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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交接班管理制度

掘进区交接班管理制度

1、一般原则

(1)值班人员应认真作好本岗位的交接班工作,交班人员应主动向接班人员交待运行情况,保证安全运行。

(2)接班值班长及各班班长应提前30分钟进入现场,了解运行情况,其它值班员必须提前25分钟到现场检查设备、了解情况,各部设备负责人员必须在现场签字交接。

(3)接班人员严禁酒后接班。

(4)值班人员一般不得连值两班,值班人员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应经区长批准,区长应指定人员代替,交接后方可离开。

(5)在交接过程中,双方意见不一、经协商不能解决时,应向有关领导或值班实汇报、裁决处理;未办好交班手续,不得自行离开岗位。

(6)重大操作和事故处理,应告一段落并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交接,系统事故处理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后方可交接。

(7)交接中发生事故时,不得进行交接,对未完成交接手续则由交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可在交班人员的要求下协助处理。已办完交接手续的则由接班人负责处理,交班人员应主动协助处理。

(8)必须正点交接,双方交接完毕后,交班人员才能离开岗位。(9)接班班长应将主要情况(运行情况、设备情况、经验教训、命令通知等)向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应根据上班情况、布置

任务及完成任务的安全措施和传达上级指示。

(10)交班完毕后,对发现的大小问题,一律归接班人员负责,交班人不负任何责任。

2、接班

(1)接班人员应向交班人员了解设备情况、运行方式、操作变动、经验教训后,签字接班。

(2)查阅交接班记录,了解主要参报的变化情况。

(3)接班检查:应按本岗位所管辖范围进行全面检查、有疑问应向交班人员询问清楚,对设备异动、缺陷操作后的变动应重点检查,必要时交接双方应到现场交接。

(4)检查本岗位设备现场是否整齐清洁,接班人员有权要求交班人员把岗位设备场地做好清洁后,才能办理交接手续。

(5)检查工具、记录本、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如有损坏,只有当接班者未提出异议方可进行接班。

3、交班

(1)交班前班长应检查本岗位的例行工作,计划工作的完成情况,查阅主要岗位的运行记录,检查各岗位清洁工作完成情况。(2)各岗位交班前应检查工具、记录薄、消防设施、是否完整、齐全后交班。

(3)各岗位交班前,作好岗位的清洁工作。

(4)各岗位在交班前应检查交接班记录正确无误后,并向班长

作简要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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