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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思考
关于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思考

关于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考

摘要: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指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这对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从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客观必然性及意义、做法、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了一些初步探讨。

关键词: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思考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这种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与现代农业对规模经济、产业化经营的要求越来越难以适应。最近中央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这是加快农村改革的的重要信号。对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加快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

用,是实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与现代农业顺利对接的有效途径,它将实质性地推动解决城乡二元化体制积弊,促进农民分享城市化、工业化发展成果。

一、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1、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需要。农村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由于经营单位由大(生产队)变为小(农户),适应了当时的农业生产力和农民的经营管理水平,因而使一直被压抑的农民生产积极性和原有的农业生产潜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农业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30年过去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面临四个突出矛盾:一是农户超小规模经营与现代农业集约化的要求相矛盾;二是农民因土地承包而产生的恋土情结与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客观需要相矛盾;三是按福利原则平均分包土地与按效益原则由市场机制配臵土地资源的要求相矛盾;四是分散经营的小农生产与社会大生产的要求相矛盾。只有实行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才是解决以上矛盾的根本出路。

2、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农业现代化要求要用现代化科学管理办法组织管理农业,在不改变家庭经营的前提下,由贸工农一体化的规模经营方式,取代千家万户分散的小农经营方式,使农业经营逐步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化。只有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农业社会化程度,有利于统一供种、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采取新的种养方法,有利于产后加工、销售服务。只有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容纳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和运用的技术

装备,有利于机械化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3、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的变化需要。改革开放以来,农业人口发生大规模的分化,从事非农业劳动的农村人口急剧增加。一方面这些农民的就业、收入和生活水平与土地的关系逐渐淡化,甚至在一些地方出现了抛荒现象;另一方面那些已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多数处在不稳定的就业状态,视土地为最后的退路。实行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可使那些无力或无心经营土地的农民自主、自由地转出土地使用权,在愿意种地时又能自由地转入土地,促进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同时打开了“财产性收入”的大门,盘活了存量资源,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4、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途径。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目前,家家户户粮、油、菜、草等作物都种一点,牛、羊、猪、鸡都养一点,这种分散经营不仅种子、种畜、饲料、农艺、施肥、灌溉、农药、农机等技术进步慢,不利于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且增加了生产、管理的成本,不利于农业效益的提高。因此,只有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来发展适度规模的种田大户,提高农业竞争能力,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大趋势。

二、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思考

为了推动农业真正走上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的发展道路,我们要把坚持中央提出的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的基本方针同土地规

模经营和市场化合理流转结合起来,使土地在流转中增值,使农民在流转中增收。借鉴江浙一带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经验,笔者认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以“合作”为核心,推行土地合作制度。土地合作制度是在联产承包责任制“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再将使用权分离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农户以承包权入股参与经营和分配。这种体制不仅能有效解决农户分散经营、风险高、效益低的问题,更能有效解决青壮劳力离土离乡,“6138”部队种田,产出率低的问题。目前,这种土地合作模式,在苏南许多县(市)已得到了广泛推广,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以苏南某地土地合作社为例,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入股,合作社实行保底分配的办法,每亩为一股,每股每年保底分红350元。2005年该社入股土地610亩,入股农户136户,年底分红每亩500

余元,年均每户2200元。实行土地合作制度,能将土地有机集中起来,通过竞标的方式让龙头企业经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经营方式的企业化。农民的承包权、村集体的所有权这两种叠加在同一块土地上又互相分离的权益,与土地之外的现金权益一样,成了可量化、可变现、可交易的股权。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也悄然发生了变化,由土地的部分占有(指承包权)者,变成了自己股份的所有者;由一个被捆在土地上的人,变成了自由之身的股东。

2、以“租赁”为核心,推行土地反租倒包制度。土地反租倒包,就是村集体在征得农户同意的情况下,集中土地,付租费给农户,再发包给专业户、工商业主,是江浙目前流行的一种流转方式。浙江某

乡地处城郊,二、三产业发展较快,农户大部分收入来自经商办企业,一些农户干脆把土地或租或送给亲朋好友耕种,个别的还抛荒。与此同时,有的农民想发展花卉产业,却找不到合适的土地。针对这种情况,该乡根据群众意见,采用反租倒包的形式启动基地建设:先由村经济合作社以每年400元/亩的价格向农户租赁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土地租用使用权合同;再由乡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同各村经济合作社签订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然后统一由乡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同客户签订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这样,原本一家一户的土地,通过流转集中起来进行规模经营。目前,有6家企业同该乡签订了土地使用权租用合同。反租倒包顺了民心,使土地得以顺利流转,使规模经营成为现实。

3、以“信托”为核心,推行土地信托服务。土地信托服务,就是土地信托服务组织接受土地承包者的委托,在坚持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不变的前提下,按照土地使用权市场化要求,通过运用一定的方法,实施必要的程序,将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依法、有偿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前几年,浙江某县以开展土地信托试点,探索建立新的土地流转机制。由县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土管、林业等部门在县里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心”,镇一级设立土地信托服务中转站,村一级由村经济合作社具体接受农民土地信托事务。在坚持承包权30年不变的前提下,本着“自愿、有偿”的原则,农户把自己不愿或无力耕种的土地委托给村里,由村经济合作社登记下来,送到镇里,镇里再汇总到县里。同时积极宣传土地流转政策与规定,把实施土地规模经营的好处和基本条件进行宣传,改变农户土地

流转后怕经营权受侵害,怕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等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县里再把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给有能力者承包经营。在全县建立起县、镇、村三级信托服务体系,全县2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土地信托服务站,774个村的土地信托服务由村经济合作社承担。2006年,全县流转土地15.8万亩,流转率近60%。

4、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相对集中、形成规模的原则,搞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加大农业优势产业布局调整,推行优势产业向最适宜区域集中,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群和产业带,从而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5、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通过开展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不仅降低可以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经济收入,促进了农业生产新技术和新型农具的推广应用,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率,解决了土地细碎化、土地利用率低和土地闲臵问题,还可以改变以往农户分散经营的方式,而且土地规模化经营促使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来从事建筑、餐饮、运输等非农行业,有利推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三、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但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必须慎重行事,不可急于求成。通过实践,我们深深地感到,必须切实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一,必须坚持三条原则。要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农

民自觉自愿的前提下,推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具体来说,就是要坚持三条原则。一是依法原则。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执行。二是自愿原则。就是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户流转土地。三是有偿原则。就是土地流转的条件和补偿完全由农户与受让方自主平等协商,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土地收益权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核心,农户的土地收益包括承包土地直接经营的收益,也包括流转土地的收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发生流转时,农户有权获得土地流转的土地转包费或租金。

第二,承包人要懂得经营,会管理,这是关键的关键。实施适度规模经营是手段,最终获取好的效益才是目的。因此在确立承包面积时,要看承包人是否有一定的经营水平,有较强的责任心,具备的则多包,反之则少包,否则肯定会出现广种薄收,产品质量差、年底大幅度挂帐等不良后果。

第三,承包人应有经济实力,自费投入。这是推行好适度规模经营成功与否的核心问题,家庭承包户承包后,能否使经营者与经营效果紧密联系在一起实行“自费”经营。实践证明,坚持自费投入是目前最好的办法,因为自费投入从成本、品种搭配、管理到收获,家庭承包户都要全面考虑,才能本利双收,家庭承包户承包面积越多,成本就越大,其风险和压力也就越大。

第四,必须增强政府部门服务意识。土地规模经营能不能顺利推进,关键在于社会化服务能否到位。要切实增强政府部门的服务职能和宗旨意识,积极为土地规模经营提供信息、科技、资金等方面的

服务,做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直接到村、到田间地头,确保土地流转工作健康发展。

第五,必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由于我市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劳动力素质以及土地条件和土地利用用途不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形式也不可能一致,在探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因地制宜选择土地规模经营形式,促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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