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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
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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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日志

律师如何做好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许多律师都认为,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只要能帮企业在实质上将法律风险控制好就能抓住企业老板长期聘用自己的心。帮企业亲自草拟合同、审查各种合同、参与法律事项的谈判、接受大大小小的法律咨询。做了大量的工作,却因为自己忙而没有将这些自己所做的工作形成文字记载下来,有的是因为根本不知道怎样用十分规范的文本将这些工作固定下来。 上述做法律顾问工作的主导思想和具体做法是不科学的,也是导致头年做的热闹,第二年消失的根本原因。试想:如果你所服务的企业在你精心的预防下,一年两年都没有什么法律风险事项的产生,老板会不会考虑有没有必要聘用费用如此高昂的律师法律顾问,因为你的作用体现在"哪里"?要知道时下中国许多企业的老板在忙于商战的现实下是没有那么多心思和精力来时刻关注律师法律顾问具体工作的。所谓,是企业都喜欢开年终总结的原因就在于此,而律师你的年终总结报告呢?你有吗?临时赶制的短短10页纸的报告能有说服力吗?老板可以请一名法务工作人员都能替代的工作,他还对律师你的法律顾问工作有依赖心吗? 建议律师做企业法律顾问做好以下法律文本工作(写给企业看,体现律师法律顾问具体工作的最好表现形式):第一部分:制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文书管理细则》 一、在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将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为便于法律服务文书的管理和整理,特制定本细则。二、律师根据法律服务事项制作以下法律服务文书: 1.《法律意见书》 2.《律师风险提示》 3.《紧急情况反映》 4.《律师谏言》 5.《律师工作简报》 6.《情况说明》 7.《法律信息》 8.《请示》 9.《工作日志》

10.《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1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 12.《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 13.《会议纪要》 三、律师法律服务提供的文书分为建议性法律文书、说明性法律文书、请示性法律文书、记录性法律文书。 建议性法律文书指提供律师建议的法律文书; 说明性法律文书指对特定问题提供说明的法律文书; 记录性法律文书指对法律服务状态或过程进行记录的法律文书,主要用于备案。 四、《法律意见书》主要针对合同、法律文件、其他法律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律师建议等提供的建议性常用法律服务文书。 五、《律师风险提示》主要对于公司涉及的法律事项不适合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仅需对某种法律风险作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出具的风险提示法律服务文书。 六、《紧急情况反映》用于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时间较为紧迫的事项,包括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需要公司紧急作出决策的事项。 七、《律师谏言》是律师服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的某种普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而提供律师建议,用于提示公司防范某种普遍行为。是《法律意见书》服务事项的延伸。 八、《律师工作简报》按照《律师工作简报法律服务细则》制作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服务延伸文书。具有综合性,包括建议性、说明性和记录性内容。 九、《情况说明》是律师针对法律问题提供的说明性法律服务文书,为公司了解法律事项的相关情况提供帮助。 十、《法律信息》是律师提供给公司,对公司有影响的新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信息。 十一、《请示》是律师在从事某项须经公司同意的法律服务之前,向公司提出的书面请示性法律服务文书,在请示中应当就从事活动的必要性、具体情况等予以说明。

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村/居委) 乙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2016〕50号)及《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定司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按照《定西市安定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对帮扶深入推进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法律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本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 (1)摸查了解甲方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甲方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甲方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 (3)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甲方要求,帮助甲方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甲方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7)参与甲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为甲方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帮助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乙方应酌情予以减免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甲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甲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为甲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4.开展法制宣传,包括: (1)举办法制讲座,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甲方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 (3)协助甲方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甲方的法治文化建设; (4)主动为甲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甲方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甲方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法律服务内容

一、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长期以来,由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信息传播、传统思维习惯等原因,实 际上适用于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法律往往在农村根本得不到实施,事 实上形成法律缺位甚至法律真空的形式,这就要求我们的农村法律顾问紧贴农 村实际开展工作,以避免法律顾问工作流于形式,笔者认为,农村法律顾问应 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 协助农村治理。我国的农村实行的村民自治,村民自治的组织即为村民委员会,但实际上村民委员会不仅是村民自治组织而且还要协助基层政府履行 行政管理职责,具有一定的行政性,同时还具有经济组织的功能。正是由于农 村工作的庞杂,大到村庄的发展规划、土地承包小到邻里纠纷都要处理,农村 干部文化水平有限,法律意识淡薄,处理问题的方式有时不免简单甚至违法, 农村治理存在较多的问题,农民抱怨甚多。作为农村法律顾问首先就要做好村 民委员会的“高参”,协助村委会进行农村治理,协助开展村务公开、财务公 开工作、修订村规民约等等,为农村治理工作建言建策,协助村民委员会做好 调解工作等。 2.普法宣传、法律咨询、法律培训。农村法律顾问的普法宣传应避免那种 贴大标语,大标题的宣传方式,应该做到有的放矢,切实根据各农村生活实际,多讲婚姻、继承、土地管理法、拆迁、渔业、水产等与农村切身利益相关的法 律宣传,少讲大道理;多讲案例,少讲理论;要言之有物,少讲大话、空话; 要注重内容和效果,不拘形式。同时要加强对农村对农村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 工作,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素养,转变广大农民的思维方式,力争让广大农民 养成用合法的方式来处理纠纷的习惯,以期形成从“输血”到“造血”功能的 转变。 3. 农村经济经济发展、社会交往等活动中产生的纠纷案件的代理。农村社会生活是纷繁复杂的,纠纷也是很多的,但是由于农村传统习惯、文化素质等 因素影响,目前农村出现了纠纷并不习惯用法律的手段而往往通过传统的道德 或者行政的手段来处理,由于传统道德本身的局限性,农村处理纠纷更多的是 寄希望政府行政手段甚至寄希望于“包青天”来解决,这也是导致农村中农民 上访频繁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用道德方式和行政手段来调控农村纠纷本身也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模板(律所自用)

完美WORD格式 客户编号:【】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客户信息 全称: 联系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EMAIL: 大成信息 业务负责人: 电话: 传真: EMAIL:[ ]@https://www.sodocs.net/doc/af11700165.html, 南京市北京西路72号2—4楼,210024 2—4/F, 72West Beijing Road Nanjing 210024, China Tel: 86-25-83755100 Fax: 86-25-83755111

https://www.sodocs.net/doc/af11700165.html,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该聘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律师之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为甲方(含分支机构)及(列于附件的)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此,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法律顾问服务 1.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1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每服务年开始的一个月内对甲方进 行一次法律风险调查,并在完成调查工作后的1个月内向甲 方提交《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2工作成果:每年一次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内容包括但不 限于法律事务现状说明、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的原因、需要 采取的控制措施建议、结论)。 1.1.3时间计算:《法律风险监控报告》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入法律 顾问工作时间。 1.1.4为避免疑问,本条约定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系指甲方与乙方 就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约定的内容 履行完毕后的第一年开始实施。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篇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上墙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工作联系制度。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1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 法律工作者入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情况。 五、总结评比制度。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 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 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调解工作流程图 篇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 二○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广东省规范性文件 (4) 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操作指引

山东律协文件——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操作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我省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增强各级人民政府对法律风险的承受能力和防范化解能力,促进、保障律师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指:律师依法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本指引所称的“政府顾问单位”,是指聘请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本指引条文中,“政府”一词单独使用时,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条办理政府法律顾问业务应遵循预先防范、控制风险为主,事后补救为辅;过程参与、决策指导为主,事后承办、代理为辅的基本原则。 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应贯彻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宗旨。 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除代理顾问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活动外,主要以非诉讼的服务方式,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顾问单位办理行政活动过程中涉及的各种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相关行政活动的合法、公平、效率,从而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 第二章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 第四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受政府的委托办理下列常规法律事务:

(一)就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解答有关行政事务的法律咨询; (二)对政府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对由政府负责人签署的政府规章,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防止出现违反上位法规定的现象; (三)受政府委托,参与或者协调政府投资、采购的合同谈判和经济贸易谈判; (四)协助政府草拟、修改、审核重大的经济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文件; (五)参与处理涉及政府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就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所涉及的重大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六)协助处理一般突发事件或公共危机事件; (七)协助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公务员队伍法律素质; (八)向政府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法制建设中的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合理化法律意见; (九)受托办理其他政府法律事务。 第五条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受政府的委托办理下列专项法律事务: (一)应政府要求,就特定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项目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参与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二)应政府要求,就特定的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出具法律意见,或接受政府委托,为有关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公司法务管理办法

国建(香港)集团法务部工作办法 第一部分制定《提供法律服务文书管理细则》 一、在提供集团公司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将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便于法律服务文书的管理和整理,特制定本细则。 二、根据法律服务事项制作以下法律服务文书: 1.《法律意见书》 2.《法律风险提示》 3.《紧急情况反映》 4. 《法律谏言》 5.《法律工作简报》 6.《法律情况说明》 7.《法律信息》 8.《问题请示》 9.《法律工作日志》 10.《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1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 12.《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 13.《会议纪要》 三、法律服务提供的文书分为建议性法律文书、说明性法律文书、请

示性法律文书、记录性法律文书。 建议性法律文书指提供法律顾问建议的法律文书; 说明性法律文书指对特定问题提供说明的法律文书; 请示性法律文书指需要公司认可,予以回复的法律文书; 记录性法律文书指对法律服务状态或过程进行记录的法律文书,主要用于备案。 四、《法律意见书》主要针对合同、法律文件、其他法律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建议等提供的建议性常用法律服务文书。 五、《风险提示》主要对于公司涉及的法律事项不适合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仅需对某种法律风险作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出具的风险提示法律服务文书。 六、《紧急情况反映》用于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时间较为紧迫的事项,包括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需要公司紧急作出决策的事项。七、《谏言》是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的某种普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而提供法律建议,用于提示公司防范某种普遍行为。是《法律意见书》服务事项的延伸。 八、《工作简报》按照《法律工作简报法律服务细则》制作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服务延伸文书。具有综合性,包括建议性、说明性和记录性内容。 九、《情况说明》是针对法律问题提供的说明性法律服务文书,为公司了解法律事项的相关情况提供帮助。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计划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计划 以往,社会公众对律师的业务的认识往往局限于参加诉讼打官司。近年来,随着法制的不断完善和普法宣传的逐渐深入,不仅使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许多企业主建立了自己的法务部,甚至聘请了自己的私人律师,从而使法律顾问工作在律师业务中的比重不断上升。目前,在某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业务中,法律顾问事务已经上升到了主导地位。 在我接触的不少中小企业中,都反映自己每年的纠纷一般只有几件,对律师的需求主要是日常合同的咨询,而公司的业务类型又不是很多,所以要求律师的工作量并不大,也不需要律师每周到公司办公,数万元的律师费公司不是不可以承受,但是主要感觉是不等值,从经营者角度讲觉得不合算,但也确实想拥有一位专门的法律顾问,毕竟有时要审合同、有时有纠纷要处理,如果临时找律师,一是未必了解,能力等未必合适;二是在工作前双方还要再花时间专门谈费用,确定关系;三是有时单项委托下来,咨询可能要数百元,审个合同也要千元左右,真有几次下来数额也不低。如果有了自己的法律顾问,如果是一般的咨询,随时打个电话就可以解决,方便快捷。 针对企业的这种法律需求,我们现在开始推行“中小企业法律顾问推广计划”。 由于是针对法律事务不是很多的中小企业,所以参加该计划的企业的法律顾问费将控制在1万元左右,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及双方商定的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该费用还可能是数千元不等,而且还有其它实用的优惠方案。费用降低不代表品质降低,为保证质量,承担法律顾问工作的将是具有丰富执业和管理经验的律师,而不是律师所随意指定的助理。 企业法律顾问的必要性和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相应的法制建设也日臻完善,随便翻开报纸或打开电视都能看到“法”、“诉讼”、“合同”的概念。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但是很多人还将法律理解为“权利受到侵害时的一种补救措施”,而忽视了法律的预防功能。其实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法律的预防功能是最重要的。诉讼中其实是很少有真正的赢家的,如果一家企业在经营中不重视法律,最后很可能惹来一身的麻烦,如果不诉讼很多权利就无从维护,如果去诉讼可能由于当初防范不足,导致权利无法维护,就算得到维护,毕竟也要经历一个过程,一个企业的主要精力毕竟还应该是在经营方面,过多的杂事会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而现实中很多企业正是在遇到法律纠纷后才考虑到对律师服务的需求,这种亡羊补牢的做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损失,但在人力和物力上的浪费已然形成,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损失更是无

(√)关于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af11700165.html,)/实用范文/汇报材料 〔关于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自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有力推动“法治X县”、“平安X县”建设,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采用普法报告会、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居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入村1万余人次,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30余万张,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逐步增强。 (二)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关口

前移,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年以来,全县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70人次,提供辩护代理案件23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97件,减少群众律师代理费用100余万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实效。组成专门工作组,采用实地查看工作台账、微信群建立情况,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已对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5次,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强化考核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加大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担在经费已列入预算,上半年 60.5万元经费已拨付到位,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服务效果不够理想。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在认识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为基层服务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律所自用)

客户编号:【】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客户信息 全称: 联系人: 住所: 电话: 传真: EMAIL: 大成信息 业务负责人: 电话: 传真: EMAIL:[ ]@https://www.sodocs.net/doc/af11700165.html, 南京市北京西路72号2—4楼,210024 2—4/F, 72West Beijing Road Nanjing 210024, China Tel: 86-25-83755100 Fax: 86-25-83755111 https://www.sodocs.net/doc/af11700165.html,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单位: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决定聘请乙方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该聘任并按照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律师之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为甲方(含分支机构)及(列于附件的)甲方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法律服务。为此,双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法律顾问服务 1.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1.1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每服务年开始的一个月内 对甲方进行一次法律风险调查,并在完成调查工作后的1个 月内向甲方提交《法律风险监控报告》。 1.1.2工作成果:每年一次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事务现状说明、分析存在的法律风险的 原因、需要采取的控制措施建议、结论)。 1.1.3时间计算:《法律风险监控报告》按照实际工作时 间计入法律顾问工作时间。 1.1.4为避免疑问,本条约定的法律风险监控报告系指甲 方与乙方就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另行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协议约 定的内容履行完毕后的第一年开始实施。 1.2重大合同审查或起草 1.2.1工作内容:应甲方要求,对甲方拟签订各类重要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合同、贷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合同、物资的采购协议、产品经销协议、产品服务协议、劳动合同、劳务合同,进行法律审查或起草合同文本,但属于专项法律服务内容的除外;

法律顾问合作意向书

河南豫涛律师事务所 法律顾问服务意向书 开篇函 敬启者: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显。小到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外部债权债务纠纷以及对内对外各种法律文书的草拟、审查,大至企业改制重组、公司上市、投(融)资等,无一不受法律约束,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法律已成为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部分,是影响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因素。有鉴于此,企业必须有自己的法律顾问,通过法律性的“事前防范、事中介入、事后救济”等途径,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利益的实现。企业聘请法律顾问的终级目标在于:将企业主要精力放在经营层面,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建立法律为企业服务的良性机制是企业长盛不衰的良策。因此,我们拟通过我所为各类大、中、小型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丰富而成熟的经验、法学功底深厚且综合素质高的律师,期盼为贵公司提供更为优质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与贵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此函! 河南豫涛律师事 务所 二O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河南豫涛律师事务所简介 河南豫涛律师事务所系河南省司法厅依法批准设立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于2013年,在律师行业率先实行公司化商业管理运作模式,拥有现代化的办公环境。 本所注重律师队伍培养、团队协作、开拓创新,为律师提供良好的业务拓展平台和个人发展空间,各位律师都拥有自己独立的客户来源,充分的展现律师专业的执业才华,我们是一家能为社会各界朋友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 本所始终如一地将寻求及维护客户权益最大化作为唯一的宗旨,以建立一流律师事务所为工作目标,在整个法律服务过程中,始终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奉行“大气磅礴,观海听涛”的服务理念,竭尽所能,穷尽法律手段为委托客户提供高效率、全方位的专业法律服务。我们在提供法律服务工程中,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并根据案情的需要同其他相关部门通力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客户提供专业、完善的法律服务。 河南豫涛律师事务所经过研判,根据市场需求和专业定位,本所业务范围以刑事案件,经济类案件为主,如:刑事辩护与代理、交通

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规程

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法律 xx工作规程 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规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促进、保障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保证法律服务工作质量,并使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所内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常年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聘请,由本所指派一名或一名以上执业律师为聘方提供常年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第三条常年法律顾问必须由事务所统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统一收费。 第四条事务所在指派律师从事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时,尽力满足聘方的指名要求,同时根据事务所的具体人员构成、律师工作量、律师综合素质进行合理的分配,尽量做到人尽其材。第五条律师到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从事法律顾问工作时,必须对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同时对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需要律师服务的各项事宜进行充分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情况报告。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咨询; 2.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律师确认书等法律文件; 3.参予重大商务谈判; 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和规章制度; 5.代办登记注册等法律事务; 6.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8.经特别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纷; 9.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担任顾问的律师应当为聘方建立服务工作日志,原则上作到一次一记,一事一记。 第八条担任顾问的律师应当勤勉尽职,如有重大疑难或事关聘方重大利益的法律事务时,应向其所属的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副主任汇报,分管副主任认为有必要的可提交合伙人扩大会议讨论作出决定。 第九条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应对其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接触、了解到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宜公开的情况及个人隐私保密。 第十条担任顾问的律师应于顾问合同期满时向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同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向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交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交所存档。 第十一条律师向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提交的工作报告应经其所属的业务部负责人及分管副主任审批,并加盖事务所公章。 第十二条本规程由合伙人扩大会议负责解释。程 程第十三条本规程自发布xx施行。 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规律师事务所律师常年法律顾问工作规

法律顾问工作规范

法律顾问工作规范 前言:企业法律风险的存在是不以企业所有者、经营者的意志为转移的。凡是有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就有风险;凡是有风险,就蕴涵着相应的法律风险。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如下主要的法律风险: 一、企业在购销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购销活动中首先遇到的风险是合同的签订问题,如果合同签订得不够详细周密,则有可能在履行过程中带来不小的麻烦;如果合同签订得详细周密,则在履行的过程中可以减少很多的麻烦;特别是对于在合同签订的时候合同的一方就已经给另一方设置下的法律陷阱,将会导致另一方企业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非常容易掉进陷阱而构成违约,进而使得赔偿责任的形成,使企业在该项购销业务受到损失或者收益的减少。购销活动中的法律风险还有,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买卖合同不能按期交货、变更、转让、解除合同未经合同对方的同意;未签订书面合同而直接进行交易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的问题;货款拖欠如何保全利益的问题;合同履行违约责任发生后的妥善处理的问题。 二、企业内部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内部管理上的风险有,企业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污染物超标排放,企业与员工之间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实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履行产生的纠纷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如何妥善解决的问题,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合法权利未得到保障;企业制订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 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及改制、并购重组等重大资产变动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不符合《公司法》的要求,企业机构设置违法,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职业经理人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侵犯了股东的合法权益;企业所投资行业属于禁止或限制的行业,所投资企业的工艺设备为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设备,所投资企业资产存在瑕疵,资产变动程序不合法或存在瑕疵等。 四、企业诉讼、仲裁中的法律风险。 这是企业对所发生的法律纠纷处理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如超过诉讼时效仍未起诉或上诉,不积极应诉,不及时提出异议,在诉讼仲裁中不善于利用有利的因素尽可能减少自身应负的责任及最大限度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虽然企业的法律风险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法律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是可以预防、减少甚至是避免的。那如何来做到这一点呢?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人员来做这项工作,法律人员要么就是企业专职的法务人员或者是向外聘请律师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从一般的情况来讲,企业向外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比企业专职的法务人员相比有如下优点:第一是外聘的律师接触的案件类型比较多,实践经验比较丰富;第二是外聘的律师不是企业的员工,企业除了支付顾问费之外,无须承担法律顾问的工资、社保医保及其它福利待遇。因此,企业聘请律师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是防范企业风险所带来的损失的最优选择。 律师为委托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工作规程 本所律师在为委托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时将根据以下工作规程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一部分:制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文书管理细则》

律师大讲堂观后感

不战而屈人之兵 人都是在耗费自己的生命,并试图成就一些事情。有些人真的成就了,有些人一事无成。谁都无法逃开的是,他的生命都将被耗费掉。但是,在诸如躁进、狂进、乱进之外,还是有精进的人存在。他们也在耗费自己的生命,但是他们耗费掉的每一秒生命,都像一把“着在咽喉上的刀”一样。他们杀最少的子,来擒住对方的“帅”。他们追求“不战而屈人之兵”,不得已,乃战。作为一名律师的成长,我认为就是一个从躁进到狂进,再到乱进,直到精进的过程。 2015年11月14日学校举办的律师大讲堂,我有幸听到冯东律师的演讲,对于一位成功律师是怎样“炼成”的,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冯东律师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将自己是怎样成长为一名律师的经历娓娓道来,回忆起自己不远万里来到西南政法大学求学的经历,他说记忆深刻;回忆起自己毅然向主任辞职南下经商,他说不拼一拼不会知道什么会等在你的面前;回忆起自己和几位师兄合伙做律所,他说律师这个职业是“欲戴王冠必承其重”,不断学习是前进道路中最好的老师。 作为一名律师,如何从青年律师成长为成功的律师,从大了说,正是需要练就“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境界,而从详细的方面来说,则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投资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 加大对职业的投入,增加职业含金量。是律师成长和发展过程中应首先解决的问题。这种投入应该包括两个层面,其一是物质层面上的硬投入,如服装的购置,搞小迅捷的办公装备、通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不但可以彰显实力提升律师形象,同时可以极大地提高办公效率。其二是精神层面的软投入,如定期购买各种报刊与杂志,各种专业非专业的书籍,定期外出的专项培训,参加专业的律师论坛等等。通过这种软投入,力争在本专业领域做到专家,而在专业以外做到杂家,博览群书,通晓古今。就如今天演讲的冯东律师,他是“律师领域内最会作诗的诗人”,温文儒雅。 二、想客户之所想,做客户之想做,永远站在客户的角度想问题; 让律师的工作成果由薄变厚,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其一是通过日常拜访与客户的沟通及交流,聊出服务内容来。通过经常写的交流和沟通,了解客户的需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法律顾问操作手册 电脑PC版 2017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引言 (1) 1.1编写目的 (1) 1.2文档适用用户 (1) 1.3文档适用用户分类 (1) 1.4访问环境 (2) 1.5文档结构 (2) 1.6名称解释 (2) 第二章系统业务流程介绍 (3) 2.1.总体业务流程概况 (4) 第三章律师事务所(顾问)用户操作 (6) 3.1.登录 (6) 3.1.1登录地址 (6) 3.1.2试运行地市 (6) 3.1.3账号 (6) 3.1.4登录操作 (7) 3.2.个人门户(首页) (8) 3.2.1待处理日志 (9) 3.2.2通知公告 (9) 3.2.3法律顾问工作安排 (10) 3.2.4知识库 (10) 3.2.5合同情况 (11) 3.3.事务管理 (11) 3.3.1. 待办业务 (11) 3.3.2. 已办业务 (12) 3.4.通知消息 (12)

3.4.1历史消息 (12) 3.4.2我的意见与反馈 (13) 3.5.我的服务合同信息 (14) 3.6.我的工作安排 (15) 3.6.1周期性排班 (15) 3.6.2排班明细 (17) 3.7.工作日志管理 (18) 3.7.1我的工作日志登记 (18) 3.7.2已提交的值班 (21) 3.7.3电话咨询登记 (22) 3.7.4历史工作日志 (23) 3.8.群体案件登记上报 (24) 3.9.另行收费案件登记 (25)

第一章引言 1.1编写目的 通过该手册帮助用户掌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 1.2文档适用用户 适用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村(社区)法律顾问所在的律师事务所。1.3文档适用用户分类

律师实战之法律顾问

数字说明:中国律师8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非诉讼业务,其中,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是龙头。 权威心语: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o韦尔奇曾说:"GE业务我并不担心,我担心的 是有人做了法律上愚蠢的事给公司声誉带来污点,甚至使公司毁于一旦"。 ——只要是律师,应该都明白: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对律师事业的发展有多重要。特别是在中国很多企业越来越重视企业法律风险的大背景下更显得尤为突出。 然而,我想说得是:企业给你每年4万元的法律顾问费,你为企业做了些什么工作,怎样才能让比你更精明的商场老板,在第二年度心甘情愿地将4万元再度送到你的腰包。我相信10名律师也许会有10种做法。我也知道一些律师做企业法律顾问十分卖力,可一年忙到头第二年却不知所措地失去了继续做的机会,还给自己很好的安慰:这个企业老板不懂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 在这里,我想将我学到的一点经验告诉大家,也许能让好人律师少走点弯路。 许多律师都认为,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只要能帮企业在实质上将法律风险控制好就能抓住企业老板长期聘用自己的心。帮企业亲自草拟合同、审查各种合同、参与法律事项的谈判、接受大大小小的法律咨询。做了大量的工作,却因为自己忙而没有将这些自己所做的工作形成文字记载下来,有的是因为根本不知道怎样用十分规范的文本将这些工作固定下来。 上述做法律顾问工作的主导思想和具体做法是不科学的,也是导致头年做的热闹第二年消失的根本原因。试想:如果你所服务的企业在你精心的预防下,一年两年都没有什么法律风险事项的产生,老板会不会考虑有没有必要聘用费用如此高昂的律师法律顾问,因为你的作用体现在"哪里"?要知道时下中国许多企业的老板在忙于商战的现实下是没有那么多心思和精力来时刻关注律师法律顾问具体工作的。所谓,是企业都喜欢开年终总结的原因就在于此,而律师你的年终总结报告呢?你有吗?临时赶制的短短10页纸的报告能有说服力吗?老板可以请一名法务工作人员都能替代的工作,他还对律师你的法律顾问工作有依赖心吗?! 建议律师做企业法律顾问做好以下法律文本工作(写给企业看,体现律师法律顾问具体工作的最好表现形式): 第一部分:制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文书管理细则》 一、在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将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为便于法律服务文书的管理和整理,特制定本细则。 二、律师根据法律服务事项制作以下法律服务文书: 1.《法律意见书》 2.《律师风险提示》 3.《紧急情况反映》 4.《律师谏言》 5.《律师工作简报》 6.《情况说明》 7.《法律信息》 8.《请示》 9.《工作日志》 10.《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法律顾问工作指引 第一条宗旨 为了指导和规范我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保证服务质量,增强法律顾问单位对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的承受能力和防范化解能力,促进、保障我所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相关定义 本指引所称的法律顾问是指:律师依法接受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下同)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 本指引所称的顾问单位是指:聘请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法律顾问工作的基本原则 法律顾问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补救为辅;指导为主,承办为辅的原则。 律师作为法律顾问,除代理顾问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活动外,主要以非诉讼的服务方式,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帮助顾问单位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同时保证办理法律事务的准确性、真实性与合法性,从而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目的。 第四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种类及法律依据

律师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司法部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担任企业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法律顾问。 按照提供服务的内容及形式的不同,法律顾问的种类可以分为: 1、常年法律顾问。是指顾问单位在较长时间内聘请的法律顾问,是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基本形和最主要的形式,具有服务的经常性和服务内容的多项性、综合性等突出特点。 2、专项法律顾问。是指顾问单位为完成或处理某项法律事务而临时聘请的法律顾问,具有服务时间短暂和服务内容单一的特点。 第五条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及职责 法律顾问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为顾问单位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件,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顾问单位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具体如下: 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3、参与合同谈判,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起草和审定商务合同; 4、参与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 5、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

如何做好法律顾问

如何做好法律顾问(转) ——只要是律师,应该都明白:做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对律师事业的发展有多重要。特别是在中国很多企业越来越重视企业法律风险的大背景下更显得尤为突出。然而,我想说得是:企业给你每年4万元的法律顾问费,你为企业做了些什么工作,怎样才能让比你更精明的商场老板,在第二年度心甘情愿地将4万元再度送到你的腰包。我相信10名律师也许会有10种做法。我也知道一些律师做企业法律顾问十分卖力,可一年忙到头第二年却不知所措地失去了继续做的机会,还给自己很好的安慰:这个企业老板不懂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 在这里,我想将我学到的一点经验告诉大家,也许能让好人律师少走点弯路。 许多律师都认为,做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只要能帮企业在实质上将法律风险控制好就能抓住企业老板长期聘用自己的心。帮企业亲自草拟合同、审查各种合同、参与法律事项的谈判、接受大大小小的法律咨询。做了大量的工作,却因为自己忙而没有将这些自己所做的工作形成文字记载下来,有的是因为根本不知道怎样用十分规范的文本将这些工作固定下来。 上述做法律顾问工作的主导思想和具体做法是不科学的,也是导致头年做的热闹第二年消失的根本原因。试想:如果你所服务的企业在你精心的预防下,一年两年都没有什么法律风险事项的产生,老板会不会考虑有没有必要聘用费用如此高昂的律师法律顾问,因为你的作用体现在"哪里"?要知道时下中国许多企业的老板在忙于商战的现实下是没有那么多心思和精力来时刻关注律师法律顾问具体工作的。所谓,是企业都喜欢开年终总结的原因就在于此,而律师你的年终总结报告呢?你有吗?临时赶制的短短10页纸的报告能有说服力吗?老板可以请一名法务工作人员都能替代的工作,他还对律师你的法律顾问工作有依赖心吗?! 建议律师做企业法律顾问做好以下法律文本工作(写给企业看,体现律师法律顾问具体工作的最好表现形式):第一部分:制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文书管理细则》一、在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将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为便于法律服务文书的管理和整理,特制定本细则。 二、律师根据法律服务事项制作以下法律服务文书: 1.《法律意见书》 2.《律师风险提示》 3.《紧急情况反映》 4.《律师谏言》 5.《律师工作简报》

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细则(草稿)

法律顾问服务工作细则 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规定,结合马鞍山市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律师法律顾问工作,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制订本细则。 第一部分:《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文书管理细则》 一、在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法律服务内容将制作不同的法律服务文书,为便于法律服务文书的管理和整理,特制定本细则。 二、律师根据法律服务事项制作以下法律服务文书: 1.《法律意见书》 2.《律师风险提示》 3.《紧急情况反映》 4.《律师谏言》 5.《律师工作简报》

6.《情况说明》 7.《法律信息》 8.《请示》 9.《工作日志》 10.《法律顾问服务记录》 11.《日常法律咨询服务记录》 12.《谈判事项法律服务跟踪表》 13.《会议纪要》 三、律师法律服务提供的文书分为建议性法律文书、说明性法律文书、请示性法律文书、记录性法律文书。 建议性法律文书指提供律师建议的法 律文书; 说明性法律文书指对特定问题提供说 明的法律文书; 请示性法律文书指需要公司认可,予以回复的法律文书; 记录性法律文书指对法律服务状态或 过程进行记录的法律文书,主要用于备案。 四、《法律意见书》主要针对合同、法律文件、其他法律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修改意见、风险提示、解决方案、

律师建议等提供的建议性常用法律服务文书。 五、《律师风险提示》主要对于公司涉及的法律事项不适合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者仅需对某种法律风险作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出具的风险提示法律服务文书。 六、《紧急情况反映》用于对公司有重大影响,时间较为紧迫的事项,包括需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需要公司紧急作出决策的事项。 七、《律师谏言》是律师服务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的某种普遍或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事件,而提供律师建议,用于提示公司防范某种普遍行为。是《法律意见书》服务事项的延伸。 八、《律师工作简报》按照《律师工作简报法律服务细则》制作和管理的一种法律服务延伸文书。具有综合性,包括建议性、说明性和记录性内容。 九、《情况说明》是律师针对法律问题提供的说明性法律服务文书,为公司了解法律事项的相关情况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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