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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文教体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鼓楼区文教体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鼓楼区文教体局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徐鼓教[2006]第99号

鼓楼区文教体局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人法制观念,推进法治型政府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局机关及所属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负责人是指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

第四条行政应诉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严肃执法、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行政负责人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以维护法律尊严,并借此途径向人民群众诠释依法行政进程,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有的放矢地采取改进措施。

第六条行政负责人可以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或律师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机关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必须出庭:

(一)本年度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机关以区政府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社会影响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上级部门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行政负责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

第七条行政机关约出庭应诉人员,要严格按照法院的通知,按时出庭应诉,在法庭上要保持国家公务员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行政组织在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诉讼状副本以及法院判决(裁定)书后三日内,将有关材料复印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列入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行政负责人年度出庭应诉率应不低于50%。对行政诉讼的出庭应诉工作不重视,不积极出庭应诉,或在法庭上不能对其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提供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行政负责人从未出庭应诉,不能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和败诉原因,甚至对人民法院判决消极对待、拒绝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行政诉讼新时代-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兰州市干部教育平台考题答案)

行政诉讼新时代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 考试时长:60分钟考生:金积虎总分:90 及格线:50 考试时间:2017-07-14 16:52-2017-07-14 17:04 66分 ? 1.行政诉讼案件由()审理。(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法院民事庭 o B.法院行政庭 o C.法院刑事庭 o D.专门法院 ? 2.关于行政处罚的主体,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公民只能因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o B.处罚主体应当是具有法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者组织 o C.在可能存在多个违法主体的情况下,每一当事人只对自己所从事的违 法行为负责 o D.个人的违法行为,所在单位属于连带的行政处罚主体? 3.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应当以()为前提。(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行政案件的立案 o B.行政案件的调查 o C.行政诉讼的审理 o D.行政决议的作出和送达

? 4.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负有更多举证责任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被告 o B.原告 o C.检察官 o D.法官 ? 5.关于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参加人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o B.公民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o C.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o D.参加诉讼的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或者机构 ? 6.新《行政诉讼法》中,以()代替了维持判决。(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无效判决 o B.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o C.给付判决 o D.确认违法判决 ?7.《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面临着三少、三多和三难的困境,其中三难是指()。 (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 o B. 立案难、上诉难、撤诉难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意义

浅谈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意义 案例 2007年5月14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里,县长单晓鸣正坐在被告席上,起诉她的,是95岁的谢步英——谢老太太因为老家280多平方米宅基地的权属纠纷,与大儿媳妇闹得不可开交,并最终把海安县政府告上法院。女县长单晓鸣于是到庭应诉。据了解,单晓鸣并不是第一位到庭应诉的海安县县长。她的前任章树山,现任中共海安县县委书记,也曾在2004年7月16日出庭应诉一起行政许可案官司。据了解,2004年初,海安县法院向县委和县政府提出关于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列入年终考核的司法建议,拉开了该县实施该制度的序幕。三年来,海安县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率已经超过了70%。而日前海安县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其中提出的五项机制,更是将“一把手”出庭应诉率达到了100%。在目前还有许多地方行政诉讼“民告官,但见不到官”的背景下,形成一个非常独特、很有个性的“海安现象”。 案例分析 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背景 根据我国的行政诉讼法,当事人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出庭。现在大凡稍微有点身份的人,打官司大都不亲自出面。好像这与普通老百姓对簿公堂,平起平坐,显得太丢人,没档次。当记者问女县长为何出庭应诉?女县长回答,“出庭应诉也是重要公务”。最值得欣赏的就是这句话。总结起来有两点:第一,县长做被告,体现平等对待老百姓;第二,县长当被告,要熟悉案情,要在法庭上进行交锋,这个具体的公务行动,通过了解具体的官司更容易了解民情。 据了解,我国1989年颁布了《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民告官”的法律制度,

这对推进我国行政法制建设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众所周知,我国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度,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应由行政首长亲自出庭应诉。但由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规定了诉讼代理制度,因此法定代表人不必亲自庭审,授权代理人参加诉讼就可以了,这也是行政执法机关目前的普遍做法。这样,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比例极低。据了解,2001年至今,全国“民告官”案件已突破10万件大关,然而在这些案件中,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不到1%。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和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时,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出庭应诉、参与执行的一项制度。 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意义 (一)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推进责任政府的形象塑造 如果一些群众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对政府的有关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了解不够,错告了政府,也并非坏事,因为理不辩不明,通过法庭审理,向群众讲清政府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对群众也是一种极好的宣传教育,对政府工作人员也是一种有益的警示和鞭策。如果政府机关有些决策确实不妥,或政府越权行政、违法行政,侵犯了群众利益,被诉至法院,政府首长能出庭应诉,闻过即改,则体现了政府的负责态度,自然也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加强对政府的监督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十六大报告中都强调指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这既是人民政府的性质和职责所决定的,也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所必须的。接受人大的监督、社会舆论的监督、政协和其他人民团体的民主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乃至司法机关的审判监督,都有利于政府改进工作,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政府首长出庭应诉,树立的是勇于接受监督、模范守法、关爱群众、认真负责的政府形象。 (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有利于提高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 虽然行政机关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由于人的精力所限,行政首长对那些需要他承担责任的行为,并不是每一件都能仔细研究,因此,在庭审中,法庭的审理有利于帮助行政首长解剖本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通过

(安全生产)徐州八中安全教育校本教材

徐州市第八中学 安全教育校本教材 2009.6.20.

第一课校园安全教育 1 第二课中学生自我保护 2 第三课游泳健身防止溺水 3 第四课防火安全教育 4 第五课远离网吧做文明学生 5 第六课交通安全教育 6 第七课认识自然灾害 7 第八课预防爱滋病 9 第九课解读青少年中的“早恋” 10 第十课加强自我修养处理好人际关系 11 第十一课正确面对“哥们义气” 12 第十二课急救小常识 13第十三课远离毒品14

第一课校园安全教育 校园安全涉及到青少年生活和学习方面的安全隐患有20 几种之多:包括食物中毒、体育 运动损伤、网络交友安全、交通事故、火灾火险、溺水、毒品危害、性侵犯、艾滋病等。这些都时时威胁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信息】校园意外伤害事故频发,据了解,我国每年约有1.6 万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2000 年,中小学生因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溺水、自杀等死亡的,平均每天有40 多人,就 是说每天有一个班的学生在“消失”。 【小知识】 一、学校伤害事故及种类 1 安全事故 2 暴力伤害 3 体罚与变相体罚 二、校园有哪些不安全隐患? 1、学生之间的暴力、打斗行为。 2、学生之间的矛盾激化。。 3、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侵害。 4、在厕所、校园死角学生违规行为。 5、商店、食堂、小卖点的食品安全。 6、大型活动、体育运动中的意外伤害。 7、校园内部的丢窃。 8、失火、触电。 9、实 验中不规范的操作。10、课间活动、上下楼或违纪攀爬等。 三、校外安全十大隐患 1、校门外道路交通事故。 2、学校周边发生的暴力、打斗、伤害行为。 3、学校周边的不良环境对学生的影响。 4、校外不良人员对在校学生的侵犯和威胁。 5、在网吧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引发的侵权和伤害。 6、因学生旷课、逃学、离家出走在 社会上发生的不安全因素。7、上网游戏、聊天、不健康书刊音像作品造成的不安全因素。8、社会黄赌毒现象影响学生产生的不安全因素。9、社会不法分子对青少年的引诱、拉 拢、教唆。10、不良家庭教育的影响。 【建议】联系实际做到安全学习和生活 1 严格遵守学校制度 2 创建和谐校园 3 团结文明礼貌 4 做实验要严格按照老师要求操作 5 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 6 大型活动要遵守秩序 7 体育活动要按要求和要领 8 放学后迅速离校回家 【案例分析】王某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临近中考, 初三某班王某课间在教室内打闹, 用笤帚砸另一位同学, 结果把正坐在座位上看书的魏某眼睛砸伤,魏某立刻被送进医院,住院费医疗费花去2000 元,幸好眼睛恢复,没有伤残. 为此, 魏某还耽误不少功课。 第二课中学生自我保护 作为中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应该学习和知道与我们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掌握 自我保护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以保护我们健康成长。 【小知识】 一、我们应该知道的法律法规 1《教育法》2《义务教育法》3《未成年人保护法》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治安处罚条例》6《刑法》 二、中小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1《中学生守则》2《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其他规章制度(图书室阅览制度、实验室实验操作要求……) 1

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

天津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3号)等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出庭应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或者应当追加为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通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下列行政机关和组织: (一)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 (二)区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 (三)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 (四)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五)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机关和组织。 第四条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是指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第五条有共同被告的行政案件,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但由人民法院确定的除外。 第六条下列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社会高度关注影响重大的案件; (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 (四)上级行政机关要求出庭应诉的案件。 第七条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第八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需要履行他人不能代替的公务和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复议机关以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作出决定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不出庭。 第九条行政机关负责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应当提交加盖行政机关印章或者由该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相关证明材料,供人民法院审查。 第十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当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遵守法庭规则,维护诉讼秩序,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对于同一审级需要多次开庭的同一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庭参加一次庭审的,即可以认定其已经履行出庭应诉义务,但人民法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再次出庭的除外。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问题向被诉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的,被诉行政机关应当就相关问题及时向上一级行政机关进行说明,上一级行政机关应当就相关问题向人民法院进行反馈。 第十三条市司法局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和通报。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行政诉讼新时代继续教育2020参考答案(96分)

行政诉讼新时代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 1.关于行政执法资格的相关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3.0分) A.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B.一个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因为特殊的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相关的案件 C.禁止两人以上共同执法 D.行政人员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不能构成行政行为违法的重要理由 我的答案:B√答对 2.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行政诉讼法》于()开始实施。( 3.0分) A.1990年10月1日 B.1994年10月1日 C.1995年10月1日 D.1999年10月1日 我的答案:A√答对 3.行政诉讼案件由()审理。(3.0分) A.法院民事庭 B.法院行政庭 C.法院刑事庭 D.专门法院 我的答案:B√答对

4.新《行政诉讼法》在立法目的上增加的内容是()。(3.0分) A.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B.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C.解决行政争议 D.解决民事纠纷 我的答案:C√答对 5.新《行政诉讼法》中,以()代替了维持判决。(3.0分) A.无效判决 B.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C.给付判决 D.确认违法判决 我的答案:B√答对 6.关于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参加人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3.0分) A.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 B.公民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C.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D.参加诉讼的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或者机构 我的答案:D√答对 7.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应当以()为前提。(3.0分) A.行政案件的立案

徐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徐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 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徐州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增强机关资金调控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关财务管理包括机关行政经费管理和独立法人事业处室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机关财务的管理、审计和监察工作由办公室、财务处、审计处与监察室共同实施。 办公室负责汇总、编制行政经费、项目预算,审核行政处室各种支出,采购、发放和管理行政办公用品;财务处会同办公室审核机关预算编制,对机关财务代理记账,编制财务报表;审计处负责审计机关预算外收入及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监察室负责监督财务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各处室所有经费都要纳入机关财务,实行预算管理。 第五条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不隐瞒、不虚列,不编赤字预算。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确保重点,勤俭节约。

第六条行政各处室根据本处室工作需要,提出项目计划(含设备采购计划,下同),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10月25日前报办公室。各事业处室根据本处室当年收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开展情况,按照规定的开支标准编报年度预算及项目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每年10月25日前报财务处。预算及项目计划经办公室、财务处汇总后,提交局办公会审定。确定后下达到各处室。 第七条年度预算一经确定,各处室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要按审批程序报批。 第三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机关经费收入包括各种政策性收费、专项收费、各种经营性收入、往来资金、代办经费、以及各种捐赠、赞助、回扣等收入。 第九条各处室的各项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坐支、截留、挪用,不得私设账外账、小金库,不得公款私存,违者将追究处室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条独立编制部门预算的处室每月25日前填报《市教育局机关月用款计划表》(见附件)。机关各处室各项开支,须由经办人填写《机关经费支出项目审批表》(见附件),按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会议费用开支 (一)机关召开的各类会议必须严格执行年度预算。确需临时召开的会议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原则上不再追加会议经费;如需追加会议经费的,须经局长批准。 (二)市委教工委、市教育局召开的全市性会议支出,由局长或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处室承办的会议,经费开支要严格按计划执行,超支不补。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案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方 案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复议应诉职能,不断提高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正错误的一种监督制度,也是行政机关依法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有效实施行政救济的重要法律制度。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县政府各部门行政首长要把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把关,对涉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和有重大影响的行政复议案件,要亲自督办和处理,亲自听取申请人的诉求,必要时召集和主持听证会。 (二)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由县政府法制办承担。对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复议案件,由县政府法制办讨论后,向县政府负责同志汇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行政复议决定书由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签;对维持的行政复议案件,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签;其他的行政复议文书,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审签。县政府法制办要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制度,

提高案件的审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制度的公信力;要认真研究行政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探索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机制,实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县政府工作部门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工作由该部门法制工作机构承担。行政复议决定应经本部门负责同志集体研究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由行政首长审签并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其他行政复议文书,由分管负责同志审签。 (四)以县政府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承办。对于一般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答复书由县政府法制办研究拟定,报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审签;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书,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审签。 (五)以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工作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案件,该乡镇(园区)、部门或组织的分管负责同志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复议申请书,听取有关行政执法情况的汇报,研究起草答复书。行政首长和授权组织的主要负责同志应召集办公会集体讨论案情,审签行政复议答复书。具体行政行为被复议机关变更的,行政首长要按行政复议决定抓好落实,及时向复议机关反馈落实情况。 二、切实加强行政案件应诉工作 行政机关参加行政诉讼、执行生效的裁判文书,是维护法律尊严、接受司法监督的体现,也是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职责。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账号注册入口.doc

安全教育平台登录账号注册入口 1、交通安全教育。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国交通事故平均每50秒发生一起,平均每2分40秒就会有一个丧生于车祸。更让人痛心的是,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少年儿童占全年交通事故死亡的10%,且有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此,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不容忽视。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了解基本的交通规则如红灯停、绿灯行,行人走人行道,上街走路靠右行,不要马路上踢球、玩滑板车、奔跑、做游戏,不横穿马路等。②认识交通标记,如红绿灯、人行横道线等,并且知道这些交通标记的意义和作用。 ③教育幼儿从小要有交通安全意识,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在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时,可选用一些儿歌或故事以增加趣味性。 2、消防安全教育。 对幼儿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①要让幼儿懂得玩火的危险性。③让幼儿掌握简单的自救技能。如教育幼儿一旦发生火灾要马上逃离火灾现场,并及时告诉附近的成人。当发生火灾,自已被烟雾包围时,要用防烟口罩或干、湿毛巾捂住口鼻,并立即趴在地上,在烟雾下面匍匐前进。③带幼儿参观消-防-队,看消-防-队员的演习,请消-防-队员介绍火灾的形成原因、消防车的作用、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等。另外,可以进行火灾疏散演习,事先确定各班安全疏散的路线,让幼儿熟悉幼儿园的各个通道,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在教师的指挥下统一行动,安全疏散,迅速离开火灾现常 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h幼儿大多爱吃零食,也喜欢将各种东西放入口中,因而容易引发食物中毒。幼儿园除了要把好食品采购、储藏、烹任等方面的卫生关外,还必须教育幼儿不吃腐烂的、有异味的食物。幼儿在幼儿园误食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更是多种多样,如园内投放的各种花花绿绿的毒鼠药,因教职工工作失误而误放在饮料瓶

行政诉讼法提纲 (1)

行政诉讼法讲稿(提纲) 一、出台背景:建国以后很长一段时期,既没有行政诉讼制度,也没有行政诉讼法。直至1989年终于出台了新中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订,于2015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立法宗旨:一是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二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三、重要意义: (一)行政诉讼法的出台,有利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二)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国方针的贯彻落实。 (三)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有利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四)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有利于改革开放的顺利推进,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五)行政诉讼法对于现阶段的反腐倡廉活动具有极其重大的作用和意义。 四、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内容: 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共十章103条。 (一)行政诉讼法的性质。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的。 (二)受案范围。 只能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1.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2.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引起的纠纷,不在受案范围内) (三)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四)诉讼参加人。 1.行政案件是当事人控告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案件,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五)证据。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 (六)起诉和受理。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审判和判决。 1.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法定停止执

徐州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徐州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关于举办第十九届“科研杯”教育教学论文评比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局教科所(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局直属各学校: 在“学讲计划”推行以来,广大教师开展了扎实有效的研究和丰富多彩的课改实践活动。为了更好地总结经验,交流分享教师实践研究的智慧,探讨教育教学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发展方向,徐州市教育教学研究室拟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举办第十九届“科研杯”教育教学论文评比活动,希望广大教师踊跃参加。 一、专题内容 “科研杯”专题:“学讲计划”推进过程中的学科深化为主题进行的教育教学研究;有关书香校园建设,家校共育,校园文化建设等教育重点工作内容;其他教育教学研究的成果。 “黄浦杯”专题:“我的教育观”。要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谈对教育问题的感受体验,避免纯粹思辨抽象论述。1.个人教育观成长史。 2.教育观的学习和应用。 3.结合实践提炼教育观。 4.评论教育现象传递教育观。都要围绕实践经历谈作者对教育教学理念的理解,要反映作者教育理念发展变化的具体表现和过程。 “师陶杯”专题:聚焦基础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应对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和未来挑战;体现立德树人根本要求与时代精神,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深化课程教学改革,

落实新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指向学生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教学等。 二、撰写要求 可从以上三个专题中任选其一。主题要突出,有自己独到的体会和实践,体现教师自身的思考和研究过程,切忌泛泛而谈。参评论文的形式可以是教育基本理论探讨与宏观教育分析,也可以是个案研究、教育随笔、教育活动案例等,但都必须符合学术规范。论文要注重研究,切忌泛泛而谈;严禁抄袭,一旦发现永久取消参评资格,并予以通报。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不得参评。 三、注意事项 1.文章篇幅一般以5000字以内为宜,未在报刊发表、评奖或在网络公开。 2.参评范围:徐州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每人限报一篇。依据2017年申报获奖情况分配各地区初选推荐数,由各县(市)、区教科所(教研室)、各直属学校教科室统一初评确认。 初选后推荐名额分配表 3.每篇论文要求交电子稿一份,由各位参评教师自行在网上申报,上传的论文电子稿只能是word生成的doc,docx格式文件。 4.格式要求:论文正文前要有“摘要”(2O0字以内)和“关键词”(3-5个)。引文要细加核对。注释统一用脚注,每页编号。参考文献置于论文最后。注释和参考文献要写明作者(主编、译者)、篇名(书名)、报刊名称及日期或期次(出版社及出版年份)、页码等项。文章格式设置为:标题三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五号宋体、行距固定值20磅。 四、申报程序:

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

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出庭应诉。 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第三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落实本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所属行政机关和下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法制工作的部门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对行

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指导、监督的日常工作,协调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四条下列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一)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 (二)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 (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案件; (四)原告为10人以上的群体性案件; (五)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 (六)因撤销行政许可、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行为,导致企业停产停业或者公民丧失主要生活来源的案件; (七)造成公民死亡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行政赔偿案件; (八)重大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九)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环境保护类案件;

(十)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涉及被诉行政机关下属多个部门或内设机构职责,需要行政机关负责人协调的案件; (十一)行政机关上诉或者申请再审的案件; (十二)上级行政机关要求下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 (十三)人民法院书面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其他案件。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被告的,由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政府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可委托承办被诉行政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行政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的,由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第六条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当带头出庭应诉。正职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由分管被诉行政行为业务的副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分管被诉行政行为业务的副职负责人不能出庭应诉的,由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出庭应诉。 一审行政机关败诉的环境保护类案件,人民法院二审或者再审开庭审理的,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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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安全教育平台登录 安全教育在学校教育中处于一个极特殊的地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以下是搜索整理的徐州安全教育平台登录入口,欢迎大家点击参与学习!想了解更多相关信 息请持续关注我们网! 【拓展阅读】 消防安全知识资料大全 一、消防安全20条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切莫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火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线铁线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 l19,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16.了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围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二、逃生自救常识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家庭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 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 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千万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 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三、防火常识 1、教育孩子不玩火,不玩弄电气设备。 2、不乱丢烟头,不躺在床上吸烟。 3、不乱接乱拉电线,电路熔断器切勿用铜、铁丝代替。

徐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徐州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申报材料 徐州市王杰中学 徐州市王杰中学始创于1956年,与革命烈士王杰同志生前所在部队——王杰部队仅一墙之隔。1985年,为纪念英雄王杰烈士,弘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王杰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更名为“徐州市王杰中学”。 2006年8月以来,学校逐步确立了“弘扬王杰精神,践行励志教育,培养报国之才”的办学理念,并始终坚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同时,学校严格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始终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熏陶人,以广泛深入开展的集体活动教育人,以严格的行为规范教育引领人,使学校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凸现新的特色。 一、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职责 (一)学校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李桂强同志任组长,德育处、教务处、团委等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从上到下建立健全德育教育网络,使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从上到下形成体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为了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学校与部门,部门与班主任、课任教师层层签定责任书。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与个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层层挂钩,同时和王杰部队等周边单位建立共建关系,签定共建协议,经常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制定了《徐州市王杰中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方案》,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充分发挥三结合教育网络的优势。 二、加强阵地建设,营造育人环境 (一)利用学校设立的宣传橱窗,板报来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同时在班级开展“班风”建设,将班内的黑板报、墙报建设成教育基地,并定期评比奖励。

XX税务局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XX税务局行政工作总结范文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政府法制办和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以xx重要思想和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意见》,围绕全县财税中心工作,加强财税法制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县财政干部的法律意识,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理财、依法治税水平,严格财税执法监督,全局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现将一年来行政执法情况总结 一、加强普法培训,增强财税干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我局紧紧围绕各阶段的财税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法制培训。重点培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国务院信防条例》以及财政税务法律专业知识等,并对《公务员法》、财政税务法律专业知识学习效果进行了考试考核。通过采取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一般学习与典型案件教育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财政执法相结合等,采取集中培训、以考代训等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理财、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我局干部写的《浅谈赋予地方适当税收管理权限的重要意义》等

多篇论文在《浙江税务》、《xx财税与会计》等杂志刊登。xx 普法工作经考核验收被评xx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程序 1、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为加强依法行政有关重大具体事务的领导,我局还专门成立了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领导小组,以及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税收执法检查领导小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等,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依法行政有关各项工作的领导,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治税,不断规范财税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2、健全规章制度,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我局制定了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措施和规划,以及《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xx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xx年度工作考核办法》、《xx县地方税局基层单位xx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规范性文件制作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为全面推

徐州市教育局“十条禁令”

徐州市教育局“十条禁令” (一)严禁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不得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惩,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高(中)考成绩、升学率等情况,不得炒作“高(中)考状元”。 (二)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和8小时。不得组织非住校学生上晚自习,住校生晚自习每天不超过2课时,并严禁用来组织文化补习或考试。各校作息时间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监督。 (三)严禁家庭作业超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中高年级、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分别控制在1小时、1.5小时和2小时以内。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和高中生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和8小时。 (四)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中小学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上课,或以补差、提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五)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中小学各科教师,督促所有中小学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各中小学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表要上墙、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高一年级必修课结束前,不得提前分科分班。 (六)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初中不得组织市、县(市、区)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小学每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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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负责人法制观念,推进法治型政府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中心机关及各所属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行政负责人是指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行政负责人。 第四条行政应诉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严肃执法、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第五条出庭应诉是行政诉讼活动的重要环节,行政负责人应予高度重视并积极参加,以维护法律尊严,并借此途径向人民群众诠释依法行政进程,了解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有的放矢地采取改进措施。 第六条行政负责人可以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或律师作为行政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行政机关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必须出庭:

(一)本年度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机关以区政府名义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三)社会影响重大、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 (四)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将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上级部门要求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行政负责人认为需要出庭应诉的其他行政诉讼案件; 第七条行政机关约出庭应诉人员,要严格按照法院的通知,按时出庭应诉,在法庭上要保持国家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八条行政组织在接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行政诉讼状副本以及法院判决(裁定)书后三日内,将有关材料复印件报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第九条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列入部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行政负责人年度出庭应诉率应不低于50%。对行政诉讼的出庭应诉工作不重视,不积极出庭应诉,或在法庭上不能对其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提供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以及行政负责人从未出庭应诉,不能详细了解具体情况和败诉原因,甚至对人民法院判决消极对待、拒绝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通渭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徐委教[2010]3号 【发布部门】徐州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0.06.28 【实施日期】2010.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表彰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 者的决定 (徐委教〔2010〕3号)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体,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高职校中专校,局直属各学校,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值此建党89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委决定,授予徐州市第五中学党委等30家基层党组织“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

织”称号,授予付伟等100名同志“徐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王居春等40名同志“徐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固本强基工程,在促进徐州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进程中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和带领广大师生,为徐州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八日附件1 徐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30家) 徐州市第五中学党委 徐州市第八中学党支部 丰县实验小学党支部 丰县民族中学(第二中学)党总支 沛县第五中学党支部 沛县教育局党委 铜山县大许中学党支部 铜山县单集镇中心中学党支部

行政诉讼新时代 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76分)

? 1.《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面临着三少、三多和三难的困境,其中三难是指()。 (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 o B. 立案难、上诉难、撤诉难 o C.胜诉难、上诉难、执行难 o D.立案难、判决难、撤诉难 ? 2.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应当以()为前提。(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行政案件的立案 o B.行政案件的调查 o C.行政诉讼的审理 o D.行政决议的作出和送达 ? 3.关于行政执法资格的相关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单选题3分)得分:0分(B) o A.受委托的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 o B.一个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因为特殊的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相关的案件o C.禁止两人以上共同执法 o D.行政人员应当回避却没有回避,不能构成行政行为违法的重要理由 ? 4.关于新《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诉讼参加人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单选题3分) 得分:3分 o A.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o B.公民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o C.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o D.参加诉讼的只能是自然人,而不能是法人或者机构 ? 5.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行政诉讼法》于()开始实施。(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1990年10月1日 o B.1994年10月1日 o C.1995年10月1日 o D.1999年10月1日 o 6.新《行政诉讼法》在立法目的上增加的内容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o B.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o C.解决行政争议 o D.解决民事纠纷 ?7.新《行政诉讼法》中,以()代替了维持判决。(单选题3分)得分:3分o A.无效判决 o B.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o C.给付判决 o D.确认违法判决 ?8.关于行政处罚的主体,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单选题3分)得分:3分 o A.公民只能因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o B.处罚主体应当是具有法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者组织

2019年徐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模拟考试(英 语 )

2019年徐州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模拟考试 英语试题 第一部分理论基础部分(30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0.5分,30题共15分) 1.把教学理论建立在心理学的基础上,把道德教育理论建立在伦理学基础上,奠定了科学教育学的基础的人是( )。 A.弗洛伊德 B.卢梭 C.赫尔巴特 D.夸美纽斯 2.法国社会学家利托尔诺认为动物界已存在教育,也有教师与学生把动物对其幼子的爱护、照看当成教育,这种理论是( )。 A.教育的心理学起源论 B.教育的社会起源论 C.教育的实践起源论 D.教育的生物起源论 3.有学者强调,教育要根据一个民族的固有特性来进行,这种观点体现了( )。 A.生产力对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B.政治制度对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C.文化对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D.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4.我国著名教育家叶圣陶先生提出“教是为了不教”,强调的是教学中应该重视( )。 A.传授知识 B.培养能力 C.发展个性 D.养成品德 5.以下哪个观点不能解释“狼孩”、“豹孩”、“猪孩”回归人类社会后难以适应的原因?( ) A.人类个体早期经验的剥夺 B.先天遗传是个体心理发展的关键 C.个体心理发展离不开人类社会环境与教育影响 D.个体心理发展中存在关键期 6.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某县级人民政府仍然决定将原本划给全县小学校舍修建的钱用到了城区建设中,该做法( )。 A.违反了应当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规定 B.违反了不得挪用义务教育经费的规定 C.体现了县级人民政府领导和管理教育的责任 D.体现了县级人民政府对教育的财政投入责任 7.玛丽同学回到家发现自己的房间变干净了,推测今天上午妈妈一定打扫卫生了。这说明思维具有( )特征。 A.间接性 B.概括性 C.指向性 D.集中性 8.《教育心理学》探讨的主要问题是( ) A.教育的本质、目的 B.教育的任务、原理 C.教育的内容、方法 D.教育过程中师生互动时的心理现象 9.一般来说,强度大的、对比鲜明的、突然出现的、变化运动的、新颖的刺激,自己感兴趣的、觉得有价值的刺激更容易引起( )。A.有意注意 B.注意转移 C.无意注意 D.注意分配 10.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 )范围内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A.50米 B.100米 C.200米 D.250米 11.在教学策略里,情境教学是一种( )。 A.以教师为主的教学策略 B.以教材为主的教学策略 C.个别化教学 D.学习共同体取向的教学策略 12.下列属于内部动机的是( )。 A.为了与外国人沟通学习英语 B.喜欢听地道的英语 C.为了通过考试学习英语 D.为了将来有理想的工作学习英语 13.学生小刘记忆能力一般,但想象力超群,根据加德纳的理论,小刘的( )比较有优势。 A.视觉-空间智力 B.自然观察智力 C.语言智力 D.存在智力 14.小王花了十分钟把《静夜思》背下了,再读了五分钟,这种促进知识保持的方法属于( )。 A.深度加工 B.运用记忆术 C.适当过度学习 D.合理进行复习 15.活动方式具有高度的适应性,在执行方面能达到高度的完善和自动化的阶段是( )。 A.操作定向 B.操作模仿 C.操作整合 D.操作熟练 16.长时记忆的保持时间在( )。 A.1分钟以上 B.10分钟以上 C.20分钟以上 D.30分钟以上 17.主张老师在教学中的居于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教学理论( )。 A.教师与学生双主体说 B.教师中心说 C.学生中心说 D.学科中心说 18.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教师职业是一种( )。 A.附加职业 B.私人职业 C.专门职业 D.从属职业 19.在一定社会背景下发生的促使个体社会化和个性化的实践活动是指( )。 A.科研 B.教育 C.教学 D.管理 20.一个国家整个教育制度中最主要和核心的部分是( )。 A.学校教育制度 B.学校教育方针 C.教育经费控制 D.教育行政管理 21.具体规定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彼此之间的关系的是( )。 A.学制 B.培养目标 C.教育方针 D.课程计划 22.我国学制沿革史上,借鉴美国教育体制,初次确立了“六三三”的学习阶段和年限的学制是( )。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23.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是( )。 A.普遍与特殊 B.共性与个性 C.一般与个别 D.宏观与具体 24.我国第一部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现代学制是( )。 A.壬寅学制 B.癸卯学制 C.壬子癸丑学制 D.壬戌学制 25.1632年出版的《大教学论》的作者是( )。 英语学科第1页(共10页) 英语学科第2页(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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