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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操作管理交接班制度

编号:SM-ZD-25740

机电设备操作管理交接班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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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操作管理交接班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l、各岗位司机都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班。

2、接班人必须提前3-5分钟持操作证到达工作地点。

3、上班人在下班前,必须把设备清擦干净,机房卫生打扫干净,记录、工具、配件、器材点清放好。

4、交接班时,双方应按操作规程规定共同对设备巡查一次,并做好试运转工作。

5、交接班完毕,双方应在交接记录簿上签字,经接班人同意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6、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交班。

(1) 接班人末到现场,用电话联系接班,不交班。

(2) 接班人员到达现场,但精神不振或饮酒或有病,不交班。

(3) 接班人未经领导批准,随便找人替班,不交班。

(4) 接班人无操作证或有证未带,不交班。

(5) 设备有故障,未排除,不交班。

(6) 工具、配件、器材不清、记录不全,不交班。

7、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准接班。

(1) 设备运转情况、检修情况交待不清,不接班。

(2) 设备有异声、异响或其他隐患,不接班。

(3) 机房及设备清洁卫生不好,不接班。

(4) 工具、配件、器材损坏丢失,不接班。

(5) 记录不齐全或填写不认真,不接班。

(6) 交班人不在现场,不接班。

8、交接班过程中,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或调度室,由领导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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