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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 (1)

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 (1)
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 (1)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一、基本规定: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开票当月,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一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直接作废就可以)

(2)开票次月或以后月份,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但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红字抵扣联和发票联不给购货方,与收回原抵扣联和发票联附在一起,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

2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

(1)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2)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方法:购货方应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并抵扣进项税额,然后进行退货处理,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货方凭红字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冲减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2、对于仅是发票票面错误,而不是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上级局未有明确前,暂比照销货退回开红字发票的规定来处理。

3、销货方开出发票,且已将抵扣联和发票联交于购货方,但在次月初抄税时误点作废。应及时电话通知购货方。购货方如还没有认证,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凭证,然后开具蓝字发票;购货方如果已经认证,当月也不抵扣,等稽核系统协查处理时就不用进项转出和处罚了。

发票开错,分不同情况:

一、当月

1、发票未交给客户,直接作废。

2、发票已交给客户,但客户未认证,可以让客户退回作废。

二、隔月

1、客户未认证,可以客户出具拒收证明并将发票退回,由发票开具方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此办法开具的红字发票无须交受票方。

2、客户已认证,由受票方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将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交开票方,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将红字发票交受票方进行认证入账。

开错了如果还没送出或者还没跨月没报税当然可以马上在系统上作废重开了。如果送出了别人拒绝收这发票,就要对方公司提供一份拒收证明(盖公章)然后拿到自己的税务局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等拿到批复后才能在自己的开票系统中开具销售红字发票

4.3.1 红字专用发票相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进行了修订,先后下发了《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及《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两个文件。

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废旧物资发票后,因发生销售退回等情况需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执《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到税务机关先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再由销方企业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发票。

4.3.2 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流程

流程简介:

(1)提交申请单:企业在开票系统中开具申请单并提交税务机关

开具通知单:税务机关审核申请单并在税务端开具通知单;

开具红字发票:企业根据所取得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购方申请开具的流程

a、专用发票已抵扣:

购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专用发票未抵扣,且未抵扣的原因为以下四种:

(1)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2)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认证结果为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4)购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

购方开具并提交《申请单》——购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购方提交纸质《通知单》给销方——销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方申请开具的流程

以下两种情况需由销方申请开具通知单:

1、因开票有误购方拒收专用发票。

此种情况,销售方必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将专用发票交付给购方。

此种情况,销售方必须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销方开具并提交《申请单》——销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销方获取纸质或电子《通知单》——销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红字专用发票开具流程

说明:

1、销方申请开具通知单时,销方税务机关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后,可以提供导出的通知单电子文件。

2、通知单电子文件是XML格式,其编码规则为:‘主管税务机关代码’+‘年月’+‘序号’+‘校验位’.XML。

例如:4103050806000063.xml。

注意:

购方申请开具通知单时,购方税务机关不提供导出电子通知单的功能。

4.3.3 红字发票申请单管理

①开具申请单

红字发票申请单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中开具,点击菜单后显示选择界面,如下图:

红字发票的各种情况及开具流程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企业必须依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不同的情况,《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分为由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和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两种情况,具体如下:购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须知 一.申请时限和前提条件 1.发票已收,已经认证抵扣的;超期未认证不得申请;(购买方必须按照《通知单》 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发票已收,经认证后无法认证的;(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发票已收,未经认证,但不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 理) 二.提供资料要求: 1.购货方申请一份,陈述申请原因及具体经过。 2.原蓝字发票相关的入账几张凭证复印件 3.对应的原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属于索取折扣,折让,可以不提供原发票,但应提 供有关合同,协议,退货单等复印件)。 4.原发票进项税额转出的几张凭证复印件(属于固定资产等原本不予抵扣的,无需转出 进项,无需提供转出进项凭证) 5.《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二份 6.《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式三份 三.事后处理 1.购货方将税务机关审核开具的《通知单》给销货方,销货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并将 开具的红字发票提供给购货方。 2.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暂无需认证。 3.购货方次月申报时,务必要对应该转出的进项税金进项转出。 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须知 一.申请时限和前提条件 1.发票未交付对方,由销货方申请,但需在开票次月底前提出申请 2.发票虽然交付对方,但对方企业因种种原因拒收的,确定发票未经对方认证,抵扣的, 由销货方申请,但需在开票的90天内提出申请。 二.提供资料要求: 1.销货方书面申请一份,陈述申请原因及具体经过。 2.购货方书面申请一份,说明没有收到发票或者拒收发票的原因,发票错误具体项目, 再说明中承诺未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3.原蓝字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一式二份 5.《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一式三份 三.事后处理 1.销货方凭税务机关审核开具的《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的红字发票无需提供给 购货方。 2.销货方次月报税时,应提供红字发票所对应的《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及开具红字发 票业务相对应的记账凭证复印件,以供税务机关核查。 3.发生销货退回或者销售折让的,除按照的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外,销售方还应在开 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形影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红字发票填开方法及申请单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1.1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A、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B、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第一步: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第二步: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

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第四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2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⑴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⑵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第一步:销售方提交申请单 若销售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第二步:销售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销售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第三步: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凭取得的通知单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流程

如果是当月的话直接作废就可以了,在开票系统里找到发票作废、然后找到你想要作废的发票号码点击作废,然后把开出去的发票三联全部收齐之后盖上作废章就可以了。记住要把作废的发票留存以备下次购买发票税务验旧时备查。 隔月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发票冲红 受理审核要求: (一)收付款双方都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在发票各联上加盖“作废”字样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 (二)收付款双方都已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证明”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一联(存根联)后,以备核查; (三)付款方已入账,收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的开具“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三联(记账联)与“冲红发票证明”一起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三联(记账联)后,以备核查; (四)(四)收款方已入账,付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二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后,以备核查。 办理流程:纳税服务中心受理——转管理员实地勘察——报征收管理科审批——转纳税服务中心——送达纳税人 时限:经审查符合条件的,3日内予以办理完毕。

申请红字发票情况说明

申请红字发票情况说明 开具红字发票情况说明 邢台市桥西区国税局: 我公司于xx年12月10日收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北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退回xx年11月27日由我公司开具的发票五份。发票情况如下: 蓝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11870209,金额5571.10元;红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11870215,金额-5571.10元;正常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29533780,金额5571.10元。蓝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11870208,金额192.00元;红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29533776,金额-192.00元;正常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29533781,金额192.00元。蓝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11870204,金额2040.00元;红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29533777,金额-2040.00元;正常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29533782,金额2040.00元。蓝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11870206,金额3376.00元;红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29533778,金额-3376.00元;正常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29533783,金额3376.00元。蓝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11870205,金额88.00元;红字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29533779,金额-88.00元;正常发票代码:113001324220,发票号码:29533784,金额88.00元。

红字发票申请单操作流程[1]

红字发票申请单操作流程 1、申请单填开 主要功能:在开票系统V6.13中填开红字发票申请单。 操作步骤:【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1)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2)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1-2所示。 图1-2 购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 2、销售方申请 对于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应选择“销售方申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并填写

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如果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则弹出如图1-3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如图1-4所示。 图1-3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图1-4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 【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需要在图1-2所示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和申请理由等信息。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申请单信息如图1-4所示,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需手工填写各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1-5所示。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企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应先向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税务机关审核并开具通知单后,企业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可以分为购买方申请开具和销售方申请开具两种情况,其处理流程不同,具体如下。 ●购买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2、开具流程 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2所示。 图1-2购买方申请开具流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若购买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 购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提交的申请单,审核后通过红字票通知单管理系统开具通知单。 (3)购买方将通知单交予销售方 购方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后,将纸质通知单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通知单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通知单,根据通知单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销售方申请开具 1、开具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 2、开具流程 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具体流程如图1-3所示。 图1-3销售方申请开具流程

关于填开负数发票方法

负数发票填开 ——红字发票信息表 功能介绍: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退货时,若对应的该张发票已跨月或已抄税,则不能作废,需利用该功能来开具负数发票进行冲销。红字发票开具分为两种方式:手工开具和导入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如图所示。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具体情况视纳税人需要而定。 【第三步】对于购买方申请,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项需要手工填写。对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需手工填写其它各项信息。对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 【第四步】已经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审核处理:一种是使用“上传”按钮,联网进行上传,税务机关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上传提示“校验成功”之后,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下载审核过的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文件格式示

例:xml) 上图为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上传界面 上图为红字发票信息表下载界面

另一种方式通过填开保存导出的方式,到税务机关进行办理。 方式一:导入开具(推荐使用导入开具的方式开具红字发票)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负数”按钮下的“导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打开路径选择窗口, 上图为负数发票开具界面 【第二步】选择要导入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点击“打开”按钮或者直接双击红字发票信息表文件,系统将红字发票信息表电子文件中对应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填充到负数发票开具界面对应的编辑框。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 【第三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方式二:手工开具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负数”按钮下的“直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信息表编号输入窗口,如图所示。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

1.一、以下情况需由购方申请开具通知单: 1、专用发票已抵扣: 购方获得的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专用发票未抵扣,且未抵扣的原因为以下四种: (1)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2)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认证结果为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4)购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 2.二、购方申请开具的流程: 1、购方开具并提交《申请单》 2、购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开具《通知单》 3、购方提交纸质《通知单》给销方 4、销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第三、购方开具提交《申请单》的注意事项: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 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4.第四、《申请单》在系统中开具的方式: 红字发票申请单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中开具,点击菜单后显示如下图的选择界面: 5.第五、开具《申请单》情况说明:

1、只有购方开具申请单时,可以直接在商品行中输入商品信息,销方开具申请单时只能从商品编 码库中选取; 2、申请单中最多可以有8行商品信息; 3、申请单中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 6.第六、《申请单》导出: 【第一步】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导出”菜单项,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导出月份选择界面,选择导出月份后点击“确认”按钮。 【第二步】系统显示该月已开具的所有红字发票申请单的列表,选中需要导出的申请单,点击“导出”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确认导出。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选择保存路径,之后点击“确定”按钮导出电子申请单。 导出情况说明: 1、导出申请单时,可以一次导出一个申请单,也可以利用“Ctrl”键和“Shift”键一次导出多个 申请单。 2、每个申请单对应导出一个xml文件,文件命名规则是:‘税号’+‘_’+‘开票机号’+‘_’ +‘年月’+‘序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详细操作说明

红字发票以及信息表填开流程 1、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显示选择界面 2、选择界面如图所示

3、接下来以销售方申请为例介绍信息表的具体操作 (1)选择开具信息表的原因,必须输入发票代码与发票号码,然后点击“下一步”; (2)系统确认可以对此张发票开具负数,点击“确定”;

(3)进入信息表填具界面,系统自动转换购方及商品信息,确认后点击“打印”按钮保存并打印信息表。 注意点: (1)此时如果需对商品信息进行修改,则修改后的合计金额不能大于对应蓝票合计金额,否则系统不允许继续开具此信息表。 (2)“打印”按钮等于保存功能,如不点击,系统无法保存。 (3)对库中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信息表时,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商品行中,不再显示折扣行信息。 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上传 (1)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项。

(2)在查询界面,对已开具的信息表进行上传操作,提交税局审核。 (3)审核后变为“审核通过”,且显示信息表编号可供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必须确保网络连通) 4、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 (1)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显示发票号码确认界面,确认无误,请点击“确认”;

(2) 进入发票开具界面,请点击“红字”按钮,下拉菜单共有三种选择; 1、选择“直接开具”,请依次输入信息表编号、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2、选择“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红字信息表文件,一般为XML后缀的文件

3、选择“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显示信息表选择界面,请点击“下载”,在选择需要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再点击“选择”。 (3) 然后就与正常发票开具一致,点击“打印”

红字发票相关问题

红字发票相关问题 1、红字发票申请单在哪开具? 答:进入系统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即可。 2、开具申请单时“打印”按钮无法点击,点击“√”不生效。 答:请查看数量和金额输入的是否为“负数”,数量和金额必须是“负数”。 3、购方开具申请单时是否能调出发票信息? 答:不能。由于购方数据库中没有此发票信息,所以无法调出。销方开具时,若数据库中有此发票明细数据,可以直接调出。 4、开具负数发票的流程是什么? 答:首先现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处开具申请单,然后到所属税局审批,税务人员根据申请单开出“红字发票通知单”,企业拿到通知单后即可开负数发票。 5、拿到红字发票通知单后怎么开具负数发票? 答:(1)“发票管理”→“发票填开”,核对发票代码和号码后,在票面上点击“负数”按钮,选择“直接开具”,输入两遍16位的通知单号(在通知单的右上角),按照通知单的实际情况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若通知单上没有则不需要输入),点击“下一步”弹出相应提示,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定”后即可到票面上,再次检查无误即可打印发票。(2)若点击“下一步”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但在当前发票库中没有

找到相应信息”,说明当前没有对应的发票信息,点击“确定”出现空白票面,需要手工选择客户信息及商品信息,数量和金额需要输入负数。(3)若通知单是电子的,则可以选择“导入通知单”导入通知单后可直接生成负数发票,核对无误打印即可。 6、购方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选择了“已抵扣”,则对应的正数发票代码 和号码无法输入? 答:此情况不需要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即可。 7、打印申请单时只打印一半? 答:一般情况下是打印机属性的纸张规格不正确引起的,点击电脑屏幕左下角的“开始”→“设置”→“打印机和传真”,鼠标右键单击连接本地默认打印机的驱动图标→“属性”→“常规”→“打印首选项”→“高级” →“纸张规格”,将“航天信息纸张”改为“A4”后再打印即可。若纸张已为A4仍出现此问题,则需重装打印机驱动程序。 8、企业拿到通知单后开具负数发票时开错了,怎么办? 答:通知单与负数发票是一一对应的,如果开错了,需要将此发票作废,作废成功后此通知单号仍有效,可以重新再开负数发票。 9、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时,原蓝字发票带有销货清单,则申请单中的商品信 息该如何输入?

红字发票开具方法(完整版)

1.点‘发票管理’,再点‘信息表’,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3.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 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和申请理由等信息】 4.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项 5.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6.上传成功后会显示审核通过,并生成信息表编号

7.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注意:很多用户在升级后开具红字发票时出现乱码情况,您可以执行系统设置下的“初始化”,或者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全部删除”,再输入信息表编号后手动输入蓝字发票上的信息后打印。 相关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公告中明确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具体情形,由购买方或销售方通过网络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

红字发票(流程、依据)归纳

一.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发票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 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 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1)销售方须在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购买方申请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

红字(负数)发票操作说明

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版本红字发票操作说明一机多票开票子系统V6.13中,利用直接开具功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必须输入通知单编号,同时提供了申请单开具功能,具体新增和改进的功能详述如下。 一、红字发票申请单 1、申请单填开 操作步骤: 【第一步】进入“发票管理”界面,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如图1-1所示。 图1-1 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中,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 (1)购买方申请 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分已抵扣和未抵扣两种方式: ①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②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 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如图1-2所示。 图1-2 购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

(2)销售方申请 由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理由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按钮后弹出如图1-3所示的界面,查看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进入申请单填开界面,如图1-4所示。 图1-3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选择界面图1-4 销方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 【第三步】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中,填写纳税人信息、选择商品名称,输入商品数量、申请理由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打印”按钮,系统保存此张红字发票申请单,并弹出打印界面,如图1-5所示。 图1-5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界面 注意: 商品数量和金额必须为负数,单价必须为正数。 使用空白纸张打印申请单时,要选择?全打?选项

红字发票填开流程

红字发票填开流程 一、负数普通发票填开流程(四个步骤) 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需要退货,但蓝字普通发票已跨月或已抄税不能作废,此时可开具负数发票来冲抵。 负数普通发票的填开方法与红字专用发票不同,不受信息表管理的限制。在开具负数普通发票前,指定其对应的正数普通发票的代码和号码即可开具。下面简单介绍开具流程: 第一步:按平时开具普通发票的办法先调出一张新发票。 第二步:按发票上方的“红字”按钮。如下图: 第三步:填写负数发票对应的原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如下图

第四步:点击下一步按钮会显示发票相关信息。点确定之后,会出现负数发票界面,右下角自动生成对应篮字发票代码号码。用现在这张新发票打印出来即可( 如果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当前数据库没有相应数据,则需要手动填写,商品名称,数量为负数,单价为正数) 。 二、负数专用发票填开(销方申请的情况)流程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前需要先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上 传税局审核。待审核通过拿到信息表编号后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我们整理一下开具的简单流程如下,供大家参考: 销售方申请(指发票未认证的情况):(三个步骤) 1. 信息表填开 进入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开票软件左上角)-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选择销售方申请-输入发票号码、代码-点下一步-( 如果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当前数据库没有相应数据,则需要手动填写,商品名称,数量为负数,单价为正数) 确定信息后点击打印,然后选择不打印,即可保存。 2. 信息表上传 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选中对应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根据提示点击确定:

开具红字发票常见问题讲解

税控发票开票软件(金税盘版) 开具红字专、普票方法 对于跨月和当月已抄税的发票开票软件无法作废,只能开具负数,软件支持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红字,下面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为例介绍具体开具流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或者通过导航图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进入填开界面 系统自动弹出信息表选择的界面

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对应的条件 1、购买方申请:常用的是购买方申请选择“已抵扣”选项,通常是由于购买放认证了 销售方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后需要开负数时使用 2、销售方申请:销售方申请分为两项,若销售方的发票是隔月开具的(非本月和上月 且在180天内)需要选择第一个选项“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若发票是本月或者上月开具的,一般选择第二个选项“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 下面已销售方申请为例介绍信息表的具体操作 1、销售方选择申请原因后,必须录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录入后系统会自动判断,若可以开具系统会给出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红字发票”,点击“确定” 若所申请的发票存在于软件发票库内,系统会自动生成对应信息表,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保存信息表 对库中带折扣的蓝字发票开具信息表时,系统会自动将折扣分摊反映在对应商品行中,不再显示折扣行信息。

若当前发票库内无该张发票信息,则信息需要手工录入,并且需要注意,数量和金额填写负数,若企业开的是货运发票,金额必须是正数,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保存信息表 2、信息表填开后在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选中对应信息表点击上传,系统弹出提示点击“确认” 审核后信息表描述会变为“审核通过”,信息表编号内编号可供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或者如图显示发票号码确认界面,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发票填开后点击第一排红字,弹出的下拉菜单中共有三种方式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

首先确认申请方!没有认证销方申请;已认证或抵扣购方申请(认证不符,无法认证等均为已认证)。 1.登陆开票软件,点【发票管理】再点【信息表】选择要开具的种类如 下图 2.出现红字发票信息选择,按照实际理由选择,点下一步 【如选择购买方申请、已抵扣不需要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3.出现相应发票信息,直接点确定 【如果开具的发票为跨年发票或升级前的发票,则不会调出相应信息,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但在当前库中没有找到相应信息,直接点确定,手工输入发票信息,注意:数量、金额输入负数】 4.出现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如调出信息直接打印;未调出信息,按照要 冲红的发票输入,数量、金额为负数。

5.确认无误后打印,选择‘全打’ 6.申请单上传或导出,点【发票管理】再点工具条里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 7.(1)如去税务局申请,单击选中要导出信息表点【导出】选择路径保存 即可(去税务局申请的操作到此完毕,将导出的信息表拷贝到U盘去税务局窗口办理即可); (2)如网络申请,单击选中要上传信息表【上传】,后面的提示一直点确定即可。 8.待信息表编号出现16位数字为止,如是销方申请,记下编号,可以去开 红字发票了,如是购方申请将16位编号告知销方。

附:如何开具专用发票负数(红字) 1.点发票管理,再点发票填开,再点专用发票填开出现发票号后点确定 2.出现发票票面后,点红字,选择直接开具 3.输入信息表编号(税务局取得或者网络申请取得,16位数字),输入两遍,直接点下一步再输入有问题发票的代码、号码,下一步 3.出现相应发票信息,直接点确定(如果开具的发票为跨年发票或升级前的发票,则不会调出相应信息,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负数,但在当前库中没有找到相应信息,直接点确定,手工输入发票信息,注意:数量、金额输入负数) 4.出现相应发票信息,确认无误直接打印

增值税红字发票的几种处理方法

增值税发票红字发票的几种情况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折扣折让以及开票有误等情形,需到大厅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通知单,销方可凭通知单开具负数发票冲减销售额,若购方已抵扣的,凭红字通知单做进项税额转出。现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要求罗列如下。 1、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需开具红字发票的: 申请对象:销售方 适用情形:发票开具有误且发票未认证,发票联、抵扣联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所需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公章)(包括电子文档) (2)发票三联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4)对方拒收证明(加盖对方公章) (5)办税员联系卡 2、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需开具红字发票的: 申请对象:销售方 适用情形:发票开具有误且发票未认证,销售方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仅限发票开具的当月或次月申请)。 所需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公章)(包括电子文档) (2)发票三联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4)办税员联系卡 3、发生退货需开具红字发票的: 申请对象:购货方 适用情形:发生退货且发票已认证,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所需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公章)(包括电子文档)

(2)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4)购货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并贴印花) (5)退货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 (6)购买方的入库单和出库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办税员联系卡 4、发生折扣折让需开具红字发票的: 申请对象:购货方 适用情形:发生折扣折且发票已认证,购货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所需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加盖公章)(包括电子文档) (2)发票联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4)折扣折让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双方公章) (5)办税员联系卡 注:以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红色),并在申请时携带原件,办税服务厅核对以后退还原件。

关于增值税发票红字冲回

关于增值税发票红字冲回 最后修改时间:2011-11-24 22:16修改人:作家顶:10 应该由购货方出具因质量问题扣款的证明,到购货方所在地的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申请单,购货方将红字发票通知单交销售方,销售方才能根据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一、增值税红字发票 应该由购货方出具因质量问题扣款的证明,到购货方所在地的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申请单,购货方将红字发票通知单交销售方,销售方才能根据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做,1.让对方开具拒收发票证明2.在税控系统里开红字发票申请3.把开红字发票的数据考入U盘4.原开错票的复印件5.相关供货合,已经过了认证时间,只有选择开具红字发票,11月不是开票系统升级了吗,里面多了一个开具红字发票的功能.你可以选择购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认证不符的把原因填上去,然后,关于增值税发票。 二、增值税发票红字冲回的问题 自发票开出期已超出个抵扣时间,但是对方以开拒收证明,是否可到税务局再次换取新的发票进行再次开票。谢谢抵扣增值税发票发票开票拒收退回给销售方,由,关于已过认证期的增值税发票?购货方到所在税务局办理<开具红字增值开红字票冲回.,如果增值税发票开出后对方要求退货,我方没入帐,还需到税务局开证明红字冲销吗?冲销入帐红字税务局增值税发票当的可不做帐务处理,退库、发票冲销。已,开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作账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税款已交纳,到了份,对方,发生销。 三、增值税发票己认证由于质量有问题怎样让对方单位开红字发票冲回 直至现在,销售方B公司告请我司协助他们将726号发票作红字冲回处理。由于我司首先,这种情况与你无关,对你公司没有任何影响,你只把726号票退还给B公司就,本月开具的增值税票我公司已作废,对方公司已经将抵扣连认证,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你这种情况太特殊了!在联次不全的情况下将记账联作废,,实际情况,如果对方发票没有抵扣认证,对方退还发票各联次,并出具公司加盖公章的然后到国税、拿着红字增值税和证明、让国税的开通知到、然后OK拉,隔月发票不可以作废。

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 (1)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规定 一、基本规定: 1、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收到购货方抵扣联、存根联的,应视不同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 (1)开票当月,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主动退还销货方。销货方如果未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应在收到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记帐联上注明“作废”字样,并依次粘贴在一起,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货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直接作废就可以) (2)开票次月或以后月份,销货方已将记帐联作帐务处理,但购货方未作帐务处理,销货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红字抵扣联和发票联不给购货方,与收回原抵扣联和发票联附在一起,作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依据,下月领购专用发票时提交税务机关核查。 2 、销货方如发生退货、销售折让,但购货方已作帐务处理,不能退回原来的发票联、抵扣联时,处理如下: (1)销货方在取得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的《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后,方可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来开具相同内容的红字专用发票。将红字专用发票的记帐联撕下作为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凭证,发票联、抵扣联交购货方作为扣减当期进项税额的凭证。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应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增值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造成不纳税或少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2)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处理方法:购货方应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并抵扣进项税额,然后进行退货处理,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交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购货方凭红字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冲减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二、其他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实施细则》三十四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2、对于仅是发票票面错误,而不是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上级局未有明确前,暂比照销货退回开红字发票的规定来处理。 3、销货方开出发票,且已将抵扣联和发票联交于购货方,但在次月初抄税时误点作废。应及时电话通知购货方。购货方如还没有认证,应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货方作为开具负数发票的凭证,然后开具蓝字发票;购货方如果已经认证,当月也不抵扣,等稽核系统协查处理时就不用进项转出和处罚了。

发票开错的常见情况和处理办法

发票开错的常见情况和处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开具、购买方按规定据以抵扣进项税额的专用凭证,其管理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 小编就日常开错发票的情况及处理办法进行了汇总整理。 1、金额或税额多开或少开,同时购销双方未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购货方可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商品销售发票即可退回发票联),由销货方重新开正确的发票,销售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和 记账 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原存根联后面,注明原因。 2、金额、税额少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 这种情况,可由销货方按少开的差额,补开一张蓝字专用发票,并在备注栏说明情况,同时对少开的金额应进行纳税申报。 3、金额、税额多填,同时一方或双方已作账务处理 (1)销货方已作账务处理,而购货方未作账务处理 可由购货方将原发票联、抵扣联退回销货方、销货方凭以作销货退回处理,然后重新开具,开票日期填写重新开具的日期,并重新申报纳税。销货方作销货退回处理,可凭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填开相同的红字专用发票,将记账联撕下,作冲减销项税金的凭证,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不得取下,将退回的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粘贴在红字发票联和抵扣联后面,并在上面注明蓝字,放在红字专用发票记账联的存放地点。 (2)购销双方均已作账务处理 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销货退回折让”手续,取得红字发票,各自冲减销售金额、销项税金和进项金额、进项税额。 4、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 如开错的专用发票只是票面填写不符合规定,并不影响金额和税额的,无论双方是否已作账务处理,一律采取换票方式,由购货方将原票退回,销货方重新开具符合规定的专用发票;开票日期按重新开具的日期填写,并注明“换票重开”字样,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作废”戳记,粘贴在新开的专用发票存根联后。在填报“发票使用手册”时,只填发票号码,在销货金额或购货金额栏注明“换票”字样。

红字发票证明标准格式模板

红字发票证明标准格式模板 红字发票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下面是给大家的红字发票证明模板,仅供参考。 本公司20**年02月20日开具的《货物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3100123730,发票号码:01709117,发票含税金额:28385元,大写:贰万捌仟叁佰捌拾伍元整,发票抬头为:北京味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由于北京味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名称有变更,现收票方变更为:味千食品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现退回我公司开具红字发票。 特此证明 上海普天物流有限公司 20**.4.15 ______公司: 贵公司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给我公司代码为_________、号码为_________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______元,税额为 ________元,价税合计为________元,因同一订单重复开票,故拒收之。 本单位对此张发票未认证。 特此证明! 20**年7月14日 兹有XX公司于年月专用发票一张,代码为XX,,号码XX销售 货物为材料费,金额为XX元,税额为XX元,由于交接有误,该单位

开具金额有误,致使我厂无法正常入账抵扣税款。原发票我方未认证抵扣,故拒收此票,并将原票退回,希贵局给予办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让销货方开具负数发票为感。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昆山市国家税务局: 我公司开票人员在20**年08月29日开具给皓彬时装(上海)有限公司的壹张增值税发票有误。发票代码:3xx31140;发票号码:03196799金额:5173.86元,税额:879.56元合计:6053.42元。错误原因是误将货物名称开成“锻带”,正确货物名称应为“缎带”。上述专用发票我单位尚未交给购货方。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本单位所提供的说明和附送资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苏州速迈服饰有限公司 20**年9月4日 XX县国税局: 我公司xx年4月25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01173493号发票,所开具纳税人识别号错误,经公司核对后,因延误了作废时间,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开红字发票金额: 税额: 价税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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