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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苏州市工商部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推进苏州市市场主体信用建设,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法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9号),《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83号),《江苏省工商

行政管理系统黑名单管理制度》(苏工商个企[2014]50号),《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主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苏工商个企[2014]34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除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张家港保税区外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主体失信行为的认定与管理、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公示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包括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本办法所称市场主体,是指在本市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

册的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本办法所称的失信行为,是指市场主体在经营活动过程

中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达到一定程度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是指市场主体在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基本信息,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能反映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企业年报、处罚等监管信息和良好信息。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与管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公示等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客观、独立、准确、及时的原则,依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市场准入、监督检查、荣誉表彰等工作中,应当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第六条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探索市场主体

信用分类管理办法。按照“鼓励守信,惩戒失信”的原则,对市场主体实施从市场准入到退出的全程信用分类监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七条苏州市工商局及各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成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以及办公室、人教、财务、法规等综合保障部门和各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辖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督管理的

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指导督促相关业务部门落实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第八条苏州市工商局及各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业务部门,在实施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工作中,主要负责本部门涉及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整理、认定、应用工作;依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业务规范做好有关市场主体相

应的提示类、限制类管理工作;指导下级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第九条苏州市工商局及各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室、人教、财务部门做好人财物的保障工作;法制部门做好法制监督工作;信息中心负责做好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第十条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基层分局负责受托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监管信息的归集、整理工作;依据上级相关业务规范做好有关市场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机关的各类

社团组织,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发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作用,积极在会员中开展信用建设

活动,推进行业信用自律。在知名字号、知名商标评定等荣誉表彰活动中,应当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第三章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场主体失信行为按照严重程

度从高到低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严重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一般失信行为。

第十三条市场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严重失信行为:(一)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变更或者注销登记,被撤销登记的;

(三)组织策划传销的,或者因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

件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四)因直销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五)因不正当竞争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六)因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

全要求,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七)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八)因商标侵权行为五年内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九)被决定停止受理商标代理业务的;

(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严重的。

市场主体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规定行为之一,两年内累计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列入严重失信行为。

第十四条市场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较重失信行为:(一)因下列原因被列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黑名单的;

1.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告知工商部门的;

2.违反《电影管理条例》被吊销许可证并告知工商部门的;

3.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被吊销许可证并告知工商部门的;

4.违反《音像制品管理条例》被吊销许可证并告知工商部门的;

5.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被吊销许可证并告知工商部门的;

6.违反《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被取缔的;被吊销或撤销娱乐经营许可证并告知工商部门的。

(二)被列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无照经营黑名单的;

(三)被列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未履行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黑名单的;

(四)被列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预付款消费逃逸黑名单的;

(五)被列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农资经营黑名单的;

(六)被列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代理人黑名单的;

(七)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

(八)因故意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按自由裁量被一般处罚的;

(九)因在责令期限届满未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的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限制类警示管理的;

(十)因对市场主体名称争议处理中,责令限期更改名称逾期未更改的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限制类警

示管理的;

(十一)因被政府及相关部门依法责令关闭的被江苏省

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限制类警示管理的;

(十二)因被政府相关部门吊销、撤销专项许可或者前

置许可期限届满,未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或者注销手续的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限制类警示管理的;

(十三)1年内被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单次罚款一万元以上或没收金额、物资5万元以上的;

(十四)1年内发生2次以上一般失信行为的。

第十五条市场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一般失信行为:(一)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按自由裁量被从

轻或减轻处罚的;

(二)被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施提示类警示管理的。

第四章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公示

第十六条信用信息归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生、征集、录入、维护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活动。

第十七条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职能处(科)室、基层分局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通过“江苏工商电子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俗称二版软件),按照“谁产生(登记、监管、执法)、谁征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信用信息归集。

第十八条信用信息应当在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完毕,信用信息的录入应当及时、准确、完整、有效。已录入数据的修改由该项数据的提供机构负责。任何单位、个人非依规定权限、程序不得擅自修改、增删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第十九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的内容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中获得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或者以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要经办部门颁发的良好信息,如重守企业称号,知名字号,知名商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认定信息;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第二十条市场主体信用信息通过数据交换形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和苏州市经信委“诚信苏州”网站上公示,未交换的信息在苏州市工商局政务网站、各市、区市场监管局政务网站或地方政府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一条市场主体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

涉及自身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信息产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异议申请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之日

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作出相应处理,并书面答复申

请人。

第五章失信行为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苏州市工商局及各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各职能处(科)室在对市场主体失信行为实施管理时,对照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对市场主体进行分类。

第二十三条对于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采取

下列管理措施:

(一)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二)撤销已有的荣誉称号;

(三)有效期限内不得评先评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方式。

第二十四条对于被列入较重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

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一)作为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抽查的重点;

(二)撤销已有的荣誉称号;

(三)二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管理方式。

第二十五条对于被列入一般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当年

度不得评先评优,并应当采取信用提醒、诚信约谈等方式予以管理,督促其停止失信行为并进行整改。

市场主体接到信用提醒后无故不纠正相关失信行为或者无故不参加约谈、约谈事项不落实,经督促后仍不履行的,上升为较重失信行为予以管理。

第二十六条受政府委托,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授予市场主体荣誉称号评比的,由承办部门提请政府,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建议撤销已有的荣誉称号,有效期限内不得评先评优;对被列入较重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建议撤销已有的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业务主管机关的各类社团组织,

授予市场主体荣誉称号评比的,由业务指导部门提请该社团组织,对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建议撤销已有的荣誉称号,有效期限内不得评先评优;对被列入较重失信名单的市场主体建议撤销已有的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市各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日期起施行。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新模式(通用版)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新模式 (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5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管新模式(通用版) 目前,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而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更是安全事故的多发行业,因此,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作为监管部门,为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现场,我们应当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提升安全监管服务水平,更加注重创新监管模式,强化服务理念,注重监管实效,促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向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 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不足,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素质和数量配备亟待提高和充实。 2、园区、乡镇工程存在不按基建程序违规违章施工和未办理安

全监督备案现象,安全生产状况不容乐观。现有的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不能完全适应当前的监管形势。 3、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文明工地创建力度、创建水准有待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预案及施工现场各类安全专项方案缺乏可操作性,救援演练工作尚未全面开展。 4、建筑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及处理制度有待进一步严肃和规范,处罚的措施和手段有待提高。出现事故,首先想到的是处理直接责任人,达不到事故反面教材的作用与目的。 5、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存在安全管理缺位、失位现象。这里要提一下有些监理单位,总监不到岗履职,监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对于施工单位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不认真核实,敷衍了事,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目前我们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努力推进建筑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充分利用LBS系统、安全网络终端、短信平台系统,进一步提高预警提示的作用和效果。

分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分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1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来讲,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整体项目的成败,同时与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息息相关,一旦质量安全监管存在漏洞,则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和重大的社会影响。在实际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不仅存在诸多环节,而且各环节之间相互作用,再加之其他一些影响因素,很容易导致工程质量安全无法达到设计的标准要求。这就需要强化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以项目主体质量安全为基础,在抓好核心工程的质量安全的同时,还要对建筑施工的质量和质量安全进行有规划和全方位的控制和管理,有效的避免施工过程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项目的整体效益,更好的推动建筑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2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 施工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 在当前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部分监理单位对于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把关不严格,不能及时发现施工设计时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导致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监理不到位,没有对施工过程进行定期复查,极易埋下质量安全隐患。另外,对于建筑单位没有完善的惩罚制度,这就导致部分建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缺乏责任意识,对自身的建筑行为缺乏自觉性和有序性。2.2 建筑企业过度追求利益而忽视工程的质量安全 2.2.1 多次分包,施工计划规划不合理 当前建筑行业具有非常好的发展前景及可观的收益,这也导致大部分承包单位都会承包大量的工程来获得较好的收益。但随着承包工程数量的增多,私下工程项目会存在多次分包的现象,这对工程质量安全控制带来了较大的影响,施工设计和规划都无法达到精细化和专业化的水平,建筑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2.2.2 用料和设备上的质量隐患 建筑材料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保障,一旦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采用不合理的建筑材料,或是建筑机械设备配备达不到标准的质量要求,不仅会影响工程施工效率下降,而且还会在施工过程中埋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2.3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完善 2.3.1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方法缺乏科学性 当前建筑工程在选择施工企业时,往往并不重视施工水平,更多关注的是施工费用,但一些施工费用较少的施工单位,其在施工技能和管理方法上都存在许多问题,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更不到位,这就导致整个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频繁发生。 2.3.2 施工人员整体水平较低

浅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

浅析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筑工程行业进入飞速发展阶段,但是因为多种因素影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存在漏洞,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本文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潜在问题的方法,以期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事业提供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题;策略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作用 高质量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既可以提升投资效益,还可以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建筑工程对社会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对于建筑工程来讲,工程质量直接的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影响,所以就需要高质量的建筑工作安全监督工作。建筑工程行业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其建设周期较长,还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而且人员流动性强,只有注重安全监督管理,才可以高效开展施工建设工作。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潜在问题概述 2.1监督方式单一

通常情况下,建筑工程的施工周期较长、工种复杂、专业多、施工设备及施工材料多样,所以传统的质量监督方式已经不能很好的符合现代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要求,仅依赖质量监督机构已经不适用于当下建筑工程行业。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方式方法的创新速度与组织结构建设发展速度不配套,某些基层的监督工作在管理方法及管理经验等方面存在严重的漏洞,并未建立长期有效、科学合理的新型监督系统,因此就造成某些建筑工程质量不能得到系统全面的检验、评定以及科学合理的掌控。 2.2政府监督被社会误解 政府工程质量监督组织成为工程质量相关的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监督有较强的依赖性,工程质量监督组织被定位为工程质量负责人,那些直接参与建筑工程建设的单位却无动于衷,这和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建筑工程责任主体发展规律相违背,因此政府部门自然而然成为工程质量主要的负责人,这就导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出现各种各样不和谐因素,工程建设参与方的质量责任意识也随之下降,严重依赖工程质量监督,这对大众对于质量监督机构职能定位及提升建筑工程建设参与者的质量责任意识均是极为不利的。 2.3监督人员综合素质不高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作为综合化较高的作业,涵盖了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等方面。因此,监督工作人员的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

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项目 莱芜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项目,于2017年5月正式上线运行,面向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等多种信用主体提供了信用信息归集、查询、公示、共享和政策解读等多种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随着国家、省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国家对信用示范城市评选的标准更加成熟,城市信用监测的指标更加明确,对信用平台与信用网站一体化,联合奖惩体系,信用双公示系统,省、市、县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信用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提升信用体系整体水平,提高信用平台的服务和应用能力,响应新政策,实现新思路,满足区县对信用体系建设的迫切需求,现需要对莱芜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信用莱芜”网站,围绕功能扩展、服务提升、安全保障等方面进行升级优化。 1、网站续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充分认识加强全国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原有网站“信用莱芜”基础上进行网站风格一体化的统一,完善信用查询报告功能,增加网站实名制认证、新闻考核报送系统、网站效果分析、社会信用服务等功能。 2、平台续建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文件,建设莱芜市政务外网门户、新增内容管理系统、个人工作台、统一异议处理管理、信用关系图谱、消息平台、信用修复、信用查询报告、信用预警、信用大数据分析等功能。 3、联合奖惩系统 根据国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建设联合奖惩子系统,根据文件要求及现阶段业务要求,推动联合奖惩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经过需求调研,系统应提供知识库管理功能,在原有联合奖惩备忘录的基础上,梳理结构化的梳理法律和政策明确规定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供用户下载、查阅。为贯彻国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机制,系统具备联合奖惩管理功能,通过数据类别分类,资源配置关联、惩戒对象配置、惩戒措施配置、数据分发等功能,实现数据整理、信息推送、信息展示等动态协同功能,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健全政府与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等组织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促进政务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互动融合,最大限度发挥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作用。为响应国家建立联合奖惩触发反馈机制,系统还应具备奖惩反馈与反馈情况统计功能,充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发起与响应机制。 4、政务应用建设 为政府机关、企业、个人和信用服务机构等各类用户提供基于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的现场信用服务。系统可通过现场服务人员为用户提供企业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授权查询、信用自查、信用查询报告生成及打印等服务。 莱芜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对接,将国家、省、市信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智慧工地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系统 深圳市佳信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适用范围 本系统主要用于辅助安全监督站对建筑项目的安全施工进行管理。包括下达处罚通知书、管理项目资料、统计各类数据等。 同时也用于安全监督站对内部工作的管理。包括工作审批、工作组等。 二、操作环节 本系统主要分为建筑项目、监理企业、安监站三个部分。 1、建筑项目:该部分为建筑项目所用。主要功能有查看项目信息、检查记录、处罚通 知书,管理人员资料、重大安全隐患、特种作业证。上传各类附件。 2、监理企业:该部分为监理企业所用。主要功能有查看监理资料、在建项目、竣工项 目、项目信息库、检查记录、处罚记录,管理监理上报资料。 3、安监站:该部分由站领导、副站长、工作组长、工作组员组成。主要功能有管理项 目信息、处罚依据、检查记录、特种作业证书、群众来访登记,审核竣 工评价,下达、审核和管理处罚通知书,查看扣分汇总、竣工评价统计、 受监工程一览、重大安全隐患一览、安监情况记录和系统管理。 三、涉及功能 1、建筑项目 角色定义:项目角色主要是向安监站提供项目人员资料、特种作业证资料和竣工评价。 所属功能: 1)项目信息:查看该项目的主要信息。 2)管理项目人员资料:查看、添加项目人员资料。 3)重大安全隐患:查看、添加和管理重大安全隐患。 4)特种作业证:查看、添加和管理特种作业证。 5)检查记录:查看该项目的检查记录。 6)处罚通知书:查看该项目的处罚通知书。 7)竣工评价:填写竣工评价并交予安监站审核。 8)上传附件:用于各类图纸、报告的上传。 2、监理企业 角色定义:监理角色主要是管理自身所负责的项目,并向安监站上传监理周报等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探究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探究 发表时间:2019-01-03T10:49:21.537Z 来源:《建筑细部》2018年第11期作者:陈轩若 [导读] 建筑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施工方的直接利益,更为关键的是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了使用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 定西市建筑管理总站甘肃省定西市 743000 摘要:建筑物的质量不仅关系到施工方的直接利益,更为关键的是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了使用者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因此,建筑行业只有不断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才能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管理水平,进而降低我国工程事故率,提升我国建筑工程的总体质量。 关键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重要性 在建筑中,安全一般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质量安全,另一个是工人的安全。这两方面都是极为重要的。质量的安全所代表的,就是建筑本身的耐用程度和安全性。如果建筑无法满足安全性,那么一旦有人进入其中,就会产生巨大的安全隐患,如果发生倒塌等事故,那么整个建筑公司都会覆灭,要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而且这种工程也会对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的伤害。所以,任何一个建筑公司,都绝不会允许质量安全问题的发生。而一些小的质量安全问题,例如墙体裂皮等情况,也都会第一时间进行弥补,否则会影响建筑的整体,这是建筑公司绝对不能接收的。而另一方面的工人安全问题,也是非常重大的。在施工中,一般来说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尤其是一些工业器械,其危险性非常的高,如果不能正确的操作,那么将会产生巨大的杀伤力。因此,在建筑施工时,需要对中两项安全进行严格的监督。这样才能保证社会更好的发展。 2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2.1曲解质量安全工作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由各地区质量监督站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被定义为工程质量负责人,这就让很多建设单位产生曲解,认为工程质量与企业并无直接关系,一旦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质量负责人。这种观念与我国建筑市场发展规律不相符,也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容易造成理论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与实际工作背道而驰,降低建设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建设单位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曲解,不利于监督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更不能对建设单位形成约束和管制。 2.2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意识不强是导致质量安全管理不到位的主要原因。监督部门部分管理者质量安全监督意识不强,导致下属的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如:部分管理者并没有意识到该项工作能够对建筑工程质量起到多大作用,施工单位才是提升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进而导致质量安全监督作用薄弱。正是这种消极的监督态度,导致部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让手中的监督权力流于形式,这也是我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消极的工作态度极易造成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出现失误,这就无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因此,提升管理部门的责任意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势在必行。 2.3监理单位监督不到位 在建筑施工中,监理单位是监督施工单位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责任人。现阶段,部分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不足,对施工工法和施工方案审查不严格,导致现场施工环境较为混乱,极容易造成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此外,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积极性不强,没有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也容易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 3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点分析 3.1提高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使其积极防范施工中的风险 从行业性质上而言,建筑行业本身危险系数很高,这就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有着高要求。因此需要施工人员有效的、积极的对施工中的风险及时防范。所以,这就需要全面加强施工企业相关人员安全意识,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为顺利进行各项工程打下基础。此外,在提高施工企业人员安全意识中,最为关键的是加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使其真正意识到自身安全意识高低对于施工质量加强的重要性。 3.2加强安全监督执法手段,落实安全监督执法工作 项目建筑中各大环节安全监督工作需要落实好,加强日常的跟踪监督,将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并制定具体的、可行的施工措施,要从严从重整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需要停业进行整顿,保证可以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执法中各项工作。 3.3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明确监管人员的工作职责 结合建筑市场中各项要求,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制,加大力度核查建筑工程,各大建筑企业都需要做好设计与规划建筑工程工作,并运用规范的、统一的标准来管理施工单位,同时工程从施工计划到施工中各个过程都需要严格遵循具体要求开展,监管工作人员应明确自身工作职责,防止出现徇私舞弊情况。此外,明确监管人员职责,在出现施工事故中,可以找到相应的责任人,防止权责不清。对于工作中表现优异的监管人员,及时进行奖励,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以此提高监管人员工作积极性,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3.4严格遵循程序规定办事,从整体上控制施工质量安全 一是,设计和规划施工方案都需要结合具体程序严格进行,反复进行核查实验,保证可以加强施工计划整体质量安全。工程管理工作人员需要做好交接和沟通施工方案工作,注重排除施工计划中潜藏的不安全因素,有效设计建筑工程中各项环节,有效利用各大资源做好控制施工设备质量工作,加强管理与利用施工物资,保障施工中的质量安全。二是,施工企业需要向知名度高的原材料生产商购进设备与材料,同时在选择材料与设备中要严格控制好施工材料的进场与出场,选用环保型的材料,做好分类、保护以及存储物资工作,以确保设备与材料的安全性、有效性。 3.5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素质素养,树立现代化施工意识 一是,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要加强工作效率与质量,建筑企业需要对现有的质量安全监管理念与模式及时转变,并根据当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现代化、合理化管理方式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新的质量监管方式来提高建筑行业发展能力。二是,需要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试题样本

安全监督管理试题 一、单选题( 共50题) 1、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是指受( )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 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 A、市级 B、县级 C、省级 D、乡镇级 【答案】B 2、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人员数量应能满足工作需要, 一般情况下直接从事监督工作的人数市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不少于( ) 人, 县级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不少于( ) 人。 A、10 5 B、8 5 C、9 4 D 、15 4 【答案】A 3、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占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人数的( ) 以上。 A、65% B、70%

C、80% D、75% 【答案】D 4、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考核合格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每( ) 年进行一次复核和岗位考核。 A、1 B、2 C、3 D、4 【答案】C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督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只有土建、机械和电气专业 B、监督人员应具有1年及以上的施工安全管理经验 C、安全监督机构的考核内容包括监督档案的建立情况 D、施工安全监督内容不包括处理相关的投诉和举报 【答案】C 6、有关监督人员考核内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履行情况 B、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C、所监督的工程是否发生安全事故 D、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答案】C 7、监督机构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等, 予以查封、扣押, 并在( ) 日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A、10 B、20 C、15 D、30 【答案】C 8、一般工程项目在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装饰装修阶段, 每个阶段日常监督抽查不少于( ) 次。 A、5 B、2 C、10 D、1 【答案】D 9、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工程被责令限期整改后, 施工单位应当排除隐患后, 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B、责令限期整改的项目监督机构可直接实施行政处罚 C、监督机构无权直接向社会公布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安全生产不良信息 D、已按工程项目监督工作计划履行监督职责情况下出现安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用表(江苏省)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用表 目录 十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十四建设工程施工复工申请报告书 十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月度自检评定表 十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竣工自评报告 十八中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二十恢复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二十一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安全监督验收表 二十三终止施工安全监督申请书 二十四建设工程施工结束证明 二十八事故简要信息报送表 注:上述用表编号与监督机构内部《安全监督档案》编号一致。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监督备案号: 苏州高新区安全监督站 (安监机构): 接你单位 2015 年 11 月 9 日签发的 4 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紧急通知》,我单位立即组织整改,已将 苏州高新区文体中心土建安装 工程存在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毕,特此报告。 整改情况如下: 1、建筑工地砖砌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2、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道路宽度应大于3m 。 3、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七个一”,主要道路及门口进行定时洒水抑尘。 4、工地裸露地面采用黑网进行覆盖,超个3个月进行复绿处理。 5、集中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施工单位意见 项目经理(签字): 施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项目负责人(签字): 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有关资料 份(张) 。 建筑工地砖砌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 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道路宽度应大于3m 。 十二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整改完成报告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关于建设工程质 量安全的调研报告 自XX年8月以来,我站组织监督人员对县区和市本级监督的工程项目进行了调研,全市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工程结构安全,未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工程地基基础、主体 结构实体质量满足设计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 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资料基本完整。各责任主体均 建立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工程质量 安全责任制落实较好,措施基本到位,工程质量安全 水平均衡发展。但也还有一些质量安全问题仍然存在,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工程质量方面 1、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因商品混凝土材料的多样性、温度变化、施工荷载过早加载、施工工艺的复 杂性以及混凝土的固有特性等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和 后期使用时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装饰装修工艺不当,装修材料集中堆放,在墙上随意开槽打洞及振动造成 后期使用时出现裂缝。 2、填充墙与梁、柱、剪力墙交接面因抗裂措施不

当,温差变化,不同材料收缩变形不一致,出现裂缝;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墙面抹灰层空鼓、裂缝;部分填 充墙体材料自身收缩变形量大引起的裂缝。 3、施工工艺不到位,造成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及窗周局部渗水。 4、施工控制措施把关不严,造成墙面垂直度、平整度、室内门窗洞口几何尺寸误差偏大等。 5、企业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够,技术交底不到位,从业人员施工水平参差不齐,质量意识不高。 建筑施工安全方面 1、部分临边洞口无可靠有效防护措施,导致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 2、深基坑、高截坡工程未按规范程序施工,导致基坑变形,周边地面开裂,坡体滑移等隐患。 3、施工临时用电未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线路保护措施差,漏电保护装置缺失。 4、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方案与现场实际搭设脱离,检查验收执行不好。如钢管壁厚偏薄,安全目数不满 足要求、材质耐久性差,悬挑脚手架钢梁锚固段长度 不够等常见问题屡禁不止。 5、起重机械安拆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 市场行为方面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发表时间:2019-01-02T10:56:22.49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9期作者:廖君源 [导读] 探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福建省 3500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居民对于住房改善的需求越来越强烈,建筑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相当重要的一个行业,同时建筑业也是一个事故频发的行业,每年因人为管理不当或者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屡见不鲜,使得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成为了监督管理部门需要常抓不懈的问题。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遏制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因此,探讨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议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概述 1.1组成要素分析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由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单位和中介组织组成,各方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同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在这一体系中,安全监督机构是最高层次的管理者,它监督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的安全生产行为。建设单位是次高层的管理者,他在受到安全监督机构监管,同时还可以监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而监理单位是第三层次的管理者,他受到安全监督机构和建设单位的监管,同时还管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施工单位处在管理体系的最末端,是名副其实的被管理者。但是建设项目能否确保施工安全不仅仅是施工单位的责任,而是所有相关部门共同作用的结果。 1.2管理模式 我国目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是由国家监督、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四个基本面组成。从纵向来看,主要是依靠上级机关对下级部门业务考核,新标准、规范的宣贯以及执法能力培训等实现监督管理;同时下级机关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使上级能够及时调整政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从横向来看,主要是依靠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主体实现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并且引进社会力量,调动群众和新闻媒体,及时曝光和举报建设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施工企业内部要加强自控,扎实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身素质。 1.3管理内容 政府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是以工程实体是否形成为界线将其分为施工前的安全监督、施工中的安全监督和竣工后的安全监督三个方面,是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思想的具体体现。 开工前安全监督机构要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审,其内容如下:审查建设单位保证施工安全的措施、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列支情况、达到施工队进场条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配置、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对审查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对现场进行复查。 施工期间的安全监督管理是整个安全监督最重要的环节。施工过程动态性使得安全隐患也呈现动态性,建筑工人物化的劳动变成了工程实体,该过程的安全监督仅仅依靠安全监督机构的力量是不够的,需要设计、建设、监理单位的密切配合。该阶段的安全监督需要把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纳入监管的全过程,使其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竣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是针对装修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督管理。这一阶段管理的核心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内容是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外挂吊篮的管理以及各工种交叉作业等。 2.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建议 2.1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法律法规 目前,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的法律主要是《建筑法》,在新形势下,《建筑法》中的一些规定已经落后于形势发展的需要。因此,对《建筑法》进行完善,并在此基础上,设立新的法律法规是很必要的。国家要加大关于建筑市场法律法规建设工作,地方政府也需要根据地方建筑市场发展的特点与个性,完善相关法规。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对建筑公司市场准入标准、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强制性监理、质量检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保修等各环节的工程建设质量行为进行法律规范,通过完善法律法规,为有效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有效保障工程的质量。 2.2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责任,源头控制,规范管理,积极推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第一管理者对安全工作负总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规定配备各专业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自下而上形成安全保障体系。 2.3创新管理理念,应用现代科学技术 由于建筑行业传统的管理理念是以表层内容为主,缺乏实际意义和效果,不能适应现代建筑行业的发展,因此要创新管理理念。企业要加大安全投入,引进先进技术和手段。由于现代建筑施工中作业面相对集中,作业人员密度大,导致安全管理的难度被加大。可以通过在施工难度和危险性大的那些区域安装电子信息管理监控系统,保证能够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施工现场的实际安全生产状况。对监控领域的生产活动和机械设备进行不留死角、全天候地记录,更有效监控施工安全难点和重点部位,随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整改,并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找出管理漏洞和弥补,大大丰富企业安全管理手段。 2.4强化工程监理环节 作为监理机构,要切实发挥作用,履行自己的监理责任。要能够创新工程监理的思路方式,能够实现差别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通过飞行检查和随机抽查,常规性检查等多种方式,提升工程监管的力度。如果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就要及时公开监督执法情况,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进行曝光,通过多方力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顿,提升工程质量。监理机构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突出质量监理,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版)

( 安全论文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 作(新版) Safety is inseparable from production and efficiency. Only when safety is good can we ensure better production.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at all times.

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新版) 摘要: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作为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管什么?如何管?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这个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就会直接影响甚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文章从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从政府监管的层面上提出了相关的安全管理对策和措施,包括建立安全评价体系、安全监督管理和组织方法等。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建筑安全评价体系;安全技术 1引言 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大,不安全因素多,是事故多发行业。近几年我国建筑业的死亡率是所有工业部门中仅次于采矿业的最高的行业,损失巨大,令人痛心。虽然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强制实

行了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了建筑市场的准入控制,并进一步加强对建筑企业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检查力度,但伤亡事故仍然时有发生。伤亡事故多主要是由建筑行业的特点决定的;而安全管理是一门科学,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群众性、综合性非常强的工作。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以及全社会都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传统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要求。现在需要应用科学的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真正把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做好。应认真研究建筑业安全管理的现状,树立新的安全管理理念,建立新的符合建筑业管理规律和项目管理特点的安全管理模式,为最大限度的减少或杜绝安全事故而努力。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现状和原因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兴建了更多的高层和超高层以及体系结构复杂的建筑,而且随着建筑用地资源的日趋紧张,一般的建筑施工场地都很狭小,并且工期紧迫,主体、安装和装饰交叉施工的现象较多,这些因素都大大增加了出现伤亡事故的概率。造成这种现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体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的公开、公正和透明原则,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充分履职,严格追责,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必须由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共同实施。监督的基本工作单元为监督小组,监督的工作内容包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全部过程。监督小组在监督科科长的直接负责下开展工作。 第二条以下监督工作,应由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少于两名监督员参加: ①监督交底; ②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 ③分部、子分部工程中间验收及单位工程验收监督; ④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 ⑤每月的工地现场巡查; ⑥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第三条监督文书及监督报告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监督文书中若涉及实体质量及技术问题,应由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名。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应由监督

小组成员集体讨论、做出初步决定意见,由站分管领导审批后才能下达处理决定书,站分管领导认为需提交站务会研究的,由站务会议研究后再下达处理决定书。 本条款中重大问题是指以下情形之一:①对责任单位记不良行为记录或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②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③对工业园区项目下达停工整改监督文书的。 第五条督查指导科在站长的领导下组成抽查巡查小组,对各科室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进行每月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条质量安全监督一线人员,对正常管理项目必须每月至少2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项目,每月至少3次到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督查检查,对非正常监督项目(重点项目)每月至少4次进行质量安全跟踪记录和查处,并将所有项目监督管理情况及时登录站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网和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对非正常监督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质量问题,要形成专题调查报告,报站务会研究,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条严把建设工程开工安全条审查关。 、监督科在接到项目开工安全条审查申请后,分管领导要委派安全监督员,在个工作日内按照《xx省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审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安全生产条核查,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查意见;对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的项目,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 (建质[2005]184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完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借鉴部分地区经验,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执行。各地要注重总结监管经验,创新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方式,全面提高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 附件: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建设部 二00五年十月十三日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 1、总则 1.1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管,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和装饰装修工程等实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3本导则所称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督促各方主体履行相应安全生产责任,以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为。 1.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遵循属地管理和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针对有关责任主体和工程项目,健全完善以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2.1.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1.2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制度。 2.1.3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制度。 2.2.4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制度。 2.1.5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2.1.6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 2.1.7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要点 一、安全管理 1、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并认真贯彻执行,定期进行考核。 3、制定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4、明确安全管理目标,并对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按规定认真进行考核。 5、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审批手续完善;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建部规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6、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全面、有针对性,并认真履行签字手续。 7、对危险源进行辩识,重点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控制、检查、验收及应急处理工作。建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检查有记录,检查出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必须如期完成整改。 9、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及时认真的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农民工学校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活动。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明显隔离。 2、施工围挡连续。建筑施工现场面临主要干道的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道路不低于1.8米,全封闭设置;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等硬质材料,并做到坚固、平稳、整洁。 3、门楼美观整洁。工地主出入口应设置大门和值班室,门楼上标注工

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和企业标志;工地大门应规整,设有人行通道,没有车辆出入时处于关闭状态;值班室内有值班人员和值班制度,配备值班登记表和安全帽,主入口道路必须全部硬化。 4、图牌规范齐全。工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五牌一图”,图牌要鲜亮、醒目、整洁。 5、生活环境卫生。施工现场门前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有污水外溢,发现墙面“牛皮癣”要及时清除、同色覆盖,工地材料不得占道堆放。 6、现场管理严格。工地内主要道路应硬化处理,垃圾清除应及时;施工、生活用水有组织排放,保持通畅,不得有大面积积水;建筑材料分类、有序堆放,标识清楚、准确。 7、宣传氛围浓厚。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醒目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和“文明创建”宣传标语、标牌,标语、标牌要保持整齐美观,发现破损立即更换。 8、生活区内应配备给职工集中住宿、食堂、学习、厕所、淋浴房及盥洗处等场所,且设施齐全布局要求合理,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9、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生熟食分开,“三纱”齐全,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10、现场灭火剂、消防水源、消防沙箱、消防栓箱等防火设施按照要求设置、配备到位。 三、脚手架 1、施工方案能够指导施工,审批手续或专家论证程序符合规定。 2、落地式脚手架基础硬化处理,排水畅通,垫板符合要求,无下沉现象。 3、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规格、安装等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悬挑搭设高度不得大于20M, 一根悬挑梁承受一跨荷载;悬挑脚手架立杆底部设置高度不低于10cm的短肢,确保脚手架不发生滑移;悬挑层架体与建筑结构之间间隙应使用木板封闭严实,防止物体坠落。 4、连墙件拉结坚固,且按规定要求设置。 5、脚手架外侧张挂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严密;架体隔层满铺脚手板,并且梆扎牢固。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发表时间:2018-06-06T15:26:14.690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6期作者:蒋慧艳 [导读]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涉及的工作较多,如果没有得到良好的控制,很有可能引发不同程度的安全管理问题。 天津生态城环保有限公司天津市 300467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行业的规模和数量都呈现增长的趋势,建筑结构的设计和施工也逐步变得复杂,这给现场施工人员的施工带来了难度。本文阐述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关键词:安全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监督;事故;隐患 引言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涉及的工作较多,如果没有得到良好的控制,很有可能引发不同程度的安全管理问题,但受到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施工工艺等因素的限制,施工单位并没有过多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追求经济效益,增加了安全事故出现几率。 1建筑施工现场的特点 专业人员操作区域是构建建筑的核心点,其自身具有比较鲜明的特点,比如,使用劳动设备的短期性、施工环境的复杂性、施工流程繁琐和辅助工具的频繁更换相伴等。因为在限定的区域内聚集较多的操作人员、材料、工具,所以呈现出明显的不安全性,这样的状况势必会给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那么为了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需要对施工区域的特点进行说明,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劳动技术含量高,工程进度提升幅度大、不安全因素明显存在;②工程涉及到的投资环节较多,操作区域监管规范化,管理要求较高;③施工人员流动性强,总体队伍的职业素养不高,学习工作停留在表面。 2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没有严格履行相应职责 有一小部分工程部门对于相关的规章制度重视程度不够,私自将工程划分外包、签订霸王条约,借助他方垫资施工,拖欠施工款项,使得工程安全监管工作的财力紧缺,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劳动区域安全施工的维护成效,也导致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呈现不全面的状态,同时相关人员又将工期明显提前,而造成施工各环节联合运行和过劳施工,直到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还有一些监管部门只注重工程方规定的高效施工进行监管,忽略了其本职工作原则;一些监管部门人员也没有充分理解具体安全操作规程,也不能在第一时间将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做出明确的判断,制定具有现实作用的改良办法。 2.2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 近年来我国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虽基本形成,但配套的制度建设之间衔接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些条款的可操作性并不强,安全施工标准的系统性还有待提高。随着工程复杂性的不断提高,一个项目中多个工种、多个分包商同时交叉施工,这对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新的挑战。近年来出现的大批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其素质良莠不齐,许多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偷工减料、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时有发生,而施工人员又隶属不同企业,这给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带来极大难度,很难实现对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因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检测器具短缺落后等因素,安全监管人员的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多数还是凭经验眼睛看、耳朵听、手触摸的传统方法,影响了安全监管的科学性。 2.3安全监督队伍的现状和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极不适应 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主要存在着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无编制或编制过少,不能满足建筑队伍不断发展扩大,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为了降低费用,有些工程还让监督人员一人身兼两职,既管质量,又管安全。施工质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因此施工现场的管理上往往只能是看到了质量,顾不上安全,导致安全监督名存实亡。 3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 3.1搭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平台,建立多方联合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现场项目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按规定选配有较强责任心、敢于管理、有安全生产实践经验和资质的人员担任专职安全员。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 3.2规范制度,完善相应法规,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企业要加强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建立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建立事故档案。总包、分包单位要加强工人培训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劳务工人特别是新进场的工人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从事相关劳务,做好班前交底工作,杜绝违规行为。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及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应利用信息管理手段建立诚信体系和不良记录,把企业市场行为、安全业绩和存在问题全部纳入,与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评优评先、行政处罚直接挂钩。 3.3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 要想有效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就必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管理工作,这主要是由于施工现场是整个工程项目的主要场所。对此,我们应注意以下几点:①坚持每天检查建筑器材,防止因建筑器材安全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等现象的出现。②严格检测每一个施工环节的工程质量,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防止事态的进一步蔓延。③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操作要立即纠正。 3.4施工前进行安全交底工作 在进行该工作时需要设计与施工双方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使双方都能明确施工各个时期,施工内容、施工特点以及相应的要求等内容,其主要包括:①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材料准备、周边环境、气候等情况简介。②作业场所、工作岗位、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③应采取的防范措施,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现场防护设施的要求、工种和设备操作规程、材料安全、用电安全、防火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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