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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责任分配制度

公司员工责任分配制度
公司员工责任分配制度

跃玛公司员工责任分配制度

1、总经理职责

1.1 处理公司内部的日常行政工作的管理。

1.2 统筹安排公司各个部门的工作并下达工作指令单,负责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

1.3 负责组织和落实装饰工程项目的工作开展并监控装饰工程项目的总体施工

质量。

1.4 负责装饰工程材料采购及相关资金表格的审核,及对材料采购价格的审批。

1.5 负责审核《预结算书》、《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装饰设计委托协议》等。

1.6 负责审核图纸,包括方案图、施工图、竣工图及设计变更。

1.7 负责落实各部门经理的工作安排。

2、业务部职责范围

2.1 配合总经理制定合理的部门市场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

2.2 负责公司企业形象的宣传和装饰设计作品的推广。

2.3 负责业务联系及与业主沟通、洽淡、协调并签订合同、合约。

2.4 负责听取业主对工程项目及公司各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收集并反馈给总经理。

3、设计部职责范围

3.1 设计师根据业主要求进行设计前的现场勘察,并与业主进行设计意图的相互沟通。

3.2 设计师负责依据前期勘察、交流的工作,进行工程项目方案设计,并与业主洽淡设计方案的整体构思。

3.3 设计师负责材料样板的选型定板。

3.4 设计师负责陪同业主选购装修主材。

3.5 设计师负责设计工程项目的全套施工图的设计并安排相关人员电脑绘制图纸。

3.6 设计师负责设计图纸的会审及讲解,并移交给施工项目工程师。

3.7 设计师负责设计方面在施工过程的解释权,对设计变更须有正式书面通知,并记录存档;协助施工项目工程师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质量,贯彻设计意图。

3.8 项目竣工验收后,设计师负责安排相关人员负责竣工图的绘制,并须有业主及部门主管签字确认。

3.9 负责公司所有的电子图纸,设计图纸、专业书籍的统一管理,以及公司电脑软硬件的使用和统一安排。

3.10 负责协助项目推广服务部的相关企业形象的推广宣传工作。

3.11负责编制装饰工程项目概、预算书、投标报价。

3.12负责设计变更、工期延误等的签证工作。

3.13负责及时同公司施工部人员进行装饰工程项目的竣工结算。

4、项目施工部职责范围

4.1 负责项目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及安全措施准备工作,填写施工人员安排表。

4.2 负责编制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表及项目工程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

4.3 负责组织设计师,各工种施工员对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4.4 负责材料分析表及实际材料用量统计表的编制。

4.5 负责编制利润预测表、含材料用量、人工费预计、毛利预测等内容。

4.6 负责工程项目中的协调工作,包括施工人员,场地设施,工具借用的审批、发放、材料进场安排,现场施工放线、定位工作。

4.7 负责对装修前装修套房的物品检查,并接收。负责施工人员人工费结算及临时水电费、装修押金的退还。

4.8 负责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安全操作,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教育违章行为,并对临时设施及搭设脚手架等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9 负责施工质量检查,对不负责或明知故犯的施工人员,项目施工负责人可自行处理,甚至开除。对质量意识不强,不能按设计要求的施工班组,可联络部门主管、设计师确定更换新班组。

4.10 施工完成后安排材料的清点入库、退库等工作。

4.11 负责安排竣工后的垃圾清理、清洁工作;

4.12 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竣工验收,并办理相应的验收报告、移交手续等;

4.13 负责施工人员人工费汇总,及临时水电费,装修押金的退还;

4.14 对施工质量事故,工期延误等引起的公司经济损失,形象损害负责;

4.15 负责审核《施工验收单》。

4.16 安全员负责编制施工工地安全操作的守则并监督执行。

5、材料采购部职责范围

5.1 负责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调查;

5.2 负责填制报价表以及采购实施,并对采购的材料服务质量负责;

5.3 负责组织材料搬运、装卸等;

5.4 负责填写材料付款申请书,并上报审核、审批。

5.5 负责仓库材料的日常管理及材料标和维护;

5.6 负责材料的出入库记录登记及各种记录凭证的整理和保管;

5.7 负责定期填制库存月报表并及时上报;

5.8 负责仓库材料的季度盘点。

6、行政部职责范围

6.1负责听取客户对工程项目及公司各项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收集并反馈给总经理。

6.2负责公司程序资料、相关文件的管理工作。

6.3负责对公司人员的德、能、勤、绩考评,协助总经理对员工的晋升工作。

6.4负责协助总经理对公司人员的调整、调配工作。

6.5负责协助总经理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

6.6负责定期回访客户,处理客户投诉,及时上报总经理。

7、财务部工作职责范围

7.1负责审核利润预测表。

7.2负责对员工各项奖金、福利的实施。

7.3负责对每月的公司的利润核算,并及时上报总经理。

设计部

部门名称:设计部

直接上级:设计部主管

主要职责

1、设计师应全面了解工程的基本情况,确定装修级别、设计风格、主要材料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2、安排好现场测量的时间。

3、测量中要做到认真细致,标注上下水管、暖气、卫生间、等设施的准确位置;认真填写测量记录单,正常情况下三日内出图及粗报价,有约定按约定时间执行。

4、测量后三日内,按照公司设计规范制作平面图、吊顶图。

5、正式开工前应做出全套施工图纸:包括总平面图、总吊顶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墙面展开图(家具立面图)。

6、施工图纸原则上采用A3 图幅;市场有特殊要求时,应同时执行所在市场规定。

7、报价时,应严格按公司统一报价做工程项目报价,如有不清楚的项目应向总经理及时咨询,不得擅自改动规定报价。

8、设计师签定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必须有设计师、审核、甲方签字方能生效,没有甲方签字的合同、图纸、报价单,公司行政主管有权不予盖章,领用已盖好章的合同由责任人承担。

9、设计师必须在交底前天将工程全套图纸交给工程部负责人;由设计师依照图纸向工程人员详细介绍设计理念、表达效果,工程人员向设计师提供签字认可后的交底单;]

10、设计人员、工程人员如有一方未按照流程操作,或者文件不齐,另一方可拒绝在交底单上签字,并上报公司,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11、设计师应在工程开工至竣工期间内,与工程部相关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消除投诉。

本岗位职责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12、工程开工/复工审批制度

工程项目开始施工前,施工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附上该工程的开工报告、施工方案以及施工进度计划、人员及机械设备配置、材料准备情况等,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审查合格,则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复准予施工。否则,施工单位应进一步做好施工准备,待条件具备时,再次填报开工申请。

13、工程材料构配件质量检验制度

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进场前应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同时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由施工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的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没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证明文件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见证取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14、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按有关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表》,附上相应的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证明,试验报告等,报送项目监理机构。

2、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后首先对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查(检测或核查),施工单位的专职质检员及相关施工人员应随同一起到现场。

3、经现场检查,如符合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报验申请表》及工程检查证明(或隐蔽工程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准予施工单位隐蔽、覆盖,施工单位方可时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4、对于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也应首先进行自检,填写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确认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然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报验申请表》附上自检的相关资料,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及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符合要求予以签认验收,反之,则指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上道工序未经确认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工程施工过程中,无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或图纸修改,都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由总监理工程师与设计、建设、施工单位研究并作出变更的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有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图纸。施工单位按变更后的图纸施工。

7、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工程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报验单》,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初验: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有关技术性文件。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应指令施工单位补充、核对及改正。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工程变更文件)对照进行核查。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验收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如发现质量应指令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4)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验单》予以签认,同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部门名称:总经理办公室

直接上级:总经理

主要职责:

1、辅助总经理对公司行政部、业务部、设计部、财务部的全面领导。

2、制定短期、中期、长期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与战略,并提供分析报告。

3、控制下属部门的经费支出,对下属部门经理的任免向总经理提供意见与建议。

4、制定下属部门的工作规范与主要考核条例。

5、根据公司业绩决定合理的薪酬分配方案,并报总经理批准。

6、有效管理办公室,使办公环境整洁,办公秩序井然,办公效率高,工作质量优良。

7、对公司文件及档案资料监督和管理。

8、完成由总经理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而规定的其他任务,并由总经理直接负责。

本岗位职责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7416

河南易天国际集团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外部均衡、内部均衡、个体均衡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值20%的原则。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审核子公司的《工资表》; (五)、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六)、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第五条:工资 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本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本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本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本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本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本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本提成工资是指按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或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

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0年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利润分配政策 (2) 第三章股东回报规划 (3) 第四章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4) 第五章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6) 第六章利润分配的执行及信息披露 (6) 第七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等相关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定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以及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四条公司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六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七条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向全体投资者分配股利,公司进行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的利润总额。 第八条公司可以在中期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红。 第三章股东回报规划 第九条公司应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股东回报规划,明确各期分红的具体安排和形式、现金分红规划及

娱乐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DOC

娱乐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制度.DOC 总则第一条本公司为树立制度、健全组织及管理,特依据有关政府法令订定本规则,凡本公司及所属职员的管理,除劳工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行之。第二条本规则所称职员,系指本公司所属各被雇用的男女职员而言。□ 雇用及解雇第三条 本公司雇用职员须经考试或测验合格,并经审查核定后方得雇用。第四条本公司雇用职员除特殊情形经核准免予试用者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其期间以40 天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随时接受解雇,不得提出异议。第五条凡试用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雇用: 1、曾在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被开除或未经奉准而擅自离职者。 2、经本公司医务机构或指定医师,特约医院检查体格不合格者。 3、视力为正常者。 4、年未满15 岁者。 5、通缉有案者。 6、受禁治产之宣告尚未撤销者。 7、无法胜任所担任工作者。第六条新进职员经核准雇用后,应于期限内亲至本公司人事室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书件:

1、保证书。 2、公立医院或劳保指定医院的体格检查表。 3、个人资料表。 4、身份证及户口名簿。 5、最近2 寸半身正面照片三张。 6、其它经指定应缴验的表格。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呈准主管机关得予解雇职员,并依“劳动法”的规定发给资遣费。 1、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为全部或一部之歇业者。 2、因不可抗力停业在一个月以上者。 3、职员对于其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时。第八条本公司为前条情形解雇职员时,均于事前预告之,其预告之期间依下列的规定: 1、继续工作三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 日前预告。 2、继续工作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 日前预告。 3、继续工作三年以上者,于30 日前预告之。第九条职员接到前条预告后,为另谋工作得以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二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前条规定预告,而即时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者发给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的半数。第条职员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解雇论。□ 服务守则第一条本公司职员,应忠勤职守,遵守本公司一切合理规章,服从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经年月日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了加强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路公司)对投资收益的管理,规范投资企业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投资企业是指天路公司直接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子公司;投资收益管理是指天路公司以投资者的身份决定或参与上述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并依据最终的分配决策收缴利润和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 第三条投资收益管理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合法性原则:天路公司必须依据《公司法》行使对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权; 2.规范性原则,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符合投资企业的决策程序;二、天路公司通过派往投资企业的董事行使股东的投资收益权;三、天路公司的外派董事,在参与投资企业的利润分配决策中必须遵循天路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意向,保证天路公司的合法权益。 3.天路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对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管理应以维护天路公司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并与天路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第四条天路公司对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的管理办法,按投资企业组织形式和天路公司持股比例分别确定: 1.全资子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全额上交。该子公司如需追加投资,由天路公司董事会决定; 2.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子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但天路公司的派出董事应以天路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意向为准,在主动征询其它股东意见的基础出上提出

利润分配预案,并力争通过,从而充分体现天路公司作为大股东在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3.参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参股公司主要股东提出,并由参股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但天路公司派出董事应在方案制定前主动了解其他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的意图,报告天路公司,并按天路公司的决策意向,主动与有关股东协商,力争最大限度地维护天路公司收益。 第五条天路公司企业投资收益管理的职责分工: 1.天路公司企业利润分配意向的最终决策权在天路公司董事会。 2.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利润分配的过程管理以投资发展部为主,有关部门配合。 3.在投资企业决定当年利润分配之前,天路公司派往投资企业的董事应向天路公司报送有关材料;天路公司作出决策或出具意见后,全资子公司由派出董事按天路公司的决策落实利润分配,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由派出董事按天路公司的意见在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 第六条本制度由天路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天路公司董事会通过,董事长签发之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财务管理制度(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复核签批,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或签批。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财务经理(主管)职责 1、对本部门内部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配合公司总经理做好各项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5、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模板样本 方案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对高管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进程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业绩及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性人才,特在公司内推行股份分配制度。 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 一、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员,差别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 体现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另考虑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实际利益,持股总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20人。 二、实行股权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为股东,有5-10名核 心股东,小股东必须委托这些人员实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 率及减少管理成本。 三、公司核心股东即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的董事、监 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有一定的业 绩目标,其目标可通过公司考核体糸中的考核办法来实现,同时 他们当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有 一定的超额,公司才为他们配给一定的股份,以稳定高管队伍。 四、核心股东也可经董事会确认未担任中层干部的核心技术人员 及骨干。

五、公司的核心人员在本制度实施时,在公司已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六、本制度实施时,公司员工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 过40周岁。 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 运营;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五、依法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 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 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5、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2、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我司拟定为1300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 A.B.C 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doc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4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 石油法〔2014〕342号 总部各部门,各专业分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中国石油股份公司 2014年12月29日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提高规章制度质量和执行力,提升规范管理水平,保障股份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 股份公司和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规章制度是指股份公司总部和所属企业依据职责和权限,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规范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和员工行为、具有长期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股份公司规章制度实行统一制度、分级制定、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体制。规章制度建设以股份公司发展战略为导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持续改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五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高度重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

施,对规章制度的健全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 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规章制度作业、照规章制度办事、靠规章制度管理,禁止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股份公司法律事务部是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规划; (三)组织或参与总部重要规章制度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四)审核总部各类规章制度草案; (五)组织对总部规章制度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总部规章制度执行中的冲突; (六)指导、检查所属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 第七条股份公司总部机关部门、专业分公司负责主管业务领域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建立完善主管业务领域规章制度体系; (二)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起草; (三)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四)负责主管业务领域总部规章制度的清理、评价与改进; (五)指导、检查所属企业相关业务领域规章制度建设工作。 第八条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主要履

股份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二○一五年八月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监管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2]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 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原则主要包括: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如果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三)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五)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第二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三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公司员工工资定级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草案) 为了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进一步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工资管理,使工资定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资管理,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二、原则 工资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岗位职责内容、工作任务、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依据 工资分配的依据是:责任、能力、绩效和贡献。 四、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物价水平、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五、年薪制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年薪的分配方式。年薪制与公司经营效益与工作业绩挂钩,年薪工资与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公司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本公司员工工资具体实行年薪制还是月薪制,由董事长(总经理)主持的公司行政会议讨论决定。执行年薪制的人员范围由公司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年薪=基薪+绩效工资

1、基薪(基本工资) 基薪=岗位工资+技术职称工资+工龄工资 (1)按责任、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按职务等级进行核定。在此基础上依据本公司和本行业的职工平均薪资水平、当前物价水平适当考虑相关因素,确定本企业年薪享受者的年薪水平。 (2)基薪根据每年各项经营指标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3)基薪月发放标准:基薪月发放标准为年薪平均分摊为十二个月发放;基薪的调整充分考虑公司所有职工的工作状况和公司当年经营状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和幅度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4)基薪的调整与员工的职位和绩效充分挂钩:本着“能者上,庸者下;职位和绩效、薪资挂钩,易岗易薪;效高者上,效低者下;多劳多得”原则调整。 岗位年工资标准: 2、技术职称年工资标准:技术职称工资体现学历层次、学识水平、 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资格等。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 年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配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回报股东的意识,自主决策公司利润分配事项,制订明确的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第三条公司制订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订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二)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五)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六)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五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六条利润分配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实际股本为准。 第七条利润分配如涉及扣税的,说明扣税后每10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三章利润分配政策 第八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

股份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指一个单位的管理控制系统,即保证单位经济活动正常进行、各职能部门、各有关的工作人员之间在处理经济业务过程中所采取的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 单位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是保护单位财产,检查有关数据的正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营效率、贯彻管理方针。 2.1 加强现金管理 ××的库存现金是通过“现金”账户进行核算的。为了详细了解库存现金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及时发现现金收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差错,企业除了由总账会计登记现金收支情况外,出纳还应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序时核算。由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的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结出账面余额,于总账核对,并与实际库存额核对相符。 为了全面反映各项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及结存情况、货币资金的来源渠道和用途,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货币资金变动情况表”。见(附表一) 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各部门的现金收入必须全数统一交由财务部保管。各车间、各部门不得私设小金库。

出纳到银行提存现金时,如果金额超过5000元,应由公司的保安人员陪同并派车前往。 严格控制携带大批公款支出,出差人员应按照出差天数、到达地点等,适当借支差旅费,一般一人一次借款不超过5000元,并提前一天通知出纳。 2.2 加强备用金管理 备用金是指财务部拨付给所属报账各职能部门,用于日常业务零星开支的备用现金。 备用金本身既方便了财务部门的工作,又有利于堵塞管理漏洞。但在执行时,许多的职能部门都没有充分使用备用金。 备用金实质上也是现金,因此,各职能部门应派人对备用金指定专人管理。备用金使用部门必须对支付的现金的所有原始凭证按顺序编号,与库存现金一起妥善保管。备用金使用部门应设立现金日记账,按原始凭证顺序逐笔反映备用金的收支情况。 财务部设置备用金制度,明确对哪些部门、哪些业务实施备用金管理,各部门应接受财务部门的管理及定期报账等。 财务部对备用金应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清查盘点,防止挪用或滥用,保证备用金的安全完整。 2.3 加强银行存款和支票的管理 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账进行结算。 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都要妥善保管。未用的支票与财务专用章要异地存放,作废的支票一定要加盖作

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定

股份公司利润分配管理规 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后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三章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当于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税后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分配原则,公司税后净利润优先支付融资利息后(融资利息按同期国债年利息2倍保底回报),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财物的损失,支付各项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 (五)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20%提取。 (六)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经过以上分配后剩余利润的30%以现金的方式向投资者分配股利。余下的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章公积金的使用 第九条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董事会批准。 第十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二条公益金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条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似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理顺财务管理关系,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 二、财务管理体系 第一条公司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并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董事长、总裁领导财务会计机构、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等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及本制度。公司总裁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即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财务部 第三条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受董事长和总裁的委托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对总裁和董事长负责。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本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三、公司会计政策 第一条会计准则及制度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新会计准则,

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第二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除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各项资产均按取得时的历史(实际)成本入账,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条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六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合同编号:2021-xx-xx 合同/协议(模板) 合同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公司股份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对高管人员及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员工的职业规划进程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的结合起来,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为企业创造更高的业绩及留住企业需要的核心专业技术性人才,特在公司内推行股份分配制度。 第二章,股份分配的范围 一、股份分配包括公司所有的人员,差别在于股份配送或优惠比例不同,体现公平性,包容性及利益共享的文化。另考虑到管理成本及控股人实际利益,持股总人数应控制在不超过20人。 二、实行股权代理制,被分配到股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为股东,有5-10名核心股东,小股东必须委托这些人员实行法律上的股东权利,以提高决策效率及减少管理成本。 三、公司核心股东即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含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中层干部),有一定的业绩目标,其目标可通过公司考核体糸中的考核办法来实现,同时他们当中一部分年薪制,通常在完成一定的业绩目标的前提下有一定的超额,公司才为他们配给一定的

股份,以稳定高管队伍。 四、核心股东也可经董事会确认未担任中层干部的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 五、公司的核心人员在本制度实施时,在公司已连续工作五年以上。 六、本制度实施时,公司员工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年龄不超过40周岁。 第三章股东(股份持有人)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三、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以便监督公司的运营;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即股东享有受益权; 五、依法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资本; 八、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此外,股东还可以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股东同时承担以下义务 一、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二、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设立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即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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