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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集团员工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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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集团员工手册DOC

xxxxxxxxx集团

员工手册

2008 年3 月

第 2 版本

董事长致辞

欢迎您加入我们共同的事业平台---xxxxxxx集团大家庭!我深信这是您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重要决定,我也希望这个决定将是您在为社会创造价值、个人事业发展与实现理想的人生道路上跨出的重要一步。优秀的您是公司宝贵的财富。我们尊重您的价值,您的付出,提倡昂扬向上的敬业精神,我们期望每一位员工在有序而有责任感的工作环境下,快乐、专注、忘我地工作,唤起心中潜藏的活力、热情、能力和创造力。更深远地说,我们希望科达成为各位的事业舞台,我们推崇双赢的管理模式以实现员工和公司的共同成长。我们的使命是推动通信方式的进步,让沟通更精彩。我们秉持“思路决定出路,行动决定结果”的理念,倡导“结果第一,理由第二;认真第一,聪明第二”的职业精神。在企业成长的道路上,造就发展机会给每一位员工,帮助员工不断自我提高与自我完善,最终成为一名敬业、专业而成功的职业者!因此,我们期待您以高度的责任感、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行动,构建科达不

断奋斗和追求卓越的合作团队,以坚定的步伐迈向广阔的未来!让我们不断学习,加速磨炼,共创实现梦想的科达家园!董事长签名

序言

本手册让您了解公司概况、经营理念等有关情况,帮助您了解就职于公司的各项权利、义务及要求,主要涉及员工工作中常见之内容。本手册中的内容如有变动,公司将在适当的时候将需要修订的部分公布给员工。本手册涉及之内容,仅供公司内部使用,手册中的任何内容不得提供给公司以外的人员。员工应妥善保存此手册。离职时应将手册归还公司人力资源部,本手册的解释权在公司人力资源部。

目录

一、公司简介 (1)

二、公司理念 (5)

三、就业规则 (6)

1 总则 (6)

2 劳动关系 (6)

3 作息和考勤 (13)

4 绩效管理 (19)

5 薪酬 (19)

6 福利和社会保险 (19)

7 保密制度 (19)

8 培训 (20)

9 奖励 (21)

10 处罚 (22)

11 沟通渠道 (26)

12 举报 (27)

13 其它 (29)

14 效力 (31)

四、编制说明 (32)

一、公司简介

集团下设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xx 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1995 年,专注于通信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及一体化服务,以卓越的视讯、数据、语音技术为运营商、专用网、企业及个人用户提供专业的通信网络解决方案。公司于2005 年7 月25 日成功在新加坡SESDAQ 上市,成为中国第一家以视讯产品为主营业务的海外上市公司。公司设有上海和苏州两大研发中心,建立了遍布全国的销售和服务机构,产品广泛应用于电信运营商、政府行业及企事业单位。公司致力于流程和管理体系的不断优化,先后导入了ISO9001、ERP、CRM、IPD。在产品开发、质量控制、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售后服务、客户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建立了一整套规范体系,为用户提供领先的技术、

卓越性价比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在深耕细作、创新超越的道路上,在诚信服务与客户共同成长的历程中,在放眼全球逐鹿国际市场的舞台上,科达正高速前进。

大事纪

2007 年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推出TrueSens(致胜)视频会议系统。推出ViewShot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提供集成化网络视频监控解决方案。2006 年推出运营级网络视频监控平台及解决方案。推出企业网视频会议系统解决方案。2005 年在新加坡上市。推出全面支持H.264 技术的视讯产品。2004 年推出KDM 系列视频监控产品,提供数字化网络监控系统解决方案。推出KVP 系列VoIP 产品,提供IP 语音通信解决方案。2003 年公司乔迁新址。推出基于嵌入式技术的KDV 系列视频会议产品。在DSL 综合复用设备中融合路由及光复用技术,推出多业务融合网络解决方案。2002 年推出首套视频会议产品。推出NIP 网络综合平台,提供多业务融合通信支撑。2001年成立科达上海研发中心,进入视讯领域。2000 年公司改制。1999 年推出KDP 系列PDH 光端机、KEM 系列协议转换器。1998 年推出DSL 系列综合复用设备,提供多业务通信解决方案。1997 年推出DDS 系列数字调度机。推出JSY 系列用户程控交换机。1996 年推出DSM 系列数字环路接入设备。1995 年科达公司成立。

二、公司理念

使命:推动通信方式的进步,让沟通更精彩。

愿景:成为领先的视讯技术及产品供应商,共创实现梦想的科达家园。

核心价值观及管理原则:

1、诚信

诚信是我们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我们绝不容忍不诚信的言行

2、以客户为中心

满足客户需求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以高质量的产品赢得客户的尊敬

以满意的服务赢得客户的信赖

3、持续创新

企业总是处在危机当中,创新是我们的立身之本

管理机制的创新是一切创新的基础

技术创新是保持行业领先的驱动力

持续改进也是创新

鼓励创新,允许犯错

4、高效执行

注重结果,没有借口

快速反应,马上行动

做事做到位,做事做彻底

5、员工和公司共成长

尊重每一位员工

公司与个人的利益休戚相关

重视员工培训,激发员工潜能

给认同公司核心价值观的员工创造发展机会

6、团队与合作

整体利益高于局部利益,团队荣誉高于个人荣誉

坦诚的沟通和主动的协作是团队成功的基础

跨部门团队是实现组织目标的有效形式

7、职业精神

敬业、专业和责任感是我们倡导的职业精神

三、就业规则

1 总则

1.1 制定依据

本规则根据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法规经民主程序依法制定。

1.2 制定目的

对公司员工在职期间的各项行为进行规范,明确员工的权利义务。

1.3 适用范围

本就业规则,适用于科达通信集团聘用的全体员工。

1.4 法律地位

本就业规则视为劳动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 责任声明

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则和公司新制订的各项制度、规定,服从上级指示,相互合作,根据职责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

2 劳动关系

2.1 招聘管理

2.1.1 公司聘用员工以适应工作需要为原则,分内招与外招两种渠道,经各项考查以及体检合格后方可被公司录取试用。

2.1.2 内部招聘一般通过晋升、推荐、内部公开招聘三种渠道进行,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部经考核、考察后确定人选,报总经理批准后录用。

2.1.3 内部推荐方式下,推荐人仅向人力资源部提供被推荐人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用人部门透露被推荐人背景资料,否则取消推荐人的推荐资格并且被推荐人直接作不录用处理。

2.1.4 招聘信息内容须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2.1.5 面试过程中严禁向应聘人员提供夸大信息或虚假承诺。以上制度详见《招聘录用管理

制度》。

2.2 试用期管理

2.2.1 劳动合同试用时间根据劳动合同期限而定。合同期限试用期限不满三个月无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四~六个月2.2.2 试用期间不得请假,如有请假,需相应延长试用天数。

2.2.3 员工提交公司入职资料归入员工个人档案封存不予退还。

2.2.4 试用期结束,人力资源部发放考核表,员工进行小结,部门负责人进行考评做出是否转正的决定。

2.2.5 试用期终止条件:

a) 在用工之日起 30 天内,员工不能提供办理相关手续的资料,致使公司无法办理用工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 试用期内员工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事由,公司向员工出具书面的理由说明。

c) 试用期内公司发现员工提供虚假个人信息。

d) 试用期内员工有违反《奖惩条例》行为而扣分满 4 分。

e) 试用期内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纪律行为。

f) 试用期考核总评结果为 D 级。

2.2.6 试用期间员工需提前三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办理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追究其赔偿招聘费、培训费和对生产经营的直接损失。

2.2.7 试用期考核总评结果按以下标准评定等级:

考核结论等级转正意见

超出岗位要求,表现优秀A 转正

较好满足岗位要求,表现良好B 转正

基本达到岗位要求,表现一般C 转正

无法达到岗位要求,表现较差D 不转正

以上制度详见《试用考核管理制度》。

2.3 劳动合同管理

2.3.1 从新员工报到之日起,公司将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如无法在报到之日签订劳动合同的,必须在报到后二十天内签订劳动合同。

2.3.2 劳动合同的签订地点为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分公司支机构签订地点为分公司支机构管理部门。

2.3.3 劳动合同中员工提供联系方式和地址信息为公司发送重要信息的邮寄地址,如信息发生变更员工必须及时书面通知公司。

2.3.4 公司在员工合同到期的前30 天,向员工征询合同续签意见,员工必须在合同到期前20 天向人力资源部反馈书面意见,逾期视为员工不愿续订合同,合同到期终止。如员工在未收到公司征询意见表的情况下,可以在合同到期前20 天直接向人力资源部书面提交续订劳动合同意见。

2.3.5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在规定期限内反馈的同意续订劳动合同意见向员工开具新一期劳动合同,员工必须在合同到期前15 天与公司续订新劳动合同,逾期不签的视为员工不愿签订合同,合同到期终止。

2.3.6 员工合同签订年限人员类别签订类型年限

主管级及以上级别员工、直首期合同不低于3年

接从事研发工作的员工第二期合同不低于5 年

其他员工首期合同不低于1年

第二期合同不低于3 年

2.3.7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2.3.7.1 经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3.7.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向员工提供补偿:

a) 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c)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d)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e) 员工因个人原因丧失从业资格(如驾驶员、财务人员等),从而导致无法继续在现有岗位上正常开展工作的。

f)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g)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3.7.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及在培训和岗位调整期间拒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劳动管理的。

c) 公司因兼并、分立、合资、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防治污染搬迁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员工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d)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3.7.4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照第2.3.7.3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 员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 员工在本单位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本合同:

a) 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辞职。

b)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c)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d)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e) 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员工权益的。

f) 公司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致使合同无效的。

g) 试用期满后,员工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辞职。

h)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3.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终止:

a) 劳动合同期满的。

b) 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c) 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d)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e) 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f)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8 聘用制管理

2.3.8.1 劳动合同约定实行年度聘用制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岗位、职责、工资待遇根据公司当年度《聘任合同书》内容确定执行。

2.3.8.2 公司根据上年度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员工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决定下年度员工的聘任岗位和工资待遇。

2.3.8.3 员工经与公司协商不成,不愿接受新聘任岗位的,则视为无合适聘任岗位,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按照公司所在地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以上制度详见《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2.4 离职管理

2.4.1 试用期内员工需提前三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4.2 正式员工需提前三十天(有脱密期约定的从约定)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4.3 员工按规定提前时间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由部门审核,人力资源部安排离职面谈,并通告工会。

2.4.4 离职申请获准后,离职员工有责任主动办理移交手续,在移交工作期间内,无特别的情况不得提出请假申请,凡未准假的缺勤一律按旷工情况处理。

2.4.5 员工本人应与各部门确认移交结算手续,要求一天内完成。

2.4.6 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2.4.7 工作移交:公司经营管理文件、产品技术资料、客户资料、信息系统账号密码、项目进展、工作记录、培训资料等所有与公司相关的信息资料,通过书面和电子文档等方式移交本部门工作交接人员及部门负责人。

2.4.8 事务移交:

a) 借用物料、工作工具仪表、公司设备等移交物流部。

b) 办公电脑及配件、公司配置通讯工具、电子邮箱等移交信息部。

c) 领用办公用品、钥匙、工服、印章、宿舍事宜等移交行政管理部。

d) CRM 帐户信息移交销售管理部。

e) 借阅的图书音像资料等移交培训部。

f) 员工工卡、工作证件、员工手册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2.4.9 离职人员薪资结算的截止日为该员工在部门工作考勤的最后一天。

2.4.10 离职员工结算款项:

a) 结算工资。

b) 结算各类人事福利费用及相关报销。

c) 员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费用。

d) 结算住宿相关费用。

e) 结算通讯相关费用。

f) 结算劳动合同及各类协议约定的违约或补偿金。

g) 其他因员工的责任所应承担的赔偿款项。

h) 属于离职结算的其他项目。

2.4.11 员工未提前三十天向公司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公司确认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后支付其当月工资。

2.4.12 员工拖欠公司款项,或者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有权在合法的前提下从其工资、奖金和其他各项福利中做相应的扣除,如不够扣除的,剩余款项员工需自行向公司支付。以上制度详见《离职管理制度》。

3 作息和考勤

3.1 工作时间

3.1.1 本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具体的上班、下班及午休时间按业务需要、季节、电力供应和其它特殊原因,在必要时实行调整。

3.1.2 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有关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同工时制。

3.2 出差

3.2.1 根据业务情况公司将派遣员工出差。

3.2.2 出差视为在所规定工作日和所定工作时间进行了工作。但事先予以特别指示的情况除外。

3.2.3 员工出差在外,应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遵章守法,按公司规定的标准使用交通工具,

合理降低出差费用。

3.2.4 差旅费另行规定。

3.3 节假日

3.3.1 公休日:星期六、星期日。

3.3.2 法定节假日每年11天视为全勤: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劳动节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国庆节3天。

3.3.3 国家规定的其它假日。

3.4 加班

3.4.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的,提交申请获准后执行。

3.4.2 法定节假日公司不安排加班,因特殊需要,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计发三倍工资的加班费,平时加班,安排内调。

3.4.3 公休日出差在外的,不作加班。

3.5 迟到、早退、因私外出、忘记带卡

3.5.1 迟到:上班时间后30分钟内考勤者,视为迟到,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考勤者,视为旷工;迟到时间累计达8小时,视为旷工1天。早退:下班时间前30分钟内考勤者,视为早退,下班时间前1小时内考勤者,视为旷工;早退时间累计达8小时,视为旷工1天。3.5.2 每月迟到、早退、无考勤累计达到三次者,扣除半天工资,达五次者,扣除1天工资。

3.6 考勤刷卡

3.6.1 公司以刷卡方式记录员工出勤情况,员工上下班必须刷卡,不得委托他人代刷卡。经批准的晚到岗和早离岗同样在进出厂区时必须进行打卡考勤。

3.6.2 因公司考勤系统故障或非人为因素的考勤卡损坏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刷卡的,员工必须于当天向人力资源部说明情况并提供证人、证物,经人力资源部核实后做为异常情况备案。如未在当天向人力资源部报备的视为无考勤处理。

3.7 请假

3.7.1 请假需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或逾期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7.2 请假的审批按以下规定执行。

每月累计假期核准人

2 天以内(含2 天)部门负责人

3~10 天(含3 天)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

10 天以上(含10 天)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总经理

3.7.3 各类请假最小请假单位均为半天。

3.7.4 员工因突发事故(急诊、交通意外等)无法事先请假的,可以事后及时补假,但必须提供相关事由证明,并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核实获准,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7.5 请假期间遇休息日不计入假期,但连续请假时间超过15 天时,休息日计算在假期内

(年休假除外)。

3.8 事假制度

3.8.1 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

3.8.2 因私事请假员工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至少提前1 天提交申请,获准后方可执行。

3.8.3 事后补请事假视为旷工,但遇突发事件,经公司核查属实的可以补假。

3.8.4 每年事假累计天数不得超过五天。

3.9 年休假

3.9.1 员工为公司连续工作1 年以后,不满10 年的每年享有5 天的年休假;满10 年且不满20 年的每年享有10 天的年休假;满20 年及以上的每年享有15 天的年休假。

3.9.2 年休假使用期间: 每年3 月26 日至次年3 月25 日止。年休假在规定使用期内休完,不予累计享用,也不折发酬金。

3.9.3 为保证公司的日常有效运营,部门负责人有责任提前为员工计划和安排休假日程,非公司原因过期未使用的视为员工本人自愿放弃。因公司原因无法休完年休假的员工,需由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准许跨一个年度安排休完。年休计划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9.4 年休假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期使用,须报领导审批。

3.9.5 员工在离职前应使用完年休假,否则作废。

3.10 婚假

3.10.1 婚假员工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至少提前3天提交申请,获准后方可执行。

3.10.2 适龄结婚的员工给予婚假3天,凡符合晚婚条件(男25周岁以上,女23周岁以上依法登记结婚的初婚)的员工增加婚假10天(合计休13天)。

3.10.3 婚假须出示结婚证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在职期间领证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3.10.4 婚假自领证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视为本人放弃,婚假不得分段使用,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时不顺延。

3.11 丧假

3.11.1 丧假员工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至少提前1天提交申请,获准后方可执行。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等)死亡时,给予丧假3天。

3.11.2 请丧假需要提供亲属死亡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供核查。

3.11.3 丧假不得分段使用,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时不顺延。

3.12 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

3.12.1 员工休产假,计划生育假必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休产假至少提前30天提交申请,计划生育假需提前一周提交申请,作为工作交替准备时间,获准后方可执行。

3.12.2 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生育、流产、节育、绝育后需提供相关的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病历卡等医疗证明。

3.12.3 法定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3.12.4 女方晚育,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护理假必须在产后一个月内休完。

3.12.5 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不得分段使用,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时不顺延。

3.12.6 女员工产后至婴儿一周岁内享受哺乳假,每天一个小时。路程较远的员工,可以集中使用,当天有效。婴儿和员工不在同地居住,不享受哺乳假。

3.13 工伤假

3.13.1 因公受伤、致残、患病时,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诊后,其治疗和休养时间为工伤假。

3.13.2 员工因工伤需治疗和休养时,应持有医疗单位的签字证明。

3.14 病假

3.1

4.1 急诊病假可由员工或委托人办理请假(补假)手续,但必须提供急诊治疗证明材料。

非急诊病假员工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至少提前1天提交申请,获准后方可执行。

3.1

4.2 公司要求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假期(N)天出具医疗证明单位资质和材料

N≤5 天区级医疗机构: 病历材料、就医发票

5 天<N≤10 天市级医疗机构: 病历材料、就医发票

N>10 天同上,公司指定医疗机构复检结果

3.1

4.3 公司核实员工谎报病情或者员工违反请假程序的,可以不予准假或缩短假期,超过时间视为旷工处理。

3.1

4.4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如下:

实际工作年

限(Y 年)

在本单位工作

年限(X 年)

可享受的

医疗期限

应在多长时间内

累积计算医疗期限

X < 5 年 3 个月 6 个月内

Y < 10 年

X > 5 年 6 个月 12 个月内

X < 5 年 6 个月 12 个月内

5 年 < X < 10 年 9 个月 15 个月内

10 年 < X < 15 年 12 个月 18 个月内

15 年 < X < 20 年 18 个月 24 个月内

Y > 10 年

Y > 10 年 X < 5 年 6 个月

3.1

4.5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薪酬福利制度实施细则》中有关病假的规定。

以上制度详见《作息制度》。

4 绩效管理

详细参见《绩效管理制度》。

5 薪酬

5.1 公司采用职责等级工资制。

5.2 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资外,任何员工不得泄露薪资秘密,违规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5.3 工资、奖金等薪酬有关事项按《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6 福利和社会保险

6.1 公司按政府规定为员工支付社会统筹保险。

6.2 为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保障员工的身体、财务、家庭的安全,公司在经济能够承受的情况下,为员工支付多项补充保险,详见《福利管理制度》。

6.3 员工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现行医疗保险规定执行,在员工进入公司后为其缴纳医疗费用,员工在本地就诊时应携带医保卡。员工需长期离开本地工作的,可以转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处。

7 保密制度

7.1 员工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公司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公司的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7.2 员工在公司任职期间产生的职务著作权、职务专利权等归公司所有。

7.3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7.4 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商业秘密。

7.5 不得允许(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等处理公司商业秘密的行为皆属于“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公司商业秘密。

7.6 如发现商业秘密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8 培训

8.1 为提高业务水平,强化工作技能,公司按《员工培训和教育管理办法》安排员工培训。

8.2 试_______用期期间,新入职员工需接受入职培训和岗位培训;培训考核不通过者,给予再次培训机会,若考试仍不通过者,公司解除合同。

8.3 由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按培训有关规定需与公司签订培训服务期协议。

8.4 公司按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各种形式的培训时,员工应服从安排,不得无故推辞。

9 奖励

9.1 奖励类别

9.1.1 总经理特别奖,由总经理根据公司需要确定。

9.1.2 高效执行力奖,用于奖励在执行力方面表现突出者。

9.1.3 团队协作奖,用于奖励在团队协作方面表现突出者。

9.1.4 创新奖,用于奖励在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9.1.5 新人进步奖,用于奖励新进员工有突出进步和贡献者。

9.1.6 人才培养奖,用于奖励在人才培养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9.1.7 客户满意奖,用于奖励在客户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9.1.8 知识贡献奖,用于奖励在知识、经验共享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9.1.9 项目管理奖,用于奖励在项目管理方面表现突出者。

9.1.10 工程质量奖,用于奖励在工程安装质量、进度、成本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9.1.11 产品销售奖,用于奖励在新产品销售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9.1.12 销售支持奖,用于奖励在销售支持上有突出贡献者。

9.1.13 成本节约奖,用于奖励在成本节约表现突出者。

9.1.14 质量奖,用于奖励在产品质量控制表现突出者。

9.1.15 特殊贡献奖,用于奖励在挽回公司损失或其它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9.2 奖励说明

9.2.1 如果员工工作表现符合奖励条件,由部门负责人提出推荐奖励申请,评价被推荐员工的工作表现,提供表现突出的具体实例,经分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

9.2.2 对获得奖励的员工,公司给予表彰,并给予物资奖励或给予享受自助福利中所选择的项目。自助福利项目的选择和使用参见《福利管理制度》。

10 处罚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是每位员工应尽的义务。为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使各项业务活动能有效地达到目标,向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建立员工行为准则,提供一个一致的纪

律处分标准。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都将受到纪律处罚。

10.1 处分原则

处罚建立在一个10 分扣分体系上:

违反A 类劳动纪律者扣2 分。

违反B 类劳动纪律者扣4 分,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违反C 类劳动纪律者扣6 分,给予记过处分。

违反D 类劳动纪律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累计扣分10 分的违纪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违反上述A~D 类劳动纪律的,除了给予上述处分外,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因违反处分条例而被解雇者,公司不予任何补偿,但被解雇者须赔偿与公司签定的培训服务协议中的相关费用。

10.2 处理程序

处分必须在事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处理。

员工如有过失,由所在部门或职能部门填写《违规过失处分单》给员工本人确认,员工本人须在过失单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备注栏注明。该《违规过失处分单》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名确认后,由员工本人、工会、人力资源部和员工所在部门各留一份。

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都将与工会协商,达成一致后做出最终决定。

10.3 申诉程序

员工收到《违规过失处分单》后,可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工会提出申诉,否则视作放弃申诉权力。

对于员工申诉,工会将会同当事人进行调查核实。最终结果将由工会主席、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共同研究决定。

10.4 违纪分类

A 类违纪

A.1 上下班不打卡,委托或受托他人出勤打卡或签到;不按规定请假。

A.2 工作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大声喧哗、吵架等扰乱秩序、影响工作,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经教育仍无改进。

A.3 进入制造或生产区域,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或未用防护工具。

A.4 利用公司的机械、器具、物品、网络、财务等公司资源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A.5 擅自出借本人工作证件。

A.6 未经批准,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或在工作区域内拍照、摄像或使用其他录音录像设备的。

A.7 非机动车进出公司大门未下车推行。机动车进出大门时、或在厂区行驶时,未减速慢行。所有车辆未停入指定场所。

A.8 随地吐痰和乱弃废物。雨具、雨鞋未放置规定存放处。

A.9 其它小过失。

B 类违纪

B.1 用公司的费用为个人赢利,带出公司的物品、材料或其他属于公司所有的财物为他人使用。

B.2 故意延误公司规定的申报工作、或者在申报文件中提供虚假内容。

B.3 因渎职、玩忽职守,或因监督、提醒不力,或因工作失误、业务疏忽造成公司一定损失。

B.4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

B.5 消极怠工,影响生产和工作。

B.6 无理取闹,公开侮辱公司各级领导或其他员工。

B.7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为证,制造事端者。

B.8 利用公司资源在网上看电影、聊天、玩游戏等。

B.9 性质较严重的其他违纪。

C 类违纪

C.1 员工旷工一天。

C.2 违反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或指示,违反消防规定或指示。

C.3 遗失公司重要物品、设备。

C.4 主管包庇员工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

C.5 损坏或破坏公司财物,造成严重损失。

C.6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或在客户中散布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行。

C.7 未按规定作业指导书要求操作,引起严重意外事故和导致产品质量低劣。

C.8 教育培训无故缺席或连续3 次无故不参加公司重要活动。

C.9 没有及时阻止危害公司的事件,任其发生,或遇非常事务,故意回避逃离。

C.10 利用公司内部网络散发谣言,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发送有损公司声誉的邮件。

C.11 造谣滋事损害他/她人名誉的行为,或通过不正当的行为,使他/她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C.12 员工在任职期内,到与公司有相同、近似或具有竞争性业务关系的其他公司兼职。

C.13 其他严重违纪。

D 类违纪

D.1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达七天的。

D.2 涂改或伪造个人资料的,或采取欺骗或不正当手段进入公司者。

D.3 对公司领导或其他员工或他们的家属进行威胁、恐吓、暴力或敲诈。

D.4 泄漏公司的产品设计、工艺、技术或商业秘密,使公司蒙受损失。

D.5 滥用职权,为谋个人私利而玩忽职守、接受贿赂,用公司名义谋求非法利益或骗取他人钱财。

D.6 员工之间相互打听、核对、泄露薪资。

D.7 偷窃公司或同事的物品及财产。

D.8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D.9 在销售活动中,内外勾结,收受贿赂、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D.10 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D.11 不遵守工作规程造成火灾、工伤等重大事故者。

D.12 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造成经济损失者。

D.13 参与赌博、吸毒等国家法纪明令禁止的活动者。

D.14 相当于上述各项所指但未做规定的其他不当行为者。

10.5 违反日常行为规范的经济处罚规定

10.5.1 利用公司的电话进行非工作通话时间较长的,扣除2 倍的电话费用。

10.5.2 未在指定的区域吸烟时,每发现一次扣除人民币20 元。

10.5.3 开无人空调、开窗开空调,每发现一次处罚部门负责人100 元。由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处罚直接责任人。无人亮灯每发现一次处罚部门负责人50 元。

10.6 说明

10.6.1 如果员工违反了上述劳动纪律管理条例,公司将按照处分原则执行相应的扣分处罚,但是员工能及时纠正错误,并连续3 个月未出现违纪情况,将每次取消2 分违纪扣分。对于表现突出者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确认,总经理审批后可以取消其过去的违纪扣分。

10.6.2 如果有上述未能涉及到的条例,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裁决。

10.6.3 如有重大错误,应负法律责任的,公司将有权追诉。

11 沟通渠道

11.1 为使员工更加有效地工作,建立双向沟通机制,营造公司独特的企业文化氛围,公司出版内部电子刊物《科达家园》。

11.2 多种公共电子信箱:

11.2.1 gonghui@https://www.sodocs.net/doc/ab6612862.html, ,kdc315@https://www.sodocs.net/doc/ab6612862.html,

主要处理内部员工各种意见、建议,并向有关部门、人员反映,将结果及时反馈员工本人;

11.2.2 hr_sz@https://www.sodocs.net/doc/ab6612862.html,,hr_sh@https://www.sodocs.net/doc/ab6612862.html,

主要处理招聘工作,接收各种应聘简历;

11.2.3 support@https://www.sodocs.net/doc/ab6612862.html,,service@https://www.sodocs.net/doc/ab6612862.html,

主要处理客户服务、销售、市场等方面的问题。

11.3 其他沟通形式

布告栏,公司餐厅内设有布告栏,用于向员工宣传介绍公司最新的规章制度、内部交流的各种信息、以及与员工息息相关的各项活动安排,便于员工及时地了解公司的最新消息。

12 举报

12.1 举报范围

12.1.1 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在财务方面有不诚实、管理失职、操作失误及欺诈行为。12.1.2 泄漏公司技术机密和商业机密的行为。

12.1.3 在职责范围内滥用权力、公然的胡作非为、公然浪费公司钱财的行为。

12.1.4 在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的行为。

12.1.5 在销售活动中,内外勾结,收受贿赂、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12.1.6 对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健康会产生严重危害的行为。

12.1.7 其它各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行为规范的行为。

12.2 举报程序

12.2.1 若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第12.1 条所列的不正当行为确实存在,员工应直接向公司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进行举报。如果举报事项涉及到上述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的,举报应该向公司董事长进行举报。

12.2.2 举报人可以通过信件或者邮件方式向上述人员举报。

12.2.3 在举报时最好提供真实姓名,以便在调查过程中将对举报人的身份进行保密, 及时给提出诚实举报的员工提供保护和奖励。

12.2.4 如果采用匿名举报,匿名举报案例将会记录在案,管理层会在适当的时候,根据举报的严重程度、举报的可信性、案例的背景以及对于举报所涉及的人员公正地进行调查,并且依据调查结果处理,对案例给予公示。

12.2.5 调查机构会对收到的举报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对这个举报事项进行立案调查,进行何种形式的调查。

12.3 调查报告

12.3.1 对举报进行调查的人员,将会对所有举报和采取调查行动进行详细记录,这份报告应该由调查人、调查负责人和举报人签名和签上日期,而后这份报告应被递交给公司董事长和公司审计委员会主席,并在公司档案室妥善保存。

12.3.2 所有管理人员在收到相关表明已经发生了重大的财务欺诈行为(潜在损失达到或者超过¥10,000 元)信息时,必须马上报告给执行董事或者总经理。

12.4 表彰和奖励

如果员工举报的内容经过调查证实造成了公司财物的损失,或者由于举报不正当行为而及时避免了公司财物损失的,公司对该举报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参见《奖励条例》。12.5 对举报者的保护措施

12.5.1 如果举报人做出的举报是真实的,但经过调查发现所举报的事项和被举报人的错误并没有对公司或其他员工造成影响的,公司也会保护该举报人的利益,包括为举报者保密的承诺。举报者若是觉得因为举报行为遭受了报复性的对待,应该在合适的情况下向执行董事、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或者审计委员会主席递交正式的申述书。

12.5.2 如果有证据初步证明员工由于做出的举报行为而被施以报复性的对待、或者遭遇陷害,公司及时进行深入的调查,同时根据《奖惩条例》对实施报复者进行惩罚。

12.6 具体详见《举报制度》。

13 其它

13.1 遵守公司礼仪守则,礼貌待人,语言文明,员工着装以整齐、清洁,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

13.2 在公司范围内,员工须佩带胸卡。胸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领,补卡费50 元由员工支付。

13.3 《员工手册》须妥善保存,如有遗失立即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领,费用50 元由员工支付。

13.4 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13.5 工作场所文件堆放整齐,桌面保持清洁。下班后须进行整理和清扫,同时检查或关闭电源、空调、电灯、设备用电、门窗。

13.6 公司禁止员工个人带餐,必须在指定场所内用餐,未经部门负责人的同意,员工不得在工作区域内用餐。

13.7 在工作中借用的物品要及时归还,离职时,必须及时退还员工卡,工具、设备和借用的物品,租用公司宿舍的员工应及时退出宿舍并返还配置的用品。

13.8 公司不鼓励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员工建立婚姻关系。

13.9 有配偶、子女、或其他近亲属任何一方在本公司任职的,则另一方不得在关键涉密部门任职。关键涉密部门具体指财务部、人力资源部。

13.10 员工在职期间,公司根据员工岗位性质,与员工签定《竞业限制协议》。

13.11 员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在双方协议约定的时间内,不得泄露公司技术、商业、经济、管理、人事等方面的机密,不得用上述机密进行竞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必要时,在劳动合同书上增加相应制约性条款。

13.12 员工染上或被怀疑染上传染病时,必须向公司报告,员工中发生传染病时,必须遵守医疗卫生部门的防疫要求。在必要时候,公司还会对全体或部分员工进行专项检查和注射疫苗。

13.13 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工作)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或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13.13.1 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13.13.2 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13.13.3 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13.13.4 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13.14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通过医疗机构的认定后不得从事工作:

13.14.1 患有或被怀疑有传染病者;

13.14.2 患有或被怀疑有精神病者;

13.14.3 由于工作有使其病情显著恶化的可能;

13.14.4 与确定的传染病有接触者、以及带菌者并有传染的可能。

14 效力

14.1 本手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修订和补充,由工会审核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4.2 本手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四、编制说明

本手册参照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编制,更详细的描述请参见以下各项制度:试用考核管理制度

招聘录用管理制度__

内部人事调动管理制度

员工人事关系管理制度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薪资福利制度实施细则

作息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

薪资管理制度

福利管理制度

员工培训和教育管理办法

奖惩条例

举报制度

保密制度

······等等

承诺反馈书

本人员工号确认收到此员工手册,理解并接受其所有

条款及内容。

我有责任和义务随时履行公司政策的最新修正条款。

署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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