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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水系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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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修订履历表

5.3.3.2进入面板后可以看到面板顶部有三个菜单标签,分别为“主要”、“报告

图2)。通过按上下双箭头图标可以一页一页地上下滚动查看主屏上的内容,按单箭头可以一

如果要查看油压差的数据,可以点击,从压缩

项中进入,界面将切换到图5所示,能够在该界面

上看到油压差的数值为“159.4 kPaa”。

部分数据的正常值范围可参考下表。

油压差

kPa a)

需当即做出记录并告知系统负责工状态。

应用系统的角色、权限分配管理制度

应用系统的角色、权限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用户权限管理 一、用户类型 1.系统管理员: 为应用系统建立账号及分配权限的用户 2.高级用户: 具有对应用系统内的数据进行查询和修改的用户 3.普通用户: 只对系统内数据有查询功能的用户 二、用户建立 1.建立的原则 (1)不同类型用户的建立应遵循满足其工作需要的原则,而用户的权限分配则应以保障数据直报的高效、准确、安全为原则。 (2)用户的权限分配应尽量使用系统提供的角色划分。如需特殊的操作权限,应在准确理解其各项操作内容的基础上,尽量避免和减少权限相互抵触、交叉及嵌套情况的发生,经调试成功后,再创建相应的角色赋予本级用户或直报用户。 (3)通过对用户进行角色划分,分配报告用户权限,合理限制对个案数据的修改权限,将数据报告与数据利用剥离,即原始数据报告与统计加工后信息利用分开。 (4)系统内所有涉及报告数据的帐户信息均必须采用真实信息,即

实名制登记。 2.建立的程序 (1)用户申请 可由使用部门使用人填写应用系统用户申请表,经单位领导签字批准后,向本单位负责应用的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2)用户创建 负责应用系统的相关部门在收到用户申请表后,系统管理员根据用户申请的内容和实际的工作范围,为其建立用户帐号并授予相应的角色,再填写用户申请回执表,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反馈给申请单位。 创建用户的步骤:①建立用户帐号;②创建角色;③为角色配置权限; ④将角色授予用户。 第二条、用户安全 一、系统安全 1.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单位规章制度,不得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和发布任何反动言论;严守单位机密,不得对外散布、传播本系统内部信息;不得有诋毁、诽谤、破坏本系统声誉的行为。 2.用户必须按“传染病监测信息应用工作与技术指南”对系统进行操作,尽量做到专人、专机运行使用本系统,并避免使用公共场所(如网吧)的计算机使用应用系统。 3.用户应在运行本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杀毒软件、防火墙,定期杀毒;禁止在运行本系统的计算机上安装、运行含有病毒、恶意代码、木马

系统账户权限的管理规范.doc

系统账户权限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产业公司系统账户、权限管理,确保各使用单位与权限操作间的有效衔接,防止账户与权限管理失控给公司带来利益损失、经营风险。信息系统帐号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及时变更、安全保密,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多公司本部各单位、营销机构。 3.定义 3.1公司:指多媒体产业公司 3.2单位:指公司下属各单位,包含HR中体现为不同人事范围的直属部门、驻外机构。 3.3人事管理:指负责本单位人事信息人员,包括行政机构、驻外分公司人事经理、事业部、生产厂等部门级人事管理岗。 3.4权限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用户集中申请、变更,管理本单位信息系统用户对口的管理人员。包含单位自行开发和管理的信息系统(自行开发系统由所在部门指定系统管理员负责),如营销中心的“DDS”,研究“PDM”也是流程申请的维一发起人。 3.5系统管理员:指系统开发、系统配置管理的IT人员,部分虹信IT顾问为主。也可根据组织架构授权给某业务单位的相关人员,其负责某系统用户和权限的配置管理者。 3.6系统流:指每个系统固定的申请、审批流,原则上由系统管理员或权限管理员配置。 4.部门职责 4.1产业公司负责人: 4.1.1.公司信息系统立项、验收等审批工作。 4.1.2.公司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1.3.公司信息系统组织第一责任人

4.2人事部门: 4.2.1负责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HR系统)处理人事档案,各单位权限管理员提交的信息系统需求协助。 4.2.2提供各单位的入职、调动、离职信息给信息系统管理部门。 4.2.3协助信息系统部门与人事相关的其它需求。 4.3控制中心: 4.3.1负责发布和制定信息建设规范,并组织通过技术手段或辅助工具管理。4.3.2负责组织周期性清理各信息系统账户。 4.3.3负责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 4.3.4负责信息系统维护、权限配置、权限审核等相关事宜。 4.3.5 4.4用户申请部门和使用单位: 4.4.1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管理本单位员工,各信息系统账户、权限申请、审核并对信息系统安全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部门的信息系统帐号、权限进行清理和检查,申请职责可指定单位专人负责。 4.4.2权限管理员作为各单位信息系统申请的唯一发起人。 4.4.3权限管理员协助单位人事向公司人事部提交本单位入职、调动、离职信息。 4.4.4权限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员工,各信息系统账户的新增、变更、冻结以及对应系统权限的申请工作。 4.4.5权限管理员负责定期核查本单位员工,对应系统账户的权限,若有偏差及时发起变更申请流程。 4.4.6帐号使用者不得将自己权限交由它人使用,部分岗位因工作需要交由同部门使用时,必须保证其安全和保密工作。 4.5系统操作部门: 4.5.1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权限管理员提交的申请进行权限操作、审核。 4.5.2系统管理员定期在系统或SSU上获取信息系统的账号、权限分布表,并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风险的帐号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并发起相应流程。 4.5.3系统管理员负责对系统故障进行处理或提交集团。 4.5.4系统管理员负责对系统操作手册的解释和编制工作。

应用系统管理制度

应用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应用系统管理指应用系统自上线至下线过程中,进行软件安装与卸载、修改配置、备份数据等运行与维护的行为。 第二条:应用系统分类 依照应用系统软件来源分为两类,来自外公司的软件产品和公司自主研发的软件产品。 第三条:应用系统管理责任人: 系统运维工程师负责应用系统管理的主要工作。 第四条:软件安装与卸载 软件安装: 所有软件在安装前必须经过测试并具有软件测试报告。 外公司软件产品由系统运维工程师负责测试,公司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由公司测试部门负责测试。 系统运维工程师根据软件测试报告,向机房负责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安装。 安装完成后,系统运维工程师负责撰写安装日志并存档。 软件卸载: 当软件因业务需求改变而要卸载时,先由系统维护工程师向机房负责人提出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卸载。卸载优先级为一级的计算机设备上的软件时,需要有系统维护工程师和机房负责人同时在场。 第五条:修改应用系统配置 修改应用系统配置指因业务需求改变或网络环境、系统环境改变,需要修改应用系统配置参数以保证应用系统正常运行或提高性能的行为。

系统运维工程师向机房负责人提出配置修改申请,申请内容包括修改内容、预期目的、方案和步骤,批准后方可执行。 涉及优先级为一级的计算机设备上的应用系统配置修改,通常安排在非业务繁忙期间进行。 如果修改会中断正常业务运营的,必须提前向机房负责人申请,由机房负责人向上级和应用系统使用部门汇报,协商后方能执行。 系统运维工程师负责填写《日常配置修改日志》,整理存档。 第六条:数据备份 数据备份的内容包括系统数据备份、软件配置信息备份和业务数据备份。 系统数据备份频率为每天备份一次;软件配置信息备份在每次修改配置信息之前进行;业务数据备份频率为每天备份一次。每周对所有备份数据进行一次异地备份,由专人负责保 管。 第七条:相关单据

企业级应用系统权限管理办法

企业级应用系统权限管理办法(暂行) 一、目的 为加强企业级应用系统权限管理,保证公司应用系统所涉及各类信息安全,不因系统权限设置发生信息泄密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上线的企业级应用系统。 三、权限设置原则 (一)公司各应用系统权限设置分为“功能权限”和“数据权限”。功能权限指应用系统中为完成某项业务所开发的系统功能,“数据权限”指使用某项功能时可获取的数据范围。 (二)功能权限原则上授予各工作岗位,按照岗位从事的业务范围和职责授予该岗位相应的功能权限,处于该工作岗位的员工自动获得该岗位的功能权限;公司总经理、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的功能权限为系统中所有查询、统计类权限;各业务主分管领导功能权限为所主分管各业务部门所拥有的查询、统计类权限合集。 (三)数据权限设置分主分管领导、系统管理员、总部部门、项目经理部分别设置。一般情况下,总经理、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系统管理员数据权限为系统所有数据;主分管领导数据权限为所主分管各业务部门数据权限合集;总部部门数据权限为相应系统功能中所有数据;项目数据权限为本项目数据。 (四)企业级应用系统上线时,应同时完成系统权限分配表的签发工作,系统权限设置以权限分配表为依据。 四、岗位人员设置 (一)应用系统中各岗位人员设置,公司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公司规定设置。 (二)应用系统中各岗位人员设置,公司无明确规定的,由各单位申报名单,按申报名单设置。 五、权限管理职责 (一)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是信息化系统权限管理最高领导,全面负责信息化系统权限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系统权限分配表的批准、签发。 (二)信息管理室作为企业级信息化系统权限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指定各应用系统系统管理员;负责制定权限分配表,并根据公司管理需要、系统功能调

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定稿)

XXXXXX有限公司 管理信息系统权限管理制度 XXX-XX-XX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工作,明确不同权限系统用户的管理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定义 (一)管理信息系统:包含已经上线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供应链、生产制造、CRM(客户关系管理)、决策管理和后续上线的所有管理信息系统模块。 (二)权限:在管理信息系统中用户所能够执行的操作及访问数据的范围和程度。 (三)操作员:上述软件系统使用人员。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公司)、XXXXXXX有限公司、XXXXXX有限公司、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股份有限公司控、参股的其他公司,应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报XXXX质量信息部备案。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 公司的管理信息系统由质量信息部负责管理和维护,同时也是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权限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各系统内用户权限的审批、开通、监控、删除及通知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信息系统操作部门 除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外,其他使用管理信息系统的部门,均为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部门,使用人员为各岗位操作员。

具体岗位职责如下: (一)负责岗位信息系统权限的申请及使用,并对权限申请后形成的业务结果负责。 (二)负责所使用模块的数据安全。 第六条管理信息系统系统管理员 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管理员由质量信息部指派,并报公司管理层领导备案。 系统管理员负责用户帐号管理、用户角色权限分配和维护、各模块运行的安全监管及数据备份,并定期进行管理信息系统安全审计。 第三章用户权限管理 第七条用户权限申请 各部门依据实际工作情况,当需要新增/变更/注销管理信息系统的用户权限时,可由操作员本人或所在部门领导指派的专人,填写《ERP权限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参附件1)。 第八条用户权限审批 《ERP权限新增/变更/注销申请表》由申请人提交,经所在部门领导、分管领导及质量信息部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报送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根据申请人填写内容并与申请人以及部门领导沟通后,填写申请表中系统管理员之相应内容并存档。 第九条用户权限配置 用户权限审批通过后,系统管理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权限新增/变更/注销工作,并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以及部门领导。 第十条用户权限测试 申请人在接到权限开通通知后,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系统权限测试,如有问题可通过电子邮件(包含问题的文字说明及截图)反馈到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应及时给予解决,并将处理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在三个工作日之内无问题反馈的,系统管理员将视此权限设置正确,后续如有问题将按照用户权限申请流程处理。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定

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规 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日常办公软件及特殊软件维护及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为有效使用及管理计算机软件资源,并确保公司计算机软件的合法使用,避免人员因使用非法软件,影响公司声誉或造成计算机病毒侵害,影响日常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软件使用的相关信息作业管理。 一、软件安装及使用 1.公司的各类计算机软件,应依据着作版权者为限,并统一由信息技术部负责安装 保管,信息管理软件及其它专用软件,需填制《IT资源申请单》(见附表info- 03)进行申请,获准后方可安装。 2.严禁个人私自在公司计算机上安装未获授权、非授权公司使用或超过使用授权数 量的软件,未经授权或同意,使用者不得擅自在计算机内安装任何软件或信息, 经授权同意者始得于计算机内安装合法授权的软件或信息。 3.各部门软件分配使用后,保管人或使用人职务变动或离职时,应移交其保管或使 用的软件,并办理交接。 4.禁止员工使用会干扰或破坏网络上其它使用者或节点的软件系统,此种干扰与破 坏如散布计算机病毒、尝试侵入未经授权的计算机系统、或其它类似的情形者皆 在禁止范围内。 5.网络上存取到的任何资源,若其拥有权属个人或非公司所有,除非已经正式开放 或已获授权使用,否则禁止滥用或复制使用这些资源。 6.禁止员工使用非法软件,或私人拥有的计算机软件安装使用于公司计算机上,也 不得将公司合法软件私自拷贝、借于他人或私自将软件带回家中,如因此触犯着 作权,则该员工应负刑事及民事全部责任,各部门应妥善保管正版软件,防止软 件授权外泄或被非法使用。 二、软件的相关维护升级管理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正确、安全的操作信息处理设施,防止资产遭受未授权泄露、修改、移动或销毁,以及因操作原因造成的业务活动中断。 2 适用范围 需要对公司内部信息系统访问、操作及维护信息处理设施的员工。 3 术语和定义 移动介质:是指存储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U盘和刻录设备等。 4 职责和权限 公司所有员工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使用本公司的信息处理设施均因遵守本程序的规定。 5 相关活动 5.1 信息系统操作原则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各种信息处理设施的有关使用规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操作。 未经授权不得操作信息系统,已授权用户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信息系统,不得使用其他员工的权限操作系统,更不得恶意使用系统。 对信息系统设施和系统的变更、维护都应有明确的记录,由专人负责。 5.2 设备管理 各部门的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的外围设备、消耗材料均由DXC一配备和管理。 计算机及其外围设备原则上不允许借到公司外使用,如确实需要,须经公司领导层同意并明确归还日期后方能借出,归还时要重新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将按购入时的市场价格赔偿。 为保证每台计算机的完整性,各部门人员不得随意挪换计算机内、外部配件,计算机更换部件须经DXC同意。

使用中出现技术性故障,应及时分析,对于人为操作不当或非正常使用软件所造成的问题由DXC技术人员协助排除;对于硬件本身或非人为因素所造成大型故障由技术人员报DXC 给予解决。 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由DXC专人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保管。 计算机机房必须配置防火、防雷电、火险报警及空调等设施。并对性能进行经常性检测,建立相关的应急措施。 对与计算机应用有关电源接口、通讯接口等设备由DXC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 5.3 使用管理 操作人员在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使用ID和口令登录系统,保持桌面清洁和离开锁屏等良好习惯。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爱护设备,保持清洁,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登录非法网站。 重要部门要采取措施保证输入到信息系统的数据是正确恰当的,同时,对使用添加、修改和删除等对数据的更改要设置权限;对输出的数据也要验证,确保是正确、完整的。 5.4 安全管理 计算机一些内部应用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不得保存与工作有关的机密性的文件与资料。 涉及工作秘密的文字材料或信息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 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网络管理人员要控制诊断和配置端口的物理和逻辑访问,一般情况下这些端口应设置为禁用或取消。 5.5 移动介质管理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使用移动介质。若需要使用,仅限使用公司配发的移动介质。严禁将私人的移动介质带入公司使用。 移动介质由DXC统一编号,建立“移动介质配发使用登记表”。一般情况下移动介质不允许存储机密级信息,存储有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严禁带出办公场所。确应工作需要,需将存储由机密级信息的移动介质带出办公场所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最全系统账户权限的管理规范完整版.doc

系统账户权限管理规范 1.目的为规范产业公司系统账户、权限管理,确保各使用单位与权限操作间的有效衔接,防止账户与权限管理失控给公司带来利益损失、经营风险。信息系统帐号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及时变更、安全保密,特制订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多公司本部各单位、营销机构。 3.定义 3.1公司:指多媒体产业公司 3.2单位:指公司下属各单位,包含HR中体现为不同人事范围的直属部门、驻外机构。 3.3人事管理:指负责本单位人事信息人员,包括行政机构、驻外分公司人事经理、事业部、生产厂等部门级人事管理岗。 3.4权限管理员:负责本单位信息系统用户集中申请、变更,管理本单位信息系统用户对口的管理人员。包含单位自行开发和管理的信息系统(自行开发系统由所在部门指定系统管理员负责),如营销中心的“ DDS”,研究“ PDM”也是流程申请的维一发起人。 3.5系统管理员:指系统开发、系统配置管理的IT 人员,部分虹信IT 顾问为主。也可根据组织架构授权给某业务单位的相关人员,其负责某系统用户和权限的配置管理者。 3.6 系统流:指每个系统固定的申请、审批流,原则上由系统管理员或权限管理员配置。 4.部门职责 4.1产业公司负责人: 4.1.1.公司信息系统立项、验收等审批工作。 4.1.2.公司信息系统,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1.3.公司信息系统组织第一责任人 4.2人事部门:

4.2.1负责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下简称HR 系统)处理人事档案,各单位权限管理员提交的信息系统需求协助。 4.2.2提供各单位的入职、调动、离职信息给信息系统管理部门。 4.2.3协助信息系统部门与人事相关的其它需求。 4.3控制中心: 4.3.1负责发布和制定信息建设规范,并组织通过技术手段或辅助工具管理。 4.3.2负责组织周期性清理各信息系统账户。 4.3.3负责信息系统档案的建立。 4.3.4负责信息系统维护、权限配置、权限审核等相关事宜。 4.3.5 4.4 用户申请部门和使用单位: 4.4.1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管理本单位员工,各信息系统账户、权限申请、审核并对信息系统安全负责。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部门的信息 系统帐号、权限进行清理和检查,申请职责可指定单位专人负责。4.4.2权限管理员作为各单位信息系统申请的唯一发起人。 4.4.3权限管理员协助单位人事向公司人事部提交本单位入职、调动、离职信息。 4.4.4权限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员工,各信息系统账户的新增、变更、冻结以及对应系统权限的申请工作。 4.4.5权限管理员负责定期核查本单位员工,对应系统账户的权限,若有偏差及时发起变更申请流程。 4.4.6帐号使用者不得将自己权限交由它人使用,部分岗位因工作需要交由同部门使用时,必须保证其安全和保密工作。 4.5 系统操作部门: 4.5.1系统管理员负责对权限管理员提交的申请进行权限操作、审核。 4.5.2系统管理员定期在系统或SSU 上获取信息系统的账号、权限分布表,并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和风险的帐号及时告知相关部门并发起相应流程。

系统账管理办法.doc

系统账号管理办法

文档信息 机密级分类 版本日期人员更新说明 V1.02010-10-27 版版本控制 审核人职务审核日期 文文档审核 文文档批准批准人职务批准日期 部门人员文档权限 复分发控制 复查时间复查人员复查结果 复复查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保障企业信息化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切实防范和降低因非法或不适当的对系统或数据的访问而带来的风险,加强对系统 访问和权限分配的管理,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

BOSS系统、以及支撑第三条系统范围:支撑和企业信息化各系统,包括 以上各系统的网络平台系统; 第四条 人员范围:对上述系统进行使用和开发维护的人员,包括各系统的 最终用户、系统账号权限管理人员、提供系统集成、开发、维护、和 技术支持服务的非本公司人员(第三方人员)。 第二章相关定义 第五条账号是指每个可访问系统资源的用户在系统中的标识, 可分为应用系统账号、操作系统账号和数据库账号等。应用系统账号是指在应 用系统中建立的用户标识,用户可以通过应用系统提供的前台操作 界面进行登录,并使用授权的业务功能和访问授权的业务数据;操 作系统账号是指在主机系统中建立的用户标识,用户可以登录主机 设备和发出操作指令;数据库账号是指在数据库系统中建立的用户 标识,用户可以登录数据库系统并访问其中的数据。 第六条访问权限是指账号被赋予的可以访问系统资源和使用系统功能的 权利。 第七条账号管理员是指负责在系统中执行账号管理操作的人员, 例如在系统中创建或撤销账号 , 分配或修改账号权限 , 定期提供系统中的账 号和权限清单供审阅等。 第八条账号审批人员是指有权对账号和权限的管理操作进行审批和决策 的人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或经部门领 导授权的人员等。 第九条系统管理员是指负责对系统进行维护和管理的人员,例如操作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账号管理员等。 第十条归档人是指负责执行文档资料归档保存操作的人员。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BOSS系统使用部门内部应用账号和权限的审批和相关管理操作由 各部门负责. 信息化部负责管理本部门应用系统维护人员的账号和

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

XXXX商业银行应用系统开发安全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信息系统开发阶段、测试阶段、试运行阶段和上线阶段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自主开发及委外开发信息系统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1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Q/JYG/GL-SB -16-2013.a 《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配套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信息系统一般由三部分组成:硬件系统(计算机硬件系统和网络硬件系统)、系统软件(计算机系统软件和网络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包括由其处理、存储的信息)。 4 职责 4.1 科技信息部门 4.1.1 负责本行信息系统开发各阶段文档的审批工作; 4.1.2 负责组织本行新开发信息系统的测试工作; 4.1.3 负责本行信息系统上线与终止的验收工作。

4.2 各实施部门或单位 4.2.1 负责本行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的需求提出、测试及验收等工作。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总体要求 5.1.1 信息系统开发须遵循《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5.1.2 信息系统开发过程中项目单位(承接信息系统开发的单位)须提交相应的安全需求、安全设计、安全测试等资料并经过科技信息部审批,否则不予立项或验收。 5.1.3 信息系统开发范围的变更(增加或缩减)、新技术的使用、新产品或新版本的采用、新的开发工具和环境须经过科技信息部审批。5.2 信息系统开发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5.2.1 系统需求收集和分析阶段 a)技术可行性分析 根据业务上提出的需求,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从技术开发的角度分析是否现有的技术手段和技术能力是否可以达到业务上要求的系统功能,主要包括:人员技术能力分析(指本行内的系统开发队伍是否有足够的软件开发的技术能力来完成系统开发的任务,或第三方外包的开发公司是否具有开发应用系统的技术能力)、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分析(指本行现有的软件和硬件的性能是否足够满足开发相应的系统的要求)、管理能力分析(指现有的技术开发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是否成熟且标准化,是否足够系统开发的要求)。 b)需求可行性分析: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对该申请部门所提需求进行可行性分析,以判断需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实际,是否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实现。 c)经济可行性分析: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业务需求和技术手段的分析,确认投资的数额在可控制和可承受的范围内。 d)安全可行性分析:信息系统归口管理部门应明确该系统的安全建设范围和内容,设定安全性指标要求,合理判定该信息系统是否符合公司的网络及信息安全要求。 5.2.2 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系统用户及权限管理制度

航开发系统用户账号及权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航开发系统用户的管理包括系统用户ID的命名;用户ID的主数据的建立;用户ID的增加、修改;用户ID的终止;用户密码的修改;用户ID的锁定和解锁;临时用户的管理;应急用户的管理;用户ID的安全管理等。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 航开发系统管理员(以下简称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不得任意增加、修改、删除用户ID,必须根据《系统用户账号申请及权限审批表》和相关领导签字审批才能进行相应操作,并将相关文档存档。 第三条 用户ID的持有人特别是共享的用户ID必须保证用户ID和用户密码的保密和安全,不得对外泄漏,防止非此用户ID的所有者登录系统。 第四条 用户管理员要定期检查系统内用户使用情况,防止非法授权用户恶意登录系统,保证系统的安全。 第五条 用户ID持有人要对其在系统内的行为负责,各部门领导要对本部门用户的行为负责。

第六条 用户ID的命名由系统管理员执行,用户ID命名应遵循用户ID的命名规则,不得随意命名。 第七条 用户ID主数据库的建立应保证准确、完整和统一,在用户ID发生改变时,用户管理员应及时保证主数据库的更新,并做好用户ID变更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 对用户申请表等相关文档各申请部门的用户管理员必须存档,不得遗失。 第九条 公司NC-ERP系统中各部门必须明确一名运维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用户管理、权限管理及基础数据维护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增加、修改用户ID的管理第十条 公司NC-ERP系统中增加、修改用户ID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因工作需要新增或修改用户ID; 2、用户ID持有人改变; 3、用户ID封存、冻结、解冻; 4、单位或部门合并、分离、撤消; 5、岗位重新设置; 6、其他需要增加或修改公司NC-ERP系统中用户ID的情况。 第十一条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本规定设计的网络范围及计算机系统包括: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医院办公及因特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二、信息科作为医院网络的设计、建设、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对医院网络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控制,并对医院网络上的信息进行检查和备案。 三、本条例认为,员工在被许可使用医院计算机系统时,该员工完全接受医院信息科对其计算机以及其附属设施上做的任何设置和策略限制,并完全接受本管理规定所制定的所有条款内容。 (一)硬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的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等)的采购、使用、入网、报废等必须经过信息科审核同意。 2、为了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医院的计算机,信息科对医院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器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未经信息科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严禁携带个人笔记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使用医院网络上网。 3、医院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医院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信息科。 4、医院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由信息科负责确定,非信息科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或增加计算机硬件设备。 5、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应及时通知信息科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6、计算机设备经信息科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出维修的,由信息科负责联系协议维修公司,维修后由信息科及使用部门确认,相关维修费用计入相应部门支出。 7、医院计算机机房是医院信息系统的神经中枢,非信息科允许禁止擅自进入。 (二)软件管理 1、为便于信息科为各计算机软件用户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医院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信息科审核同意。 2、医院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医院工作人员。严禁非医院员工使用医院的计算机及相关资源;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3、所有计算机用户在首次使用计算机系统或医院相关管理软件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方可获得使用权限。 4、医院内网上的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科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科并作好记录。 5、医院计算机用户视为完全接受所使用计算机系统内所有软件的授权协议条款的相关内容;如对其中某些软件或某些软件条款有异议,需向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申请,有信息科帮助其删除相关软件或取消其使用权限。 6、信息科应建立医院的软件档案库,对医院工作需要的各种软件要及时备份,经常检查更新,保持其可用性。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和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结合公司内网络系统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信息网络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包括相关和配套设备)为终端设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进行公司内信息化管理中的数据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管理的组合。 第三条信息网络系统安全的含义是通过各种计算机及其他登陆终端、网络、密码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在实现网络系统安全的基础上,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机密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于终端网络安全特指本机信息系统应用数据、操作系统、身份验证及操作代码的机密性及安全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计算机硬件及周边设备(如打印机、扫瞄仪、MO存储器,软磁碟,CD碟,数码相机、考勤机终端等)及所有网络设备。公司内所有操作计算机岗位和与之有工作的岗位均属此管理之内。 第二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五条计算机系统账号与操作员代码 一、操作代码是进入各类应用系统进行业务操作、分级对数据存取进行控制的代码。操作代码分为系统管理代码和应用操作代码。代码的设臵根据不同应用系统的要求及岗位职责而设臵; 二、系统管理操作代码必须经过相应申请经相关系统管理人员授权取得;

三、系统管理员负责各项应用系统的环境生成、维护,负责一般操作代码的生成和维护,负责故障恢复等管理及维护; 四、系统管理员对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整理、故障恢复等操作,必须有主管负责人授权; 五、信息部门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操作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六、系统管理员调离岗位,上级管理员(或相关负责人)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系统管理员代码; 七、一般操作码由系统管理员根据各类应用系统操作要求生成,应按每操作用户一码设臵。 八、操作员不得使用或盗用他人代码进行业务操作。 九、操作员调离岗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注销其代码并生成新的操作员代码。 第六条密码与权限管理 一、密码是保护系统和数据安全的控制代码,也是保护用户自身权益的控制代码。密码分设为用户密码和操作密码,用户密码是登陆系统时所设的密码,操作密码是进入各应用系统的操作员密码。密码设臵应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简单的代码和标记。 二、密码应定期修改,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如发现或怀疑密码遗失或泄漏应立即修改,在可能的情况下并相应记记录用户名、修改时间、修改人等内容,及时上报公司信息中心备案。 三、服务器、路由器等公司重要信息设备的超级用户密码由运行机构负责人指定专人(不参与系统开发和维护的人员)设臵和管理,并由密码设臵人员将密码装入密码信封,在骑缝处加盖部门印章并签字标注封存日期后交由信息中 心存档并登记。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封存的密码,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密码使用人员向密码管理人员索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各运行信息系统权限和数据的管理,明确权限及数据管理相关责任部门,提高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生产能力,规范公司业务系统权限申请及数据管理流程,防范业务系统操作风险,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以供全公司规范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信息系统权限及数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运行的OA 办公系统、业务作业系统、对外网站系统等涉及的系统用户权限分配、日常管理、系统及业务参数管理,以及数据的提取和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责权统一原则对员工进行系统授权管理,控制公司相关信息传播范围或防范进行违规操作。 第四条信息技术部是本办法主要执行部门,设立系统运维岗负责系统用户权限管理、部分基本参数设置、系统数据的提取和变更的具体技术实现。其它相关部门应指定专人(简称: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统一按本办法所制定的流程执行相关操作,或通过工作联系单方式提出需要信息技术部或其它相关部门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 第五条用户授权和权限管理应采取保守原则,选择最小的权限满足用户需求。 第二章系统权限管理 第六条系统权限管理由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和各业务部门数据权限管理员共同协作完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负责对业务部门提出的系统权限进行审批,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负责对权限进行变更。信息技术部系统运维岗拥有系统管理和用户管理权限(信息技术部可以拥有开发测试环境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拥有超级用户权限,风险与合规部数据权限管理员拥有对权限列表进行查询的权限,以方便行使监督职能。

应用系统账号管理办法

应用系统账号管理办法 总则 为规范公司各应用系统账号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风险管控,规范账号增、删、改、查审批操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权限分类 第一条权限分类:权限分为特殊权限和一般权限。 特殊权限是指核保、理赔、单证、再保和财务系统的权限。一般权限是指非特殊权限的所有权限。 第二章联系人和授权人 第二条授权人由相关职能部门填报《授权(联系)人审批单》指定,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负责向信息中心提交特殊权限的账号增、删、改、查等工作办理。 第三条联系人由相关职能部门或者各分公司填报《授权(联系)人审批单》指定,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或机构盖章同意后,负责向信息中心提交一般权限的账号增、删、改、查等工作办理。

第三章权限新增 第四条应用系统用户帐号的新增必须提交工号、姓名、归属机构(部门)以及账号申请涉及的其他必要信息。 第五条信息中心收到授权人或联系人的邮件或OA后,进行账号新增工作。 第六条申请临时账号,有效期期间不得超过1个月。 第七条账号所有人对自己的账号安全和账号使用行为负责。 第八条信息中心有权停用具有危害系统安全操作的账号。 第四章权限变更 第九条信息中心收到授权人或联系人的邮件或OA后,进行账号权限变更工作。 第十条临时账号需要续期的参照本办法第九条办理,续期期间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章权限清理 第十一条信息中心根据人力资源系统、销售管理系统给出的离职清单进行清理。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必须在清理账号前确保其应用系统的

流程和工作均已完结。 第十三条禁止申请保留、重开或使用已离职人员工号。 第六章账号密码管理 第十四条各个系统的账号密码必须满足6位及以上、包含数据、字母大小写、特殊符号。 第十五条用户必须定期修改应用系统账号密码。 第十六条应用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经联系人申请,重置后,联系人应立即通知账号使用人修改密码后使用。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 2018 年月日起施行。

(完整版)应用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安全管理办法

用友系统权限及数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保障在用友系统使用及管理过程中因不安全的操作而导致的数据泄漏、被盗取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公司全员。 三、职责与分工 1、职能部门: (1)公司权限负责人:总经理 1)负责签批部门间的权限的授予; 2)负责对用友系统用户帐号及密码安全进行不定期抽查; (2)系统管理员:财务负责人 1)用友系统管理由财务部负责,除总经理及财务部指定的系统管理员外任何部门不得担任系统管理员一职。 2)负责帐号、各岗位权限分配、系统维护、各模块使用情况的安全运行监管。 3)负责根据《用友用户新增\变更\注销请示单》在系统中设置用户权限; 4)负责维护本单位用户和权限清单; 5)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总经理权限负责人的抽查。 (3)各岗位系统操作员:负责所使用模块的权限管理和该模块的数据安全; A.采购部负责有关产品基础信息定义、系统采购模块使用。 B.销售部负责系统销售模块使用。 C.物流部负责仓库管理权限和销售单打印、查询权限; 2、用户帐号: 登录用友系统需要有用户帐号,用户帐号是由财务部系统管理员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员工的工作性质规定下进行系统岗位功能、权限分配和设置的。 (1)密码设置及更改: 1)第一次登录用友系统时,用户必须改变事先由管理员分配的初始密码; 2)系统管理员及操作员密码每三个月必须变更一次,密码不少于6位。 3、帐号与密码保管: 系统使用人必须保证用户ID和用户密码的保密和安全,不得对外泄漏,用户帐号不可转借他人使用;

3、责任承担及注意事项: (1)帐号的对应的使用者应对该帐号在系统中所做的操作及结果负全部责任。(2)系统管理员应该每天检查系统日志,对发现的非法登录、访问等行为。(3)管理帐号及管理权限的增加、删除必须经总经理书面批准,任何人不得任意增加、修改、删除。 (4)任何人除所负责权限岗位以外的信息数据不得随意导出:如客户资料、产品进价、销售数据等,如有需要需提交书面申请交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财务部导出打印,并建立打印档案。 (5)非财务部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未经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和对运行系统及各种设置进行更改。 四、用户申请\变更\注销流 (1)由用户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请示单》)经部门主管审核交财务部并报总经理审核批示使用权限; (2)财务部系统管理员根据经总经理审批《请示单》在系统中进行权限设置后通知申请人; (3)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的当天修改初始口令。 (4)当用户由于工作变动、调动或离职等原因需要对用户的访问权限进行修改或注销时,应填写书面《请示单》经总经理审批后系统管理员应及时进行用户的变更、暂停或注销权限。 三、数据备份及安全管理 1、服务器数据库要设置每日自动备份,每周五财务部应进行一次介质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2、系统管理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3、服务器是用友系统的关键设备,不得随意调试、挪作它用。 4、系统操作时,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操作、靠近观看。对外来人员不合理要求应婉拒,外来人员不得未经同意不得查看、操作系统。 二、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系统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2、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3、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4、定期进行电脑杀毒,对电脑中毒后在各种杀毒办法无效后,须重新对电脑格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013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息填录 第三章文书制作 第四章网上业务流转 第五章网上业务监管 第六章网上统计管理 第七章对外信息查询管理 第八章电子签章管理 第九章系统使用权限管理 第十章系统管理 第十一章系统运行维护 第十二章检查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十三章附则 word.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规、高效、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检察院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任务是,实现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以加强对执法办案的全面、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规执法行为,增强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效率,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第三条人民检察院使用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遵循统一配置。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配置的流程、文书模板、案卡等,使用管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得修改、删除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已经配置的相关容,不得使用其他信息系统代替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二)全员、全面、全程应用。履行业务办理、审核、审批、监督管理职责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其他检察人员,应当全面、全程使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相关工作。任何人不得违反要求,脱离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有关业务事项。 (三)规、高效。各级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分工负责, -2-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管理规定

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 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确保运维移交期间公司应用系统稳定运行,应用系统移交后运维各项工作能够有效衔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移交流程,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维移交是指业务系统从试运行移交到正式生产运行,从移交部门代为运行维护转为信息运维中心正式运维。 第三条本办法是公司应用系统运维移交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及直属供电(电力)公司、超高压公司、建设分公司、供应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对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信息系统运维移交工作由公司信息管理中心、牵头业务部门、信息运维中心、实施单位共同完成。 系统运维移交工作职责分工: (一)公司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和批准及安全测评工作,系统的运维移交需报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审批。

(二)牵头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实施单位执行相关申请工作,进行系统运维移交的审核、许可及测评等工作。 (三)信息系统实施单位和信息运维中心共同负责完成信息系统运维移交的申请、知识转移、交接确认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交接前应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业务系统移交生产运维前必须测试正常、稳定运行、文档齐备,满足条件后方可申请移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一)上线试运行期间需连续运行不少于3个月。 (二)通过上线试运行验收。 (三)完成试运行报告并通过审查。 (四)具备必备的文档并通过审查。 (五)运行维护报告:含维护记录。 (六)完成对运行维护人员的知识转移。 (七)紧急情况恢复测试(可选):服务器瘫痪、网络故障、应用服务器故障等的解决办法,备用应急方案启动测试。 (八)系统备份策略明确、备份系统正常,且进行过恢复测试。 (九)提供详细的日常运行维护制度或规程。 第七条移交方应成立移交小组,移交小组应由系统初始实施人员构成,并有足够的技术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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