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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本记忆口诀

三大本记忆口诀
三大本记忆口诀

第一卷

一、法理学

1、法的规范作用——指教评测制

2、归纳推理的规则——多广大

3、法产生的根源——私有商品,阶级社会

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度条件——高权统备制衡全

5、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思想条件——本约上等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民正大党

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征——自爱定力主义

二、宪法

1、宪政的要素——人民法制

2、1988年修正案——私营土地,补引监管

3、1993年修正案——初级改革政协,国产县大市场

4、1999年修正案——邓论长期重要,法治个体按劳,私营承包危国,引导监督管理。

5、2004年修正案——乡大代表,保障人权;土地国歌,国事建设;行政区紧急,持鼓引监管;私有财继承,征收用补偿。

6、宪法一般功能——确保调制

7、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原本权定纲

8、基本权利特点——广诉实体

9、生命权的基本内容——不防求享

10、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民法内外,财华教环农

三、国际法

1、国家的要素——土民政权

2、国家的基本权利——管平自立

3、交战团体被承认条件——管控守全

4、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同对自力偶危急

5、国家责任形式——当道复制保赔

6、领土取得传统方式——先时服添让

7、可对无害通过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情形——扰乱及于,请求取缔

8、公海自由——飞鱼岛学道行

9、最惠国待遇例外——自达邻地共盟他

10、外交保护条件——用尽不当国籍

11、外交职务终止情形——拒灭终断命

12、领事职务终止情形——撤回绝认

13、引渡法第8条:应当拒绝引渡情形——公正赦免军事酷刑,缺席判决国籍庇护。

14、出入境法第8条:不批准出境情形——未了结危害,犯罪教养服刑。

四、国际私法

1、拒绝司法协助情形——公安主禁实权

2、我国不予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情形——违反缺席审理,没管辖,未生效。

3、台湾民事判决不予认可情形——违反管辖仲裁,未经合法判决,效力未确定。

五、国际经济法

1、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情形——私卖公家电机船票证货令

2、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除外责任——本性自跌,迟短不发被罢战。

3、信用证欺诈——造假单,不交货;没基础,他欺诈。

4、终止反倾销调查情形——撤低认证

六、反垄断法

1、横断垄断协议——量新价,他割抵。

2、垄断协议豁免——保障研发增效,缓解公共强力。

3、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因素——他难依财技采售争份

4、反垄断委员会职责——他评估协调政策指南

七、反不正当竞争法

1、混淆行为——混名造假

2、低价倾销例外——清降活效产业

3、不正当有奖销售——质次不放,谎称有奖,他骗五千。

八、消费者法

1、消费者权利——公安自赔尊评社知识

2、生产者赔偿例外——未投技术不在

九、银行业法

1、须经银监会批准的投资——工农中建百分五财政

2、商业银行应经银监会批准行为——他修范本所称5%

3、银监会监管职责范围——股东高管自律规章,组织产品准入合作经营。

4、银监会现场检查措施——查阅复制封存,询问检查系统。

十、证券法

1、公开发行——两百不特定

2、公司债券发行条件——3641定向他

3、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债券情形——继续迟付,未足改用。

4、股票交易暂停情形——三年总分不具,违法假记不开。

5、债券交易暂停情形——法条准用2年

6、重大事件——方围变、购资定,合同债务亏失生;三一监理董股控,破解分减并撤诉;违法决策裁押卖,封停补保计错他。

7、内幕信息——权利保高管,三十件收他。

8、股票上市条件——三千二五十四亿,三年无假已公开。

9、债券上市条件——一年发行五千万

10、证券公司业务范围——经询问,承保自管他。

11、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实缴1亿股东好,3年3亿没违法;从业章程全场设,稽核风险控制他。

12、基金管理人禁止行业——混同不公平,承诺他牟利。

13、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撤破他,任消散。

1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3表决事项——终止托管,运作管理。

15、基金上市交易条件——2亿5年1000人

16、终止基金上市交易条件——期满不具终止他

17、基金财产不得用于的投资或活动——承销保贷过资无限责任,内幕控股管理超十范例。

十一、财税法

1、税收基本特征——无法制

2、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转让租赁偶然得,工薪承包个体户;股息红利加利息,特许稿酬和劳务。

3、免纳个人所得税情形——员外保约修养,省奖国债补救。

十二、劳动法

1、不适用劳动法的情形——外公雇农军

2、用人单位过错性解除条件——劳录制,无重刑。

3、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解除合同条件——调大病

4、裁员情形——转化难整

5、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情形——十五女检察,劳他医伤病。

6、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情形——他反报无保险

7、劳动者立即解除合同情形——威力限指令

8、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失散期待撤,破关吊死他。

9、应付经济补偿金情形——撤吊期,协调整大病;破散关,威力限指令,他反报无保险。

10、最低工资不包括事项——特补加福

11、延长工作时间不受劳动法限制情形——灾害事故,故障抢修;必须连续,假日检修;国防上级,商供农副。

12、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的因素——展业率低平

13、不属劳动争议纠纷——个体承包定伤病,家政社保让住房。

1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实行一裁终局的案件——劳工补赔保时休

15、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情形——瞒造私权规程

十三、土地法和房地产法

1、可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形——销废共建期

2、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水能公交,军机基地

第二卷

一、刑法

1、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事后推定均成理

2、相对负刑事责任的罪行——投放强爆卖,劫杀重伤亡。

3、可无限防卫的罪行——凶暴强绑劫杀

4、被害人承诺条件——真实理解现实,处分不超结果。

5、自救条件——适当恢复侵害

6、犯罪中止特征——自观时效

7、视为自动投案情形——单途送捕托劝问

8、确有悔改表现的认定——劳改学法

9、重大立功应减刑的情节——他救灾新举止

10、不得假释罪行——强爆劫杀累绑

11、假释应遵守的规定——客居守报

12、重伤1 人定交通肇事罪情形——毒酒超格全废离

13、伪劣产品的认定——变假不保

14、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表现——合营高购低销

15、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私贪“两金”恐毒黑

16、贷款诈骗罪的表现——他保证同项

17、保险诈骗罪的表现——因死伤病故失标

18、侵犯著作权罪的表现——署名出版音像作品

19、合同诈骗罪的表现——他虚逃骗保

20、公共财物范围——众国助理

21、基层组织人员从事公务情形——征地税户救助他

二、刑事诉讼法

1、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大赦时告他死

2、检察院自侦案件——贪污渎职,禁选复查暴虐刑

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暴虐侵辱谤

4、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遗信伪知伤婚宅,人身财产三年下。

5、中院管辖案件——外国无死

6、回避理由——辩证定理参审,当害他见礼。

7、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情形——剥完无利陪外公

8、可以不许会见情形——涉密在逃,遗漏不足,串伪灭害。

9、可以指定辩护人情形——无影重愿共国难

10、应当指定辩护人情形——盲聋哑未限死

11、间接证据认定规则——完整遵守,协调唯一。

12、犯罪构成事实——“七何”(地方罪人危机时)

13、免证事实——判定法异常

14、扭送情形——追缉逃犯

15、取保候审适用对象——核证加役制有病,避诉到乳孕期缓结。

16、保证人条件——无处自证

17、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居传证人

18、被监视居住人义务——居传见证人

19、拘留情形——自身不明即认证作案

20、附带民事先予执行——紧请等确行

21、侦查羁押期限——一般2月,上加1月,集证交流再2月,十年加2月。

22、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盲聋哑要共证他3年无罪。

23、两次补侦不起诉情形——缺乏疑问,可能矛盾。

24、不得担任陪审员的情形——公检法常律师(司)除刑

25、不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情形——盲聋哑不同意他不构成重外

26、延期审理情形——新证重验,回避补查,另托追诉。

27、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情形——条证落时悔撤死

28、不适用简易程序情形——复盲无他

29、简易转普通情形——他否认犯罪不足3年

30、再审情形——贪错新矛,量影撤矛,私翻不具效力。

31、停止执行情形——十八错举非孕

32、不具危险不逮捕未成年犯情形——他初过自立,未备中学,非主交赃。

33、未成年犯不起诉情形——避防盲聋哑,自立迫止预助他。

34、审判委员会决定案件——重复新难分他

35、可不出庭证人——他直行未病

三、行政法

1、基本原则——民权理当守法

2、行政处分种类——记职级,除大告

3、法规、规章公布日实施情形——行货全汇

4、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情形——魄力(迫立)未消

5、减轻或不予治安处罚情形——魄力倾销(迫立轻消)案

6、治安从重处罚情形——6人重教

7、信息公开事项——他身知参事设职

四、行政诉讼法

1、中院管辖案件——港澳台、外省他县,关贸承销系专补重约

2、再审情形——他回开庭漏判

3、依职权调取证据——终止追回利益

4、不能定案证据——程禁期迫证他原处偷表

5、不能认定行政合法的证据——自剥未复

6、申请撤诉条件——符宣准真人

7、延期审理情形——新证重验,补到回他

8、诉讼终止情形——他能抗审终释死

9、作出撤销判决情形——滥法证违约

10、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情形——更不理他

11、作出确认判决情形——实损不撤

五、国家赔偿法

1、行政赔偿范围

(1)侵犯人身自由权——强拘禁

(2)侵犯生命健康权——他打武

(3)侵犯财产权——强罚征派他

(4)不赔情形——自个抗错

2、刑事赔偿范围

(1)侵犯人身权——打武判拘捕

(2)侵犯财产权——查扣缴结财产

(3)不赔情形——自个造刑究他

3、民行司法赔偿范围——执保强侵

4、不予受理司法赔偿范围——民诉再审无他

5、司法追偿范围——武力贪

第三卷

一、民法

1、被代理人死亡,代理行为有效情形——认定不利

2、民事行为以外原因取得的物权——征文承孳时定建拾合

3、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管事委聘他筹建

4、农村土地对外承包条件——组员未包,四荒招卖,三二同意,乡府批准。

5、地役权消灭的特殊原因——弃除权失实

6、确定最高额抵押债权——2届查扣,产销不发。

7、不安抗辩权的现实危险——他诈移逃恶

8、著作权合理使用情形——公馆报时讲评,演画教学译文。

9、承担民事责任的著作权侵权行为——出版署付改编,他窃自播发。

10、依法定程序由农村集体成员决定事项——补变外调他

11、专利法不予保护对象——智诊反现种子

1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验过已许

二、商法

(一)公司法

1、有限公司绝对记载事项——代东他所称构资范本

2、股份公司绝对记载事项——范本所称董监方,代解清股利告发他

3、股东会职权——改变清他债,并解决方针;损利预增减,董监报审分。

4、2/3表决事项——增减改变并分解

5、国有独资公司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事项——增减分解并债

6、要求收购股份——五年期满,转会并立。

7、设立股份公司条件——本章所称行事人

8、回购股份例外——奖励合并,减少异议。

(二)合伙企业法

1、合伙人一致同意事项——新协让,范保管不知地名。

2、协议退伙——违反约定,难于同意。

3、当然退伙——资能强撤,破关吊死。(后6字为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

4、除名退伙——故行当重定

5、有限合伙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行为——两诉三会,退入保理。

(三)合营企业法:合营董事一致通过事项——增减修止并分解

(四)破产法

1、破产可撤销行为——转交前弃保

2、共益债务——报损理当履行

3、破产费用——分管变行诉

4、无效的欺诈破产行为——转匿承构

(五)保险法

1、保险人解除合同条件——瞒龄谎通行

2、须保监会批准的保险合同变更事项——他并改范本所称股分

(六)海商法

1、船舶优先权——救伤报务权

2、承运人免责事由——潜他雇人包装,天府罢战停火。

三、民事诉讼法

1、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证人——动体位,抗他途。

2、无须证明的事实——公众自认定裁判

3、举证责任倒置法定情形——专悬污物贡(共)品医险

4、法院主动调查收集的证据——终止追回利益

5、不能单独定案的依据——利智点出对

6、不能调解的民事案件——特督破公认

7、法院不确认的调解协议——国会外当禁

8、先予执行范围——劳御(育)医停排贤(险)婿(恤)行赡养

9、诉讼中止情形——他能抗审终死

10、不适用简易程序案件——不破监督,特告落多重。

11、判决书简化情形——不同,认作私密。

12、应当先行调解的纠纷——邻家伙计(继)交劳工小宅

13、再审抗诉情形——漏新法,缺席剥收回质,变代管惩(程)贪伪。

14、执行中止情形——他示议终死

15、执行终结情形——撤法权,终困死。

四、仲裁法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瞒造私权议程

2、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形——错认私权议程

3、涉外仲裁裁决撤销和不予执行情形——不知议程

三大本记忆口诀

三大本记忆口诀

1、宪政的要素——人民法制 2、1988年修正案——私营土地,补引监管 3、1993年修正案——初级改革政协,国产县大市场 4、1999年修正案——邓论长期重要,法治个体按劳,私营承包危国,引导监督管理。 5、2004年修正案——乡大代表,保障人权;土地国歌,国事建设;行政区紧急,持鼓引监管;私有财继承,征收用补偿。 6、宪法一般功能——确保调制 7、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原本权定纲 8、基本权利特点——广诉实体

9、生命权的基本内容——不防求享 10、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民法内外,财华教环农 三、国际法 1、国家的要素——土民政权 2、国家的基本权利——管平自立 3、交战团体被承认条件——管控守全 4、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同对自力偶危急 5、国家责任形式——当道复制保赔 6、领土取得传统方式——先时服添让 7、可对无害通过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情形——扰乱及于,请求取缔

8、公海自由——飞鱼岛学道行 9、最惠国待遇例外——自达邻地共盟他 10、外交保护条件——用尽不当国籍 11、外交职务终止情形——拒灭终断命 12、领事职务终止情形——撤回绝认 13、引渡法第8条:应当拒绝引渡情形——公正赦免军事酷刑,缺席判决国籍庇护。 14、出入境法第8条:不批准出境情形——未了结危害,犯罪教养服刑。 四、国际私法 1、拒绝司法协助情形——公安主禁实权 2、我国不予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情形——违反缺席审理,没管辖,未生效。

3、台湾民事判决不予认可情形——违反管辖仲裁,未经合法判决,效力未确定。 五、国际经济法 1、不适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情形——私卖公家电机船票证货令 2、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除外责任——本性自跌,迟短不发被罢战。 3、信用证欺诈——造假单,不交货;没基础,他欺诈。 4、终止反倾销调查情形——撤低认证 六、反垄断法 1、横断垄断协议——量新价,他割抵。 2、垄断协议豁免——保障研发增效,缓解公共强力。

司法考试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一个半月389低分飘过个人心得 考试的时候就想写点东西记录下来,如今考过了,就写下来吧。 首先,有几点声明: 1、如果你是想靠只看三大本过司考,那后面不用看了,我没试过,不敢瞎说。 2、若2015年司法考试有较大改革,请慎重参考以下内容。 3、本文重点在推荐老师,其实最主要的依据是张三太郎那篇帖子,只不过我时间有限,所以范围更小,一些他推荐的老师我没时间听,不做评价。另外,我是推荐老师,不是推荐学校,恐怕没有哪个学校能把这些老师全部网罗进来,所以,去哪找他们的课程呢?如果想节约成本,论坛、淘宝,你懂得。 4、有些推荐的老师会同时推荐一些书。别紧张,不是让你自己看的,否则不如看三大本了。这些书全部都是这些老师作为讲义用的,跟着划就行了。 5、我只是提供一个实在没办法的办法,一个半月对司法考试来说太短了,除了百分百的努力,还需要很大的运气成分。我相信,如果不是赶上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话,我八成也挂了。所以如果想尽量降低运气因素,还请多留出一些时间复习。 然后,说一下必备的条件: 1、受过法学本科教育。有多少基础在其次,最主要的是要

有一些最基本的法律思维。我的基础就不好,毕业10年都忘光了,还思维方式多少还在。 2、良好的身体。司法考试复习过程中,尤其是到最后,可能要每天熬夜。考试过程中,2天12个半小时大脑高速运转,不是每个人都承受得了的,可能有些战友会有体会,考完试后,感觉整个身体都被掏空了。 3、健康的心态。首先最好别有看看就能过的心态,除非你是超级学霸。15门学科,358万字的教材,290多个法律法规司法解释,220万字。150万字的真题,700多万字的基础阅读材料,即使通读一遍,可能需要的都不止1个半月,何况你要记住。当然,千万不要有肯定过不了直接放弃的心态。考试就是给人过的,既然有固定的通过率,通过的为什么不能是你?如果从心态上放弃,你就完了。司法考试真正难的地方在于涉及的面太广,当你做做真题你会发现,其实考题并不难。第三,不要有把每个知识点都弄清楚死扣的心态,耽误的时间是不值得。最后,不要带着急功近利的心态,一定要保持心态平和,不能急躁,否则你会乱了方寸。当你同时带着复习考试和学习知识的心态复习时,你会发现,至少在心理上你会轻松很多。 4、充足的复习时间。按照一般说法,司法考试比较保险的有效复习时间是600-800小时。如果少于400小时,就比较危险了。当然,这只针对一般人,但你有把握你就是“二班”的?一个半月实在是不能再低的底线了,这一个半月里,可能你要抛下

刑法总则口诀式记忆法

刑法总则口诀式记忆法 1、单位犯罪双罚为主。单罚只罚自然人——私分、过失无辜、撤破; 分合改组列旧名,但应注明新出处,出发当以原产限,所得收益里其中。 2、特殊正当防卫:凶杀强抢绑,严危人身安。 3、限制刑事责任犯罪(14-16周岁):烧杀、淫掠、伤贩、爆投。 4、抽象事实认识错误:主轻既未,客重过无;主重未无,客轻既过。 6、共犯:两人以上、故意、有意思联络。 7、教唆犯:对象具有责任能力、对象内容特定,教唆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成立间接正犯,如果仅仅是强化犯意,则成立帮助犯。教唆从犯也是教唆犯。 8、共犯有身份与无身份:以实行犯犯罪性质决定为原则,各自构成自己身份实行犯想象竞合从一重。贪污、职务侵占以主犯特征为根据。 9、结果加重犯:伤淫拘绑拐,婚虐抢越医; 绑婚要致死,其它重或死。 10、牵连从一重,特例要并罚;拐走伪保(组)长,公越要盗抢。 11、管拘有判执日,无死缓判确日。社区矫正管缓假,禁止令唯管缓。 禁令期限同于或短于管制执行期、缓刑考验期,管制禁令不少于3个月,缓刑禁止令不少于2个月。 12、未满十八加怀孕,七五老翁不死刑。 死刑核准最高法,死缓判核可高法。 13、死缓限制减刑对象:烧杀淫掠绑组暴投,判处死缓有累犯。 死缓无故减无期,实执刑期大二五。(不少于二十五年) 死缓重立减二五,实执刑期大二十。(不少于二十年) 普通死缓减刑后,实执刑期大十五。——判决中无“限制减刑” 14、必须剥夺政治权利:无死国安必夺政; 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烧杀淫掠爆投罪,此等破秩可夺政。 15、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管制夺政要同期; 拘役有期1至5,执行完毕始起算,执行之中亦夺政; 无期死刑夺终身,判执之日始剥夺; 无期死缓减有期,3至10年执完算。 执行期间被假释,夺政要从假日算。 16、累犯的构成:两罪故意,有期以上,执行完毕或赦免后5年内。

史上最详细的司考通关经验(法考通用)——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司考,来约(万字箴言) 写在前面 小雪时节,雪霁初晴,银装笼罩着广袤的大地,新雪反射着明亮的阳光。我不会忘记查到成绩的那刻心情,是惊异,是激动,是兴奋,还夹带着一丝遗憾。卷一111,卷二108,卷三99,卷四98,总分416。成绩比预估分数高,但比目标分数低。预估分数还不到400,可能是预估的太保守了,有些答案根据异议而修改也未可知;目标分数是420,总觉得卷四有些低,差那么4分就能达成目标了,颇为遗憾啊! 非常感谢备考途中那些分享资料和传递经验的人们。如今,我也想将自己一路走过的经验和教训讲给后来人,以期帮助更多的同学,于是有了以下洋洋洒洒的一万三千余字。闲来无事的同学来看看吧。本文从五个部分展开,分别为司考必备资源、老师和教材的推荐、学习目标和计划、学习方

法和做题习惯、考前考中注意事项。每个人的情况都不一样,如果以下文字中有一点点内容能对各位有一丝丝启示,我已倍感荣幸! 首先介绍下自己的情况,非法本,警校毕业,2016年首次参加考试,没有报辅导班,在家备考。公安专业这非法本有点特殊啊,虽说是非法本,学校到底也开设过几门法学主干课程。但我除对刑法兴趣较浓学习较深之外,其余几门则均无体系感,至备战司考时大致已遗忘殆尽,特别是民法,那剪不断理还乱错综复杂扑朔迷离的法律关系让我在司考路上花费了较多精力去厘清。至于刑法,司考要求的两阶层犯罪体系虽与大学所学四要件体系虽有所差异,但方法相通,学起来倒还轻松。 没报辅导班的原因是我感觉网上已有的资源已经足够使用学习了。自从14年厚大开创免费课堂之后,华旭、指南针等机构也纷纷效仿,将名师授课录制成高清视频音频上传各自网站供广大考生自主学习,考生只需购买自己所跟随老师的讲义即可同步学习,新成立的瑞达也是这种模式。这对考生来说无疑是巨大的福音,加上考友公益分享的资料,应对司考足矣。只要自制力不是太差,制定好学习计划,在家或者学校都无所谓。 备考时间方面,我是从3月份开始系统复习,但4月份

法律常识快速记忆口诀

法律常识记忆口诀 一、管辖 要破案,找公安,公安部门管得宽, 偷抢拐卖和诈骗,杀人放火与强*; 要是罪犯是个官,立案就找检察院, 贪污贿赂和渎职,利用职权侵人权, 直接立案不可以,省级以上先过关; 侮辱诽谤和虐待,暴力干涉与侵占, 只要不出人命案,不去法院没人管, 侮辱诽谤别过分,危害国家有国安; 轻伤重婚遗弃案,通信住宅知识权, 伪劣商品做与卖,公安检察不立案, 只要手里有证据,去找法院也给管; 还有一些小机关,光看名字就好办, 走私犯毒找海关,危害国家有国安, 军队只管军内事,监狱只是管罪犯; 虽然分工有不同,案件牵连帮着办。 二、级别管辖 法院专职管审判,基层法院是骨干; 刑事案件大多管,无期/死刑往上传, 上院接案忙判断,不够标准往回返, 检察机关权力大,送上以后不退还; 国家安全和老外,死刑无期归中院, 一人有罪往上传,全案一起连锅端, 上院认为有必要,也可屈尊代审判; 两个高院挺清闲,不归自己不审判, 死刑复核最高管,权力下放挺混乱。 民法口诀 1、民事诉讼特殊时效 一伤未租寄,两年有效期;三环被污染,四年有两际;五年人寿险,二十殊可延。 意思分解: 第一句指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二句指一般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第三句含义是环境污染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四年有两际”指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和国际技术转让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四年。 “五年人寿险”指的是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失”的情况。 最后一句见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可能还有其它特殊的诉讼时效没有包含进来,如果大家感兴趣,可以在遇到时编进去一起记忆,效果会很好。

关于听录音的一些个人建议

写在前面 司考过后,我花了很长时间才从司考的阴影出来,我想,我这一辈子,可能都不能再像复习司考一样认真地去准备一场考试了。 虽然成绩还没有出来,我也没有100%的把握可以通过,但是,如果有幸过了,这就是经验总结;如果不幸不过,这就是就是教训总结。我希望你们都不要走我走过的弯路,我希望你们都可以顺利通过这所谓的天下第一大考。 现转日志一篇与我观点一致我自己的补充用紫色字补在后面 版权所有归日志原主人 link https://www.sodocs.net/doc/ab14612529.html,/770747104/blog/1287719285?ptlang=2052&ADUIN= 360968285&ADSESSION=1287808726&ADTAG=CLIENT.QQ.3067_FriendTip_QzoneFo lder.0 今天是2010年十月22号,据放榜的日子刚好还有一个月,猪飞同学大概过了,在此祝贺下! 昨晚自习,已经见到有同学拿着国际商经的49讲在复习。 显然,2011赛季提前开始了,都是培训机构惹的祸。今年的讲座时间,比去年早了很多,今年的培训机构竞争会更加激烈。 司考是五六个月就能解决的事情,不应该被不讲理的拖沓,无论你基础是否扎实。 培训机构始终是商业机构,说白了就是做生意的,对于他们的说的做的,大家要保持自己的判断,毕竟都是大学生了,不能人家说啥信啥,具体的我不能多说,否则有“托”的嫌疑。 接下来,一点一点的跟大家分享下所谓的心得,说得不对的地方,大家也别在意,就当作者司考考傻了就得,随便骂他几句也无所谓。 1、复习时长 首先强调一点,别把五或六个月整成五加六个月,十一个月的成果不必然大于五个月的成果,在你还没下定百分之二百的决心之前,别去碰她,否则恶心死你。司考是夏天的果实,充满诱惑,但最好还是等时机成熟。什么叫决心?决心就是“他妈的,我今年辛苦点,我整死你这见鬼的司考,必过”!必过!千万别想着我今年先随便考下,明年再认真。同学,你的青春有多少个明年?当大家都过了,工作也找了,而你还在复习司考,你会有什么感想? 2、提前复习的准备事项

刑诉笔记

第一章概述 刑事诉讼法渊源 渊源如何判断: 1、存在形式:内容相通 2、是上表的6种形式 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 注意: 1、独立价值集中体现为四个字:程序正义 判断:本身就是民主法治,能够阻却影响实体法 2、工具价值判断:凡是设置了规则或程序,目的是为了查清事实,定罪量刑就是工具价值 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的关系 集中体现于刑诉法与宪法的关系 刑诉法与宪法的理念和精神是一样的: 1、规制公权 2、保障私权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刑事诉讼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

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的是全体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注意:平等地保护每一位诉讼参与人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重点) 刑事诉讼目的 注意: 刑事诉讼法的目的与刑事诉讼目的不一样 我国所有法律的根本目的都是维护社会秩序 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分类 重点把握345 4:积极实体:只要实体,程序滚蛋(过于激进) 消极实体:重视实体,也要注意保护人权

刑事诉讼价值(熟悉) 效益≠效率 秩序价值总结:社会秩序本身有序法定程序 刑事诉讼职能 具有三种职能:控诉、辩护和审判 刑事诉讼构造 刑事诉讼构造的种类(重点) 1了解即可,重点掌握2 刑事诉讼阶段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是指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的要求,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或者重大指导意义和规范作用,为国家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参与刑事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基本原则的特点(熟悉了解)

刑法民法记忆口诀

法硕高效复习方法 一.解析篇 我们都知道,备考法硕有以下几点困难:1)量大。2)知识点繁杂,知识点多而散,缺乏系统性。3)容易遗忘,文科性质的东西反复记忆仍然容易遗忘,对一些理科转考法硕的同学更是如此(本人深有感触)。4)即使能记住,类似知识点易混淆。5)时间紧迫。法硕竞争日益激烈,而一般情况下准备时间不到一年,如何在较短的时间内尽可能多地掌握知识点是每位同学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本人可以为大家提供的这种记忆方法,帮您在最短的时间内从堆积如山的知识点中提炼出精髓,将杂乱无章的知识点理清脉络,将容易混淆的地方彻底加以区分!通过系统的记忆使您轻松牢记知识点,形成条件反射。这种方法就是“口诀记忆法”!先举个例子,《刑法》中的从轻处罚情节,一是多,二是散,三是易混淆,反复记忆仍觉模糊,做题时一半靠印象,另一半就靠瞎蒙了。那么有没有谁可以自信地说,我记得一条不少一条不错,绝不混淆?我可以!只需一套口诀,即可轻松攻破难关!如下: 可从轻、减轻处罚病叫自立——未遂;精神病人;教唆未遂;自首;立功 应从轻、减轻处罚4、8应从减——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人 可从轻、减轻、免除处罚聋哑盲预备——又聋又哑的人;盲人;预备犯 应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从应从减免——从犯 可减轻、免除处罚外公戒贪行——在外国已受处罚;重大立功;介绍贿赂;贪污;行贿 应减轻、免除处罚防弊从自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过当;胁从犯;自首又立功 可免除处罚自轻毒可免——自首又较轻微的;种植************ 可免于刑事处罚轻微可免刑——情节轻微 应减轻处罚有害中止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应免除处罚无害中止免——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再如法理学中的免责条件:布什自宫,有人协助! 布——不——不诉免责; 什——时——时效免责; 自宫——自、功——自首、立功免责; 有——有效补救免责; 人——人道主义免责; 协——协议免责; 助——自助免责 口诀记忆法有如下优点:(1)在理解的基础上对繁杂的书本内容进行概括、总结,理清其脉络,在大脑中形成清晰的框架结构,富于条理性。 (2)面对大量的知识信息,提取其精髓,用一句话或一个字概括其含义,再由少到多,由简到繁,逐步展开,联想记忆,轻松自如,事半功倍! (3)口诀幽默诙谐,简单易记,让你在捧腹之余轻松牢记知识点,想忘记都难! (4)最重要的是,你学会了一种学习方法,当你遇到新的知识点时,可以自己编口诀,这就需要先对知识点进行深入地理解,提取其核心词语(KEY WORDS),对这些字词从新推敲、组织,使其具有另一个独立的意思。在这个过程中,你已将知识点牢牢地记下了,以后只要稍稍提醒便能迅速地联想起来。在经过几次记忆、忘记、再记忆的循环,便能达到一种条件反射的境界,妙不可言!

2019刑诉记忆口决

民法记忆口诀 1、用益物权:城市一个,农村俩,还有一个地役管全家 2、共同共有:夫、家、遗、伙 3、具体人格权:生身健;姓肖名荣隐 4、身份权:上有老,下有小,旁边配偶不能少 5、形成权种类:撤,抵,要,解,否,选,继,遗(9种) 6、民事权利分类:支、形、请、抗 7、宣告死亡的效力: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8、法人解散的情形:章、权、并、立/关、撤、销 9、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强、公、主、意 10、属于债权请求权但仍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存、券、资、国 11、一般物权变动=有权处分+有效合同+登记/支付=物权变动=继受取得 12、特殊物权变动=无权处分+有效合同+登记/支付=物权变动=原始取得=善意取得 13、不基于合同的物权变动:政、法、事、继 14、特殊物权变动:善、拾、先、添 15、占有的分类:有无善恶,自他直间 16、房地一体主义: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房地一体 17、不可抵押的物:土封争益、违、集 18、保证合同:单双有无偿,诺实式主从 19、债的学理分类:一多,财劳货,单选 20、合同的学理分类:单双有无偿,诺实式主从;本预己他,射定一继 21、有名合同:买水赠款租,承建融技输;纪委管居储 22、债权人实施的8种行为危害债权人债权:放弃债权和担保;串通延长且知道;无偿转让要撤销。 23、七种特殊主体责任:监、教、用、帮、定、安、网 24、八类具体人格权侵权责任:生、身、健、姓、肖、名、容、隐 25、七种典型侵权责任:产、车、医、环、危、动、物 26、安保责任主体:商、娱、馆、银、车、群 27、婚姻无效:婚、龄、属、病/胁(可撤销) 28、诉讼离婚法定情形:重婚同居暴怒遗(可请求损害赔偿);读博吸毒两分居;失踪生育 29、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五种特殊情形:租借转让未登记;拼装报废盗抢逸;运行支利是前提

三大本记忆口诀

第一卷 一、法理学 1、法的规范作用——指教评测制 2、归纳推理的规则——多广大 3、法产生的根源——私有商品,阶级社会 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度条件——高权统备制衡全 5、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思想条件——本约上等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民正大党 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征——自爱定力主义 二、宪法 1、宪政的要素——人民法制 2、1988年修正案——私营土地,补引监管 3、1993年修正案——初级改革政协,国产县大市场 4、1999年修正案——邓论长期重要,法治个体按劳,私营承包危国,引导监督管理。 5、2004年修正案——乡大代表,保障人权;土地国歌,国事建设;行政区紧急,持鼓引监管;私有财继承,征收用补偿。 6、宪法一般功能——确保调制 7、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原本权定纲 8、基本权利特点——广诉实体 9、生命权的基本内容——不防求享 10、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民法内外,财华教环农

三、国际法 1、国家的要素——土民政权 2、国家的基本权利——管平自立 3、交战团体被承认条件——管控守全 4、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同对自力偶危急 5、国家责任形式——当道复制保赔 6、领土取得传统方式——先时服添让 7、可对无害通过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情形——扰乱及于,请求取缔 8、公海自由——飞鱼岛学道行 9、最惠国待遇例外——自达邻地共盟他 10、外交保护条件——用尽不当国籍 11、外交职务终止情形——拒灭终断命 12、领事职务终止情形——撤回绝认 13、引渡法第8条:应当拒绝引渡情形——公正赦免军事酷刑,缺席判决国籍庇护。 14、出入境法第8条:不批准出境情形——未了结危害,犯罪教养服刑。 四、国际私法 1、拒绝司法协助情形——公安主禁实权 2、我国不予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情形——违反缺席审理,没管辖,未生效。 3、台湾民事判决不予认可情形——违反管辖仲裁,未经合法判决,效力未确定。 五、国际经济法

司法测验考试刑诉笔记口诀

刑诉导学应背记的内容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1.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宪法、刑事诉讼法典、有关法律规定,有关法律解释和规定,地方性法规,国际公约条约。 2.刑诉法的工具价值:为刑法的实现提供组织、程序和证据上的保障。同时保证处理案件的效率。 3.刑诉法的独立价值:限制公权力保障私权力,保证民主法治,弥补刑事实体法不足并“创制”刑事实体法,阻却或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不告不理、中止程序、不同的程序可能导致不一样的结果,比如有的案件和解则从宽处理)的功能。 4.宪法是静态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动态的宪法。 5.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目的是为了惩罚犯罪,保障人权,核心是保障被告人的权利,从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保障公正,确保案件事实要真实,同时保证诉讼效率。 6.刑事诉讼其它学说中把它比喻成家庭模式:把国家与被告的关系比喻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是为了打击谁是为维护和谐关系,解决问题。 7.积极实体真实主义:不惜一切目的发现实体真实,不以保障无辜者不受追究为前提;消极实体真实主义是以保障无辜都不受追究为前提。 8.刑事诉讼职能:审判中立,控辩平等,控审分离。控诉(公诉人、被害人、自诉人及其法代人,诉代人),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法代人、辩护人) 9.刑事诉讼构造:弹劾式诉讼(奴隶社会时期)、纠问式诉讼(封建社会时期)、职权主义诉讼(大陆法系)特征:法官居中、双方受抑、法官掌权。当事人主义诉讼(英美法系):法官消极、双方主动、双方控程。混合式诉讼(意大利、日本):混合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特征。 10.刑事诉讼主体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国家专门机关为主要诉讼主体,另一部分是诉讼参与人(专门机关以外的人和专家辅助人、见证人、保证人、近亲属不是诉参人) 11.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其中当事人为主要诉讼主体,主要包括公诉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自诉案件中的:自诉人和被告人;附带民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其它诉讼参与人为一般诉讼主体,主要包括:法代人、诉代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12.被告人有罪的权力只能由人民法院来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反过来宣告某人无罪,公安机关、检察院也有这个权利,比如不立案、撤案、不起诉都表明某人无罪。

法制史经典口诀记忆

一、封建法制思想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明刑弼教(朱熹:礼法不可偏废,或先或后、或缓或急,德不约刑,可先刑后教,是朱元璋重典治国的理论依据。) 二、西周结婚 原则: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程序:六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三、西周离婚 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 三不去——有所娶而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四、西周继承 嫡长子继承制;财产诸子均分。 五、奴隶制五刑 墨、劓、刖、宫、大辟(死刑的总称)。肉刑为主。 六、西周买卖契约-质剂 质——奴隶、牛马、较长契券; 剂——兵器、珍异之物、较短契券。 官府制作,“质人”管理。 七、西周借贷契约-傅别 傅——债的标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写在契券上; 别——简札中间写字,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半。 八、西周诉讼制度 1、狱(刑事案件)、讼(民事案件)。 2、三刺(群臣、群吏、万民)。

3、五听(辞、色、气、耳、目)。 九、司法机关 1、西周:大司寇 2、秦汉;廷尉——中央司法机关的长官,审理全国案件。 3、北齐:大理寺: 十、五过——西周法官责任 惟官,畏权势而枉法; 惟反,报私怨而枉法; 惟内,为亲属裙带而徇私; 惟货,贪赃受贿而枉法; 惟来,受私人请托而枉法。 凡以此五者出入人罪,皆以其罪罪之。 十一、《法经》 魏国李悝作《法经》,封建法典第一部,盗贼囚(网)捕杂具,六篇法律在 其中。具律本是总则名,淫狡城(禁)嬉徒金,六禁之规在杂法。 十二、秦诉讼制度 公室告(贼杀伤、盗,百姓必须告发),非公室告(不得告发和受理,强行告诉给予处罚)。十三、秦罪名 财产:盗,盗分为共盗和群盗。 人身:贼杀、伤人、斗伤、斗杀。 十四、秦司法官吏渎职犯罪 1、见知不举不直:

白斌去年法理学口诀

法理学 第一章法的本体 一、法与道德 1.实证不道德,道德不实证;实证不评价,评价不实证;实证靠看。 2.权威分析(分析法学派)。 3.考试中,XX与XX无关,错。 4.考试中,XX规范都具有规范性(应然性)。 5.考试中出现“技术规范”和“自然法则”就是错误的,出现自然力也是错。 6.说绝对分离、绝对混同,都错。 7.法是人搞出来的。 8.凡是与法律有关的都具有程序性。 9.强制性:(1)道德也有强制性;(2)只要是法就具有国家强制性;(3)法律具有保证自己得以实现的力量。 10.道德一旦上升为法律,也具有确定性。 11.法律也具有一定的模糊性。 12.法律依赖于语言,而语言具有模糊性,因此法律都需要解释,只要有解释就一定有价值判断。 13.只要没有行为,法律不管。道德重点看动机。 二、马克思主义 1.说XX与XX互相影响,互相联系,对。 2.说XX直接改变XX,错。 3.说物质与社会互为前提与基础,错。 4.法的本质----三本:正式性(国家意志性),阶级性,物质制约性。 5.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无阶级性(如交通法)。 6.某些法还体现被统治阶级的某些利益与需求(如社保法)。 7.历史的观点、变化发展的观点必然是对的。因为是马克思的观点。 三、法的特征 1.非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当事人人名)具有个案性。 2.只要是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具有普遍性。(只要是个法条,就具有普遍性) 3.可诉性要区别于立法行为(制定、认可、修改、废止)。 4.可诉性:有诉讼和仲裁;有争议解决;权利救济。 5.只要是法律,都具有国家强制性。 四、法的作用 1.规范作用(针对个人):教预强评指。 2.指引自己(看了法以后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评价他人,预测对方,教育大家(执法、司法、守法),强制(违法者,惩罚性)。 3.规范性指引:选择不确定,确定不选择。 4.预测一定针对未来。 5.社会作用(针对整个社会)。 6.社会决定法。

民法最经典最好记忆口诀

民法(一) 一、一个自物权:所有权。 二、两个他物权:担保物权、用益物权。 三、三个财产权:物权、准物权、债权。 四、四个法定之债请求权:不当得利之债请求权、无因管理之债请求权、侵权之债请求权、缔约责任之债赔偿请求权。 五、五个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包括无效婚姻和被撤销的婚姻)、合伙财产、继承开始但尚未分割的财产、合作开发、共用物。 六、六个占有:直接占有、间接占有、无权占有、善意占有、恶意占有、本权(占有)。 七、七个优先购买权:共有人、典权人、房屋承租人、股东、职务技术成果完成人、委托开发的委托人、合作开发的合作人(注意前三者的顺序关系)。 八、八个形成权:解除权、变更权、追认权、撤销权(保全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要约撤销权)、赠与(任意撤销、法定撤销)撤销权、选择权、抵销权。 九、九个取得所有权的方法:买卖取得、赠与取得,善意取得、贷款取得、先占、添附(附合、混合、加工)、生产、继承、依照(准)共有身份取得。 十、十个连带责任:1.合伙,2.恶意串通,3.共同侵权(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教唆),4.出资不足、抽逃资金,5.并存的债务承担,6.连带保证,7.当事人分立,8.分包,9.共同“承揽”行为(共同承揽、单式联运),10?代理(共同代理、授权不明、第三人明知无代理权、违法代理、串通、转托代理人的过错)。 〖BT6〗民法(二) 一、一个最典型的有偿合同——买卖合同;一个最典型的无偿合同——赠与合同。 二、欺诈、胁迫的二个典型效力:二个可撤销,二个无效。欺诈、胁迫成立的债权合同为可撤销、胁迫成立的婚姻为可撤销。欺诈、胁迫成立的遗嘱和其他单方行为为无效;胁迫成立的仲裁协议为无效。 三、三个典型的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继承人以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变价款承担有限责任以及诉讼时效经过以后,物上保证人以担保物的价值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四、四个典型实践合同: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定金合同;质押合同;保管合同。 五、五个典型身份关系:婚姻;收养;监护;亲权;亲属权。? 六、六个的典型发生债的原因:合同;单方允诺;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缔约过错。 七、七个典型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肖像权;隐私权;名誉权;姓名权。

完整版刑事诉讼法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学概述 一、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诉讼:由“诉”和“讼”组成,“诉”言语斥责,“讼”言之于公。 诉讼是当事人将争议的事实高于官府,并在官吏面前进行争辩以求得解决的意思 (一)诉讼的基本要素: 1、案件事实(必须有纷争存在); 2、当事人,即通常所说的原告和被告(必须有争讼的双方当事人) 3、司法机关(必须结合专门机关); 4、程序和规则(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 (二)刑事诉讼概念 刑事诉讼是国家专门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活动。 狭义刑事诉讼仅指审判,广义的刑事诉讼包含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狱政管理等。 (三)刑事诉讼法概念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进行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的刑事诉讼法是单指一部统一的成文的刑事诉讼法典。广义的刑事诉讼法是指有关机关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中有关刑事诉讼程序的规范。 二、刑事诉讼法和宪法的关系 刑事诉讼法是应用宪法 三、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关系 1、二者是形式和内容、方法和任务、目的和手段、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关系 2、传统关系说(主从论)、现代关系说(同等论、从主论) 3、我国重实体,轻程序 四、刑事诉讼法的效力 案例一:某国驻华商社的工作人员阿明策划、参与了与国内犯罪分子走私犯罪活动。对阿明的刑事责任问题,应当如何处理? A A、适用我国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其本国的法律追究其走私罪的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案例二:2004年1月5日,在我国驻美国使领馆内发生了一起谋杀案,此案原则上应:A A、适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 B、适用美国的刑事诉讼法 C、适用国际条约 D、以上都可以 案例三:张某2012年4月与邻居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后潜入王某住处开煤气导致王某中毒窒息死亡。案发后张某逃跑。2013年2月上海警方在云南将其逮捕归案,问案件审理中应遵循哪一部刑事诉讼法?A

2010司法考试口诀(法理)刘印铭

法理学 法的本体 法的概念的争议:法德分离实证义,权威奥哈凯分析,实效社会现实具,非实道联正确必,结合超越阿列西。 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学说多,神意最早内规则,命令不同主权者,正义苏士善良术,判决法官能预测,人民意志法卢梭,自由意志找黑格。阶级本质马克思,最初正式终物约。 法的特征:特征规范国意普,强程权义与可诉,区别技然是文化,区别宗道在强家。 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交互独,直表权行本社力,规范作用指引当,不确选择确定义,评价他人预互相,教育一般示范警,强制制裁违法性。社会作用法目终,政思经领政社能。法律具有局限性,自身社会他环境。 法的价值:人的需要价值础,实然应然都满足。 价值的种类: 价值种类分四区,形式基础是秩序,自由最高价标准,控制社会通控利,基标评体推正义。 价值冲突及解决:价值位阶自正序,个案平衡特主体,利大害小用比例。 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三要素,条件后果肯否定,可为应为勿为行。规则条文之内容,条文规则表现形。授权可以义务并,命令必须禁不应,确定多数委另行,准用适用他法定,强行民事任意性。 法律原则: 法律原则种类多,公理法理和国策,基具实程都包括。规则原则有区

别,内容具体与个别,范围微观与宏观,方式全无与均可。 规则与原则的适用: 一情一行是规则,不可分解实原则,一般情况用规则,穷尽规则方原则,个案正义才可舍,理由更强才适合。 法律概念:基本概念法独特,时空人事不同涉。 权利与义务: 权利法定国保认,保利义关自主允,义务强履属应然,权一义二性区分,主体对世与对人,总量相等不可分。 法的渊源:实质形式两渊源,历史渊源多事件,著作一般非正源。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宪律行章地自单,渊源还包国条惯。法律人大常委算,行规文件命决全,名称条例规定办,地方法规规则添。深圳市府四常大,经济特区范文件。国际条约缔结院,常决席批无适惯。 渊源的效力冲突: 渊源冲突有规则,宪律行章效力缩。全国特别新实体,国际省章高市级。新一旧特制定管,法律都由常委判。部章地章国务院,自治单行经变通,特区自区优适用。地法部章院先评,用章授法常委定。省级规章和地法,省级常委一把抓。 非正式渊源:不确冲突无大提,习惯政策判例许。 法规汇编、编纂: 归类整理是汇编,立法法典之编纂。 法的部门、体系: 部门对象和方法,体系现实国内法。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民刑商经和宪政,诉讼资环保劳动。 法的效力含义、范围: 效自程序和强力,根据法德社心利。对人折中人保地,空间延致使船机。一般不溯著作例,时效从旧从轻记。法定职权依程序,非规文件也

口诀归总刑法教材

刑法: 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缓刑、假释和管制、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告诉才处理的5罪 1、取保候审:居传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传讯时到案,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2、监视居住:居传见证人。 即:非经许可不得离开指住的居住地,传讯到案,未经许可,不得会见他人,不毁伪串供,不干扰证人作证。 3、缓刑、假释和管制:客居发报。 即:遵守关于会客的规定,非经许可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遵守法律,向考察(执行)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另外,管制的加上言论出版结社游行示威六大权利受限制,需经执行机关批准才可以行使。 4、盗窃犯7个加重情节记忆口诀 主犯累犯,致死流窜,盗窃金融特款,严重影响生产。 5、犯人的重大立功六个表现记忆口诀 口诀:发人抗贡检止。 说明:重大发明、舍已救人、抗洪救灾中重大立功的、作出其它重大贡献的、检举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的、制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6、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伤宅信婚遗伪知,人身财产三年下”。 注释: 伤:故意伤害案(轻伤) 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婚:重婚案 信:妨害通信自由案 遗:遗弃案 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知:侵犯知识产权案 人身财产三年下:侵犯人身财产权利可判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可以这样记:善哉,新婚以为之!可惜,人身财产三年玩完! 二、监外执行的情形 有期徒刑和拘役,严重疾病需就医; 怀孕哺乳婴儿女,生活无着难自理。 出去危害大社会,自伤自害不能医。 理解: 1、先决条件:只有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才可以监外执行; 2、附加条件有四者之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需要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怀孕的妇女;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暂予保外就医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 3、排除条件:可能有社会危害性的罪犯;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三、永远记住“应当与可以” 一)从轻或减轻

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免费)

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一) 第一卷 一、法理学 1、法的规范作用——指教评测制 2、归纳推理的规则——多广大 3、法产生的根源——私有商品,阶级社会 4、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度条件——高权统备制衡全 5、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思想条件——本约上等 6、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国民正大党 7、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特征——自爱定力主义 二、宪法 1、宪政的要素——人民法制 2、1988年修正案——私营土地,补引监管 3、1993年修正案——初级改革政协,国产县大市场 4、1999年修正案——邓论长期重要,法治个体按劳,私营承包危国,引导监督管理。 5、2004年修正案——乡大代表,保障人权;土地国歌,国事建设;行政区紧急,持鼓引监管;私有财继承,征收用补偿。 6、宪法一般功能——确保调制 7、宪法规范的主要特点——原本权定纲 8、基本权利特点——广诉实体 9、生命权的基本内容——不防求享 10、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民法内外,财华教环农 三、国际法 1、国家的要素——土民政权 2、国家的基本权利——管平自立

分享一点个人的经验给大家,考试中,其实很多人不是真的不会做,90%的人是因为时间不够用而只完成了 少量的题。考试这种选人的方式可以说是全方位的,第一就是考解决问题的能力,第二就是考智商,第三考决策 力(包括轻重缓急的决策)。非常多的人输就输在时间上,我是特别注重效率的。第一,复习过程中绝对的高效 率,各种资料习题都要涉及多遍;第二,答题高效率,包括读题速度和答题速度都都要有很高的效率。我复习过 程中,阅读和背诵的能力非常强,读一份一万字的资料,一般人可能要二十分钟,我只需要1-2分钟,读的次数就多,记住自然快很多。包括做题也一样,读题和读材料的速度也很快,一般一份试卷,读题的时间一般人可能 要花掉二十几分钟,我统计过,我最多不超过3分钟,这样就比别人多出20几分钟,在千军万马的考试大潮中,这是非常不得了的。想学的朋友可以到这里免费体验这个训练的软件训练,大概30个小时就能练出快速阅读的能力,这也是我最最想推荐给大家的网站,再次极力的推荐给大家(我做了超链接,按住键盘左下角Ctrl键,然后点击鼠标)。大家好好学习吧!祝大家早日上岸!其实,特别是那些密密麻麻的资料,看见都让人晕倒。学了 速读之后,感觉有再多的书都不怕了。另外,速读对思维和材料组织的能力都大有提高,个人觉得,拥有这个技 能,基本上可以成功2/3,剩下的就是靠自己学多少的问题了。平时要多训练自己一眼看多个字的习惯,慢慢的 加快速度,尽可能的培养自己这样的习惯。 3、交战团体被承认条件——管控守全 4、排除不当性的情况——同对自力偶危急 5、国家责任形式——当道复制保赔 6、领土取得传统方式——先时服添让 7、可对无害通过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情形——扰乱及于,请求取缔 8、公海自由——飞鱼岛学道行 9、最惠国待遇例外——自达邻地共盟他 10、外交保护条件——用尽不当国籍 11、外交职务终止情形——拒灭终断命 12、领事职务终止情形——撤回绝认 13、引渡法第8条:应当拒绝引渡情形——公正赦免军事酷刑,缺席判决国籍庇护。 14、出入境法第8条:不批准出境情形——未了结危害,犯罪教养服刑。 司法考试三大本口诀大全(二) 四、国际私法 1、拒绝司法协助情形——公安主禁实权 2、我国不予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情形——违反缺席审理,没管辖,未生效。 3、台湾民事判决不予认可情形——违反管辖仲裁,未经合法判决,效力未确定。

日知社陈少文老师微博解读新刑诉法

日知社少文老师微博解读新刑诉法 【刑诉解读1-级别管辖】 原法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新法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变化: 1、删除反革命罪,增加恐怖活动案件; 2、删除外国人犯罪案件。 解读: 1、96年刑诉法修改时,刑法尚未修改,反革命罪仍然存在,因此保留了反革命罪的表述,此次予以删除,根据国犯罪情况的变化,增加恐怖活动犯罪。 2、外国人犯罪数量逐渐增多,删除该类犯罪。民诉中曾规定中院管辖涉外案件,后因涉外案件增多,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由中院管辖。 考察方式: 外国人犯罪案件将不再是独立的判断级别管辖的标准,只有犯罪类型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才是判断是否由中院管辖的标准。如外国人约翰涉嫌侮辱罪,一般应由基层法院管辖,但外国人约翰如涉嫌强奸罪,由于可能判处死刑,则由中院管辖。 【刑诉解读2-回避】 原法第31条:“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新法第31条:“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依照本章的规定要求回避、申请复议。” 变化: 将回避申请主体的围和申请复议的主体围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扩展到“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考察方式: 回避近年来往往以单选题的形式考察,但难度很大,每个选项涉及一个回避的知识点。今年仍会如此,并且重点考察回避申请和复议主体的围。例:被告人某19岁,其父亲由于是近亲属而非法定代理人,没有申请回避权;但如其父亲担任辩护人,则具有申请回避权。 【刑诉解读3-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原法第33条1款:“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新法第33条1款:“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变化: 将犯罪嫌疑人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从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提前到了侦查阶段“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将侦查阶段律师的身份从法律帮助者改为辩护人。 解读: 之前,侦查阶段律师的辩护人身份不被承认,调查取证权、阅卷权等辩护活动无从谈起,身份极为尴尬,此次将侦查阶段的律师定位为辩护人,为扩展侦查阶段辩护律师的诉讼权利扫清了立法上的障碍。另,第一次讯问可聘请辩护律师,也为讯问时律师在场制度埋下了伏笔。考察方式: 会就有关侦查阶段律师诉讼权利的说法进行正误判断,如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时间起点是第

刑事诉讼法口诀

刑事诉讼法口诀 1、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显著轻、过时效、特赦、告诉和死掉 2、证人出庭的条件:有异议、有影响、有必要 3、证人出庭的例外:有病太远在国外 4、鉴定人应当出庭的条件:有异议、有必要 5、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范围:贪污贿赂和渎职、职权人民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 6、法院自诉案件:亲告、轻微、公转自 7、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亲告罪):侮诽暴虐侵(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虐待、侵占) 8、公安检察院交叉:该谁给谁,再看主罪 9、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危恐无死没(危害国家、恐怖活动、无期、死刑、没收违法所得) 10、上下级法院的关系:上可审下、下不可审上、就高不就低 11、指定管辖情形:管辖不明、管辖不宜、规避管辖 1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公约规定的罪行:哪里抓到哪里管 13、外国人国外对中国公民犯罪:两境和老家(入境、入境居住地、被害人离境前居住地) 14、中国公民在领域外:一进一出和老家(入境地、离境前居住地) 15、发回重组、回来不限(发回重审合议庭重组,又进入二审不限重组) 16、申请回避的主体:当法诉辩(当事人、法代、诉代、辩护人) 17、回避的决定主体:一般找老大、老大找组织 18、辩护律师会见需要经许可的情形:危恐特(危害国家、恐怖活动、特别重大贿赂) 19、申请变更解除强制措施的主体:当法近辩(当事人、法代、近亲属、辩护人) 20、强制法律援助辩护:盲聋哑、半疯傻、无期死刑、未长大 21、物证、书证强制排除的情形:真伪不明、来源不明、无法解释 22、证人证言强制排除的情形:麻醉.猜测.未个别、核对.翻译.有威胁、拒绝出庭不真实 23、供述强制排除的情形:刑讯、未核对、未翻译 24、辨认笔录强制排除的情形:预见、没有警察、指示、个、混杂 25、保证人的适用情形:老幼没钱(未成年和75周岁、无力支付保证金) 26、保证人的适用条件:无牵连、有能力、有权利、有住处收入 27、取保候审人遵守的义务:五个法定义务+X: 28、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自杀、逃跑、在逃的;毁灭、伪造、串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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