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四)问: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在任职时间上有什么要求? 答: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五)问:人民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哪“四权”? 答: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六)问: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经过哪些程序? 答: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经过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 (七)问:民主推荐有哪几种形式?推荐结果在多长时间内有效? 答: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对此应当根据民主推荐的不同情况来把握。1.对非定向推荐,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2.对具体职位进行的定向推荐,推荐结果在确定该职位考察对象时一年内有效;如果拟任职位变了,原推荐结果一般不再有效。 (八)问:哪些拟任人选应当公示? 答:提拔担任地(厅)、司(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选任制干部的推荐提名人选,非领导职务改任同级领导职务人选,平级转任重要职务人选,根据实际情况,也可列为公示对象。

改革史知识点整理

中外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九场改革:(1)梭伦改革;(2)商鞅变法;(3)北魏孝文帝改革;(4)王安石变法;(5)欧洲的宗教改革;(6)穆罕默德·阿里改革;(7)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8)明治维新;(9)戊戌变法。对于中外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九场改革,虽发生在不同国度、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社会背景,性质各异,结果千差万别,体现出历史发展的多样性。但大致可分为两大类型:①本社会内部调整统治政策、富国强兵的改革,如王安石变法、穆罕默德·阿里改革等。②促进新旧社会制度转变的改革,如梭伦改革、商鞅变法、北魏孝文帝改革、欧洲宗教改革、1861年俄国农奴制改革、明治维新、戊戌变法等等。 ◆梭伦改革 背景 (1)贵族制取代君主制,实行少数贵族的集体统治。伴随工商业经济发展,工商业奴隶主要求分享政治权利。 (2)贵族大肆侵吞平民土地财产,激化社会矛盾。至公元前7世纪末,下层平民准备以暴力推翻贵族政府,贵族统治面临严重危机。 (3)公元前594年,梭伦当选为首席执政官,立志改革,振兴城邦。(可能性) 内容 (1)经济:颁布“解负令”,废除平民所欠的公私债务;废除债务奴隶制,禁止以债务人的人身作抵押;鼓励发展工商业,提倡节俭,反对奢侈。 (2)政治:改变了贵族政体的分配原则,按照财产多寡将全体公民分为四个等级。 进行民主化改革,使公民大会成为最高权力机关,创立四百人议事会和民众法庭。 特点: 改革带有“折中”色彩,改革中的中庸原则决定了他的民主化改革的不彻底性。 评价: ①梭伦改革在雅典民主政治发展史上具有重要地位,梭伦被称之为“第一位平民领袖”。 ②改革大大促进了雅典的繁荣与发展。 ③奠定了雅典民主政治的基础。“解负令”将广大平民从债务奴隶制的枷锁中解放出来,平民人身自由得到法 律保障,形成了民主政治必备的公民群体。鼓励发展工商业,为雅典民主的形成打下牢固阶级基础。财产等级制,恢复公民大会的权力,设立四百人议事会和公民陪审法庭等国家权力机构的措施,打破了享有世袭特权的贵族对国家政权的垄断,赋予平民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 ④以财产多少确定政治权利多少的规定限制了平民参与高级管理的机会,政权未完全转移到雅典人民手中。 ◆商鞅变法 背景 (1)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井田制的破坏,分封制的瓦解,周王室衰微,各国纷纷变法以富国强兵,称霸诸侯。 (2)秦国落后于其他国家,客观上要求通过变法增强国力。 (3)秦孝公希望建功立业,广纳贤才,主观上要求变法图强。 (4)商鞅的变法宣传和改革精神。 内容 经济方面:废除井田制,奖励耕织,颁布标准器,统一度量衡。 军事方面:废除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建立什伍组织。 政治方面:建立县制,强化中央集权,制定秦律,严格刑罚。 思想文化方面:“燔诗书而明法令”,加强思想文化统治。 特点: 以法律形式废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发展封建经济,富国强兵,建立新兴地主阶级统治。是实行最彻底、措施最全面,为期最长久,影响最深远的改革。 地位: 战国时期最彻底的一次变法。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

农村党员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2.村民自治的方式是什么?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的方式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是指由广大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这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指村中涉及村民利益的问题,必须由村民参与决定,这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指村民依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参与村中事务的管理,这是村民自治的核心;民主监督,是指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村干部的行为实施监督,就是实行村务公开,这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可靠保证。 3.村民自治的事项主要有哪些? 村民自治的事项主要有:(一)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直接选举或罢免;(三)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四)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会议对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进行评议;(五)村民小组长的推选产生;(六)法律规定的村民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七)村民代表的推选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八)监督法律规定的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权利和义务的实行和履行情况,如要求村务公开。 4.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因为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其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能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因为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一切合法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如果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有侵犯村民合法权利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都是无效的,都必须加以修改或纠正。 5.村民小组组长应如何产生? 村民小组的组长应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由本组有选举权的全体村民参加。推选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表决,也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后由全组村民投票表决。为减少矛盾,便于开展工作,一般采用第二种方式。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出组长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备案。村民小组组长的推选,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出后举行,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6.村民委员会有权对村民进行罚款吗? 没有。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享有罚款权的主体只有国家机关,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当然没有罚款权。 7.换届后不及时移交帐目怎么办?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向下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相关的帐目,如果不移交,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农村法律法规知识问答1.村民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 答: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2.村民自治的方式是什么? 答: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村民自治的方式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是指由广大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这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民主决策,是指村中涉及村民利益的问题,必须由村民参与决定,这是村民自治的关键;民主管理,是指村民依照一定的法律制度参与村中事务的管理,这是村民自治的核心;民主监督,是指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及村干部的行为实施监督,就是实行村务公开,这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可靠保证。 3.村民自治的事项主要有哪些? 答:村民自治的事项主要有:(一)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二)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直接选举或罢免;(三)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四)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村民会议 对村民委 员会工作 报告进行 审议,对 村民委员 会成员工 作进行评议;(五)村民小组长的 推选产生;(六)法律规定的村民 委员会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 事项;(七)村民代表的推选和村 民代表会议的召开,村民会议授权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八)监督法律规定的村民委员会 职责、任务、权利和义务的实行和 履行情况,如要求村务公开。 4.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应该注意什么? 答:首先,村民自治章程、村 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 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因为宪法、 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是国家权 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符合人 民根本利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行为规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 在宪法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其次,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 约不能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 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因 为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一 切合法权利,包括人身权利、民主 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如果村民自 治章程、村规民约有侵犯村民合法 权利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都是 无效的,都必须加以修改或纠正。 5.村民小组组长应如何产生? 答:村民小组的组长应由村民 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 应由本组有选举权的全体村民参 加。推选方式比较灵活,可以由一 人或几人推荐,大家举手表决,也 可以由村民先推荐候选人,然后由 全组村民投票表决。为减少矛盾, 便于开展工作,一般采用第二种方 式。村民小组会议推选出组长后, 应报村民委员会备案。村民小组组 长的推选,应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 选出后举行,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 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6.村民委员会有权对村民进行罚 款吗? 答:没有。我国《行政处罚法》 规定,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 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 施。享有罚款权的主体只有国家机 关,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 组织,当然没有罚款权。 7.换届后不及时移交帐目怎么 办? 答: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 举产生后,上一届村民委员会 应当向下一届村民委员会移 交相关的帐目,如果不移交,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8.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方 式有哪些? 答: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投票方 式有两种:一种是一次性投票。即 把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的候选人名单,印在同一张选票 上,由选民分别划票后一次投入票 箱;或将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 人姓名分别印在三种不同颜色的 选票上, 一次性填好后同时投入票SUNZHUANGCHENGJIAO 学校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ab14520973.html,/ 社区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ab14520973.html,/ 农科教网:https://www.sodocs.net/doc/ab14520973.html,/ 电子邮箱:gwjx@https://www.sodocs.net/doc/ab14520973.html, 二〇〇九年第九期 1

养蜂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法律资料] 养蜂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养蜂单位和个人有何权益? 答:养蜂单位及个人除享有国家宪法及党政国策和法律法规赋予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外,农业部颁发的《养蜂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对其权益还作了如下规定:“凡从事养蜂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专业户、联合体、协会、企业及各种形工的养蜂经济联合组织),在国家政策、法律允许范围内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都应受到保持和支持。鼓励养蜂业生产、收购、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根据该项规定,养蜂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均可受到法律的保护。 2、谁是养蜂业的主管部门? 答:由于体制及地区的原因,有些养蜂人至今弄不清楚谁是养蜂主管部门。以此《养蜂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作了明确界定:“农牧渔业部(现农业部)主管全国养蜂生产,各级农牧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养蜂生产。”“各级养蜂生产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养蜂业的领导和管理。养蜂生产重点地区可设置专门管理和服务机构。其它地区视本地区情况,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各级养蜂和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养蜂生产;推广先进技术,培训人员,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工作,疏通产销渠道。发展加工业,提高蜂产品质量和产量,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以上规定不仅明确了主管部门,还明确了其工作范围和责任。因此,建议养蜂人遇到什么问题,可直接找主管的农牧部门(有些地方是林业部门)进行处理。 3、蜜蜂蛰伤人如何依法进行处理? 答:蜜蜂出于自卫等原因,有时会围攻或蛰刺人或其它牲畜、家禽等,人而对遭蛰者造成伤害,由此时常造成一些纠纷乃至官司,使一些养蜂人和挨蛰者各持已见纠缠不清。那么,法律对此类事故是如何规定的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通则。第 127 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依据该项规定,在无特殊原因情况下蜜蜂蛰伤了无辜者,养蜂人要负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但是,如果国为被蛰人自己的原因,例如被蛰人不听养蜂人的劝阻,擅自走进蜂场无理取闹或打开蜂箱造成蜂蛰,或牛、马等牲畜跑进蜂场,养蜂人驱赶不走,胡跑乱踢踏翻蜂箱导致围攻或致伤或致死,应另当别论,养蜂人可根据事故情节依法力争,不予承担民事责任,拒付经济赔偿。 4、如何避免或减轻因蜂蛰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答:蜜蜂蛰刺人或其它牲畜、家禽等,在一定程序上并不完全以养蜂人的意志所为,但是,经过采取一些必要的积极措施,是可以减轻一些事故责任和损失的。例如您的蜂群不要摆放在公路及其它一些公众场所。在公众场所放蜂不仅易于发生蛰伤行人、游人的责任事故,且您同时还侵犯了公众设施,在追究责任时往往会数责并处,您的责任及损失也会大大增加。这里还建议养蜂人,在蜂场周围应加设一圈拦人挡畜的遮挡物(或木栏、或铁丝线等),甚至应该在您的蜂场外围挂一块警示牌,上书“蜜蜂易蛰人,请游人远离蜂场”之类的公示语。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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