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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完整版)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完整版)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思创科技集团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发扬思创团结互助,扶危济困的企业文化精神。自2006年起,思创科技集团公司工会发起并建立了“思创爱心互助基金”,该基金的运行是对职工社会保障体系的一种完善和补充,符合党中央提出的“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要求。现结合公司实际,根据广大职工的意愿,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定义及用途

1、思创爱心互助基金是思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含旗下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困难互助组织机构。、

2、思创爱心基金所筹款项及运营所得全部用于思创集团困难职工的生活补助、重大疾病及意外伤害的医疗救助、其它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章资金筹集及公示

1、思创爱心基金由思创职工自愿捐助款项及公司捐助的配套资金组成。

2、职工捐助分为定期捐助活动和临时性捐助两种形式。

3、每年6月18日“思创爱心日”活动,基金会倡议员工捐助自己的一日工资,职工自愿认捐后由人力资源部在当月工资当中扣除。

4、思创爱心基金随时受理员工的自愿捐款。

5、思创爱心基金认捐活动当月将相关信息予以统一公布。每次有思创职工获基金救助必须

6、在保证基金正常运转和无任何风险的的前提下,由公司财务代表与公司工会基

金管理委员会签署委托理财协议,由财务部代为进行理财,所取得的收益纳入思创爱心互助基金。

第三章、基金补助对象

1、凡个人交纳了互助基金的思创职工,因重大伤病,在省、市医保中心认可的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发生的有关医疗费用,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和体系领导签字证明,均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相应的互助基金补助。

2、互助基金补助原则上对单人一次性补助,特殊情况的长期补助需进行公示。

3、对职工直系亲属,如父母、妻儿遭遇重大疾病或意外导致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情况,互助基金也予以适当救助。

4、思创爱心互助基金参与社会公益性的社会特困群体的救助。

第四章基金的补助标准

医疗补助:

1、基金的补助原则是重大疾病与重大意外伤害。

下列情况视为重大疾病:

1)如尿毒症此类需长期做血液透析,长期应用药物控制的疾病;

2)各种癌症,急性肝炎,急性胰腺炎,胃出血等较为严重的内脏疾病;

安装心脏起搏器、心脏瓣膜、冠状动脉支架、人工接骨等手术;

3)其他经过医疗机构鉴定认可的重大疾病。

下列情况视为重大意外伤害:

4)交通事故造成重伤或致残;

5)火灾、触电导致重伤和残疾;

6)见义勇为造成重伤与致残;

7)其他经基金管理委员会鉴定认可的重大意外伤害。

下列情况造成的意外伤害,本基金不予补助:

8)大面积普遍性的自然灾害;

9)犯罪与违法、违纪、违章;

10)自杀自残。

2、基金的补助标准。凡符合互助基金补助条件的在职员工因患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之后,仍需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其补助标准为:

补助档次与比例:

1)5000元以下的补贴500元

2)5000~10000元部分的补助l5%(补助最低起付线1万元)

3)超过1万元至3万元的部份补助20%:

4)超过3万元至6万元的部份补助30%:

5)超过6万元至9万元的部份补助40%:

6)超过9万元至12万元的部份补助50%:

3、思创爱心互助基金享受期与合同期同步,即劳动合同期终止,基金享受权同

时终止,基金不退。

4、凡参加爱心互助基金的在职员工,因公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一次性给予8

万元补助,非因公意外导致死亡的,给予2万元抚恤。

5、职工申请互助基金补偿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思创互助基金申请;

2)个人参与思创互助基金的认捐证明;

3)工会会员证及其复印件;

4)职工住院费用支付结算清单及票据复印件。

生活困难补助:

职工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人身意外等情况导致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除提交以上申请材料外,需经基金委员会委员实地家访,确认情况后参照职工补助标准的80%比例执行。

第五章基金的管理

1、基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基金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工会委员会代管日常工作,各工会分会代表参与议事。

基金管理委员会人员:余素文、何葑、刘洁、万里程。

2、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基金管理委员会委员代表由下列部门组成:

2)基金委员会主要任务为:负责制定基金筹措方案、补助政策标准、审定

补助数额。

3)基金财务专员,负责基金收缴入账,补助报销,由财务设立专门账户,

专款专用,承担收支记账业务,并按财务制度汇总定期向基金管理委员

会提供书面报告。

4)基金补助审查专员,负责受理会员重大病伤医疗费用的补助申请,根据

章程规定提出补助意见,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5)基金监督小组,负责基金收支的监管、审查,确保基金公正、公平、合

理使用。负责困难职工的不定期家访等工作。

3、基金委员会的日常管理

1)基金每次获捐和支出都必须登记造册,账目明晰。启用基金时各项手续必须完备,经相关组织审核批复后,应通报公司总裁室会议。

2)基金的救助支出、资金结余、运作收益等情况每半年必须公示一次。每年在公司宣贯大会上向捐赠人统一汇报基金年度工作成果及下年计划。

3)分、子公司筹集的爱心基金由集团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各分子公司的职工代表经捐款人统一授权,可申请查看基金会账目。

4)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对本公司在职职工的生活及医疗救助,但同时参与社会公益救助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社会救助的资金比例不应超过基金年筹款额的20%。

5)思创爱心互助基金委员会在接到申请人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回复申请人是否符合被救助条件;符合被救助条件的申请,基金委员会30个工作日内必须予以具体批复。

6)思创爱心互助基金的所有经费必须全部用于规定的帮助对象,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挪用和侵占,否则,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诉诸法律。

第六章基金补助使用程序

1、在职员工个人未参加互助基金的,不享受本基金补助。

2、参与基金的员工根据个人实际困难的情况,自行准备申请材料,经所在部门的经理、分管领导和工会分会干部审核签字后提请基金委员会批复。

3、申请材料中的各类票据和证明材料经财务审核后核发补助款项,申请人在财务室领取现金。

3、基金管理委员会核发救助款项前后,监督专员会不定期的进行家庭实访看望。核实家庭困境的真实性。申请人必须给予配合和理解,不得推诿和阻扰。

4、救助按事实发生和申请救助的先后顺序,从思创爱心基金中支付。若经费不足,则向工会申请经费或及时发起捐赠。

第七章附则

1、本办法经2010年8月20 日公司工会委员会及总裁室讨论通过并施行。

2、本办法针对思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均有效。

思创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会

2010年6月18日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发扬公司团结互助、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关怀理念,体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特在公司内部设立“爱心互助基金”。 “爱心互助基金”以帮助因遭遇灾害、重大病症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需要援助的员工为目的,以企业为平台,全员参与为原则,以爱心资助为纽带,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爱心活动。 第一章定义及用途 1.爱心互助基金是天顺、天亨、天元(含旗下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正式员工)自愿参加的互助组织机构,是企业内部帮扶基金。 2.基金以“企业倡导、员工参与,关爱员工、服务员工”为基本原则,建立员工与员工间、企业与员工间互帮互助的良好机制。 3.为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对员工救助时,将与员工在职时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挂钩,适当拉开档次,确定救助金额。 第二章管理机构 1.本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若干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管委会成员另行任命)。 2.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权及义务: ①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②负责基础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 ③负责受理困难员工救助的报告,及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④修改基金管理制度; ⑤决定基金会相关重大事项。 3.基金管理委员会年末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章会员 1.公司在职员工,凡自愿参加基金会,并按月缴纳会费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2.会员享受以下权力: ①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补助的权利; ②对基金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3.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申请补助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②按月交纳会费,会费在工资中扣交,所缴纳的会费用于自助或互助; ③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 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四章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管理要求 1.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来源: ①公司依据上年盈利情况对基金会的专项配套资金; ②员工爱心捐款和其它客户、供应商及外部机构或公司以外其他社会人员爱心捐赠; ③基金会员每月工资中扣除10元作为基金会基金; ④基金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以及公司依制度对员工的经济处罚收入; ⑤公司组织的捐款活动。 2.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要求: ①本基金收到的各项款项均要存入本基金会专用账户; ②本基金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基金的安全、完整,基金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 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③本基金会财务做到专款专用,严格审批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 用; ④本基金会收支项目要定期公布,并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检查和员工的监督。 第五章互助基金帮扶范围

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_规章守则.doc

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_规章制度**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会章程 159班的兄弟姐妹们: 岁月无情,光阴似箭!转眼间毕业十年,大家分散各地,聚少离多。然而,时间并不能磨灭我们的同窗之情,反而会让我们之间的友谊烙印越来越深。每每回首往事,大家的欢笑声历历在目,想之甚,念之切,无以言表。 为使同学间的互帮互助成为经常性活动,成为同学们沟通、交流并进一步加强同学之间感情的平台,并能有能力维持之。特此成立一个自愿的,无商业性质的同学公益基金会,希望大家踊

跃参与。 经调查收集各位同学对基金会的建议,整理制定: 《**三中159班同学公益基金实施方案》 一、成立同学基金会之目的: 对本班同学及家庭因特殊原因造成的困难提供力所能及的资助。

二、基金的管理组织及职责: 1、基金会组织架构为1名会长,5名常委,若干会员组成。 2、会长职责:对同学基金会委员负责,收集需要资助的信息与基金委员的讨论意见,全权管理基金的支出、收入,如需动用基金,须两名常委同时证明。会长无法继续履行管理职责的,由过半数会员共同推举一位继续管理。2014年会长:肖炎平。

3、常委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发展新会员,公告需要资助的信息,收纳会费,代表基金会资助同学及其家庭。常委的任职为委员轮流制,每年更换一次。2014年常委:姚刚,李欢,吕汉新,李发鹏,鲁银海。 4、委员职责:宣传基金会的作用与目的,提供需要资助的信息,无回报地交纳会费。 三、基金的筹集: 1、参加对象:**三中高159班全体同学,采取自愿原则。

2、募集标准:最低200元/年,不设置上限,按年支付。不设募集年限,最低总额6000元/人,可一次性或者多次性支付。注:每年的 5月1日前是交收会费的限期。 3、基金会资金管理:分两个概念:累计净值和最新净值,累计净值是所有的会员缴纳总和,最新净值是累计净值减去花费与额外收入(如基金利息等)。 4、资金的运用情况在群里公布。()群名:159班公益基金会,群号:15554****

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 版本: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贯彻以人为本的企业理念,推进和谐公司建设,关心帮助遇有危急和经济上有特别困难的员工,构建和谐、温暖的拓邦大家庭。经公司研究决定,设立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以下简称爱心基金)。 第二条爱心基金是在公司引导、广大员工捐助下,建立的公益性、互助性、临时性救助资金。爱心基金的使用必须遵循“救急解困”原则。爱心基金属于所有员工,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三条为规范爱心基金的管理、使用,强化监督,做好困难员工的及时援助工作,依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爱心基金的来源 第四条爱心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每月从四级以下员工的工资中每人扣除3元,从四级及以上员工的工资中每人扣除6元,归入爱心基金。 第三章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爱心基金救助对象:深圳市拓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六条 (一)申请救助的教职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因本人重大伤病的救治,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困难的; 2、因家人(限父母、配偶、子女)重大伤病的救治,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生活困难的; 3、因意外灾害、伤害等因素(如车祸、火灾等),造成家庭人身或财产等巨大损失,经济特别困难的; 4、因不可预见、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洪水、雪灾等),造成家庭人身或财产等巨大损失,经济特别困难的; 5、其他特殊情况并经过公司领导共同讨论,同意使用的。 (二)申请救助的员工应当道德品质优良,工作勤奋刻苦,相同等级的功过相抵后,不能有处罚的情况。 (三)以下条件不列入爱心基金的援助范围: 1、遇窃、遇盗:个人重要财物因自己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个人承担此项责任; 2、因打架、斗殴、酗酒等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导致人身伤害的,不列入爱心基金的援助范围; 3、公司已办理保险的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或医疗费用按相关的保险条例,由相应保险公司和个人承担。 4、在职期间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者不予以爱心援助;

《爱心基金会章程》word版

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以下简称“本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的宗旨:用爱心经营企业,关爱员工,传递爱心。 第三条本基金会的目的:倡导人人献爱心,传承互帮互助的传统美德,以感恩的企业管理理念,共建和谐企业。资助符合本基金会宗旨和捐赠意愿实施的慈善项目。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性质:本基金会是由董事长倡议发起,由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创立、管理并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的一个专门负责资金筹集,对公司内部需要关心爱护的员工实施帮助与支持,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的爱心救助、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基金募集:接受公司股东、公司内部职员以及社会爱心人士捐赠。(二)基金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基金管理,并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连续积累。 (三)基金享用对象: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不包括停薪留职人员和在公司挂职但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以及社会上有特大事件导致的公益救助、或经董事会特批的人员。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本基金会由公司监事会兼职组成理事会。理事会是基金会议事决策的机构。下设由公司爱心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聘任“爱心大使”组织

“服务队

”进行日常的爱心服务及援助事项的落实。 第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二)制定基金会的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方案; (三)审定基金会年度报表; (四)修改基金会章程; (五)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基金会章程的义务; (二)对员工宣传基金会的义务; (三)维护基金会形象的义务; (四)调查资助对象情况的义务; (五)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六)对本基金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第九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理事长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会议决议须经出席成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重大募集、捐助活动; (二)章程的修改; (三)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并由出席成员审阅、签名。

爱心基金会章程与执行标准.doc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是由瑞恩公司及部分员工发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设立,管理和使用瑞恩公司及内部员工自愿捐赠用于员工间互助金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组织。 第三条凡瑞恩公司在职员工经申请均可成为“瑞恩爱心互助基金会”的会员。

第四条瑞恩公司作为基金会的主要发起者和基金的主要捐赠者,自基金会设立即为该基金会的永久成员。 第五条基金会的宗旨:无微不至的关怀,随时随地的帮助;传递温暖,爱心互动。 第六条基金的用途:基金用于会员因经济困难,向基金会申请救济的款项支付活动。第七条基金会的权利机构是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和副会长;执行机构为基金会委员会。 第二章基本工作原则 第八条基金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规范的原则,管理和运作瑞恩爱心互助基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基金会会长团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由瑞恩公司推荐并经基金会常务委员会协商推荐产生。 第十条会长由基金发起人公司董事长担任,常务副会长由行政人事总监担任,负责主持基金会日常管理事务; 会长职责: 1、基金会章程的颁布 2、基金会发展方向的确定 3、督促检查常务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基金会委员会设委员9人,其中执行委员1名,常务委员:企业文化负责人、财 务相关负责人,其他委员以部门为单位提报委员会候选人名单1名,委员会负责组织各部门 负责人通过选举投票方式产生新的委员名单,执行委员由常务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委员会 成员中必须有6名以上(含)瑞恩公司推荐的人选。 第十二条所有委员会成员除执行委员外必须是公司正式员工并且是基金会会员才有资格参 与选举,每年通过选举方式进行委员换届; 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1、负责日常爱心互助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开展全公司范围内的爱心互助公益活动 3、合法履行委员职责,在有利益冲突情况时予以回避。 4、负责制定及修改爱心互助基金会的章程以及相关管理规定 5、定期举行爱心互助基金会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决策并在其中发挥作用 6、支持组织的使命并愿意确保组织对其服务对象的需求做出及时回应 7、协助制定和完成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组织能力建设和资源开发。 8、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特殊情况下,基金常务委员会将召开临时会议。 委员会的权利: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基金会章程 【爱心助学基金理念】授人玫瑰,手留余香;以爱育爱,爱爱相生 【爱心助学基金口号】行动照亮梦想,爱心点燃希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音乐与演义学院爱心助学基金是我院学生党支部创设的一个专门从事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的公益性基金。 第二条助学基金会宗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传统道德精神,资助特困同学,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摆脱困境,以激励他们发奋读书,立志成才;在校园内,大力倡导勤学、进取、敬德精神,宏扬“友爱、善良、诚实、互助、进取”之心,努力提高校园文明和校园道德水准;在爱心助学过程中,通过教师引导和活动教育,使学生们相互学习借鉴,最终达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师生共同捐款助学,奉献爱心,以实现“以爱育爱,爱爱相生”和“以人育人,共同发展”的教育目的。 第二章助学基金来源及使用管理 第三条基金来源:音乐与演艺学院在校师生的个人捐款等。每年春秋两季,全体师生集中捐款两次。每人每月5角钱。 第四条所筹集到的资金由基金会统一管理,捐赠资金全部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并且做到专款专用,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擅自挪作它用。 第五条本基金建立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基金设专门账户,由学校助学基金委员会管理。 第六条基金的使用:求助对象必须是思想进步,热爱祖国、热爱党;品行端正,自尊自爱,自信自强,遵规守纪,热爱集体;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同时家庭经济状况属实特困,尤其是那些父母双亡的孤儿或父母自身患重大疾病的我校在籍在校学生。每年两个学期分两次,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定期以助学金或物资奖励的方式发放;如有意外情况发生,经基金会研究决定随机发放适当救助金。 第七条基金的管理: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常务副会长负责,常务理事协助工作;基金和账目分开,由两个人分别管理;基金会设专门帐簿记载基金的收入和发放,上交捐款的有关班级和基金会负责人以及接受救助金的同学必须在相关材料上签字。每次收发救助金后,基金会会长要对收支帐目进行核查并签字。每年年底,助学基金的收入情况和使用情况要向全体理事和全院教师通报。临时支出,要及时与基金会会长沟通。

关于申请组建“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的方案

关于申请组建“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的方案 一、组建目的 为健全和完善帮扶机制,向困难员工送温暖、办实事,帮助员工排忧解难,促进公司和谐发展,特成立“河南万顺员工爱心互助基金”。 二、基金注入与来源 1、本基金采取以公司捐赠为主、员工互助、捐赠为辅的形式,将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河南万顺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2、自本爱心互助基金成立之日起,公司每月不同职位、级别的捐赠、会费。 3、公司内部指定的罚款、乐捐。 三、加入条件及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额: 1、凡在职人员自愿加入,入会方式是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自愿加入爱心基金会签名备案表”亲自签名。新入员工在入厂转正时,由总经办向员工征收是否入会的签名回执备案,签名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 2、凡我公司员工自愿加入本基金后按以下比例每月缴纳爱心基金(新入员工从入厂后转正时自愿加入开始缴纳): (1)、河南万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5元/月/会员 (2)、总经理/副总/总助: 30元/月 (3)、经理/副经理: 15元/月 (4)、主管/副主管: 10元/月 (5)、职员/机长/师傅/技工/司机/仓管:5元/月 (6)、员工/质检/保安/厨工/清洁工: 5元/月 (7)、爱心人士捐赠,并颁发荣誉证书。 员工缴纳费用在工资中代扣,公司捐赠费用由总经办填写《领款单》,由财务部划入爱心基金专用账户。

3、凡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河南万顺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四、退出条件: 1、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基于员工健康平安保障原因,原则上在职期间建议不退出,如本人确因特别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加入本基金,可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退出本基金。经批准退出基金后不再缴纳爱心基金。 2、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解除约定,自动退出本基金。 3、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五、基金的支出 1、本基金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 (1)、对加入本基金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一定比例的补贴.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3)、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照一定的比例补 贴: 1-5万补贴10% 5-10万补贴15% 10万以上补贴20% 3、对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1)、因自然灾害导致员工家庭重大损失,员工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经济上出现重大困难而需要帮助的,由本人家庭所在地镇一级政府部门出具相应证明,经本人申请,经部门经理确认,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视事件本身情况由本基金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直系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发生重大损失

公司员工爱心互助基金方案管理方法

XXXX有限公司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全称为“XXX员工爱心互助基金”。 第二条本基金采取以公司捐赠为主、员工互助、捐赠为辅的形式,将基金收入集中管理,使本基金成为XXX员工爱心互助,健康平安生活的有力保障,同时发挥一定的社会公益效益。 第二章基金注入与来源 第三条基金来源: 1、自本爱心互助基金成立之日起,每年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盈利情况按一定比例以捐赠形式注入。 2、深圳市XXX有限公司每月缴纳捐赠的资金。 3、XXX公司全体员工每月缴纳互助、捐赠的资金。 4、其他关联客户/供应商及社会人士的捐赠。 加入条件及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额: 第四条:凡我司在职人员在本基金会启动之日起即可凭本人意愿加入,入会方式是由员工本人在“员工自愿加入爱心基金会签名备案表”亲自签名。新入员工在入厂后,由人事部向员工征收是否入会的签名回执备案,签名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 第五条:凡我公司员工自愿加入本基金后按以下比例每月缴纳爱心基金(新入员工从入厂后次月开始缴纳): 1. XXX有限公司 1万/月 2. 董事长: 200/月 3. 总经理/副总/总监: 100/月 4. 经理/副经理: 20元/月 5. 主管/副主管/工程师: 15元/月 6. 职员/班长/师傅/技工/司机: 10元/月 7. 员工/品检/保安/厨工/清洁工: 5元/月 第六条:凡员工加入本基金后,自加入之日起至离职日期间均可享受“XXX 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之各项相关权益。

退出条件: 第七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基於员工健康平安保障原因,原则上在职期间建议不退出,如本人确因特别原因不愿意再继续加入本基金,可以书面形式向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退出本基金。经批准退出基金后不再缴纳爱心基金。 第八条:凡加入本基金人员,如本人离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开公司,则自员工离职日起自动解除约定,自动退出本基金。 第九条: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三章基金的支出 第十条:本基金适用于以下范围的支出: 1.对加入本基金员工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一定比例的报销. 2.对加入本基金员工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3.对国家发生重大自然灾难及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第十一条:对加入本基金员工本人发生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按照一定的比例报销: 1-5万报销10% 5-10万报销15% 10万以上报销20%,最高额度5万元整 第十二条:凡患下述特殊疾病者,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出据有效票据,由本人申请,经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批准,视病情、费用情况由本基金按照一定的比例给报销,其余费用由本人负责(同一疾病不能报销两次):1.大面积急性心肌梗塞住院抢救和脑出血手术患者; 2.尿毒症需做血液透析者; 3.各种III、IV期癌症患者; 4.患有急性肝坏死病的患者; 5. 因病情需要,经医院同意器官移植(例如肾移植); 6.其他重大疾病/重大损失或困难; 第十三条:对家庭重大突发事件或出现重大困难的资助 1. 因自然灾害导致员工家庭重大损失,员工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或经济上出现重大困难而需要帮助的,由本人家庭所在地镇一级政府部门出具相应证明,经本人申请,经部门经理确认,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核实,视事件本身情况由本基金给予一定额度资助。

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

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增强教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帮助部分教职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结合学校实际,特成立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 第二条爱心互助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公益性群众组织。其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坚持以人为本,维护教职工利益,增强教职工队伍凝聚力,构建和谐校园,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缴纳互助金的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注1]均具有互助会会员资格。入会的会员需填写《浙江树人大学教职工爱心互助会入会登记表》,缴纳相应的互助金,办理入会手续,方可成为爱心互助会会员。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本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学校新聘、新进正式在编教职工在办理爱心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具有会员资格。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离校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会员资格于下一缴费期自动终止。 第六条原来未参加爱心互助会的正式在职教职工申请入会时,必须补交自实施《浙江树人大学在职教职工爱心互助会管理办法》以

来的所有互助金金额,在申请加入爱心互助会并交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医疗互助待遇;停止缴纳互助金的会员重新入会时,在补足停交期间的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因公出国等原因而停交互助金的正式在职教职工,在回国后按时缴纳互助金后的次月起即可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金筹措 第七条互助金采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年缴纳的互助金; (二)学校专项资助; (三)工会资助; (四)校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不定期组织会员“一日捐”活动; (五)互助基金的合法增值和积累。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 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5元,全年60元,委托校财务处每年一次性在会员工资中统一扣除。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资格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管理 第九条爱心互助会设管理委员会,成员由校工会、财务处、纪审办、人事处、卫生所、教代会代表等7人组成。其职责是:(一)制定和修订互助金使用办法,研究修订爱心互助会有关条例;

X X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职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扶贫帮困的传统美德,倡导“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互助精神,帮助员工缓解因大病、重病或家庭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建立起企业主导、工会运作、员工参与的互助帮扶机制,结合企业实际,特成立员工爱心互助会(以下简称互助会),设立员工爱心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金)。 第二条成立互助会设立互助金宗旨是: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发扬扶贫济困、互助互惠、奉献爱心的优良传统,为员工提供精细、精准、精心的服务,打造工会帮扶工作品牌。 第二章会员 第三条凡公司在编员工均可自愿参加互助会。由工会统一进行登记造册,员工本人确认后即可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会员有履行缴纳互助金的义务和享受《员工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补助的权利。 第四条公司新聘、新进编制在职员工,在申请办理互助会入会手续、缴纳互助金次月后成为互助会正式会员。 第五条因调动、辞职、自动离职等原因离司或停止缴纳互助金者,于次月起自动终止享受本办法所规定的会员权利。 第六条本办法实施时未加入互助会的在编员工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中途停止缴

纳互助金的在编员工重新申请入会,必须在办理入会手续且缴纳互助金一年后方可享受互助待遇;非互助会的会员不享受互助待遇。 第三章互助会经费 第七条互助金釆用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原则,其主要来源:(一)会员按规定每月缴纳的互助金; (二)公司的专项经费资助;(3—10万元) (三)公司工会每年追加注资1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资助和捐赠; (五)互助金的积累和增值。 第八条会员互助金的缴纳。加入爱心互助会的会员每人每月缴纳互助金10元。委托财务处每月在会员工资中代扣代缴。互助金不建立个人帐户,会员权利终止后互助金不再退还。 第四章互助金的管理 第九条成立公司员工爱心互助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互助金管委会),成员由公司工会、总裁办、人事处、财务处和职工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及根据实施情况修订和完善本办法; (二)审核决定互助金接受捐赠、收缴、使用等管理情况; (三)接受、审批会员的补助申请,决定补助金额; (四)审议通过其他涉及互助金管理的重大事项。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XX公司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缓解员工在遇到突发重大困难(限员工本人或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住院治疗)时的经济压力,体现XX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安全感和归属感,本着互帮互助、奉献爱心的精神,设立XX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基金”)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重大疾病主要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颅肿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冠状动脉绕道手术;心脏病等主动脉手术;严重烧伤;重症肝炎;消化道大出血等。 本办法所指的意外伤害主要包括:非工作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毒蛇咬伤、烧烫伤、食物中毒、煤气中毒等。 ※第三条互助金使用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合理,救急不救穷,扶危不济贫。 第四条互助基金的适用对象:全体会员(即所有与公司签定正式合同的员工,以及所有由公司管理处兼管的子公司员工(但不包括子公司所属的子公司))。 第五条互助基金的管理机构为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互助基金的保管、核发、生息、运用等事宜。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经营班子成员、行政部部长、财务部长、兼职工会会计。设主任1人,由工会主席兼任;设执行秘书一人,由行政

部部长兼任。 第六条互助基金的来源: 1.会员固定缴纳; 2.会员自愿捐款; 3.公司工会资助; 第七条互助基金费用收取标准 1.会员固定缴纳(按岗位类别划分如下): 乘务员、地勤、勤、接待员、保管员,维修徒工:5元/月; 驾驶员、助理人员、维修工:15元/月; 普通管理人员:25元/月; 中层管理人员:35元/月; 高层管理人员:50元/月。 2.会员自愿捐款:按照自愿的原则,基层委员会每年固定组织一次捐助活动。捐助结束后,将捐助及捐助结果向全体会员公布。 3.公司工会资助:公司工会每年根据会员固定缴纳的会费及自愿捐款的会费总额,等额资助会费。 第八条互助基金的资助形式为无偿资助。 互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专人负责,资金的收入与支出每年公布一次(原则上于每年的2月份),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九条互助金审批参考标准 1.会员本人因病住院治疗,除去医疗保险理赔及公司《员工福利制度》中的住院补助费用外,个人承担超过2万元的。

慈善基金会章程

MM省MVM市SS 慈善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MM省MVM市SS慈善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地方性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MVM市行政区划内,募捐的对象是:MVM地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及个人。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宗旨: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风气,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__佰万元。原始基金来源于发起人的一次性捐赠。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MM省民政厅。 第七条、本基金会的住所:MVM市XX街XX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 (一)筹集帮扶慈善款。接受法人、自然人及社会组织等捐赠,组织各种募捐活动,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帮扶慈善资金; (二)慈善帮扶救助。主要对生活困难的本市人员的生活给予帮扶救助、对遭遇突发性事件的困难人员给予救济援助,发挥对社会、企业和主管部门救助的重要补充作用; (三)公益互助援助。组织热心帮扶慈善事业的职工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公益活动; (四)组织交流与合作。同国内外慈善公益机构及有关部门、团体开展交流和友好往来,学习先进经验、开展合作业务; (五)弘扬慈善事业。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企业公民”运动,弘扬慈善之风,倡导工人阶级团结互助精神,促进

慈善友爱社会风气的形成。 (六)规范管理基金。根据本基金会的章程,规范、完善本基金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好使用好本基金会所募集的资金。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九条、本基金会理事会由5至25人组成。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条、理事的资格: (一)热爱慈善工作这项公益性慈善事业,认同本基金会的宗旨,关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并志愿为本基金会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职工和社会知名人士; (二)具有较强的公共利益责任意识,能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客观地参与本基金会的管理工作; (三)为本基金会做出重大贡献或捐资的单位代表或个人。 第十一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爱心互助会章程

XX员工“爱心互助会”章程 第一条宗旨 居安思危,同舟爱心互助;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以团队的力量,增强XX员工抵御生活中灾难性事件的能力,是本会的宗旨。 本会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全体会员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二条本会的发起与组织管理 本会由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委员会发起并组织管理。 第三条入会条件 1、申请入会者应为XX集团总部及下属公司的正式员工; 2、应一次性缴纳入会费500元人民币; 3、每月缴纳会费10元人民币(每半年缴纳一次,由公司财务代扣)。 第四条本会资金来源和管理 本会资金来源如下: 1、会员缴纳的入会费; 2、职委会投入87万元人民币; 3、会员缴纳的会费; 4、以上三项的增值部分。 其中,1、2项作为基金一般不用于支出;3、4项为每年可供使用的部分。当3、4项不敷支出时,可用第2项垫支,以后用收益部分弥补。 本会资金由集团职委会执 行委员会负责管理,其收入、增值、使用情况,每年向全体会员报告一次。 第五条本会资金的使用 本会资金的唯一用途为:援助遭遇灾难性事件的会员。其条件由本章程规定。 为确保本会资金不致枯竭并有所增值,该资金可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获取稳定的回报。具体的受托单位和回报条件,由职委会批准。 第六条会员获得援助的条件 会员入会满六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从本会获得援助: 1、本人不幸死亡 2、本人因伤、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3、本人或配偶、子女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难以治愈、耗资巨大的疾病; 4、本人或家庭遭受其他天灾人祸,致使生活陷入极端困难之境地。 每个会员只能享受一次援助。 第七条援助方式 1、可获一次性援助金3─6万元人民币,具体受援金额,由职委会根据该会员的困难程度决定。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图文稿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爱心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发扬公司团结互助、以人为本的人性化关怀理念,体现公司大家庭的温暖与关爱,特在公司内部设立“爱心互助基金”。 “爱心互助基金”以帮助因遭遇灾害、重大病症或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而需要援助的员工为目的,以企业为平台,全员参与为原则,以爱心资助为纽带,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筹措资金,开展爱心活动。 第一章定义及用途 1.爱心互助基金是天顺、天亨、天元(含旗下各分子公司)广大员工(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正式员工)自愿参加的互助组织机构,是企业内部帮扶基金。 2.基金以“企业倡导、员工参与,关爱员工、服务员工”为基本原则,建立员工与员工间、企业与员工间互帮互助的良好机制。 3.为体现公平、效率原则,对员工救助时,将与员工在职时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挂钩,适当拉开档次,确定救助金额。 第二章管理机构 1.本基金会的组织机构为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若干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管委会成员另行任命)。 2.基金管理委员会履行下列职权及义务: ①组织基金会的业务活动,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 ②负责基础财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制度;; ③负责受理困难员工救助的报告,及时向基金管理委员会报告; ④修改基金管理制度;

⑤决定基金会相关重大事项。 3.基金管理委员会年末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主任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临时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章会员 1.公司在职员工,凡自愿参加基金会,并按月缴纳会费的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2.会员享受以下权力: ①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补助的权利; ②对基金会的工作有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 3.会员须履行以下义务: ①申请补助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②按月交纳会费,会费在工资中扣交,所缴纳的会费用于自助或互助; ③本基金所有员工退出本基金时,其原有享受本基金之各项权益自动消 失,同时已缴纳爱心基金、捐赠的资金均不予退回。 第四章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管理要求 1.爱心互助基金筹集及来源: ①公司依据上年盈利情况对基金会的专项配套资金; ②员工爱心捐款和其它客户、供应商及外部机构或公司以外其他社会人 员爱心捐赠; ③基金会员每月工资中扣除10元作为基金会基金; ④基金本金存入金融机构所获得的利息以及公司依制度对员工的经济处 罚收入; ⑤公司组织的捐款活动。

善行爱心基金会章程

善行爱心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善行爱心基金会。 第二条性质:善行爱心基金会是由保利贵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牵头,公司内部员工自发组织、共同创立、自我管理、并接受全体员工监督的一个专门负责资金募集、管理、使用,对本公司员工实施精神和物质关爱,且在适当时候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捐助等活动的爱心救助、非营利性的公益性组织。 第三条宗旨:汇聚爱心,积累希望,传递关爱,分享幸福。以公司爱心基金为依托,用员工爱心捐款做支持,传承互帮互助、爱传千家的企业互助精神;凝聚企业及全体员工的力量,积极募集、合理利用爱心基金,帮助生活困难、重病难治、天灾人祸等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员工,让受助者感受温暖,让行善者感受快乐,体现保利物业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在公司发展壮大和爱心基金达到一定数额的基础上,参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第四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分公司全体员工的监督及财务部门的审计。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五条“善行爱心基金”的管理机构为善行基金会管理委员会。本着有利于基金会发展的原则,管理委员会委员在全体员工中民主选举产生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善行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设会长1人、秘书1人、委员5人,任期一年。会长由公司总经理李斌担任;秘书由综合事务部主管潘琴担任,总经理助理李志明、财务部经理韩

新芬、安全事务部班长鲜青松、客户服务部吧台班长吴丹、环境部副班长朱大友为委员。管委会全体成员均为兼职无偿服务。 第三章基金会管理委员会职责、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公平、公开、团结、奉献”为工作宗旨,要真正代表全体员工的思想和意志发扬主人翁精神,致力于爱心基金会的事务管理。善行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权利和义务如下: 1、职责范围: (1)组织召开管理委员会有关会议; (2)筹办管理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事宜; (3)制定管理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筹措资金和基金的管理使用; (5)起草基金会年度工作总结并向公司员工大会报告; (6)组织举办基金会各种活动。 2、权利: (1)听取、审议本基金会的工作报告及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2)审议和或批准基金使用方案; (3)审议和批准理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4)讨论并决定有关重大决策; (5)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6)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 3、义务: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员工互助基金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帮助集团员工因非工伤、重大疾病(参照社会保险条例)、意外事故、发生意外事故等需就医而无力承担医治费用,家庭特困及发生天灾人祸时,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特成立“员工互助基金”给予援助,以体现东菱人互助友爱之团队精神。 二、适用范围 1、XXXXXXXXXXXX范围内每月固定缴纳互助基金的员工。 2、集团下属投资子公司未缴纳员工互助基金的不适用本办法。 3、员工处于试用期不缴纳互助基金,不适用本办法。 三、资金来源 1、由集团划拨资金、集团工会划拨资金、专项捐款与“每月员工固定捐款”四部分组成; 2、员工离职之日起,即停止会员资格,员工停止捐款; 3、员工所捐款项离职后不再退还,仍属“员工互助基金会”所有。 四、权利与义务 1、所有缴纳互助基金的人员都属“员工互助基金委员会”会员。 2、“员工互助基金会”会员权利: 1)有权了解“员工互助基金委员会”运作状况和基金财务状况。 2)对“员工互助基金”提出意见和建议。 3)对基金资助者的被资助资格提出置疑。 3、员工互助基金会员,符合以下条件者,均能享受互助基金。

(1)须是“员工互助基金会”的会员。 (2)当本人遇到重大交通事故又未找到肇事者而需就医者; (3)当本人在公司因非工伤所受到伤害而需就医者; (4)本人因发生严重食物中毒而需就医者; (5)重大疾病而本人无法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者; (6)本人在公司外发生意外、伤残、死亡事故者; (7)本人因重大受伤事件而保险公司未进行理赔者; (8)经考查,家境确实贫寒者; (9)员工家庭发生水灾、火灾等天灾人祸时; (10)其它应受人道主义援助者,经互助基金委员会一致通过。 4、“员工互助基金会”会员义务 1)集团(公司)行政级别1-3级人员每人每月捐助10元,4-5级人员每人每月捐助5元,6-8级人员每人每月捐助2元。 2)积极参与基金的宣传活动。 五、非互助范围 1、因打架斗殴致伤而就医者; 2、因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而就医者; 3、自杀、自残者; 4、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国家法律法规的; 5、工伤事故; 6、性病。 六、资金管理办法 1、“员工互助基金”账户由新宝财务管理中心代管。 2、财务独立核算的各单位每月2日前将名单发至新宝人力资源部,每月

爱心助学基金会章程样本

爱心助学基金会章程样本 近年来,不少爱心助学基金会成立并资助了不少困难学生学习成长,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爱心助学基金会样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爱心助学基金会章程样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为xxxx爱心助学基金会。 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 第三条本基金会宗旨:为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关爱资助我xx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完成学业,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来源于xxxx社会各界的捐赠资助。 第五条本基金会的登记机关是xxxx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xxxx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xx关工委)。 第六条本基金会的住所:xxxx华兴街29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1、资助我xx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特别困难的中、小学生,推动社会各界关爱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2、依法开展资金募集活动。 3、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5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每届任期为五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资格: 1、热心关爱下一代工作和教育事业;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1、第一届理事,由xx关工委和捐资单位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2、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xx关工委、理事会、捐资单位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3、罢免、增补理事,须经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并报xx关工委审查同意。 4、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1、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基金会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执行本基金会的决议,完成本基金会交办的工作。 5、积极为本基金会募集资金,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修改章程; 2、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3、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基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年度收支预算和决算审定; 5、制定内部管理; 6、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聘任或解聘有关负责人; 7、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8、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终止; 9、决定聘任基金会名誉职务; 10、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爱心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金会名称:爱心互助基金会。 第二条基金会性质:是由83级86届高中(1)班全体师生组成的内部互助性的爱心基金组织。 第三条基金会的宗旨:传递爱心,互助你我。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爱、互助的精神,通过本班同学积极互助,帮弱救难,倡导班内同学尊重、理解和关心他人,建立班内同学交流、沟通、援助的平台,增强同学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四条本基金会实行基金会自主管理,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承认本章程的83级86届高中(1)班的师生均可登记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本章程有关规定,维护基金会的团结; (二)执行基金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活动; (四)每届向基金会交纳100元会费。 第七条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提议召开和参加会员大会; (二)对基金会的工作有批评、建议、知情和监督的权利,包括互助基金的使用; (三)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四)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时有申请基金会补助的权利;

第八条基金会会员“入会自愿、终身受益、退会自由”,不论何种原因退会,原缴纳会费都不予退回。 第九条不得利用基金会的名义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本章程规定的事,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基金会组织机构设会员大会、荣誉主席和理事会。 由基金会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是基金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行使下列权利: (一)选举和更换理事; (二)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基金会的存续或解散; (五)讨论并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六)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会议召开前十日通过书面、电话等形式通知全体会员,并有二分之一以上会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由理事会召集,理事长主持。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由五分之一以上会员提议,必须召开会员大会。理事长不能主持时,可推举其他理事代为主持。 第十二条特别事项需要会员大会决定又不宜或难以召开会员大会时,可采取书面表决、通讯告知方式表达意见,根据表决结果形成的决议与会员大会形成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书面表决或通讯告知必须制作会员表决意见表,由理事会作为秘密档案保存十年,除半数以上会员表示希望公开外,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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