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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郑州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分析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与核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措施,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郑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在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通过制定《规划》,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市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为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奠定基础;同时,完善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制定防止水

源地污染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措施,建立健全供水保障应急机制,提高城市水资源管理和应对各种突发性污染事故的能力,为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和管理确定了工作目标。

第一章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1.1水源地概况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河流型、湖泊、水库型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其现有数量详见表1-1。

郑州市河流型饮用水源地共有3个:花园口水源厂、邙山提水站、王村水源厂。三个河流型水源地的共同之处:取用黄河水、均位于黄河南岸、上游附近没有较大的污染源。

1.1.2库湖型饮用水源地

郑州市库湖型饮用水源地共有11个,详见表1-2。

表1—2 郑州市库湖型饮用水源地

1.1.3地下水饮用水源地

郑州市集中式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共有14个井群、197眼机井。按照地质条件等因素分为二大类型:潜水型;承压水型。潜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数量及地质特点见表1-3。承压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数量及地质特点见表1-4。

表1—3 潜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

表1—4 承压水型地下水饮用水源地

1.1.4明渠道、暗管道

郑州市在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大型的明渠道、暗管道共计16条,总长度约170千米;其中明渠3条,长度32.5千米,暗管13条,总长度约137.6千米。郑州市明渠道、暗管道数量见表1-5。

表1—5 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明渠暗管统计表

1.1.5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

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详见表1-6。

1.2水源地水质

2007年度郑州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的7个,占58%,达到Ⅲ类标准的5个,占42%。

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Ⅱ类标准的占18%,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的占了82%;评价区内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级别为良好,饮用水源地的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郑州市辖区内8个湖库类水源地富营养化程度为中等5个,占62.5%,贫营养化的水库有:市区尖岗水库、常庄水库和巩义坞罗水库,占37.5%。

第二章饮用水源保护区划

2.1保护区范围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范围为:郑州市区(含上街区)、

荥阳市、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的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计28个。其中,河流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3个,库湖型地表水饮用水源地11个(包括一个为异地供水的水源)。地下水饮用水源地14个。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不在本次区划之内。

2.2保护区划分结果

《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豫政办〔2007〕125号)。其中,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8个,划分的一级保护区28个,累计面积35.37km 2;二级保护区18个,累计面积357.09km 2。各保护区的范围、边界、面积等划分结果详见表2-1。

郑州市在用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有大型的明渠道、暗管道共计16条,总长度约170千米;其中明渠3条,长度32.5千米,暗管13条,总长度约137.6千米。对这些明渠道、暗管道所占有的一定区域也划定出保护区加以保护,详见表2-2。

2—1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表2—2 郑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明渠暗管保护区

第三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3.1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的目标,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水污染防治水平,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支撑。

3.2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在全面调查饮用水水源

环境状况基础上,充分考虑市情、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的规划方案要重点突出,注重实效。

遵循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在坚持科学性的基础上,制定的规划任务有针对性,能够实施;政策和保障措施要实用,能够执行;充分体现前瞻性、可操作性,以保证规划的全面落实。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重点深入的原则。贯彻以防为主、预防和治理相结合的思想,加快水源保护、减少污染排放;统筹兼顾对各类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进行全面规划,重点突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

保障人体健康,满足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原则。在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水源地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使城市饮用水水源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源地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3.3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郑州市辖6区5市1县,即金水区、二七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上街区、巩义市、登封市、荥阳市、新密市、新郑市、中牟县辖区内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总面积7446.2平方公里。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河流型、湖泊、水库型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

3.4规划基准年与目标年

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和2020年。

总体规划期为2007~2020年。按照科学性、可操作性的原则,将规划期分为近、中、远期三个阶段,达到分期规划、分步实施、重点明确、便于操作的目的,其中近期为规划的重点阶段。具体规划目标如下:近期目标(2007~2010年):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基本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

中期目标(2011~2015年):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排污总量大幅削减,水源地水质得到一定改善。

远期目标(2016~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标。

3.5保护目标

3.5.1地表饮用水水源地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应在2010年全部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基本遏制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下降的趋势,地表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2020年饮用水水源水质明显改善,稳定达标。郑州市各饮用水源区内的湖库均规划为饮用水一级水源区,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3.5.2地下饮用水水源地

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的水质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Ⅱ级标准的要求。

郑州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详见汇总表3-1。

第四章保护区污染源调查

4.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违章建筑物调查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和《河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以各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作为调查区域,主要调查一级保护区内的建筑物和建设项目调查结果见表4-1。

4.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点源污染调查

针对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已划定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企业名称、废水排放量(万吨/年)、主要污染物名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吨/年)、排污方式、排污口到入河口距离(km)。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排放调查结果见表4-2。

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工业污染源排放调查结果见表4-3。

4.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非点源调查分析

郑州市各个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结果见表4-4;农田径流污染调查结果见表4-5。

畜禽养殖污染源主要调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养殖种类及数量、废水排放量、排污方式、处理工艺等,各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调查结果见表4-6。

水产养殖污染源主要调查鱼塘面积、养鱼数量、废水排放量、排污方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等,各个饮用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调查结果见表4-7。

根据上述各类污染源调查与分析结果,全市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工业与生活污染源调查结果汇总见表4-8。

表4-4 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表

表4—4 农村生活污染源调查表

表4—5 饮用水水源地的农田基本情况调查表面积:公顷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doc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2009年10月29日郑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09年11月27日河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15年10月22日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15年11月26日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市、县(市)、上街区、乡镇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

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的关系; (二)注重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耕地等自然资源; (三)妥善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保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传统风貌; (四)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科学开发和利用地下空间; (五)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 第四条城乡规划实行统一管理。 各类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园区等应当统一纳入城市规划、镇规划。 第五条编制城乡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六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第七条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年郑州市总体规划

年郑州市总体规划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9L889?F88688] 2 0 2 0 年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2 0 0 8 — 2 0 2 0年)》(以下简称《总规》) 经过3年多时间的精心编制,目前报批成果已完成。本规划共分为两个层次:市域和中心城区。市域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行政辖区,包括金水、管城、二七、中原、惠济、上街六区和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总面积为7 4 4 6 . 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的中原、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的城区范围。 发展目标怎么确定? 20 2 0年,市域总人口约IoOo万 《总规》首先确定了城市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到2 0 2 0年,郑州将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 预计到2 0 1 0年,郑州市域总人口约为8 0 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5 38万人;2 0 2 0年,市域总人口约为1 0 0 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7 8 9万人,全市生产总值1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1 0万元左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 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 5平方米/ 人;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0. 平方米/人。 照此规划,再有1 2年,郑州市域人口每人一间3 5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是3 口之家,就是一套1 0 5平方米的房子。 中心城区如何布局?两轴一带,七片多中心 《总规》对中心城区这样规划,两轴,东西向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域。南北向是城市中心和外部区域的主要联系轴带。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最新)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关于坚决打好 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解决我省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X〕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以加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目标;以着力解决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规范化建设不达标、环境风险隐患较大、违法问题多见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利用两年时间,通过定期调度、预警通报、信息公开、整改销号等措施,认真梳理我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影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包括县级人民政府驻地所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查X源地

保护区划定、边界设立、规范化建设、违法环境问题等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要及时上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并在政府门户网及媒体进行公开(问题清单见附件1)。 (二)实施清理整治。根据排查出的问题,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积极稳妥”的原则,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于X年7月底前,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按照整改方案,积极稳妥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如期完成各项整改任务,各市(州)政府每月20日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三)逐一核查销号。各市(州)、县(市、区、行委)政府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销号制度,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整改销号情况及时报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备案。各市(州)政府负责组织现场核查和销号,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适时组织现场抽查。各市(州)政府负责总结本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情况,X年11月底前,向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上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总结;X年10月底前,上报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负责起草全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报告,经省政府审定后,按期上报生态环境部和水利部。 三、主要任务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1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1 第二节建筑间距.................................................2 第三节建筑物退让...............................................5 第四节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7 第五节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8 附录..............................................................10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郑州市城市规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工程和建设活动,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区域;本规定所称的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以及整治江河湖渠、改变地形地貌等建设活动。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规划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五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第六条城市重点控制地区或地段、建设用地大于3公顷的成片开发地区、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建筑、中心城区内12层以上高层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等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一般应委托三个以上设计单位作出不少于三个方案,报市城

最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便于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成立XX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目标任务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

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三、进度安排

2020年4月8日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0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四、任务分工 (一)“划”。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工作由县环保局完成。县环保局负责划定、调整水源保护区相关材料、技术报告的编制、上报。 (二)“立”。水源地立标工作原则上由水源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按规范要求设立、完善。 (三)“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按照水源地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况,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对环境违法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水源保护地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郑州市城市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饮水安全问题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大问题,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涉及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又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国家发展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明确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坚决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郑州市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要求,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水源地可持续开发利用,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环发〔2006〕67号)和河南省环境保护局下发的《关于组织编制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的函》(豫环函〔2006〕94号)的文件要求,在市政府统一安排下,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郑州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布置、安排了该项工作,强调了该工作的政府目标和责任。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水利局、市政管理执法局、环境保护科研所等单位抽调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成立了《规划》编制工作课题组;对各委、局、区、县具体从事该项工作的技术干部进行专项技术培训,开展了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城市经济基础情况、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分布状况、生态及管理状况调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与核定;并编制、完成了《规划》。 《规划》在充分分析郑州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现状的基础上,结合郑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新划分与核定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规划措施,近期(2010年)基本解决郑州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饮用水水源的标准;在远期(2020年)全面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问题,满足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对饮用水安全的要求。 通过制定《规划》,加强水源保护,促进水源涵养,推进城市水污染防治,加大节水力度,为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水安全奠定基础;同时,完善水源地安全防护体系和监测系统,制定防止水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总师办征求意见稿--技术规定09.12

第一部分: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 计划修改和新增的条款 2.2建设用地控制 2.2.12 【指标精度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审中,容积率、户均机非停车数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时,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项目总平面图中,容积率、户均机非停车数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余技术指标如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用地兼容比例、地块面积、建筑面积、退道路红线距离、地下开发层数、地下空间建设深度、地下建筑面积等指标,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审中精确到个位,在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项目总平面图中,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新增条款) 2.2.13【建筑分类】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中,各类建筑与设施的分类和用途范围按照表2.2.13执行。(参考《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建筑与设施用途分类表表2.2.13

2.3用地兼容性(新增小节) 2.3.1【基本原则】用地兼容应符合环境相容、保障公益、结构平衡和景观协调等原则。 2.3.2【适用范围】适用于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用地兼容性管理。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生态保护规划等对用地兼容性有明确要求的,按其规划要求执行。 2.3.3【调整程序】用地兼容性质和兼容比例属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一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或取消。确需对用地兼容性质或兼容比例进行调整的项目,应按法定程序对地块所属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

2.3.4【兼容比例】在地块主体规划用地性质上,混合其他单种或其他两种及以上性质用地的用地规模比例不得超过45%。兼容比例应按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为居住人口配建的托幼、卫生、养老、体育、文化和便民店等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应计入居住建筑面积规模。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用地兼容性质但未明确兼容比例的项目,其兼容比例上限小于30%。 2.3.5【指标设定】兼容比例用大写字母J代表,采用区间值进行控制,上限值与下限值相差不应超过五个百分点。(例如,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兼容比例:25%<J<30%。)规划地块内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均按兼容比例上限进行配建,但当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其他性质用地时,按照兼容比例下限进行各项公共服务设施配建。(例如,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20%<J<25%,兼容商务用地15%<J<20%,其各项公共服务设施按照二类居住用地65%、商业用地20%、商务用地15%的情况进行配建。) 2.3.6【常用兼容性】在城市规划编制中,当土地使用功能需要规划兼容性时,可参照表2.3.6执行。确属功能需要的其他用地兼容情况,必须经市规划局研究同意。 常用兼容性指引表2.3.6

饮用水源地保护规划

第一章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 第一条基本情况 2007年,我国城市及县级政府所在镇共有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4002个,供水服务人口4.91亿,占全国城镇人口的83%。南方地区以地表水水源地(含河流型与湖库型)为主,北方地区以地下水水源地为主。从取水量来看,湖库型水源地取水量最大,地下水型水源地取水量相对较小。 第二条水质特征 河流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河流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氨氮、溶解氧、铁、锰、CODMn、石油类等。湖库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湖库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总磷、总氮、CODMn、BOD5等。地下水型水源地水质污染特征:按受污染物影响的水源地数量统计,地下水型水源地的主要污染因子依次是氟化物、铁、锰、氨氮、硫酸盐等。 第三条管理状况 1.保护区划分 全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大部分水源已完成保护区方案,但仍有部分水源的划分方案未获省级政府批复。 2.监测能力 (1)站点设置。据2007年统计,仍有部分饮用水水源地未设置监测站点,部分饮用水水源地仅设置1个监测点。因水源地分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一个监测点难以全面反映水源地的水质状况。 (2)监测频次。据2007年统计,水源地监测点位和频次不能满足水质监督需求,常规监测点数量有限且自动检测点位甚少。监测频次也需进一步加强。

(3)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大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均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县级城市及乡镇,多数不具备常规指标监测能力。 (4)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省级监测中心站中,绝大部分监测站不具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全指标(109项)的监测能力。县级市不具备有毒有机物监测能力。目前,绝大部分可能对水源地构成影响的有毒有机物质尚未纳入监测和管理范围。 3.法律法规建设 我国现有的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各地也颁布实施了多个饮用水水源环保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条水质变化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源地面临的环境压力显著增大,饮用水水源水质总体呈下降趋势。部分水源因水质下降,不得不更换取水口位置(向上游迁移),甚至关闭水源地。 第五条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流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沿岸建筑物、居民点、工业及生活排污口、趸船码头、采沙场等。湖库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农村居民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旅游度假村、宾馆等。生活、农业和养殖污染是影响湖库型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地下水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建筑物、居民区、生活污染及垃圾堆放场等。 2.二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流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及污水处理厂排放等;湖库型水源地主要的环境问题是面源污染,包括农村生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措施

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措施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1我国饮用水水源环境现状及存在问题 自人类进入工业时代以来,轻、重工业发展迅速,由于“重规划,轻保护”,在发展过程中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众多工业废弃物、工业废水的随意排放丢弃,以及生活垃圾泛滥,农业污染严重等众多因素都加剧了我国许多地区的优质水源地的严重破坏。同时,饮用水检测严重不达标,水源地环境污染严重问题十分严峻,民众的健康得不到保障,从侧面反映了一些地区政府以及环境保护相关单位在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在监督、治理上的职责缺失。诚然,监管部门在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中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是仅依靠监管部门也是远远不够的,工业企业的环保意识也应该加强。由于很多工业企业家教育程度低,缺乏环保意识,只看重眼前的利益,忽视了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由此可见,我国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所以,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的加强,需要管理部门与企业家双管齐下,共同改进,才能保证人们拥有无污染,无公害的干净的饮用水。

1.1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完善 据悉,由于目前饮用水水源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管理机制也处于萌芽阶段,所以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相关部门主管真正意义上严格遵循我国现阶段制定的有关饮用水水源环境的保护制度去管理相关工业企业,限制污染物排放到水源地的先例少之又少。而且,部分相关单位没有树立饮用水水资源地环境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意识,因而对部分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也没有制定出相关的惩罚机制,更不用说污染物达标排放等解决措施,从而使工业污染处于无人监管的放任阶段。我国是一个法治型社会,法律制度不完善,法律约束力不够,会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破坏一发不可收拾,造成更加不可收拾的后果。如果只是为了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不重视饮用水水资源地环境保护,人们必然自食其果。因此,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刻不容缓。 1.2水源地环境监测系统尚未建立 对于我国经济不发达地区,当前水源地环境检测以及环保知识的普及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这些地区的人不仅缺乏环保理念,更加缺少资金投入,设备投入来建立起正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系统以及招引进相关专业知识人才,来使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检测

河南省郑州市技术管理规定2013最新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送审稿) 郑州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十八日

目录 1 总则…………………………………………………………………… 2 建设用地………………………………………………………………… 2.1 用地分类………………………………………………………… 2.2 建设用地控制…………………………………………………… 3 公共服务设施配建……………………………………………………… 3.1 分类分级………………………………………………………… 3.2 市、区两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建…………………………………… 3.3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建………………………………………… 3.4 实施导则………………………………………………………… 4 建筑工程………………………………………………………………… 4.1 建筑规划设计…………………………………………………… 4.2 建筑间距………………………………………………………… 4.3 建筑物退让……………………………………………………… 4.4 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 4.5 容积率指标计算………………………………………………… 4.6 绿地……………………………………………………………… 4.7 商业设施控制…………………………………………………… 5 交通工程…………………………………………………………………… 5.1 城市道路………………………………………………………… 5.2 道路交叉口………………………………………………………… 5.3 停车场……………………………………………………………… 5.4 城市公共交通……………………………………………………

平度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XX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发布日期:2008-12-07 XX 政府 1 总论 1.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按照青岛市委、市政府和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的统一部署要求,秉承建设生态市的主线,坚持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山水田园秀美宜居”城市的目标,践行“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坚持流域污染防治与饮用水源保护并重,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法治,严格监管,切实解决一批影响水源地水质的隐患、问题,确保全市饮用水源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1.2 规划原则 流域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并举的原则: 深化流域环境污染综合防治,加强流域生态建设与保护,促进末端治理与源头预防有机结合,将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努力实现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和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 以战略地位重要、环境敏感度高、环境问题突出的饮用水源地为重点,解决重点环境污染问题,保护重要饮用水源地,统筹兼顾其它饮用水源地保护,统一规划,按轻重缓急分步有序推进实施。 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的原则: 各项工作均坚持科学性原则;规划方案制定、技术方法研究,应体现前瞻性、可操作性,以保障其有效性并得以落实。 积极动员公众参与的原则:

保护饮用水源地、保障饮用水安全是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规划各方面应充分体现公众参与。 坚持从平度实际出发,与国家、省、青岛市及其他相关规划相衔接的原则。要立足于平度的实际,规划要融入国家、省、青岛市的总体规划之中。规划在遵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市总体建设规划的基础上还应注重与相关农业、水利、林业、畜牧、土地及新农村建设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尤其是编制现状调查及工程措施时,应与其充分沟通,使现状调查内容更加完善,采取的工程措施避免重复。同时兼顾各行业需要,统筹安排,保证项目资金使用效率,达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1.3 规划编制依据 《xx 环境保护法》( 1989.12) ; 《xx 水法》( 2002.10); 《xx 水污染防治法》( 1996.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000.03); 《xxxxxx》( 1991.06); 《xxxxxx 实施条例》( 1993.08); 《XX农业法》( 2002.12) ;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

附件: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 (试行) 二○一○年九月 — i —

目次 1 总则 (1) 1.1 适用范围 (1)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1.3 术语和定义 (1) 2 水源地选址和建设 (3) 2.1 水源地的基本类型和特点 (3) 2.3 水源地的建设 (5) 2.4 水源地的环境要求 (6) 3 水源地污染防治 (6) 3.1 生活污水防治 (6) 3.2 固体废物防

治 (8) 3.3 农药污染防治 (9) 3.4 化肥污染防治 (10) 3.5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11) 3.6 工业污染防治 (12) 3.7 其他污染防治 (12) 4 藻类水华控制和地下水污染修复 (13) 4.1 藻类水华控制 (13) 4.2 地下水污染修复 (14) 5 水源地环境管理 (17) 5.1 完善环境管理机制 (17) 5.2 开展环境信息调查和风险源排

查 (17) 5.3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 (18) 5.4 保障水质安全 (20) 5.5 加强公众参与 (20) 附录 A 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主要污染防治技术表 (22) 附录 B 本指南用词说明 (26) — ii —

1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指南规定了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选址、建设、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等要求。 本指南适用于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现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工作。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GB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HJ/T 81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T433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 HJ/T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GB50445 村庄整治技术规范 GB7959 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1.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郑州市交通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郑州市交通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6年12月修改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道路总则 第三章道路交叉口 第四章机动车停车场 第五章城市公共交通 第六章铁路沿线防护带 第七章道路绿化 第八章需进行交通影响分析的项目 第九章其它交通设施 附录1:名词解释 2:依据的有关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交通工程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及《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各项交通工程。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交通工程包括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桥涵、轨道交通、公共交通、停车场、道路广场、交叉口等工程项目。 第四条各项交通工程的建设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编制详细规划涉及交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二章城市道路总则 第一条城市道路规划和建设应当以相应的城市规划为依据,与相关专业规划相衔接,按照全面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综合组织施工,避免重复开挖道路,并符合有关规范和本规定。 第二条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工程,应当符合相关规范及以下规定:(一)道路工程规划设计应当按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二)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确定的道路红线、竖向标高和横断面分配。(三)应当设置方便残疾人使用的无障碍设施,并确保通畅; (四)建设用地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相接时,其变坡点不得进入城市规划道路红线内。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纵坡不宜大于2%。 新建、改建城市桥梁应当符合桥梁设计规范要求,并遵循以第三条.下规定:

(一)新建、改建桥梁控制宽度不小于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桥梁的横断面划分宜与规划道路横断面一致; (二)桥梁设计应当考虑市政管线布设和防洪要求,可燃、易燃、易爆工程管线不应利用交通桥梁跨越河道; 城市道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类第四条各类道路规划指标应符合下表: 机动车设330 860650 204车速km/道路网密40.0.50.1.21.1.4km/k道路中机动8846 道条数(条)80 60—25—55 m道路宽度()—20—30 40 35 (含辅道)红线宽度小于20米的为城市街坊路,作为城市支路的补充,根据城市规划、建设开发、现状等情况酌情控制。 城市道路交通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为原则,为公交行驶第五条 道路及站、场设置提供方便条件。 城市道路横断面一般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第六条 行道(盲道)和分隔带、绿化带。 各级道路的机动车车道宽度应根据车型及计算行车速度第七条 确定。 车型及行驶状态计算行车速度(km/h)车道宽度(m) 3.75 40 ≥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混行3.5 40 <3.25 —3.5 小型汽车专用线3 公共汽车停靠站人行道及自行车道宽度符合以下规定第八条(一)各级道路不宜小于3米,人行道最小通行宽度不小于1.5米。

郑州市总体规划.pdf

《郑州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期限与城市规划区界定 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和《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突出郑州在中部崛起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和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带动作用;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健康、区域统筹、城乡协调、社会和谐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注重以人为本,强化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本次规划划分为两个规划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市域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行政辖区,

包括金水、管城、二七、中原、惠济、上街六区和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总面积为7446.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的中原、 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的城区范围。 (二)城市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郑州建成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 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国内外知名的、富有中原城市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有较强经济竞争力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 2、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左右。 3、社会发展目标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社会民生。到202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万元;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到50个;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数量达到1300所;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人;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8—1平方米/人。 4、环境友好目标 形成以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良好为标准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 式。地区性可利用水资源27.9亿立方米;万元GDP耗水量较2006年减少40%;单位GDP 能耗水平控制为0.84吨标煤/万元GDP;基本农田控制为28.29万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米/人;森林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等于14平方米/人;污水处理率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大气SO2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5%。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城乡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市域城乡现代化建设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引导和促进城市规划区城乡一体化发展。 2、市域人口与城市化水平预测 预测至2010年郑州市域总人口约为8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538万人,城镇化水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为便于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成立XX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组成,专项行动办公室设在县环 保局。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 ___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利用 两年时间,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 (一)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检查是否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或保护区划定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划定或调整。 (二)设立保护区边界标志。重点检查是否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 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限期整改。

(三)整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重点检查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是否存在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违法网箱养殖等问题,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全部限期清理整治到位。通过落实“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得到保持和改善,努力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2020年4月8日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排查,建立问题清单。2020年年底前,完成县级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 (一)“划”。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工作由县环保局完成。县环保局负责划定、调整水源保护区相关材料、技术报告的编制、上报。 (二)“立”。水源地立标工作原则上由水源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按规范要求设立、完善。 (三)“治”。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按照水源地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专项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核查整改情况,全面、深入、细致开展专项排查,对环境违法问题科学制定整改方案,依法处理、分类处置、精准施策,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推动排查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冀环控【2008】9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 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环保局: 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一些地方连续出现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批准的《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8-2010年)》提出的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各市要在对本辖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区有关情况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在不同位置设置相应种类和内容的饮用水保护区标志。并于 2009年6月底前完成。 二、建立健全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状况的报告和信息公开制度。我省列入国家环保重点的城市,要按照环保部要求每年对辖区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分析评估结果报环保部同意后向全社会公布;其他设区市环保部门每年要向当地政府报告辖区内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结果,经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三、认真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废水污染源清理工作。严厉打击水源保护区内一切威胁水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公开曝光查处结果。各市根据《河北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分》规定,对本地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内的现有污染源进行彻底调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要求,对一级保护区内现有的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尤其是工业、养殖、旅游等项目,提请当地政府责令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017年修订)批前公示 一、概况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于2010年8月经国务院批复实施,2016年3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同意修改<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函》(建规函〔2016〕62号);2016年5月郑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工作,2017年7月5日,《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7年修订)通过专家评审会。现将该规划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公示单位 郑州市人民政府 三、公示时间 2017.7.19—2017.8.29 四、公示地点 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联系人 史向阳67188537 传真:67172505 邮箱:zzghjghc2009@https://www.sodocs.net/doc/b510295593.html,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7年修订)规划方案简介 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2010版总规),对郑州市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但同时期,郑州市内外发展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是近年来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出台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的召开,对城乡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和新要求;二是2012年国务院批复《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年)》,要求郑州在中原经济区发展中发挥核心和引领作用;三是2013年国务院批复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2013-2025年)》,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我国第一个以航空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实验区,规划面积415平方公里,定位为国际航空物流中心、以航空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基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重要门户、现代航空都市、中原经济区核心增长极;四是2013年国家提出“一带一路”战略,郑州被确定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五是2016年国务院批准设立“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河南省自贸区(以郑州为主,包括郑州、洛阳、开封三个片区);六是2016年国务院出台的《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指导意见》,均要求郑州市要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加快相关工作,全面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和辐射带动功能;七是郑州市

(最新版)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可研报告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 水源地保护区清拆与搬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前言 (1) 1 总论 (4) 1.1项目概况 (4) 1.1.1 项目名称 (4) 1.1.2 建设地点 (4) 1.1.3 项目法人 (4) 1.1.4 工程内容 (4) 1.1.5 工程投资 (4) 1.2编制目的 (5) 1.3编制依据与基础资料 (5) 1.4编制原则 (6) 1.5编制范围 (7) 2 城市概况 (8) 2.1城市性质和规模 (8) 2.2自然条件 (9) 2.2.1 地形、地貌 (9) 2.2.2 气象 (10) 2.2.3 水文 (11) 2.2.4 地震 (12) 2.3地质概况 (13) 2.3.1 区域地质概况 (13) 2.3.2水源地地质条件 (14) 2.4供水现状 (17) 2.5地下水水源地概况 (17) 3 项目背景、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0) 3.1项目背景 (20) 3.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22) 4. 项目水资源现状及水量预测 (27) 4.1地表水环境质量 (27) 4.2地下水水资源现状 (27) 4.3水量、水质状况、发展趋势和开采前景 (29) 4.3.1水源地供水水文地质条件 (29) 4.3.2 地下水资源评价 (40) 5水源地环境保护方案 (50) 5.1水源地环境保护思路 (50) 5.2水源地环境保护范围 (50) 5.3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制度 (50) 5.4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措施 (51) 5.5地方政府保障措施 (52) 6. 项目影响 (54) 6.1减少项目影响的措施 (54) 6.2项目影响范围 (54) 6.3.1 项目影响 (54) 6.3.2项目永久征收占用集体土地 (55)

2008-2020年郑州市总体规划

2008-2020年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年)》(以下简称《总规》)经过3年多时间的精心编制,目前报批成果已完成。本规划共分为两个层次:市域和中心城区。市域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行政辖区,包括金水、管城、二七、中原、惠济、上街六区和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总面积为7446.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的中原、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的城区范围。 发展目标怎么确定? 2020年,市域总人口约1000万 《总规》首先确定了城市的定位和发展目标:到2020年,郑州将成为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 预计到2010年,郑州市域总人口约为8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538万人;2020年,市域总人口约为10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789万人,全市生产总值1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10万元左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万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人;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0.8~1平方米/人。 照此规划,再有12年,郑州市域人口每人一间35平方米的房子,如果是3口之家,就是一套105平方米的房子。 中心城区如何布局? 两轴一带,七片多中心 《总规》对中心城区这样规划,两轴,东西向是城市发展的核心区域。南北向是城市中心和外部区域的主要联系轴带。 一带:以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改线工程、四港大道、高铁客运枢纽站、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干线公路物流港和新郑国际机场等为依托,形成一个以现代制造业为主的产业发展带。 七片:根据主要交通走廊和自然绿化的分隔,中心城区形成七大功能片区。 多中心:优化和分解城市中心职能,形成区域级--城市级--片区级三个层次的多中心体系。 郑州将来怎么发展? 发展方向以东西南三向为主 郑州未来12年的发展方向,以东西南三向为主。中心城区城市用地增长边界为:东至京珠高速公路,西至环城高速公路,北至黄河湿地保护区,南至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发展方向主要以东、西、南三个方向为主,北部控制开发建设,保护黄河湿地,提升生态品质。 至2010年,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350万人以内;至2020年,城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500万人左右。 至2010年,城市发展建设用地控制在335平方公里以内;至2020年,城市发展建设用地控制在450平方公里左右,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90平方米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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