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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自2012.1.1国家开始试点”营改增”以来,国家在更多的领域深化了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改革,而且会一直深化下去,如此深刻的财税体制改革所产生的深远影响,特别是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值得我们研究学习。本文将分三个部分去探讨该政策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第一部分“营改增”政策推行的原因动机

自该政策落地以来,税务机关和各类专家就在大力宣传”营改增”对企业的减税作用,故我们不再讨论政府的减税意图,在这里我试图用更精简的语言,阐释一下我对政府推行”营改增”政策的动机的认识,我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税务机关对巨量零散的原子化的纳税人征税会产生大量征税成本,不仅仅是核对应纳税额,还要检查账目真实与否,是否有偷税漏税,而单靠税务机关,是不可能完成如此繁重的工作的,即使能完成也将会产生极大的征税成本,而增值税有一个特点,就是连续征税,相互抵扣,正是这个特点,使得增值环节上的每个纳税主体为了自身利益,都会自觉检查上游业务是否缴税,因为增值税发票事关自身能否抵扣进项税款,每个纳税主体都成了潜在的监管方,极大的提高了征税效率,降低了查处偷漏税的难度,减少跑冒滴漏,大幅降低税收成本。

同样由于我国经济复杂性和制度的不成熟,大量的营业税可能会被偷逃或

者反复计税,造成征税不科学不合理,增值税也可以科学税收体系,防止反复征税,使征税机关更清楚了解企业增值情况。

降低征税成本,加强社会监管,科学税收体制才是国家”营改增”的核心动机。

第二部分“营改增”政策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对企业财务的影响首当其冲是定价,由于营业税是价内税,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营改增”后,除税率不同外,价内和价外的属性也会对企业定价有影响,价格下降或上调应视具体行业具体税率而定。

第二个影响的是企业的财务部门,上文提到政府将监管产生的征税成本转嫁给了社会监管,这就表现在企业在购买材料时,一定要检查或者索要增值税发票,并在增值完成后,进行抵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具体完成这些工作的就是企业财务人员。若增值税发票开具业务繁重,还可能扩张会计机构,增加人力成本。

第三点依旧是企业财务部门内部,由于税法和准则的改变,企业会计系统,特别是使用会计电算化的企业,其系统和账目要做十分巨大的调整,纸质和电子发票的保管和认证也是需要应对的影响。

第四点,由于过去的税收不健全,有些企业长期偷漏税,不按税法开具发表,致使其价格较低,而现在一旦遭遇下游采购人员索要增值税发票,则拒绝提供或直接提价17%,这些现象也都是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在这里我们还要提到增值税的一个缺点,那就是一旦企业无法取得或者确认进项发票,将会很大的提高税负,这一点表现在了大多数现代服务业上,例如IT和金融,现代服务业增值巨大但无法取得进项发票,故”营改增”对服务业的税负影响较为不利。

第三部分企业”营改增”后对现有财税体制的影响

“营改增”有降税负的的初衷,但在”营改增”之后,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反应税负提高,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可以总结为三大类,一是该企业为现代服务业,”营改增”确实提高了税负,二是该企业上游单位不规范,无法取得进项税发票,加重了税负。三是该公司过去可能存在两套账现象,跑冒滴漏严重,现在无法逃税,加重了税负。

但”营改增”政策其目的确为降税负,而且包括科学建设税收体系的目的,让该纳税的人纳税。

本文着重强调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对政府财税影响不再赘述。

以上。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实例讲解: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后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大部分的民营建筑施工企业会计基础薄弱,会计核算不健全,特别是对纳税义务时间与收入确认时间容易混为一体,不能正确划分,基本上都是在开发票时确认收入,计税缴纳相关的税费,形成涉税风险。 110A1000900万,工期天,每月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日前按进度付款80%。月份投入材料成本150万,人工成本万,月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万,建安发票开具200万元,并缴了营业税(不考虑其它税费)。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150 合同成本人工50 贷:库存现金200 借:应收账款甲项目200 贷:工程结算收入2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库存现金以上处理有问题吗?欢迎大家留言探讨学习。 营改增后,要求价税分离,在施工地预交税款,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报表数据如何与科目余额衔接等,都对会计核算有了更好的要求。后面陆续从会计科目设置、简易计税项目、一般计税项目经过实例的方式进行讲解。

小规模建安企业科目设置及会计核算 一、科目设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当建立预缴税款台账,为便于核对台账数据,建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三级核算。 二、举例说明 案例 6月甲地的A施工企业承建乙地的B分包项目,分包合同金额为200万,预计总成本为150万,工期60天,每月25日核对工程量经三方确认后下月5日前按进度付款80%。7月份投入材料成本45万,人工成本30万,25日确认的工程进度确认单为100万,建安发票开具80万元,另在甲地施工C项目取得收入并开票20万元,人工成本15万。(以上均为不含税金额,不考虑其它税费)。7月企业账务处理如下: 、在乙地预交增值税 借:应税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乙地B项目)2.4贷:库存现金80*0.03=2.4 、当月列支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乙地B项目)45 -人工(乙地B项目)30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摘要:目前,我国为了使现代服务行业的税负情况得到降低,对此实行了税改政策,将原来的营业税改为现在的增值税。在很多企业中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一税改政策的实施对其财务管理等方面产生 了很大的影响,本文对此进行了分析与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企业管理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影响 目前,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全面实行,营改增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伴随国家相关制度与规定的建立与完善,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益处正逐步显现,由此看来,营业税改增值税将是我国税制改革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一、营改增的意义 营业税向增值税转变,人们将其称之为营改增,这其中增值税主要是对服务以及产品增值部分进行纳税,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出现重复纳税。目前,国家营业税改增值税已在各行业中逐步得到推广。现在营改增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例如广告行业,根据一些相关数据统计得知,营改增运行以后,很多规模较小企业的营业税都从原来5%的税率降到了3%,因此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来说,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于减税而言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营改增这项税改政策的制定对于产业结构来说起到了很重要的 调整作用,它主要是扶持第三产业,对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以及我国现代化发展是非常有意义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让劳务和我国的国际市场价格占有一定优势,从而使国际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提高。 二、营业税改增值税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税负产生的影响 对于一般纳税人和一些规模比较小的企业纳税人来说,从税负角度分析,营业税改增值税可以使其税负率得到有效降低,同时服务行业的可抵扣税额也会随之增加,而且营改增也会让运输支出抵扣税额的比例有明显的上升。但是单从行业这一角度来分析的话,如交通运输业,营改增以前该行业的的税率为3%,在实行营改增以后,税率增加到了11%,由于税负的波动相对较小,因此在实际征收的过程中,很多时候都会表现出来的税负下降幅度不明显。而对于那些非抵扣类的劳务行业和资产行业来说,营改增使其税负差异变大,导致很多企业的税负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出现增加形势。由此可见,在进行税制政策改革时,不能忽略这类企业的利益,应该对所有类型的企业进行综合全面考虑,最后合理地进行税率调整,同时相关企业也可以依照国家税改的相关法规,针对企业出现的问题按照正确程序向有关财政部门提交申请补助,从而使企业利益得到保证,避免造成企业出现严重亏损。 (二)对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分析 1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实质性目标 (1)在当前经济高速发展和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通过税制改革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激发企业活力,发挥税收政策对市场经济的引导和调剂作用。营改增之前,建筑企业采购的所有材料均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相当于直接进入消费领域;营改增后,国民经济各行业通过相互间的交易活动形成了完整的税务链,通过进销项税的层层抵扣,有效解决了传统的营业税在征税上一刀切的现象,有效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的经济压力,实现减税降费增加企业利润留存,从而激发企业活力。(2)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约引导企业行为,规范社会经济秩序。营业税期间,建筑企业为降低成本,采购行为可能和正常的采购规律相背离,引进一些资质和能力较差的供应商,采购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等。营改增之后,由于实现了以票控税,购买方都可以够抵扣进项税,出于降低税负的需求就要求企业开发有实力有资质的供应商,在一定程度上也引导了企业的经营行为和规范了社会经济秩序,通过政策的引导作用最终起到规范社会经济秩序的效果,打开了政F、企业和社会多赢的局面。 2营改增对于建筑业会计处理的影响 营改增之前,营业税是按交易金额全额征税,企业无须考虑增值税的进项抵扣问题,营业税的计算和申报、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处理、都较为简单。增值税作为流转税,其实质是对企业产品和服务在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必须准确核算进销项税额等才能实现合法合规的纳税申报。为此,财政部配套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2号文),对涉及增值税的会计科目设置

和会计处理进行了规范,也使得建筑企业在涉税的会计处理上有了明显变化。 2.1会计科目设置和应用发生了变化 增值税的核算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其下属明细科目包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应交税费”科目下还设置了“待转销项税”、“预缴税费”、“简易计税”等二级科目,涉及明细科目多达十几个,会计科目结构设置的复杂程度较高。对一般计税项目而言,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预缴税款等在日常会计处理中需要单独核算,月末通过结转相关科目余额,以销项大于进项和预缴税款部分作为实际应纳税额,并作为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其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大大提高。企业在申报纳税时,申报表上无须区分具体项目,只要是申报当期取得并经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可在当期申报抵扣,即混抵。但实际工作中为准确核算各项目的实际税负和毛利,通常需要按项目进行专项核算,另外为配合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便于数据提取和核对,还应建立相应的明细科目分别核算,对核算的准确性要求非常高。 2.2对成本和税负的影响 建筑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营改增后支付给工人的薪酬和使用原来购进的设备不能取得可抵扣进项税,即使采用劳务分包方式能取得的进项税也相对较少;另外地方性建筑材料和商品混凝土大多也是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其取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也较低,这几项费用在成本总额中占比较大,将直接导致建筑企业税负和成本的增加。 2.3对财务报表数据的影响 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企业在核算收入、成本、费用、资产等项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自营业税改为增值税以来,各行各业都十分关注这项税费改革给企业财务带来的影响,尤其是服务行业。营业税改为增值税是税务改革的必然趋势,它利于企业不断完善财务方面的管理,促进企业利益最大化。本文主要论述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重要作用和内容,分析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给企业财务的管理工作造成的影响。 标签:营业税增值税企业财务 1 概述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试点开始后,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它的试点范围在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营改增中。营改增给企业利润、收入及税金方面都产生重要影响,它不但可以减轻企业赋税,还促进我国税务政策同国际接轨,促进企业向国际化方向发展。企业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营改增的现状,调整财务方面的管理工作,使营改增最大化的作用于企业,提高企业利润。 2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重要作用 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理解为政府对企业的扶持,从某种程度上讲,通过营改增可以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作用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点:第一,在国际市场上,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可以提升我国货物的竞争力。在传统的营业税税收政策中,企业的出口货物国内没有相应的退税补贴,进而降低了我国出口货物的竞争力,在一定程度上讲,影响和制约了我国出口企业的发展。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在税收制度方面,我国与国际实现了接轨,在国际市场上,我们也能够站稳脚,一方面促进我国出口行业发展,另一方面便于企业朝着多元化方向发展。第二,营业税改为增值税这一政策增加了服务行业的税务负担,对服务企业长期发展产生一定影响,尤其是针对新型服务业,不能很快地适应政策的引导。 3 营业税改为增值税的内容 现阶段,我国税务改革主要内容就是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将一些行业原来征收的营业税应税项目变为增值税。征收增值部分的税就是增值税,增值税避免重复纳税,对很多行业发展非常有利,特别是有助于服务业的长期发展。营改增从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试行到渐渐推广,总体来看,营改增给小型企业带来的影响最大。 4 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给企业财务管理带来的影响 4.1 营改增影响企业的利润表。从营改增开始,企业原有的固定资产值减少,对应的资产累计折旧金额也随之减少;对于企业来说,由于营业收入从营业税价

“营改增”后“劳务发生地”原则政策执行效应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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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劳务发生地”原则政策执行效应反思 【标 签】营改增,劳务发生地,执行原则 【业务主题】增值税 【来 源】赵国庆 根据我们前面对1994年-2009年营业税制度下文件的梳理,除了国际旅客货物运输以及旅游服务有特殊表述外,其他劳务都是按照劳务是否发生在境内作为跨境劳务营业税是否征税的判定标准,即“劳务发生地”在上面各个文件的表述中有着很强的痕迹,这种行为是否需要在中国境内缴纳(扣缴)营业税,就是看劳务是否发生在境内。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跨境劳务和跨境货物交易存在很大的区别。货物贸易是有形的,同时货物的出口和进口目前在各国都存在比较完善的海关监管。因此,判定跨境货物的境内和境外交易比较容易。而劳务是无形的,有些劳务的提供和消费是同时发生的,比如音乐会、会展服务;有些劳务的提供和消费并不会同时发生,比如咨询服务。有些服务属于和不动产直接相关的服务。因此,对于各种类似的服务,我们在用“劳务发生地”原则时,究竟何为发生地,是按实际提供地来看,还是按实际消费地来看,必然容易产生争议,也会产生相应的人为避税问题。另一方面,劳务的跨境贸易并不属于海关监管范畴,不像跨境货物贸易有比较完善的海关监管。比如,如果你以CD-ROM的形式进口(出口)软件,你需要履行从海关的报关手续。但是,如果你直接通过Internet下载软件使用,这种就不属于海关监管范围。因此,“劳务发生地”是一个从理论上来看正确的做法。但是落实到税收征管实践中,对于各种营业税劳务,究竟以什么标准判定其发生在境内和境外,这个就涉及到税收原理到政策落地执行层面的问题了。 正如被OECD各国财长所公认的,“渥太华税收框架条件”(the Ottawa Taxation Framework Conditions)所提出来的一个理想的税制所应该满足的5个条件应该是大家共同的追求: 那我们为什么要在2009年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时,把原来营业税下的以“所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来判定跨境劳务的征免税规则,改为按照“劳务的提供方或接受方是否在境内”作为判定跨境劳务的征免税规则,应该是在征管实践中对照上面这些原则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电信业纳入“营改增”相关政策问题解答

电信业纳入“营改增”相关政策问题解答 问:电信业何时起纳入“营改增”?电信业服务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电信业自2014年6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电信业服务的具体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电信业,是指利用有线、无线的电磁系统或者光电系统等各种通信网络资源,提供语音通话服务,传送、发射、接收或者应用图像、短信等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业务活动。电信业包括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 其中,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而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问:电信业服务的适用税率是多少? 答:根据43号文相关规定,提供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11%;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税率为6%。 问:电信运营商套餐业务收入如何合理划分? 答:电信业“营改增”后,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1%的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税率。而电信运营商套餐业务收入中,常常既包含基础电信服务收入,又包含增值电信服务收入,准确进行划分存

在一定的难度。为了处理好国家、消费者和运营商三方利益,有利于电信业的发展,电信运营商可以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将各种套餐类型进行适当归并分类,确定公允价值和分摊规则,合理划分套餐业务中的基础电信服务及增值电信服务收入,并在报主管税务机关及省级国税局备案后,作为执行标准。 问:提供电信业服务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43号文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电信业服务时,附带赠送用户识别卡、电信终端等货物或者电信业服务的,应将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进行分别核算,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其中,附带赠送的电信终端以成本价作为货物价格,剩余部分按照公允价值拆分为基础电信价格和增值电信价格,按各自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此外,因国家发改委规定,首次提供SIM(UIM)卡不得收费,所以首次赠送SIM(UIM)卡不视同销售。 问:哪些电信业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 答:根据43号文规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问:哪些电信业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2016金融业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

2016年营改增最新政策解读金融服务业营改增办税指南 纳税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金融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在境内销售提供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服务的销售方式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金融机构 (一)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 (二)信用合作社。 (三)证券公司。 (四)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 ( 五)保险公司。 (六)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 3、金融企业 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征收范围 一、金融服务业的增收范围,按照试点实施办法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 二、金融服务税目注释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产品转让。 (一)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三)保险服务。 保险服务,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人身保险服务,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财产保险服务,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业务活动。 (四)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税率和征收率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财会【2012】13号营改增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等相关规定,现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因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相关科目应按经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期间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允许从销售额中扣除其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的,按规定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接受应税服务时,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与上述增值税额的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期末,按规定当期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应交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 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试点地区兼有应税服务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截止到开始试点当月月初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规定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应在“应交税费”

关于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

关于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分析 摘要:为了降低现代服务行业的整体税负,我国进行了税制改革,营业税改征值税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部分。本文对营改增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针对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的管理,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影响 一、前言 随着营改增试点范围的不断扩大,营改增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有关资料显示,营改增试点企业高达12万户,参与营改增的企业会随着相关规定及制度的完善逐渐增长,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本文主要阐述了营改增对于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二、营改增的内容和意义 营改增是营业税到增值税的转变,增值税是对于服务或产品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重复纳税。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包括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等,现已逐渐在各行业中推广运行[1]。根据目前的试点情况,营改增对于小规模的影响较大,例如广告业,有关数据表明,在营改增推广运行后,一些小规模的广告企业营业税税率由原来的5%将至3%,由此可见,营改增对于小规模企业的减税作用较为明显。营改增的范围较大,试点企业也逐渐增加,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营改增对于产业具有重要的调整作用。对服务业进行营业额全额征收,税收重,征收重复,营改增运行后,税收政策制定主要以扶持第三产业为主,有利于促进我国第三产业的发展,对于现代服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营改增可以有效提高我国货物以及劳务的国际竞争力。在进行营业税征收时,由于出口不会退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出口企业发展。营改增运行后,我国税制更加国际化,增加了我国货物及劳务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优势,提高了我国国际竞争力。 三、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的影响 (一)税负影响 从税负角度分析,营改增对于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及一般纳税人来说,作用较为明显。营改增可有效降低小规模企业的税负率,并增加了现代服务业的可抵扣税额的数额和范围,提高了运输支出抵扣税额比例。从行业的角度分析,营改增增加了交通运输业的可抵扣税负,将税率从原来的3%提高至11%,但由于税负波动幅度较小,在实际征收过程中,部分企业的税负下降幅度不大。对于一些非可抵扣类资产行业及劳务行业来说,税负差异性较大,部分企业税负并无下降,反呈上升趋势。在进行税制改革时,应全面考虑这部分企业的利益,合理调整税率,或重新制定应税金额,企业应当重视国家法规,针对问题申请财政补助,提高企业的利益,以免造成亏损。

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营改增后税收政策效应分析 “营改增”试点的政策效应分析 2011年10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由此,上海先行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正式展开。 一、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政策影响 本文主要从对试点行业的税负、税务部门的征管权限以及对试点地区的财政收入等三个方面对该政策的效应进行分析。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试点行业的税负影响。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之前,交通运输业在营业税税目中属于“交通运输业”的征收范畴,税率为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交通运输业的企业会涉及两个税率:如果是一般纳税人,按照11%的税率征收;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征收。对于前者来说,貌似税率提高,税负增加,其实不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年不含税应税服务额达到500万才会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同时,根据现行增值税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享受进行抵扣政策,也就是说交通运输业企业购进的作为经营用的汽车、固定资产、汽油以及其他材料的进项税额可以予以抵扣,由于抵扣的影响,试点交通运输企业的最终税负率会远远低于上述名义税率11%。 根据分析可以得出,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对于交通运输业的税负影响是结构调整,稳中有降。 2、营业税改征增值对现代服务业的税负的影响。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试点的另一个行业就是部分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这些行业在营业税改征增值前,属于营业税的“服务业”税目征收范畴,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改征增值后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其中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按照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其他行业按照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

营改增后最新的发票管理相关政策40个问题汇编

营改增后最新的发票管理相关政策40个问题汇编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42条) 二、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43条) 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一)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 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四)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

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附件二) 四、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财税〔2016〕36号附件三) 五、纳税人转让不动产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二)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14号公告) 六、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

政策注释版营改增财税(2016)36号文件

第二条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第三条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四条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第五条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视为一个纳税人合并纳税。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本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废止。 第八条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第二章征税范围 第九条应税行为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执行。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发表时间:2017-07-13T14:11:24.40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8期作者:张璟杨雪梅[导读] 摘要:营改增的实施,对我国财务税收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我国企业财务进入良性的循环状态,也使企业的财务管理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安市 710043 摘要:营改增的实施,对我国财务税收制度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我国企业财务进入良性的循环状态,也使企业的财务管理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主要分析营改增对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提出一些改进对策,使营改增政策在施工企业财务会计中发挥最大的优势。 关键词:营改增;会计核算;影响分析 引言 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营改增政策,这一举措降低了企业税收成本,增加了企业发展活力,同时有利于拉动经济,给经济增加动力,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从长远看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但是短期内对企业利润、资产负债,以及会计核算等方面还是带来一定的影响。 1、营改增内涵概述 所谓营改增,从字面上来理解,就是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在企业征收的营业税要变为增值税。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出现合并、取消以及企业重复纳税的情况。所以,我国对税制实行大力的改革,这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在正式实行营改增之前,企业在生产、经营时,会结合具体的经营情况向政府纳税,但是在进行税制改革以后,企业所缴纳的税额只是从增值利润中抽取一部分的增值税即可。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可以有效地避免企业重复增值的情况。在推行营改增的过程中,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问题,我们需要结合这些问题,进一步促进社会的发展。因为建筑行业也具有较强的复杂性,推行营改增会对企业造成较大的影响,如何去把握其中的机遇和挑战,也是企业需要面临和思考的问题。 2、营改增对企业会计核算影响 2.1 影响核算会计科目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增值税会计处理也进一步得以规范,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以及相应专栏,针对不同业务明确相应核算科目和会计处理。同时,将原“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并对该科目核算内容进行了调整。 2.2 影响财务报表列示 会计科目及其核算内容的变化,随之影响财务报表的列示: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要分析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要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这些对企业总资产与总负债均产生一定的影响。 2.3 影响企业纳税申报 营业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地方税务局,增值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是国家税务局。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企业需要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税制改革之后,企业不再向地税部门申报营业税,而是转到国税部门申报增值税。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申报方式和申报要求不尽相同,营业税的申报比较简单,申报表涵盖的内容比较少。但是增值税额的计算方式比较复杂,纳税申报需要填制的报表内容繁多,表体复杂,填制工作比较严格,因此企业的纳税时间成本耗费较多。但是这对规范企业合理合法纳税行为有着积极作用。 3、营改增下企业会计核算措施 3.1 优化会计核算方案 因为我国企业的纳税意识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往往不能准确地认识到税收筹划的本质,片面地认为税收筹划只是为了少交税,甚至有的企业认为税收筹划和偷漏税款可以相提并论。税收筹划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就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在具体的处理工作上也存在着诸多的偏差与误区。在营改增政策出台以后,企业的会计核算也发生了一些变化。营改增背景下,会计核算人员要优化核算方案,促进会计核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当下会计核算处于一个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在全新的水之政策下,企业要结合新的制度进行规定,利用科学的增值税,做好税务防范工作,通过会计核算进行优化,制定最新的税务筹划工作,让企业的会计核算可以更加准确。企业在进行核算中,要将进项税额与增值税销售额进行相互匹配,在营改增的政策下,对税额进行有效的抵扣,针对实际的收入情况,对增值税额进行调整。如果企业在一个时间内,经营收入的状况较好,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就会进一步增多,财务管理人员可以利用扩大商品原料的购置数量合法地降低一些应缴的税款。 3.2 提升财务综合素质 企业好的发展与财务人员的素质息息相关。所以,这就需要企业的财务人员不断学习新的财务知识,及时掌握国家的政策。在营改增的政策影响下,企业的会计核算受到了多重影响,为了进一步确保会计核算工作可以得到有效地展开,我们需要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的素质,为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供有效保障。企业在对财务人员进行有关培训时,应当向财务人员灌输一些丰富的税务知识,将营改增的有关内容灌输给财务人员。与此同时,培养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使得财务人员对营改增的税制有更进一步的理解,从而为会计核算的开展奠定好基础。 3.3 实现固定资产筹划 在营改增的背景下,为了确保核算工作更加准确、有效,我们需要对固定资产的纳税进行筹划,进而促进企业的发展。对于邮政和通讯类企业,在成本核算与支出中,电费与维修费要占据固定资产的较大比例。在营改增之后,这些企业在资产管理的过程中,销售以及入账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提升企业会计核算的有效性,我们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纳税的筹划工作,对于专用设备,要固定10%的投资额,这与应纳税额想抵扣,如果当年不能抵扣,在5个纳税年度之内要全部抵消。与此同时,对固定资产的采购,企业可以通过一些手段来达到减税的效果,例如自营费用到外购费用的转换,运费补贴转换为代垫运费等等。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营改增论文 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分析 摘要 在市场经济竞争压力如此之大的今天,如何根据新的财政税收制度变革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是现在所有企业必须面对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因此,全面深化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规范与约束就显得尤为重要,值得企业的高度关注。 关键词 营改增;企业财务管理;影响 一、营改增概述 营改增即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指对一些以前交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进行改征增值税。从宏观意义上来说,实行税制改革后,彻底的解决了在纳税流程和课税范围上存在的重复纳税的问题,从而减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压力。进一步的分析,在一定的程度上影响部分企业定价,对于扩大消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优化企业投资结构有着一定的推动意义。从微观意义上来说,在税制改革之前,营业税是在我国境内征收的商品劳务费的一种,其课税对象有:提供的应税劳务、无形资产转让、销售不动产。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是以商品和应税劳务在其流转时所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的依据。增值税分进项税和销项税,进项税用来抵扣。 二、营改增对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1、对企业发票管理的影响 任何企业的资金收入与支出都会有相应的票据,它作为一种资金流通的单 1

据,既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有效依据,又是国家税务机关进行征税的凭证。因此,发票的管理尤为重要,其作用不容忽视。营改增之后,相关发票种类发生了变化,因而对企业发票的管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例如:以前服务类企业只需开具服务业的税务发票即可,但是由于增值税制度中存在消税项和进税项的区别,对发票的管理更为严格。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向税务局申请领购,不能由企业自行印制,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的用量势必大大增加,从而加大了企业及税局的增发票管理难度。 2、对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之后,要求所有企业能够将其所经营的各项业务区分开来,否则,税务机关就会按照最高业务税率对企业进行征税。但是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国某些企业还是复合型经营,因而同一个企业的不同业务的纳税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为了少缴纳税务资金,就必须得对各项业务进行区别核算,这样一来就加大了会计核算难度。此外,由于目前的财务人员的应变能力不高,不能很快适应营增改,在一定程度上也使会计核算难度增加。 3、对企业现金流出量的影响 企业的资产一般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流通资产,而营改增的实行对其两方面都有一定的影响。虽然如此,但是对流通资产的影响更大。具体说来,体现在下列两个方面。第一,影响投资活动。营改增之后,对于固定资产购建,除了采购设备外,工程的设计勘察、招标代进、工程监理等其他工程支出也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从而减少了工程成本,降低固定资产总额,这就增加了企业的投资热情。第二,影响经济活动。由于营改增之后,减少了企业所纳税额,也就相当于降低了企业的成本开销,所以企业经济活动中的现金流出数量会增

营改增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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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营改增问题集2017

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 2017-12-29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为推动政策落地生效,湖北省国税局根据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较为关注的营改增热点问题,发布了《湖北省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共五辑。随着试点工作推进,我们重新梳理、归集了政策口径问题,汇总形成了《湖北省营改增问题集》,使之更有利于纳税遵从和税收征管。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的有关事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或解读的,依照其规定或解读执行。《湖北省营改增政策执行口径》第一至五辑自2018年1月1日起全部废止。 第一部分综合规定 1.纳税人取得不征税收入能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九条第十一款规定,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可以使用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开具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税率栏为“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已明确12项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分别是:预付卡销售和充值、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已申报缴纳营业税未开票补开票、代收印花税、代收车船使用税、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代理进口

免税货物货款、有奖发票奖金支付、不征税自来水、建筑服务预收款。 对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未明确前,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重开营业税发票如何执行? 营改增纳税人需要对营业税发票进行重开处理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经与省地税局协商,现按如下口径进行办理: (1)营改增纳税人需要重开营业税发票的,应收回原营业税发票的所有联次。 (2)营改增纳税人凭营业税发票的所有联次,向原地税机关提请备案,由原地税机关收缴发票所有联次并出具重开营业税发票证明。 (3)营改增纳税人凭原地税机关出具的重开营业税发票证明和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自行开具或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税率栏填写“不征税”,备注栏上注明“重开已缴纳营业税发票,缴纳的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为××××”字样。 (4)营改增纳税人重开发票中涉及退款或者补款的,应向原地税机关申请退还或者补缴营业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异常增值税扣除凭证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税总发…2017?4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一律先作进项税额转出,经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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