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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划方案商标方案2008-01-28 12:03:06 浏览115

人类提高、社会发展、经济增加、技术创新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处处都离不开策划。策划来源于人类生涯实践的开端,贯串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始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市场调节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树立,企业被推向市场,成了真正自主经营、自信盈亏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必须遵守价值规律,及时调剂投资方向、产品构造,开辟市场,促进效益。经营治理智慧的重要性愈益浮现出来,一种特别的智慧成果形式也应运而生,这就是企业策划方案。通过一个优良的策划方案,企业可以实现准断定位,胜利地整合社会资源,从而进步资本运营的胜利率和效益程度;可以通过具有新鲜性和吸引力的活动或事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从而进步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度和企业形象。在现代商战中,以独具创意的策划发生深入影响和良好效益的案例不胜枚举。然而,作为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形式,至今仍然缺少法律上的认定,其企业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也因于法无据而陷于法律真空之中,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笔者试应用知识产权法的一般理论,对该课题作一初步摸索,以期引起学界的深度共识和学术关注。

一、企业策划方案: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①

(一)企业策划方案的概念界定与内容概览

从最基本、最通俗的意义上说,策划就是体系地、科学地出谋划策。策划是失事物的因果关系,衡度未来可采取之道路,作为目前决策之根据,即策划是预先决议做什么,何时做,如何做,谁来做。在经济领域,既有宏观经济策划,城市及区域经济策划,又有微观的企业策划,但在通常的经济管理语境中,主要指的就是企业策划。“所谓企业策划,大抵是对企业的商品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公共关系资源等方方面面作出战略战斗性兼顾部署。”②它是一项贯串企业全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体系工程,涉及企业发展战略、项目可行性研讨、资本运营、内部管理、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广告运作、媒体投放、公关宣扬等方方面面,是一个整体的活动。

在企业策划进程中,策划人一般会遵守科学性原则、发

明性原则、超前性原则、具体化原则和个性化原则,通过大批的社会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进行市场需求、市场容量、市场寿命、市场潜力、市场可接收性以及技巧含量、生产才能、资金需求、社会迫害性大小、公众消费神理偏向与经济蒙受才能等全方位的综合剖析,才干制订出可行的实行方案。回想中国企业策划的发展,大致阅历了以下四个主要阶段:出卖“点子”开端的“点”状策划;以消息炒作为代表、以消息包装和形象推广为主要手腕的“线”状策划;以企业全面诊断为特点、以品牌、形象和企业战略为重要内容的“面”状策划;企业与专业策划机构的长期合作甚至参股所形成的“体”状策划。③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企业策划不仅主体产生了变更,发生了独立的策划业,呈现了以政府、高校、社团及企事业单位为背景的咨询策划机构、专业性咨询策划机构以及独立策划人三大类策划主体;策划的内容也日益得到了拓展,既涉及企业运营的特定过程或环节,也涉及企业的发展目的,其内容笼罩了发展战略、项目投资、治理理念与企业文化、人力资源开发、产品营销与市场开辟以及品牌、广告、公关的咨询策划等多个范畴;策划方案也从“点子”发展到如今的内容全面翔实、方式科学的策划方案。

(二)企业谋划计划的智慧结果特征

美国哈佛企业治理丛书编委会曾经指出:“策划是一种程序,其实质是一种应用脑力的理性行为。”然而,策划却不同于一般的智力运动的成果。作为一种智慧成果,与现行着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保护的对象相较,企业策划方案带有与之截然不同的特色:

第一,企业策划方案的有限公然性。按照企业策划主体的不同,可将企业策划方案分为三种主要情况:有劳动关系的职务策划方案;有委托关系的委托策划方案;自动投稿(尤其是应聘时的投稿)的独立策划人策划方案。无论以上哪一种策划方案,都有一个必定的往向:送给决策人评审和实施。如果不适于实际利用,就不必(一般也不会公开);而一旦进入实施过程,就必然会随实施过程而逐步公开。因此,它既不像未发表的作品那样具有私人性,不像商业秘密(包括专有技术)那样具有秘密性;也不像已发表的作品那样进入社会公共领域(注意:不是公有范畴!),不像专利技术那样具有公开性。其是否公开不是取决于法律行为,而是取决于经济行为。在被企业采用之前,它无法像商业秘密一样采用严厉的保密措施,一旦保密就会反而在基本上损失实在用价值。

第二,企业策划方案的创意性。这里的创意性,既不同于着作权法对作品要求的独创性或原创性,也不同于专利法所要求的新鲜性。它不是对智慧成果的情势请求,而是对成果的思想内容的要求。在创意的出生过程中,人类共有的知识财富尽可为我所取、为我所用,因此,他人也可以应用同样的知识信息,做出并实施同样的创意。策划的创意并不要求必须别出心裁,只要与企业目的相一致,策划方案中各措施相匹配,并有助于实现企业目标,即使是多学科知识、多方面信息的简略组合,都可能成为有效的创意。这种“你有,别人也可以有”的特点与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上有着必定的类似性。

第三,企业策划方案的可操作性。策划请求必需是适用的或可操作的因此,它必须包括有具体、详尽的实施办法。在这一点上,企业策划方案与剧本等可表演的文字作品相似,在它的实施过程中,企业也会对策划方案进行恰当的改革,甚至随着时光的推移、企业内外部因素的变更而作大幅度的调剂。但与剧本等可表演的作品不同的是,由于策划方案是针对特定经济组织的,如果策划方案不进进实施进程,除了证实策划人的智慧和策划业的专业程度之外,仅靠发表、复制该方案,其价值是十分有限的,也是策划人不愿意看到的,由于策划的目标就在于在企业运营过程中的实施。

第四,反复利用性。擅长凭借企业的特别性和应用时势环境,是策划的一大特色。科学的企业策划方案必需对企业运营的政治经济环境、内部资源状态、民众消费神理和经济行动取向等因素因素有灵敏的反映和正确的断定,并以此为企业造势。因此,策划方案必须是具有个性的,企业策划方案就其整体来说,一般不宜反复运用于同类企业,募仿和剽窃是愚者所为。然而,假如企业所处的境遇大致相同,企业目的、才能大致相当,并不消除应用雷同或近似的策划方案的可能性。在商战中,我们还会看到,在一个企业采取某一策划方案获得初步胜利之后,不少同类企业往往特地选择与之相同或近似的策略、办法(如定价策略、市场开发策略等)参与同业竞争。

(三)企业策划方案之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与意义

在一般意义上,对企业策划方案这一人类重要的智慧成果实施必要的法律保护,同样是以制度文明为杠杆,以个人利益为支点,既可以激发人们的创造热忱,又促进个人将其聪慧才智转化为无尽的社会财富,因此,也必将极大地推动

人类物质文明和精力文明建设事业的发展。此外,对企业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意味着对策划主体的社会位置、职业价值在法律上的充分确定,从人的价值与人的发展角度看,同样有着深远的意义。

企业策划活动是在我国经济由打算体制向市场体制转型,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产生的。在市场经济社会,策划不仅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时取胜的重要保证。正是由于市场的需要,才出现了大量专门从事企业策划工作的经济管理人才,也才有了企业策划的职业化。目前,中国国情研究会教导培训中心、中国社会经济咨询中心已经开始进行中国策划师资历认证,这不仅表明,策划业开始通过规范化、制度化并走向成熟,还突出地显示了策划人的专业策划工作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中国策划业原来就尚处于发展的低级阶段,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而就策划活动的职业化来说,则更依附于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制度实质上乃是利益驱动机制利用促进经济和科技增长的行之有效的制度。”如果企业策划方案的知识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势必会影响策划人、策划业

的经济利益和事业发展,从而影响经济总量的增长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相反地,如果策划人的知识权益得到了应有的保护,其知识开发本钱会得到补偿,创造动机遇得到鼓励,创造性成果也会不断出现并投入现实的经济过程,从而促进经济发展。这也正体现了知识产权的私益性与公益性的完善统一以及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

二、企业策划方案援引现有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可行性剖析。

(一)作品,还是技术方案:企业策划方案的法律定位

有学者何兵在一次访谈中曾经指出:“任何通过文字、符号、图表、口头表述等形式表达出来的创造性思想都应当属于作品之列,策划方案当然属于此列。”⑥在这里,策划方案是被视为受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从目前对企业策划方案的有限的一些学术思考看,把企业策划方案视为作品也似乎是一种主流的观点。

然而,在笔者看来,企业策划方案的“作品”特征只是一种表象。企业策划方案的最主要特性不在于它的可复制性,而在于它的创意性和可操作性,即:可以将创意付诸实施,并凭此获得经济效益。因此,企业策划方案应当是一整套技术方案,它属于专有技术领域,⑦是商务性技术知识。当作品使用人仅以发表、复制的方式使用作品时,可以将它视为着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一旦作品使用人将策划方案付诸实施,作品即具有技术方案的法律特性,作品的作者(策划人)也即成为技术方案的开发人。

(二)援引着作权法保护的可行性与有限性

就形式上说,企业策划方案既是一种具有原创性的智慧成果,又是一种尺度的文字作品,因此,完整符合着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的构成要件,应当受到着作权法的保护。而从司法实践看,企业策划方案既然已经用特定的符号系统(语言、文字、图形、图表等)表现出来,而不再是停留于创造者的大脑活动阶段,无论是口述,还是书面表达,都有了可以记录于特定的物资资料之上的特性。援引着作权法保护企业策划方案,不是看文生义,而是的确存在着现实可能性。

然而,着作权法对企业策划方案的保护不仅不是充分的,也是本末颠倒的。企业策划方案中多种类型的方案都无法仅靠着作权法来保护,或者说着作权法的保护毫无实质性上的力度可言。因为:

第一,企业策划方案的最大特点在于创意性,它是创造性的思想观点的聚集。但着作权法并不保护着作中的思想内容。着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并不是针对作品中所蕴含的思想内容,而是针对思想的表现形式的。思想观点本身属于主观领域,是无形的,既缺乏法律保护的可操作性,也缺少法律保护的合理性(因为法律并无垄断思想的权利)。因此,法律并不保护思想观点本身。我国台湾地域1998年修订的《着作权法》新增第10条之一规定:“依本法取得之着作权,其保护仅及于该着作之表达,而不及于其表达之思想、程序、制程系统、操作方法、概念、原理、发明。”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第9条第2项也规定:“着作权保护应及于表达方式,但不延及思想、程序、操作办法或数学概念本身。”在这一问题上,我国现行着作权法虽未明确规定,但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法律实践中,也都未将思想内容本身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

第二,侵犯着作权的行为中最广泛、最主要的表现是未经许可发表或复制他人拥有着作权的作品,但在企业策划方案的侵权事件中,侵权行为一般表现为未经许可实施策划方案。两种侵权的手段存在着明显的差别。如果仅靠着作权法对策划方案进行保护,那么,只有当侵权人以特定的方式使用权利人的作品(如发表或以改编、拍摄、出版等方式向公众颁布权利人的企划方案)时,才会构成侵权,着作权法才会产生有效保护的后果。而且,在经济生涯现实中,直接发表或复制他人的策划方案对侵权人来说并无太大吸引力,付诸实施既是策划方案产生的原因,也应成为使用者构成侵权的重要情节。只有禁止未经许可的实施行为,能力真正实现对权利人的实质性保护。

第三,企业策划方案的实施也不同于对剧本等可表演的文字作品的实施。如果援引着作权法保护企业策划方案,即使在已被许可实施的情况下,被许可方的实施行为仍存在极大的侵权可能性。这与策划方案的性质有关。虽然策划方案可能是策划人在科学评估环境及内部各种关系、运用科学决策方式做出的,但并非是完整适用的,也并非都能为被许可方接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往往会对方案做各种修改、

弥补和完善,这必定会有损作品的独立性、完全性。这使得着作权法与被许可方出现了一种紧张关系,因为被许可方稍有不慎,就会导致对策划方案的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除非在许可协议中详细订明有关修正的事项。

(三)援引商业秘密法保护的法理透视

在尚未单独立法对专有技术加以维护的情况下,我国现有立法是通过商业秘密权的保护对专有技术进行保护的,贸易机密被定义为“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好处、具有适用性并经权力人采用保密办法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范畴问题上的分歧(即:商业秘密是仅指经营性信息,还是同时包含技巧性信息),笔者不再赘述,企业策划方案作为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这已经表明了笔者的观点,由于策划方案正是经营性信息的一种情势。因此,在当前的情形下,援引商业秘密法⑧是企业谋划计划之法律掩护的可行道路。

固然学术界对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范畴、特点等多有探讨,在其权利主体问题上却并无具体阐述,似乎已经商定

俗成地被定位于“经济组织”。但是,在企业策划方案问题上,主体问题却成了重要的问题。因此,如果援引商业秘密法保护企业策划方案,将呈现以下理论艰苦:

第一,企业策划方案的创造主体(策划人)大多是与企业分别的,企业策划的职业化还会使这种分离趋势更为显明,如果将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定位于“经济组织”,那么,只有当策划方案被经济组织接纳为即将实施的方案时,企业才会采取保密措施,策划方案才能得到保护。保护的自动权并不把握在策划人(权利人)手中,而是控制在经济组织手中,这不仅对权利保护不利,在逻辑上也站不住脚。

第二,如果仅将商业秘密的主体定位于“采用策划方案的经济组织”,还会使委托策划、自由投稿中大批未被采用的方案无法得到保护。在委托策划和自由投稿的策划方案中,由于须要得到某企业的认同,策划人就必须向该企业公然其策划方案,对于策划人来说,信息必然失密,并同时增大了被侵权的风险。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不少企业都采取过一种特殊的伎俩:公开征集(或在应聘人员大幅度时索取)策划方案,然后或者搁置方案,过一段时光后实施;或对各方案进行拼接,改头换面地采用。目前,对这一问题只能信誉

或道德角度进行谴责,法律上的制裁是缺位的。

另外,将企业策划方案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还会使策划人面临着严格的竞业禁止形势。这在司法实践上也是一个困难。因为一旦策划方案为某一企业所采纳,其内容无论整体还是部分,都将成为该企业的商业秘密。依据知识产权法的一般规矩,策划人在为其他相同或相近类型的企业进行策划时,就不得设计相同或相近的方案。但鉴于策划活动本身所具有的显着针对性,这里的“相同或相近”很难有一个公道的断定尺度,因此,也可能会导致较多的法律纠纷,而这种法律纠纷的解决目前同样难以找到法律根据。

三、企业策划方案之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考量。

(一)企业策划方案之知识产权保护的分辨实用原则

企业策划方案的内容涉及企业经济运营的各个环节和方面,策划方案的形式各不相同,详尽水平也有很大差异。在企业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笔者主张差别不同侵

权情况,分辨适用不同的法律。这种分离适用,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

第一,依据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和具体情节,断定被侵权的是着作权法所称的“作品”,还是作为专有技术的“技术方案”。当行为人未经许可,以发表的方式向公众颁布权利人的企划方案,或者以转载、摘编、改编、出版等特定方式使用权利人的作品,则应按照着作权法的有关规定处置;当行为人未经许可,以实施策划方案的方式利用该智慧成果,则应承担侵犯专有技术权的法律责任,适用专有技术保护的有关法律。

第二,在实施策划方案这种特定使用方式之下,也可能存在侵犯策划人的着作权的情况。就目前所见的案例看,主要反应在广告策划、企业理念与文化策划领域。广告的文案可能会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直接采用;有些策划方案中已经包括了视听广告的脚本,如未经许可直接据此进行摄制,也会构成对作者(策划人)文字作品的侵权;企业理念与文化策划也主要由文字与特殊的图形构成,未经许可予以采用,同样可以依照着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在依照着作权法追究有关责任的同时,权利人在企业策划方案上的其他权利的主张不受影响。

(二)企业策划方案之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建议

前文已对企业策划方案的智慧成果特性作了充分论证,同时也探讨了在现有法律框架中对企业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可行途径。然而,这两种保护门路都并不足以解决已经发生的案例,而且在理论上并不是自足的。要想从基本上问题解决,必须将企业策划方案以及其他相似的智慧成果权益保护问题纳入立法轨道。

既然企业策划方案是一整套技术方案,属于专有技术范围,是商务性技术知识,而我国目前关于专有技术保护的法律规定又十分疏散,笔者以为,从立法上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思路是制订单行的专有技术保护法,作为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既可以解决现已呈现的问题,也有利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系统的完美。另外,鉴于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所面临的理论艰苦重要来自对其权利主体的限制,建议在专有技术保护的立法中,将专有技术的权利主体扩大到个人,只有这样,才干给予专有技术的开发人(包含企业策划方案的开发人,也即策划人)以更充足、更有效的法律保护。

(三)策划人对企业策划方案之知识权益的自我保护

鉴于目前我国在企业策划方案的法律保护方面不够完备的现实,策划人还应注意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措施,以利于保护自己在创造性成果上的正当权益。具体门路依照策划主体的不同情况而定。

在策划人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或即将产生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策划人应该注意应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利益。如果策划人已是某企业的员工或将成为该企业的员工,而且专职从事策划或与此相干的工作,无论策划方案是否采用,都属于自身职责规模内的知识产品;如果作为该企业员工的策划人的方案未被采用,或者策划工作并非其本职工作,在企业不筹备采用该策划方案时,策划人可以通过特定的方法实现该策划方案的价值(包括发表或实施),但不得违背法律上有关竞业制止的规定和企业有关保密协议。

在委托策划的情形下,策划人与委托人(企业)之间应

就策划方案的权利回属问题进行具体商量,并在委托合同中订明。如果未就该问题达成协定,在策划人供给多种方案供委托方选择时,未被选中的方案委托人不得采取和实施。但策划人也应遵照保护贸易机密的有关法律,不得泄漏委托方为策划人的策划运动供给的委托方的技巧性、经营性信息。

在自由投稿的情况下,投稿者也应申明自己的权利(如在应聘时,可以写明“如不录用,不得实施与本策划方案相同或近似的策划方案”),但其权利是否受到保护并不依其是否声名为转移。在应征或应聘的情况下,只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方也未明白表现采用自己的策划方案并为此支付使用费,自由投稿者就有权主张自己的权利。应征或应聘时上交的策划方案文本未索回,并不意味着应征或应聘者默许企业方使用其策划方案。

在程序上,企业策划方案的权利人还应注意证据留存问题。这一点对应征或应聘者尤其重要。尽管要求对方签署协定可能会影响其对策划人或其方案的录用,但为保护自己的权利,也不能不实行必要的手续。应征或应聘者至少应该要求对方开出收据,并且在策划人所持的策划方案复印件上签字。只有这样,应征或应聘者可能据此主意自己的权利。

万科事件敲响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保护警钟

2003年08月22日

编者按:保护知识产权是全球经济活动中最基础的游戏规矩。当前,全球着名的跨国公司不仅纷纭抢摊中国,而且非常器重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都在中国注册了代表自身形象的各类商标。而有关国内企业遭到国外企业知识产权投诉的事件则屡见不鲜,作为综合性很强的地产行业原来也应当注意这方面问题,但该行业一直未真正对国际企业放开。所以,国内开发商们的知识产权意识一直比拟淡漠,甚至包括万科这样的全国着名的大地产公司。不久前内地与香港CEPA签订协议,该协议几乎涉及了内地的所有行业,这其中当然也包括房地产。也许有的开发商会这样想,以前从未听说房地产行业有知识产权纠纷,但这并不代表以前就没有此类事件发生。万科事件给还抱有这种想法的人敲响了警钟。

本报上期报道,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侵犯北京恒真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方案知识产权,终极被法院认定万科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并责令其结束损害、赔礼报歉、赔偿恒真公司经济丧失2.9万人民币,引起业内及政府有关部分和专家学者的高度器重,纷纭与本报接洽发表自己的观点。

事实上,开发商们在为项目开发、广告宣扬、销售楼盘忙得不亦乐乎之时,几乎没有人会往思考知识产权与自己有多大干系,“只要我把屋子卖完,就一切OK了!”但是,我们在这里要提示众开发商,你的项目包含建筑物本身的外观、外形、装潢以及地下车库、园林绿地等设计都是专业职员发明出来的,有的可能还是你破费价钱不菲的设计费招标来的,这些都存在着作权的价值,这种权力是不能被侵略的,假如谁想取而用之就必需支付报酬,否则有可能被告上法庭。这是法律赋予着作权人的权利。

国家版权局:建筑及设计都应受到保护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补充

会展知识产权国内法规分析 来源:深圳会展网加入时间:2012-05-18 11:58 点击数:217次 一、会展知识产权概述 1、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从事智力创造性活动取得成果后依法享有的权利。知识产权包括对下列各项知识财产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等。 2、会展知识产权的界定 会展知识产权包括展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和展品知识产权。展览会本身的知识产权包括展览会的设计理念,展台搭建设计,展览会的LOGO及名称。展品知识产权包括展品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3、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侵权频发原因 中国会展业是伴随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的新兴行业,由于法规不健全和极少数企业的急功近利的行为,难免会产生知识产权的纠纷。这种现象出现的直接结果就是扰乱了会展业的市场秩序。因此制定和完善展览行业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国内法律层面现状 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已经制订的相关法律主要有:《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商标法》、以及《合同法》、《民法通则》中有关条款等。但是,如果想要按照法律的具体规定去解决会展业中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真正可以“对得上号”的条款比较少。如果进一步具体分析,有以下一些情况说明法律尚不足涵盖维护我国会展行业知识产权的范围:

1、关于对会标的保护 有一些展览会的会标是按照商标的概念进行注册登记的。这时一旦有人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图案作为其他展览会的会标时,就可以被认定这是侵犯了原有会标的知识产权。 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几乎不会有人直接地使用或明显地仿冒别人的会标,而一般只是在展会题目、展出内容等方面进行重复。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就不够用了。况且在展览会的招展过程中,会标给人留下的印象和会标在展览会中的地位还远不及展览会名称和标题文字的作用。而由于展会内容和展会标题其文字部分(包括英文的文字缩写)是无法进行注册登记以排他使用的,所以单纯的会标注册几乎无法防止展会名称被仿冒和展会内容被克隆现象的不断发生,因此,对展会名称,包含英文名称和缩写应被有关法律所保护。 2、关于对设计的保护 对于展台搭建的设计方案和图纸被抄袭的问题,需要进行具体分析。从法理上说,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也应当是具有著作权性质的保护对象,因此可以比照《著作权法》进行规范。但是,由于实际上对违法行为的取证很难,对抄袭行为的界定也很不容易,所以相关的诉讼成本和执法成本都会很高。目前可以采取的一种可行的方式是,展台搭建的设计方在向业主方进行投标时先与其签订附加的保密协议,以此对可能发生的抄袭行为加以适当的约束和预防。如何在展览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上体现尚待研讨。 3、关于对专利的保护 在展览会上如果发生参展商的展品侵犯他人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从本质上说这仍属于产品本身侵权的问题,而展览会只不过成为一个侵权行为被利用的平台而已。对于这种侵权厂商、侵权产品与被侵权者之间的纠纷,完全可以通过相关的诉讼、仲裁或调解加以解决。同样,如果在搭建展台所使用的展具、道具方面出现了侵权纠纷,也是可以如同产品侵权一样进行处理。 那么作为展览会的组织者(无论是国内展会组织者还是出展项目组织者)对于参展商展品的侵权问题又应当怎么办呢?首先,还是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至于是否追溯到组展商的责任,目前由此而对展览会组织者进行处罚的判例尚不多见。因此法律界、会展界今后对这样的问题还需要进行进一步具体的和深入的探讨。

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方案 篇一:20XX年度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 20XX年度江西xxxxx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工作计划 为落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江西xxxxx有限公司根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逐项对照自查。从总体上看,我公司近几年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些积极探索,取得了诸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根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将公司本年知识产权工作计划报送如下: 一、增强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20XX年,公司将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中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认真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加强以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为重点的知识产权的价值管理,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优化知识产权环境,着力提升本企

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在组织领导建设方面,认真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明确企业分管领导,明确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由公司知识产权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知识产权办主任在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中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审核把关作用,建立涉及研发、生产、销售、法律事务等方面的工作机制,协调其他部门如人力资源部,技术部,销售部等部门统筹技术创新、专利申 请、情报管理、发明奖励及教育培训、实施许可、评价、纠纷处理等各项工作,形成分工清晰、责任落实、程序完善、合作协调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公司在已有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与时俱进,按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要求和市场、法律法规变化,建立有关知识产权信息检索、运营管理、侵权预警以及奖惩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健全知识产权工作奖励机制。 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加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力度,努力培养一批能够进行知识产权分析且熟练运用有关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 二、统筹安排,研究制定系统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为切实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抵御各种风险的能力, 20XX年,公司将逐加强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系统统筹管理工作,

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2011)

企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知识产权概述、知识产权与企业 从法律角度而言,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① ,即是一种权利。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并且具有专有性和地域性。这项权利的取得也必须经过法律直接确认。一般来说,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版权两大类。与企业发展息息相关的主要是工业产权,企业可以通过申请专利权来保护自己的科技成果不受侵犯,同时通过专利许可的方式来扩大财源。众所周知,美国的微软公司很大一部分收入是靠收取专利技术许可费获得的,由于其知识产权的垄断地位,美国政府也不得不下令对其进行分拆。除此之外,企业还可以通过研究本行业及相关行业专利的状态来制定本企业技术、经营投资等发展战略目标以求得企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另外,企业也可通过法律对商标权的保护,打击假冒本企业的伪劣商品、保护市场;对本企业商标权进行使用许可,扩大企业规模增加企业收入。 ?目前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的态度 目前,中国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权的态度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企业为特别注重发展本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将对知识产权的研究与发展纳入企业的经营决策之中,甚至制定企业的专利发展战略,并将该战略作为经营决策的依据。通常这类企业有两种极端,一种是本身比较重视知识产权的作用,并从中获得大量利益。另一种企业恰好与前一种相反,这些企业往往因不重视知识产权而遭受过重大损失,惨痛的教训使这些企业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因此纷纷制定了自身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第二类企业为对知识产权不够重视的企业。这类企业既没有从知识产权中尝到过甜头亦没有因知识产权遭受过巨大损失,领导集团的认知能力、知识更新较差,因此对此并不感兴趣,其发展也必将受到限制。

公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对于一个研发技术的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中谋生存,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地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 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 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 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演讲稿解读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演讲稿 目录 第一部分展会,想说爱你不容易 一、我爱展会 (一)参展商将和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而这种交流可以节约30%的经费(二)加速了整个销售过程,降低回访率40% (三)是企业进行产品交易重要环节与场所 二、我怕展会 (一)参展方怕展品被仿制 (二)办展方怕展会被克隆 (三)服务方怕展位设计被模仿 三、我更怕国际展会 (一)开展前展品被没收 (二)展会中展台被查封 (三)参展商在法国被抓 (四)我们被国外拒绝 四、展会侵权都是知识产权惹的祸 (一)展会上知识产权为什么容易被侵权 (二)展会上知识产权侵权造成的危害 第二部分展会有关的知识产权介绍 一、展会中那些知识产权会遭侵权 二、展会中知识产权侵权的类型 (一)商标侵权 (二)专利侵权 (三)著作权侵权 三、商标介绍 (一)什么是商标 (二)商标的功能 (三)商标的主管部门 四、专利介绍 (一)专利有那些 (二)专利具有垄断性 (三)那些专利容易在展会被侵权 五、著作权介绍 (一)著作权包括那些

(二)展会中那些著作权容易被侵犯 (三)著作权主管部门 六、商业秘密介绍 (一)商业秘密包括那些 (二)那些商业秘密容易在展会被侵权 (三)商业秘密主管部门 第三部分展会知识产权带来的新问题 一、政府对展会知识产权极为重视 (一)政府颁布法律保护展会知识产权 (二)制订保护纲要,打击展会知识产权侵权(蓝天行动)(三)政府指导企业保护展会知识产权 (四)为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开通“执法快车道” 二、对参展人提出更高的要求 (一)国内展会对知识产权有严格的要求 (二)将使仿冒行为无所遁行 (三)仿冒行为将受到严厉的打击 (四)我们必须规范自己的参展行为 第四部分如何解决展会知识产权侵权问题 一、参加展会前为知识产权应该做什么准备工作? (一)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二)学习国外企业 (三)准备充分 二、展会中知识产权被侵权怎么办? (一)严密保护,防止被侵权 (二)积极主张权利 (三)巧妙取证 (四)投诉 三、展会上被指控侵犯知识产权怎么办? (一)沉着冷静 (二)积极应对 (三)提出不侵权的证据以及理由 四、如何建立展会知识产权全方位的保护体系以及解决方案(一)事前,将侵权阻止在展会门外 (二)事中,将侵权赶出展会 (三)事后,将维权进行到底

产品宣传销售会展等商业活动前的知识产权保护或风险规避方案精修订

产品宣传销售会展等商业活动前的知识产权保 护或风险规避方案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产品宣传、销售、会展等商业活动前的知识产权保护或风险规避方案

受侵权纠纷。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结合经营业务,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可分解为研发活动期风险、生产活动期风险和贸易活动期风险。 1.研发活动期风险。研发活动期风险是在新技术或新产品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知识产权风险,包括研发立项论证时未对专利进行详细检索,造成的自主开发成果不能使用;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导致被限制使用的风险;国外专利人对国内企业部署的专利陷阱及在产学研合作中未明确规定企业所拥有的知识产权,造成各权利人恶性竞争的风险。 2.生产活动期风险。生产活动期间主要有采购环节中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未进行知识产权评价,造成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权;委托他人制造时未在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归属及保密协议,可能构成专利陷阱;对于上游或下游单位未进行知识产权归属的明确划分,可能造成企业知识产权被侵权。 3.销售活动期风险。在新产品销售活动期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商标、广告语、营销方案、策略、合同等,在销售环节,企业未采用注册商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等对形式对成果进行保护,可造成知识产权被侵权风险;申请专利、注册商标、设计广告词、营销方案时未进行认真检索可造成对他人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此外,在专利转让中,所转让的技术不可用、已转让技术在转让、技术转让方以包销条款欺诈受让方等均会带来知识产权风险。 从以上分析可知,无效预警也即是未对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建立主动分析、预警和防范机制,这也是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的主要成因。 二、知识产权风险方法措施 根据企业知识产权风险的表现及成因,企业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1.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企业首先应当加强知识产权体系建设,根据企业自身特点和发展目标,构建符合自身发展特色的知识产权体系组织结构,包括企业风险管理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人力智力管理部门和法律、专利律师部门等关联机构及执行机构,明确各部门功能权责,并建立完善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规范研发成果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等各方面,形成科学、合理、可行有效的管理制度。 2.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知识产权风险的产生是由于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因此实施加强风险防范是降低风险的主要且有效途径。在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应实施知识产权评审,在项目立项阶段,认真仔细进行专利检索和分析评判;研发活动完成后,仔细评审知识产权保护形式,及时采取申请专利等不同的形式对研发成果进行保护;评判生产工艺路线,选择相对更为合适的工艺路线;在采购阶段评价供应商知识权状况,以避免由于供应商对他人知识产权的侵权给企业造成知识产权风险;新产品销售阶段,加强商标、营销方案、广

浅析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预防与应对策略

浅析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预防与应对策略 近年来,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诸多案例表明,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往往是由一些潜在的干扰企业和谐发展的负面因素导致,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的原因 (一)普遍存在“贴牌”生产 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较少,大多数产品定位在初级产品,普遍存在着“贴牌”生产的情况,这势必给某些恶意侵权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也有些企业想有自己的产品,但是市场难以预测,于是就想用贴牌产品来检验市场;销售贴牌产品的企业的经营主动权操于他人之手,往往在发展势头正好之时与合作方产生纠纷,不仅会因此而蒙受损失,还会由于失去了主打产品,自身的商品被淡化,以及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逐渐丧失,制约自身的长远发展。 (二)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 在我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而民营企业的比例更低。尽管近两年我国企业专利申请量大幅度上升,但是大多限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且在国际市场获得的专利数很低,与发达国家以及与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相比,存在着分布面不宽,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三)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 据专项调查表明,建立了知识产权内部制度的企业有244家,占有效样本的近五成的企业正在建立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更没有把行之有效的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一些企业虽然有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但多为其他部门兼职,不少企业重视对职工生产技能的培训,而忽视对职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对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许多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四)缺乏有效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目前,我国企业面对频繁发生的专利被非法滥用的案件、争端,都明显表现出准备不足,缺乏有效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等问题。例如,一些企业认为自己开发的新成果只要通过了鉴定,就自然享有专有权利,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也缺乏其他法律保护手段,等大量的仿冒产品出现时,才想到要追查,结果费时费力,效果不佳。 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形势下,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企业知识产权都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与手段也明显表现出不够充分。以防御商标为例,一般而言,较多的大型企业具有防御意识,也有足够的财力来注册防御商标,而大量的中小企业往往从眼前的需要出发申请注册商标,只有较少的中小企业为防止抢注与日后业务扩展而使用保护性注册。 (五)不具有足够的行政和法律威慑力 由于国内外不法分子以及某些跨国集团专利操作“老手”,利用目前我国专利法律漏洞,假借专利侵权之名,掠夺专利科技成果,侵害企业的知识产权,使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甚至扼杀我国创新成长型企业。因此,尽管恶意侵权诉讼蕴藏着风险,假专利侵权与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还是不断发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在政府及司法方面对恶意侵权的企业和个人,还不具有足够的行政和法律威慑力;另一方面,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司法利用率偏低。由于知识产权行政诉讼耗时长,法律援助成本高,导致企业对通过行政及司法途径讨回公道缺乏信心。 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预防策略 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直接涉及到的是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利益,也暴露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措施的分析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措施的分析 /h1 一、前言 企业知识产权包括技术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纠纷和企业间的侵权行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品牌战略是当前经济领域面临的挑战。完善产品创新、专利和品牌保护活动,为着名公司市场竞争和营销打下基础。随着市场竞争条件下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改进,指导者应加强基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从而推动市场竞争力和适应能力的企业。 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2个问题 2.1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延迟 企业的生存取决于内部技术和产品的不可替代性以及消费者的支持。企业内部技术与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重要保护目标,能为企业带来利益,把整个产品的经营过程联系起来。作为产品和技术领域的关键因素,它们可以代表特定行业的技术、创新和营销策略的发展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放在企业的核心技术,品牌和产品包装,以及产品的专利和其他企业的工作。该原则能促进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保护市场中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商品市场的发展和竞争手段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侵犯是普遍的。侵权包括窃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品牌商品包装抄袭以及歪曲的作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民法保护知识产权的

规定,侵犯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质量差、保险性差的产品可能会威胁到消费者的市场秩序和生活。然而,多元化的产品和信息的获取滞后,会导致非法行为不能及时控制。此外,低价格的有缺陷的产品可以取代在个别地区的最佳的。 2.2知识产权的盲目保护 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一定的了解。其实,市场上的侵权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原因在于,一些企业盲目模仿和模仿一般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而不是对专利、品牌和工作进行深入的个体化研究。企业或技术人员在同一行业中放松竞争的防范,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市场份额减少。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调整营销战略、优化内部结构、实现企业资源重组的重要途径。知识产权战略可以合理应用核心技术资源,使产品的开发和运作更加科学,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例如,企业品牌,涉及营销分销策略,广告手段和市场竞争模式,可以渗透到包括生产,输出,推出和分销环节。品牌的保护应进行调整,以最大限度地利用非物质资产。一个好的标志的使用和保护可以扩大产品和消费群体的影响,从而煽动消费者的选择倾向,将知识转化为财富。 2.3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合理方法 一些企业在一定的维权意识和渠道的基础上,不能及时打击非法交易者和企业的行为。这取决于狡猾的侵权者,泄漏和市场监管的时间差以及由企业侵权。例如,B厂是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低价仿冒品。之后,企业称为B厂停止侵权行为生产和销售假冒。发展与制造业的发展,强调了产品在营销过程中的清晰性,从而增加了产品的数量。它是公平的人,市场和消费

展会中知识产权问题

会展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学员:XXX 学号: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2017年2月

第一章会展中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过去三十年时间里,我国经济保持高速发展势头,第三产业发展十分迅猛,会展业在第三产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加。而另一方面,会展业也暴露了出了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展品专利权、商标权、名誉权等被不法侵占,展会设计、展品宣传、展具陈列等被仿制和模仿。上述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会展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打击了会展知识产权创新积极性,严重制约了我国会展业科技创新发展。本文分析了我国会长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有效应对措施,以为促进会展业创新发展提供有益指导和参考。 1.1会展知识产权属性的界定 展会活动本身作为一种“知识型”和“服务型”产品,和知识产权关系密切,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的展品的知识产权属性是一致公认的,但目前在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上对展会中的一些精神成果的知识产权属性仍然认识不清,有纷争。目前对展会精神成果(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与展会品牌)最有效的保护办法只是能对会徽进行商标和著作权保护。而在实践中直接侵犯会徽的案件要远远低于对展会名称和展会项目创意的抄袭。因此,明确展会名称、展会项目创意与展会品牌能否享有知识产权,重复办展、冒牌展览是否侵犯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问题。 1.1.1.具有独创性或显著性的展会名称享有知识产权。 从著作权的角度来看,作品要想取得著作权必须具有独创性即作品是经作者独立构思而成,作品的内容或者表现形式完全或基本不同于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展会名称的独创性,即表现为展会名称在会展业服务领域内没有完全或基本相同的展会名称。从商标权的角度来看,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即该商标为能够区别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的可视性标志。商标取得显著性的途径有两条,一是商标的构成要素本身具有可识别性。一是通过权利人长期使用或其他原因使得商标产生了区别其他商品或服务的显著性特征,即由普通名称转化为了特有名称。如“中国国际机床展”、“中国国际服装博览会”。展会名称的显著性,即表现为展会名称本身的构成要素具有可识别性,要么经过长期的使用具有了可识别性即名牌展,可注册取得商标权。

企业(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案

企业(公司)知识产权的 保护方案

目录 第一章本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 第二章中国专利的现状分析 第三章深谈跨国公司在我国如何利用专利转换能量第四章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规划 第一节做好专利预警工作 第二节做好优势技术的专利申请工作 第五章做好本公司的专利长期战略工作 第一节加强技术优势的专利发展战略 第二节加强技术劣势的专利发展战略 第三节做好防御工作 第六章做好本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工作 第一节做好专利保护落实工作 第二节做好专利战略的目标落地工作

第一章本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 本公司是我国生产规模最大的XXX厂家,拥有10000平方米的指纹锁生产基地。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的30%。作为行业的领跑者,我们公司是国内惟一拥有XX转换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该技术在行业内遥遥领先。 本公司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规划作为重点工程来带对待,下面是本公司的专利归纳情况。

第二章中国专利的现状分析 我公司根据专利局对专利进行的分类,检索了截止2021年1月公布的所有涉及“XXX结构”的专利,共检到近2000多件专利或专利申请,现对主要申请人的分布情况列表如下:略 通过这个表的内容,我们很容易看到,在中国有关“XXX结构”的专利或专利申请,排名在前二十名的有大部分是外国企业,假设这大部分的外国企业强强联合起来,将专利形成“转利群”,那本行业就没有中国企业的立足之地了。 连续五年以来,“XXX结构”领域专利申请量保持递增状态,这就意味着本行业的技术创新气势磅礴,跃上新台阶。在未来的三年内,还有一大批本行业的发明专利得到批准,形成发明专利权。因此,我们公司如果没有保持递增的专利权势态,在发展的路上,将会困难重重,将会面临侵权的可能性与危险性。 我们公司产品所占国内市场份额达到30%,然而,我们公司产品的专利数量却是少之又少,居然没达到本领域的专利份额的2%。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们公司的前进方向没在自己掌握之中。 很多人会打问号,为什么一定要拥有很多数量的专利才能把握自己公司的将来与命运呢?我们在下一章举例说明会容易理解很多。

简析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其策略

简析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其策略 论文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日益突显,在我国的地位也不断提升。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技术的创新,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核心力量,在整体上影响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了解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加强保护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对企业的生存和未来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论文关键词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重要企业保护的重要性 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在我国,在各种企业的总数中,中小企业数量占了绝大多数,在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推动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个企业想要长久的较好发展,就不得不进行技术的创新,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和进步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企业的知识产权决定着企业的价值,企业的竞争力。有效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有利于企业的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有利于中小企业取得并保持市场竞争优势。可以看出,知识产权的保护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了解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加强保护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关系着企业的发展与兴衰。本文主要对我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提出一些能帮助中小企业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创新力的策略。 企业的核心任务是生产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从产品萌发到进入市场这个过程中的产品设计、生产技术、生产工艺、产品、商标、品牌、包装等环节都会设计知识产权的保护。确保企业能够享有创造发明的所有权和产品使用的许可授予权,这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目标。这些权利可以保证企业在市场上拥有最大的优势,为企业增加利润,以防企业的研发成果被企业窃取,遭受经济损失。 中小企业必须从根本上认识到,在企业的创新过程中,肯定会产生一系列的知识产权,这些产权无疑是企业最有价值的无形财产。企业获取知识产权实质上是企业的价值的增加,这种价值的增加不仅仅是财产的增加,还包括企业的无形资产,如企业的声誉,产品的影响力等。 中小企业获得知识产权并对其进行很好的保护,可以增加中小企业的竞争性,扩展企业规模,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保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可以防止其他竞争企业窃取本企业的产品,这样就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浪费,减少企业在产品开发以及市场营销方面的投资,节约成本。通过对自己的商标以及品牌的保护,能够创造出公司自己特有的企业形象。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还可以激励企业研发新技术、新产品的动力,帮助企业拓展广阔的新市场。 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从整体上推动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相关产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就中小企业自身的特征而言,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因此,中小企业的良好发展,能够有力的移动对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将来的发展。同时,由于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庞大,非常有利于专业化的协作和分工,可以促进科学产业组织结构的形成,提升我国产业的在国际上竞争力。 二、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中小企业普遍缺少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意识是非常缺乏的,仍然不能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发展和保护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的重要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划方案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划方案 人类提高、社会发展、经济增加、技术创新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处处都离不开策划。策划来源于人类生涯实践的开端,贯串于人类社会活动的始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市场调节机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树立,企业被推向市场,成了真正自主经营、自信盈亏的生产经营主体。企业必须遵守价值规律,及时调剂投资方向、产品构造,开辟市场,促进效益。经营治理智慧的重要性愈益浮现出来,一种特别的智慧成果形式也应运而生,这就是企业策划方案。通过一个优良的策划方案,企业可以实现准断定位,胜利地整合社会资源,从而进步资本运营的胜利率和效益程度;可以通过具有新鲜性和吸引力的活动或事件,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从而进步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度和企业形象。在现代商战中,以独具创意的策划发生深入影响和良好效益的案例不胜枚举。然而,作为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形式,至今仍然缺少法律上的认定,其企业策划方案的知识产权也因于法无据而陷于法律真空之中,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笔者试应用知识产权法的一般理论,对该课题作一初步摸索,以期引起学界的深度共识和学术关注。

一、企业策划方案:一种特殊的智慧成果。① (一)企业策划方案的概念界定与内容概览 从最基本、最通俗的意义上说,策划就是体系地、科学地出谋划策。策划是失事物的因果关系,衡度未来可采取之道路,作为目前决策之根据,即策划是预先决议做什么,何时做,如何做,谁来做。在经济领域,既有宏观经济策划,城市及区域经济策划,又有微观的企业策划,但在通常的经济管理语境中,主要指的就是企业策划。“所谓企业策划,大抵是对企业的商品资源、人力资源、财力资源、公共关系资源等方方面面作出战略战斗性兼顾部署。”②它是一项贯串企业全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体系工程,涉及企业发展战略、项目可行性研讨、资本运营、内部管理、技术开发、市场营销、广告运作、媒体投放、公关宣扬等方方面面,是一个整体的活动。 在企业策划进程中,策划人一般会遵守科学性原则、发明性原则、超前性原则、具体化原则和个性化原则,通过大批的社会调查和市场调研工作,进行市

会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会展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研究 当前,会展经济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以其影响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等独特的魅力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会展经济与知识产权存在着复杂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关系。而我国会展经济中较为突出的知识产权问题,直接干扰正常的会展交易秩序乃至市场经济秩序,也制约着会展经济的健康发展,给我国经济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随着会展经济的发展,会展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显出来。 一、我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虽然在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由于知识产权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弱,不能满足国际经济一体化形势发展的需要;又由于利益驱动、监管不严等原因,在我国各类展览会中,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依然不少,在侵权现象较为严重的时期,许多国际大型展会拒绝中国企业参加,比如瑞士巴塞尔钟表展、德国科隆电气展以及美国部分家具展览等,这说明我国在会展知识产权保护上仍存在很多问题。 ⒈克隆展会屡见不鲜 展览业本身具有创意、多样化、体现个性化、立意新颖等特点,属于智力成果,相关内容也应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当前相当多办展公司剽窃其他机构或办展公司开发的展览项目的名称、LOGO和定位,这种情况是重复办展的直接表现,每年全国要举行的各类展览多达3000多个,很多有名气、效果好的展会经常会遭到模仿,很多只是把地区名字改换一下就盗用过去。对于大多数参展商和参观者来说,很难通过展览名称进行辨别,因为这些展览会的中外文名称几乎相同。定位、内容、市场、题目完全一致的展会在全国泛滥。 以“广告四新展”为例,国际广告四新展是由中国电子国际展览广告有限公司与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于1994年在北京创办的,可是到目前为止,在全国已经有近40个左右相同主题或类似的展览在四新展举办前后上演“模仿秀”。这其实是国内重复办展的一个缩影。然而,国家主管部门缺乏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相应法规,对展会名称的侵权尚处于无奈的境地,导致出现克隆展会、题目雷同。目前我国只能对展览会会标注册,在对展览会名称的保护方面还没有妥善的处理办法,这是造成重复办展的原因之一。另外,没有资质认证、评估系统和服务标准,缺少协调功能和自律机制,造成无序竞争、资源分散。同时,信息化管理薄弱,缺少权威统计。由于信息不对称,误导一批投资者迷惑于会展经济热,盲目投资,急功近利。尽管一些大型展览会无法被克隆,但往往也被利用。科博会三年前就已经进行商标注册了,但仍然存在被冒用的情况。比如,一些机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示范文本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主办方(甲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参展方(乙方):__________

为了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____________ 2.展会地址:____________ 3.展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条参展项目知识产权情况审查 1.乙方应当合法参展,并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品牌战略与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研究 3.温州企业商业秘密 商标和专利均是经过一定的行政程序取得,代写论文且有商标注册证和专利证书及专利授权公告文本等证明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存在及其内容脚丫论文商业秘密却全然不同,商业秘密权利人之外的人一般不知道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具体如何,否则商业秘密也就因为在市场上被公开而不成为商业秘密了。因此企业商业秘密本身的情况不大可能通过问卷调查或者访谈等调查方式获得,我们只能通过考察企业是否建立了企业技术秘密与经营信息的保密制度等来确定企业是否可能存在商业秘密这一知识产权。商业秘密除了其内容不为公众所知——即秘密性这一特点外,最为关键的一点是保密性,也就是说权利人要采取保密措施保持其具有商业价值的非专利技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不被公众获知。保密措施包含了一系列对商业秘密的存放、使用、转移等环节所采取的合理、有效的控制与管理办法及制度,如明确告知有关人员什么是本公司的商业秘密,限制生产经营中必须使用商业秘密之外的人接触企业的商业秘密,与知悉或者可能知悉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等。 从表一来看,接受调查的企业80%以上均建立了保密制度,但调查表中反映没有建立保密制度的企业有两家属于规模较大的企业。建立有保密制度的企业中,只有一半的企业不仅对内部职工规定了保密要求,还对外来参观、洽谈业务的人员提出保密要求,另一半则只对内部职工规定了保密要求。至于这些保密制度是否完备,企业是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贯彻实施其保密制度,我们则不得而知。必须指出的是,如果企业仅仅制定了保密制度,而在客观上没有表现出该企业不愿公开某些技术或信息,那么其特有的技术或信息是否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将会有争议。 4.温州企业著作权与企业文化 现阶段,大部分温州企业只是因为设计、发行宣传其产品目录样本或其网站上制作的文字、图片内容的宣传材料而拥有初级形式的著作权,而且很多企业还不知道其产品目录本等宣传册是有著作权的东西,任由同行翻印。值得庆幸的是温州的一些大企业已开始重视,并形成了自己独有的企业文化。如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等著名服装企业制作的时装、西服等宣传杂志内容精彩、设计精美,堪称这方面作品的典范。规模较大的一些企业除了产品目录本外,为宣传其产品与品牌,还制作了室外广告、电视广告等,这些广告中的一些独创性的东西均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一些企业创办了内部刊物,如天正集团有限公司的《天正报》、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的《绿草地》;还有一些大企业还出版、发行或赞助出版了反映其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企业业绩的著作,如奥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振滔主编的《中国知名企业经营管理选集——追求卓越》、《竞争力——奥康企业文化透析》,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钱金波与中国民俗学会顾问、民俗学家叶大兵共同担任主编的《中国鞋履文化辞典》等。 几年前,我们曾经为海尔公司出版的科普儿童电视连续剧《海尔兄弟》而叫好,叫好的原因不仅仅在于科普片的形式与内容的本身,最主要的是因为海尔公司通过该电视剧宣传了海尔品牌、向影响购买决策者并将成长为购买决策者

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案

陕西富捷药业有限公司知识产权 预警机制及应对方案 一、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在行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我公司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推动公司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的能力,整合和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及时有效的防止和减少涉及知识产权的侵权纠纷的现象发生,发挥知识产权在保护创新成果、促进公司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知识产权预警制度的任务是充分依靠和运用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使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成为促进公司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为企业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 第三条公司的知识产权状况指标及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作为考核本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应主管和统筹其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应设立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明确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在本公司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中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提供工作条件,保障知识产权工作人员应有的权利,支持他们参加知识产权及其相关业务的培训、交流等活动。 第六条知识产权预警制度的工作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二)研究、制定本公司中的知识产权预警制度建立; (三)预防涉及知识产权的突发性事件;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公司有关的知识产权信息; (四)根据公司存在的问题,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和应采取的措施和对策。

(五)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引导各部门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资、立项、研发、引进、合资、合作、营销、知识产权申请和维权等决策前,及时收集、研究与产业发展有关的信息,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企业的利益。 (六)重点产品研发前,要对该产品及相关产品进行专利信息检索查新,分析研究,充分运用预警机制,规避风险,规避重复研究,资源浪费和侵犯他人专利权。 (七)加强公司在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举办相关培训、提供防侵权检索和法律状态检索等形式,及时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第七条应依法维护其知识产权权益,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由知识产权办公室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建立预警信息报送反馈制度。应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收集、编辑和上报知识产权相关的信息报送公司主要领导。 第九条信息报送。每季度末应将本公司内有关知识产权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公司主要领导。 第十条信息的内容和范围。报送信息内容主要是本公司开展的知识产权工作。报送信息范围主要是本行业在创造、保护、管理、实施、转让、许可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动态、工作经验、遇到的问题,以及涉及知识产权的重大纠纷、诉讼案件。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企业知识产权预警应对方案 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直接涉及到的是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利益,也暴露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存在的严重缺陷。完善企业知识产权和谐保护机制,遏制侵权纠纷的发生,对于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进企业科学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特建立以下应对方案: (一)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企业竞争力 企业发展的前景是创立自己的品牌,通过技术创新来提高企业竞争力;对中小企业而言,独立研发和创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 主办方(甲方):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参展方(乙方):__________ 为了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维护会展业秩序,推动会展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展会名称、地址及期限 1.展会名称:____________ 2.展会地址:____________ 3.展会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日。 第二条参展项目知识产权情况审查 1.乙方应当合法参展,并配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乙方参展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应当携带相关的权利证明材料参展;参展项目使用知识产权标记、标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注。 3.甲方或甲方设立的知识产权投诉点(以下简称“投诉点”)有权对乙方参展项目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展品、产品及照片、展位设计、展具设计、目录册、视听资料以及其他相关宣传资料。 第三条投诉与处理 1.甲方应当进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2.甲方应当公布甲方或者投诉点的服务事项、投诉程序、投诉地点和联系方式,或在展会场馆的醒目位置公布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的举报投诉电话。 3.乙方认为其他参展方的参展项目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有权向甲方或者投诉点投诉,也可以请求甲方出具参展的相关事实证明。 4.甲方或者投诉点应当立即受理乙方对其他参展方或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对乙方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并在受理后24小时内将相关投诉材料送达被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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