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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讲课稿

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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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法制讲座讲课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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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通过结合真实的案例,来帮助大家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制地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懂法知法守法护法,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受保护权,受教育权,继承权等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儿童遇到这事怎么办?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如养狗咬伤了行路的学生怎么办?你学习《民法通则》第127条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总之,只有学好法律,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权益,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人民国家的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对违法犯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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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自学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高中生,我们的年龄基本上都介于14至18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正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宽阔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怡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负什么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中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知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寻求哪些保护。举例:

二)14至16周岁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14周岁为治安责任年龄。也即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xx、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

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因此我们应当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自己如果违法犯罪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法律不因你不知自己的行为犯了哪条法律而不追究责任。举例:三)10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下或不能辩别是非的精神病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自己的过错对它人造成侵害

的由其监护人负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当学习〈民法〉,〈民法〉和每个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婚姻、经济等方方面面,学好了民法才能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四)在道路上我们基本上都属于骑自行车或行人一族,当然也有少数家庭条件好的还骑摩托车、开车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方能骑自行车上路,18周岁至60周岁允许驾驶机动车辆(小客可至70周岁)。《道路交通安全法》XX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04年5月1日起

施行,本月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月。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六条第四款明确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因此要在道路上保障自己的安全和他人的安全,我们的生活离不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

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当然生活中我们涉及的法律法规很多,在此由于时间关系,我们仅就我们中学校园里容易发生的案事例来简要介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刑法〉中的一些基本常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我们简要介绍

一下道路上的一些知识。

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行为的界线主要在于行为情节及后果的轻重,违法行为较轻的构成行政违法,适用行政法律法规,较重的构成犯罪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的区别:行政处罚涉及许多行政法律法规,治安处罚只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比如偷税,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适用〈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万元以下的适用〈税法〉由税务主管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而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适用〈刑法〉予以处罚,再比如盗伐林木,二立方以上的构上刑事犯罪,以下的构成行政违法由林业主管部门处罚。也就是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是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种类及如何处理,也告诉大家并不是所有的违法行为均属于公安机关管辖。政府各部门各司其职,而不能跨越职权办案。“有事请打110”,“有困难找警察”这种说法也是相对的,警察也不是万能的,它只能在法律赋予他的权限内维护好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一)原则: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罪行法定

3、罪刑相适应

4、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14---18周岁的人违犯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如小寨所去年办理的一起多人合伙盗窃废铁案件,主犯系成年人受到了刑事追究,被判了刑,而其中的从犯均是我们学校的学生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为了教育他们改过自新,我们仅仅给了他们警告处罚,这就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也体现了我们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法犯罪的以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定罪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三)醉酒的人犯罪的负刑事责任。从重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27条:酒后驾驶机动车辆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酒后骑自己行车或在路上行走即使什么错也不犯也是很危险的。中学生守则也规定学生不许抽烟,酗酒。四)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xx、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四)处罚的种类:《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于86年通过,94年修改已十年,里面有许多规定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治安处罚法》有望在今年予以通过。在条例中规定:1、治安拘留(1日至15日)。2、罚款(1元至200元,除涉赌、毒、卖淫嫖娼较高外)3、警告口头批评不属于治安处罚。行政处罚的各类还有很多不一一介绍刑罚:1、有期徒刑(六个月至xx年);

2、无期徒刑;

3、死刑;

4、拘役(1个月至六个月);

5、管制(三个月至2年)。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通常为一年至五年,死刑无期的为终身),罚金,没收财产,可独立适用。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

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xx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校园里容易发生的不良现象从而引发的犯罪或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校园里经常发生的一些不良现象,及如何处置

1)不要烟喝酒、上网。一些高年级的学生勾结刚刚缀学的社会青年,经常抽烟喝酒上网,没有钱,就要想办法搞钱,利用对校园和校园周围环境比较熟悉,向那些低年级或身材矮小的学生要钱,要饭票,以言语相威胁,如果不给就拳脚相加,甚至用烟头烙,皮带抽。如果没有钱就限令什么什么时间带多少多少钱来,还让这些受到侵害的同学带着去抢其它同学的钱,这些同学出于害怕又成了别人的帮

凶。近年来在中学校园里这种案件呈上升趋势,他们抢走的财物很少,多是三元两元,但对校园的危害却是很严重的,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导致部分学生因恐惧而不想上学,影响学习成绩,甚至心灵上造成一定的阴影。XX年社会青年王帅(16周岁)等人多次勾结市工业中专学生到济源市高等工业中专采取上述形式利用周末校内师

生少的机会对学生进行抢拿硬要,威胁,殴打,最终被判刑。这种现象在我们辖区及我们学校均有所发生。针对这种现象,作为中学生我们应当自觉做到2)不接触外面不良社会青年,俗话说的好“近株者赤,近墨者黑”,跟那些人接触的多了会扭曲我们对社会观的认识,从而走向犯罪道路。

3)不要上网打游戏赌博聊天等。经常上网打游戏对我们中学生的危害是特别多的,首先从健康方面来讲长时间坐在电脑前大脑高度集中,会导致一些疾病的发生,也会导致脑子的呆滞,、辐射电磁波对人体的八大伤害,

1、细胞癌化促进作用,

2、荷尔蒙不正常,

3、钙离子激烈流失,

4、痴呆症的引发,

5、异常妊娠异常生产,

6、高血压心脏病,

7、电磁波过敏症,

8、自杀者的增加我们经常在电视中或在新闻中看到哪个哪个学生由于长时间上网死在网吧里,死在路上这样的消息这都是很好的见证。其次上网聊天打游戏会影响我们的智力,耽误学习时间,而影响我们的学习成绩,过去的时间总是不会回转的,把时间用在有

意义的事情上才会抓住机遇,试想我们上网聊天打游戏又有什么意义呢。再次经常上网聊天脑子会局限于网络这个空间中而认识不到社会上存在的一些形形色色的现象,从而导致被骗。

当然现今是网络的时代信息的时代,通过互联网我们可以更快更多更方便的获取最新知识,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和生活,我们应当更好的利用网络来为我们的未来服务,而不要一味的沉湎于游戏、聊天、赌博。

4)不要观看、收听色情、淫秽,暴力的音像制品、读物等;必竟我们都还是未成年人心理不够成熟,观看这些不健康的东西,会误导我们的思想,一些人看了后会产生一些追求刺激,不计后果的想法,从而走上犯罪道路。前年我市出现的链子帮、斧头帮就是这种现象,这些人均由象我们一样大的未成年人组成,学电视中暴力片的情节,多次到公园等抢劫正在谈恋爱的男女。这些帮中居然还有女同志,他们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没钱了就抢,然后就吃喝,鬼混自认为过的是最赶潮流最刺激的生活,最终他们都一个个的被判了有期徒刑,陪伴他们的是牢狱生活,他们给他人带来了伤害,自己的父母带来的伤害,毁了自己的前途。

5)具备一个良好的稳定的心态,我们这个年龄阶段易猜疑,走极端,任性,特别是那些性格内向的学生容易作出一些过激的行为。前一段时间,思礼一个xx岁的女中学生因怀疑其父母偏心其哥哥,问其父母要电动自行车被拒绝后,竟然赌气出走,一气跑到新乡,害得家里人学校以及派出所到处寻找,如果我们在外面受到了侵害怎么办,受骗了怎么办,毕竟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呀,现在好多街头都出现一些不法分子控制一些未成年为沿街跪在地上为其讨要,如果要不来钱就采用暴力殴打,不给他们吃的,使这些未成年人的身心都受到极

其深的伤害。还有女研究生被拐卖的案例,因此不要认为我们已经长大,已经对社会有了一定的认知。必竟社会上还存在一些丑恶的社会现象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我们的身心还不够成熟,一定要用一颗平衡的心来对待自己和他人。学校如果发现学生有情绪不稳等现象要多和家长勾通多和学生勾通而不能置之不理。

6)不要打架斗殴,要善待他人,和同学和睦相处,不要用优越感去刺激他人。

校园里还有一类高发案件就是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这类案件的诱因有几种:一种是年青人讲义气,帮助哥们出气;再一种是报复,因为某件小事而自认为吃了亏,而找事打架。再一种是别人的优越感对那些性格内向具有某种弱势学生的内心伤害。心理素质教育也是我们中学生必须开展的一项教育,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一些条件好的家庭的孩子的优越感对条件差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很大的伤害,在我们校园里还有成绩好的学生对成绩差的学生的嘲笑也是对他们很大的伤害,这些心理因素也成为校园杀人案的高发原因,学生不仅要有一个健康的身体,更要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在这个时期,一旦周围的环境发生变化就不能够很好的去适应新环境,敏感、多疑成了是这个时期的典型症状。时常会把别人一些无意识的伤害看成了对自己贬低,一些内向的学生也因此会将仇恨记在心里,而不是通过正面的沟通来消除矛盾。中学生应该有自我教育的一面,不应该以强调自我尊严为原则,最终以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其实沟通,能让我们更快乐。尤其是那些来自农村、家庭条件艰苦的同学,对于这些人她们的优越感是不是一把尖利的刀呢?众所周知的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XX级学生马加爵于今年2月份将4名大学生杀死一案,马加爵家庭条件十分艰苦,对于性格内向的他来讲

本身就是自卑的,加上生活上和同学的一些磨擦他认为同学们瞧不起他,于是产生了报仇的心理就杀死了四个同学。信阳市358高中张静被告人马娟因嫉妒同班同学学习成绩好,欲用硫酸对其伤害,以达到影响其学习成绩的目的。XX年1月20日中午,被告人马娟午饭后到信阳市师河区化学试剂经营处购买硫酸一瓶。次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马娟趁其他同学熟睡之机,进入409寝室,用事先准备好的硫酸泼向同学的头部后逃走,致与王晶石同学同床睡觉的张静面部、颈部、左耳等多处严重烧伤;王晶石左手烧伤。经法医鉴定:张静容貌毁损,构成重伤,属二级伤残,王晶石左手伤构成轻微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马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校园里发生的这种案件还有很多,对于敏感期的学生我认为心理教育也是很有必要的,学生要和老师家长多沟通,不要钻牛脚尖,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开设心理咨询医生来解决学生的心理疾病。

7)不要携带管制刀具,一些学生为了逞威风,或威胁别人,身上经常装上一把匕首,刀具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定: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其他管制刀具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携带管制刀具也是很危险的,前年梨林一所初三学生张某和李某因几句话而发生磨擦,李某嘻笑着打了张某一拳,张某随手掏出装在身上的弹簧刀捅了李某一刀,导致李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张某住进了监狱受到了法律的追究,原本是朋友的两个花朵,一个结束了生命,一个住进了监狱,这就是携带管制刀具引起的后果。

8)不要偷窃,故意损坏财物。一些学生没有钱了就偷,对别人恨了就损坏其财物这些现象都是要不得的,偷窃,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数额大了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较小也会受到治安处罚。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次两次的侥幸会助长我们犯罪的欲望,最终会毁了我们自己。

9)校园里还有一类高发案件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xx案。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年级较大点的男学生蠢蠢欲动对女学生的不法侵害。再一种是老师对女学生的侵害。XX年,克井南庄学校教师原亮利用让女生帮助其洗碗,以女学生完不成作业等为名,让学生放学后迟回家之机多次奸淫本班学生,最终被判处死缓。五龙口贺坡小学教师贺德修以给女孩子学生补作业为名多次奸淫本班学生,最终被判处死刑。男生对女生xx的案例也有很多。针对这些案件,作为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一定的性知识教育,对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女孩子处于身体上的弱视地位,要对自己加强自身保护。比如遇到不法侵害,如果周围有人要大声呼救,如果周围没有人要巧妙地与犯罪分子周旋想法逃走,如已经受到了侵害要注意保存证据,及时告诉学校,家长及时报案。俗话说:做贼心虚。犯罪分子的作案时的心理会比受害者更恐惧,受害者的恐惧只会助长犯罪分子的胆量,帮助犯罪分子继续作案。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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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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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委和区、市党委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为促进全市改革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日前,xx市综治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团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 建立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工作制度》要求,市、县综治、教育行政和政法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成立组织机构,全面配齐配强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中公开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法制副校长,为他们颁发聘书,从事法制教育工作。《工作制度》规定,法制副校长人选必须由县、乡镇综治委组织政法各部门及其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组织推荐,并会同教育部门进行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聘任,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续聘任。任期内如遇工作变动或原任人选不适合做该项工作的,由学校和综治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及时进行调整。 规范法制副校长管理。各县政法委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法制副校长规范进行管理,并把工作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司法行政部门要会同综治、教育行政、公安等部门组织法制副校长的业务培训,指导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培

养典型。各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积极支持本单位派出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督促其定期到学校开展工作,并将工作情况纳入个人年度工作考评,与个人晋职、晋级和立功受奖挂钩。学校要建立法制副校长工作档案,主动与法制副校长的联系,涉及到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会议、活动,应事先与法制副校长协商并通知其参加,及时向法制副校长通报学校法制建设以及学生违纪违法等有关情况;县综治办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的督查,把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情况作为对其所在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先进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所在地乡镇综治办要加强对法制副校长工作的日常指导,有关会议邀请法制副校长参加,每学年末要听取兼职法制副校长的述职报告,在定期了解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情况及其所在学校反映的基础上,加强日常考核,并将有关情况向派出单位反馈。

法制副校长开学典礼讲话稿

刘波法制副校长开学典礼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今天能为大家作这个法制讲座。应当肯定,由于学校的高度重视,全体老师的辛勤教育,广大同学们遵纪守法意识逐步提高,学校在教学工作取得优异成就的同时,校园的治安秩序稳定,周边的治安环境良好,未发生大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特别是学校内的治安防范越来越规范,正常的教学活动得到保障,师生的安全感不断增强。但我要提醒的事,也有个别学生不注重法制法规知识的学习,守法意识淡薄,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人的身上,但会严重影响了我们学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时刻牢记遵纪守法,勤奋学习,今天的任务就是认真学习、掌握全面的科学知识和社会知识,为自己美好的明天奠定坚实的基础。 同学们,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也要正告那些行为上有违法行为、思想上有糊涂观念的同学,尽早悬崖勒马,规范自己的行为,好好学习,一定要明白,法制是柄双刃剑,遵守他,就会受到他的保护,违反他,就要受到他的惩罚。在我们的工作中,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及周边的治安秩序整顿力度,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影响教学、侵害师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健全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全力为学校提供法律法规方面的服务和保障。同学们:作为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我诚恳地向同学们提三点建议:

1、加强道德修养,培养自身优良品行。具体地说,作为一名小学生,就是要自觉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到:自尊自爱,注重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遵守公德,严于律己,培养积极向上、向善、向美的优良品格和心理素质。 2、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预防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同学们入学后,学校组织学习了《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还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的学习和宣传活动,同学们对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仅要认真学习,更要以此为标尺,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进行对照,约束和制止不守法、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自觉抵制不良思想和不良文化的侵蚀,确保自身健康成长,确保学校安全良好的教学秩序,把我们的学校建设成一座远离犯罪、消灭违法违纪现象的真正的“平安学校”。 3、认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法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多年以来,我们学校一直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开设法制知识讲座等形式,在校园营造浓厚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种法制教育活动,认真地进行分析和思考,通过活动,进一步丰富自身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遵守法律、遵章守纪,依法行使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充分尊重和保障他人合法权利

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讲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进行交流,面对这么多年轻而充满朝气、充满阳光、充满希望的面孔,与大家在一起共同进行一次法制学习,真的非常荣幸。不足之处还请多提宝贵意见。 常言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生活中,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与人们生活的关系也越来越密切。同学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明白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可以做的,并且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知道拿起法律武器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想通过几个案例和大家来探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探讨刑法这一块的几个问题,如刑事责任年龄和几种常见的犯罪,遇到犯罪的侵害时如何应对,以及常见的校园伤害;二是青少年远离毒品的问题,三是注意网络安全的问题。 首先和同学们探讨刑法的几个问题。 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三位中学生放假时在同学家的四楼的窗前玩耍、打闹,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从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答急

救电话,治疗120)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案应是(.伤者,同时报警。(2)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这样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235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乙因此死亡,则甲违反了《刑法》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也是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 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14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学生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犯罪。因为他是过失伤害,而不是故意伤害,但是学生甲的监护人,家长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14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从小就养

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学讲话稿

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学讲话稿 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学讲话稿 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学讲话稿1同学们: 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正值花季,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有些现象,以前在我们学校也曾经发生过,比如:有的同学在我们学校上学的时候,不遵守纪律,不听老师的教育,爱小偷小摸,小到拿别人一支笔、一块橡皮,大到偷钱、截钱、偷自行车等等,还有的同学爱打架,总之在他们小小的年纪,就已经有了许多劣迹。当他们走出我们的校园,或早或晚,几乎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各种思潮的涌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的学生,使我们的孩子要变坏真是太容易了,比如网吧,对你们的成长就极为不利,你们也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荒废学业甚至犯罪啊,因此,我们完全有必要一起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来尽量减少直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它是规

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如果能完完全全按照《规范》来做,就一定是一位好的学生。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对国家对社会大有用处的栋梁之材。 二、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各班要召开一次讨论会。会后,各班要以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为契机,就在这次报告会中受到的启迪、教育、以及心中还有什么疑问,展开一次讨论会。认真落实报告的精神,并结合有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展开讨论,从而不断懂得少年儿童应从小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要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发现不良行为倾向要及时纠正,要不断增强道德法制观念,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 四、通过这次法制报告会以及各班的法制讨论会,或自己搜集到的材料,每位学生至少写一篇有关法律知识的文章,或体会文章。以加强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和提高,并且借助写、说来提高对法律知识深层次的认识和理解。 五、各班举办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会课 通过主题队会或班会,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使同学们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

法制副校长安全法制教育讲话稿

法制副校长安全法制教育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今天在这里举行的"安全法制教育报告会",就是要把我们所开展的"注重安全、遵纪守法"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向新的高潮,让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让法规校纪成为我们的行为准则,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为构建平安校园、和谐学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下面,我就学校的安全和法制教育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抓安全教育应坚持以人为本,着重能力培养。 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规的要求,我们在开展安全教育时,要明确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明确指导思想。就是抓安全教育,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广大中小学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具备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第二,明确教育目标。即通过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中小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第三,明确基本原则。即安全教育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握学生认知特点,注重实践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坚持专门课程与其它学科教学

中的渗透相结合;课堂教育与实践活动相结合;知识教育与强化管理、培养习惯相结合;学校教育与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自救自护能力与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人相结合。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不断强化,养成习惯。 二、抓法制教育应促进依法治校,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今年是全国实施"五五"普法的第四年,是普法教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的关键一年。结合我校的实际,我们在抓法制宣传教育时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学习宣传维护青少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法律法规,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等,以及禁毒法规的学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同学们遵章守纪,学法守法的自学性。第二,把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与法制教育结合起来。要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并重,注重道德养成的实践。要完善学生德育工作体系,明确班主任、德育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的工作职责,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与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让"八荣八耻"深入人心,成为大家为人的准则。第三,利用开展法制教育的有利时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要逐步形成具有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广大中小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 三、抓安全法制教育必须抓落实,出成效。 每个学期,我校都要举办"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周",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讲稿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时间:2013年10月8日 内容:《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地点:三流乡中心学校 主讲人:刘瑞明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

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次就要考虑的是刑事责任年龄的问题。所谓刑事责任年龄,就是指对犯罪后果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刑法》第十四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在这个案件中,如果某甲不满

中学生法制教育讲座上的讲话稿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下面结合具体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因素: 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互联网。许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联网有关系,网络游戏、网络交往等已经成为诱发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陷阱。网络的高度发达成为信息社会的重要标志。被告人刘某年仅15周岁,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进网吧玩了一下,觉得挺好玩,以后就经常到网吧去,之后一直沉迷于玩网吧和游戏机,但父母给钱有限,怎么办呢,他想到了向同学下手敲钱,一天,他让同学方某给他钱,并威胁方某说,你以前跟别人打过架,被打的人叫我来拿医药

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模板

学校法制副校长工 作职责

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 学校法制副校长在区公安分局局和学校校长室的共同领导下, 负责学校师生安全日常宣传教育及校园周边治安和整治工作。 一、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计划, 协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根据治安形势变化, 联系学校实际, 结合学生特点, 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二、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消除安全隐患, 开展创立平安校园活动。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 要做好帮教转化工作, 要协调学校、家长、社区签订帮教协议, 落实帮教措施。 三、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 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 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 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 四、配合街道综治部门妥善处理学生违法犯罪案件, 及时制止和严肃查处侵害师生合法权益和滋扰校园的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 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五、协助学校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 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 六、按照学校及社区工作要求, 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学校保安工作职责 保安在保安公司和学校校长室的双重领导下, 负责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管理工作及师生日常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一、学校保安必须着制服上岗, 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要站门岗, 密切注意校园内外的治安动向, 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二、不迟到、不早退, 准时交接班, 并做好交接班登记, 有事必须向保安公司请假, 并由保安公司派人交接后方能离开。 三、按规定查验学生进出校门手续。学生在上课期间或住宿学生, 因特殊情况外出, 必须验收班主任签发的有效出门证明, 或经过内部电话与班主任核实且做好登记工作; 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进出校门, 必须验看是否本校学生。 四、要经常巡视校园, 对学生违纪现象要警告并及时制止, 发现严重问题, 应及时向学校值班领导报告, 必要时报警, 并及时做好值班巡逻记录。 五、不准脱岗、空岗、睡岗, 值夜班时要携带器械, 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巡查。 六、切实落实来访人员门房接待和登记制度。非上级部门检查或值班领导批准, 一律在门房接待。 七、严格车辆进出审批制度。非上级部门检查或必须进入校园的车辆, 一律禁止进入校园。进入学校车辆必须有接待部门或人

小学法制副校长普法讲话稿

小学法制副校长普法讲话稿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同学们进一步提高法 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同时更是 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 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左旁的水字是 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 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它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 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 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 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 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严格按照 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 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 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 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 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 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 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 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 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 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规范性文件;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 望着同学们一张张可爱的脸,看着同学们充满勃勃生机的身影,我就会深深感叹 生命是多么美丽,世界是这样美好!同学们,你们是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 们的社会,我们每个人(包括你们自己),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你们的健康和安 全。今天,我要讲的课题便是与你们的健康和安全息息相关的道路交通安全,主 题是只有一生平安,才有美好未来。 据统计,近几年来,中国每天死于交通事故的约有300人,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始终在10万这个高位上徘徊,其中中小学生占了2万左右。真是动荡年代可怕的是战争,和平年代可怕的是交通事故,车祸中,当我们目睹这一个个鲜

学校法制教育讲座讲稿——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时间:2018年5月8日 内容:《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地点:三台县幸福乡学校 主讲人:谢君 参加人员:全体师生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你们好! 今天我以法制副校长的身份,给大家上的第一堂法制课,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在学法、知法、守法上有所帮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同时更是抛砖引玉。由于本人的学识和能力所限,加上时间有限,准备不足,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我今天讲的题目是《学法、懂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一、我们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一)法是如何解释的这个问题,有无数种说法,汉语中的法字。古代写作。左旁的水字是公平的意思。右旁的来自“神明裁判”故事里的一头刚直的独角神兽。传说当两方打官司时,审判官便把拉出来,它的角去顶撞谁,谁就是不直者,谁就败诉。律字是“均布”既“不偏不倚的意思。由此可知,在我国法律一词的本来含义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证的“公平、公正”,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二)法制,有广义和狭义之解,广义的法制,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狭义的法制,指全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职人员和公民都一律

平等地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社会主义法制是按照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律实施几个方面的统一。中心环节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和全体公民都要严格地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以确立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实现统治和进行建设所必须的法律秩序。 (三)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律可概括为两大类,一类是宪法和法律,另一类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法律的立法基础。它经过严格的立法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就其内容和制定机关而言,可分为基本法律和其它法律,基本法律是指刑法、民法、诉讼法律、行政法律、经济法律。其它法律是指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森林法、商标法、海关法、食品卫生法。 (四)什么是违法与犯罪? 在这里,我先给大家讲一个案例,事情发生在2004年5月26日某县城水上花园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是星期日,三位中学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嘻玩,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下,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流,在这里我给同学们出三个思考题:(1)第一步应该怎么做,(2)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犯罪,(3)如果甲构成犯罪,犯什么罪。结果应是(1)尽快送附近医院或是拔打120急救电话,治疗伤者,同时报警。前提是如果鉴定部门确定为重伤,且甲的年龄已满16周岁,首先是甲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其次违反了《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下有徒刑或拘役。这个案例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受害人的伤势,如果是轻微伤,构成治安违法,如果是轻伤,则是自诉案件,适用刑法。再

青少年法制宣传讲座

青少年法制宣传讲座 今天,很高兴和大家一起来学习法律知识,借此机会讲一些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典型事例、和生活学习应该注意的问题。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人们日常行为的“规矩”。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愈来愈密切。作为新世纪的青少年学生有必要学习、掌握必要得法律知识。首先我们先探讨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边的纠纷,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防止违法犯罪,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学好了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就是违背人民利益,损害了人民利益,国家的法律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了法律,就知道那些是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此,中、小学生学习法律非常必要。 二、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 作为青少年学生,这个阶段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常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路也许会贻误终身。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在哪些法律中的什么样的年龄段应当负责什么法律责任,从而来了解我们青少年学生应当掌握的哪几种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举例:某中学利用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学生打扫卫生,班主任肖某让学生陈某负责擦玻璃。陈某在擦玻璃时不慎从二楼窗台上摔下,造成左小腿骨折,脊椎扭伤而下身瘫痪,住院治疗达半年之久,花去医疗费 10000

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总结

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总结 篇一:法制副校长工作总结 法制副校长工作总结 根据依法治校的标准,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管理体制和校务动作基本规范,完善以依法治校为基础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和学校章程几配套制度的运行机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依法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使我校教育教学和管理达到新的要求。为不断提升学校的办学品味,不断优化学校的办学环境。确保了学校一年来无刑事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学生犯罪,无“黄赌毒”现象,无侵扰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行为。 一、耐心整治周边环境 二、坚持加强法制教育 因为学生年龄小,对于法制方面的知识有很多不明白之处,他们根据这种情况,利用业余时间,针对学习的具体情况,有计划地上法制课,例如他们的讲座《学习基本法律知识,加强自我防范》《犯罪的成因及自我保护措施》等,使学生从小懂得了法律知识,从小学就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特别是中学生走出校门后,遇到年龄大的学生或社会上的小青年强行勒索钱财时,知道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讲座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学生的法律意识都有了

一定的提高。 三、主动配合学校工作 法制副校长为创建优雅、花园式校园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加强校园内的消防安全巡查工作,经常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和学校一 起完善校园内的消防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对学校内的家属区人员的管理,特别是出租户的管理尤为细致,坚决摸清暂住人员的情况,杜绝违法犯罪分子在校园内的藏身之处,使学生们充分感受到了学校的安全感。 四、积极协调周边关系 积极协调学校与周边单位的关系,营造了单位与单位之间相互支持、相互谅解的良好氛围。他们还能主动调解学生与学生之间、家长与家长之间的矛盾,积极有效工作,得到了学生、家长的一致好评。 总之,法制副校长的工作开展得很顺利,也收到了很好的成效,对于工作中的不足,我们会在将来的工作中积极地探索,力争工作有更强的实效性和创造性。 法制副校长工作总结 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二中学 (XX年度) 篇二:法制副校长工作总结 法制副校长工作总结

最新小学法制教育副校长演讲稿

亲爱的朋友,很高兴能在此相遇!欢迎您阅读文档小学法制教育副校长演讲稿,这篇文档是由我们精心收集整理的新文档。相信您通过阅读这篇文档,一定会有所收获。假若亲能将此文档收藏或者转发,将是我们莫大的荣幸,更是我们继续前行的动力。 小学法制教育副校长演讲稿 普及法律常识是当前小学教育中一项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基础工作。接下来是我给各位整理的小学法制教育副校长演讲稿,未经作者授权或者同意,请不要作他用。小学法制教育副校长演讲稿(一) 同学们: 各位早上好!今天,很荣幸和各位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 那么,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这是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的问题。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

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 (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座的都是小学生,也就是说你们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我国《刑法》第xx条做了年龄及犯罪行为种类上的限制。《刑法》第xx条第x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一、学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学校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5篇

学校法制教育演讲稿范文5篇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安全这个永恒的主题,今天我们再一次提起它,心里总是沉甸甸的。安全究竟是什么?安全就是爱护和保护人的生命不受损害。安全就是一种尊严,它既是对他人的尊重,也是对自己的尊重。有了安全,家庭才会有欢乐和温暖;生活中,拥有了安全,就有欢声笑语。但是据调查显示,我国中小学生因溺水、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建筑物倒塌等意外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多。 童年,不应该被这些血淋淋的数字所充斥!因此,1996年,国家教委等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建立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制度,并将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作为“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今年是第14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将更多的目光聚焦在我们自己的安全上吧。为此,要求每位同学时刻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同学们,在上学、回家路上,你是否遵守了交通规则。违反了交通规则,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后果,你想过没有?可千万别存侥幸心理;我们中的个别同学,溺爱于进“营业性网吧”玩游戏,这不但把珍贵的时间和美好的青春浪费于游戏中,同时你注意到了“网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了吗?在这人员复杂,乌烟瘴气的环境中,各种传染病、消防隐患等不安全因素相当凸现,难道你熟

视无睹吗?开学不久,我校一位同学路遇不法青年敲诈,如果是你,可曾想过如何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若与他人发生不愉快的事,要冷静清醒地思考该如何妥善处理,却不可一时冲动而斗殴。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保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后悔莫及。在新的学期里,大家要多学习一些系统的法律知识,逐步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有效预防违法犯罪,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能正常运行。俗话说“篱笆扎得紧,野狗钻不进。” 生命是美好的,童年是多彩的,要享受这一切必须以人身安全为前提。我们的安全不仅关乎我们自己,更关乎着我们的家人、朋友,甚至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成长的人。 让这些无谓的“离去”少些再少些吧,让“安全的承诺”多些再多些吧! 谢谢大家!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小学法制教育讲座发言稿 高陂派出所游桂福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你们的知识和素质关系到国家的繁荣与稳定,更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梁启超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讲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希望你们从小立大志,下苦功,将来干大事。 镇领导不仅时刻关心着同学们的学习情况,也时刻牵挂着同学们综合素质的培养。今天,在镇领导的精心组织和安排下,我们齐聚一堂,开展一次法制讲座活动。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结合我本人多年的工作实践,我认为开展这样一个活动很有必要,也非常及时。希望通过今天的这个讲座,让同学们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从小树立“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杜绝违法犯罪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少年。今天,我主要讲三个问题: 一、未成年人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知识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其次,学好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学生享有法律赋予的生命权、受教育权、继承权健康权、名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受法律保护,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例如:有的个别家长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作为学生,你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如果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你的父母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父母必须使适龄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可以向学校或有关单位报告,求得解决。再比如:某家养的狗咬伤了路过的学生怎么办?如果你学习了《民法通则》等127条后,就知道: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总之,只有学法,才能知法、懂法,才能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小学生应当学习哪些法律常识 作为在校学生,你们的年龄基本都介于8至13周岁之间,这个年龄是心理成长,变化最大、也是逆反心理最重要的阶段,用一颗平衡的、正直的心态沿着正确的人生方向走下去,便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每个人都会在不同的事业中取得辉煌的成就。相反“一失足便成千古恨”!走错了一步也许会贻误终身。鉴于你们年龄还小,知识还不够完备,只需要了解并掌握以下几点与你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 (一)18周岁以下均为未成年人,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当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当寻求哪些保护。 (二)14至16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16周岁:完全行为能力人。《刑法》规定16周岁为刑事责任年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规定14周岁为治安处罚年龄,也就是年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对自己的违法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但认知能力较弱,因此《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

法制副校长先进事迹材料

法制副校长先进事迹材料 张三,现任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教导员,曾任XX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中队长、治安大队中队长、XX派出所副所长等职。 该同志从警十余载,阅历丰富,具有丰富的治安管理经验和优秀的业务素质。工作态度严谨,成绩突出,曾多次受到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及市政府的表彰嘉奖。2003年被XX省公安厅等九部门评为“全省整治油气田及输油管道生产治安秩序专项行动”先进个人;2005年被XX市人民政府评为“百名优秀干警”;2008年因工作成绩显著,被XX市人民政府授予三等功。 自任XX派出所教导员以来,该同志敬岗爱岗,开拓进取,严抓辖区打击、防范和管理工作,注重辖区群众的普法教育和防范宣传,曾多次组织民警为辖区中小学师生作法制知识讲座,使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得到长足进步。重视学校的治安秩序和学习环境建设,注重学校周边的巡逻防控,切实把学校的治安管理、普法教育作为辖区工作的重点来抓。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积极与所对接的学校协作配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做了大量细致周密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帮助学校加强同各执法部门的联系,切实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动员社会力量,下大力气抓好清除非法网吧、防止不良网络信息和“黄赌毒”的传播等各项工作,消除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各种不良因素,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牢记自身使命,增强责任感,树立主人翁意识,切切实实协助学校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要加强和学校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参加学

校有关会议与活动,协助学校加强德育工作;要指导与帮助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提升法制教育工作水平;要积极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学校解决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问题;要帮助学校做好严重不良行为学生、违法犯罪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要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探索工作的新思路,开创新途径,寻找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本着做一名优秀警察,保一方平安的决心,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为增强广大师生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尤其是解决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积极与XX小学、XX三中联系,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及时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做好法律顾问,依法处理教育纠纷,协助学校解决法律难题,维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认真关注青少年的学习和成长进步情况,对此倾注了大量的精力,经常与校方取得联系,认真分析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围绕怎样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积极开展工作,从参与学校的两个文明建设到法制教育入手,有针对性地上好法制课,定期与教师和学生面对面谈话,以学校为阵地、以“六个一”(进行一次法制讲座、抓好一次国旗下演讲、编写一期法制板报、举行一次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一次法制主题班会、写好一篇学法体会文章)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和“一周一题”问答活动,取得了好的效果。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整顿学校及周边环境,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清理检查力度净化校园环境,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为学校营造了良好的教学氛围和治安环境,受到当地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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