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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铁路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第四条项目开工条件: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满足国家城镇发展规划,并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其中列入核准目录的项目已经核准,实行审批管理的项目已经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二)项目规章制度健全,项目负责人和机构成员已到位,具备任职工作条件。

(三)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批复,施工图投资核算(可分站前、站后工程)已报铁道部核备。

(四)项目资本金和其它建设资金计划已落实,资金符合信贷政策和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

(五)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编制完成,内容符合有关要求。

(六)项目主体工程(或控制性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并已发中标通知书。

(七)项目法人或项目公司与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

(八)项目环评报告已完成审批。

(九)按规定完成固定资产节能评估(待国家出台相应政策后执行)。

(十)按规定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依法完成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审批。

(铁总建设[2015]7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中国铁路总公司 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总建设[2015]78号) 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 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 我国目前对建设工程开工条件的审批,存在着颁发”施工许可证”和批准“开工报告”两种形式。多数工程是办理施工许可证,部分工程则为批准开工报告。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2001年7月原建设部经修改后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主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备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按照《建筑法》的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不按理施工许可证。 据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m2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抢险救灾等工程 《建筑法》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底层住宅的建筑活动,不适用本法。 这几类工程各有其特殊性。所以,从实际出发,法律规定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为避免同一建设工程的开工由不同行政主管部门重复审批的现象,《建筑法》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这有两层涵义:一是实行开工报告你准制度的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国务院

的规定,其他任何部门的规定无效;二是开工报告与施工许可证不得重复办理。 (四)另行规定的建设工程 《建筑法》规定,军用房屋建筑活动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据此,军用房屋建筑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规定。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筑工程 开工报告制度是我国沿用已久的一种建设工程开工管理制度。1979年,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基本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了这项制度。1984年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中将其简化。1988年以后,又恢复了开工报告制度。开工报告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1)资金到位情况;(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的要求。1995年国务院《关于严格限制新开工项目,加强固定资产投资源头控制的通知》、《关于严格控制高档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知》中,均提到了开工报告审批制度,近些年来,公路建设项目等已由开工报告制度改为施工许可制度。 需要说明的是,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承包商即施工单位在工程呢个开工前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通过后,即可开工。虽然字面上都是“开工报告”,但二者之间有诸多的不同:(1)性质不同,前者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后者则是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2)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3)内容不同,前者主要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则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工程开工复工停工管理规定

. 工程开工、复工、停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北京博大新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复工、停工管理程序,保证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目标如期实现,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博大新元公司所有开发建设工程项目及运营管理的装修改造的工程项目。 2办理开工手续的范围及条件 2.1每个单独签定合同(协议)的新开工项目都必须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其中主要分部工程、专业分包工程、甲方独立分包工程必须单独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开工手续由施工总包单位申请办理,其中甲方独立分包工程由独立分包单位办理开工手续。需办理开工手续的项详见附表1。 2.2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局或建委)已审核发给建设单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测量坐标点、高程控制点埋设牢固,核对无误,已完好移交施工单位并签认有现场移交书面记录。 3)建筑物放线已经政府规划部门指定的测量机构复验并予以书面确认。 4)施工现场已正式移交施工单位管理并办理了书面移交手续(或总包已向专业 分包办理了工作面移交,标高及坐标移交,临水、临电、安全防护等移交,进行了进场前的专项交底---用于专业分包单位进场)。移交内容应包括:施工用配 电设施、施工用水表井、施工排污口、工地围拦设施、施工占道、施工道路情况、地下管线情况、地下障碍物情况、水文地质情况、周边建筑物结构及基础情况、区域社会环境等。 5)施工现场给水、排水、供电接通。 6)技术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已签发。 7)监理单位已在现场办公,监理工程师已到位。 . . 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已在现场办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工长、材料员等主要管理人员已到位。 9)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完成并经过审查批准。 10)基础工程施工机械进场,安装就位并可正常运转。 11)基础工程材料、劳动力供应计划已落实,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2)施工单位已完成符合合同规定的工程预算书。 13)施工人员已进行班组技术交底、安全、防火教育。 14)施工单位现场办公用房、材料库房、材料堆场、门卫已可使用。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的思考

2011年,我国在建铁路规模达到3万多公里。当前我国正在努力建设发达完善铁路网,根据“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由现在的9.1万公里增加到12万公里左右。这些铁路项目的顺利推进需要有上万亿元资金。如何拓宽筹措渠道和资金来源,为铁路建设提供持续的资金支持,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铁路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一)资金不能及时到位 目前,铁路项目大多采取铁道部与地方政府合资,资本金和债务性资金相结合的建设模式。为了节约资本成本,本着尽可能先使用权益性资金,后债务性资金的原则进行资金筹划。因此,在建设的初期,资本金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影响到工程能否顺利推进;项目到了后期,资本金额度用完或所剩无几的时候,债务性资金的保障成为了工程建设的关键。 (二)铁路建设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铁路项目往往由于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材料价格波动大等因素,加大了融资难度。俗话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资金保障是铁路建设的核心问题,原有的投资融资格局中,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建设企业极其关联市场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阻隔,资金缺乏有限的封闭管理,风险和收益分担不对称,资源不能得到合理流动与运用。从以下两方面解决我国铁路建设资金的来源。 (三)提高铁路部门自身筹资积累能力 1.实行区内铁路供需平衡,合理提高区内铁路短途客货运价 根据铁路供需情况,由于目前的铁路客货运价远低于公路、内河、海运的运价。建议:适当调整部分客货运价,这样每年就可回收一笔相当数量的资金,作为筹集铁路建设资金不足的补充。 2.发展多种经营,增加资金来源 铁路运输有极其雄厚的创利潜力和集团优势,铁路多种经营总体发展思路有如下几点: ①发展铁路运输延伸服务业。扩大运输代理业务,提供货物承运前、交付后的全程服务,并推动铁路、公路、水路联运。 ②发展仓储业。在港口、车站、工矿企业集中地区建立现代化仓储业基地及配套设施,促进货物集散及商品集散市场的形成。 二、铁路建设资金筹措的策略 (一)深化铁路建设投融资体制,建立和完善多元投资机制 目前,铁路项目建设中,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征地拆迁工作,或以征地拆迁作价入股,或承担部分资本金的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应继续加强和深化建设资金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和公司企业的合理分担、共同发展,政府对投融资市场进行有效的调控监管,通过配套措施,实现交通运输的投资回报。 (二)进行铁路运输所有制改革与融资的多元化 铁路运输业资本的来源要从单渠道转变为多渠道,既要来自国家投资又要来自资本市场;既要来源于政府又要来源于民间;既要来源于国内,又要来源于国外。 (三)鼓励其他经济主体进入铁路经营 开放铁路市场改变铁路在所有权、经营管理上的单一主体格局。让铁路在投、融资方面的改革开放上敢为人先。铁路采取多种融资方式,如股份制、投资基金、债券、可转换债券、BOT方式等都可进行探索推行。 三、关于铁路建设的特殊优惠政策 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是国家战略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站在这样的高度来看待铁路发展,整体谋篇布局。一是国家投资力度,交通运输的发展离不开国家的大力投资;二是政策上的扶持是非常重要的,2011年10月,在铁道部融资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国家发发改委专门回函首次确认“铁路建设债券为政府支持债券;财政部和税务总局也明确,对企业持有2011-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所得税。三是改革开放的环境,创造一种有利于激励多元投资主体活动的比较宽松的环境,减少对融资和经营的直接干预。 (一)尽快修改和补充完善铁路法 尽快通过铁路法规制度来明确铁路税收优惠、铁路建设贷款和建设用地优惠等内容。国家在必要时可实行对某些社会效益型的关键交通运输环节实行运价补贴政策,以放松对运价的管制,向由市场定价的方向过渡。 (二)给予铁路税收优惠政策 很多欧美国家以优惠的税收扶持铁路,对铁路征收营业税非常低。目前我国对铁路征收的基金的基础上再征收所得税,没有体现国家对铁路发展的支持和大铁路外部社会效益的认可。 应借鉴国外铁路的普遍经验,对铁路实行低档税收或免税政策,降低税率。国家在土地、税收政策上应向铁路建设倾斜。 (三)应进一步完善铁路的投资环境 用法律来保障各方面的投资经营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对投资者加以保护,明确铁路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的投资方向和范围、优惠政策和规定。各省市区可通过沿线土地资源、矿藏资源开发的优惠等多种措施,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渠道的资金。 四、拓宽铁路建设资金筹措渠道 (一)合资建设铁路 争取与国内外商家合资建设铁路,与外资合作修建铁路,应积 关于铁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的思考 廖凤勋 (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成都610072) 摘要:自2010年四季度以来,尤其是2011年,铁路建设备受关注,先后陷入高铁技术部不成熟,高铁安全不信任和高铁债务危机的泥沼中,并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铁路项目资金筹集日渐艰难,导致很多项目停工。本文分析了铁路建设的资金需求和融资渠道,从政府拨款、发行国内外债券等方面对铁路融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铁路公司;建设资金;筹措 作者简介:廖凤勋(1974-),男,本科,研究方向:基建财务管理。(下转第60页) 廖凤勋:关于铁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的思考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最新版) 1.工程开(复)工报告的审批 1)监理部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10天前提报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审表,总监工程师在收到开工报告审表5天内,完成开工报告的审查、签发工作,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审批。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由施工单位在开工前4天报监理站,由总监工程师组织,在2天内完成审查、审批工作,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审表后,及时审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同时,现场核对是否具备开工条件,签认施工单位提交的“主要进场人员申报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进场施工机械报验单”、“进场材料报验单’和”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审核其图纸会审及施工技术交底资料,具备开工条件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工程开(复)工应具备条件

1)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承包合同合同已签订; (2)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机构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位。 (3)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完成,并按规定的程序完成审批。 (4)主要施工图纸已完成复核工作。 (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准临时房屋和便道能满足开工要求。 (6)施工复测已完成。 (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工地试验室已经建立,并能满足施工要求。 (9)主要物资(材料)订货能满足连续施工要求。 (10)施工用主要的机具、设备已进场。 2)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批。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 所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至科创板上市的预案 2019年12月18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分拆上市符合<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的议案》等。根据上述决议和《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等法规,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公司编制本预案。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分拆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分拆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工程承包、勘察设计咨询、工业制造、物流与物资贸易等,目前各项业务保持良好的发展趋势,公司所属子公司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建重工”)与公司其他业务板块之间保持高度的业务独立性,本次公司分拆铁建重工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上交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运作构成实质性影响。 2、本次分拆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仍将控股铁建重工,铁建重工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反映在公司的合并报表中。尽管本次分拆将导致公司持有铁建重工的权益被摊薄,但是通过本次分拆,铁建重工的发展与创新将进一步提速,进而有助于提升公司未来的整体盈利水平。 3、本次分拆对公司股权结构影响 本次分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更。 (二)本次分拆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分拆尚需表决通过或核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分拆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铁建重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尚需铁建重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审批风险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分拆方案的正式批准、履行上交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

施工准备与开工报告申请条例制度

施工准备与开工报告申请条例制度 篇一:施工准备与开工报告 申请制度
1 总则 (1)工程建设项目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 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时间。 分期建设的项目, 其开工建设是指第 一期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 单项工程建筑物的开工, 是指工程正式破土或建筑物 的基础工程动工,也算为开工。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 筑物、小型临时设施等临时工程都不算工程开工。 (2)工程项目依据工程中标通知 书及工程施工合同 ,都应在正式开工之前,完成工程开工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办理工程开 工的各项审批手续。为规范局承建西成客专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申请审批管理, 贯彻落实铁道部关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保证西成客专建设项目的 顺利进行,严格开工建设程序,根据《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 和办理程序有关规定的通知》(铁计〔2007〕29 号)规定和《西成客专工程开 工报告审批管理实施办法 》,制定本施工准备与开工报告申请制度。 (3)本标段、重点工程以及单位工程等开工申请报告由本单位(其中标段 开工申请报告由项目部填报, 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由项目部委托相应管段的项 目部填报)按实填写,按本制度规定的相应程序报批。单项工程也可以单独提交 工程开工报告申请开工,对于停工后又复工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2 开工报告申请前应达到的开工条件 2.1 标段及标段内重点工程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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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中标后,在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协助下,由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共 同完成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其具体内容如下: (1)承发包合同已经签订; (2)本单位(局)现场管理机构(选定项目机构办公地址并发布联系电话 等)已设立,主要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在标书机构的基础上设置项目部机 构定员和配备项目经理、 总工程师及相关部室人员) 按投标承诺或合同规定已到 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及质量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已经明确; (3)索取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并已向设计、建设单位提交施工图到图 计划以及补充勘查计划。 主要施工图纸已完成审核工作; 编制了项目实施规划大 纲,拟定施工队伍、组织施工调查,标段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完成,并按规定的程 序完成审批; (4)施工指南、施工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实施细则 和工序、工艺施工要求已经驻地监理和总监理审核; (5)主要施工便道已经贯通,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房屋和便 道能满足开工要求;水保、环保、安全等措施符合要求; (6)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经完成,施工贯通复测已完成并且 复测测量结果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7)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8)标段的工地中心实验室已经建立,仪器设备齐全已标定并已取得试验 资质;检测仪器齐全且经检验合格,检测方案已经标段工程总监审批; (9)主要物资(材料)储备满足连续施工要求;并已完成材料检验、水质 化验、配合比选定等必要的试验工作; (10)标段内人员、施工用机具、设备已按照标书承诺全部进场,并且到场 人员(含劳务人员)均经培训,且考试合格; (11)针对标段工程特点的突发事件处理办法和保证措施已经制订。 2.2 本标段重、难点工程划分原则 重、 难点工程按照由 XXg 公司确定的原则 (详见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 划分: (1)高边坡、高填方、岩溶、滑坡、顺层、软土路基; (2)桥梁长度大于 2km、高墩、深水墩、岩溶地基、结构特殊的桥、存在 较大施工安全风险因素的桥梁工程; (3)隧道工程; (4)无砟轨道等。 2.3 单位工程开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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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报告管理规定

开工报告管理规定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开工报告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开工报告的涵盖内容及审批程序,明确实施责任人,确保施工项目按时开工,杜绝延误开工现象。 2.准备 2.1开工准备 2.1.1 现场实施准备: (1)人员的工种、资质、数量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要求; (2)施工机械的种类、数量、性能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要求; (3)施工用材料、设备及工机具是否满足开工及施工要求; (4)现场四通一平及力能供应是否具备开工及施工要求。 2.1.2资料准备 ⑴移交资料的格式是否确定。 ⑵图纸是否具备施工要求。 ⑶作业指导书是否审批完成。 ⑷准备报告的编写和审核是否完成。 2.1.3后勤保障 ⑴生活临建是否满足居住条件。 ⑵医疗、餐饮等条件是否具备。 ⑶与相关政府部门手续是否办完。 2.2 认真填写开工报告申请单。

2.3 开工报告审批流程(见流程表)。 3.填写和审核的规定 3.1 开工报告单采用统一格式(见附表)。 3.2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省略准备内容中的通用部分。 3.3 分部、分项工程一般只对项目部申请,由工程部部长审核,生产经理和总工共同批准。 3.4 机组整体开工报告由工程部部长编写,单位工程及对内申请开工报告由专业工程师编写,工程部部长审核。 3.5 需对外申请的开工报告由生产经理和总工共同审核,审核后执行工程资料对外来往管理制度。 3.6 对外申请开工报告必须在计划开工前三天结束内部审核流程;对内申请开工报告必须在开工前结束审批流程。 4.开工报告的存档 4.1 对外开工报告在监理批复后,资料管理人员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存档,并第一时间通知总工、生产经理。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 (铁总计统[2015]7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依法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国发〔2014〕5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财政部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国有资产与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3〕202号)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铁总发展与法律〔2014〕96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投资,是指新建或改建铁路及运输配套的基本建设投资,既有铁路运输经营、安全和服务设施设备等更新改造投资,非运输业务经营开发等固定资产投资,对外合资合作的长期股权投资,铁路机车车辆等装备购置及加装改造和高价互换配件投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第四条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规范投资行为、落实审批权责、明确审批程序,按照投资规模、用途、资金性质不同,实行分级和分类管理。 第二章审批权限

第五条使用限额以上中央财政性资金的铁路项目,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核报国务院审批。使用总公司或所属企业资金的新建(含增建)跨省(区、市)铁路项目和国家铁路网干线项目,由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总公司及所属企业的非铁路客货运输业务领域投资2亿元及以上项目报财政部审批。 第六条使用总公司资金、国家投资主管部门核准以外的铁路项目;使用总公司资金2亿元以下的非铁路客货运输业务领域经营开发项目及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所属企业资金、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铁路项目;使用所属企业资金、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以及对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总公司审批。与地方政府合资项目,由总公司会同省级政府联合审批。 第七条使用所属企业资金、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铁路项目,使用所属企业资金2亿元以下的非铁路客货运输业务领域经营开发项目,由所属企业自行决定,并按规定报总公司和地方政府备案。使用所属企业资金、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由所属企业按规定自行审批。 第八条使用总公司或所属企业资金的境外投资项目,由总公司按规定办理审批。其中投资3亿美元及以上项目按规定报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第三章基本建设 第九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铁路发展规划是铁路建设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总公司根据国家批准的规划,以及运输经营、安全生产需要,确定铁路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安排。

4-11轨道交通-到公司的两个多月——中铁昆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开发工作见闻录

公司经营开发工作见闻录 ——一名新员工两个多月的工作经历 邓思礼 中国中铁的6大基础设施投资公司作为中国中铁的区域总部,代表中国中铁在责任区域内对BT、BOT、PPP、股权合作等投资类项目以及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项目等工程项目开展市场开发、投融资、建设管理、施工总承包管理和运营维护管理等工作。在中国中铁系统内大多数人看来,投资类公司似乎是“二业主”、“工作轻松”、“好地方”的代名词。其实不然,这里的工作强度、压力并不比工程局小。 我是2016年9月1日来到公司,通过两个多月的工作,本人对公司的经营开发、项目运作和项目投标等工作有了一个初步的认识,也有一些体会和感悟。 一、经营开发 经营开发工作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传统的经营开发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对市场进行分析、研究和布局,充分利用企业优势,通过资源投入,采取市场化手段进行竞争,以获取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为目的的全过程工作。对于投资项目的经营开发,特别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如PPP 项目,与传统的经营开发方式有较大区别。主要是在项目信息收集、项目筛选、条件甄别基础上确定目标项目、向政府表达对建设项目的投资意向,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和采购人就项目合作的边界条件进行沟通交流、磋商谈判,并充分展示企业的资质业绩、资金实力、履约能力、商业信誉和综合优势而获得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工作。 公司的经营开发工作由两位主要领导亲力亲为、大部分精力参与经营开发,分管领导全身心投入经营开发,经营部门(经济合同部、融资财务部)主责营销策划与实施,区域公司负责基础工作,各单位(部门)全力协

作,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的全员经营格局,公司已形成了以经营为龙头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项目运作 在国内,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模式主要经历了早期的“BOT模式”、前几年的“BT模式”、到现在的“PPP模式”,每个时期不同的投资模式具有不同的投资收益和风险。现阶段乃至较长时期,在国家层面政策引导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建设已形成常态。PPP模式下的投资项目,特别是进入国家财政部PPP示范库项目和国家发改委PPP库的项目,投资收益相对稳定,投资风险与BOT模式、BT 模式比较相对较小。 近两年来,在建筑市场上传统的招投标项目越来越少,各个地方政府推出了大量的PPP项目,公司非常重视与地方政府前期沟通、运作的环节,重视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重视项目风险防控措施。介于此,只要是公司决定参与的项目,特别是重点参与的投资项目,在主要领导带领下,以公司经济合同部为主的经营团队在《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采购方案》、《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或《项目采购文件》等主要合同文件的核心商务条件形成过程中,在每一个阶段和上述每一份文件文本的形成都要与相关单位进行多种形式洽谈、反复磋商反复修改,最后达成基本一致意见,使这些合同文件合法合规、合情合理,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打下基础。 公司主要是以经济合同部为主进行项目合作方案对接、边界条件谈判、投资评估以及相关合同文件的起草、研究和修改等,工作量大,常常因政府或业主的时间要求,马不停蹄、夜以继日的工作。我作为辅助经济合同部工作的副总经济师,经常参与其相关工作,曾经与经济合同部一道,一天内从早晨谈到次日凌晨、从一个业主谈到另一个业主。尽管如此,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毫无怨言!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一、审批、开工管理 1、按国家、省及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办理项目的备案和核准、土地、环保、水利、安全、消防等相关手续,积极争取国家各项优惠政策:贴息、进口设备免征关税,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等。 2、技改项目的审批见《技改项目审批、验收管理规定》。 3、公寓、单元楼等新建大型工程须报集团董事长批准。 4、零星维修工程须有经严格审批的《开工报告》。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职责 1、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依照项目规模和内容的不同,项目的组织管理机构可做适当调整。 2、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公司与项目经理签定责任状,就项目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现场、安全、达标达产等方面明确责任和考核。 3、项目经理负责制定项目进度计划;对项目建设中的人、财、物进行管理;对项目建设期间的质量、进度、投资、现场、安全、人员考核等进行管理;负责项目的对内、对外协调工作,公司内各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 4、专业负责人对项目经理负责。专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项目经理的工作安排,作好本专业的进度计划、技术交流、考察、招标、验收、人员培训、安装指导、生产准备、生产调试等方面的工作;作好与其他各专业的工作配合和协调。 5、专业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服从项目经理和专业负责人的管理,不断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图纸,熟悉项目操作程序,做好项目的指导、监督、检查、验收及现场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招标、合同管理 招标按《集团招标管理规范》执行;合同按集团《合同管理制度》执行。 四、物资验收及保管 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施工管理 1、进度管理: 1.1 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根据总工期编制科学的网络计划和进度计划交分管领导审核后,严格执行。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铁计[2007]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计[2007]97号] 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管理办法 (2007-5-10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运输、强本简末、系统优化、着眼发展”建设新理念,加强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实现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目标,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依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投资管理,按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四个阶段进行投资控制。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合理确定投资规模,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发展计划司;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批复设计概算,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工程设计鉴定中心;项目工程招投标、项目实施阶段按批准投资进行过程控制,铁道部主管部门为建设管理司。项目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责任主体,项目设计单位是全过程投资控制的基础,项目施工单位依据设计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合同价款控制投资,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和验工计价实施监理。铁道部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全过程投资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三条按照科学定标、适度从紧、强本简末、节约投资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国家或铁道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批准的投资估算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法定限额。建设单位在铁道部批准项目设计概算规模内组织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可参照执行。国铁控股的合资铁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程序适用于本办法,但各项投资决策应经公司法定程序决策后履行报批手续。 第二章 (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第五条项目(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应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优化选择技术方案并合理核定项目投资估算。(预)可行性研究重点研究项目的工程范围、技术标准、线路主要方案、主要设备设计原则、重大桥隧工程方案和桥隧工程比例、主要站段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年限、资金筹措方案和项目的效益评价等内容。 第六条项目设计单位完成初测后开放可行性研究工作,项目投资估算依据可行性研究阶段的专业设计方案和工程数量,按照铁道部基本建设工程投资(预)估算编制办法进行编制,基本预备费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计列。项目设计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投资估算)应达到规定的设计深度和精度,推荐的主要技术条件明确,重大设计方案比选充分,影响投资的因素考虑全面,投资估算编制合理。投资估算文件应有符合规定的工程数量清单和综合(分项)估算资料。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

第一篇公司背景分析 (2) (一)企业的发展变革 (2) (二)企业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背景情况 (2) (三)企业的基本经营业绩,生产经营特点以及所处的行业 (2) 第二篇会计报表分析 (4) (一)资产负债表分析 (4) (二)利润表分析 (18) (三)现金流量表分析 (23) 第三篇财务效率分析 (31) (一)盈利能力分析 (31) (二)营运能力分析 (35) (三)偿债能力分析 (38) (四)发展能力分析 (41) 四篇杜邦分析模型 (46) 因素分析 (47) 第五篇结论及未来展望 (49) (一)取得业绩 (49)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 (50) (三)未来展望 (51)

第一篇公司背景分析 (一)企业的发展变革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铁建”)是一家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国务院国资委于2007年8月17日批准,有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独家发起设立本公司,并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100000000041302。本公司及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建筑工程承包、勘察设计及咨询、物流贸易、工业制造、房地产开发等业务。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截至2013 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233,754.15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1,233,754.15万元。 (二)企业控股股东的持股及背景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人是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持7,566,245,500.占比61.33%。而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的最终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企业的基本经营业绩,生产经营特点以及所处的行业从本年度财务报告的有关信息,可以了解到,201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678,959

铁总建设〔2017〕301号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管理行为,落实建设管理责任,严格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保证铁路建设依法合规进行,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责任追究,是指对参与铁路建设且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或所属企业有隶属关系的建设单位人员,在建设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进行责任追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管理出现违规违纪行为以及由此引起不良后果的,按照问题和事故性质、情节、后果情况,追究建设单位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有关管理人员、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四条铁路建设管理人员违规违纪责任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按照本办法实施追究,其中涉嫌违反党纪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国家和有关部门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违法违规问题、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作出人员处分决定的,依其处分决定实施处分。国家和有关部门未作出人员处分决定的,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违规问题依照本办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铁路建设引起铁路交通事故相

关人员的责任追究,执行总公司铁路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其中引起人员死亡的铁路交通事故,从严追究责任。 第六条铁路建设管理人员在建设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好管理和监管工作,依法合规推进铁路建设。 第二章责任追究方式和程序 第七条责任追究方式。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批评。 (三)诫勉。 (四)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五)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追究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提前结束试用期。 第八条责任追究程序。 (一)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做好国家有关部门检查的配合工作,对检查发现、举报核实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相关建设单位人员的责任追究建议送总公司建设部。 其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涉嫌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违反

近期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变动情况

近期股份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职务调整变动情况 免去刘荣耀股份公司总裁助理职务,任巡视员。梁勇任股份公司副总经济师,仍任经营开发部部长。试用期一年。权有勇任股份公司副总经济师,仍任机关党委书记、行政管理部(离退休干部管理部、保卫部)部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刘志伟股份公司劳资社保部部长职务,另行安排。免去张贺华中铁电气化局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事职务;调股份公司工作,任劳资社保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杨启兵调股份公司工作,任安全生产部副部长。吕月胜任总公司党委干部部副部长、股份公司干部部(党委干部部)副部长,仍任中铁人才交流咨询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国勇不再担任中铁投资集团(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北方投资公司总经理职务;调中铁一局工作,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罗田郎为中铁一局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林原、刘剑斌、崔江利、熊志勇任中铁二局集团董事。刘恒书不再担任中铁二局股份公司监事职务。马文军、蒲良海为中铁二局股份公司监事人选。张振兴不再担任中铁三局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职务;调中铁设计咨询工作,为副总经理人选。王东旭不再担任中铁六局总工程师职务,仍任副总经理,试用期至2016年8月。免去赵剑发股份公司督导巡视二组副组长职务;调回中铁六局工作,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人选。

王新华为中铁六局总会计师人选。试用期一年。李永青调中铁六局工作,为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刘胜尧任中铁八局党委书记,仍任副董事长。试用期一年。赵智不再担任中铁八局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任副巡视员。刘保顺为中铁电气化局总经济师人选,仍任副总经理。免去王宝善股份公司督导巡视二组副组长职务;调回中铁电气化局工作,仍任副巡视员。免去崔宝华中铁建工集团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党委常委职务,退休。段永传不再担任中铁建工集团总经理职务,任董事长、党委书记,仍为法定代表人。毕彦春任中铁建工集团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为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王建营为中铁建工集团副总经理人选。试用期一年。免去姜洪友中铁航空港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党委常委职务,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调股份公司工作,任房地产和养老产业管理部部长。免去丁荣富中铁隧道集团董事长、董事、党委副书记、党委常委职务,不再担任法定代表人;调中铁航空港工作,任董事长、党委书记、为法定代表人。于保林任中铁隧道集团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仍任党委书记。唐忠任中铁隧道集团副董事长,仍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免去沈尧兴中铁投资集团董事长、董事、党委书记、党委委员,中铁工程建设分公司党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中铁投资集团法定代表人;任中铁上海投资公司筹备组组长。谢大鹏任中铁上海投资公司筹备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管理办法(申请 审批 条件)

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规范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有序顺利施工,实现建设工程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的控制目标,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集团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及均股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其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查、审批的管理工作,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建设工程开工是指经集团公司批复初步设计的工程建设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后的主体工程开工。 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履行开工报告的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工程方能开工。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申请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或集团公司审批。 集团公司根据批准的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和《集团公司年度资本支出计划》,按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审批、拨付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额度。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报告的审批方式: (一)备案制:由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的建设工程开工报告或施工许可证,经审批或备案后,报送集团公司备案; (二)审批制:按照《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政府不再审批开工报告的投资建设项目,报集团公司审批。 第六条建设工程开工审批应具备下列开工条件: (一)建设单位为管理项目已设立了指挥部(项目部、项目公司、筹备处)等(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建立了规章制度,主要负责人和管理机构成员已经到位; (二)已经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设计概算;设计单位已经提交全部或当年开工单位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或已经与设计单位签订可以满足主体或控制性工程施工进度需要的施工图交付协议; (三)已经办理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地方政府审批手续,必须具备安全、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卫生、节能等专篇设计审批条件; (四)建设项目的资本金和其它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承诺手续完备;工程建设项目已列入集团公司批复的《年度资本支出计划(新开工的基本建设项目)》; (五)已对拟开工的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设计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审查、备案; (六)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含工程总体进度网络计划)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查、批准,已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现场会审和技术交底; (七)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已经划分,项目主体或控制性工程已经通过招投标形式择优确定了施工、监理单位,并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施工、监理人员按时、按量符合进场要求,能够满足工程开工需要; (八)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部门已经确定,并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示范文本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备案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建设工程备案制度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 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 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2.拆除工程备案制度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 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 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 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 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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