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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的公共物资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爱护公物,人人有责。为加强公物管理,确保学校公物财产保持完好,不受损失,延长使用年限,特制订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公物损坏责任

1、自然损坏。由于使用年限较长或本身质量问题而损坏,属于正常损坏,经查证属实的由总务处处理。

2、责任损坏。由于使用过失或保管不当损坏,损坏后能及时报告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赔偿。

3、蓄意损坏。经查证属初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错误的,按损坏公物原价赔偿或按实际维修费赔偿。经查证属屡教不改或事后认错态度不好的,除按规定赔偿外,要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二、责任包干范围

1、包干到个人的公物损坏(如桌、椅等),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使用责任人负责。

2、包干到办公室、班级或部室的公物,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办公室(组长)、班主任或部室负责人负责。

3、属于本层楼共同管理或使用的公物被损坏(如厕所、楼道灯、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本层楼所有人负责。

4、公共场所的公物被损坏,能查出损坏人的由损坏人负责;不能查出损坏人的由卫生公物包干的班级负责。

三、损坏赔偿方式及纪律处分:

赔偿分为修复和现金赔偿两种方式,由责任人决定。

1、修复。一是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损坏物品恢复原样;二是购买相同、等值的物品。

2、现金赔偿。由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鉴定结果以现金方式赔偿,再由学校领导处分安排人员修复或购买。

3、属学生损坏的,由政教处根据《文明班》评选细节和相关制度处理;属教职工损坏的,由校长室处理。一、师生必须自觉爱护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乱刻乱画,不得损坏门窗、玻璃、桌椅、旗杆、体育、电教设施等公物,不得进入花坛、攀摘花草。

二、节约用电、用水。教室、办公室和功能室内开关日光灯、电风扇和各种电教设备等应有专人负责,不需要时应立即关掉;负责厕所公区的班级派专人负责检查水龙头,确保无人使用时处于关闭状态。否则视为浪费水电,将扣除有关负责人、负责班级的考核分。

三、凡购物必须先请示分管领导,由校长审批,购买后由保管员验收登记,需使用公物者写领物手续。每期末清理公物,该还则还,如有非正常损坏和遗失则照价赔偿,最后凭《公物保管清单》领取期末津贴。

四、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书籍等公物要向保管员写借条,凡校外人员借用公物或本校教职工借用重要物品均要经校长审批,使用过程中要爱护,用完后及时归还。凡借出物品,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都应按质论价赔偿。

五、班级、各功能室、部门室的分保管员,专门负责室内的学校财产保管维护,有损坏、遗失者要尽可能找到当事人赔偿,一般情况自行维修恢复原样或按原样购买后还给校方,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与总务处联系。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适当纪律处分。

六、对损坏公物的行为要批评教育,其中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除赔偿外,由学校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对玩忽职守或故意损坏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先分清责任,由各级负责人分别承担应负的经济或行政责任。

七、每期给各位分保管员(班主任和各功能室负责人)设公物管理奖50元,待期末公物清理后酌情发放。

八、全校师生要爱校如家,在公物管理和赔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领导与各级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公私分明,财产管理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循私情,全校师生要自觉遵守、相互监督。

一、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学期组织人员对公共财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登记造册,落实财产管理责任人。每学期对公物进行必要的检查维修。

二、建立财产登记制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实行班级负责制。凡是班上的讲桌、讲凳、卫生工具,毛刷、一切电器、门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级牌,均由该班全体学生共同负责保护、管理。如有人为损毁,由该班自行解决维修或昭价赔偿的问题。

四、建立公共财物管理部门负责制。实验器材管理由古刚义负责,微机室器材管理同廖长清负责,团队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负责,体育器材管理由体育教师共同负责,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张凤仙负责,油印资料老大需要教导处先登记,再由张凤仙记录及油印。

档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会负责,杂物保管室由黄泽林负责,录音机、听力磁带、教参、教学挂图由教导处负责管理,伙食团公物由李建辉负责,段学良负责对电器、办公用品等进行发放与登记。办公桌椅经编号、登记后由各位教师负责管理。

五、学校公物非经校长和管理责任人签字同意,并办理好有关手续,不得外借,否则,一切责任由管理责任人承担。

实验小学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学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维护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人人养成爱护公物的道德风尚和良好的用物习惯,延长各种物品的使用期限,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下列赔偿制度。

1.各教室、办公室及卫生区楼道门窗玻璃,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由损坏人负责一周内按装好,否则超过一周学校安装每块赔偿50元,不安装也不赔偿期末按目标管理扣分。

2.保护好室内照明灯,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由损坏人负责赔偿,灯管损坏一个赔款10元,灯座损坏一个赔偿20元。

3.按时关灯,锁门,一周发现2次以上者,按目标管理减分。

4.保护好室内桌椅板凳,人为损坏严格追究责任,根据损坏程度及认错态度赔款50--80元。

5.各教学班、教研组、专用教室、要保管好学校发放的所有室内用具,如丢失损坏、追查责任,按原价赔偿。

6.爱护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内外墙壁,不能随便勾摸涂画。教室内墙壁保持洁白,墙裙完好无损。如发现弄脏、损坏等现象,追查责任,按目标管理扣分。

7.保护好教室黑板,不能用力敲打。如有损坏,赔款300--500元。

8.保护好学校各班及办公室门牌,损坏者赔款20元。

9.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能拆花踩草,在花墙上玩耍,如有损坏或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赔款5--10元。

10.借用学校的各种器材及电教仪器、软件、图书资料等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两倍价格赔偿。

11.学校贵重教学设备,如微机、电视等,因使用人保管或使用不当、丢失或损坏,根据情节由使用人赔偿半价或全价,一学期之内,维修超过3次的,由自己负责维修。

说明:

⒈以上1--8项制度,如不能查明原因均由集体赔偿。如不赔偿也不安装修理,则按目标管理减分制度执行。

⒉各专用教室、办公室、教室、按时关窗、锁门、拔查销,否则按门卫人员记载情况依据目标管理减分制度执行。

⒊如违反以上制度一律按目标管理减分制度执行,如果目标管理设计不到的项目,减0.1--0.5分。

⒋以上各项制度由班主任老师配合,学校领导研究决定,根据情节轻重做出赔偿价格,赔款一律由总务处开收据入帐。

一、各教学班的桌凳要造册登记,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损坏公物要责令损坏者折价赔偿,情节严重者,除对公物赔偿外,还要给予批评或纪律处分,后勤主管要每月检查一次,对爱护公物的班级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二、各班门、窗玻璃、黑板要加强管理。刮风下雨或放学都要认真检查,将门窗关好,放学后一定将照明灯关好,否则由此造成损失由本班赔偿后再由学校进行维修。班主任更换要有公物交接手续。

三、单身职工及家属所用学校财产,床椅、办公桌等公物要造册登记,要认真保管使用,不得损坏,不需要及时归还后勤,后勤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丢失,乱扔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各办公室及全校各部门的公物都要登记造册,各办公室负责人都要爱护使用,每年要登记检查一次。所用公物不得随意乱抄乱扔,不需用时要及时交回后勤,使用时向后勤领取,每学期后勤检查一次,发现丢失乱扔乱抄者,要追究责任。

五、借用公物要登记,私人长期借用财产要有借条,经后勤主管或校长签字后,方可借用。如有丢失或长期不还者,要照价赔偿。

六、各室的财产(班级、音、体、美、自然、电脑),责任到班主任、音、体、美、自然、电脑任课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损坏公物。财产损坏丢失,要及时报告后勤、校长,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临沂北城小学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征求意见稿)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必须赔偿”。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国有资产,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校产管理原则,为明确权利和责

任,牢固树立“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思想,避免一切损坏维修费用都由学校买单的现象,形成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一、损坏方式:

分自然损坏和非自然损坏。

1、学校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2、学校公物受到非自然损坏,必须区分不同情况由损坏者给予赔偿。

二、责任认定:

公物损坏应由损坏者给予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如各班责任区内的公物损坏,由该班级负责先行赔偿,查清后再由损坏者承担,如查不清的,由班级集体赔偿。

三、赔偿办法:

分现金赔偿和实物赔偿两种形式。

1、损坏公物后,损坏者应主动及时报告班级财产管理员,班级财产管理员再报告后勤处,并办理损坏赔偿手续。

2、原则上应在当日一次交清赔偿款。

3、现金赔偿,由后勤处开据赔偿缴款单,到财务室交纳赔偿款。

4、实物赔偿,按照原物、原样、原位进行赔偿,由损坏者应限期(一般3日内)负责维修好。

5、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6、故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四、处理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严处理,从重处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3-5倍)。

(1)故意损坏或唆使他人者,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对举报者所在班级每人次奖励5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成绩。

六、赔偿标准:

1、塑钢桌椅:

塑钢桌椅每套138元,塑钢桌每张110元,塑钢椅每张50元;

2、木质桌椅:

木质双人桌每张125元;木质单人桌每张80元;木质桌腿折断每根20元。

3、黑板:

电子白板1500元,每块黑板800元,数据线100元,黑板音响系统500元;

4、日光灯:

灯管每只20元;灯座每个40元。

5、镇流器:

每只30元。

6、墙壁插座(开关):

每个10元。

7、室内xx:

每个100元,广播开关50元

8、玻璃:

窗玻璃每扇500元;门玻璃每片20元。楼门玻璃每块1000元。

9、窗帘:

每个200元;

10、门:

根据损坏程度赔偿20-400元。

11、木门框:100元。

12、门把手:

每只50元。

13、锁扣(门挂):

每付15元。

14、铁锁:

每把15元。

15、插销:

每付10元。

16、铝合金窗销:

每付10元。

17、讲台:

根据损坏程度赔偿20-200元。

18、黑板擦:

每个5元。

19、水嘴:

每个20元。厕所管件每件20-100元

20、扒斗、拖把:

每个(把)10元。

21、走廊宣传栏每块1500元,视损坏程度赔偿100-1500元。

22、损坏花草树木(名贵花木),视具体情况赔偿。

23、损坏水管等、玷污或毁坏墙壁(围栏)者,视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24、损坏球类、图书等其他物品,视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25、损坏微机、多媒体、饮水机等电器设备按照进货价进行赔偿。

七、损坏登记:

1、后勤处将对各班损坏公物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公物损坏严重的班级,该学期不能被评为示范班级。学期结束后,没有公物损坏或公物损坏少的班级,根据次数和赔偿金额给予一定奖励。

2、学校鼓励并提倡班级财产自查自修。无意损坏者,自己及时修理好的可不到后勤处进行登记。

八、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项校产及校舍设施的非自然损坏。

2、自公布xx实行。

3、征求意见期间不影响实施。

xx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试行)

学校一切器物财产都属于学校所有,为加强学校器物财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爱护公物的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爱护公物的意识,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实行严格的公物管理制度,建立层层责任制,学校所有公物责任到人,并把爱护公物纳入班主任考核和班级评优,促使师生管理好学校公物。

学校总务主任为总负责人,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为主要责任人。

二、各负责人负责在学期初对本班教室和功能室的公物核实无毁坏后,在管理承包责任书上签字,然后由学校负责人审核,并由各责任人签字,以此作为学期末公物清查的依据。

每学期初由总务处将室内固定资产公布在墙,期末进行检查。其他时间不定期检查。如有损坏当事人照价赔偿,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如属自然损坏应由总务处核查确认后处理。

三、班级公物,实行责任制。做到人人管理,件件落实。包干到学生个人,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提倡自觉修理,自觉赔偿。严禁随意更换桌凳,更换的要先落实赔偿,再调换桌凳。后勤处追查班主任,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查不出来的由班集体负责赔偿。损坏的教学公物,要及时维修,便于教学使用。

办公室的公物,由年级部主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该室集体赔偿。

四、特种教室的公物,由学科教室负责人管理,损坏或丢失的后勤处追查负责人,负责人追查责任人,查不出的由负责人赔偿。后勤处学期初要和负责人签定物品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物品的质量、数量。

电脑、语音设备等在使用时不懂可多请教辅导老师,随便乱操作而损坏按价赔偿。

体育室、实验室内的器材,化学药品等有任意丢弃到实验室外面者,视情节轻重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

科学实验室、图书室、电脑房、音乐室、美术室等功能室,管理人员应各自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册,由总务处核实后,一式两份,进出物品应及时登记,每学期检查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赔偿金额。

五、学校公共场所的设施、树木、花卉等的损坏也遵循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如属故意损坏处以重罚。

六、学校校产、物品不明去向,学校追究总务处的责任,总务处追查负责管理人的责任。

七、损坏公物,要及时报告后勤处。对正常实验或劳动时,有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属于正常损坏,经后勤处审查,报分管校长签字可免予赔偿。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故意破坏的,加倍赔偿。

八、赔偿金额的认定和执行由总务处负责,由后勤处写出报告,经分管领导审查签字,由会计室执行,并将赔偿金交会计室入帐。

九、凡由教职工登记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由借用者赔偿。非借出财产公物丢失损坏者,由该财产公物的直接管理人赔偿。直接管理人如能提出直接责任人,则由直接责任人赔偿。

十、赔偿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原物赔偿、原价赔偿、原样修复、相类实物赔偿等四种办法。赔偿决定由总务处根据情况做出,报主管领导后实行。凡赔偿者须填写赔偿登记表并签字,在规定日期内,予以赔偿。

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下列赔偿细则:

一、各教室、办公室及卫生区楼道门窗玻璃,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由损坏人负责一周内安装好,否则超过一周学校安装每块赔偿50元,不安装也不赔偿期末按目标管理扣分。

二、保护好室内照明灯,如有损坏,查明原因,由损坏人负责赔偿,灯管损坏一个赔款10元,灯座损坏一个赔偿20元。

三、按时锁门,各班教室的锁、钥匙由专人保管,遵循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随走随锁。学生教室的钥匙管理,实行多方管理制度,即班主任一把,班长一把,政教处一把,若一方钥匙遗失,迅速去配。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将两把钥匙交政教处,少一把钥匙扣款2元,锁丢失或损坏扣5元。

四、保护好室内桌椅板凳,人为损坏严格追究责任,根据损坏程度及认错态度赔款50--80元。

五、各教学班、教研组、专用教室,要保管好学校发放的所有室内用具,如丢失损坏,追查责任,按原价赔偿。

六、爱护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内外墙壁,不能随便勾摸涂画。如发现弄脏、损坏等现象,将追查责任,照价赔偿。

七、保护好教室黑板,不能用力敲打。如有损坏,赔款300--500元。

八、保护好学校各班及办公室门牌,损坏者赔款20元。

九、爱护学校的花草树木,不能折花踩草,不在花丛中玩耍,如有损坏或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发现一次赔款5--10元。

十、借用学校的各种器材及电教仪器、软件、图书资料等物品,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两倍价格赔偿。

十一、学校贵重教学设备,如电脑、数字投影等,因使用人保管或使用不当、丢失或损坏,根据情节由使用人赔偿半价或全价,一学期之内,维修超过3次的,由自己负责维修(自然老化造成损坏的由学校承担维修)。

十二、其它赔偿规定:

每张床50元(铺板一个20元,铁架子20元,床梆一个10元);课桌200元(桌面100元,桌腿每个10元,桌衬每个5元),学生用凳30元(凳子面10元,凳子腿每个5元,凳子衬每个2元);教室门100元(门板60

元,竖边每个20元,横边每个10元);教室的黑板每个200元;教室、寝室窗子:

铝合金窗每扇50元,木窗30元;楼上的玻璃每块50元,每小块4元;教室的插座每个5元,开关每个3元,风扇调速器每个10元,寝室的开关每个2元,灯口每个2元;对于教室、寝室门鼻、吊扣损坏的每个5元,饭桶每个20元,饭勺每个5元;电灯若属于正常使用中钨丝烧坏,由总务处负责更换,若人为因素损坏,班主任调查后也可由总务处负责更换,但要做好记录,必须由班主任签字,学期末作为结算依据,若学校维修好后,班主任令责任人交纳赔偿金,学期末不再从奖金中扣除。其它各室的仪器、器材、图书等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全体学生都要节约用水用电。对于不随时关水龙头的要提醒,损坏水龙头的罚款5元。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XX中学班级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学校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班级财产是学校教育教学正常运转的基本保障,爱护学班级财产是每一个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保证班级财产不出现损坏或在可避免的前提条件下不损坏,特制订学校财产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是每个公民应有的道德,全体师生应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爱护公物,这也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损坏公物要赔偿,这是最基本的要求。全体师生配合,培养学生爱护公物,自觉爱护财产的优良品质,维护班集体荣誉,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 一、责任及其责任人 班级财产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期初班主任清点检查本班财物,做好登记,能维修的学校尽量安排人员维修,维修正常后签名核实,期末盘查核对。 二、财产管理及要求 1、班级财产包括教室、宿舍、饭台凳等分配给各班独立使用的场所(详情见《北界中学班级财物情况登记表》)以及临时安排使用的实验室、语音室、电脑室等。 2、责任人要加强对学生等使用人等进行爱护公物、爱护班级财产的教育。 3、保持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GB6017.1-20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 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1、损坏公物要主动及时报告班级公物管理员,由公物管理员报告总务处办理赔偿手续。 2、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赔偿修理费用。 3、有意的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的1---2倍标准付赔偿费。 4、损坏公物不承认错误者,将给予批评教育及纪律处分。 5、教室公物损坏,需先交赔偿金后修理或由班主任申请先修理后支付赔偿金。 6、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课桌桌面一张50元。 (2)学生椅椅脚一把30元,椅面20元,椅背撑10元,橡皮脚套一只1元。 (3)日光灯管一支10元,灯座30元,开关一只8元。 (4)铝合金大玻璃窗一扇90元,玻璃60元;铝合金小玻璃窗一扇60元,玻璃40元;教室、寝室门上风窗玻璃一块5元。 (5)教室玻璃黑板损坏一块150 (6)门损坏根据不同程度赔20一120元。

(7)电风扇调速器一只30元。 (8)讲台根据损坏程度赔30~100元。 (9)床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100元。 (10)面盆架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60元。(11)衣柜根据损坏程度赔20一80元。 (12)铁皮柜一只100一200元。 (13)教师财产根据损坏程度按半价至全价赔偿。(14)未包括的内容按情况制定赔偿金额

她含着笑,切着冰屑悉索的萝卜,她含着笑,用手掏着猪吃的麦糟,她含着笑,扇着炖肉的炉子的火,她含着笑,背了团箕到广场上去晒好那些大豆和小麦,大堰河,为了生活,在她流尽了她的乳液之后,她就用抱过我的两臂,劳动了。大堰河,深爱着她的乳儿;在年节里,为了他,忙着切那冬米的糖,为了他,常悄悄地走到村边的她的家里去,为了他,走到她的身边叫一声“妈”,大堰河,把他画的大红大绿的关云长贴在灶边的墙上,大堰河,会对她的邻居夸口赞美她的乳儿;大堰河曾做了一个不能对人说的梦:在梦里,她吃着她的乳儿的婚酒,坐在辉煌的结彩的堂上,而她的娇美的媳妇亲切的叫她“婆婆”…………大堰河,深爱她的乳儿!大堰河,在她的梦没有做醒的时候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她死时,平时打骂她的丈夫也为她流泪,五个儿子,个个哭得很悲,她死时,轻轻地呼着她的乳儿的名字,大堰河,已死了,她死时,乳儿不在她的旁侧。大堰河,含泪的去了!同着四十几年的人世生活的凌侮,同着数不尽的奴隶的凄苦,同着四块钱的棺材和几束稻草,同着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同着一手把的纸钱的灰,大堰河,她含泪的去了。这是大堰河所不知道的:她的醉酒的丈夫已死去,大儿做了土匪,第二个死在炮火的烟里,第三,第四,第五而我,我是在写着给予这不公道的世界的咒语。当我经了长长的飘泊回到故土时,在山腰里,田野上,兄弟们碰见时,是比六七年 学习计划表 周一至周五

公物管理制度

公物管理制度 一、学校要经常对师生员工加强爱护公共财务的教育,树立以爱护公物为荣、破 坏公物为耻的思想意识,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二、所有校产校具都要进行登记入帐。帐簿一式三份,校长、总务、管理人员各 执一份。部分校产校具,比如价格超过百元的,因校内职工借用或外单位借用。 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并办好借用手续,严禁人情借用;对需变卖报损或损耗的都 要按规定手续办理,有相关人员签字,以备案存查。严禁长期挪用或任意废弃、不合理的低价处理和变相私分。三、总务处对保管人员明确保管责任制,务必做好防潮、防腐、防火、防盗等工 作,安全可靠,经常保养,教学、办公用品按规定审批手续输发放。 四、建立班级和个人承包使用制度。开学初总务处将桌椅、门窗、投影仪、饮水 机等教学、生活用具交给班主任和班长,每月定时.定

人、定岗位管理,学期结束或毕业时经一一 验收后交还。各处室、组用具包干使用,做到公物公用,厉行节约。教职工住房 根据学校情况统一调度分配,不得擅自抢占或转让他人,居住期间应负有管理责 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五、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和维修。总务处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对校 产校具进行盘点,检查,了解使用保管情况,并向校长提出损耗和报废报告,维 修工作一般安排在寒、暑假进行,急需修理的则及时进行修理。 六、严格执行赔偿制度,对因责任事故损坏或遗失公物,师生员工一视同仁,必 须按有关规定赔偿,对因管理人员工作不善造成人为损坏或丢失的保管人员负 责赔偿,学生毕业和教职工调出,所借公物应如数收回,不得带走或转让他人。 缺少、损坏的要按价赔偿,对学校一些贵重或市场短缺的物品,如损坏丢失或故 意占为己有,要加倍赔偿。 七、校产校具管理人员要定期全面检查校产校具使用、管理

中小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岩瑞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必要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以下简称校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克服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思想,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校产涵盖的范围 第一条校产涵盖的范围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教室 2、办公室 3、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 4、食堂 5、田径场地(含篮球场) 6、其他公共区域:校门、围墙、学校小卖部、操场、公厕、照明及消防设备、卫生设施、草坪、花坛及广场、宣传栏等。 第二章管理组织系统 第二条校产管理组织系统 1、在校长室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主管,总务处具体负责、总管学校财产。 2、各类设备、校产根据分块、分线管理原则落实,由各有关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各处室内财产负责人为各处室主任;各教师办公室财产负责人为各办公室主任;各班级财产分块主管为年段长及年段核心小组,具体负责人为班主任;各专用室(会议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乐器材室、体育器材室、微机室)的财产负责人为各专用室负责人;食堂财产负责人为食堂主任;田径场(含篮球场)财产负责人为体育室负责人;小卖部的财产负责人为店主。 第三条总务处协助财务核算中心建立学校固定财产帐并立卡存档,分类建立固定资产帐和分类明细帐,所有固定资产和大宗物品(图书、仪器、课桌椅等)都必须登记造册;各处室(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

室、食堂以及各专用室等)现有财产均应登记造册,经总务处核对 无误后,总务处代表学校与各处室财产负责人签定有关协议,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 第四条学校经常性地对师生进行“爱我学校从爱护公物做起”的道德教育,努力引导养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良好习惯。 第三章购物与领用制度 第五条学校添置财产,须先经校长同意,必要时经校长办公会议确定,由总务处负责组织购置。 第六条学校基建和较大型维修,较大型物品添置由分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交校长办公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基建维修和较大型以上物品添置,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形式,必要时报请镇人民政府或委托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 第七条添置校产经校产专管员验收签字后,登记入册,方可分配使用,严禁未报购物和购物后未报验收入册擅自领用。 第八条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应由验收人员或接受人员填报《固定资产调拨使用单》入帐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各处室的用品、常规教具由总务处根据需要和可能情况统一配备。各处、室负责人或教职工个人领用公物均需填写《领物登记本》,写清数量、用途并签字,严格手续,明确责任。笔墨纸张虽属低价易耗品,也力求勤俭节约,减少浪费。 第四章使用、借用和检查制度 第十条处室财产由其负责人负责或由有关人员负责使用管理,总 务处每学期检查一次。 第^一条班级使用财产,原则上每一学期清点验收一次。在期初由总务处与班主任签定责任书(年段长证明),中途发生变化(增减),发现损坏应及时记载,由负责人追究责任人的具体责任,期末由总务处组织人员进行清点结算,作为考核和奖惩负责人的依据。 第十二条总务处依据以上规定期限进行检查外,有权利可以对各处室及部门的校产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了解校产使用及维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现损坏,查明原因及时理赔维修。 第十三条校长室要定期对总务处校产管理情况进行验审,保证帐帐相符。 第十四条校产原则上不出借。如确实需要的,应由借物单位或借物人出

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爱护公物人人有责,损坏公物必须赔偿”。学校所有财产均属国有资产,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校产管理原则,为明确权利和责任,牢固树立“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思想,避免一切损坏维修费用都由学校买单的现象,形成人人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让每一个学生明确赔偿制度,清查损坏公物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损坏方式:分自然损坏和非自然损坏。 1、学校公物确属自然损坏,原则上不列入赔偿范围。 2、学校公物受到非自然损坏,必须区分不同情况由损坏者给予赔偿。 二、责任认定: 公物损坏,由校区负责追查。查清责任的,应由损坏者给予赔偿。无法确定责任人的,由校区承担,学校从校区奖励资金中扣除。 三、赔偿办法:总务处加强公物维修管理,严格履行维修签字手续。本着有损坏,及时发现,及时维修的原则。每月总务处和德育处对校区进行公物和校产检查,对长时间损坏无发现的情况,对校区进行通报批评。 赔偿分现金赔偿和实物赔偿两种形式。 1、损坏公物后,损坏者应主动及时报告班主任,班主任再报告教导处,并办理损坏赔偿手续。赔偿完成,校区报总务处维修。 2、原则上应在当日一次交清赔偿款。 3、现金赔偿,按照公物损坏赔偿制度的规定的金额,交校区教导处。 4、实物赔偿,按照原物、原样、原位进行赔偿,由损坏者应限期 (一般3日内)负责维修好。 5、无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6、故意人为损坏公物,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7、损坏公物后,隐瞒不报,校区发现后查问班级的,按实际修理费用2-3倍标准进行赔偿。 四、处理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从严处理,从重处罚(赔偿金为破坏价值的3-5倍)。 (1)故意损坏或唆使他人者,按情节轻重加倍赔偿,并根据认错态度给予必要的处分; (2)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 (3)有人证、物证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 (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五、举报奖励: 对举报故意损坏公物的人,学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并对举报者所在班级每人次奖励1分,记入班级量化考核成绩,并对举报学生进行重奖。 六、赔偿标准: 1、课桌桌凳:课桌椅每套120元。木质桌腿折断每根20元。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为了严格对我校公物进行管理,避免公物无故流失或损害,学校制订本公物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购买物品的验收:购买的物品和上级部门下发物品须经学校公物管理员(库管员)验收,入册登记;其中图书需由图书管理员参加验收,教学仪器需有仪器管理员参加验收,贵重或大宗物品由后勤中心领导组织验收。 二、购买物品的发放:购买物品由后勤中心布置,学校公物管理员及时发放,由处室负责人或管理员签领,并落实公物保管责任。 三、公物的借出及归还:公物借出要登记,该归还的,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归还时物品要完好、整洁,如有人为破损,掉失或不洁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借物品需经后勤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视物品贵重程度收取一定的折旧费(标准由后勤中心确定)。 四、公物的保管:学校对公物保管实行承包责任制,由保管责任人承包保管,责任人有权管理、使用该室公物,并负责关锁。如有人为损坏、遗失,追究保管责任人责任,班级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班主任,功能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管理人员,办公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负责人,学生寝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相应生活老师,教职工宿舍公物保管责任人是住宿教职工,楼层公共区域保管责任人是楼层保洁员。 1.班级公物的管理:公物保管员在每学期对公物进行登记后,由班主任负责承包保管,由级组长监管,保管期限为一学年。

2.功能室公物的管理:功能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注:学校图书、实验仪器及教学仪器由教学处造册登记验收),每学年验收一次,功能室公物归所属处室监管。 3.办公室公物的管理:办公室包括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学处、后勤中心、行政办公室、各年级组办公室、各学科组办公室。办公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每学年验收一次,由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4.教职工房间公物的管理:教职工房间公物由住宿教工负责保管,离职时归还学校,不归还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5.校园内公共场所公物的管理:教室周围的护栏、消防器材、卫生工具、门窗水电设备由保洁员负责管理,宿舍区内公共设施如消防器材、卫生用具、净水机等水电设备由宿舍管理员(生活老师)负责管理,宿舍区外的花草由勤杂工负责管理。 五、公物保管的责任:后勤中心组织人员每学期对各班教室宿舍验收一次,每学年对各办公室、功能室验收一次(公物包括原登记公物和保管期间新采买公物),在保管期间出现的公物流失要按价赔偿,人为损坏的按要求修复或按程度赔偿,贵重物品由校长会作赔偿决定。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新中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新中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确保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根据《德阳市旌阳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的资产,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创收形成的、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济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 第三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学校资产管理,要逐步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方向发展。 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产权登记、界定;资产的使用、处置、 评估、统计报告和监督;完成上级安排和各项国有资产清理、统计等。 第二章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在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对资产的管理权。学校资产管理机构组成如下: 学校总务室:为学校资产管理机构。 财务室:由会计蒋华青负责管理房屋和建筑物、一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实验设备 管理人员:由黄国成负责管理专用设备; 、图书管理人员:由刘玉珍负责管理图书。 、电教管理人员:由李建负责管理电教设备。 6、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人员:由杨华明负责管理远程教育电教设备; 7 音、体、美、卫设备:由体育教师曾道林负责管理。

第六条、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单位要选派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经济、会管理的人员承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并应保证队伍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学校资产管理机构和具体负责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学校资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上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制度; 、负责资产的帐、卡监督管理;、负责资产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 负责办理资产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合理配置资产,参与设备、材料采购,验收入库,维护保管和基建竣工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6 、价值在固定资产标准以下各类物资的管理,建立帐卡,履行核销、验收、登记入帐手续; 、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按要求报告工作。 、具体负责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财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财产的登记、造册、保管工作;、负责每年对所管 理的财产的清查、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参与财产的采购、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 工作;、负责《固定财产登记卡》的登记、保管、履行核销等工作。 第三章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将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各级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也应建立资产管理、使用、维护、安全保障制度。按照管理、使用、保管、维护系统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加强资产购建、入帐登记、保管、调拨、报损报废、维护、检查工作。 第九条、学校资产购置、调入、建制、赠送、盘盈、调出、转让、报废、盘亏、核销等增减变化,必须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校资产管理部门登记入帐。学校财务对全校资产管理和使用保管部门有检查监督权。 第十条、学校财务设总分类帐,实行数量、金额控制;各管理人员按管理的资产类别和使用单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学校公物是国家的财产,为了增强全校师生爱护公物的自觉性,强化责任意识,树立人人有责的主人翁意识,尽量减少财产损失,惩处故意损坏行为,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的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公物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失)坏谁赔偿”的原则实行责任管理制度。赔偿范围:校内用于教育、教学及生活的设施和装备。本规定适用于本校及附属第一医院全体师生员工、医护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二节责任管理部门 第三条后勤处为学校家具等公物的一级管理部门,负责全校范围内家具等公物设施的维修、更换和监管。 第五条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国际交流处作为中国学生及留学生的主管部门,协助后勤处做好学生公寓的公物管理,负责学生爱护学校公物的引导和教育工作。 第六条各院系(部)、各行政处室、国际交流处、附属第一医院以及下属科、室、班级等分别为二级、三级管理,负责对使用的办公室、仓库、教室、实验室等场所的日常公物管理应予以重视,并指派一名公物管理责任人报后勤处备案。 第七条国际交流处、各院系(部)作为学生的直接管理者,是

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考核所属学生公寓和教室公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第八条各教学楼公共教室由教务处直接管理。 第三节管理实施细则 第九条公物清查实行“三查”制度:每一学年,学校进行一次全校大清查;每一学期,学校各二、三级管理部门自行核查登记造册,并上报数据,后勤处对部分部门进行帐目、实物抽查,并将结果向全校通报。 第十条公用家具由二级或三级管理责任人负责监督管理,凡超标准占用的或闲置的家具等公物不能擅自处理或者任意丢弃,须上报后勤处以便合理调配。 第十一条全校办公桌椅的领用均按个人办理、建卡,由使用人负责保管。新增人员由调入部门的公物管理员到后勤处办理领用手续;调离人员离校前须将所借家具归还后勤处销账,由后勤处盖章后方可离校。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更换公物管理员时,须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要在移交清单上签名,否则,因交接不清造成公物丢失或台账不明的,要追究部门领导及公物管理员的责任。 第十三条学生宿舍内所有公共财产,由全体宿舍成员共同保管,爱护使用,学生不得改装、拆卸、挪动家具和电器,在布置寝室时,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墨、胶水等致使家具、墙面破坏,应保持门窗、家具、墙壁的整洁。调整宿舍时,各院系(部)

高中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中学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使用效益,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的资产是指本校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学校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学校购置的资产;学校举办者投入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 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而低于500元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在校长领导下,由学校总务处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1、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 3、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推动资产的合理配置和节约、有效的使用; 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学校产权完整的职责; 2、根据职责制度并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办法; 3、负责校内各单位资产占用和使用方向的管理;

4、负责全校物资采购与报废等计划的综合平衡、计划变更与实施、参入基建招投标与竣工验收; 5、负责学校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学校资产的帐、卡管理,做到帐卡、帐帐、帐实三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7、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分级管理机构与管理范围 学校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二级管理制。 资产总管理员为学校一级管理,负责学校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学校资产。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按分管权限做好每年计划的申报与落实,并进行日常管理。即对实物资产分类编号,设专门帐、卡予以登记,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专用设备按单件(台)建立技术档案。对各类资产的存量,增减变动分布等情况,及时,准确如实进行登记。做到家底清楚,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还要加强流动资产的管理,对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帐、物管理。各分管仓库每半年向资产管理部门报一次库存情况。学校各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 后勤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土地、房屋及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图书馆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各资产使用部门均为二级管理机构,对所使用的资产进行具体使用保管。各使用单位要加强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设备要定专人管理。操作人员要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故障,保证设备完好。 第二章采购制度 第五条物资采购坚持计划采购的原则,杜绝物资采购的随意性和无序性,尽可能发挥资金与设备的使用效率;凡无计划均不得进行物资采购。

学校公物管理和损坏赔偿制度

班级公物管理及损坏赔偿制度 一、学校的一切财产归学校所有,未经校长室批准,任何人不得将教室及其内财产私自借出。如有发生,经学校查实后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资产流失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二、各班级要加强对教室财产和保洁区内公物的管理和保护,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使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的好习惯。 三、每学期开学初总务处对各班配发班级的财产进行检查登记,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公布,对损坏的公物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根据损坏程度扣除班级量化1~20分。 四、班级公物一旦损坏,由班主任当天报总务处,并将损坏公物当事人的赔偿款缴总务处后,总务处安排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对损坏的公物更换或维修好。主动报修的不扣班级量化分。 五、如果班主任查不出损坏公物的当事人,总务处维修好以后,赔偿款将由全班学生共同承担。 六、对无意损坏公物的,由当事人进行赔偿,对故意破坏公物的,除了按规定赔偿外,还将由政教处在全体学生集会上对当事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一定的处分。 & 七、班级在无意损坏公物后,立即报告总务处,除现金赔偿、学校维修外,也可进行实物赔偿,按原物、原样、原位赔偿,或能及时自行修好,使损坏的公物恢复原样。学校将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不影响该班的量化分。 八、每学期期末根据考核情况,对管理好的班级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损坏公物严重的班级给予批评。 。

公物损坏赔偿标准及分值量化原则 (一)课桌凳类 1、学生课桌80元/张,桌面30元/块;讲台120元/张 2、桌面乱刻乱画10元/处 3、桌腿焊接5元/次 4、凳子50元/张,凳面25元/块, & 5、凳腿焊接5元/次,螺丝1元/个(小),2元/个(大) (二)门窗玻璃类 1、新教学楼东面窗户钢化玻璃120元/块,窗框40元/个 2、老教学楼玻璃30元/块(大), 15元/块(小),窗框30元/个 3、门500元/扇,门捎2元/个,门扣5元/个 (三)电器类 , 1、日光灯50元/套,日光灯架30元/个,灯管10元/支 2、吊扇120元/个 3、广播喇叭100元/只 4、开关等面板15元/只 5、饮水机200元/个,水桶30元/个 6、音箱200元/套,电脑、投影仪等原价赔偿 (四)其他 . 1、黑板200元/块,平面白板600元/块,挡灰条50元/根 2、班牌40元/块 3、走廊墙面按实际维修费用赔偿 (五)分值量化原则 1、金额小于等于50元的每件次1分 2、金额大于50元小于100元的每件次2分 3、金额大于等于100元的每10元1分 4、光线充足(不影响学习)未及时关灯的每次2分(包括课间操不关灯)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资产管理制度 学校的财产是国家的公共财物,学校财产的管理是总务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更好地管理好用好学校财产,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财产 学校财产分为固定资产和易耗品。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时间较长,单位价值较大,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质资料。 认定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为:a、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b、单位价值在50元以上;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财产(如课桌椅、图书、录相带、录音带、计算机等。) 固定资产的分类一般为: (1)房产; (2)设施设备:办公桌椅、课桌椅、柜架、实验桌椅、会议桌椅、沙发、床铺等; (3)教学设备:教学仪器、标本、模型、电教设备、计算机等; (4)图书(包括声像资料); (5)文体设备:体育器材、乐器、服装等 (6)交通运输工具:机动和非机动车辆等; (7)医疗器械: (8)办公与事务用品:电气设备、打字机、速印机,复印机,计算器、计算机等;

(9)生产劳动设备,指机械和工具等; (10)其它公共设施。 二、学校财产的常规管理: 学校财产的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 但要想用得好,用得方便,先要管得好。用须先管,而管是为了用; 常规管理的一般要求是:既要有组织保证,又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要形成系列化、规范化、经常化。 1.建立组织管理系统,设置校产管理机构,使财产管理有可靠的组织保证。 (1)、主管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实行统—领导。 (2)、总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对全校财产负责统管。实行统一建账,归口分管、实行专管、分管(兼管)、群管相结合,并建立具体的管理责任。 专管:指设置专业管理员。如负责学校财产的管理员。 分管:指部门财产的管理员。各部门要设立专人负责财产管理。如由实验员兼任的物理实验仪器和设备等的管理员。各功能室、班级财产的管理员;图书管理员等。学校的房产由于性质特殊,一般出专人管理。 群管:指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对学校财产都有用好管好的责任。不允许只用不管。从管理上一定要坚持管用相结合。 (3)、建立组织系统,定期召开管理员会议。

物品损坏管理办法

公司物品管理及损坏赔偿办法 为了规范公司管理,强化物品管理责任制,现特制定以下条例: 1.公司对物品的管理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保管,谁负责”的宗旨,要 求各部门做好本部门物品的保管和维护。 2.对于放在公共部位的办公用具、用品等,需要各部门共同做好维护工作。 3.对在工作中使用或保管不当,疏忽大意等主观因素造成公司物件的损坏,公 司按物品价值和损坏情况酌情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者予以赔偿及罚款。 4.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500元罚款: 办公行政桌、椅、储物柜、展示柜、告示板、报夹、电话机、碎纸机、吸尘器、饮水机、厨房设备及厨具用品、餐具、茶具及可固定物品等;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5.以下物品如有损坏,处以500-1000元罚款: 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商务设备、投影机、点钞机、考勤机、电视机、空调、风扇、微波炉、电冰箱、装饰画、鱼缸、落地钟等; 损坏物品可以维修的,维修费用当事人自行承担,无法维修的,根据物品价值比例进行赔偿。 6.对于员工在工作中确实出于无意损坏物品的,物品价值轻微的,公司对当事 人作出口头警告的处罚;对物品价值较高、贵重,且存在疏忽大意的,公司给予书面警告的处罚;并按照公司《员工奖罚制度》标准执行。 7.如故意损坏公司贵重物品,公司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除对当事人进行处 罚与赔偿外,公司保留对当事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8.公司制订本条例的宗旨是加强所有员工的责任心,提高员工自身素养,做到 爱护公司财物。 9.本条例范围适于所有员工,包括临时员工。 10.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必要时由公司进行修改。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

学校公物管理规定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学校公物管理制度为了严格对我校公物进行管理,避免公物无故流失或损害,学校制订本公物管理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购买物品的验收:购买的物品和上级部门下发物品须经学校公物管理员(库管员)验收,入册登记;其中图书需由图书管理员参加验收,教学仪器需有仪器管理员参加验收,贵重或大宗物品由后勤中心领导组织验收。 二、购买物品的发放:购买物品由后勤中心布置,学校公物管理员及时发放,由处室负责人或管理员签领,并落实公物保管责任。 三、公物的借出及归还:公物借出要登记,该归还的,用完后要及时归还,归还时物品要完好、整洁,如有人为破损,掉失或不洁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外借物品需经后勤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并视物品贵重程度收取一定的折旧费(标准由后勤中心确定)。 四、公物的保管:学校对公物保管实行承包责任制,由保管责任人承包保管,责任人有权管理、使用该室公物,并负责关锁。如有人为损坏、遗失,追究保管责任人责任,班级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班主任,功能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管理人员,办公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该室负责人,学生寝室公物的保管责任人是相应生活老师,教职工宿舍公物保管责任人是住宿教职工,楼层公共区域保管责任人是楼层保洁员。 1.班级公物的管理:公物保管员在每学期对公物进行登记后,由班主任负责承包保管,由级组长监管,保管期限为一学年。

2.功能室公物的管理:功能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注:学校图书、实验仪器及教学仪器由教学处造册登记验收),每学年验收一次,功能室公物归所属处室监管。 3.办公室公物的管理:办公室包括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教学处、后勤中心、行政办公室、各年级组办公室、各学科组办公室。办公室公物由学校公物管理员登记,每学年验收一次,由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4.教职工房间公物的管理:教职工房间公物由住宿教工负责保管,离职时归还学校,不归还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5.校园内公共场所公物的管理:教室周围的护栏、消防器材、卫生工具、门窗水电设备由保洁员负责管理,宿舍区内公共设施如消防器材、卫生用具、净水机等水电设备由宿舍管理员(生活老师)负责管理,宿舍区外的花草由勤杂工负责管理。 五、公物保管的责任:后勤中心组织人员每学期对各班教室宿舍验收一次,每学年对各办公室、功能室验收一次(公物包括原登记公物和保管期间新采买公物),在保管期间出现的公物流失要按价赔偿,人为损坏的按要求修复或按程度赔偿,贵重物品由校长会作赔偿决定。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一、赔偿原则: 1.赔偿原则上应在当天一次交清具体钱款。 2.以实物抵偿的,原则上三天之内办完,不得拖延。 3.谁损坏谁负担,如教室内已损公物查无责任者,由班集体负责赔偿;一经查清,由损坏者承担,并视实情从重赔偿。 4.隐瞒包庇损坏公物者的人,学校则从严处理。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 制度

中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行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局集中统一会计核算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价在500元以上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一般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且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专用设备,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仪器、课桌凳等,不论单价多少,均应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应坚持管理规范、责任明确、配置合理、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固定资产范围;分类和计价的确定;固定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理;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固定资产账务管理等。 第五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二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第六条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该项工作。总务处是学校对财产

物资实行全面管理的职能部门,应配备专职总管理员,负责全校的财产物资管理,各有关部门应设置部门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财产物资管理工作,形成一种专管、兼管、群管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要力求稳定,使她们安心工作,熟悉业务。确需调动时,应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 (二)参与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施工和验收等工作; (三)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账簿; (四)审核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调剂、处理等手续; (五)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六)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七)组织培训、考核固定资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是:(-)登记有关的固定资产明细账簿,建立固定资产使用卡片; (二)申报购建计划,参与可行性论证,并负责具体验收工作;(三)保管、养护固定资产; (四)办理固定资产内部借用手续;

学校公物赔偿制度(修订)

新集九年制学校公物赔偿制度 学校公物就是学校办学得重要物质基础, 就是保证学校教育教学与师生工作学习得重要条件。为了给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可靠得后勤保障,充分发挥公物在办学过程中发挥它最大效益, 同时为了保护学校得财产不受损失,在全校形成“爱护公物光荣,损坏公物可耻”得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物损失赔偿得范围 1、学校所有房屋、建筑物、供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生活设施、通讯设施、卫生、体育、娱乐等设施。 2、学校分配到各班级、处室使用或保管得一切教育、教学、办公、学习、生活用品等。 3、学校分配给个人使用及个人借用得仪器、图书等一切公物。 4、学生上课、实验、活动使用得仪器、图书、课桌凳等公共设施。 以上四款所列物资,如发生非自然性损坏或丢失,皆由损坏、丢失者或物资保管责任人予以赔偿。 二、责任划分 1、物资丢失:个人使用或个人借用得公物,如发生丢失,使用人或借用人为该公物赔偿人。班级及处室部门使用得物资如发生丢失,由班主任及部门负责人负责查清原因,造成丢失事故者为该公物赔偿人;如查不出造成丢失事故得责任者,则该部门负责人为该公物得赔偿人。 属学校保管储存得物资,如发生丢失事故,由学校总务主任报学校校长,并同物资保管员及有关责任人负责侦察,凡属保管人员造成丢失得,保管人员为该公物赔偿人;凡属在节假日、晚间或其它休息时间因失盗丢失得学校物资,门卫及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门禁不严,物品出门不检查不询问不登记,造成财物丢失,追究门卫责任。 2、物资损坏:一切公物,凡属正常自然老化破损得,不在赔偿范围。凡属使用不当,保管不善,违反操作规程或故意造成物资损坏得,皆按上述物资丢失之规定,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3、教职工及其家属、子女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教职工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在校学生造成学校物资丢失或损坏,学生监护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社会人员造成学校物资损坏,其本人为物资赔偿责任人。 三、赔偿原则 1、赔偿可分为现金与实物两种,也可限期负责修好。 2、谁损坏谁赔偿。如果公物损坏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由相关处室、班级、宿舍集体负责赔偿。损坏公物不主动承担者,查实后从重赔偿。 4、赔偿时视情节承担相应得手续费与手工费。 5、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除加重赔偿外,还要予以必要得纪律处分: (1)屡教屡犯,知错不改者。(2)有人证、物证而拒不承认,态度恶劣者。(3)有意鼓动、怂恿者。(4)知情不报,包庇、隐瞒者。 四、赔偿标准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学校财产是学校资金的实物形态,是保证教育、教学、办公和生活等的重要物质条件。延长学校财产使用年限,提高其使用效率,是贯彻执行勤俭办学,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全校教职工和学生都有责任与义务管好用好学校的财产,防止浪费和损失,充分发挥学校财产的潜力。 为了切实加强学校财产管理,强化财产管理意识,增强责任心,确保校产安全,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制订贵州省务川中学校财产管理制度。 一、学校财产涵盖的范围 学校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等。 1、固定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物质资料,或者虽不满500元,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耐用物品、设备,均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如士地,建筑物,图书,电脑,办公家具,车辆,音像设备等。 2、材料:由于使用而消失或变更其原有实物形态的物品。如药品,电脑耗材,维修用的钢材,水泥,木材等。 3、低值易耗品:凡是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容器,小工具,一般办公用具和文娱体育用品等均属于低值易耗品。如笔墨纸张,玻璃试管,篮球,排球以及普通清洁卫生工具等。 二、学校财产管理组织 学校财产实行“使用与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层层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 1、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对全校的财产总负责。 2、各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对本部门、本年级(主要是年级部办公室)、本班级的财产负责日常管理,保证其在办公、教学中的正常使用和财产安全。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和班主任是本部门、本年级、本班级财产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3、学校行政后勤服务中心的会计员与财产保管员统一掌握学校财产的总金额及各类财产的明细账;学校其他部门对其所使用与管理范围之内的一切公物财产均应设立分账册,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校各部门财产管理具体分工按谁使用,谁负责管理。 三、学校财产的购买登记与使用管理 1、学校基建和大型维修,大宗物品添置必须先经过校长同意,由主管副校长组织人员进行预算编制,并交学校行政会议确定,必要时须报县教育局批准;基建维修和大宗物品添置,必须通过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公开招投标,并以政府采购形式来完成。 2、各处室、年级部和备课组物品(财产)的添置,每学期开学前或上学期结束前由各处室主任、年级部主任和各备课组长向主管副校长或行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递交添置物品(财产)计划并填写《贵州省务川中学物品采购单》,主管副校长根据学校资金情况,以及使用部门的实际需要,确定是否进行采购,必要时须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后确定,再由行政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采购。学期中间如有急需小样物品(财产)需要购买,必须经过处室主任签字认可后,报行政后勤服务中心或其主管副校长审批,并填写《贵州省务川中学物品采购单》,同意后方可购买;学期中间如有急需大样物品(财产)需要购买,需由各处室填写《贵州省务川中学物品采购单》,提交至行政会议讨论后确定,再由行政后勤服务中心统一采购。 3、主管领导同意采购的物品(财产),由行政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两人以上前去购买(教学设备、图书资料购买中一定要和相关人员配合)。严禁未报批先购物现象发生。 4、上级有关部门或有关单位、组织无偿调拨的仪器和赠送的设备等,应由学校保管员登记入账,然后方可使用。 5、教职工办公、生活用品由行政后勤服务中心根据实际需要制订购买计划,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后,每学期开学前一次性采购发放。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1234

学生损坏公物赔偿制度 2006-3-2 为了加强学校物业管理,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配合学校的德育教育,特对学校公物损坏作出 如下赔偿规定: 一、凡属自然损耗而引起的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 二、凡属人为原因而导致公物损坏者,由行为人负责赔偿。如果查不出行为人,由该公物所在位 置的责任(或承包)单位负责赔偿。寝室内物品损坏而查不出原因者,由本寝室同学集体赔偿。 三、对于故意损坏公物者,除按规定赔偿外,学校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水电设施:按市场购入价等额赔偿,可修复者赔偿维修费用(含弱电) 2、桌、凳、床等用品: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3、铝合金、防盗窗(网):按损坏程度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4、玻璃设施:按规格、平方数,参照市场价照价赔偿。 5、树木、草坪: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6、体育设施:塑胶跑道按损坏程度及面积赔偿修复费用,其他体育设施和设备按损坏程度赔偿维 修费用,导致报废者作价赔偿。 7、实验仪器和设备:按学校购入价等额赔偿。 8、微机设备:赔偿维修费用,导致报废者全额赔偿。 9、建筑设施:根据损坏程度及性质,参照市场时价赔偿。 10、其他公共设施:校园内的各种标志牌、宣传栏等设施全额赔偿。 五、本规定自宣布之日开始实施、执行。 为完善学校公共财物管理制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良好道德品质,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各班级教室、宿舍门窗、玻璃、桌凳、双层钢床、灯具、黑板、讲桌、宿舍内电话等公物由总务处、校产管理员负责登记造册,由使用班级班主任签字、负责管理,不得丢失、损坏。 二、教室、宿舍内外的墙壁,教室前楼道栏板磁砖,由所在班级维护其整洁,不能有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公共场所(梯间、厕所、楼厅)的门窗、玻璃、灯具、开关、墙壁分到班级管理,由班主任全面管理。 三、对上述公共物品,学校由校产管理人员定期检查(一月一次)。如在教室、宿舍内有丢失、损坏现象,墙壁、楼梯有磁砖损坏、划痕、脚印、球印等现象,按规定由损毁人(或责任人)赔偿,如查不到损毁人(责任人)时,由责任班级赔偿。(公共场所的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现象,由责任班级追查损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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