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起重机应急预案

起重机应急预案

起重机应急预案
起重机应急预案

起重机应急预案

为了应对突发性机械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应急响应,防止起重机械倾覆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保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根据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措施。

1 应急准备

1.1 应急组织的建立

1.1.1 成立项目部应急响应领导小组

1.1.2 确定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和监督员

1.1.3 应急总指挥职责:

1)判断是否可能或已经发生重大事故,是否要求应急服务机构帮助,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应急人员在较安全的地方,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

3)继续调查和评估事故的可能发展方向,预测事故的发展过程;

4)指导危险机械设备的全部或部分停止运动,与现场安监人员和关键岗位的员工密切配合,指挥危险场所人员撤离;

5)与地方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持密切联系;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安排恢复事故影响区正常秩序,恢复生产;

7)及时向上级组织和地方政府报告灾害情况;

8)向新闻媒体及相关部门传递准确信息。

1.1.4 应急副总指挥职责:

1)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执行应急响应具体工作;

2)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过程指挥和响应实施;

3)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1.1.5 应急监督员职责:

1)负责应急预案的全过程监督;

2)负责洪水、地震、气象信息的收集、获取;

3)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组织应急人员的灾前演练及本预案的宣贯工作;

4)有权制止应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5)协助总指挥和副总指挥执行应急预案响应;

6)负责应急响应的全过程记录,向总指挥提供可靠的灾害信息报告。

1.1.6 应急领导小组其他成员职责:

1)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应急响应实施;

2)负责应急人员的组织及其它劳动力的提供;

3)负责组织、提供应急材料及所需工器具、机具。

1.1.7 当班起重机司机职责:

1)作业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机械事故或突遇5~6级以上大风,或接气象预报时段7级以上(2分钟时距平均风速大于16m/s)大风,必须按本预案措施进行操作,确认各项准备、措施无误后,方可撤离起重机;

2)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准备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操作、控制。

1.1.8 当班起重工职责:

1)作业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突发机械事故或突遇5~6级以上大风,必须协助起重机司机按本预案措施进行操作,确认各项准备、措施无误后,方可撤离起重机;

2)听从领导小组指挥,准备尝试对危险设备进行加固、控制;

3)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救援过程中的起重作业。

1.1.9 全体员工职责和义务:

1)项目部所属全体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命令,随时准备

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2)实施救援过程中的各专业作业和非专业作业;

3)在施工过程中遭遇自然灾害及突发事件,应听从指挥,有组织地撤离危险区域。

1.1.10 告知相关部门和全体员工应急小组成员电话号码、火警和急救中心电话号码。

2 应急响应:

2.1 各类起重机械一旦发现火情,必须正确选用消防器材,立即组织扑救,并视火情大小向项目部、安监部报告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抢救被困人员和救护伤员。

2.2 发现人员触电事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中心求助。

2.3 施工机械事故的应急响应

2.3.1 各类型起重机械一旦发生作业中刹车失灵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紧急鸣笛示警,吊钩滑轮倍率大的起重机应紧急操作回转机构,把荷重转至无人区域空旷地带,吊钩滑轮倍率小的起重机可尝试打反车制动,如果荷重下方无人员作业和障碍物,变幅式起重机应立即增幅,防止因突然卸载造成起重机向后倾覆事故的发生,努力将人员伤亡、机械和设备损失降低到最大限度。

2.3.2履带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一旦发生轨道、基础、路面或支腿突然下沉事故,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一瞬间短暂的时间,空载情况下应立即将配重回转到基础或路面较为坚定的一侧,同时增幅或收幅,保持起重机平衡;带载情况下应立即卸载,或用回转、变幅的方法保持整机平衡;事故得到控制后,立即组织救援,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2.3.3 起重机械防风措施:

1)作业时若突然遭遇6级(风速12m/s)以上大风或起吊迎风面较大的重物时遭遇5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作业,操作人员应充分利用短暂的时间,立即卸载,夹好夹轨器,并穿好铁鞋;同时将吊钩与地面的荷载锚定;

2)气象预报时段5~6级大风,应停止作业,防风措施按(1)实施;

3)气象预报时段7级以上大风,必须停止作业,除防风措施按(1)实施以外,还

必须在刚性腿和挠性腿上部(桥架下端)两个方向拉设缆风绳(本车轨道作地锚),同时用Φ48钢管插入行走轮轮辐孔内将行走台车锁定。

2.4 各类起重机械作业时如果突然遭遇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必须紧急卸载,如果时间允许,可拉设缆风绳,切断电源,紧急疏散人员。

3 灾后救援:

3.1 灾害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组织救援工作,调动现场各种车辆、器材和人员,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状态,保护事故现场,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当地地方政府、安全监察部门汇报灾害情况。

3.2 发现作业人员触电或其它伤害,必须立即救护伤员。对伤情较重的伤员,

要立即进行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外伤处理),并立即向就近的医疗机构求助或直接拨打120急救电话向急救中心求助。

3.3 发现相关人员和财产受灾后,应立即实施救援,并向上级领导报告,协助上级领导向当地地方政府、安全监察部门报告灾情。

4 灾后恢复:

4.1 检查起重机械灾害情况,制定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

4.2 对灾后的起重机械进行危害辨识和短期及长期的影响评价。

4.3 对废弃物的处置按《固体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

4.4 对起重机械的结构强度进行测试和评估,及时恢复生产。

5 纠正与完善:

5.1 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进行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5.2 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细致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

5.3 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应急人员进行灾前演练,努力提高员工的技术素质。

5.4 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装置,有效控制事故。

5.5 与当地医疗机构、防汛组织和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准确地获取信息。

山东振宇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编制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