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工区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督、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工区安全生产的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圆满完成,按照分级管理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其只使用于楚姚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三工区。

2.管理职责

2.1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各科室、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职责。

2.2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检查、考核、评比等日常事务工作。

3. 术语

3.1 “党政同责”,是指三工区党政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领导责任,其领导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3.2 “三同时”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区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3 “三同步”:是指工区在考虑自身的经济发展,进行机构改革,进行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方面要相应地与之同步规划、同步组织实施、同步运作投产。

3.4 “五同时”是指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

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5 “四不放过”是指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4.制度

4.1 三工区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机构,配置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和专(兼)职安全员,明确责任,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安全责任制,并进行分层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即:工区长与各科室负责人签,工区长与施工班组负责人签,各科室负责

人跟所属科员签,施工班组负责人跟所属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签。

4.2 每年年初工区长要对前一年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进行重新签订。

4.3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开展安全生产培训。

4.4工区长、工区书记、工区总工程师、安全副工区长、及各科室负责人,按要求准时参加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按安全生产责任书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考核。

4.5安全生产责任制应上墙。

4.6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安全生产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管理以安全生产责任书形式实行逐级签订、逐级考核的管理办法。即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各科室负责人及科员、各施工班组负责人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

4.7 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书》上规定的条款,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安全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4.8工区所属施工班组、特殊工种作业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依照建设指挥部与项目部签订的《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项目的生产实际拟定。

4.9《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安全目标和奖罚规定,以建设指挥部及项目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为依据,并结合项目的生产实际,经综合测算后确定。

4.10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责任落实和各项考核目标的顺利实现,工区所属各科室应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季度检查考核,对照分析、总结出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11 工区应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横向方面包含各职能部门、各工区的安全生产职责,如:生产安全、计划设备、基建技术、人事、财务、等部门,分别对其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纵向方面包含从上到下所有类人员的安全职责。即从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一直到岗位工人分层相应的层级,然后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对不同层级的人员在安全生产中应承担的职责做出规定。(具体安全生产责任见各岗位及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汇编)

4.1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必须满足如下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2)与本项目部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项目各部室、各工区、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既明确、具体,又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4)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

(5)应有配套的监督、检查等制度,以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真正落实。

4.13工区要建立各项安全保障制度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以确保施工的安全。

4.14 工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工区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置和配备与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2)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整改、事故应急救援等为主要内容的规章制度,并负责全面贯彻实施。

4.15 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区长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应当履行:

(1)负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推行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2)负责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缴纳风险抵押金、为全体职工(含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为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加强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的监控防治措施,及时解决事故苗头,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4)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做好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工作;

(5)积极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条件认证和安全评价、评估等方法改进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6)工区所属各科室的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