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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浴转让合同

足浴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足浴店转让给乙方,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转让物为的装修、装饰和所有店内的足浴设备、用具以及厨房。

二、足浴店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上述费用已包含装修装饰设备费、及其他相关足浴店正常经

营的必需品费用。甲方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三、乙方在经营足浴店期间,足浴店的水电费等各项营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房屋租金交付另行以转租协议为准

四、乙方接手经营前该足浴店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足浴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

方自理。

六、房屋租赁协议到期后,乙方与房东协商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七、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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