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_福建江夏学院学报_征稿启事_

_福建江夏学院学报_征稿启事_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征稿启事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是由福建江夏学院主办的公立普通本科学报,2011年10月创刊,刊号CN 35-1310/C,双月刊,逢双月20日出版,120页,主编由叶文振教授(厦门大学社会学、经济学博导)担任。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的主要栏目是:经济?管理、政治?法律、语言?文学、社会?文化等。在广大专家、学者的关心和支持下,学报创刊至2013年4月,共刊发来稿181篇。其中,国家级基金项目27篇,占比15%;省(部)厅级基金项目39篇,占比22%;作者为高职称的论文116篇,占比64%。本刊实行开放式办刊,热忱欢迎校内外专家、学者赐稿,特别欢迎省部级以上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论文。

为严格遵循学术期刊编排规范,请作者向本刊投稿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来稿以不超过8 000字为宜,文章题目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必要时可加副标题。稿件正文之前须有200字左右的摘要和3~8个关键词。有条件者可提供中图分类号。文章题目、摘要、关键词以及作者姓名(用汉语拼音,姓在前名在后)、工作单位须同时译成英文。

二、本刊中文的标点符号和数字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即按GB/T 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及GB/T 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使用。正文层次最多为5级,其序号可采用一、(一)、1、(1)、1),不宜用①,以与注释号区别。文中图表请标明图题、表题和资料来源;表格尽可能采用三线开放式。

三、作者简介包括以下内容:姓名、出生年、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学位。凡是出自国家、省部级基金及其他重大或重要科研项目的文章,请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如“国家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96BJL001)”。

四、文章一般需有相应的参考文献。参考文献只需选用主要的、已公开发表的,并按其在文中出现的先后进行编号和标注。文中引文处的序号(右上角标)与文末参考文献的序号要对应,用方括号“[]”标示。文中两次以上参考同一文献的,须在文中每个序号后标出相应文献页码,如

[1]8、[1]12。参考文献标注范例具体参见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五、对文中词句附加解释、说明或发挥论证的注释标为脚注,按全文出现顺序集中排序;每篇单独排序,序号用①、②、③……。

六、稿件投寄3个月后未接到采用通知的,作者可以将稿件改投他刊。稿件一经采用,本刊即付稿酬并赠样刊2本。

七、本刊已加入《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期刊网及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并被《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本刊稿酬包括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一次性给付,如作者无特别声明,即视为同意在上述电子出版物上同时刊出。

八、稿件可直接投入本刊电子邮箱:fjjxxy@https://www.sodocs.net/doc/b93612428.html,,亦可用A4或16开纸单面打印,并随附软盘或光盘直接寄本刊编辑部收。本刊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福建江夏学院学报编辑部;邮编:350108;联系电话:0591-********,23535136。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编辑部 118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