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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作者:管理员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15-6-15 浏览数量: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修订)

(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1985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86年7

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定;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定)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四章计量监督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有利于生产、贸易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人民的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立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对全国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检定

第五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作为统一全国量值的最高依据。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七条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特殊需要,可以建立本部门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同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八条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

第十一条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

第三章计量器具管理

第十二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具备与所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第十三条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第十四条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制造、销售和进口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和国务院禁止使用

的其他计量器具。

第十五条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证产品计量性能合格,并对合格产品出具产品合格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可以制造、修理简易的计量器具。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个体工商户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范围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章计量监督

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需要设置计量监督员。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

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

第二十条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计量基准器具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检定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一条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未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制造或者修理计量器具的,责令停止生产、停止营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

罚款。

第二十三条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的,责令停止制造、销售该种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四条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五条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六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二十七条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按诈骗罪或者投机倒把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制造、修理、销售的计量器具不合格,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个人或者单位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计量监督人员违法失职,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决定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国防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的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第2次征求意见稿-《新资本协议

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指引 第2 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在新资本协议框架下提升银行的风险管理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确定的新资本协议银行和自愿实施新资本协议的其它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三条本指引的信息披露是指银行遵照新资本协议的各项规章指引,把银行及与银行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第四条信息披露应与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银行风险的评价和管理相一致。 第五条本指引的信息披露内容可不经过外部审计,会计准则制定部门、证券监管部门或监管当局另有要求的除外。信息披露的内容未经过外部审计的,必须在披露中注明。 第六条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载体应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对外公开信息披露的要求,非上市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的载体应遵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监管要求。 第七条银行应将信息披露的内容以中文编制,至少每半年披露一次,披露时间不晚于年报、半年报披露后的一个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披露的,应至少提前十五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延迟。 第八条银行应确定重要信息,对于披露会导致银行相关产品和系统的投资价值下降进而消弱其竞争地位的专有信息、保密信息,银行可不披露具体项目。 第二章披露要求 第九条本指引对披露的总体要求是:银行应制定一套经董事会批准的披露政策,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对披露内容和披露过程的内部控制等。银行应具备专门的程序评估信息披露的适当性,包括对有效性和频率的评估。 第十条适用范围 集团内单个银行的披露,通常不必按照下面的要求进行披露,但是集团内

第二章法制计量与管理-1

第二章法制计量与管理 主要内容 第一节计量法规体系 第二节法定计量单位 第一节计量法规体系 一、有关术语及定义 1、法制计量 ——为满足法定要求,由有资格的机构进行的涉及测量、测量单位、测量仪器、测量方法和测量结果的计量活动,它是计量学的一部分。 2、计量法 ——定义法定计量单位、规定法制计量任务及其运作的基本架构的法律。 3、计量保证 ——法制计量中用于保证测量结果可信性的所有法规、技术手段和必要的活动。 4、法制计量控制 ——用于计量保证的全部法制计量活动。 法制计量控制包括: ——测量仪器的法制控制; ——计量监督; ——计量鉴定。 5、法定计量机构 ——负责在法制计量领域实施法律或法规的机构。 法定计量机构可以是政府机构,也可以是国家授权的其他机构,其主

要任务是执行法制计量控制。 6、测量仪器的法制控制 ——针对测量仪器所规定的法定活动的总称,如型式批准、检定等。 7、计量监督 ——为检查测量仪器是否遵守计量法律、法规要求并对测量仪器的制造、进口、安装、使用、维护和维修所实施的控制。 计量监督还包括对商品量和向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检测实验室能力的监督。 8、计量鉴定 ——以举证为目的的所有操作,例如参照相应的法定要求,为法庭证实测量仪器的状态并确定其计量性能,或者评价公证用的检测数据的正确性。 二、计量法规体系 计量涉及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和国内外贸易,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它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技术基础,没有单位制的统一,量值的统一,社会经济秩序就要发生混乱,生产、流通就不能正常进行,科学实验、研究也会遇到困难,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交流、文化交流也无法开展。 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计量法规体系,才能保证社会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 我国计量法规体系分为四个层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国务院依据计量法制定或批准的计量行政法规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部门计量规章 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制定的地方计量法规

2020年继续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解读(每日一练) 考生姓名:汪剑秋考试日期:【2020-07-24 】单项选择题(共5 题) 1、计量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 (D) ?A,加强质量管理 ?B,保障安全生产 ?C,维护生产秩序 ?D,保障量值的准确可靠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D 2、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公布。 (A) ?A,国务院 ?B,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 ?C,司法部门 ?D,技术监督部门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A 3、计量追溯是指实验室确保自己测结果能溯源至()的要求。 (D) ?A,国家计量基准 ?B,法定计量单位 ?C,国家标准 ?D,地方计量标准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D 4、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必须经过()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 门计量认证考核合格。 (B) ?A,国家级 ?B,省级 ?C,地市级 ?D,县级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B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 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药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制定。 (A) ?A,国务院 ?B,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 ?C,省级检定机构 ?D,县级检定机构 答题结果: 正确答案:A 多项选择题(共5 题) 1、以下说法哪一种是正确的() (ACD) ?A,计量检定是进行量值传递的重要形式 ?B,计量检定就是对设备进行检验 ?C,计量检定是保障量值准确一致的重要措施 ?D,计量检定包括检验和加封盖印 答题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培训试题 姓名:日期:分数: 一、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序号写在括号内,每题4分,共100分) 1 对计量违法行为具有现场处理权的是_________。 (1)计量检定员;(2)技术监督员;(3)计量管理员; 2 进口计量器具必须经_________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3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对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4接受计量器具检定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时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应由_________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书或加盖检定合格印,并准与销售。(1)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计量检定机构;(3)政府主管部门; 5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向————申请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之后,方可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6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________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1)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7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_______主持考核后,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8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指_______________, (1)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2)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3)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9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是指____。 (1)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10 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由________________进行。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2)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3)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11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向________申请办理。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3)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12 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是_______________。 (1)部门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2)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了; (3)企业和社事业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

计量主要法律法规

计量法规体系 1、计量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 2、计量法规(8个)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发布; 《全国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1984年1月20日国务院第一次常委会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1987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年10月11日国务院批准; 《关于改革全国土地面积计量单位的通知》—1990年12月18日国务院批准;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年4月5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2000年9月22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3、计量规章(30多个) 《计量法条文解释》、《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计量检定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目录2005年第145号)、《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计量标准考核办法》、《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30余件计量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计量法》 共计六章三十五条(1985年9月6日通过,1986年7月1

关于《广东省纳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第一批)》的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模板】

附件1 关于《广东省纳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第一批)》的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进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通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研究调整《广东省纳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适当减少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种类,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调整依据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七条等规定。 三、调整内容 目前,列入《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有5类13种,包括:1.探伤仪:超声探伤仪、X射线探伤仪、磁粉探伤仪等; 2.农药残留检测仪: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 3.体温计:测量人体温度的红外温度计; 4.电子计时计费装置:电子停车计时收费表、电子咪表; 5.监护仪:多参数监护仪、心电监护仪、病人监护仪、中央监护仪、床旁监护仪、除颤监护仪。

经前期充分调研,建议初步调整方案如下:将农药残留检测仪、体温计、电子计时计费装置以及磁粉探伤仪不再纳入《目录》,调整后的《目录》如下:1.探伤仪:超声探伤仪、X射线探伤仪;2.监护仪:多参数监护仪、心电监护仪、病人监护仪、中央监护仪、床旁监护仪、除颤监护仪。 四、组织实施 有关计量器具从《目录》中取消后,将不再实施强制检定,由市场主体按照《计量法》规定,实施非强制检定或者校准。同时,将通过加大事中事后监督力度,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等措施,发挥社会各方力量,提高有关计量器具监督管理水平。

起草说明 一、调整必要性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2012年8月21日,原省质监局发布《广东省纳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通告,要求对列入《目录》并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或者用于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列入《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共5类13种。 自《目录》实施以来,我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克服经费不足困难,强化检定能力,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对纳入《目录》的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据统计,2016年-2018年检定的计量器具分别为116810台件、153818台件、182857台件,呈逐年增加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2014年开始实施计量检定收费免征以来,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10月23日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通告》,实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种类大幅缩减,我省《目录》有必要精简。二是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由于甄别难等原因,近年来计量器具检定数量增加较快,检定经费保障相对不足,设备和人员增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培训考试题 姓名:日期:分数: 一、选择题(请将正确答案序号写在括号内,每题4分,共100分) 1 对计量违法行为具有现场处理权的是_________。 (1)计量检定员;(2)技术监督员;(3)计量管理员; 2 进口计量器具必须经_________检定合格后,方可销售。 (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3制造计量器具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本单位未生产过的计量器具新产品,必须经_________________对样品的计量性能考核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4接受计量器具检定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指定计量检定机构及时进行检定。对检定合格的,应由_________出具检定证书、检定合格证书或加盖检定合格印,并准与销售。(1)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计量检定机构;(3)政府主管部门; 5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必须向————申请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之后,方可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6 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________对其计量检定、测试的能力和可靠性考核合格。 (1)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7企业、事业单位建立的各项最高计量标准,须经_______主持考核后,才能在本单位内部开展检定。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3)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8 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指_______________, (1)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2)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3)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 9 强制检定的计量标准是指____。 (1)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 (2)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10 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由________________进行。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2)省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3)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11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向________申请办理。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2)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3)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 12 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正作用的计量标准是_______________。 (1)部门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2)社会公用的计量标准了; (3)企业和社事业建立的最高计量标准;

计量的法律和法规

计量的法律和法规 我国现已基本形成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配套的计量行政法规、规章(包括规范性文件)构成的计量法规体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简称《计量法》,是调整计量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1985年9月6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计量法》是国家管理计量工作的根本法,是实施计量法制监督的最高准则。《计量法》共6章35条,基本内容包括:(1)计量立法宗旨;(2)调整范围;(3)计量单位制;(4)计量器具管理;(5)计量监督;(6)计量授权;(7)计量认证;(8)计量纠纷的处理;(9)计量法律责任等。 制定《计量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计量保证,并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消费者利益,以及保护国家的利益不受侵犯。 《计量法》的调整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中国人民解放军、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凡是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进行计量检定、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计量器具,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开展计量认证,实施仲裁检定和调解计量纠纷,以及进行计量监督管理等方面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它侧重调整单位制的统一以及影响社会秩序、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

的计量问题,有关家庭自用、教学示范用的计量器具一般不在《计量法》的调整之列。 (二)计量法规 1.计量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依据《计量法》所制定(或批准)的计量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等。 (2)省、直辖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计量法规。 2.计量规章、规范性文件 (1)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各种全国性的单项计量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等。 (2)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计量管理办法。例如:《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农业部部级质检中心验收和计量认证程序》等。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计量行政部门制定的地方计量管理办法。例如:《上海市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河北省计量管理条例》、《南京市计量管理办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2018修正) 【法规类别】计量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8.03.19 【实施日期】2018.03.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 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有计划地发展计量事业,用现代计量技术装备各级计量检定机构,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国内外贸易以及人民的

健康、安全提供计量保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和计量标准器具 第四条计量基准器具(简称计量基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国家鉴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符合上述条件的,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审批并颁发计量基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五条非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拆卸、改装计量基准,或者自行中断其计量检定工作。 第六条计量基准的量值应当与国际上的量值保持一致。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有权废除技术水平落后或者工作状况不适应需要的计量基准。 第七条计量标准器具(简称计量标准,下同)的使用,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计量检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要的环境条件; (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八条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对社会上实施计量监督具有公证作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建立的本行政区域内最高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申请考核;其他等级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 经考核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并取得考核合格证的,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审批颁发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后,方可使用。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试卷答案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试卷1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姓名”建议放在左侧面,以便装订与改卷保密) 一、单项选择题:(正确答案只有一个,每题1分,共70分) 1.注册计量师,是指经___C_____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规定范围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A.考核 B.考试 C.考核认定或考试 D.考核或考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是B。 A.1985年9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B.1985年9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C.1986年7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D.1986年7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3.承接仲裁检定的有关计量技术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定、测试任务,并对仲裁检定结果出具____ D______。 A.仲裁证书 B.仲裁报告 C.检定证书 D.仲裁检定证书

4.以下哪个内容不属于计量法调整的范围___ D____。 A.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 B.销售计量器具 C.进口计量器具 D.家庭自用计量器具 5.计量检定过程包括了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检查一般包括计量器具的______检查和计量器具的__ _C_____检查。 (A) 准确性,可靠性(B)准确性,稳定性 (C)外观,计量特性 (D) 外观,准确性 6.以下不是国务院行政部门发布的计量规章是___A_____。 A.《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 C.《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 D.《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7.以下关于计量仲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B_____。 A.申请仲裁检定应向所在地的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递交仲裁检定申请书;属有关机关或单位委托的,应出具仲裁检定委托书。 B.接受仲裁检定申请或委托的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在接受申请后15日内发出进行仲裁检定的通知。纠纷双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对与计量纠纷有关的计量器具实行保全措施,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破坏其原始状态。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该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建设“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树立行业公信力,根据《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起草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以下为征求意见稿全文: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活动,营造检验检测市场公平竞争环境,促进检验检测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主体责任】检验检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并对相关的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 检验检测机构违法出具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偿。 检测检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规范要求诚信经营,并接受、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实施的监督检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 第四条【监管主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制定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对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及违法行为查处,并将检查计划和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及时上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地)、县(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检查、查处结果及时上报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五条【监管原则】本办法规定的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坚持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方式,依法依规、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监管工作。

解析“医用三源”及其“计量检定”包含的重大法理错误

解析“医用三源”及其“计量检定”包含的重大法理错误 ——《中国医疗器械信息》杂志记者访尉可道、牛凤岐、张育川三位教授 编者按:“医用三源”是国内计量部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目录》(简称《强检目录》)中所列“医用辐射源”、“医用激光源”和“医用超声源”的统称。自1987年国家计量局发布《强检目录》,1990年起以“医用三源”名义对医院在用电离辐射、激光、超声类医疗设备实施“强制性计量检定”,在一些企业对该三大类医疗器械产品搞“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产品抽检,至今已经20多年了。在此期间,针对此事的争论不仅未曾停止,而且愈演愈烈,甚至还发生了多起针对“医用三源”强检的法律诉讼。在争论的双方中,计量部门坚称:“医用诊断和治疗设备中所包含的‘医用三源’是计量器具毋庸置疑”,对“医用三源”实施强制检定是履行《计量法》赋予计量部门的法定职责,并以《强检目录》为据证明其出处的合法性。而持反对意见的医疗卫生部门、药监部门、众多企事业单位和关心此事的专业人士则认为:计量主管部门将所谓“医用三源”解释为电离辐射、激光、超声类诊疗设备含带的“源”即能量、波形发射部分,根本不能成立的,因为它们既非诊疗所用的完整器具,更不用于临床测量,将其指为“计量器具”违背《计量法实施细则》,对不属于计量器具的医疗设备甚至其中的部件实施“计量检定”则是违背《计量法》的行为。为了搞清来龙去脉,辨明法理是非,本刊记者专访了在医用电离辐射、超声、激光科学技术及其应用和法制监管方面具有深厚造诣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尉可道、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牛凤岐、北京光电技术研究所张育川三位教授。 记者:三位老师好!本刊去年曾经刊登过周力田先生谈“医用三源”及其计量检定法理问题的文章,但读者很想听到作为历史见证者的界内老专家们的声音。请问三位老师,所谓“医用三源”是如何提出,对它们的计量检定又是如何搞起来的呢? 答:下面按发生的时间顺序说一说我们了解的有关情况: 1.1987年5月28日,国家计量局于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简称《强检目录》)。该目录是针对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等几个特殊领域所用工作计量器具制定的,属于《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文件。其中,第37、40、41三条的内容是: (1)“37 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照射量计、医用辐射源。”

DLT5190.5-200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5部分:热工自动化 条文说明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 技术规范 第5部分:热工自动化 条文说明 1 范围…………………………………………………………………………………………………… 3 总则…………………………………………………………………………………………………… 3.1 一般规定………………………………………………………………………………………… 3.2 到货保管和验收………………………………………………………………………………… 3.3 施工准备和配合………………………………………………………………………………… 4 取源部件及敏感元件的安装………………………………………………………………………… 4.1 一般规定………………………………………………………………………………………… 4.2 温度……………………………………………………………………………………………… 4.3 压力……………………………………………………………………………………………… 4.4 流量……………………………………………………………………………………………… 4.5 物位……………………………………………………………………………………………… 4.6 分析……………………………………………………………………………………………… 4.7 机械量……………………………………………………………………………………………… 4.8 称重……………………………………………………………………………………………… 4.9 其他……………………………………………………………………………………………… 5 就地检测和控制仪表的安装………………………………………………………………………… 5.1 一般规定………………………………………………………………………………………… 5.2 压力和差压指示仪表及变送器…………………………………………………………………… 5.3 开关量仪表………………………………………………………………………………………… 5.4 分析仪表…………………………………………………………………………………………… 5.5 执行器……………………………………………………………………………………………… 5.6 气动基地式仪表…………………………………………………………………………………… 6 控制盘(台、箱、柜)的安装………………………………………………………………………… 6.1 控制盘安装………………………………………………………………………………………… 6.2 盘上仪表及设备安装……………………………………………………………………………… 7 电线和电缆的敷设及接线……………………………………………………………………………… 7.1 一般规定…………………………………………………………………………………………… 7.2 电线管(槽)及电线的敷设………………………………………………………………………… 7.3 电缆敷设及固定…………………………………………………………………………………… 7.4 接线…………………………………………………………………………………………………

2017新版质量手册修订版

山东省医疗产品研究检验中心 质量手册 ****-QM- -2016 (第一版) 编制:体系编写小组 审核: 批准人: 持有人:2016年1月1日发布 2016年1月2 日实施

关于质量手册的换版说明 为了确保山东省医疗产品研究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或“本中心”)的实验室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适宜性;出具报告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各项活动均处于受控状态,减少和预防管理体系和管理活动缺陷;并满足最新发布的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特编制质量手册。 本质量手册是为规范山东省医疗产品研究检验中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质量管理体系活动的内部文件,所描述的管理体系符合质检总局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许可发证检验机构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它阐述了本中心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对其管理要求和技术要求应达到什么水平、要做什么、应有什么做了进一步的规范及描述,是山东省医疗产品研究检验中心全体人员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质量管理体系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循的基本准则,是保证体系活动有效开展的依据,是其管理体系中的纲领性文件。 为了方便使用和管理,本手册以活页形式装订。 特批准发布! 山东省医疗产品研究检验中心 发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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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医疗产品研究检验中心修订状态:1/0 文件编号:****-QM- 0.1-2016 质量手册修订页文件页码:共 1 页,第1 页颁布日期:2016年1月1日修订日期:/年/月/日实施日期:2016年1月2日 序号章节号修订 次序 修订 内容 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批准日期

计量法律法规清单

页码,1/2相关计量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1987) (4)《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 (5)《全国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1984) (6)《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 (7)《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1987) (8)《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87) (9)《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1991) (10)《计量基准管理办法》(2007) (11)《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 (12)《标准物质管理办法》(1987) (13)《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08) (14)《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1987) (15)《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1987) (16)《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989) (17)《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1991) (18)《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1987) (1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1) (20)《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05) (2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2008) (9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6)

页码,2/2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2006) (96)《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1990) (2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4) (28)《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 (29)《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1999) (3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1987) (31)《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2006) (32)《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06) (33)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4)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35)JJF1112-2003《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 (36)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37)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38)JJF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39)GB/T19000-2008idtIS0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40)GB/T19001-2008idt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1)GB/T19022-2003idtIS0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42)GB/T27025-2008idt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43)GB/T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44)GB/T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45)GB/T3102-1993《量和单位》 (46)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注:应使用上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最新版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现将《注册计量师

注册计量师制度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提高计量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保障全国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计量检定、校准、测试等计量技术工作(以下简称“计量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在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质量技术监督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技术机构中执行计量检定、测试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依据计量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须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后,方可从事规定范围内的计量技术工作。 其它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取得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 第四条注册计量师分一级注册计量师、二级注册计量师。英文分别译为: Level 1 Certified Metrology Engineer Level 2 Certified Metrology Engineer 第五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共同负责注册计量师制度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

监督和检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质量技术监督或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计量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考试 第六条注册计量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质检总局负责拟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提出考试合格标准的建议。 第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审定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质检总局对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九条凡符合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外籍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计量师的考试。 第十条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BRC法律法规

BRC法律法规 清单: 1、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 3、产品质量国家抽查监督管理办法 4、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5、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6、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7、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 8、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 9、关于加强市场商品质量、标准化、计量监督管理工作的公告. 10、关于企业使用的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依法自主管理的公告 11、关于深入贯彻实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通知 12、关于印发《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系统内实验室注册准则:2000》的通知. 13、关于执行《入境出境集装箱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 14、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管理规定 15、国家商检局关于发布《进出口商品检验样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16、国家商检局关于贯彻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通知 17、国家商检局关于下发《免验商品生产企业考核条件(试行)的通知》 18、国家实物标准暂行管理办法

19、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20、计量标准考核办法 21、计量基准管理办法 22、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 23、计量检验抽样方案 24、进出口商品报检的规定 25、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 26、农业标准化管理办法. 27、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码管理办法. 28、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 29、全国技术监督职业道德规范(试行) 30、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31、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2、食品卫生法. 33、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 34允许短缺量 3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条文解释. 38、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39、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修正本〕 40、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试行).

计量法律法规以及综合知识练习题3

注册计量师考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综合练习题(三)及答案 一、判断题 1、计量行政部门必须设置计量检定机构。(×) 2、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的计量器具视为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 3、国际单位制的简称符号是ISO。(×) 4、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中,质量单位的符号是g。(×) 5、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都应实行强制检定。(×) 6、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和计量检定规程是计量检定所必须依据的技术规范。(√) 7、下列计量单位符号都是法定计量单位符号m、A、L、min。(√) 8、物质量的单位符号是mol。(√) 9、企事业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 10、国际单位制的基本单位中热力学温度单位的符号是℃。(×) 11、计量标准的稳定性考核其核查标准可以不一样。(×) 12、最大允许误差就是仪器的示值误差。(×) 13、比对就是两台相同仪器间的量值的比较。(×) 14、一台数字电压表的最大允许误差MPE:0.01%。(×) 15、一台数字电压表的准确度为0.01%。(×) 二、填空题 1、国际单位制 (SI制)包括 SI 单位、 SI 词头和 SI倍数单位 三部分。 2、国际单位制中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不包括2个辅助单位)有 19 个,用于构成倍数单位的词头有 16 个。 解析:具有专门名称的导出单位大多采用该领域中著名科学家的名字命名。 3、加速度m/s2的中文单位名称是 米每二次方秒 ,中文符号是 米/秒2 。10 m/s2应读成 10米每二次方秒 。 4、m4的中文单位名称是 四次方米 。 解析:乘方形式的单位名称,其顺序应是指数名称在前(由数字加“次方”组成),单位名称在后。 5、20℃应读成 20摄氏度 。 解析:单位的名称或符号必须作为一整体使用,不得拆开,因此不能读成摄氏20度。 6、词头纳是十的负 9 次方。 7、电阻率单位Ω?m的中文名称是 欧姆米或欧米 ,中文符号是 欧?米 ,8×10-8Ω?m读作 8×10-8欧姆米 。 解析:中文名称就是单位的读法,有全称和简称。 中文符号就是用中文简称表示单位符号。 8、发电煤耗单位写成“克/(千瓦?小时)”是不对的,因为 中文符号不应含有单位的全称“小时” ,应改为 克/(千瓦?时) 。 9、一只电流表,其示值为10A,经检定,其实际值为9.9A,则该电流表在10A该度点的测量误差是 0.1 A。 解析:测量误差为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差,即⊿=Ax-Ao=10-9.9=0.1A 10、一只电流读数是10A,标准表读数是9.9A,则该电流表的修正值为 -0.1 A。 解析:修正值= Ao-Ax=9.9-10=-0.1A 11、化整间距为2时,保留位是偶数,保留位 不变 。 12、计量检定必须按照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进行,必须执行 计量检定规程 。 13、取得《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的标志符号由 CMC 三字组成。 14、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在法律上具有 项目 效力、 生产地 效力、 时间 效力、 销售 效力。 15、我国大多数国家制造标准(GB)是等同采用 IEC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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