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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54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安全隐患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一大重要因素。各级人员应积极发现、及时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一、安全隐患范围、标准(设备缺陷属缺陷管理制度规范):

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2、平台栏杆、护板的高度、强度等达不到安规要求或缺少栏杆、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关闭等;

3、电缆孔洞未封堵,竖井未有效分离隔层,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

4、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玻璃等;

5、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无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盖子;

6、电动机、台钻、砂轮机、烘干机、切割机等缺少规

范的接地线;

7、防火防爆场所(油库、汽机油系统、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锨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

8、电缆沟严重积水、漏水,消防系统误报、不报或解除;

9、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

10、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如炉膛的防爆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门、弹簧吊架、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解除作用等。

11、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

12、危险场所缺少警告牌等防止误入、误碰、误食,引起中毒、窒息、烧烫伤、高空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

13、安全工器具、小型电动工具、起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试验检验,存在隐患;

14、现场照明强度不够,处理不及时,开关不及时;

15、其他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二、安全隐患的整改

1、各部门、公司要充分认识上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

危害性,行政一把手、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员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2、各单位将需要公司协调消除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于每月25日前上报安监部,由安监部统一汇总下发整改通知书,并在下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奖优罚劣。

3、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安监部以“安全监督通知书”形式要求有关单位整改。

4、安全隐患牵涉到设备系统改进时,责任单位可提出书面报告由生产技术部提供改进方案,责任部门执行。

5、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应及时反馈安监部。

三、安全隐患整改的奖惩规定

1、一般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发现并整改的奖励10元;

2、发现一般安全隐患上报需安监部协调的项目奖励5元;

3、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现或整改完毕,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安监部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4、凡不按要求和时间完成的项目,每项处罚50元。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5、凡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无正当理由、无防范

措施的重大项目,每项处100元以上罚款,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6、如整改项目牵涉到两个及以上部门,哪个部门耽误整改项目的完成,考核哪个单位。

7、安监部检查发现的“正常检查容易发现、处理的项目”而及时发现或整改的,扣责任单位20元。

8、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按属地、使用人员及设备、业务划分制度等进行考核。

9、春秋季安全大检查自查结束后,由公司进行抽查,凡容易检查发现、处理的项目而未整改者,每项处罚50元。

10、上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现象,每项处罚责任单位50元,属于违章违纪者按有关考核细则加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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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最新版) 安全隐患是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的一大重要因素。各级人员应积极发现、及时消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一、安全隐患范围、标准(设备缺陷属缺陷管理制度规范): 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2、平台栏杆、护板的高度、强度等达不到安规要求或缺少栏杆、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关闭等; 3、电缆孔洞未封堵,竖井未有效分离隔层,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 4、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玻璃等; 5、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无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

盖子; 6、电动机、台钻、砂轮机、烘干机、切割机等缺少规范的接地线; 7、防火防爆场所(油库、汽机油系统、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锨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 8、电缆沟严重积水、漏水,消防系统误报、不报或解除; 9、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 10、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如炉膛的防爆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门、弹簧吊架、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解除作用等。 11、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 12、危险场所缺少警告牌等防止误入、误碰、误食,引起中毒、窒息、烧烫伤、高空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 13、安全工器具、小型电动工具、起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试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建立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不得拒绝和阻挠。 二、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下属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 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事故隐患治理和监控制度(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下属单位分级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

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下属单位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下属单位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市、县(市、区)直属企业)或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驻扬单位)。 (三)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安全环保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及要求 1.1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建立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做到有效防范,特制定本度。 1.2基本要求、按照“三个必须”、“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 2.范围及依据 2.1适用于本公司在各项管理、生产和服务过程的安全检查,以及在安全检查 和风险评价过程中查出的安全隐患的治理。 2.2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3.定义 3.1隐患: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3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业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其它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4.3隐患治理排查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4.4公司安全生产环保部以及各车间要建立健全各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及检查记录并及时存档。 4.5公司各部门进行隐患排查要按专业和部位、明确排查的责任人、排查内容、排查频次、和登记上报的工作流程。 4.6公司各部门、各车间隐患监控要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明确级别,按照“五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和集体财产的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各车间科室。 第二章评估和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合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第七条: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 第八条: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省级劳动行政主

管部门和主管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隐患类别 事故隐患等级 影响范围 影响程度 整改措施 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 整改目标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应成立隐患管理小组,小组由法人代表负责。 第十一条:隐患管理小组应履行以下职责: 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分布,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现场管理。 制定应急计划,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必要时组织救援设施、设备调配和人员疏散演习。 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6386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Safety Hazards Investigation and Rectific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加快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步伐,创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我矿将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实行以安全隐患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反馈、治理、监控、复查、网络化为平台的安全监控体系,形成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闭环式安全管理格局,从而防止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为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这项创新工作顺利的贯彻落实下去,使每名干部、信息员和安全信息管理人员做到能知、能会、能操作、能做好本职岗位上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研究决定制定板石煤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实施办法。 一、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范围 矿长、党委书记、生产、安全、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

总工程师、工会主席、总会计师、各分管副总、团委书记;各生产、政工科室、正副科长;各区(队)、厂、正副区(队)厂长;各区(队)、班组长;安全检查员、驻矿安全检查员;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安全隐患信息员。 上述人员简称安全信息管理人员。 区(队)厂干部、班组长安全信息管理员资格分别由矿和安监科审查批准,党员监保员、群检员、青安岗员资格分别由党委、工会和团委审查批准。 二、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人员责任 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工作。 党委书记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领导和宣传教育、指导和监督工作。 生产、机电运输、经营副矿长、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各分管专业副总是所管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责任者,负责本专业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管检查工作。 安全副矿长是安全隐患信息管理主要责任者,负责全矿安全隐患信息管理的组织领导,指导、监管、检查安全隐患

专家查隐患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专家查隐患管理制度正式 版

专家查隐患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根据公司实际制定专家查隐患制度。 2. 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公司日常自查。公司聘请专家检查提供生产作业场所安全检查服务保障。 3.公司聘请的专家报临淄区安监局和镇安监站备案。

4.公司聘请xxx同志为公司安全技术专家,定期对企业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建立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 5.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及整改完成情况。 6.公司聘请的专家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如实反映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帮助公司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7.针对公司设施工艺危险程度情况,公司聘请专家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公司相关人员陪同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 8.记录好专家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安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省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 3 名词解释 3.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清单 指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的用于指导员工开展隐患排查的指导性清单。 3.3事故隐患级别: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部门级、企业级。 3.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4 职责 4.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2安全科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隐患排查清单》(附表1)的具体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4.3各部门负责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结果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并监督辖区范围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 4.4各隐患排查责任人员负责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周期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基本要求

专家查隐患管理制度.docx

专家查隐患管理制度 1、本文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作者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 作者协议授权不得转载、转贴、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作者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作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 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 引用本文内容。 1.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公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促 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效化。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并根据公司实际制定专家查隐患制度。 2. 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挥专家对安全生产的技术支撑作用,建立公司 日常自查。公司聘请专家检查提供生产作业场所安全检查服务保障。 3.公司聘请的专家报临淄区安监局和镇安监站备案。 4.公司聘请xxx同志为公司安全技术专家,定期对企业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建立 企业安全检查制度体系。 5.公司建立安全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每次安全检查的情况及整改完成情况。 6.公司聘请的专家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如实反映公司安全生产中存在的 问题和隐患,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方案,帮助公司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安全检查 不得走过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7.针对公司设施工艺危险程度情况,公司聘请专家每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公司相关人员 陪同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 8.记录好专家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安全检查结束后专家应在记录上签字。 9.针对专家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公司建立隐患整改档案。能整改的立即整改,对危及生 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停车整改。 10.专家可针对企业隐患情况,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存档备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章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 1、事故隐患就是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行为或危险因素,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的缺陷等,企业在生产环节中存在的各类隐患进行排查,并遵循以人为本的思想以防止人身的伤亡事故为目的采取超前的有效预防手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隐患,力争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隐患排查手段应遵循企业生产的客观规律,采取预防和控制事故技术,查出并改变生产异常突变、控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3、隐患排查实行安全确认制。每个职工在作业前和作业中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靠、确实准确地去执行、 4、职工在每次作业前必须开展隐患排查。自查自检,坚决做到“三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制定安全防患措施不生产)。 5、职工在作业过程中应做到:“一想二查,三严”,即想当天的生产工作中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如何处理;工作场所的设备、工具材料是否和符合安全要求,有无隐患;查本身操作是否影响周围的人和其他设施的因素,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6、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以及该组长,现场值班人员认真进行现场巡回检查,观察安全生产动向。要对现场设备动态,制度执行情况,职工工作情绪变化情况,文明生产情况,环境因素情况进行检查,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隐患。

二、隐患治理 1、企业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进行整改。隐患整改通知书应注明隐患单位,责任人,隐患内容,整改期限等。到达整改期限后,逐条对照进行检查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过整改期限。 2、隐患治理的重点应首先放在安全技术措施上,当安全技术措施上解决不了,应放在管理措施上,并强化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正确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操作作为隐患治理和预防事故的重要手段。 3、各类关键环节要害场所、事故多发点的隐患治理工作作为重点,并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安全。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84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目的 为贯彻公司“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整改治理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卫生水平,增强抵御重大恶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车间(部门)的事故隐患整改治理项目。 三、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四、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10、每月由生产管理部组织职能部门技术人员,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一次。 11、对所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安全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整改措施,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12、公司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监控措施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经公司同意,按规定组织中介机构进行评估,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报政府有关部门。 六、整改责任 1、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管理制度范文

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管理制度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天元锰业热动力车间安全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适用于天元锰业热动力各专业各级安全隐患(检)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及公示挂牌的管理。 职责 1 各专业、班组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治理。 2 安环科负责隐患排查的建档和监控,并监督各专业、班组隐患的整改治理。 管理内容 1 总则 1.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

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3 天元锰业热动力成立由总经理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组织,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还应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做到认真检查、落实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1.4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具体计划,将检查内容编制成《安全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不断对检查表进行完善补充。 1.5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险源识别,排查事故隐患,对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 1.6 任何人发现事故隐患都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相关领导报告,均有权向安环科和有关专业及部门报告。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形式与内容 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形式有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式。具体执行部门《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要求。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隐患建档监控 1 . 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相关专业。 2 . 各级领导和相关专业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处理。 3 . 公司级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管理人员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应以情况简报或安全检查隐患问题整改通知单形式通知被检单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应签字确认。 4 . 公司级(包括各专业部门)、班组均应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对事故隐患进行有效监控,落实责任人。台帐内容包括隐患名称、检查日期、原因分析、整改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 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 作方针,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发现和查明各种 危险和隐患,及时制止和纠正“三违”行为(违章操作、 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 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 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和班组等开展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的管理。 3.遵循原则: 3.1“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2“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

4.职责: 4.1生产质量总监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4.2公司安委会负责各类安全检查的综合管理,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督促各类隐患整改工作。 4.3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对公司进行全面或重点检查,节前的安全检查,以及每季度的安全检查。负责消防、易燃易爆物品、易制毒品等物品的使用、存储的监督检查。负责女工特殊保护、劳动合同中安全生产部分的执行、班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4.4车间(班组)负责人:各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部门技术员配合一把手做好本部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范文

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范文 3.1安全生产。是指为了使生产过程在符合物质条件和工作秩序下进行的,防止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生产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险、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与健康、设备和设施免受损坏、环境免遭破坏的总称。 3.2事故隐患。泛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4组织机构矿安全生产委员会为实施隐患整改工作的管理机构。5职责 5.1行政一把手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对行政一把手负责,协助行政一把手抓好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5.2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和科室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制。 5.3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整改台帐。 5.4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表制度,按项目和内容逐项填写,做到字迹工整、内容齐全、事实准确。 5.5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 5.6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奖罚规定,并认真执行。6措施 6.1制定事故隐患日、旬、月检制度。安全员负责每天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负责人负责每月安全隐患的排查;行政一把手负责季安全隐患的排查。 6.2每月由安全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隐患排查工作会,重点

研究解决重大隐患的治理方案。 6.3隐患处理要坚持四定原则(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定措施),确因客观因素整改不完的隐患,企业要说明具体原因及隐患整改进展情况,事故隐患未整改完成,必须每月上报,直至整改完成。 6.4对省、市、县局等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各类隐患,由行政一把手负责,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具体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整改结束后,将整改结果上报厂。 6.5安全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行政一把手全面负责,具体做到项目、方案、措施、资金、时间、责任的落实,及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相关规定。 6.6安全隐患的检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或措施不到位,不准生产。 6.7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谴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8建立隐患整改台账、记录并做到清淅齐全完整便于获取。 第五篇: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整改监控制度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整改监控制度 一、辖区内各安全责任单位及部门对辖区内存在的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应做到“四有”,即:有登记台账、有详细情况记载、有监控人员、有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开展一次重大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于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坚决采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确保公司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隐患的整改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由安全部制订并负责修订。 第四条每一位员工在工作当中发现安全隐患都有责任和义务上报至所在车间或部门,任何车间、部门不得隐瞒安全隐患。 第五条车间或部门负责组织一般隐患整改工作,对于影响较大的重大安全隐患,车间或部门应上报至公司考虑停车处理。 第三章隐患整改的程序 第六条各车间对日常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做到有记录,有整改方案,有整改完成时间,有整改责任人。对在生产过程中不能整改的一般安全隐患,车间要制定可靠的监控防范措施,并要向安全部书面报告进行审核批准。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查出的安全隐患,针对所在车间,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定完成期限,必要条件下车间需定应急预案,对在生产过程中不能进行整改的较大及重大安全隐患,车间必须制定监控防范措施报至安全部审核,安全部要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报告,由公司批准实施。 第八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完成隐患整改的车间或部门,应提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并由分管副总签字后交至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职能部门,适时延长整改时间。 第九条隐患所在车间整改完毕后,应将整改结果填入《隐患整改回执单》交安全部确认,安全部派人现场验收签字后,由安全部存档,此项隐患整改工作才算完成。

第四章检查考核 第十条发现较大安全隐患隐瞒不报的,将对车间或部门相关责任人考核1分/次。 第十一条没有按照规定期限完成隐患整改的车间或部门且没有提前写延期申请说明的,每超出整改期限一天,对整改负责人考核10元/天。 第五章附则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6号令)和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一)认真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整改验收、资料汇总和报表填报工作。 (四)明确本单位所属各相关管理部门、各单位(车间、部门等)及各岗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并认真落实。 (五)自觉接受、积极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分析制度 (一)实行安全隐患排查与安全生产检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经常性排查相结合的原则。 (二)每月组织一次定期排查,排查工作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带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相关管理部门和各生产单位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定期排查。 (三)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分析会议,会议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各生产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会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安全隐患治理监控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各生产单位分级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由隐患所在的部门负责人组织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由隐患所在部门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四、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制度 (一)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确定事故隐患的类别和具体等级(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并提出整改措施建议。 (二)对评估确定为重大的事故隐患,及时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表》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单位盖章后,报当地乡镇政府或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三)及时组织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隐患概况; 2、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3、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4、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5、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6、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7、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按《方案》认真组织治理,并在治理期限内完成。 (五)治理结束后,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六)隐患治理评估通过后,填写《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并附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复审通过后,事故隐患销案。复查未通过,继续整改,直至复查通过。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保障制度 (一)在年度财务计划安排时,将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列入财务预算,予以资金保障。 (二)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所需资金,从提取的费用中支付。

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汇编(全)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运,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与“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经纬仪测量塔吊塔身的垂直度,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等。 4)现场操作:由司机/操作工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2.5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和整改,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 产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国内全资和控股的生产、施工企业。 第二章重大事故隐患及分类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大致发生造成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分类 按事故性质和行业事故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通三防”、顶板、矿井提升运输、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水害、坍塌、滑坡、泄露、腐蚀、触电、坠落、机械伤害及其它类隐患共15类。 第三章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确认与上报 第六条各生产、施工企业,矿、处、厂在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组织一次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汇总后于下月10日以前报送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 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属于长期监控管理的重大事故隐 患也要检查上报。 第七条各生产、施工企业报送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事故隐患类型 (二)事故隐患等级 (三)事故隐患可能影响的范围及程度分析 (四)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五)整改资金的来源及保障措施 (六)整改目标 (七)事故应急预案 (八)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第四章重大事故隐患管理与整改 第八条各生产、施工企业应成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法定代表人任组长。 同时必须指定分管领导及专门人员和机构具体负责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其主要 职责为: (一)掌握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 (二)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档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不间断的监控,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情况。 (三)组织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措施。组织从业人员防范重大事故的安全教育培训。 (四)保持应急救援设备、设施的完成有效。 (五)督促、检查、监督实施重大隐患的整改。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建立集团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档案,检查指导各单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本标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 1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不安全因素,保证生产运行的安全、可靠,特制订本制度。 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标准对安全检查的任务、要求、形式、内容及安全隐患整改作了具体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 3职责 隐患整改应逐项分析研究,做到“四定三不推”。 (1)四定:定隐患整改负责人,定隐患整改措施,定隐患整改完成期限,定隐患整改资金来源与落实。 (2)三不推:凡是自己能够解决的问题,班组不推给部门(车间),部门(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集团公司。 4检查类型和内容 4.1检查类型有 日常检查; 季节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检查。 4.2日常检查: 各岗位操作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分管业务范围内进行检查。 4.3 季节性检查: 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部门人员,根据本厂所处地理、气候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台风、防冻保温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4专业性检查: 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主管领导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容主要是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防火防爆等进行专业检查。 4.5综合性检查: 分别由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组班长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厂级检查(包括节假日)每年不少于4次;车间(部门)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级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 5隐患整改 5.1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逐项分析研究,落 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5.2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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