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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姜大明

2016年5月12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1999年2月24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6年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第二次修订2016年5月10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第三次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二)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创新计划管理方式,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坚持绿色发展,实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四)严格执行国家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优先安排社会民生建设用地,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五)坚持协调发展,统筹区域、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优化。统筹存量与新增建设用地,促进存量用地盘活利用,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

(六)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土地合法权益,保障群众共享城镇化发展成果。

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指标;

(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

第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成果等确定。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计划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建设占用耕地、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和土地整治实际补充耕地等情况确定。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依据国务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确定。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专项规划和建设用地整治利用等工作进展情况确定。

第六条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为基础,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各地用地实际等情况,测算全国未来三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控制总规模。

第七条需国务院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审批、核准和备案的重点建设项目拟在计划年度内使用土地,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按项目向国土资源部提出计划建议,同时抄送项目拟使用土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发展改革部门。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本地规划管控、固定资产投资、节约集约用地、人口转移等因素,测算本地未来三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控制规模,以此为基础,按照年度间相对平衡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本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在相关省、自治区的计划建议中单列。

第九条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未来三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计

划指标控制总规模,结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的计划指标建议,编制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国务院批准,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确定后,下达各地执行。

第十条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授权的军队有关机关审批、核准、备案的单独选址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不下达地方,在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时直接安排。其它项目所需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等每年一次性全部下达地方。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下达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家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百分之五十预先安排使用。

第十一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由国土资源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国土地利用年度

计划总量指标,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划安排、农村建设用地状况、资源潜力和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分解方案并下达地方执行。

第十二条省级以下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予以分解,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分解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报国土资源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安排、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市县建设用地需求,合理确定预留省级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下达市县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并保障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合理用地需求。市县的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应当一次性全部下达。

第十三条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

批准使用的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区域政策、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按照违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

因特殊情况需增加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的,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定。

因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引发的抗灾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用地等特殊情况,制定灾后重建规划,经发展改革、国土资源、民政等部门审核,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先行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列出具体项目,半年内将执行情况报国土资源部。

水利设施工程建设区域以外的水面用地,不占用计划指标。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监管,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使用在线报备制度,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使用情况及时进行登记,并按月在线上报。

国土资源部依据在线报备数据,按季度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第十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于每年一月底前形成上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报国土资源部,抄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

第十七条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年度评估考核。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考核年度。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考核,以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等数据为依据,重点考核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和农村宅基地指标保障情况。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指标考核,重点考核实施管理、进展成效、群众满意度、整治利用质量等情况。

第十八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年度评估考核结果,应当作为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编制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对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视情况相应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对建设用地整治利用中存在侵害群众权益、整治利用未达到时间、数量和质量要求等情形,情节严重的,扣减下一年度用地计划指标。

第十九条节余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经国土资源部审核同意后,允许在三年内结转使用。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保障城乡规划 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内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城乡规划管理应以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为直接依据,城乡规划 尚未批准的或城乡规划未明确有关内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 事项未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 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2—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四条 城市用地分类执行住建部公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 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 式进行规划管理。针对创新、创业型等新业态用地性质的确定, 规划部门可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进行适当创新性探索。 第五条 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与建筑容量应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控 制性详细规划未经审批的,应参考其规划成果。尚未编制控制性 详细规划的,应参照总体规划和编制研究成果合理确定。 第六条 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成片开发建设的原则,应尽量与周边用地 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实施,不宜零星插建。 原则上,老城区10亩以下新腾空地块用于“增绿增益”工程,不再用于开发项目。 第二节建筑容量 第七条建筑容量包括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3—

建筑容量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区位、用地性质、用地规模、建 筑高度等因素进行控制。 第八条 居住用地建筑容量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进行控制,旧 城区可适当降低。 文化体育、教育科研、医疗卫生等用地建筑容量控制,按有 关专业技术规范执行。 核心商务区、行政中心、城市标志性地段等特定功能区块或 单独编制详细规划地段的建筑容量根据其特殊的规划建设要求控制。 工业用地建筑容量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 土资发〔2008〕2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等相关规定进行控制。工业项目内仓储物流用地参照工业用地进行管理。有特殊工艺要求的工业项 目可根据其工艺需求按照建筑系数进行控制。 第三节地下空间管理 第九条 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积极利用、合 理保护、公共设施优先的原则,鼓励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4—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 核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已经第五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三日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规范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28号)、 31号)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执行情况考核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控制用地总量。以国家宏观调控要求为目标,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对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计划执行情况统筹考核。 (二)突出耕地保护。从严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规模,突出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执行情况和补充耕地计划落实情况的考核。 (三)促进节约集约。围绕盘活存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提高进行考核。 (四)依法依规用地。通过实际新增建设用地和实际补充耕地考核土地利用计划的执行,衡量依法依规批地和用地,有效实施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 (五)促进差别化管理。依据计划执行情况考核结果,针对批地、用地、补充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等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实行土地计划指标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切实发挥土地利用计划评估考核的引导作用。 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考核,包括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执行情况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计划落实情况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申请人:徐闯 地址:江苏省泗洪县石集乡张圩村 法定代表人:徐闯 申请事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100亩 事实与理由: 根据国家畜牧业产业政策,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增长,在市场经济的充分激活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群众发家致富,过去老传统、老思想远远不够,在现在的实际中,根据当前我们石集乡土地流转实际情况,把散养户集中起来成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已是现代养殖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不仅解决了过去散养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空气污染,免疫不规范,疫病防范困难等生产技术难题。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申请人是已毕业的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以带领村民致富为目的返乡创业,于2009年创办了自己的养鸡场,现已形成年出栏3万羽的养殖规模,并帮扶多户贫困村民实现增收。在此期间也通过大量的学习与不断的实践,掌握了丰富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一套自己独特的养殖宝典。为积极响应石集乡土地流转,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更多的带领村民致富,增加村民收入。特向石集乡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建立一座存栏量为二十万羽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将为部分特困农户提供就业机会,并采取基地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从而带动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100亩。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石集乡人民政府 申请人:徐闯 2012年1月10日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立足保护资源、促进发展、保障民生,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切实保障我县各项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优先保护基本农田,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通过科学供地,促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供应总量与用途结构 (一)供应总量 X年全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134.7258公顷。 (二)用途结构 在X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8.408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6.7149公顷;住宅用地21.7387公顷,其中商品房用地

21.738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3.16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44.7003公顷。 三、空间布局 按照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区位和标准,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X年县城中心城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10%;X氟硅材料产业园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13%;X经济开发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53%;X产业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10%;X生态保护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14%。 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划分为:X铁路以西、X路以南、X以北区域,X镇X河以东区域,X镇X路以南区域。 X经济开发区范围划分为:X铁路以东区域,X镇。 X氟硅材料产业园范围划分为:X镇X河以西区域,X镇,X镇,X镇X高速公路以东区域。 X产业区范围划分为:X镇,X镇X高速公路以西区域。 X生态保护区范围划分为:X镇,X镇X路以北区域,X铁路以西、X路以北区域。 四、土地供应导向 (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1.保证重大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城市坏境,提升城市运行和服务水平。优先确保水利设施、能源保障设施和节能设施的建设用地供应,适度加大

规划设计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咨询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强化集团项目设计管理,促进项目设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获得最佳的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设计管理应本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做到“适用经济、安全美观、防灾抗灾、环境协调”,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本办法如与国家规范、地方法规矛盾的,应以国家规范、地方法规为准。 第二章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委托 2.1总体、单位、单项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外委设计,必须依据《工程委托单》,统一由工程主办部门负责。包括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委托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合同签订、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方案的修改、完成时限跟踪。 2.2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合同必须附有委托要求,规划设计要求必须包括设计效果、限额及主要材料、设备选型,出图数量、时间要求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及前期定位方案必须经董事会审定。

第三章初步设计、方案设计管理 3.1所有大型项目工程,必须按要求进行初步设计;单项工程设计,工程主办部门负责编制《设计委托书》,并报集团总管理处核准。 3.2设计单位的初步设计完成后,由工程主办部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要求后,报集团总管理处核准,工程管理部备案,方可送政府部门审批。 3.3初步设计图由工程主办部门负责跟踪及协调相关部门、专业的技术把关工作。 3.4凡能够自行完成的方案设计,由工程主办部门负责完成,外委的方案设计评审,由工程主办部门根据工程性质组织方案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安全性第一,其合理性、经济性、设计效果应以其具有的商业价值衡量,能为集团创造最大价值的就是好的方案设计。方案评审确认后,报集团总管理处核准,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设计。 3.5工程主办部门必须及时回复设计单位评审意见,要求设计单位按评审或审核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后需重新送工程主办部门复核后,报工程管理部备案,方可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送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备案。 3.6设计合同必须要有设计限额及材料、设备选用要求。材料、设备选用,必须以“安全、合理、经济”为原则,“价廉物美”为标准进行选用,避免材料、设备选用不合理造成浪费损失。 3.7设计单位在提交设计文件时,方案设计必须有工程估算;初步设计必须有工程概算;施工图设计宜有工程预算。

土地利用工作计划

土地利用工作计划 土地利用工作计划范文 一、在编制年土地利用计划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有关政策要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的前提下,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优化结构的要求,合理安排各业用地计划,确保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建设项目的必要用地,严禁计划指标用于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防止不报不批、批而不用,促进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 二、各县(区)在编制土地利用计划时,除按文件附件规定的表格认真填报外,还应提交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分析报告。 分析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近年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土地利用的实施情况分析;城镇村集约用地水平和存量建设用地情况分析; 年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及建设用地需求预测分析;补充耕地的.资源条件、资金保障情况、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情况等。 三、对独立选址重点建设项目,要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编制计划建议,并将年以前开工建设但未能报批的建设项目和年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用地同时列入年农用地转用计划中,以便统一纳入计划。对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未列入土地利用计划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土地开发整理增加耕地计划,按照补充耕地来源,分为土地

整理复垦和土地开发补充耕地两类编制。各县(区)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情况以及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情况,统筹编制补充耕地计划。 五、编制年土地利用计划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加强联系,抓紧做好编制工作,务必于年月26日前报送市局土地利用科。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申请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政府 申请人: 年月日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 申请人:××省××市××制药厂 地址:××省××市××路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引入外资扩大生产规模,进行基础建设,现依法申请生产用地8000平方米。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国家“七五”计划重点建设项目,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壮大,现已发展成为以制药为主,养殖、种殖、贸易为辅的大型企业集团,成为我国制药行业的排头兵。为进一步扩大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本厂于1995年与美国××制药公司共同出贵,拟建一条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药品生产线,约需建厂房6座,科研楼一座,外籍科学家公寓一座,共占地约8000平方米。而目前我厂现有空地仅100多平方米,远远不能满足进一步扩大生产的需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现根据《××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向××市人民政府上地管理部门提出如下用地申请:申请用地面积为8000平

方米,土地位置在本市之内,最好能与本厂旧址毗邻。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市人民政府 申请人:××市××制药厂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 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 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1988年10月26日成都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1988年12月7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根据1990年8月24日成都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1990年11月7日四川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保证国务院批准的《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都必须符合成都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服从城市规划管理,执行本条例。 第三条成都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必须遵循"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合理发展经济、调整工业布局"、"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妥善保护名胜古迹和有价值的古建筑"、"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勤俭建国和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不准"见缝插针";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和人口密度,切实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建设的综合效益。 第四条成都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完善分区规划及详细规划,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 成都市城市规划区外各区(市)县的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该行政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受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参照本条例,实施规划管理。建设规划管理 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严格控制新建大、中型生产项目。必须建设的项目,在作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时,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统筹安排,并会同有关部门选址、发给"选址意见书",一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建设具有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企业和项目。 第六条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从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一切建筑物、构筑物和公用设施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持有按国家规定程序批准的建设计划、设计任务书和其他批准文件,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定点申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确定建设地点及范围,发给"定点通知书"。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划拨土地的,报市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手续。 各项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申请,在领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交纳保证金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建设单位使用的地形图和规划设计图,必须采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的坐标和标高。 第八条各项建设工程必须由持有设计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按指定承担设计范围进行设计,严禁无证和越级勘察设计。 建设项目的总平面规划或设计方案必须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作初步设计或施工图。

土地利用工作计划总结

土地利用工作总结 201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国土资源局的大力支持和业务指导下,我县土地利用工作紧密围绕年度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双保”行动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规范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和落实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制度,不断规范土地利用各项管理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县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 一、2011年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回顾 2011年,随着国家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规范房地产用地秩序,建设用地供需关系进一步突出,在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日益严格的形势下,全县土地利用工作紧密结合实际,把握形势,服务大局,以“双保”行动为契机,围绕经济建设中心,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努力为县域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用地服务和用地保障。 (一)服务经济,认真做好建设用地供应工作 2011年,全县共组织供应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宗,面积 亩。其中划拨用地宗,面积亩;出让供地宗,面积亩,收取出让金总额万元。出让供地中,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宗,面积亩,收取土地出让金总额万元。在搞

好各项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中,坚持有保有压,重点保障重点工程、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用地。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禁止供地目录》、《限制供地目录》等有关规定,对所供土地严格把关,逐宗审核报批,确保建设用地供应工作依规合法。 (二)创新举措,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管理水平 按照“依法依规、突出重点、节约集约、优质高效”的原则,在保障和服务各类项目用地的工作中,创新举措,进一步规范各类用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更好的规范土地市场,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水平。 1、深化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 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工作长期以来一直是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一项坚持不懈的重点任务,虽然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不断地摸索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经验和做法,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和成效。一是挖潜节能,拓宽存量建设用地空间。继续加大闲置、空闲土地处置力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经营性用地开发及工业等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着重对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闲置、空闲等情况进行调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存量土地盘活情况。2011年,全县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余亩;二是严把项目准入门槛。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提高项目用地标准,强化用地预审,严格投资强度,推广节约集约用地项目,鼓励在原有的用地上增资扩建;进一步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严格控制工业用地规模,鼓励和支持标准化厂房建设;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加大实体项目供地,保证重点工程、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 )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3、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 时,按平行关系

土地利用股2015年全年工作计划

土地利用股2015年全年工作计划 2015年土地利用股全体人员,将在局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协助下,切实做好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主动服务于全区项目建设,开拓创新,积极进取。现为有序做好2015年利用股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合理编制全年土地供应计划 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保障我区住房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结合我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相关要求以及土地市场发展状况等,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及对目前全区可利用土地存量及增量用地情况进行了细致梳理基础上,编制我区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并将该供应计划呈报区政府审批。 2015年,经区政府审批共计划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约XXX 亩,其中商业用地约XXX亩,商住用地约XXX亩,工矿仓储用地约XXX亩,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约XXX亩,交通运输用地约XXX 亩。 二、结合供应计划有序的开展土地供应工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等土地供应工作,是我们土地利用股的主要业务,业务量大,而且手续繁复,在新的一年中我希望能大力推进净地上市,对上市交易的前期工作进一步细

化,特别是涉及地块上的附着物、建筑物的产权、债权债务要明晰,在征地、拆迁、上市交易、交地的程序上,我股室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到合理、规范。我们土地利用股内的成员将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做到每宗土地都亲临现场,并在规定的时限内有条不紊的完成一个又一个申报卷宗,最大程度的让外来办事人员满意。 2015年开年至今土地利用股,已完成土地供应工作XXX宗地,土地面积XXX亩,土地出让金XXXX亿元。 三、做好土地评估报告备案审查工作 严格按照《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庐山区地价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实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制度,及时组织评估备案小组评审会,严格审核备案的土地估价报告,要求“内容完善,结构合理,表述清楚,资料真实可靠,依据充分。” 四、按各级要求完成土地利用数据统计 土地利用数据是反映土地利用状态、动态变化、分布特点,以及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治理改造、管理保护和土地利用规划等所需的基础数据。利用股将每月通过省厅所下发的统计与监测所取得的数据并结合各中心所的每月上报的利用情况,完成土地利用情况统计、年度土地利用数据统计、目前我们利用股每月须完成数据报表: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统计表,2、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和利用情况月报表,3、省调度重大项目用地月报表,4、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宗地月报表。其外还要结合全局的中心工作完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3篇

土地使用权申请书3篇 (792字) 申请人:徐闯 地址:江苏省泗洪县石集乡张圩村 法定代表人:徐闯 申请事项: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100亩 事实与理由:根据国家畜牧业产业政策,随着国民经济不断增长,在市场经济的充分激活下,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群众发家致富,过去老传统、老思想远远不够,在现在的实际中,根据当前我们石集乡土地流转实际情况,把散养户集中起来成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已是现代养殖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不仅解决了过去散养所造成的环境破坏,空气污染,免疫不规范,疫病防范困难等生产技术难题。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生产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从源头对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控制,提升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有效提升疫病防控能力,降低疫病风险,确保人畜安全;有利于加快牧区生产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有利于畜禽粪污的集中有效处理和

资源化利用,实现畜牧业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申请人是已毕业的大学生,大学毕业后以带领村民致富为目的返乡创业,于20xx年创办了自己的养鸡场,现已形成年出栏3万羽的养殖规模,并帮扶多户贫困村民实现增收。在此期间也通过大量的学习与不断的实践,掌握了丰富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一套自己独特的养殖宝典。为积极响应石集乡土地流转,进一步扩大养殖规模,更多的带领村民致富,增加村民收入。特向石集乡人民政府申请土地建立一座存栏量为二十万羽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完毕后将为部分特困农户提供就业机会,并采取基地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运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从而带动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政策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用地100亩。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此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目录 .、八、- 刖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第二节加大补充 耕地力度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第四节 强化耕地质量建设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 用地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第一 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第二节优化配置 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牛态环境 第7V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兀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T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 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1 : 附表 建设用地指标 2 : 附表 园地指标 3 : 附表 林地指标 4 : 附表 牧草地指标 5 :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八、- 刖百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 997 — 20 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 0 0 6 — 2 0 2 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 0 0 5年为基期,以2 0 2 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 0 0 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 5 7 0 4.74万公顷(9 8 5 5 7 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 1 9 2.2 4万公顷 ( 4 7 8 8 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 2 2 0 8. 2 7万公顷(1 8 3 1 2 4万亩),园地面积为1 15 4. 9万公顷(1 7 3 2 3 万亩),林地面积为2 3 5 7 4.1 1万公顷(3 5 3 6 1 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 6 2 1 4.3 8万公顷(3 9 3 2 1 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 3.0 9万公顷(3 8 2 9 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 2 6 0 1.5 1万公顷(3 9 0 2 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 3 0.8 5 万公顷(3 4 6 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 5 9.8 7万公顷(5 3 9 8 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 1 9 9 7 — 2 0 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 9 9 7 — 2 0 0 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 0. 3 5万公顷( 3 0 5万亩),与1 9 9 1 — 1 9 9 6年年均占用2 9.3 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 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 0 0 5年与1 9 9 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 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 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2017修正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中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新型材料和现代管理方法。 第二章资质资格管理

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禁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第九条国家对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未经注册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人员,不得以注册执业人员的名义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未受聘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不得从事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活动。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 第三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与承包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发包依法实行招标发包或者直接发包。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招标发包。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方案评标,应当以投标人的业绩、信誉和勘察、设计人员的能力以及勘察、设计方案的优劣为依据,进行综合评定。

(推荐)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7 号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文盛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1999年2月24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6年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二)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四)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五)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包括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 (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为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 第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

土地竞买申请书3篇

土地竞买申请书3篇 (402字) 普安县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贵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并实地踏勘宗地后,对《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其他规定无异议,我们要求申请参加贵局于20xx 年1月1~10日举行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挂牌出让活动,竞买普安县盘水镇东街18号(原矿冶公司商业门市)共有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其中共用分摊面积平方米)及建筑面积平方米。 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身份证复印件。 我们愿意支付本次竞买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整及报名费人民币500元。如能竞得,我们保证按规定与贵局签

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挂牌成交确认书签定后1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履约保证金可由贵局没收,并由我们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年月日 土地竞买申请书二:土地竞买申请书(391字) xxx国土资源局:

经认真审阅x国土资源公告[20xx] 号经开区城南街道群文村3、7、8、10、13、14社地块的国有土地交易文件,明确知晓交易文件之条款,我们愿意遵守该交易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交易文件内容和土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我们申请参与该地块竞买,并授权___(身份证号:_________)为我方全权代表。 我们在提交本申请时,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伍佰壹拾肆万元存入你单位指定的帐号。 我们承诺:如能竞得,在签订有关成交确认书后,保证按时缴纳有关费用,签订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否则,视我方违约,你方可取消我们的竞得资格,全部保证金不予退回,并由我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竞买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 (1999年2月24日国土资源部令第2号公布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6年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耕地,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执行、监督和考核,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 前款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量,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第三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二)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四)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五)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包括: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 (二)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包括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 (三)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 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为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分类的基础上增设控制指标。 第五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 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有量目标等情况确定。 耕地保有量计划指标依据国务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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