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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_2010年

上海市静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_2010年
上海市静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_2010年

上海市静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年)

一、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回顾及现状基本情况二、规划指导思想、期限和依据

三、城区发展性质与规模四、城区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五、产业发展规划与布局六、住区发展与社区设施布局

七、科教与社会事业发展布局八、环境景观规划

九、道路交通综合规划十、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十一、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十二、城市防灾和地下空间规划

提要

<<静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在<<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上海中心城区分区规划>>导控下指导静安全区城区发展和建设的法定性文件,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在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方面的总纲,是编制各部门发展规划和全区实施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一、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回顾及现状基本情况

1、上一轮规划实施情况回顾

上一轮规划编制于1993年底,1993-1998年间的大开发,彻底改变了全区城市建设发展的面貌,直接形成了本次规划编制的工作基础。

据1998年底统计,全区已先后实施开发1千平方米建筑面积以上的建设项目363个,覆盖用地约187万平方米,达到全区的1/4;批建建筑面积约820万平方米,接近1992年底静安区建筑存量940万平方米的87%,是上海“三年大变样”的典型城区之一。

其中,已完成开发项目240个,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

在建施工项目73个,建筑面积270万平方米;

拆平未施工基地50处,意向批建建筑面积约200万平方米。

2、全区现状基本情况

1998年底人口户籍计有11.7万户,37.3万人,人口密度4.9万人/平方公里。

1998年全区土地面积7.62平方公里,其中居住用地占43%(其中高层住宅为7%,多层和较好质量低层为15%,较差质量的旧里为11%),办公商业娱乐类用地占16%,科教体卫等社会事业占9%,工业用地占6%,城市道路占15%,绿地占0.7%,水域、市政、特殊用地占4.3%,另有拆平待建土地占6%待归类。

1998年全区完成区增加值34.3亿元(增幅13%),第三产业营销额194.5亿元(增幅14%),第三产业产值41.4亿元(增幅14%),外贸出口1.52亿美元(增幅30%),商业、房地产业与服务业、城市型工业有望共同形成四大经济支柱产业。1998年全区完成区级财政收入9.8亿元,“九五”期间,全区协议引进境外资金10.54亿元,吸引外省市投资办企业210家,引进资金13.8亿元。

1998年底全区现存、在建和拆平待建的各类建筑总面积为1520万平方米。其中现状使用的建筑总量1050万平方米,含住宅建筑560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160万平方米,商业服务建筑130万平方米,社会事业类建筑105万平方米,工业仓储类建筑89万平方米,市政设施2.4万平方米,其它建筑3.7万平方米。另有在建和拆平待建建筑面积470万平

方米,含住宅建筑230万平方米,办公建筑150万平方米,商业建筑75万平方米,社会事业建筑15万平方米。

二、规划指导思想、期限和依据

1、规划原则与指导思想

本次规划按照前瞻性、综合性、操作性和可控性的四大原则,在指导思想上突出以下几个重点:

第一、明确发展目标、确定总体规模。随着上海作为国际经济中心城市的功能的凸现,要重新认识静安作为上海中心城区之一所担负的主导功能、发展目标、总体规模,明确其作为中心城区内高品位的商业商务区、高品质的生活居住区的“双高区”定位,论证和确定其适宜的居住和工作人口规模等一系列量化指标。

第二、优化总体布局,促进经济发展。在前些年城区功能大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以南京路为主体的“一轴两翼”和七大分区功能的完善,推进静安南京路高品位的商务办公、商业服务区的形成和南北两翼高品质生活居住区的形成,尽快出形象、出效益,更好地将城市总体布局规划与经济、社会、环境发展规划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经济社会的总体发展。

第三、重塑社区结构,完善设施配置。大建设的全面铺开,使得静安原有的社区结构和配套设施布局已面目全非,重新配置已适逢其时。要依托目前全市推行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大都市行政管理体系,以社区建设为龙头,重塑新型社区结构,合理地进行全区中小学、菜场集市、幼托、老年设施、社区卫生保健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公共绿地广场等配置,以人为本,贴近居民,方便人民群众生活,构筑高品质生活居住区的基本框架。

第四、推进环境建设,提升环境品质。要以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环境保护、建筑中心区氛围塑造为主体,进一步提升静安高品质中心城区的环境形象。当今新一轮国际中心城市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作为上海中心城区之一的静安区在构筑环境高品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这既是保持在各区竞争中的领先优势的需要,也是推进上海国际中心城市形成的必然,并成为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吸引中外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入驻、促进房地产市场兴旺的重要抓手。

第五、维护建筑特色,优化空间设计。要解决开发和保护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坚持保护和开发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处理好新区开发与旧区保护的关系,保护保留体现静安历史文脉的传统建筑和街区,特别是优秀近代建筑及其环境风貌,展示静安以及上海现代化建设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同时,加强对高层建筑布点的梳理工作,以形成高品质的城市风貌空间体系。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确定为2010年。

3、规划依据

<<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年讨论稿)>>;

<<上海市中心城区分区规划(1999年第一稿)>>;

<<静安区第六届党代会报告>>;

<<静安区人民政府工作1999年政府工作报告>>;

<<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思路框架>>;

静安区各部门近期和中远期发展设想及布局要求

静安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0年)

三、城区发展性质与规模

1、城区功能定位与城区性质

上海中心商业区的重要部分,上海国际经济、金融和贸易中心区的主体组成之一,上海城市东西发展景观主轴(陆家嘴-外滩-静安寺-虹桥)的重要窗口,高品质的商业、商务、房地产、服务贸易、社会事业同步发展并保留相当居住规模的综合型中心(商住办娱)城区。依据这一功能定位,拟定静安城区主导性质与建设目标为:上海中心城区内高品位的商业商务区和高品质的生活居住区。

2、城区用地分配与建筑总量规模

规划进一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建筑总量分布,以适应和推动静安区城市规划性质的发展和完善。规划期末,居住用地占全区用地比重为41%,商业、办公、文化娱乐服务用地占21%,科研教育卫生体育用地占9%,城市道路停车场用地占20%,公共绿地占4%,工业仓储用地占0.6%,市政、水域、特殊用地等其他占4.4%。

规划期末,全区建筑总量达到164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900万平方米,商务贸易办公建筑360万平方米,商业服务娱乐业建筑230万平方米,科教体卫建筑130万平方米,工业仓储10万平方米,市政设施及其它设施10万平方米。

3、人口规模

以规划期末确定的住宅建筑容量和舒适居住水平标准(户均30平方米)计算,全区规划居住人口适住规模为30万人。

以规划期末人口年递减法计算,年自然增长人口为-1850人,机械增长人口为-1500人,加之户口计算口径调整,规划期末实际居住人口规模为35万人左右。

工作人口规模以商业、办公和公建设施容量计算,其中商业、办公建筑每就业岗位10平方米、科教文卫与都市型工业每就业岗位30平方米计算,并以10%的空置率计,全区就业岗位数约可达到50~60万人左右。

四、城区总体布局与功能分区

城区总体布局

总体布局采用“一轴两翼”构架,进行全区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

“一轴”区即为静安南京路沿线地区,面积约1.8平方公里,集中了约180万商务办公建筑和80万商业建筑面积,处于上海城市东西发展主轴(陆家嘴-外滩-静安寺-虹桥机场)上,既是上海中心商业区之一和国际经济、金融和贸易中心区的之一,也是静安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轴线和黄金走廊,因此是静安“高质量的商务商业区”最主要的体现。

“两翼”分别为延安路~威海路以南的“南翼地区”和愚园路~北京路以北的“北翼地区”,南翼地属上海十个近代建筑风貌保护区之一,是以花园住宅、新式里弄和近代公寓为主体的高档居住区和办公区,面积0.96平方公里。北翼是由大片老工业区和危棚简住宅改造而成的现代化高层住宅集中地区,相互连接成片,面积3.86平方公里。南北“两翼”集中体现了静安“高品质的生活居住区”的重要功能。

结合“一轴两翼”的总体框架,全区分成七大功能区配置:

南分区(延安路以南地区):位于全区的“南翼”,面积0.97平方公里。全区最集中的花园住宅、新式里弄分布区和上海近代历史风貌保护地区之一;全市三大宾馆区之一和重要的市级医疗、文化单位分布区;全区高档外销公寓及中小型外销写字楼集中分布地区。

西分区(静安寺地区):位于全区“主轴”的西段,面积0.87平方公里。全区及上海中心城区西部最重要的综合型中心商业区和文化娱乐旅游宾馆区;上海西区主要的综合交通换乘枢纽之一;以静安古寺和静安公园为核心的上海重要景观旅游轴线和休闲集会中心;反映中西文化合璧特征的近代历史风貌集中的文化窗口地区。

中分区(上海商城~梅龙镇广场地区):位于全区“主轴”的中段,面积0.96方公里。全区高级商务活动中心区和全市四大高级商务办公写字楼区之一;全市高档时尚商品消费中心区和国际型商业区之一;全市政治活动、外事接待和大型展览活动的重要地区之一;近代建筑风貌和现代都市建筑景观结合最为完美的地区之一。

东分区(王家沙~上海电视台地区):位于全区“主轴”的东段,面积0.96平方公里。全区传统商业中心区之一和老字号、专业街、专业商厦密集分布区之一;以上海电视台、文汇报业集团为主体的文化传媒领先区和信息服务贸易区;全区主要的居住区之一和近代居住风貌保留地区之一。

北西分区(曹家渡~武宁南路地区):位于“北翼”西端,面积1.29平方公里。全区最主要的现代高层居住区之一;以区际综合商业服务为特色的曹家渡地区商业中心组成区之一;以武宁南路为主体的商贸办公及文化娱乐密集地带。

北中分区(昌平路~常德路地区):位于“北翼”腹心,面积1.16方公里。全区最主要的现代高层居住区之一和全区的居住分布重心;以昌平路为主体的全区北翼主要的商业服务业中心和行政、文化、体育、科技活动中心。

北东分区(江宁路~苏州河沿线地区):位于“北翼”东端,面积1.41平方公里。全区主要的现代高层居住区之一;全市苏州河滨水居住及旅游观光地带组成之一;以江宁路为主体的商业服务贸易区和文化公共活动区之一。

五、产业发展规划与布局

1、商业

静安商业发展要通过实施<<静安商业振兴纲要>>,以构造静安南京路市级重点商业圈(含静安寺、南京西路两大商业中心)为重点,形成层次化、特色化、规模化的国际性商业区域,同时要拓展周边区域商业布点,大力开发社区便民商业,建设一批享誉沪上乃至全国的特色商厦、特色行业和特色街市。规划“十五”期间商业行业发展以百货业(高档为主)、服装业(时装为主)、食品业、服务业(文化、娱乐、中介业为主)、旅游业为五大支柱,同时培育汽车贸易业、家居装潢业、电脑家电业等新的增长点,形成区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商业经济总量发展速度年递增10%。要强化商业业态调整,巩固和提高国际知名百货店、购物中心和品牌专卖店在静安商业业态的核心地位,“十五”期末销售额由现状的20亿元上升到40亿元,同时拓宽连锁商业网点建设,超市、便利店、专卖店等网点总量达到500个,年营业额3~5亿元,并建设威海路、陕西路、石门路、愚园路等十条左右的专业特色商业街区。要树立品牌发展的新战略,加强大贸易大流通建设,以培育“小巨人”品牌优势为龙头,坚持商品品牌与店誉品牌、传统品牌与新兴品牌、区内品牌与国内品牌及国际品牌同步发展,同时,要利用商业品牌发展产品品牌,利用代理进口品牌的商业机会扩大总经销总代理,并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邮购商业、无纸贸易等新型商业,批发贸易额比重要从现状的48%增加到60%。

南京西路商业街隶属全市商业布局“四街四城”的主框架,是以高级商务区、宾馆区、公寓区为依托并辐射全市的国际性的高档商业区和时尚商品消费中心。全街以现代化大型商业广场、专业特色商厦、潮流品牌专卖店、传统“老字号”特色店等四大商业业态相组合,布局上形成静安寺地区、南京西路地区两大商业中心:

(1) 静安寺地区商业中心:为块状商业区,以新九百、太平洋、会德丰、协和四大5~10万平方米的商业广场为核心,四周环以九百家居等一批专业商厦和雷允上、三阳盛等老字号特色店以及百乐门舞厅、静安寺广场地下世界等娱乐、餐饮设施,商业建筑总量达40万平方米,并与居中的静安古寺、公园、地铁站、公共广场相互支持,形成为沪西地区最大和最靓丽的商业购物文化旅游休闲中心。

(2) 南京西路地区商业中心:为带状商业区,自西康路至青海路,西段为梅龙镇、恒隆、中信泰富、亚细亚四大5~10万平方米商业广场和中安名品世界顶级品牌专卖店交相辉映,中段有中创、通利、向阳等特色商厦连字排开,西段为一批中华老字号专业店和餐饮、娱乐、古玩、集邮等特色街区,沿线有西康路口、石门路口、青海路口等三个小型广场和地铁站、吴江路步行街区等公共活动空间,规划对四大商业广场进行平台或地道串接,北侧预留大型立体停车场用地,商业建筑总量达40万平方米,形成为上海最为流行、高档的时尚商业消费中心街区和国际化商业区。

静安寺地区、南京西路地区两大商业中心之间,长400米,步行道宽阔,是上海南京路全线建筑风格最为精致、悦目的静雅地段,规划通过设置一系列的小型广场、舞台、露天酒吧、咖啡吧等休闲场所,组织静安文化长廊展示活动,在两大商业中心间形成一条靓丽的街道休闲风景串接走廊。

2、商务办公

现代商务功能是国际大都市中心区的主体功能,一般包括各类商务办公、宾馆、展馆、会务、交易场所及为之配套的各类中介服务业务楼。静安商务区位居上海中心城区的中心,以南京路沿线为代表并延伸到延安路、威海路及江宁路南段的总量规模达240万平方米,具有的地理位置居中、高档商业组合、中介服务完善、空间环境优雅、主力楼盘声誉好的优势,与以政策区位、金融业、交易市场为优势的陆家嘴~外滩中央商务区和以先发规模、外贸展馆、毗邻领馆及外商居住重心的虹桥外贸商务区三分天下,各具特色,互补发展,已成为上海市中心区最成规模、档次最高的商务办公区。

现代商务办公区功能的强化和凸现,是支撑静安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最具发展潜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规划要坚持强化优势、推进招商、控制增量的三大发展策略,在中心城区内保持对淮海路、徐家汇商务区的领先优势,并与浦东~外滩中央金融贸易区、虹桥涉外商务区错位互补发展,共同形成上海多中心的商务贸易办公区的分布格局。要以加强静安南京路沿线商务楼盘招商为龙头,推进对沿线60余幢外资和中资楼盘的整体招商策划和市场细分,同时,要利用近年来报业、电视、文艺、展览、咨询、广告策划、法律服务等市级文化传媒和信息服务机构移驻静安的趋势,引导一批与商务配套的中介服务企业的率先入驻,强化静安商务区综合服务便捷的特色优势所在,为中国加入WTO后可能出现商务机构入驻的新一轮高潮预备条件,使之作为全市四个高级写字楼发展热点地区(陆家嘴、南京西路、虹桥开发区、淮海中路)之一的趋势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规划商务办公建设总量上基本不再增加,南京路沿线并包括延安路沿线地区总量控制在250万平方米左右(留有10万平方米可能的上海展览中心等商务场馆增量),在成都路高架以及武宁南路、江宁路沿线等商办适宜发展地区结合新增商用办公楼或各单位改建的自用办公楼面积总量不超过40万平方米。

3、旅游娱乐服务

从国际趋势看,现代城市中心区良性发展的模式是由传统的“纯商务办公区”向“商业-商务-宾馆-娱乐-餐饮-公寓”综合区模式演变,也称HOPSCA模式

(Hotel/Office/Parking/Shopping/Convention/Apartment),这是上海中心区内特别是静安南京路地区特色和优势所在。静安区是全市三大高级宾馆分布区之一,发展旅游业和文化娱乐服务业具有独特的客源基础和就近优势。规划期末,全区中高级宾馆数达到38所,建筑面积达到100万平米,拥有12000间客房和700万人次以上的接待能力,并可形成静安寺(希尔顿、贵都、上宾、静宾、4507、航站、百乐门)、上海商城(波特曼丽丝卡尔顿、锦沧文华、香格里拉与) 和石门路(四季南洋、地铁假日、海港)等三大宾馆群,从而成为上海中心城区内最大的旅游住停中心。

静安旅游、娱乐和服务业的发展要依托静安的这一旅游住停中心的地位,努力扩大其消费延伸功能,形成旅游购物精品消费、旅游特色餐饮消费和旅游文化娱乐消费三大系列,壮大南京路商业购物、文化娱乐、餐饮休闲功能的发展,推进愚园路、吴江路、华山路等文化娱乐餐饮街和旅游风情街的形成,实现静安由单一旅游住停中心向综合性的旅游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中心、餐饮活动中心的积极转变。同时,推进旅游观光场所建设和线路组织,一是建设静安寺地区旅游观光线,发挥好古寺、公园、广场、风情街、近代社区、大商场、航站楼及地铁车站的组合优势,发展海外宗教旅游、购物休闲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社区体验旅游、都市景观旅游等,积极争取将该地区培育成上海旅游观光干线的重要一站。二是开发历史文化建筑旅游观光线,整理、修复、开放富有历史文化意味的建筑,包括二大会址、劳动组合书记部、平民女校、毛泽东故居、蔡元培故居等革命旧址旅游和康有为、张爱玲、阮玲玉、西摩会堂等名人名居及历史建筑旅游等。此外,要利用航站楼和地铁车站的通达优势和静安区位居全市中心的地理位置,大力引进旅行社等旅游服务机构,在静安寺地区和南京西路地区设置两个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实现旅游服务的全方位发展。

4、工业

静安工业要呼应“建设上海工业新高地”的全市发展目标,坚持走商办工业品牌化、大工业配套化之路,以发展都市型工业和高科技工业为重点,以深化企业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为抓手,加大技改投入和新产品开发力度,培育一批有市场、有质量、有规模、有实力的工业“小巨人”,形成总部在静安、生产基地在郊县、销售市场在国内外的静安工业发展新格局。要加大工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装制衣、食品、电子信息、商务印刷、办公用品和旅游工艺品等六类都市型工业,积极培育和壮大通信电缆、精细化工、冶金设备等有基础的配套型工业,并在生物医药、环保节能等行业开发一些现代高新技术产业项目。规划进一步推动城区工业的技术能级和档次,加大工业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城区北翼预留都市型工业发展备用地。

规划根据全区性质和功能发展的定位,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的调整。要结合区内工厂的“三废”监测情况、环保部门的调整意见以及企业运营效益情况,保留效益好、无污染

的现存工业企业,对于有污染、效益差的工厂企业,逐步予以置换,调整改造的主要方向是住宅、商业、绿化、市政和道路广场用地,规划合计调整工业用地约41.8万平方米。同时, 依据城市型工业的标准,保留少数工业用地以作为未来全区都市工业发展的备用地,集中布置诸如电子、食品、服装、商务印刷、办公用品等都市工业或企业设计总部,合计占地面积约4.3万平方米。

六、住区发展与社区设施布局

1、住宅与住区

静安区是近年来上海市中心内通过旧区改造新建住宅最为活跃的区之一。1992年以来,全区住宅开发呈现了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住宅整体质量较以前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有显著改善。根据规划测算,将进一步拆除破旧低层住宅110万平方米进行住宅建设改造,加上工业、单位等其他用地置换开发,合计住宅总量达到900平方米,其中高层住宅550万平方米,多层住宅230万平方米,低层住宅120万平方米,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005年实现后小康水平(人均居住面积12.3平方米)、2010年户均建筑面积接近30平方米,实现接近舒适水平(人均居住面积16.3平方米)的全市住宅发展目标。

全区住宅发展布局规划要以建构“静安高品质大住区”的良好形象为宗旨,因势利导,对全区住宅基地开发促成上规模、上层次,并开展住宅小区或居住街坊的后续整合工作,形成“居住社区~居住街区~居住街坊”的三级住区网络。全区住区以南京路和北京路为分隔,形成南北两翼、五个居住社区和十二个居住街区:南翼以130万花园住宅和新式里弄为主体,包括120万平方米左右的高层外销住宅和多层成套率改造住宅,合计居住建筑面积250万平方米,含南西(静安寺社区)、南东(南京西路社区)两个居住社区内的四个居住街区,是上海中心城区内历史风貌浓郁、居住品位高尚的高级住宅区的组成部分;北翼以新改造的高层及多层住宅小区为主,合计居住建筑面积650万平方米,形成北西(曹家渡社区)、北中(江宁路社区)、北东(石门二路社区)三个居住社区内的八个居住街区。

各居住社区和街区的划分如下(规划社区人口以终结人口规模计算):

静安寺社区:占地1.57平方公里,规划人口约4.7万人,划分为1区(延安路以南)、2区(延安路以北)两个街区。

南京西路社区:占地1.62平方公里,规划人口约4.4万人,划分为3区(延安路以南)、4区(延安路以北) 两个街区。

石门二路社区:占地1.09平方公里,规划人口约4.8万人,划分为5区(石门二路以东)、6区(石门二路以西)两个街区。

江宁路社区:占地1.8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约8.4万人,划分为7区(昌平路以南西康路以东)、8区(昌平路以南西康路以西)、9区(昌平路以北)等三个街区。

曹家渡社区:占地1.50平方公里,规划人口约7.7万人,划分为10区(武宁南路以东昌平路以北)、11区(武宁南路以东昌平路以南)、12区(武宁南路以西)等三个街区。

进一步推进作为全市先行试点工作的静安区新一轮旧区改造工作,并将之纳入整个高品质的居住园区的建构之中,贯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按“南留北改”的总体方针逐步推进坚持。全区现有旧里建筑面积95.4万平方米(为1999年6月最新数据,已扣除了1998年3月普查后又改造的10.2万平方米),占地约73. 8万平方米,大致分布在16个街坊半街坊、22个片区及30个较大零星分布点,加上间杂其中的一部新里和花园住宅,合计旧住宅改造用地为88万平方米和建筑110万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220平方米,拆建比为1:2,其中住宅建筑170万平方米(高层100万,多层70万),商办及其他公共建筑50万平方米,

此外,增加公共绿地4.4万平方米。

2、社区设施配置

规划要建立完善、领先和高品质的生活居住配套体系,作为静安高品质居住生活区的重要内容。以每个居住社区人口5~8万人,居住街区人口2~3万人计,规划按一个居住社区范围配置一个社区管理中心、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娱乐中心、一所社区卫生中心、一个社区老年福利中心、一处社区大型绿地及一所高级中学,按一个居住街区范围配置一所初级中学、一个室内中心菜场、一所托老所、一所小学和两处幼托的标准进行建设和控制。

规划社区管理中心(街道办事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进行改造达标,江宁路街道、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已落实新址相继搬入,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仍在西王小区现址,规划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在三和小区附近利用公建配套解决,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在愚园路沿线回搬地块解决,并进一步完善全区123个居委会办公用房达标标准。

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文化娱乐中心,服务中心内设便民利民的咨询、介绍、代办、修理、服务等业务(含社区网络中心),建筑面积在1000~1500平方米左右。同时,社区文化娱乐中心按市府各职能部门的标准,设置社区文化馆、图书站、老年娱乐中心等,建筑面积在1000~1500平方米左右。布点上曹家渡、江宁路、石门二路、南京西路街道可结合原街道办事处旧址改建,静安寺街道在3号街坊内移建。

规划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街道医院)为依托,建立覆盖全区的现代化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现曹家渡、石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改造达标,规划南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街坊旧区改造原址扩大,静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易址在新闸路延伸段建设,江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分部归并到原康定路街道医院址结合街坊改造扩大达标。此外,规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之下,每2~3个居委会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用房20平米,可结合居委会用房设置。

规划考虑中心城区人口老龄化的严峻现实,设置五个社区老年福利中心(敬老院),规模近期按50床考虑,远期在100~150个床位之间,建筑面积在2000~3000平方米左右。条件适宜社区可再各自建设一个社区托老服务中心,床位在50张以上,建筑面积约

1000~1500平方米。布局上静安寺、南京西路、江宁路街道以结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布置为主,石门二路、曹家渡街道另择址布局。

规划全区高级中学部合计有7处,包括3所高级中学(市西、育才、培进)和4所完全中学(市一、民立、七一、华模)的高中部,布点为:南翼华模中学,东部民立中学,西部市西中学,中西部培进中学,中东部七一中学,北翼市一中学,另有郊区寄宿制育才中学,基本上满足了按社区或就近社区布置一所高中的要求。

规划初级中学、小学和幼托布局按街区的服务半径进行配置,合计设置完全中学4所、初级中学7所(近期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4所(近期16所)、幼儿园18所。若按初级中学部计算,合计有13处(近期16所),包括4所完全中学的初中部、7所初级中学以及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布点基本满足一个街区一所的标准。若按小学部计算,合计有16处(近期18所),包括14所小学和2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布点满足

一个街区一所的标准。规划全区幼儿园保持在18个左右,布点满足一个街区一所的标准。

菜场集市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的重要的居住配套设施。按居住街区的配置标准,规划全区设置有8个中心室内菜场,每处建筑面积3000~4000平方米,服务范围边缘的地区可通过面广量大的超市进行补充。设置方案是:1区、3区(富民中心菜场)、2区(乌北中心菜场)、4区(大沽中心菜场)、5区(山海关中心菜场)、7区(陕康中心菜场)、8区(康定中心菜场)、9区(昌化中心菜场)、12区(曹家渡菜场)。此外,远期并考虑在10或11区、6区根据实际需要再建设2座菜场(武定西路中心菜场、泰兴路武定路中心菜场),形成10个中心室内菜场体系,以基本满足500-800米的服务半径。

七、科教与社会事业发展布局

“十五”期间,全区科教与社会事业的发展要以建设“双高区”为目标,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更上一层楼,以社会事业的领先一步促进区域经济产业的持续发展,使静安区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和导入力,成为推进静安“双高区”建设的重要支点及本体。

1、科技

静安科技事业发展要全面实施“科教兴区”战略,通过深化改革,从根本上形成有利于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和机制,依靠科技进步,推进静安经济增长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根本性转变。要进一步实施<<关于实施科教兴区战略促进静安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总体方案>>,创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构建中小企业科技进步的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引进和扶植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使之成为区域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十五”期末,民营科技企业数量达到1500户,技、工、贸总收入达到40亿元,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到50%以上。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优化产品结构和技术结构,通过技术创新使企业成为科技进步的主体。要在政务、商业、办公、医疗、住宅等行业推广计算机网络管理,重视软科学研究,大力推广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与生活质量,推进一流文明城区的创建。进一步扶植区内市级科研单位的发展,并推进静安经济与之的有机结合和嫁接发展,如国家医药管理局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七研究院711研究所、上海计算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轻工业科技情报所等。规划尝试推行专业科技街区建设,并以区科技馆为中心,形成全区科技成果转化孵化和交流发展的基地。

2、教育

静安区是上海市基础教育的先进区之一,基础教育水平在全市处于领先地位。静安教育事业要坚持“一流城区建设一流教育”的奋斗目标,切实确立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知识产业地位,建设好静安“教育高地”。要改革办学体制,开拓教育市场,积极推进既适应市场经济、又符合教育规律的教育体制和教育投资体制的形成,从满足市民接受高层次教育的要求与办出高质量、高标准教育的要求出发,改变单一教育投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投资经营非义务阶段的教育,促进教育作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发展,形成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要逐步建成开放的、从0岁到终身、结构合理、互相衔接和沟通的现代教育体系,普及高标准、高质量的15年基础教育,继续保持义务教育各项指标在全市的领先水平。全面推进以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继续加强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的结构调整,以逸夫职校的专业为骨干,以社区学院为主体,大力发展非学历教育,培养社会所需要的各类新型技术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要结合对全

区人口发展及教育设施需求预测,通过盘活存量、减并数量、调整布局、扩大规模、突出重点、完善结构,进一步全面实施学校建设达标工程,形成与中心城区地位相匹配的一流教育设施,规划设置高级中学3所、完全中学4所、初级中学7所(近期1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小学14所(近期16所)、幼儿园18所,并建设好市西、育才、华模、逸夫、一中心、一师附小、青少年中心、南西幼、威海幼、南阳幼等十个不同类型的教育示范窗口学校。

3、文化

静安区是上海市级文化资源分布最为富集的区之一,区内市级文化机构密布,发展文化事业基础雄厚。静安文化事业发展要坚持文化资源属地化共享的思路,高起点发展,建设一个文化设施先进、文化产业发达、文化生活丰富、文化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精神文明的窗口和文化繁荣的高地。要推动建筑面积达28万平方米的市级文化设施(含各类文化场所、机构)的属地化开放和市场化经营工作,继续抓好区级文化设施建设,重点建设好公益性、标志性的文化设施,力争在“十五”期间内建成静安北区文化中心(含文化馆、群艺馆和图书馆部分功能),改变北翼居住密集区缺乏文化设施的薄弱环节,同时,结合苏州河沿线的环境整治和旧区改造,适当布置1~2处艺术馆、博物馆,并形成苏州河沿岸建筑的点睛之笔。要拓展文化产业发展思路,繁荣文化市场,满足不同层次人群对文化的需求。要进一步弘扬静安社区文化建设的特色,重视整理挖掘静安历史文化和名人名居旅游文化,重点建设好静安南京路高雅文化长廊,推进静安文化社区展示系列活动,全面提高社区文化水平,建设成为展示上海国际大都市精神文明和社区文化的重要窗口和载体,以文化生活的丰富、繁盛成为推进“双高区”建设的重要支撑。

4、卫生

静安区是上海市级医疗卫生资源最为富集的区之一,也是区级医院建设较好的区之一。区内现状有市属医院7家,企业医院3家,医、教、研综合发展基础突出。静安卫生事业发展要从构筑“双高区”的战略发展目标的总体布局着眼,依托现状富集的卫生资源,优化资源组合,改善服务能力,建立满足人民健康需求的卫生体系,使卫生服务能力、人民健康水平服务和主要生命质量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部分指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要以区中心医院为基础,与市三级医院通过分阶段、逐步深化的方式,建立各种形式的联合,集聚和整合区域范围内的医疗卫生资源,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发展专科特色,提高专病诊治和医、教、研综合能力,为居民提供高质量、高效益的临床医疗服务。要以区内一级和部分二级乙等医疗机构为基础,组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治疗、保健和康复,为居民提供公平的、可及的、综合的、连续的卫生服务,加上每2~3个居委会设置一个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从而建立起现代化的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要以原区卫生防疫站为基础,纳入各类防病机构,组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作用。“十五”期末,全区每千人医院床位数达4.6张,卫生技术人员6.9人,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80岁,展现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医疗卫生事业的领先水平。

5、体育

静安体育事业要深化改革,大胆创新,以加快体育产业化步伐为主导,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具有静安特色的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新机制,开拓与建设“双高区”的总体目标相匹配的中心城区现代化体育格局。要推进体育中心等“两场两馆”的外部环境改善,实施静安体育健身、娱乐通用IC卡项目,以全民健身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以体育产业开发推动全民健身活动,互为促动,滚动发展。要进一步整合区内各体育场馆和单位可开放的体育场地,挖掘场馆资源,拓展和完善现有场馆的服务功能,加大体育经营规模,增

加体育活动项目。进一步推动俱乐部制的改革,完善俱乐部实体化的训练体制,实现体教结合,创办体育特色学校,加大体育训练社会化的步伐,运用产业化的手段举办各类国内、国际高水平的比赛。进一步实施<<上海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开创全区群众体育的新局面,普及社区小型健身设施建设,使全区每一个居委会都建设有“健身苑”,健身设施的普及率达到全市领先水平。

6、人口和老龄事业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合理控制人口总量,大力提高人口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口结构。要充分重视静安区人口老龄化比例达到23.4%的突出特征和需要,贯彻<<上海市老年事业发展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要求,利用各类资源,吸引社会力量,规划近期按老年人口的1.2%、远期按老年人口的1.7%配置养老机构床位数,合计养老机构的总床位数由现状的327张发展到2002年的1100张,2010年达到2000张。重点建设好南区(延安路)、北区两所具有150个床位左右、配备多功能服务设施的的区老年公寓和福利院,区老年活动中心结合规划的北区文化中心设置,不再另行独立设置。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各类日托类的养老机构,解决老人入敬老院难的矛盾,摆脱养老设施落后的状况。

7、社会保障和社会公益事业

静安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发展要努力实现稳健的社会保障、优质的社会福利、一流的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具有“双高区”特色的民政事业新模式。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养老、医疗和失业基本保险,推进社会救助,发展商业补充保险,加强现代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形成市、区、社区、居委会四级社会服务救助网络。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设施,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活动中心,全面推广无障碍设施建设,完善伤残儿童寄托所的建设,发展福利企业,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

八、环境景观规划

1、绿化建设与公共绿地

要大力提高以绿化建设为中心的景观环境建设,大力发展公共绿地。根据静安区作为中心区绿化的现状基础和发展特色,推进公共绿地、道路绿化带、行道树、透墙绿化和建筑物绿化等五种绿化类型相结合,形成覆盖全区的多种绿化网络。全区绿化系统在道路绿化带和行道树建设上,推进以昌平路、北京路、延安路和成都路、江宁路、常德路-富民路、武宁南路为主体的“三横四纵”的绿化体系的形成,同时在各轴线交会处规划控制10组圈状对景绿化节点的形成,并与西~南苏州河路、华山路~巨鹿路等林荫大道和遍地分布的透墙绿化、建筑物绿化相结合,构成遍布全区的绿化体系。要进一步塑造静安“小、高、巧、透”的绿化特色,推进“大树进入小区、绿化进入庭院”工程,规划全区绿化总面积达到150万平方米,公共绿地总量由现状的11.8万平方米达到30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0.32平方米达到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由10.4%提高到20%。

规划全区公共绿地分为三级:中心绿地、社区绿地和街头绿地。中心绿地为区级大型绿地,在1万平方米以上,每个社区一处,规划设置5处,总面积约10.7万平方米。社区绿地为区级中型绿地,面积在3000~10000平方米,规划设置12处,基本上按居住街区配置,总面积约6.3万平方米。街头绿地为小型绿地,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合计共有68处,其中圈状对景绿地10组计26处,一般街头绿地42处,总面积8.0万平方米,另有苏州河、成都路等道路绿化带2.0万平方米,其他公共绿地3.0万平方米。

2、城市公共广场

规划结合城市公共活动中心、商业中心、中心绿地、交通枢纽等四类人流集中场所,构筑全区的城市公共活动广场体系。规划设置静安寺广场、玫瑰园广场、王家沙广场、广电大厦广场、恒隆商业广场、协和商业广场、曹家渡商业广场、体育中心广场、北区文化广场和苏州河滨河广场等城市公共活动广场10处,总面积约为15000平方米。各广场设计以硬地为主,以高大乔木或造型树点缀,以主题雕塑为标志,可布置喷泉、舞台、休闲设施等,形成全区人流的重要集散点和节假日各类活动的高潮点体系。

3、环境整治与保护规划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目标是:至2010年全市初步建成与国际大都市一流中心城区相适应的环境保护框架时,静安区将全面达到相应各环境功能区的标准,成为清洁、优美、舒适的现代化生态城区,各项主要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保持在全市的领先水平。

高标准地实施苏州河沿岸的综合整治工作,对重点企事业废水排放单位确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转,新建的商住综合楼、住宅小区、宾馆及大中型餐饮业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根据全市水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苏州河达到四级水体标准,可实现旅游观光河段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三废”工厂的搬迁工作,全面淘汰燃煤型锅炉,一时难以达到的6T/h以上的燃煤锅炉应安装脱硫装置,加强对建筑施工扬尘、汽车机动车尾气、餐饮业油烟废气的管理工作,全面达到环境空气质量的二类区标准。对有固定源噪声超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无条件治理达标,通过车辆禁鸣、分道行驶和加强管理控制交通噪声,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噪声管理工作,全区全面达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二类区标准。强化工业污染控制,合理调整工业布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搬迁污染工厂。对“三废”污染的工厂单位,严格控制增添设备和扩大生产,同时,严格执行“三同时”、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和总量控制许可证等制度。同时,推进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

4、城市空间景观建设

加强城市设计,美化城市空间,形成既有浓郁地方特色又有鲜明时代特点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景观现象。

规划全区建筑空间轮廓线架构按“一轴一环、多岛多带”格局发展:“一轴”即静安南京路高层、超高层建筑分布连带轴,为全市性东西主轴和商务商业、公共活动轴线,成为全区的制高走廊。“一环”即一个低层、低多层建筑分布环带,环绕南京路高层建筑轴分布并对之进行高层建筑延伸的阻隔。该环内现状分布有大量花园住宅、新式里弄和部分质量较好的旧式里弄,建筑层数低,实际上也是历史建筑风貌保护区的集中地带,规划对这一地带不再允许新开发高层建筑的出现,并严格控制环内现状存在的10个左右的高层组团的进一步扩大。低层建筑环形地带的设立,既是维护历史风貌区的需要,同时也是促进静安南京路商务商业轴发展、维护静安全区城市环境品质和房地产市场的全局之举。“多岛多带”即对北翼广大居住开发地带内而言,采用“岛”式理论,进行高层建筑相对集中的布置方式,其间安排一系列的多层建筑地带进行阻隔,形成错落有致、空间丰富的现代化中心城区住宅区的合理形态,既能保持适当的开发强度,又能保护和营造优美的城市天际线。

继续推进对重要道路和重要景观地段的景观环境建设管理工作。对南京路等主要商业街区,重点处理好街道、广场和标志性建筑与空间的关系,对沿街建筑物的外立面、高差、铺地、围合、停车、绿地、灯光、广告、小品等进行引导协调,保护好重要节点上的广场空间、历史建筑,形成公共活动功能连带和高潮起伏的格局。对延安路、成都路等高架道

路沿线地区,控制沿线的建筑功能以非居住为主,鼓励建造公共设施,强调沿线的建筑界面必须有韵律感,以形成良好的快速运动感受和界面的延续,沿线地块建筑应留有较多退界,鼓励以绿化作为建筑与人行道之间的过渡带,并鼓励街道空间的开敞化,使之成为在高架快速干道展现上海中心城区现代化建设风貌的最为典范的路段。建设好苏州河滨河景观走廊,强化自然特征和亲水特点,并预留若干造型鲜明的公共建筑布置节点,塑造静安滨水城区的新形象。

5、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规划在海防路昌平路地段建造一座全区性的室内垃圾中转站,日中转能力为500吨,四周设置防护绿地,采用先进的密封技术,推进固体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管理。同时,推广整街坊小区和新建大楼的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配套工作。全区公共厕所按500米服务半径的配置标准进行配置,同时推广商场、办公楼厕所的社会开放工作,并加强对开发小区、基地内附建公共厕所的管理。

规划在句容路海防路结合垃圾中转站布置区工务所及市政道班房备用地,同时设置一个规模为40吨/日的下水道污泥集运点。

九、道路交通综合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目标是建立和完善道路系统,适当增加道路宽度,以满足广泛的对外联系和区内交通的需要。交通政策上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同时也充分重视小汽车交通的要求,形成一个由地下、地面、高架所组成的多平面的、现代化的综合交通体系,使全区交通达到安全、高效、经济、舒适和低公害的要求。

1、城区道路系统

随着静安社会经济的发展,机动车的拥有量增长速度很快,道路交通量的急剧增加,现状的道路交通设施与服务于中心城区的地位仍难以相符,随着南北高架路、延安中路高架道路相继建成,静安城区对外主干路的网络已基本形成,但区内主次干道仍存在较多的问题,包括部分道路不贯通,网络连接性差,部分道路标准偏低,路幅窄,机非混行、瓶颈与断头路等问题,需要逐步解决。

依据<<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道路系统规划>>和国家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及有关的标准、规范,根据静安区的现状路网格局,规划主要是完善道路系统,适当增加路幅宽度,道路系统规划方案的基本形式是方格网型,并划分有市级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等三个等级的道路组成。

市级主干路在区内有4条,是全区对外交通的主通道,分属高架快速干道(成都北路、延安中路~延安西路,区内合计有6组出入口)和地面干道(江苏路、长宁路~长寿路,为中心城区“三纵三横”主干路网的组成部分)两个系统。

区内市级次干路实际上是区内主干路,为区内的主要通道,合计18条,若加上成都路和延安路,则形成“五横五竖”的道路网骨架。五横分别是昌平路、新闸路、北京西路~愚园路、南京西路、延安中路~延安西路,五竖分别是成都北路、石门一路~石门二路、江宁路—陕西北路~陕西南路、常德路~富民路、武宁南路~华山路~常熟路—乌鲁木齐北(中)路。区内广大支路也是区一级的次干道,起到均衡道路系统、保证道路的贯通与衔接的作用。

全区道路规划合计63条,道路网密度由现状的8.3公里/平方公里提高到8.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由14%提高到21.5%。

同时,以规划道路系统为基础组织好道路交通规划。结合本区的道路特点和通行要求,利用道路网密度较大、道路面积率较高的特点,根据不同道路的性质,尽可能做到人车分离,机非分隔,减少交通干扰,提高交通效率。划定南京西路作为机动客车专用道,划定延安路等主次干路作为机动车专用道,同时适时组织单向行驶交通,设置非机动车专用道,并在西苏州河路~南苏州河路、吴江路、青海路等道路根据道路通行情况,适时设置全步行或半步行道路。

2、客运交通系统

轨道交通规划:根据全市轨道交通规划,静安区共有五条地铁线和一条轻轨线经过,分别是已建的地铁1号线和地铁2号线、选线论证中的地铁4号线、远期预留的地铁9号线、地铁11号线、轻轨D-D线。地铁2号线在区内主轴经过,是联系上海城市东西的直径线并联系两大机场,是全区最具意义的快速铁路系统。目前选线中的地铁4号线是全市“西南—东北”向的直径线,区内沿万航渡路、新闸路展开,对全区北翼影响重大,为规划期内对全区规划发展格局有影响的一条轨道交通线路。

常规公共交通规划:限于目前轨道交通的建设规模,相当一段时间内,常规公共客运系统将继续承担大部分的公交客运份额。静安区常规公交的现状是南北不均,北京路以南地区公交线网密集,而以北地区历史上为工厂和棚户集中地带,公交线网相当稀疏。近年来随着北翼新的高层住宅区的全面崛起,公交“出行难”的问题严重困扰着北部居民的生活和房地产开发的势头。因此,规划除新辟公交线路、延伸现有公交线路外,重点设置静安寺、曹家渡、余姚路三个公交换乘枢纽和石门路、陕西路两个公交换乘集中点,形成转运便捷的公交服务网络。

重要交通口岸规划:(1) 规划在静安寺地区建设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城市航站楼(CAT),作为全市中心区内首座空港服务中心,办理票务、托运、登机手续,并可通过机场大巴或地铁二号线捷运两大机场,成为全市空中客运的延伸服务口岸。(2) 规划结合苏州河整治工程的进展,在康定东路的北侧开发建设苏州河水上旅游码头,作为全市旅游活动的重要节点和全区水上观光进出的口岸,其南、西侧各预留相应的文化娱乐公共设施用地,作为开发旅游延伸功能的备用地。

3、社会停车场库

规划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停车场库建设,在现有5个场库的基础上,再建设青海路、威海路、新闸路、胶州路、陕西路、安远路、华山路、苏州河滨河公园等8个社会停车场库,合计全区社会停车泊位达到1500个,同时推进各建筑地下车库的社会开放工作,以起到较好的运转调剂作用。

根据目前的现状及在今后可预见的若干年内,自行车仍为市民出现的重要交通工具。规划非机动车停车不允许随意停放在人行道上,应设在各使用建筑内或指定的地点为宜,并结合公交场站和轨道交通换乘站的布置予以综合考虑。

4、加油加汽站

全区现有加油站3个,规划在建或已选址的加油站5个,合计达到8个,其中2个为加油加气站。考虑到市中心区高密度的车流量,规划全区按每平方公里1个标准进行均匀布置,目前8站服务半径已覆盖全区,且布局均衡合理,应可满足需求,原则上不再增加。

十、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供水

规划给水指标居民生活用水按300升/人?日计,商贸办公楼用水按150立方米/万平方米?日计,工业用水和科教文卫用水按100~150立方米/万平方米?日计,根据全区规划的人口和建筑总量,预计最高日需水量为20万吨。水源仍主要来自南市水厂。为方便用户及专业部门的管理,上水营业所仍设在现址。

2、煤气

规划煤气用气指标居民生活用气量按4.5立方米/户?日计,公建等用气按0.02立方米/平方米?日计(不包括空调及锅炉用气)。根据全区规划的人口和建筑总量,预计最高日需气量65万立方米,气源仍主要来自上海焦化厂及东海天然气。

全区目前已基本实现民用燃气全气化。为保证对液化气用户的供应,近期仍保留区内现有的液化气供应站,远期逐步废除。

3、雨水

规划雨水排水指标重现期按1年计,径流系数0.6~0.7,设置成都、昌平两大排水系统。成都排水系统以新建的成都路雨水泵站为中心,昌平排水系统由迁建的昌平路雨水泵站、原标准较低的康定路泵站及宜昌泵站合并组成,并废除现存的慈溪泵站。同时,需对陈旧的雨水管道进行调整。

4、污水

规划污水指标居民生活污水按240升/人?日计,预计规划污水量为16万吨/日。经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后,全区旱流污水和初期雨污水经雨水泵站提升后,纳入合流污水治理一期工程总管,污水排往长江。

根据全市污水治理规划,静安区属污水合流地区,所属排水系统也在合流一期工程的服务范围。同时,依照全市的排水规划,远景需将合流制地区需逐步向分流制过渡,并在成都、昌平雨水泵站边各设一用地60×60米平方米的污水泵站。规划在原十五号雨水泵站处设30×40米的市政备用地。

5、供电

规划用电指标居民用电量按每户4KW计,用电负荷密度按8~9万KW/平方公里计,预测全区最高用电负荷为60万KW左右。从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看,区内现有电力设施仍应相应加强,电力通道仍应进一步强化,以满足发展的需要。

规划增设曹家渡220KV变电站,装机容量为3×24万KVA,占地为6000平方米左右。原规划拟建于威海路延安路绿地的威海220KV变电站规划另行选址在外区建设,或结合绿化小品建成全地下式,装机容量为3×24万KVA。加上现状的市西220KV变电站,规划全区220KV变电站达到2~3座。

规划增设余姚、新闸等2座110KV变电站,以及胶州、常德、大沽、铜仁、大田等5座35KV变电站。加上现状数量,全区将建设有4座110KV变电站和12座35KV变电站。

6、电话

规划电话指标每户按1.2对号线计,办公楼按30~35平方米一对号线计,文化娱乐设施等按120平方米一对号线计。根据全区规划的人口和建筑总量,预计全区电话总需求量为26万对号线左右。

规划拟在区内现南泰电话局边增设一个装机容量为10万门的电话局,成为主要的枢纽局。规划在康定路南新设一个装机容量4~6万门康定电话局,以满足北翼地区的发展需要。

7、邮政

规划邮电支局设置指标按6~8万人设一邮电支局,全区仍设置静安寺、石门二路、曹家渡、江宁路邮电支局四处,其中,静安寺支局进行移地改建外,石二、曹家渡、江宁路支局主要依托旧址翻扩建,每处建筑面积预计为2000~3000平方米。

十一、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

静安区是上海近代历史文化风貌的重点保护地区之一,其主体是上海近代公共租界西区的基本风貌,南侧和西侧一部则反映了近代法新租界区和沪西华界区的特征,主体风貌建筑类型为花园洋房、新式里弄、旧式公寓、石库门里弄以及公共建筑中的学校、医院、娱乐、宗教建筑等,既是上海历史文化风貌的映现,也是东西方文化融汇的一个侧面。全区1998年底拥有历史建筑总量274万平方米,其中花园住宅36.7万平方米,新式里弄99.4万平方米,旧式公寓17.4万平方米,石库门里弄95.4万平方米,旧工房7.1万平方米,另有公共建筑18.1万平方米。全区新里、花园洋房、旧式公寓均占全市的1/4~1/5,在各区排名中新里居第一位,公寓与花园洋房均居第二位,具有相当的地位。全区现有市级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57处,另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

规划本着高度尊重历史资源和严格保护历史遗产的出发点,在全市历史风貌地区保护保留规划和近代优秀保护建筑单位的基础上,按照完整锁定、积极保护、限制开发、分步整理的原则,对区内历史建筑地区进行全面的梳理和筛选,划分了南、东、中、西4大风貌保护组群和19个保护街坊、29个保护片区以及20个保护点,合计保护建筑总量约153万平方米,占全区现有历史建筑总量55%以上。各类建筑保护情况如下:花园住宅、公寓住宅和公共建筑保护比例均在94%以上;新式里弄保护比接近70%,旧式里弄保护面积约12.7万平方米,保护比为13%。

保护规划风貌分区和保护方向是:(1) 南风貌组群:位于延安路~华山路以南以东地区,包括9个相连的街坊,建筑历史风貌最为浓郁和完整,是以环境优雅著称的近代法租界高档居住区的代表区域之一。(2) 中风貌组群:江宁路~胶州路~北京路~新闸路围合地区,包括4个相连的街坊,是上海近代公共租界(西区)的代表性区域之一。(3) 东风貌组群:石门路~铜仁路~延安路~南京路围合地区,包括4个相连的街坊,是上海近代公共租界(西区)另一类代表性区域。(4) 西风貌组群:乌北路~镇宁路之间的愚园路两侧地区,包括2个相连街坊,是上海西部华界区的代表区域之一,并反映了地处三界交会的中西文化交融的特色氛围。四大风貌保护组群合计占地面积约172万平方米,内有历史建筑约109万平方米,空间组合上呈犄角之势,围绕静安寺及南京西路地区辐射展开,有利于近代历史风貌的保护街坊和现代化的高层建筑街坊相互辉映、相得益彰。

保护规划同时要结合新形势下旧区改造的新趋势,采用积极、有为的保护策略,积极探讨历史建筑保护与完善使用功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展示历史建筑风貌的实施结合,缓解历史建筑保护与现代生活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对目前历史建筑使用中普遍存在着用途不适当、居住强度超高从而严重影响保护建筑的使用寿命及保护控制效果的现象,或者使用者要求改造或置换的愿望较强烈的地段,可推行积极、有效的置换利用策略,包括恢

复建筑原有功能和使用强度,采用相宜功能置换进入,以及选择一部分可对公众开放的新的展示功能置换进入,如辟设新里博物馆、里弄式服务酒店等。

保护范围内应坚持纯开发行为的禁入,将之引导到保护范围以外的地区,有效地导控城市开发步伐。对保护范围内必须的建设改造或修缮行为,应按照适宜性和有限性原则,颁布特别要求并进行严格控制。

十二、城市防灾和地下空间规划

1、民防工程及指挥通信

规划结合新建民防建筑、公共绿地、道路及市政设施等,采取多种投资形式建设民防工程,配备好各级指挥所、医疗救护站、各类车库、电站、物资库、人员隐蔽部等一系列人防工程,并达到人均0.6平方米的使用面积。

民防抗灾防灾末端指挥所是全市抗灾救灾指挥网络建设的组成部分,为便于与“二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和抗灾救灾工作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相适应,全区5个末端指挥所规划与街道办事处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按照国家减灾战略和全市“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方针,建立完善城区抗灾救灾应急通讯保障体系,配合建立完善地震监测及预警系统和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

2、地下空间

根据“远近结合、上下结合、平战结合”的原则和我区地下空间建设的特点,将密集且分散的民防工程建设和地下空间的统一开发利用结合起来,平时商用、战时应急,建设静安寺、曹家渡两个地区和南京西路、成都路、江宁路、武宁南路、苏州河沿线五个相对集中路段的民防工程体系,并以静安寺地区和南京西路地区的地铁车站、交通枢纽站场和城市主要公共活动中心为核心,进行地下空间和民防工程的连接,形成功能协调、使用便捷的城市地下空间体系,提高城市综合发展能力和效益。

3、消防

规划新设新闸、昌平两个消防站(其中新闸为二级站、昌平为三级站),满足4~7平方公里内设置1个消防站的国家标准。原静安消防站用地相应置换开发。

4、防汛排涝

静安地处苏州河畔,沿河岸线长1.7公里。按全市统一的苏州河防洪百年一遇的设计标高标准,结合苏州河整治工程,建设好沿苏州河的防洪堤。堤内的西苏州河路和南苏州河路,应保证汛期防洪的人员、物资通行要求。排涝系统依托成都、昌平两大排涝系统,提高排水能力。

静安南京西路规划(摘要)

一 石门路地区 ——市中心的中心,未来的信息传媒区

石门路地区从成都北路至茂名北路,长约0.8公里,占地面积50公顷。石门路地区地处静安南京路的东端,与人民广场地区和淮海中路地区相邻,有上海“市中心的中心”之称。同时,石门路地区又是上海电视台和广电大厦、有IT公司聚集的甲级写字楼南证大厦和招

商局广场分布地,具有得天独厚的信息传媒业的发展基础。

石门路地区规划的功能定位是信息传媒、公共活动和综合服务区。

在商务区建设定位以美国纽约时代广场为模本的石门路板块,将充分挖掘上海电视台、广电大厦和南证大厦的聚集效应,重在吸引海内外媒体集团、信息内容产业企业和广告业巨子,给上海带来国际上最激动人心的传媒和娱乐业公司以及它们高质量的服务和产品,形成国际媒体、广告、内容产业之高地。新信息传媒中心的崛起,将成为静安南京路东段一个标志性的目的地,将为上海市民带来国际化、高速移动化及未来化的新生活形式。石门路板块也是规划形成的静安南京路人流汇聚的公共活动中心区之一。以地铁R2和M2、M5的换乘枢纽为核心,以横贯石门路的吴江路步行休闲街为纽带,通过石门一路和石门二路对接所形成的石门路广场和广电大厦前广场的改造,形成一连串城市公共开放空间、绿地和广场。从空间形态上而言,此信息传媒区中心地段由一系列沿放射线布置的高层建筑组成,自南京西路的北侧一直延续到其南侧,提供了信息传媒中心进行信息发布、传媒策划和文化表演良好的公共空间和适宜天地。

石门路地区又是静安南京路不可多得的综合服务区之一。以中创、新时代、新华、摩士达等一连串中型商办楼宇目前纷纷向精品街铺、专业店、娱乐总汇、体育健身会所等转型,加之四季酒店、京泰酒店的开业和一系列现代高级公寓的即将开工,以及规划酝酿中的张家花园的保护性改造和原汁原味石库门风情的购物休闲娱乐寓所地带的建构,将成为静安南京路重要的休闲服务区之一。

本地区规划建筑总量为159万平方米,其中商务办公建筑70万平方米,居住建筑52万平方米,商业建筑21万平方米,宾馆建筑10万平方米,公共设施6万平方米。

本地区未来主要推进的工作为:

(1)推进恒基中心、兴业广场、武术馆基地和石门二路转角基地等商办基地向信息传媒性写字楼的发展,结合青海路绿地的广场化改造和岳阳医院建筑的置换改造,形成信息传媒的主体发展区。

(2)以吴江路步行街永久性建设和石门路林荫广场的形成为基础,结合石门路对接工程和预留未来地铁三站的商业通道,形成静安南京路又一令人耳目一新的标志性的公共空间。(3)努力推动以张家花园石库门群、西王花园里弄小区、同孚大楼、德义大楼、公益医院为代表的历史建筑保护性改造工作,形成历史风情浓郁又能适应现代生活功能的特色商业娱乐街区和酒店服务公寓。

二 梅泰恒地区 ——顶级的商务办公,最有号召力的时尚购物中心

梅泰恒地区从茂名北路至陕西北路西康路,长约0.3公里,占地面积30公顷。

梅泰恒地区得名于位于南京西路上的三个标志性的顶级购物中心和甲级写字楼——梅龙镇广场、中信泰富广场和恒隆广场。三大广场有南京西路“金三角”之称,汇集了全上海80%的世界级知名品牌,成为沪上最高档的购物中心;同时也吸引了大量国内外著名企业进驻,成为上海甲级写字楼的聚集区。其中,恒隆广场更以288米的高度成为目前浦西最高建筑,其写字楼租金雄踞浦西之首。同时,梅泰恒地区也是静安南京路沿线新旧建筑文化碰撞最为激烈的地区,最为具备建构一个近代建筑风貌与现代购物休闲功能完美结合的完整街区的条件。

梅泰恒地区规划的功能定位是商务办公、时尚休闲、品牌购物中心。规划将进一步巩

固和发展梅泰恒地区的顶级商务办公和品牌购物中心功能,建设梅、泰、恒和中安名品二期工程。其中,推动恒隆广场二期向西开工,策划梅陇镇广场向东规划二期、中信泰富广场向北规划二期,同时,结合梅泰恒对侧的中安名品街扩大工程,将品牌购物中心延伸进静安别墅街坊的街铺地区。

规划对梅泰恒地区对侧的历史风貌街坊进行彻底的功能置换和历史风貌保护性改造。该43#街坊包含了全上海最大的一条新式里弄――静安别墅,东西两侧也分布了很多旧式里弄和公寓式里弄,建筑类型齐全并富有变化,改造范围包括五个里弄和两家单位,面积9公顷。通过改造置换,引导该街坊成为集商业、办公、娱乐、餐饮和新型旅馆、公寓的综合区域,其中,久负盛名的梅陇镇酒家将被保留并改建为吸引游人的公共开放空间,以展示静安南京路的历史文脉和骄傲。

本地区规划建筑总量为88万平方米,其中商务办公建筑41万平方米,商业建筑31万平方米,居住建筑11万平方米,公共设施3万平方米。

本地区未来主要推进的工作为:

(1)推进亚细亚大厦等停工楼盘的尽早复工,推进恒隆二期等甲级写字楼的尽快开工,推进梅陇镇东侧地块等招商工作,形成梅泰恒地区顶级写字楼可持续的发展势头和供给能力。。

(2)以43#街坊的保护性改造为主体,推动中安名品街铺的双向发展,形成街坊内侧的一批世界级名牌的旗舰店,扩大梅泰恒地区的品牌购物中心功能。

(3)在43#街坊内建设以近代历史风貌保护区为载体的综合性的时尚休闲消费区,根本改变静安南京路休闲娱乐时尚消费发展不尽同步的局面。

(4)对梅泰恒三大广场及亚细亚大厦、各二期地块进行跨街区空中连接或地下商业空间连接,并研究其与地铁二号线石门一路站体连接的方案,减少地面商业人流对城市道路的干扰和形成与轨道交通的便捷联系。

三 展览中心地区 ——(市中心)唯一的会展酒店区,华丽的街道风景线

展览中心地区从西康路至常德路,长约0.5公里,占地面积40公顷。展览中心地区位于静安南京路的中段,是以会展中心、酒店公寓和高档办公建筑见长的特色板块。作为上海市中心唯一的一处大型会展场所,上海展览中心既是静安南京路商务区发展的标志点,也是全市重大政治会议的集会场所,具有重要的地标意义。集五星级宾馆、酒店公寓、商务办公、会议展览、小型剧场于一体的建筑量高达18.5万平方米的上海商城,迄今仍是上海高档涉外宾馆、公寓和办公的骄傲,加之美国领事馆商务处和美国商会的入驻,使得上海商城在静安南京路上的地位举足轻重。尤为值得一提的是,静安南京路自西康路至铜仁路,长400米,步行道开阔,两侧分别是精致的花园别墅、展览中心和现代建筑,有上海最华丽的街道风景线之美誉。

展览中心地区规划的功能定位是会展、商务办公、酒店服务区。会展功能是展览中心地区进一步发展和强化的功能。一方面,要对展览中心西侧扩建备用地进行严格控制,发展临时展馆建筑或展示服务建筑,远期统一改造为副馆。另一方面,利用本区域范围内酒店和商办基地普遍大型化的特点,增设商务展示、会议洽谈的设施,满足会展多层次发展的需求。

酒店和商务办公功能仍是展览中心地区未来增加最显著的功能,如香港嘉里集团准备斥资建设的嘉里二期和三期,总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集浦西香格里拉酒店、高级办公、酒

店式公寓、高档商业为一体。嘉里中心的对侧,随着东海广场停工楼盘的复工和原公安分局地块的未来批租,也会出现一个15~18万平米的综合型的办公酒店建筑群。

展览中心地区规划建筑总量为129万平方米,其中会展建筑2万平方米,商务办公建筑68万平方米,酒店建筑30万平方米,商业建筑10万平方米,公寓和居住建筑19万平方米。

本地区未来主要推进的工作为:

(1)推进新嘉里城、东海广场二期、原公安分局地块的尽早开复工,控制好展览中心西侧展馆用地的规划使用,推进本地区会展酒店、商务办公功能的进一步发展。

(2)维护好展览中心地区南京路的华丽风情,制止在沿线地区进行吸引高人流量设施的建设,适时不断更新街道环境小品、街道设施和部分沿街陈旧建筑,保持好南京西路此段得天独厚的安静、优雅的氛围。

四 静安寺地区 ——再铸辉煌的文化旅游窗口和商业购物中心

静安寺地区从常德路至乌鲁木齐北路,长约0.5公里,占地面积约40 公顷。静安寺地区是南京西路上一个非常特别的地方,它以静安古寺为核心,由于地处近代公共租界和华界地区的分界点,形成了传统意义上的上海西区的重要文化地标、商业中心及换乘枢纽。静安古寺占地8066平方米,距今1750余年,对侧的静安公园占地33000平方米,是以精致和小中见大称誉上海第一批五星级公园之一,其间之下为静安南京路沿线最大的地铁车站静安寺站,“寺、园、站”共同构成了“绿色城市客厅”。静安寺地区历史上还是重要的交通换乘中心和商业购物中心,是上海著名的高档宾馆、娱乐休闲区与办公建筑的聚集区之一。随着上海国际机场市区航站楼投运、地铁7号线静安寺站的开工,加之南京路全线最大的购物中心九百城市广场等一批大型商办建筑的建竣,静安寺地区将“再铸辉煌”,并成为未来5年静安南京路的最靓丽的热点板块。

静安寺地区规划的功能定位是文化旅游、商业购物、公共活动、办公酒店区。静安寺地区首先是上海中西合璧的一个文化旅游窗口地区。静安古寺是上海三大佛教丛林之一,已完成的钟鼓楼雄踞南京路西段,目前正在建设东西厢房和大雄宝殿,计划在3年内完成整体改造工程,并形成为静安寺地区的神来之笔。静安寺地区同样具有西式风格浓郁的嘉道理豪宅、百乐门舞厅、海格公寓和常德公寓等一批近代建筑。

静安寺地区规划最大亮点是将重新打造繁华开放的西区商业中心地位。静安寺地区商业一度因地铁拆迁和金融危机影响而严重下降,但新的外资批租和内资改造项目仍将商业视为重点,如具有9万平米商业建筑面积的全南京路地区最大商业建筑的九百城市广场、具备中西合璧特色的环庙商业街都将即将开业,可以说,凭借静安寺地区地处上海西区的十字路口的商业地理位置和地铁、高架、航站、公交的综合交通枢纽,静安寺地区的商业必将再铸辉煌。

静安寺地区同样也是一个公共活动中心。静安公园地处静安寺地区核心,是高楼林立的商务商业区和热闹的交通换乘区中的一片绿洲,提供了难得的都市休憩场所。静安寺地区公共活动中心还体现在其强大的立体交通换乘枢纽地位,地铁、高架、航站、公交的良好配合,形成了静安寺地区便捷的交通出行和可达性优势。

静安寺地区具有强大的办公和酒店发展潜力和空间。即将开工的上海会德丰广场,设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关于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的通知 (佛规通[2008]81号) 各分局: 为了提高规划管理行政效能,规范城市规划的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现对由各区负责组织编制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和修改程序明确如下: 一、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程序 (一)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完成后,由属地规划分局组织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工作。 (二)区政府审查阶段:属地规划分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区政府审核,由区政府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府审批阶段: 1.市规划局审查阶段:市政府批转市规划局启动审批程序,由市规划局牵头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组织审查意见。 2.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阶段:市规划局提交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3.市政府批准阶段:经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市规划局复核修改完善后的规划成果报市政府批准。 (四)批后公告和备案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属地规划分局应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进行批后公告,并做好备案和存档工作。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出重大调整的,由属地规划分局提出对控规调整的报告,经市规划局同意调整后,由具备相应城市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并按照上述报批程序报批。 请你们按照上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报批和修改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和实施管理。今后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有新的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批流程示意图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主要内容 (公示文件) XX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七月 一、总则 1、规划目的 2017年XX县完成了《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工作,为XX 县未来发展提供了科学的依据。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

称城乡规划法)进行了修订,为有效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和各建设项目的落实,实现管理活动的全程监管,雅克设计有限公司受XX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编制《XX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规划范围 控规编制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包括富林镇萝卜岗半岛、富泉镇富泉社区、流沙河大桥至寨子山之间省道306以内滨湖地区、寨子山及山前滨湖用地以及部分汉源湖区。总面积约18.5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约5.5平方公里。 3、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15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修订)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6) ?《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 2)标准规范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6)》(GB50180-93) ?《XX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 3)相关规划 ?《XX县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和XX县县城总体规划(2015-2030年)》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2014) ?《XX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瀑布沟水电站汉源库区移民安置文件汇编》 ?《XX市XX县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

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准则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

目录 1.总则 (1) 1.1.目的和依据 (1) 1.2.适用范围 (1) 1.3.基本要求 (1) 1.4.编制范围 (1) 1.5.规划原则 (2) 1.6.编制深度 (2) 1.7.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 (2) 2.术语 (4) 3.土地使用 (7) 3.1.规划导向 (7) 3.2.用地分类 (7) 3.3.混合用地 (12) 4.开发强度 (15) 4.1.规划导向 (15) 4.2.控制方法 (15) 4.3.中心城及宝山新城、闵行新城、虹桥商务区等的开发强度控制 (15) 4.4.其它城镇的开发强度控制 (16) 4.5.地块容积率的确定 (17) 4.6.其它用地开发强度控制 (17) 5.空间管制 (18) 5.1.规划导向 (18) 5.2.空间景观构架 (18) 5.3.建筑高度 (21) 5.4.建筑界面 (22) 5.5.公共空间 (23) 5.6.风貌保护 (23) 5.7.地下空间 (24) 5.8.其它 (25) 6.住宅 (26) 6.1.规划导向 (26) 6.2.基本要求 (26) 6.3.具体标准 (26)

7.公共服务设施 (28) 7.1.规划导向 (28) 7.2.基本要求 (28) 7.3.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28) 7.4.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30) 7.5.基础教育设施 (32) 8.生态环境 (34) 8.1.规划导向 (34) 8.2.基本要求 (34) 8.3.生态建设 (34) 8.4.防护距离 (35) 9.综合交通 (37) 9.1.规划导向 (37) 9.2.基本要求 (37) 9.3.道路系统 (38) 9.4.轨道交通系统 (41) 9.5.交通枢纽 (42) 9.6.常规公交 (43) 9.7.出租车 (44) 9.8.加油(气)站 (44) 9.9.静态交通 (45) 9.10.慢行系统 (46) 9.11.地块机动车出入口控制 (47) 10.市政设施 (48) 10.1.规划导向 (48) 10.2.基本要求 (48) 10.3.给水 (48) 10.4.雨水 (50) 10.5.污水 (51) 10.6.供电 (52) 10.7.燃气 (54) 10.8.通信 (55) 10.9.邮政 (55) 10.10.环卫 (56) 10.11.水系 (57) 10.12.市政设施的设置方式 (58) 11.防灾避难 (60) 11.1.规划导向 (60) 11.2.基本要求 (60) 11.3.防洪除涝 (60)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海口市金沙湾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金沙湾片区位于西海岸粤海铁路火车站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536.5公顷。目前已完成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 功能定位 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为总体发展目标,依托滨海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精品旅游度假和时尚海岸居住,建设旅游度假与城区相融的滨海旅游新区。 规划结构 根据规划区功能定位及道路网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七区”的功能结构。 “一带”是指沿滨海发展的海岸。 “七区”是指七个功能组团。 海湾度假区----布局于滨海第一层面,充分发挥临海优势,发展旅游度假相关的酒店、度假设施以及商业文化休闲等配套服务。 商务社区----规划于片区北部,以铁路西广场大道为轴线,发展商务、贸易、酒店、会务,以及酒店式住宅、商业配套等功能,形成综合型的商务社区。 国际社区----规划于内河北段周边,发展面向国际的高档居住社区,配置国际医院、国际学校以及多元化的商业文化服务,吸引国际化人群的居住度假需求。 游艇社区----布局于琼海大道南部、临海路东南侧部分,利用内湖两岸的水域和空间资源,建设游艇社区,并配置相关配套设施。 安置社区----规划于滨海大道以东,琼海大道两侧,设置集中的动迁安置小区,配备完善的社区及教育设施,提供良好的社区生活水平。 风情小镇区---位于片区中部,规划碧海路、荣山路周边,通过丰富多样的商业文化设施格调独特,别具风情,建筑风貌和空间布局,形成具有活力和特色的滨海休闲游览区域。 生态保育区----位于片区南部,规划作为结构性的生态用地,并通过高尔夫等以绿地为主的开发,将生态环境建设与国际度假功能互为结合。

金沙湾片区功能分区规划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整理版仅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

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或者减少控制要求和指标。规模较小的建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与镇总体规划编制相结合,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编制完成后,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公告的时间、地点及公众提交意见的期限、方式,应当在政府信息网站以及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计划,分期、分批地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旧城改造地区、近期建设地区,以及拟进行土地储备或者土地出让的地区,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成果由文本、图表、说明书以及各种必要的技术研究资料构成。文本和图表的内容应当一致,并作为规划管理的法定依据。 第十五条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 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沪规划[2007]110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10.23 【实施日期】2007.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_齐奕

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研究    齐奕      摘 要:旅游度假区规划介于旅游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包含旅游发展与城镇建设双重职能。当前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规范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对旅游度假区有针对性的控制和指引,使得规划实施过程难免出现规划失效,早期建设的大部分度假区面临城镇化趋势,旅游度假职能发展受限。本文探讨了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遵循的原则和方法,提出度假区控制指标体系应包含基本指标控制、旅游设施控制、城市风貌引导三个方面内容,控制与引导相结合,并通过三个层次的指标细分尝试提出控制指标体系的构成。本文以武夷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控规为例,阐述了通过多层次、多类型控制指标体系妥善处理山水城的融合,旅游度假功能的完善和休闲度假环境的营造,提出了旅游度假区控规编制的新思路。  关键词:武夷山;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体系    1 前言  旅游度假区是依托良好的旅游资源环境、单位面积投入产出大的旅游开发形式,是最小单元的旅游目的地,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开发区,集中满足旅游者食、住、行、游、购、娱等多方面的需求(刘爱利,刘家明,刘敏,郑斌,2008)。我国旅游度假区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而产生,1992年开始建设1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至今已有近20年的发展历史。  早期我国的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以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为依据,通常以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调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相结合,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2003年2月国家旅游总局发布《旅游规划通则》,其主体借鉴了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并界定了旅游区规划的层次及内容,首次规定了旅游区控规的具体内容和适宜程度。意味着旅游度假区规划第一次有针对性的规范指引。但《旅游规划通则》在具体控制指标体系方面与一般城市规划类似,主要包括针对土地利用和环境容量的一般性指标,如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缺乏对度假区的特色要素有针对性的控制和引导。  控制指标体系是控规中的核心内容,现行控制性详细规划规范针对旅游度假区而言控制指标体系较为单一,难以体现规划的实效性。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考虑度假区自身的特点与发展诉求,在控规中建立有针对性的控制指标体系,有效引导其发展。

控制性详细规划_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

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用地平衡表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与分析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定义、内容、成果、审批一.定义,内容:控制详细规划是城市规划管理和综合开发、土地有偿使用的依据。主要内容包括:详细确定规划地区各类用地的界限和使用范围,提出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的控制指标:规定各类用地适建、不适建、有条件可建的建筑类型,规划交通出入口方位、建筑后退红线等;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断面、控制点坐标和标高;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的用地界限;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细则。这一阶段的城市景观、形象设计主要依照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的景观设计要求,提出各项景观建设标准和用于景观设计的各项控制指标,指导下一阶段景观设计。二.成果:(一)位置图。图纸比例不限;(二)用地现状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分类画出各类用地范围(分至小类),标绘建筑物现状、人口分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现状,必要时分别绘制;(三)土地使用规划图。图纸比例同现状图,画出规划各类使用性质用地的范围;(四)地块划分编号图。图纸比例1/5000,标明地块划分界线及编号(和本文中控制指标相对应);(五)各地块控制性性详细规划图。图纸比例为1/1000~1/2000,图纸标绘以下内容:1.规划各地块的界线,标注主要指标;2.规划保留建筑;3.公共设施位置;4.道路(包括主、次干道、支路)走向、线型、断面,主要控制点坐标、标高; 5.停车场和其他交通设施用地界线;(必要时4、5 两项可单独绘制)。(六)各项工程管线规划图。标绘各类工程管网平面位置、管径、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三.审批:应该由市人民政府审批。编制分区规划的城市的详细规划,除重要的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6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体系确定的意义、如何确定、要考虑哪些因素、这些因素之间的关系规定性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泊车位及配套服务设施,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指导性指标:入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等,其他环境要求。意义:62. 容积率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CBA08G-0303-2008-00073 [信息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信息种类]规划信息---区域规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建设发展局 [发布时间]2008-01-31 [内容描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规划包括:规划范围、规划原则与目标、规划的作用和地位、规划单元的确定。 [正文]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范围是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城区,即由泰达大街(北),南海路(西),北海路(东),津塘四号路(南),所围合的各项城市用地,用地面积为2.7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与目标 (一) 规划原则: 1. 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为依据,以土地利用控制为重点,协调规划设计、规划管理需求与物业开发三者的关系,使规划管理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2. 根据目前开发区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与可能对规划范围内各类用地进行优化利用的调整; 3. 完善规划范围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公用)和公共设施的载体能力和服务水平;

4. 通过土地、利用的规划调整,改善规划范围的环境质量、景观面貌,实现开发区生态景观的可持续发展和有机平衡; 5. 遵循开发建设的时序性,坚持整体规划、分期建设的原则,调整好各开发阶段的关系,更好满足土地拨划的要求; 6. 应有利于开发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有利于开发区当前与长远的有序发展。 (二) 规划目标 1. 形成完善、统一、和谐的中心区商务系统,营造高效、高质、高水平的商务运作体系,营造轻松、舒适、娱乐的商业休闲体系; 2. 形成若干具规模的高档住宅区和住宅小区,并形成完善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3. 通过对规划范围内绿地率的严格控制,扩大绿色开敞空间,从而改善建筑景观与风貌; 4. 严格控制建筑退后红线及街面设计,形成具有韵律感、亲切感的街面景观; 5. 通过城市设计有重点的控制第一、第二、第三大街沿线的建筑景观、风貌及建筑细部小品的处理; 6. 保证规划范围内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交通、市政、公用配套基础设施的用地与合理位置,确保中心城区基础设施的高标准承载能力,满足开发区可持续有机发展的需要; 7. 形成条例化、指标化、图则化的控制体系,强化规划的控制、引导功能,保证中心城区合理有序的进行发展,更加有效地服务于规划管理、土地出让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 龙栖湾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一、规划概况 规划区范围和面积:东起乐东与三亚交界的石柱岭,南到海滨,西至望楼河,北靠九所镇区,规划控制范围面积约2470hm2。其中建设用地约1660.49hm2。 规划目标:建成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别具特色的热带海滨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社区。 总体布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基本布局,形成“一带、两廊、四轴、五区”的总体空间结构,主要内容包括: 一带:滨海岸线形成的休闲旅游带。 两廊:由清塘河和抱套河等两条河流及沿河防护林带形成的景观廊道。 四轴:由东西向的滨海路,南北向的九龙大道——滨海路、九所公园——滨海路、西线高速公路——海榆西线等四条道路形成的交通轴线。 五区:以望楼河、清塘河、鸭母溪、抱套河、石柱岭等自然地貌互相分隔形成五个各具特色的功能区,规划区内由西至东依次为西部的望楼港组团、北部的罗马组团、南部的龙栖组团、中部的抱套组团、东部的石柱岭组团。 规划区内总人口控制在6.80万人。 二、区域环境现状 (1)该区域环境空气污染物SO 2、NO 2 、TSP、PM 10 浓度均符合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改版)中一级标准限值要求,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望楼河、鸭母溪及抱套河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内的主要地表水体已受到严重的污染,水体环境现状质量已达不到相对应的水体功能,造成水体环境质量恶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河道内有大量的畜禽养殖;二是水体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等有很大的关系。 地表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 (3)地下水各监测点中多菌灵、百菌清、毒死蜱、甲胺磷均未检出。其中1#监测点氯化物、氨氮、硫酸盐、锰、总大肠菌群超标、2#监测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锰超标、3#监测点氯化物、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造成以上几个监测因子超标的原因主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关于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严格执行和完善、深化《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市区控规》),依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控规》的规划范围。市区其他地区陆续被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市区控规》实施的主管部门。各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权限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市区控规》的实施管理。 第四条《市区控规》实施应坚持严格执行的原则,在实施中不断完善、深化和调整,实行《市区控规》调整的社会参与及监督。 第五条凡在《市区控规》规划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市区控规》和本办法进行规划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第六条《市区控规》文件、图纸及图则,应在不断深化和完善的基础上逐步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前应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由申请方委托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规划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规定附件《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进行论证。技术管理要求应在实施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补充、完善。 第九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在审查前应进行预审,预审工作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第十条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公众建议和意见,作为审查内容,随论证报告报审。 第十一条由市规划、环保、国土房管、文物、园林、交通管理等部门组成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查组,对规划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进行审查,审查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查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二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收集、汇总《市区控规》每年的执行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第十三条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的工作机构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及时对《市区控规》进行综合修订。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0522053656)

《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索引号: 110015/ZK-2008-000667 公开责任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信息名称《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公开日期2008-12-09 关键词中心城控制性规划 公开类别主动公开文号 载体类型纸质 记录形式文本图表信息有效性有效 公开形式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本次《规划》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强旧城的整体保护,为建设北京“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 宜居城市”搭建综合平台。本次规划中心城范围为1088平方公里。遵循总量控制,划分片区,系统优先,落实城市公共设施,保障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和城市安全,综合及高效利用土 地的原则,逐步建立新时期城市规划管理机制,增加城市建设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备注 公开日期:2008-12-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北京进入了新的重要发展阶段。虽然《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2010年)》、《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999年)》以及近年来陆续编制的中心城部分地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北京的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 进作用,但是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需要新的城市规划管理文件指导北京的建设。为实现北京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解决城市发展中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完成了《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该规划于2005年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生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的相关规定,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的相关内容,特编制《北京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 科学发展观,明确并强化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职能,保障中心城城市建设的综合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条规划目标和原则 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提出的“六个调整、六个优化”,加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

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三条(定义) 因相关的专业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含控制线规划)或因建设项目其它规划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部分规划控制线、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等强制性控制指标调整的,属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因重要地区编制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确需对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局部调整,经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认定后方可进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分为技术性局部调整和一般性局部调整。 (一)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性局部调整: 1、符合城市规划导向、满足地区功能发展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兼容性规定等要求的规划用地性质、用地布局或地块边界的调整。 (1)住宅用地调整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的;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Word 文档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的内容(新) 1.确定规划范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 地允许建设的建筑类型。 2.确定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 3.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色彩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4.根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他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 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5.根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 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6.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7.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 按《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城市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包括:规划地段各地块的土地主要用途;规划地段各地块允许的建设总量;对特定地区地段规划允许的建设高度;规划地段各地块的绿化率、公共绿地面积规定;规划地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定;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 标。 新《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 内容。 2006年6月1日建设部《关天落实新建住房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 165号]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要依法组织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首先应对拟建或改造住房建设项目的居住用地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套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套数)、住宅面积净密度(每公倾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建筑面积)两项强制性指标,指标的确定必须符合住房建设规划关于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规定;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出具套型结构比例和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等规划设计条件,并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落实到新开工商 品住房项目。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 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钱江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成为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 第四阶段后续规划与建设阶段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非最终规划文件,在该规划基础上还将进行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数字新城规划等内容,核心区部分地区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还将进一步深化,区域外围的交通分析研究、轨道交通线路研究、市政工程设施研究等大量的规划工作还有待进行。 二、规划解读 1

阆中市新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阆中市新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引言 阆中市新中心区开发建设的积极意义 老城面临的突出问题: 老城现今最突出的问题就在于城市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之间的矛盾。要对古城实施有效的保护,就必须减缓它的压力。通过新城的开发建设,将老城的一些功能尤其是行政功能通过土地置换,转移至新城区,来达到有效保护古城的目的。只有把行政职能分解出去,才能通过置换作用,通过城市的产业结构的调整来实现空间结构的调整,才能增加城市空间的有效供给,达到满足城市发展的最终目的。老城的扩张建设要迅速减少,通过减少需求,疏解城市功能来减少现有城市基础设施的压力。要严格控制现有老城区的人口和功能,并最终实现人口在一定范围的净减少,进而实现历史文化名城的有效保护。 新中心区开发建设的积极意义: 阆中市能否实现新一轮的经济增长,能否提高城市化水平,实现城市及城市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新中心区的开发建设的成功就显得至关重要。只有新中心区快速、稳定、健康地发展,才能带动整个新区(包括居住区、工业区)的整体发展,进而带动阆中市新的跨越式发展。 1 总则 1.1 为使阆中市新中心区的城市建设能够协调有序发展,控制和引导新区建设和改建,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城市设施及环境,特编制本规划。 1. 2 规划背景 ·阆中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及申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设想。

·城市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总规的宏观意图。 1. 3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相关法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文件; ?《阆中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阆中市规划局提供的1:1000地形图及各种现状资料。 1. 4 本规划以国家上述有关政策、规范、规划为依据,并与有关专项规划协调,规划中使用的土地分类代码,计算标准等均按国家有关统一标准执行。本规划中未详细规定的有关城建的标准均按当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1. 5 本规划的现状时间界定:依据项目委托时所提供的现状和规划资料所认定的截止时间。 1. 6 本规划包括文本、实施细则、图则、和图纸等四部分。经批准后的文本、实施细则和图则,应作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管理和指导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依据。 2 规划范围、性质和规模 2.1 规划范围 ?阆中市新中心区位于七里镇,紧邻现从南充方向来的入城大道——七里大道。西临七里大道,北靠东山路,南为长青大道,东依体育路。北距阆中市老城区一公里左右。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三条(定义) 因相关的专业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含控制线规划)或因建设项目其它规划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部分规划控制线、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等强制性控制指标调整的,属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因重要地区编制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确需对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局部调整,经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认定后方可进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分为技术性局部调整和一般性局部调整。 (一)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性局部调整: 1、符合城市规划导向、满足地区功能发展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兼容性规定等要求的规划用地性质、用地布局或地块边界的调整。 (1)住宅用地调整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的; (2)中心城范围内住宅用地调整为商业办公用地,且对周边无不良影响和不增加容积率的; (3)中心城范围内规划保留的工业用地,周边为居住用地的,将工业用地调整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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